時間:2023-05-25 10: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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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是源消費大國,能源利用效率低,是能源浪費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發展新能源、節能減排、提高能源效率已成為我國能源發展的關鍵。每一個高耗能用電企業,能源成本占企業總成本相當大的比重,如何降低能耗、開源節流,已成為各企業積極探索的重要課題。而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新的節能管理模式,正日漸成為供電企業、節能服務公司與用電企業進行節能合作與溝通的紐帶。
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質是一種以節約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合同能源管理示意圖見圖1)。基于這種機制運作的專業化公司被稱為“節能服務公司(簡稱ESCO)”。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向客戶提供包括能效審計、融資、設計、采購、施工、安裝調試、培訓、維護、節能量監測等一系列的綜合,并通過與客戶分享節能效益來收回投資和獲取利潤。在美國、加拿大和日本等國,節能服務公司已發展成為一種新興的產業。在國外,公用事業電力公司以開辦能源服務公司、與節能服務公司合作等多種模式進行節電,不僅能夠彌補因節電而引起的銷售收入減少,還可以提高供電服務質量,改善在電力供應市場中的競爭地位。
1、供電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1 必要性分析
(1)從社會價值看,供電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能夠充分發揮其專業優勢,為客戶提供更加深入、專業的節能服務,從而提高終端電能利用效率,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預計“十一五”期間,我國通過合同能源管理將形成每年至少2500萬tce的節能能力和1600萬tCO2的減排能力。
(2)從企業價值看,供電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創造顯著的經濟效益。特別是在目前供電企業缺乏需求側管理資金來源的情況下,合同能源管理能夠有效補償供電企業節能服務的成本,降低售電量減少產生的經濟損失,并創造一定的利潤,甚至可能成為供電企業新的經濟增長點。
1.2 可行性分析
相比一般的ESCo/EMCo,供電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具有自身獨特的優勢:
(1)營銷網絡優勢。供電企業營銷網絡遍布各行政區域,擁有一大批營銷網點和營銷隊伍,并且與客戶關系緊密,有利于減少節能技術的推廣成本。
(2)在能源供給中的地位優勢。供電企業處于發、輸、配、售的中間環節,在整個電力供應價值鏈中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通過提供多種多樣的節能服務,能夠有效引導終端客戶提高能效。
(3)技術人員優勢。供電企業擁有與配、用電設備研究、制造、設計相關的一大批技術人員,特別是在變壓器經濟運行、無功自動補償、電力系統經濟運行、負荷管理等領域擁有扎實的技術和豐富的經驗。
(4)資金優勢。供電企業資金實力雄厚,融資能力強。此外,供電企業主要以電費方式獲得現金流,也使得供電企業能夠較好地了解客戶的信用和經營狀況,有助于規避節能推廣中的效益回收風險。
2、合同能源管理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起步階段):企業內部對利用合同能源管理進行節電服務達成共識,優化組織機構、建章立制,奠定基礎,促成節能服務公司為用電客戶進行節能改造。目前,已開展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工作流程示意圖見圖2),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節電宣傳;
(2)市場分析,篩選技術可行、有經濟效益的目標項目;
(3)選擇有資質的獨立節能服務公司,促成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
(4)協調項目的運作過程;
(5)建立并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項目。
第二階段(提升階段):隨著配套政策和節能服務市場進一步完善、江門局節能服務資金、人力、技術資源得到發展和積累到一定程度后,考慮采用總承包再分包的項目實施模式,或參股、并購節能公司開展節能服務工作。
第三階段(全面實施階段):隨著國家電力體制改革不斷推進,各種相關配套政策趨于完善,江門局在經營能力、服務管理水平、人員素質全面提升的基礎上,結合營銷戰略,逐步擴大供電企業能源服務的業務范圍,成立涵蓋能源銷售中介業務、能源風險管理、能源信息管理、能源設備維修運行等業務的綜合性能源服務公司。
3、合同能源管理案例分析
3.1 案例背景
恩平市新錦成陶瓷有限公司位于沙湖鎮蒲橋工業園區內,主要是生產、銷售陶瓷產品,該廠現由兩條線專線供電,兩個中心電房,兩個窯爐電房、一個煤氣爐電房,合計容量為17,245kVA(其中8,230kVA為八月份增容)。八月用電量達300多萬度,預計九月起月用電量將達600多萬度,是恩平目前用電量最大的企業,公司有意向廠區的廚房進行節能項目改造。
該公司目前使用2臺柴油湯爐及2臺柴油炒爐,建議投資20kW電磁大型湯爐2臺及6kW電磁小型湯爐1臺取代現有的湯爐;20kW單頭電磁大炒爐2臺及15kW單頭電磁炒爐連后水1臺取代現有的炒爐。
3.2 使用電磁爐具替換柴油爐具的節能經濟分析
每個企業都希望使用安全、清潔的能源,更希望使用低成本的能源,愿意借助專業的能源審計改進方案,結合有效的能源管理手段節省、精簡能源使用開支,提高企業效益。以下從經濟成本的角度分析使用電磁湯爐及電磁炒爐帶來的經濟價值。
通過對電磁湯爐及柴油湯爐有效熱量消耗的能源計算,全年柴油使用量和全年燃料費為:人民幣96,000元左右;燃料每單位價:5,950元/噸。96,000/5,950*1,000=16,134kg;電磁湯爐全年所需要的能源費用為:59,295/0.85*0.72=50,226元
通過計算顯示:電磁湯爐所需要的能源費用為50,226元。根據客戶提供的數據,以現時湯爐每年使用350天;供應1,500人,全年柴油能源費用為96,000元左右。每年節省能源費用為96,000-50,226=45,774元。
通過對電磁炒爐及柴油炒爐有效熱量消耗的能源計算,全年柴油使用量和全年燃料費為:人民幣108,000元左右;燃料每單位價:5,950元/噸。108,000/5950*1000=18,151kg;電磁炒爐全年所需要的能源費用為:32,343/0.8*0.72=29,109元。
通過計算顯示,電磁炒爐所需要的能源費用為29,109元。根據客戶提供的數據,以現時炒爐每年使用350天;供應1,500人,全年柴油能源費用為108,000元左右。每年節省能源費用為108,000×29,109=78,891元。
3.3 使用電磁爐具替換柴油爐具投資回報周期分析
建議投資20kW電磁大型湯爐2臺及6kW電磁小型湯爐1臺取代現有的湯爐;20kW單頭電磁大炒爐2臺及15kW單頭電磁炒爐連后水1臺取代現有的炒爐,總數6臺電磁爐具總價為人民幣150,000元至200,000元。
綜合投資費用和節省能源費用比較得出該項目投資回報周期為:
150,000元/(45,774+78,891)元=1.2年≈14個月;至200,000元/(45,774+78,891)元=1.6年≈19個月。
3.4 節能成效評估總結
根據新錦成陶瓷公司提供的資料,2臺20kW電磁炒爐每天的使用時間為約為5個小時,2個20kW的湯爐每天約煲350升的湯,使用時間大約5小時,大部分時間使用1臺。通過對現場儀表測量數據的計算,從而得岀更接近實際情況的能源節省量及投資回報周期。
根據對於節能成效的量測與驗證計算,通過對節能措施實施前後的能耗比較,預計投資回報周期為1.9年,與當初能源審核節能建議書所計算的數據相當接近。預計每年可節省約10萬元能源費用,節能效果顯著,可見這是一個值得投資的工程項目。
4、供電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存在的問題
(1)一些用電企業對合同能源管理認知度低、推廣積極性不高是目前普遍存在的問題。
(2)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大多為中小企業,自身力量薄弱,難以發展壯大。
(3)很多地區目前還沒有正規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較為麻煩。
(4)在合同能源管理的具體操作中,如節能量的核定、合同的履行、現行稅收政策和金融制度的適用等方面還存在一些難題。
(5)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實施涉及客戶自身利益,急需政府方面引導和宣傳,政府主管部門和能源管理機構應根據本地區節能減排要求,加緊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本地區合同能源管理系列配套政策,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市場培育步伐。
5、結語
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先進的能源管理模式在我國已嘗試10年,充分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和對節能事業的巨大推動力,節能改造技術將有很大的市場推廣空間。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正在研究制定《合同能源管理技術規程》,對規范節能服務市場、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將起到積極作用。隨著國家節能政策的貫徹,新能源、低碳經濟的蓬勃發展,將會有越來越多的用電客戶與節能服務公司建立合作關系,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對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設節約型社會具有深遠的意義。
參考文獻
[關鍵詞]EMC;討價還價模型;利益分配
[中圖分類號]F27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1)45-0130-02
1 引 言
