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體制改革論文8篇

時間:2023-03-21 17: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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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體制改革論文

篇1

【作者】高小平/靳江好/沈榮華

【摘要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正文】

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了深化行政改革的目標和主要任務,在許多方面都有較大突破和發展。改革的目標是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改進管理方式,推進電子政務,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重點是轉變政府職能,依法規范中央與地方的職能和權限,推進政府機構改革、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事業單位改革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決策機制、權力監督和制約機制,大力推進電子政務建設等項內容。

(一)建立服務型政府

建立服務型政府是近年來理論界和各級政府在深化行政改革中提出的一個目標選擇。服務型政府本質上是社會本位、民本位,政府管什么不管什么,全看社會和公民是否需要,并以此來作為政府職能定位的依據,它與傳統的以官本位、權力本位為特征的管制型政府相比較,是兩種不同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將建立服務型政府作為新時期行政改革的一個目標選擇,將有助于從新的視角,把行政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引向深入。在實踐中,已有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認識到建立服務型政府的必要性,著手改革以往“重管理、輕服務”的政府管理方式。上海、南京、珠海等地政府紛紛提出創建服務型政府的目標,并在創新服務、社會評議、減少管制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

我國中央、省級政府的主要功能要于決策和宏觀調控,在管理上具有宏觀性、調控性和間接性的特點,同時在決策和管理上也要體現我國服務型政府的本質要求;省以下地方政府直接面對社會、企事業單位和公眾提供公共服務。因此,不同層級政府的職能定位應有所不同,中央和省級政府可以作為以宏觀管理為主的“決策——服務型政府”,省以下地方政府應為以公共服務為主的“服務型政府”。

(二)建立面向市場的政府

建立面向市場、親市場、以市場為導向的政府等提法的涵義大體相同,都是指在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上,凡是市場能發揮優勢或能做的事,都應當由市場來做,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強調政府要面向市場,將有利于進一步明確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政論要起好“掌舵”作用、催化作用、促進作用,而不是“劃槳”作用、大包大攬作用;也有助于將政府發揮職能作用的主要方向,放在加強宏觀調控上,放在創造有效率的市場環境上,圍繞市場行使好調節、培育、監管和服務職能。

(三)建立責任政府

責任政府的提法,主要是為了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強化政府責任。在以往權力高度集中的行政體制下,政府權力與責任嚴重脫節和失衡,強調權力配置而忽視追究責任,重視行使權力而忽視承擔責任,注重虛置監督形式而忽視追究責任。

現階段推行依法行政的關鍵,在于強化政府責任,使權力的責任掛鉤,建立責任政府。為此,下一步行政改革應力爭取得以下突破:一是賦予權力的同時必須明確責任;二是健全政府責任制度,制定落實法定質詢、罷免等追究責任的具體程序,創設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等易于實施的責任制度;三是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并與政府外部評議制度相掛鉤;四是加大執法監督的獨立性、公開性和民主參與。

(四)依照公共管理理念轉變管理模式

公共管理是從發達國家引進的管理理念,核心涵義在于公共性,突出強調管理主體的多元化,管理導向的社會化,公共服務的市場化等新的觀念,與傳統意義上的“行政管理”有較大的差別。

在實踐中,各級政府開始運用這一理論,轉變職能,改進管理,推進改革。例如,財政部門提出了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目標,人事部門提出了人力資源管理戰略,深圳等地政府提出了政府職能從無限到有限、從部門性轉向公共性、從政府單一治理轉向社會共同治理等項改革目標,都是十分有益的探索。

(五)借鑒企業經驗提高政府效能

篇2

中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內容比較豐富而龐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從總體上看,主要涉及到政府職能、機構設置、政府管理和政府監督等方面的問題。

(一)政府職能問題

政府職能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也是當今世界各國政府共同面臨的問題。中國政府在轉變職能方面必須圍繞“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四個方面,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1.建立良好的法治環境。要通過加強法制建設,制定和完善各種法律、規章和制度,嚴格規范行政權和行政行為,使政府能夠依法履行各項職能,包括依法規范市場主體的行為,依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依法保護人民群眾各方面的權益,依法協調各種利益關系,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等,確保行政管理體制在法制的軌道上運行。

2.創造穩定的經濟社會環境。穩定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前提。只有創造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和社會發展環境,才能使投資者和消費者保持良好的心理預期,促進投資和消費健康發展。這就要求各級政府必須轉變思想觀念,創新管理方式,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經濟平穩發展,促進社會不斷進步。