合同能源管理(EMC)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投資的節能投資方式。隨著政策的引導和激勵、政府的推動和企業的認識提高,節能降耗已經成為整個社會的共識。因此這種先節能后付錢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電網企業作為亟待節能降耗的重點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能夠充分發揮其專業優勢,為客戶提供更加深入、專業的節能服務,從而提高終端電能利用效率,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電力企業資金實力雄厚,融資能力強,可以通過電費方式獲得現金流,也使得電網企業能夠較好地了解客戶的信用和經營狀況,有助于規避節能推廣中的效益回收風險。特別在目前電網企業缺乏需求側管理資金來源的情況下,合同能源管理能夠有效補償電網企業節能服務的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產生節能效益。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加快電力企業節能降耗進程,同時也加速了企業節能方式創新。企業與節能服務公司(epc)為了共同實現節能目標而形成合作“雙贏”目標,但在強調合作節能收益的基礎上,實現每個參與者收益分配最優化,其分配必須要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由于收益分配不合理,很可能導致節能合作的失敗。博弈論中應用Rubinstein輪流出價模型,構造電力企業、節能服務公司之間實施非合作各利益主體討價還價博弈模型,并按照逆向歸納法對模型進行拓展和求解,在此基礎上,獲得雙方收益分配的最優組合。
2 模型假設:魯賓斯坦模型
電力企業合同能源管理利益分配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與節能服務公司之間進行交易,是一種博弈行為,在分配過程的每一個階段都是一個子博弈,也可以將整個并購過程看成一個子博弈。本文僅根據利益分配雙方作為參與人做出相關假設,構建魯賓斯坦模型。
2.1 模型假設
在節能利益分配的討價還價模型中,博弈雙方是電力企業節能收益方和節能服務公司方,用參與人1和參與人2表示。對于模型我們作以下假設:
(1)在談判中雙方參與人是理性的,即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標。
(2)為了簡單起見,首先假設雙方的討價還價最多只允許四個回合,即構建四階段的完全信息分配博弈模型。先由電力企業出價,由節能公司選擇是否接受。
(3)若協議在第二、第三或者第四回合達成,則雙方利益都要進行貼現,引入貼現因子&1&2,(0
(4)我們用x表示參與人1即電力企業的份額,(1-x)表示參與人2即節能服務公司的份額,x1和(1-x1)分別表示參與人1和參與人2的份額,x2和(1-x2)分別是參與人2出價時參與人1和參與人2的份額。
2.2 博弈的過程分析
對于這個討價還價過程,如果是有限的,我們可以使用逆向歸納法求解子博弈精練納什均衡。分析如下:
第一階段,參與人1先出價x1,參與人2為了獲得自己想要的利益會拒絕。假定博弈只進行了兩個時期,在t=2時,參與人2出價,如果他提出x2=0,參與人1會接受,因為參與人1不再有出價機會。參與人2在t=2時得到一單位收益等于在t=1時的&2,如果參與人1在t=1時出價1-x1≥&2,參與人2會接受。所以子博弈精練納什均衡結果是參與人1得到x=x1=1-&2,參與人2得到1-x=&2。現在假定t=3,在最后階段,參與人1出價,他可以得到的最大份額x1=1,因為參與人1在t=3時1單位等價于t=2時&1單位,如果參與人2在t=2時出價x2=&1,那么參與人1會接受;因為參與人2在t=2時1-&1單位等價于t=1時的&2(1-&1),所以如果參與人1在t=1時就出價1-x1=&2(1-&1),參與人2將會接受;因此子博弈精練納什均衡結果是x=1-&2(1-&1)。假定t=4時,參與人2最后出價。使用上述分析,因為參與人2在t=2時最大可得(1-&1(1-&2)),參與人在t=1時將出價1-x1=&2(1-&1(1-&2)),博弈均衡結果為x=1-&2(1-&1(1-&2))。
第二階段,均衡結果不僅只是依賴貼現因子的相對比率,還依賴于博弈時期長度t和誰在最后階段出價。當t=無窮時,博弈沒有最后階段,但從參與人1出價的任何一個階段開始的子博弈等價于從t=1時開始的整個博弈來應用有限階段逆向歸納法邏輯尋找子博弈精練均衡。假定在時期t≥3時,參與人1出價,得到的最大份額為M。對于參與人1而言,t期的M等價于t-1期&1M,參與人2知道在t-1期的任何x2≥&1M的出價將被參與人1接受,因此參與人2出價x2=&1M,自己得1-&1M;因為對于參與人2而言,t-1時期的1-&1M等價于t-2時期的&2(1-&1M),參與人1知道在t-2期的x1≤&2(1-&1M)出價將被參與人2接受,因此參與人1出價x1=1-&2(1-&1M)。從t-2時開始的博弈與從t時開始的博弈完全相同,參與人1在t-2期能得到的最大份額一定與其在t期得到的最大份額相同,因此我們可以得出:&2&1
解上式得出:M=1-&21-&1&2
現在假定參與人1在t期能得到的最小份額為m。因為t期的m等價于t-1期的&1m,參與人2在t-1期最多得到1-&1m。因為t-1期的1-&1m等價于t-2期的&2(1-&1m),參與人1在t-2期至少得到x1=1-&2(1-&1m)。因此有:
x1=m=1-&2(1-&1m)
m=1-&21-&1&2
因為參與人1得到的最大份額與最小份額相同,均衡結果是唯一的:
x*=1-&21-&1&2
因為t為任意的,上述證明過程表明,參與人1的子博弈精練均衡戰略是:“在t=1,3,5…時總是要求(1-&2)/(1-&1&2),當t=2,4,6…時接受任何大于或等于&1(1-&2)/(1-&1&2)的份額,拒絕任何較小的份額。”如果參與人1提出更高的要求從而被參與人2拒絕,參與人2在t+1期要求(1-&1)/(1-&1&2),參與人1的支付是:&1((1-&1)/(1-&1&2))
因此,可以得出結論電網企業和服務公司之間分別按x*和1-x*比例分配總收益時,可以收益分配最優化。
3 創新點
傳統合同能源管理利益分配采用節能效益分享型,在合同期間與客戶按照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收益,而所約定的比例并沒有合理的劃分規則。輪流出價討價還價模型是以分蛋糕為例來說明利益瓜分問題,而電力企業合同能源管理利益分配中完全可以利用這個模型進行利益分配的談判活動,分析得出在利益分配過程中交易雙方的影響因素,博弈均衡結果是參與人貼現因子(耐心程度)的函數,這是魯賓斯坦模型得出的重要結果。
特別地,給定&2,當&1趨于1時,x*=1,即參與人1得到整個蛋糕;給定&1,當&2趨于1時,x*=0,即參與人2得到整個蛋糕。這可以說是“耐心優勢”。直觀地講,有絕對耐心的人總是可以通過拖延時間使自己獨吞蛋糕。
4 結 論
本文將電力企業與節能服務公司分配利益行為抽象成博弈雙方之間的完全信息的討價還價動態博弈,在各博弈方,雙方理的前提下,采用逆向歸納法分析了交易雙方的策略選擇和利益分配方式。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干熄焦技術的經濟效益包括回收焦炭顯熱發電、節約水資源等直接經濟效益,以及由于焦炭質量的提升,有利于高爐生產,提高其產量的潛在效益。還應計量由于技術改進,減少廢棄物的排放,避免因環保要求而產生的治理費用或罰款。此外,國家或地方政府為了降低企業污染物排放對環境的影響,鼓勵發展環保項目,對干熄焦等新技術提供專項財政補貼。下面以某年產焦炭300萬t的焦化企業為例分析干熄焦項目的效益。
1.1顯性效益對干熄焦系統來說,最為重要的收益為回收83%的紅焦顯熱進行發電,每噸紅焦可產生約0.45~0.56t蒸汽,發電約100~150kW•h(高溫高壓機組取高值)。該項目年供電量3.895×108kW•h,年供蒸汽6.4×105t,按照電價0.44元/kW•h、蒸汽165元/t計算,年發電收入為17138萬元,蒸汽10560萬元。此外,隨著資源存量的減少,未來能源價格會不斷上升,生產用電價格必然上漲,潛在的經濟效益較大。改用干熄焦后,相比濕熄系統,每噸紅焦可減少0.5t噴水量,由此每年減少1.5×106t用水,按照水價2.56元/t計算,每年減少水費支出384萬元。為了減少企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及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企業的目標,地方政府給予干熄焦項目1000萬元的節能減排專項獎勵。項目建成后申請CDM可獲得2000萬元節能減排收益。
1.2隱性效益由于干熄過程對焦炭的質量起到保護作用,可以減少高爐冶煉過程的焦炭用量,降低高爐煉鐵的生產成本。采用干熄焦技術在配煤上可以增加弱粘性煤的用量,降低焦化生產成本。
1.2.1焦炭質量的提高帶來的延伸效益相對于濕熄焦過程,干熄焦冷卻過程更為緩慢,內部熱應力小,網狀裂紋少,氣孔率低,因此,干熄焦的轉鼓強度高,真密度也會增大,在高爐中,焦炭的反應性降低,有利于高爐的生產。焦炭在干熄爐內從上往下移動過程,加強了焦塊之間的相互摩擦和碰撞,大塊焦炭的裂紋提前開裂,強度較低的焦塊提前脫落,焦塊的棱角互相磨蝕掉,提高了焦炭的均勻性,從而改善了冶金焦的機械穩定性。干熄焦由于上述原因而提高了質量,能夠在高爐中停留更長時間,有利于煉鐵生產。由此可帶來如下延伸經濟效益:由于采用干熄焦技術可以提高焦炭的強度M40,降低焦炭的反應性,由此降低高爐焦比2%,提高高爐生鐵產量1%,減去因濕熄焦含8%水分的差價,進而提高焦炭價格,按每噸50元計算,年增效益為15000萬元[4~6]。
1.2.2提高弱粘結性煤配比,降低生產成本采用干法熄焦后,在保證焦炭質量不變的前提下,可配用5%的弱粘煤,由此可以節省生產成本為:300×1.3萬t×5%×300元=5850萬元。
1.2.3節能環保效益干熄焦工藝可以避免濕熄焦過程產生大量的廢氣,每噸紅焦可減少向空氣中排放粉塵、氰硫化物等有毒物質0.5t;對周圍環境有所改善,減少員工患病幾率,降低廢氣、廢水對周圍設備的腐蝕等,由此可以減少醫療費用和設備維修費用支出約500萬元/年;每噸紅焦可減少CO2排放0.33t;每噸紅焦可減少SO2排放0.096t,節省環境治理費用約為400萬元/年。干熄焦效益分析如表1所示,采用干熄焦技術后,帶來的顯熱發電效益最為直接,占總效益的50%以上,該部分收益焦化企業能夠定量考核。相對于濕熄焦,減少用水量以及由此帶來的隱性效益也能夠根據以往的生產數據核算得到。加配弱粘結性煤可以通過加強生產管理實現,從降低生產成本上獲得相對收益。
2獨立焦化企業干熄焦的效益分析
根據表1可知,對于獨立焦化企業,除了第4項效益外,都能夠通過企業生產管理實現。由于獨立焦化企業對干熄焦在生產中的實際情況不甚清楚,焦炭質量的提升所帶來的延伸效益部分則難以獲得合理分配,在焦炭現行市場中沒有把握定價的主動權。干熄焦的焦炭幾乎不含自由水,而濕熄焦含水量約為5%~8%,目前在焦炭市場的定價中只采用補償水分差的部分,干熄焦在高爐煉鐵生產過程中具有降本增效的作用,穩定高爐生產操作收益部分則很難體現。此外,沒有顧及到干熄焦生產過程中焦炭的燒損等應給予的合理補償。由于上述客觀原因以及干熄焦本身的巨額投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獨立焦化企業發展干熄焦技術的熱情,所以需引入第三方,為獨立焦化企業發展干熄焦技術提供保障。此外,獨立焦化企業在銷售過程中需調研用戶生產情況,通過與用焦企業談判,合理考慮干熄焦的延伸效益,制定更為靈活的干熄焦銷售策略。
3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獨立焦化企業干熄焦項目應用分析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Contract,EMC)是一種基于市場化運作,由節能管理公司支付節能項目成本、承擔主要風險的節能新機制。能源管理公司與用戶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約定節能目標,為用戶提供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服務,并以節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可以顯著降低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資金和技術風險,充分調動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積極性,是行之有效的節能措施[7]。這種合作方式可以發揮節能公司的技術特長,使得用能企業規避技術和資金風險。為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的發展,2010年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出臺了《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鼓勵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明確了節能項目的獎勵條件和細則。目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已經廣泛應用于鋼鐵、有色、焦化等高耗能行業[8~10]。在干熄焦項目上,由于其技術的復雜性,需要生產企業提供大量的建設資金及培訓技術人員進行生產管理,這對于獨立焦化企業來說難以承受,更需要外部力量的幫助。通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引入節能公司,解決了技術和資金的問題,可以在干熄焦項目建成后,通過余熱發電等經營收入按合同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資金投入及合理的利潤,通過這種雙贏的合作方式實現焦化企業的節能減排任務。目前,國內通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建成的干熄焦數量已超過60多套[11],助推了干熄焦技術在我國的應用推廣。
4國家對焦化企業清潔生產的要求
采用干熄焦技術,能夠為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效益,即便不考慮這些因素,根據節能環保、清潔生產的要求也應發展干熄焦技術。特別是隨著近年來資源的大量開采,資源保有量不斷下降,能源價格不斷上漲,并且對環境造成了嚴重的污染,最近北方霧霾天氣的出現是最為明顯的例證。因此,國家對生產企業的環保要求提得更高,污染企業必須采取更為清潔、環保的生產工藝。2005年發改委把“干法熄焦”技術列入鼓勵發展類技術,在2005年和2008年國家頒布的《焦化行業準入條件》中,都把焦爐配套建設干熄焦裝備作為鼓勵條件。2006年頒布的《焦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的技術要求中,焦炭生產工序主要二次能源指標為干熄焦蒸汽回收量,焦炭生產企業應配備先進的節能設備,最大限回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二次能源。2010工信部把干熄焦技術列為推廣技術之一,制定了干熄焦技術推進規劃。這些政策的頒布與實施,促進了干熄焦技術在我國的推廣應用,加速推進了焦化、鋼鐵行業清潔生產、節能減排。
5干熄焦技術的前景
隨著我國不斷加快干熄焦工程的建設,干熄焦技術在我國發展較快,在干熄焦的理論研究、工程設計、設備開發、運行管理方面都有了長足的進步。關鍵設備的國產化,專業化隊伍日益壯大,市場競爭也助推了干熄焦技術的發展,促進了干熄焦技術日臻成熟,使干熄焦工程的建設成本不斷降低。干熄焦工程建設質量和管理運行水平不斷提高,運行費用降低,這些為干熄焦技術的推廣應用打下了良好基礎。此外,根據焦化企業的生產管理、節能減排、保護環境的要求來說,干熄焦是一項見效最快的技術。
5.1獨立焦化企業發展干熄焦的必要性從生產上來說,采用干熄焦技術能夠降低單位產品能耗,降低生產成本,同時能夠提高焦炭的質量,在市場中具有更強的競爭力,增強了企業的盈利能力。此外,可以避免傳統濕熄焦細微焦炭粉塵及熱焦水煤氣化產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物質造成的污染,減少因焦化廢水排放及水中其他化學污染物排入大氣,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而造成的罰款等。既節約了成本,又提升了焦化企業的形象。
5.2EMC在獨立焦化企業干熄焦技術發展上的助推作用及優勢通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EMC),為獨立焦化企業解決了資金和技術難題,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項目投資風險,為獨立焦化企業發展干熄焦技術提供了可能。此外,干熄焦技術是得到國際公認的節能減排技術,通過實行CDM機制,對干熄焦技術節能減排效益進行鼓勵與補償,采用干熄焦技術的企業在完成其自身的節能減排任務的基礎上,出讓減排二氧化碳的排放權益,鼓勵更多企業發展干熄焦技術。
北京的供熱事業已歷經50余年發展歷程。“十一五”期間,全市供熱面積從2005年的4.3億平方米,發展到2010年的6.3億平方米,供熱面積增長了1.47倍,城市熱化率已達到95%以上,成為全國最大的集中供熱城市。自2002年華通熱力在北京地區首家推行供熱項目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開始,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北京節能環保中心等單位共同推進北京市供熱領域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十二五”期間,北京市政市容委將采取多種渠道的推廣活動,積極宣傳合同能源管理的運作模式、重要意義和可觀效益,提高全市供熱行業對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商業模式的認知度和認同感,營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有利氛圍。
一、合同能源管理定義:
合同能源管理[1](――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戶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降低運行成本;或者節能服務公司以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
二、合同能源管理運行模式比較及優劣分析
EPC模式根據節能改造投資者的不同和節能設施所有權歸屬的不同,基本可劃分為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托管型、融資租賃型四類類型。實踐中,也有部分合同能源管理由以上4種基本類型的任意組合形成的合同類型。[2][3]
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主任吳道洪博士表示,“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各有利弊,節能市場對技術的需求多種多樣,政府應該因地制宜,扶持多種模式,讓節能服務公司選擇最適合的服務方式。”
1.節能效益分享型
在項目期內節能服務公司和用戶雙方分享節能效益的合同類型。節能改造工程的投資由節能服務公司單獨承擔或者按照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合同約定的比例共同承擔。項目驗收合格后,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雙方共同確認節能量,并按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效益。節能效益分享型是我國政府大力支持的模式類型。但是,節能效益分享型受企業的誠信、經濟效益、企業產量變化、能源價格變化等約束比較大,風險相對較高。
2.能源費用托管型
用戶委托節能服務公司出資進行能源系統的節能改造和運行管理,并按照雙方約定將該能源系統的能源費用交節能服務公司管理,系統節約的能源費用歸節能服務公司的合同類型。發展障礙表現在獎勵標準偏低,按照《關于開展能源費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試點工作的通知》規定,按照360元/噸標準煤的標準,向節能服務公司一次性撥付實際財政獎勵資金。而工業領域的節能效益分享型獎勵達到600元/噸標準煤,非工業則高達800元/噸標準煤,與之相比能源費用托管型的獎勵標準偏低。另外,還存在著政策競爭問題,國家和北京市都擁有相關的節能技改獎勵政策,用能單位可以申請節能改造,并獲得財政獎勵,這也擠壓了實施能源費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的操作空間。
3.節能量保證型
節能改造工程的投資由用戶承擔,節能服務公司向用戶提供節能服務并承諾保證項目節能效益的合同類型。項目實施完畢后,雙方共同確認節能量,若達到此前節能服務公司承諾的節能效益,用戶一次性或分次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服務費,如達不到承諾的節能效益,差額部分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節能量保證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適用于項目周期短,有能力在短期內支付節能效益的項目類型,且合同中約定的節能量價格一般為固定價格。適用于誠信度較高、節能意識一般的企業。但是僅僅靠主觀歷史經驗確定節能量保證型項目中節能服務公司承諾的節能量及額外節能收益分配比例是不合理的。如果想要專業、科學、精確的界定基礎能耗、節能量等相關數據,就一定要引入第三方能源審計公司,而這一點在目前的國內恰恰是非常欠缺的。
4.融資租賃型
此類型特點為引入第三方融資公司為項目提供資金,節能服務公司的節能設備由融資公司投資購買,融資公司再出租給用戶,依據合同約定,用戶定期向融資公司交納租賃費用。節能服務公司負責改造能源系統,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測量驗證節能量,負責確保達到約定的節能效果。合同到期后,節能設備的所有權轉移歸用戶所有,以后用戶繼續使用所產生的節能收益也全部歸用戶所有。
三、影響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因素
1、資金方面――融資難是首要障礙