3.保護好環境和生態。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全面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為人的生存和發展提供良好、持久、和諧的環境與條件。這是各級政府必須切實負起的責任。從各國發展經驗看,在經濟高速增長時期往往忽視環境和生態保護,造成長期的嚴重后果。我們決不能走先污染破壞再治理恢復的老路。我們已經有過這方面的教訓。

4.努力提供高效優質的公共服務。要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把提供人民群眾必需的公共服務作為政府職能轉變的切入點。通過制度和政策安排,合理調節收入分配關系,努力縮小貧富差距,保護不同群體的合法權益和創造力,切實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特別要著力為城鄉低收入群體提供必要的社會保障、教育、醫療等方面的公共服務,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幫助他們提高自身發展能力。

(二)政府機構改革問題

1.鄉鎮機構改革。鄉鎮政府是中國的基層政權組織。改革開放以來,已經進行了三次全國范圍的鄉鎮機構改革。2004年在農村稅費改革的基礎上,進行了鄉鎮機構改革的試點。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是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從源頭上和制度上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的一項根本措施。要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出發,思考和明確鄉鎮政府的主要職能。

對于鄉鎮政府的機構設置不能有太高要求,就是五年內鄉鎮機構編制不要增加。可以減,不能增,控制住規模。鄉鎮事業站所改革問題,七站八所,主要強調的是分類管理。要區分公益性事業和經營性事業,提高公共服務資源的利用效率。

2.事業單位改革。事業單位改革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十六大已經明確指出,要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改革事業單位管理體制。五中全會又進一步提出,要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

(三)關于完善決策、管理機制和建設法治政府等問題

1.進一步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決策是政府管理的基本活動之一,正確決策是做好各項工作的前提。政府決策必須堅持民主和集中的統一,堅持原則性、系統性、預見性和創造性的統一。進一步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當前要著力健全五項制度:一是重大決策的調查研究制度,二是重大事項的集體決策制度,三是重大決策的事項聽證和公示制度,四是重大決策的事項專家咨詢評估制度,五是決策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要通過健全有效的制度,確保各項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和公開性,確保各項決策真正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確保各項決策真正落到實處。

2.進一步推進政府管理創新。政府管理創新,重點要抓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要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必須與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和治理商業賄賂結合起來,通過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監督機制,堅決防止和抵御商業賄賂滲透到政府系統。要按照“鞏固成果、防止反彈,突出重點、明確任務,措施配套、深入推進”的總體要求,把取消、調整和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落實到位,尤其要切實加強后續監管工作;對保留的項目要進一步清理和規范,確保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落到實處。

3.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的建設。建設法治政府既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也是鞏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成果的客觀要求。要按照《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著力把握好兩點:一是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體制。要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通過法律形式明確政府職能,健全各項制度,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的行政執法體制,保證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從體制上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交叉執法、執法效率不高的問題。二是加強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設。健全推進依法行政的責任制,要明確各級行政首長作為本地區、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落實綱要各項要求的具體職責;健全行政決策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決策權限,完善并嚴格執行行政決策程序,確保依法決策;認真實行行政復議制度,堅決依法受理行政復議,堅決撤銷或變更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決定;完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制度,及時修訂或廢止不符合備案要求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4.關于政府績效評估問題。對政府績效進行評估,是規范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項重要制度和有效方法。我們必須著眼于建立一套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具有中國特色而又行之有效的政府績效評估體系。當前,要重點把握并研究解決三個問題:一是要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加強和諧社會建設要求,明確績效評估的具體內容,設計既科學合理、又簡便易行的評估指標體系,建立針對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標準。二是堅持把群眾公認作為政府績效評估的根本原則,同時處理好上級評估、同級黨委和人大評估、政府自己評估與群眾評估之間的關系,處理好對公務員個人績效評估中行政領導與群眾評議之間的關系。三是努力提高績效評估的準確性、公正性、有效性,把績效評估的結果與行政問責制和公務員的選拔任用、升降去留、獎勵懲戒和改進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正確的導向和良好的政風。

5.關于施政理念問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我們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必須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始終堅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用在幫助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上,把更多的財力和物力用在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要善于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善于依靠廣大人民群眾的智慧解決發展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善于依靠人民群眾的力量實現發展目標,善于在基層群眾的實踐中總結發展的規律;要把維護社會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公平正義作為執政的核心價值、理念和基本原則,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社會環境,讓廣大人民群眾都能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