合同能源管理的一大特點是項目合同周期長,這就會影響到節能服務公司短期的獲利能力,從而需要大量資金進行周轉。然而在國內,大多數節能服務公司最早都是以技術力量為基礎籌建起來的,擁有強有力的技術實力的同時卻并沒有雄厚的資金能力。合同能源管理業務作為新興產業模式,發展時間較短,行業內節能服務公司基本處于快速增長期或者成立初期,規模普遍都較小。而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是一種資金密集型業務,每個供熱項目的一次性投資額都較大,對節能服務公司的資金實力要求較高。供熱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服務公司融資渠道較為單一狹窄,多采用自籌資金、銀行貸款等單一渠道,普遍面臨融資壓力。融資渠道有限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國供熱行業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快速發展。然而,應該注意到的是,隨著人們環保意識逐漸加深,行業內對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潛力認識提高,一些金融機構也開始進入到合同能源管理的領域、意識到這一商業模式將會帶來的收益,并相繼推出了各自人性化的服務。
2、技術方面――缺乏核心競爭力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實質是為有節能需求的企業提供節能新產品和新技術。節能服務公司的業務非常廣泛,涉及設備管理、法律法規、金融融資、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等多個領域,需要一支具有強大技術研究能力、過硬解決問題的能力、先進管理理念的專業人才的員工隊伍。而目前我國節能服務公司中大多數公司還面臨著規模偏小起點偏低、人員綜合素質不強,內部管理不規范,產品技術含量不高、自主研發能力不強的局面,這使得很多節能項目并不能獲得預期收益、達到預期效果,從而影響了人們對于這一模式的態度,限制了整個行業的發展。
3、政策方面――與現行制度存在矛盾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運行和推廣需要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完善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國外,國家節能專項貸款、行業需求管理專項基金等財政支持是合同能源管理資金的主要來源,然而在我國很多誠市尚缺乏系統性的適合本地市場的財務管理、財稅減免、金融支持、政策性獎勵等法律法規。政策落實缺乏時效性。與節能服務產業相比,很多城市尤其是二三線小城市對EPC國家政策的貫徹執行還不夠及時;獎勵資金申請流程繁瑣、不規范。另一方面,國內財稅方面的制度問題影響了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國的發展。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減排;融資;秦嶺水泥
節能減排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突破口,也是高能耗企業降低能耗費用、開源節流的必要途徑。做好這項工作不僅需要高端的技術支持,而且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在傳統模式下,無論節能項目是否成功,項目所需資金全部由耗能企業承擔。節能項目本身存在的巨大不確定性和風險讓眾多高耗能企業裹足不前,也制約了這些企業經濟效益與核心競爭力的提高。新型金融機制“合同能源管理”的出現,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本文以秦嶺水泥為例,在介紹該公司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成功解決節能項目資金需求實踐的基礎上,深入分析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模式,并對如何更好地發揮這一機制的作用提出了幾點建議。
一、秦嶺水泥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踐
陜西秦嶺水泥股份(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秦嶺水泥)籌建于1956年,至今已有半個多世紀的發展歷史。迄今,公司已是國家多年的水泥重點骨干企業,也是全國重點支持的60家水泥企業之一。
近年來,隨著社會環保意識的增強和國家環保要求的提高,以及市場競爭壓力的加劇,秦嶺水泥不斷在節能減排上增加投入、加強管理,以提高生產運行質量和經濟社會效益,其2007年進行的節能改造項目最為典型。
2007年,秦嶺水泥的經營形勢非常十分嚴峻。公司不僅連續兩年巨額虧損,并被證交所列為有退市風險的“*ST”公司,而且面臨著淘汰傳統舊工藝、引進新工藝的市場趨勢,需要對新技術、新工藝進行投資。水泥價格的波動、經營成本的壓力也迫切要求企業節能降耗,尤其需要對公司6號窯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窯尾高溫風機進行變頻節能改造。此種背景下,如果按照傳統思路進行節能改造,不僅前期一次性投入大(300多萬元資金),而且短期回報率低,企業資金存量難以滿足。在強大的資金需要與現實的有限資金存量面前,公司管理層一度焦慮不安,不知如何融資以完成節能改造項目無米之炊。合同能源管理的出現就像及時雨,讓困頓中的秦嶺水泥看到了希望,并解決了公司節能項目所需的資金問題。
在對6號窯的窯尾高溫風機進行節能改造之前,秦嶺水泥并沒有接觸過合同能源管理,更不清楚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正是在此項目的改造初期,由于設備投資價值不菲,企業資金有困難,公司在西門子的推介下,在陜西省發改委、銅川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經過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縝密的技術論證和工藝測算以及可行性論證,最終與第三方西安某節能服務公司正式簽署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根據合同,西安市的這家節能公司投資購置一臺PH-6型1250千瓦的西門子-羅賓康完美無諧波高壓變頻器,然后租賃給秦嶺水泥用于啟動調節高溫風機電機運行,秦嶺水泥僅需投入30萬元用于變頻器室建造及高低壓電纜鋪設。通過對項目實施前后窯尾高溫風機電機的電耗對比,以嚴謹的方法計算節能效率和節能收益。節約的電費一部分付給節能服務公司,剩下的是秦嶺水泥的收益。能源管理合同結束后,這臺變頻器設備的所有權無償歸屬秦嶺水泥。2008年7月,在土建、電氣、自動化等部門的緊密協作下,秦嶺水泥6號窯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窯尾高溫風機的變頻節能改造項目順利完成,前后只用了一個月的時間。項目完成投入運行后,秦嶺水泥節每年節電l70多萬度,節約電費折合人民幣80多萬元,節能效果相當顯著。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模式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原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簡稱EPC),是20世紀70年代在發達國家興起的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其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所需全部資金的節能投融資方式。
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下,節能服務公司與具有節能改造需求的能耗企業(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明確規定合同期限、改造成本投入比例、利益風險比例等。根據合同規定,節能項目改造初期,節能服務公司為能耗企業提供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等服務;改造過程中,節能服務公司向能耗企業提供包括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服務;改造完成后,節能服務公司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推銷的不是產品或技術,而是一種減少能源成本的財務管理方法。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有兩種最基本的合同模式:節能量保證型(Guaranteed Saving Contract)和節能效益分享型(Shared Saving Contract),二者的區別主要是借貸風險的承擔者不同。
節能量保證型,是指能源管理合同中節能服務公司向能耗企業承諾最低節能指標,保證其項目在改造后的節能收益。在項目實施后的合同期內,由能耗企業歸還進行節能改造的金融機構貸款。如果實施節能措施后的合同期內項目的節能收益沒有達到合同中承諾的數字,節能服務公司就必須將這部分收益差額退還給能耗企業。節能收益超出合同規定的部分,則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按合同中事先確定的比例分配。在這一模式下,能耗企業是節能改造金融貸款風險的承擔者。
節能效益分享型,是指能源管理合同中商定,工程初期進行工程改造的款項由節能服務公司單獨融資或者與能耗企業分擔融資,項目運行后所得的節能收益在節能服務公司和客戶之間按比例分配,其中節能服務公司分得的節能收益足以償還其進行節能改造的貸款以及保證其合理利潤率。在這一模式下,借貸風險全部或絕大部分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能耗企業不承擔風險,或僅僅承擔小部分的風險。
與節能量保證型相比,節能效益分享型具有以下優勢:一是能耗企業不用資金投入即可完成節能技術改造,能耗企業“零投入”;二是節能服務公司承擔技術風險和經濟風險,其投資的收回或利潤的賺取全部來自能源節約所帶來的項目效益,能耗企業“零風險”;三是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和后續全部節能效益歸能耗企業,能耗企業“高回報”。也因為如此,在節能服務市場發展的初期,能耗企業對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更為偏愛。秦嶺水泥2007年的節能改造項目使用的就是此種模式。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
對高能耗企業而言,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十分明顯。
1、資金投入少,風險低。按照能源管理合同的規定,能耗企業無須投資大筆資金即可引入節能產品、節能技術和專業化服務,而無需承擔節能項目上的技術風險和經濟風險,不僅資金投入量小,而且風險水平低。這可能也是2007年身處困境中的秦嶺水泥敢于引入合同能源管理對其6號窯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窯尾高溫風機進行變頻節能改造的主要原因。
2、節能有保證且效率高。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向能耗企業提供的是涵蓋事前、事中、事后,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在內的一整套服務,而且有國內外最先進的節能技術和產品作支持,能夠保證項目的成功運行。單從節能效率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進行的節能改造項目,其節能率一般為10%-40%,最高可達50%。以秦嶺水泥為例,其2007年節能改造項目的節能率就遠遠超過當初節能服務公司承諾的25%。