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應處理好的若干關系

1.繼承與創新的關系。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必須堅持階段性和連續性的統一,認真吸取過去的好做法、好經驗。同時,要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認真研究在行政管理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積極探索加強行政管理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徑,不斷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2.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與政府機構改革的關系。長期以來,對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認識有一個誤區,就是把政府機構改革等同于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實際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概念要廣泛得多得多。往往一談到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首先考慮的就是撤并機構、精減人員。這種認識是片面的、不準確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包括多方面的內容,政府機構改革僅僅是其中的一個方面。我們要把機構改革放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大局中去謀劃、去推動。另一方面,在部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同時,必須深入研究政府的職能和組織結構。只有這樣,才能增強改革的針對性、有效性和科學性。

3.改革力度與社會可承受程度的關系。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各項改革的聯結點和交匯點,必然觸及深層次的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觸及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和利益格局的調整,也會關系到廣大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處理不好將直接影響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在改革的過程中,一定要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的原則,既要抓住機遇、大膽推進,又要充分考慮各個方面的承受能力;既要確保改革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又要保證經濟社會正常運行。

4.借鑒國外經驗與立足國情的關系。在工作中,我們要善于學習和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和做法,把世界各國的先進科學技術、優秀的文化和具有普遍性的經濟和行政管理的經驗學到手。但是也不能盲目的不加思考的照抄照搬。對外國的行政管理理論和做法,我們要認真地進行分析,不要一概排斥,也不要照單全收。關鍵是要下決心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多分析多思考。歸根結底,必須立足當代國情,立足世界,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篇3

高校應該如何在復雜的社會中尋求自身的改革與發展呢,這要求我們制定出深度的行政管理改革策略:

(1)轉變高校內部行政管理機制的職能,逐漸增強行政人員的服務意識一直以來,我國是以政府為主導。因此在教育方面,我國的高校很多都是公辦的,經費是國家財政撥款。所以,在管理上,高校實際上就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小政府,具備官僚體制的弊端。但是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經濟形勢的出現,我國高校面臨著更多的機遇和挑戰。目前,我國高校行政管理與外界越來越不融合,已不符合當前社會發展的要求。

(2)適當分散權力,變垂直管理為扁平化管理,改變傳統管理模式和思路將高校權力重心慢慢下移,要實行民主決策的方法,讓每高校管理人員都能平等、充分地表達自己的想法,而且管理者要正確處理決策中的不同意見和見解,允許參與者發表與領導或大多數人不同的意見。

(3)推行行政職能監督問責制,落實責任劃分要成立專門的監督小組,對執行部門進行監督,評估,分析,另外推行責任問責制度,有效的推動高校內部決策的貫徹落實和實施,提高高校內部行政辦事效率,改善一些官僚體制的弊端,減少一些錯誤的出現。

(4)提高行政管理者與參與者的自身素質,對管理進行專業化和科學化建設的培養,增強管理隊伍的整體水平目前高校普遍存在一些突出的弊端,管理者與參與人員整體素質較低,專業知識欠缺,管理隊伍整體水平低。但是高校內部行政管理是一個動態的發展的過程,各種決策的制定和政策執行需要管理者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能力,在組織的建設和實施中,又需要管理者和參與人員按照規章制度辦事。這些都需要具有專業化知識和科學化素養的精銳隊伍來完成。行政管理隊伍整體水平的提高關鍵在于提高行政管理者和參與人員的自身素質,一方面對本校的管理隊伍進行改造,壓縮行政人員的內部編制,減少冗員和推諉扯皮,精簡行政隊伍。另一方面,加大對管理隊伍的培養,要根據才能,能力,知識來用人,裁減一些無能人員,還要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度,明確管理者的各自的責任與風險,對管理人員進行嚴格的考核、考評,并且推行獎懲制度。

(5)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的科學決策機制真正做到決策民主,廣開言路,營造一個民主的氛圍,讓參與人員各抒己見。并且領導者要寬宏大量的聽取不同的意見和不同的聲音。