3、改善現金流,提升企業競爭力。能耗企業借助合同能源管理實施節能減排,不僅可以節約節能改造初期所需的資金投入,而且可以將有限資金投入到其他更優先的投資領域,進而改善企業現金流動狀況。同時,能耗企業還可以減少能源成本支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改善環境品質、建立綠色企業形象,并從節能服務公司處獲得專業的節能資訊和能源管理經驗,提升管理人員素質,促進內部管理科學化,增強市場競爭優勢。
三、思考與啟示
綜上,合同能源管理既能減輕高耗能企業節能減排的融資壓力,又能克服傳統模式下節能項目的大部分風險由能耗企業獨自承擔的問題,并能幫助能耗企業降低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最終實現盈利和可持續發展。但合同能源管理畢竟是一種新型機制,也可能面臨失敗的風險,其成功運行需要政府、企業乃至整個社會的扶持與保駕護航。對此,筆者建議:
(一)政府在政策和財政上支持合同能源管理
融資是能耗企業,尤其是中小能耗企業在進行節能減排時需要首要面對的問題和難題。政府應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持續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投融資政策支持力度,對符合相關規定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及其所在企業給予資金補助、獎勵、稅收減免,并鼓勵銀行向節能減排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
(二)建立健全合同能源管理風險控制機制
合同能源管理是個長效的項目,投資回報率高,但如果能耗企業停產、轉產或破產,合同能源管理就面臨失敗的風險,節能服務公司也會因此而承受巨大的損失,進而影響其他能耗企業乃至全國節能減排工作的開展。因此,應通過建立健全合同能源管理風險控制機制予以預防。具體來說,能源管理合同簽署前,能耗企業要向節能服務公司提供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狀況、發展前景、可供選擇的擔保抵押措施等方面的詳實情況,以增強節能服務公司投資的信心。節能服務公司也應在能耗企業的幫助下,弄清節能改造項目的原始運行和耗能情況,并在專家的指導下選好改造方案、技術與配套設備。此外,節能量的具體計算方法、生產要素價格波動等因素對節能量的影響等細節,都要在能源管理合同中定義清楚,以防范于未然。
(三)營造有助于合同能源管理成功運行的市場環境
市場環境是合同能源管理能否順利實施的一個關鍵因素。我國應加快培育發展節能技術服務市場,為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創新機制在中國的可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具體來說,可通過電視、報紙等輿論媒體以及節能減排的專項宣傳活動,提高全民、尤其是高能耗企業及其職工的節能減排意識;培育和提高節能服務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著力研發節能減排新技術、新工藝,提高節能服務企業的科技水平;建立環境工作問責制,將節能減排效果納入能耗企業及其領導的業績評估系統,并與企業領導、職工的薪酬掛鉤;對節能減排效果顯著的能耗企業予以獎勵,對未有效進行節能減排的企業予以處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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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合同能源管理 節能新機制 創新發展
一、引言
隨著人類生產力的高度發展,能源消耗日益增加,20世紀70年代世界石油危機爆發后,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全新的節能新機制在市場經濟國家逐步發展起來。最早的節能服務公司1975年出現在瑞典,隨后各發達國家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等都產生了一批節能服務公司,合同能源管理發展迅速,成為一個新興的節能產業。
20世紀90年代末,我國開始引進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當前我國經濟強勁增長,能源短缺已經開始隱現的大背景下,合同能源管理順應社會發展的方向,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立足于從需求角度解決能源問題,實現能源管理從自我管理向社會化、專業化管理的轉變。作為節能概念的全新創舉, 合同能源管理這一新型的節能模式在我國還處于剛起步階段,還是較新的概念,其發展遇到了很多問題。如何實現合同能源管理的創新發展,達到節約能源的目的已成為持續發展中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簡稱EMC),即由專業的節能服務公司(Energy Service Company,在國外簡稱ESCO,在國內簡稱EMCO)通過能源服務合同為客戶企業提供能源診斷、方案設計、技術選擇、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安裝調試、運行維護、人員培訓、節能量檢測、節能量跟蹤等一整套的系統化服務;在合同期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企業分享節能效益,并由此得到應回收的投資和合理的利潤。與一般設備和技術的供應不同,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比較特殊的產業,他是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行的、以盈利為直接目的的專業化服務。合同能源管理的特殊性在于節能服務公司銷售的不僅是產品或技術,更重要的是客戶提供綜合性的節能服務,也就是為客戶實施節能項目,其實質是為客戶實現節約能源。
三、世界各國合同能源管理服務經驗
合同能源管理經過30多年的運行,商業模式已經十分成熟,合同能源管理也已演變和發展為一種成熟的市場化節能新機制,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得到了較好的推廣和應用。
美國是能源管理服務產業最發達的國家。美國政府對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有利的政策包括:政府制訂了有關建筑物節能標準和法規;環境保護的法規、審計的法規等等。1985年以來,美國政府曾以25億美元的財政預算支持政府機構的節能項目。1992年,美國聯邦政府通過一個議案,要求政府與能源管理服務公司合作進行合同能源管理,同時不增加政府預算。該議案要求到2005年,聯邦政府機構的所有辦公樓宇節能30%,為此聯邦政府提供了30億的財政撥款。
在上個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后,人們的節能環保意識也大大加強。為了促進政府機關大樓帶頭接受合同能源管理服務,1992年,加拿大聯邦政府開始實施“聯邦政府建筑物節能促進計劃”。其中規定了節能省下來的資金留給政府機構,同時,該計劃規定政府機構只能與通過資格審查的能源管理服務公司進行合作。
法國是歐洲各國電力出口最大的國家,也是世界上核電比例最高的國家,但法國政府仍然注重節能和環境保護,能源管理服務公司的發展也具有一定的規模。與其他國家相比,法國的能源管理服務公司多為行業性的,如在煤氣、電力、供水等行業較發達,這些公司不僅提供節能方面的服務,而且還承擔相應的類似物業管理方面的工作,節能與能源供應相關的一系列服務是其收益來源。
日本成立了能源管理服務協會。近幾年來,日本的能源管理服務關聯市場規模增長迅速,自2002年,其在工業領域的項目份額也開始迅速增長。為節能改造項目,日本政府主要采取了三種支持政策:事業資金支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和稅制支持政策。
巴西的能源管理服務公司大多為工程公司,隸屬于大公司下一個分支,業務領域在工業尤其是電廠方面,他們的項目規模比較大,在百萬美元左右,采取的是效益分享方式。由于2001年的能源危機(巴西電力結構以水電為主,占97%,由于天氣干旱導致電力短缺),巴西政府重視節能,頒布了一些法規,如要求電力公司必須以1%的年收入用于節能研發和節能項目投資,加上人們節能意識的提高,大大促進了巴西能源管理服務的發展,成立了能源管理服務協會,并于今年開始對能源管理服務公司進行認證的準備。
四、合同能源管理目前存在的問題
10年前,我國從國外引進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新機制,首先在北京、遼寧、山東等地進行了示范性推廣。目前,北京、鄭州、山東、湖南采用這種模式的試點項目已達32個,試點面積達127.9萬平方米,平均節能率為42.5%,節約能源總量每年2.04萬噸標準煤,擬參與試點的項目數量為113個,預計總面積350萬平方米以上,有逐步擴大的勢頭。但是,我國節能市場的發育目前尚處于初級階段,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還是較新的概念,以市場為導向的節能投資鼓勵機制和企業節能激勵機制尚沒有形成和確立,節能產業發展面臨五大瓶頸的制約。
1.缺乏強有力的政策、法律支持
目前,我國對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尚沒有專門的支持政策,稅務部門對節能服務公司開展節能服務業務也沒有優惠扶持政策,導致節能服務公司自我積累能力和業務拓展能力受到嚴重影響,制約了節能產業化發展進程。另外,現行節能法律約束力較弱,對能源利用效率低的企業或行為并沒有明顯的懲罰措施。對節能行為也缺乏明顯的激勵政策,特別是沒有與節能的環保效益掛鉤。除部分高耗能企業從節省成本出發對節能有一定認識外,大多數企業因為能源占產品成本不是太高,沒有節能的積極性。
2.一些正處于起步階段的節能服務公司缺乏運營能力
節能服務公司的運營機制是全新的,又比較復雜,潛在的節能服務公司或者是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運營卻沒有受過專業培訓的節能服務公司,大多數缺乏綜合技術能力、市場開拓能力、商務計劃制訂能力、財務管理與風險防范能力、后期管理能力等,降低了向用戶提供服務的水平。目前,在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廣主要由新成立的節能服務公司,以及一些中介機構承擔,國家級節能公司尚未介入。而缺乏大公司、大集團的參與,也嚴重影響了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的規模和進程。
3.資金短缺且缺乏融資能力
多數運營的節能服務公司經濟實力較弱,無力提供保證其貸款安全性的擔保或抵押。融資難是企業普遍反映較多的一大問題。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投入產出周期長,大項目一般在投入幾年以后才會有回報,企業要進行后續投入面臨很大的資金壓力。而作為中小企業,又是新生的企業,商業資信度相對較低,很難從銀行獲得商業貸款。這就制約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因資金不足,大量好的節能技改項目無法實施。雖然世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二期已正式啟動,全球環境基金將提供2600萬美元贈款支持,但對龐大的節能服務產業需求來說,仍是杯水車薪。
4.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先進的市場節能新機制的運作,與現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存在矛盾
“先投資后回收”這一模式按現行企業財務運行模式根本無法做財務核算,目前多是進行變通處理。例如將一臺節能鍋爐放在企業使用,在合同期內所有權仍屬于節能公司,企業支付節能費,既難進成本,又無法提折舊,讓雙方都很為難。
5.部分節能服務企業缺乏誠信,阻礙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推廣
在節能服務市場推廣上,由于廣大能源用戶等對合同能源管理還缺乏充分的了解,加上一些公司以節能公司名義擾亂市場秩序,導致一些單位對合同能源管理心存排斥。
五、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創新發展
過去,我國的節能管理工作主要是通過政府節能主管部門、各級節能服務機構和企業節能管理部門三位一體的能源管理機制運作。這一節能體系在原來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顯著的節能成就。但是,隨著我國經濟體制面向市場的轉變,原有的節能管理體制,已不適應變化了的形勢,也必須隨之轉變;在新形勢下,節能的阻力主要表現為節能投資的市場障礙。基于市場的節能新機制,合同能源管理的創新發展應著手建立節能服務體系,發展節能服務產業,主要措施有:
(1)堅持統籌規劃、因地制宜、以點帶面、近期目標和長遠利益相結合的原則,探索適合我國國情需要的節能體制和機制的創新模式,逐步推進節能服務體系的建設工作。
(2)要求各地要有效運用價格、收費、稅收、財政、金融等經濟杠桿,不斷完善政策法規、技術支撐體系和節能信息服務,形成良性的節能服務市場機制,使其成為驅動節能向前發展的內在動力。
(3)建立政府節能減排基金,通過貼息、補貼、擔保等方式支持企業、節能公司利用新型節能模式進行節能改造。
(4)修改現行節能法律,出臺帶有強制執行的措施,并與環保政策相銜接,從政策法規上引導全社會,特別是企業真正重視節能工作。
(5)有針對性地幫助合同能源管理建立防范風險的市場機制,創新融資模式、拓寬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風險投資機構、專項基金進入節能服務領域,為合同能源管理搭建更為廣闊的融資服務平臺。
(6)加大對節能服務理念和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宣傳力度,改善節能信息和節能信息傳播不暢的現狀。
(7)對企業進行能源監測,對能源消耗達不到行業標準或產品標準的企業提出節能整改建議,限期整改。
(8)改革財務管理相關規則,允許合同能源管理中的費用進入當期產品成本,確保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正常運轉。
六、結論
國際上成功的節能運作經驗表明,節能的根本出路是:充分依靠市場,最大限度地發揮市場機制的主導作用;同時政府部門采取適當的宏觀調控政策和措施對節能市場進行規范和引導。兩者都是促進節能的必要和有效手段,關鍵在于如何把握兩者相統一的一面,合理、充分地分別運用市場節能機制和宏觀調控手段,同時為實現最佳的節能效果這一基本目標服務。為進一步推動我國的節能工作,必須正視目前在合同能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引導和促進節能機制面向市場的過度和轉變,借鑒、學習和引進市場經濟國家先進的節能新機制,尋找出一條政府、企業和投資方共贏的節能道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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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許泓:一種基于市場的節能新機制.合同能源管理.電力需求側管理.2002.4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服務;電力需求側管理
作者簡介:張裕(1983-),男,湖南邵陽人,貴州電網公司電網規劃研究中心,工程師。(貴州 貴陽 550002)
中圖分類號:F27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0079(2013)29-0152-02
“十二五”期間,電源性缺點的緊張局面日益嚴重,并且國家對“十二五”期間的節能減排提出更高要求。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為電力用戶提供節能服務,是緩解日益增長的電力需求與常規能源越來越短缺之間矛盾的有效辦法之一,也是促進電力可持續發展和滿足國家技術節能與結構節能要求的戰略措施。合同能源管理給電網公司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從而提供節能服務提供了一條切實可行的道路,電網公司引進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對節能減排工作以及企業自身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201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它的出臺是節能服務行業的福音,為節能服務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廣闊空間。
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納入《“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被列為五大重點節能工程之一,并明確了發展的目標:“到2015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壯大,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形成政府引導、企業主導、協會協調、用戶參與、金融支持的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大格局”。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推廣已經上升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和發展,節能服務產業迎來了千載難逢的機遇,也吸引了社會各界的關注。
《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中也明確提出:深入開展能源審計和能效水平對標活動,實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建立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實行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節能機制。
一、合同能源管理應用現狀
1.合同能源管理概念、經營方式和類型
合同能源管理(簡稱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種基于市場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一種以節約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基于這種機制運作的專業化公司被稱為“節能服務公司”(在國外簡稱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在國內簡稱EMCO-Energy Management Corporation)。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場經濟國家中逐步發展起來。“節能服務公司”的發展也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節能服務公司已發展成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帶動和促進了這些國家的能效投資和節能項目的普遍實施。
合同能源管理的經營方式就是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與愿意進行節能改造的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按照合同采用先進的節能技術和設備、全新的服務機制來為客戶實施節能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節能服務公司為客戶提供能源系統診斷、節能項目可行性分析、節能項目設計,幫助項目融資,選擇并采購設備、安裝調試、進行項目管理、培訓操作人員、合同期內系統設備維護、節能量監測等一條龍服務,然后與客戶共同驗證項目的節能效果、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最后,與客戶分享項目實施后取得的經濟效益,回收項目的投資和獲得應有的利潤。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管理機制,對于推進整個社會的節能工作、建設節約型社會和實施可持續發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有以下3種基本類型。
(1)節能效益分享型。ESCo/EMCo提供資金和全過程服務,在客戶配合下實施節能項目,在合同期間與客戶按照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收益;合同期滿后,項目節能效益和項目所有權歸客戶所有,客戶的現金流始終是正的。
(2)節能效益保證型。客戶提供節能項目資金并配合項目實施,ESCo/EMCo提供全過程服務并保證節能效果,客戶向ESCo/EMCo支付服務費用。如果項目沒有達到承諾的節能量,ESCo/EMCo按照合同約定賠付未達到節能量的經濟損失。
(3)能源費用托管型。客戶委托ESCo/EMCo進行能源系統的節能改造和運行管理,并承包能源費用。如果ESCo/EMCo不能達到合同中規定的能源服務質量,應按合同給予賠償。ESCo/EMCo的經濟效益來自能源費用的節約,客戶的經濟效益來自能源費用(承包額)的減少。
2.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發展現狀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是由全球環境基金項目、世界銀行于20世紀90年代引入我國。在1996年,國內建立了三家示范性節能服務公司:山東省節能工程有限公司、遼寧省節能技術有限公司和北京源深節能技術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6月,三家公司已為400余家用能單位提供了相應的475個節能項目,總投資額約13.3億元,獲得凈收入總共約4.8億元,產生了巨大經濟效益。
我國政府從 2000年開始大力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這一節能新機制。2004年4月3日在北京召開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簡稱 EMCA)成立大會。EMCA是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中國節能促進項目二期 EMCo服務子項目的執行機構,它建立專項擔保資金,實施節能服務公司的貸款擔保計劃。
據EMCA統計,截至2012年底,全國從事節能服務業務的企業4175家,從業人員突破40萬人,達到43.5萬人。其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備案節能服務公司2339家。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從2011年的1250.26億元增長到1653.37億元,增長32.24%;合同能源管理投資從2011年的412.43億元增長到557.65億元,增長35.21%,實現的節能量達到1828.36萬噸標準煤,相應減排二氧化碳4570.9萬噸。
二、貴州電網合同能源管理SWOT分析
1.貴州能源消費現狀
貴州煤礦資源豐富,地下礦物質儲量大,擁有全國磷化工基地、煤化工、鋁化工、火電廠、大中型水泥廠、冶金等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工業比重占70%以上,既是耗能大省,也是全國節能減排滯后的省份。從表1可知,2011年貴州省生產總值能耗在全國除、香港、澳門、臺灣以外省份的排名為27位,僅高于山西、青海、寧夏。相對于全國能耗最少的北京,貴州省能耗約為北京的3.73倍。與國內其他地區相比,貴州省仍舊有很大的節能減排的潛力可以挖掘。
據統計,貴州省2012年貴州省全社會用電量為1046.72億kWh,第一產業用電總量約為3.95億kWh;第二產業用電總量約為796.29億kWh,其中,工業用電總量約為782.96億kWh;第三產業用電總量約為76.50億kWh;居民生活用電量約為169.98億kWh。可知,貴州省工業用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76%,其中高耗能用戶用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50%左右,大多為感性負荷且功率因數偏低。
因此,貴州作為落后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高,工業用電與高能耗產業占總用電比重大,節能潛力巨大,節能服務行業將具有巨大的市場潛力,適合開展合同能源管理。
2.貴州電網節能工程試點情況
針對貴州省高耗能企業大多為感性負荷且功率因數偏低的問題,貴州電網公司選擇中國五礦(貴州)鐵合金有限責任公司、龍里龍騰鐵合金公司等6家高耗能企業開展“大容量集中感性負荷無功補償試點工程”的節能新技術示范項目。在示范工程中,采取“一廠一策”的策略進行實際調研、現場數據實測,邀請專家對6家高耗能企業的補償方案進行逐一研究、論證,確定了低壓測動態補償、低壓側消諧型無功補償、SVG+FC低壓側動態無功補償3種就地無功補償改造方案。目前已完成6家企業無功補償設備的安裝,并有2家進入了試運行。從這2家實際運行的效果來看,功率因數可從0.72~0.75提高到0.92~0.95,功率因數約提高了0.2%;產品單耗約降低了170千瓦時/噸,日產量約提高了6噸,直接為企業降低成本每噸約100元。預計項目完成后,6家高耗能企業每月將減少耗電254萬千瓦時,一年將減少耗電3000萬千瓦時,折合成標準煤1.1萬噸。
3.SWOT分析
對貴州電網公司開展合同能源管理進行SWOT分析,分析情況如表2所示。
從SWOT分析中可知,貴州電網公司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具有優勢和機會,但風險和挑戰并存。盡管經濟效益具有風險,但社會效益是很顯著的。貴州電網公司可成立節能服務公司,一是能促進節能服務行業的發展,二是加強自身企業的競爭力,三是體現了公司的社會責任感。
2011年幾部委聯合制定的《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各省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電網企業的年度電力電量節約指標,并加強考核;指標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電網企業售電營業區內上年售電量的0.3%、最大用電負荷的0.3%;電網企業可通過自行組織實施或購買服務實現,通過實施有序用電減少的電力電量不予計入。電網企業要實現節能指標,合同能源管理是重要途徑。參考國外的成功案例,集合行業優勢、資金充足、電網企業的優質信譽、電網企業的長期發展,貴州電網公司逐步建立附屬的節能服務公司,并且首先開展針對高能耗企業和政府機構的節能服務及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是一個非常有效的節能措施。
三、合同能源管理在貴州省的運作分析及發展建議
1.運作分析
從貴州地理位置和經濟狀況來看,合同能源管理在貴州的推廣應用必須以貴州省政府為主導,貴州電網公司和其他電力企業為主體,中大型節能服務公司逐步進入,用戶積極參與。
在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貴州省政府提出具體強制性能耗標準,為能源企業參與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提供政策支持和激勵機制,對節能服務公司、生產和制造節能節電設備和產品的企業實施一定的優惠政策,制定合理的能源價格體系,主導合同能源管理的開展、推廣。
憑著自身的資源和融資能力以及南方電網公司“十二五”節能減排的具體要求,貴州電網公司積極開展節能服務,進行合同能源管理先試點后推廣應用。貴州電網公司利用在需求側管理上的經驗,提升節電服務技能和合同能源項目管理技能;通過比較技術優勢、客戶節電潛力、節電項目可操作性等因素,選取優勢項目進行合同能源管理試點。貴州電網公司加強溝通,爭取政府部門的支持、節能服務公司的合作、客戶的響應,利用供電服務平臺資源,搭建節能服務平臺,逐步推廣合同能源管理,促進合同能源管理在貴州的發展。
貴州發電企業與電力輔業公司組建節能服務公司,是在貴州開展合同能源管理的生力軍。中央發電集團大都有自己的節能服務公司在運營,這些節能服務公司技術實力、經濟實力雄厚,發揮著重要的節能減排作用,如國電科技環保集團有限公司、中電投遠達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等。貴州發電企業可借助所屬發電集團的資源優勢,在貴州開展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
只要省政府創建良好的行業市場環境,面對貴州巨大節能潛力,中大型節能服務公司將會逐步進入到貴州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共同促進節能服務行業的發展。爭取到2015年,貴州省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2.發展建議
合同能源管理在貴州的推行和發展,需要政府、電網企業、能源公司、節能服務公司、客戶共同努力。前景光明,但任重道遠。為了節能服務產業的發展,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必須加大能源審計力度,建立能源利用和節能經濟效益評價機制;率先推進公共機構的節能改造;搞好高能耗企業、重點用能單位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節能改造;鼓勵電網企業、大型能源企業、能源設備制造企業、大型重點用能單位組建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為用能單位提供節能服務,推動節能服務公司做大做強;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應通過公開招標等競爭性方式,選擇節能服務公司,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節能服務市場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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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 標準
一、加快合同能源管理技術標準化發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長期以來,標準作為商業交往的技術語言和貿易往來的技術依據,在保障產品質量、提高市場信任度、促進商品流通、維護公平競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經濟發展進程的不斷加快,標準在貿易競爭中的作用更加凸顯,繼產品競爭、品牌競爭之后,標準競爭成為一種層次更深、水平更高、影響更大的競爭形式。因此,必須越來越重視標準化工作,標準化工作也已被提到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合同能源管理作為新興產業對于在技術方面的要求更高,其標準化發展自然更不能落后于傳統產業。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標準化工作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對于推動技術進步、規范市場秩序、提高產品競爭力和促進國際貿易發揮了重要作用。研究表明,標準化對我國科技的貢獻率為2.98%,對經濟的貢獻率為1.16%,對我國綜合國力的貢獻率為1.5%。但是,目前,我國標準總體水平低,制定速度慢,高技術標準缺乏,安全標準體系不健全,資源節約標準滯后等因素,而合同能源管理又必須有技術的創新和發展,一些現有的標準和規定明顯落后創新的技術,都無疑對于技術性要求很高的合同能源管理產業而言是無法適應的。
目前我國的合同能源管理市場還面臨著誠信問題,用能單位與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簽訂合同后,一些用能單位只希望節能服務公司為其提供能源管理服務,卻不愿意與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分享節能效益,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真正做到了節能服務目標,權益卻得不到保證。一旦起糾葛,有許多雙邊甚至多邊的測算問題便成了關鍵,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在合同中承諾的節能效果的確認、項目執行前的基礎能耗值和項目執行后的實際節能值、實際節約的經費是否達到預期值、項目執行期間雙方的風險責任定位、某些影響因素的責任確定等等,這些都需要用數據說話。要解決誠信問題,必須有技術標準的支持。
面對嚴峻的競爭形勢和較落后的實際狀況,要使合同能源管理新興產業健康發展,加快合同能源管理標準化事業的發展已經成為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只有加快合同能源管理標準化發展,才能充分發揮標準化在合同能源管理領域的技術創新、產業發展和貿易安全中的重大作用,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強和諧社會建設、深化節能減排提供技術支撐。為推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為推動可持續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提高能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標準,完善資源節約標準體系,增強標準的適用性、有效性、前瞻性。
二、建立健全與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的技術等標準
1.健全與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的標準
健全與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的標準具有標準化法的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條規定,對下列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標準:
(一)工業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或者安全、衛生要求。
(二)工業產品的設計、生產、檢驗、包裝、儲存、運輸、使用的方法或者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衛生要求。
(三)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
(四)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
(五)有關工業生產、工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和制圖方法。重要農產品和其他需要制定標準的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對下列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標準:
(一)工業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或者安全、衛生要求;
(二)工業產品的設計、生產、試驗、檢驗、包裝、儲存、運輸、使用的方法或者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衛生要求;
(三)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
(四)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驗收的技術要求和方法;
(五)有關工業生產、工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制圖方法、互換配合要求;
(六)農業(含林業、牧業、漁業,下同)產品(含種子、種苗、種畜、種禽,下同)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檢驗、包裝、儲存、運輸以及生產技術、管理技術的要求;
(七)信息、能源、資源、交通運輸的技術要求。
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為用能單位提供的節能服務主要有用能狀況診斷、能源效率分析、能源效率審計、管理節能量檢測、項目方案設計、施工設計、原材料和設備采購、工程施工、改造、監理、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管理、設備保養和維護、人員培訓、節能量測量和驗證等。而將這些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內容與《標準化法》、《標準化法實施條例》所要求制定標準的內容進行對比,不難看出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內容基本上都被包含于《準化法》、《標準化法實施條例》所要求制定標準的范圍內。健全與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的標準不僅是合同能源管理市場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有關標準法律規定的要求。
按照標準化對象并根據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內容,需健全的合同能源管理標準可以分為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三大類。第一大類,技術標準就是對合同能源管理標準化領域中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事項所制定的標準。包括基礎標準、設備能耗計算標準、綜合能耗計算標準、單位產品產量能耗標準、節能量計算標準、能源計量器具標準、節能監測標準、能源審計標準、工藝標準、檢測試驗方法標準,及安全、衛生、環保標準等。第二大類,管理標準就是對合同能源管理標準化領域中需要協調統一的管理事項所制定的標準。第三大類,工作標準就是對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責任、權利、范圍、質量要求、程序、效果、檢查方法、考核辦法所制定的標準。在這三大類標準中又以技術標準為重中之重。
2.完善改進現已有的與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的標準
根據現有的標準來看,應建立健全完整的、系統的、定量和定性指標相結合的企業節能效果評估標準和技術方法。到目前為止,有關合同能源管理的標準共有二個。其中一個是2010年2月8日,2010年2月23日實施的河北省地方標準《工業企業合同能源管理》(DB13/T 1189-2010),在該標準中主要是關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管理方面的內容,卻并沒有涉及“技術要求”的技術標準內容。另一個則是最近,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公告,由發改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提出,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等單位負責起草的國家標準《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 (GB/T 24915-2010 )于 2010 年 8 月 9 日,2011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應該講該標準的制定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用能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這一節能服務機制實現節能降耗具有指導意義;對政府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落實有關激勵扶持政策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但《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還是過于抽象、籠統,尤其是技術標準方面,可操作性不夠強。《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中雖含有“技術要求”,但卻沒有具體的技術要求的內容,只是確定用能狀況診斷可參照GB/T17166企業能源審計技術通則及相關標準;能耗基準和項目節能量可參照GB/T13234 企業節能量計算方法及相關標準。但從上二個標準的使用目的和指導意義上看,上二個標準是針對單項設備、單項能源管理手段的,沒有形成完整的、系統的、定量和定性指標相結合的企業節能效果評估標準和技術方法,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卻往往涉及綜合能源管理手段,這遠遠還不能滿足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開展的需要,還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后才能適應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要求。
另目前還有一個關于計量器具的標準就是國標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它是GB/T17167―1977《企業能源計量具配備和管理導則》的修訂版,雖然它已由推薦性改為強制性,適用范圍由企業拓展至全社會(不含個人或家庭)的用能單位。但在該標準中強制性條款主要的有當能源消耗量大于限定值時用能單位必須配備能源計量器具,且此時有關能源計量器具的配備率、準確度等級的要求是強制性的。但要讓相關計量器具的標準具有節能效果評估效能,適應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要求的話,則也還要對其進一步健全完善。
三、合同能源管理涉及的部分標準應提升為國家強制性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將我國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DB)、企業標準(QB)四級。國家標準是指由國家標準化主管機構批準,對全國經濟、技術發展有重大意義,且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標準。國家標準是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協調項目分工,組織制定(含修訂),統一審批、編號、。法律對國家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國家標準的年限一般為5年,過了年限后,國家標準就要被修訂或重新制定。此外,隨著社會的發展,國家需要制定新的標準來滿足人們生產、生活的需要。因此,標準是種動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