二、結束語

篇4

一、執罰機關龐雜、職能交叉的現象仍沒有改變,而且還被披上一層合法的外衣。

為了表述方便,我們將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或被依法授權、委托的組織成為執罰機關。在現行《行政處罰法》中,雖然單設了專門一章對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作了規定,但對現行的執罰機關混亂的現狀并沒有從根本上予以改變,一些原先從事執罰職能的不合法組織通過規章委托,又變相的取得了執罰權,從過去的不確定法律地位搖身一變又成為合法的執罰組織。據統計,我國約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規和全部行政法規、規章都設立了行政處罰權,由此產生了數量龐雜的執罰部門,具體有公安、海關、工商、稅務、衛生、質量技術監督、煙草、醫藥、鹽業、農業、林政、交通、路政、漁政、海事、教育、民政、郵政、電信等等諸多部門,執罰隊伍過多過濫,造成大蓋帽滿天飛,老百姓形容為“幾十頂大蓋帽,管著一頂破草帽”。由于執罰隊伍龐雜,不可避免的造成職能交叉、重疊。對某些違法行為,由于執法風險大,利益小,導致執罰部門互相推諉、踢皮球;對某些含金量高的違法行為,執罰部門又相互爭權,競相處罰。同時,由于執罰部門過多,又在某些部門形成執法人員數量不足的形象,執罰活動靠搞突擊執罰、聯合執法來完成執法任務,以應付上級的檢查。

《行政處罰法》第十六條雖然規定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因為該法律條款非強制性條款,每個執罰部門必然片面強調自身職能的重要性和專業性,肯定不愿輕易得將自己的執罰權交由其他部門行使,這樣,執罰部門龐雜的現象就不可能從根本上得到改變。而且隨著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不斷增加,一些新的執罰部門就會不斷出現,執罰隊伍將更加混亂。

二、行政處罰決定權交由行政機關行使,是導致行政權力極度膨脹的重要根源之一。

行政處罰是對公民或組織人身、財產、行為的限制和剝奪,是一種懲罰權,應屬司法權的范疇。而我國現行行政處罰體制是在過去計劃管理體制下逐步形成的,過分強調了行政權威,而忽視了國家權力分權制衡的原則,一些行政機關借助歷史機遇,獲取大量的行政處罰權,通過多年的苦心經營,不進行政職權遍布公法領域,而且還將觸角逐步伸向私法領域,一行政權力干預公民或組織之間的平等主體之間的私權糾紛。

行政機關千方百計爭奪行政處罰權,一方面是為了表明自己部門的重要性,確保自己在歷次政府機構改革中能夠保住一席之地,這也是政府機構改革似乎走不出膨脹-----精簡-----再膨脹-----再精簡的怪圈的一個重要原因。另一方面,擁有行政處罰權也能給部門自身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我國現有行政執法部門的經費名義上是執行收支兩條線,但真正落實的僅是少數。大多數執罰部門經費短缺,必須靠上級財政部門的罰款返還來彌補。更有一些執罰部門的經費實行自收自支,靠直接坐支罰款收入來維持。這種財政保障體制就必然導致了趨利執法和自費執法的現象,一些部門不是重在糾正違法行為,而是罰款了事。有的部門甚至希望、鼓勵當事人違法,因為這樣才能有錢可罰,由此形成了“養違法”的現象。如某地公安派出所為罰款創收,竟然招聘女做誘餌,釣客來,創造了執罰機關執罰創收的奇聞。利益的趨勢只能驅使行政機關更加愿意濫用行政處罰權,總是千方百計的保留和爭取更多的行政處罰權,從而引發行政權力的再度膨脹。

三、現有行政權力不能滿足行政處罰的需要,起不到真正懲罰違法,糾正違法,保護第三人合法權益的目的。

現有行政機關的大部分行政權力是與其行使宏觀調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職權相匹配的,勸導性、指導性較強,法定強制力相對司法權而言比較弱。目前,除公安、海關等少數行政執法機關擁有對人、對物的行政強制權外,其他機關一般不具有這種行政強制權。而現行行政處罰過程中,又不能沒有上述權力的保障。諸如現行行政除案件的相對人作偽證;向行政機關提供假證;拒不提供有關材料、信息;拒絕行政機關檢查;拒絕接受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調查等諸多現象,在現有行政處罰體制中運用現有行政權力都不可能合法有效的予以解決,尋求司法支持又缺乏可操作性法定程序,導致行政執法人員或采取非法手段行使行政權,或瀆職、失職不作為。這兩種做法都是對法治社會的一種踐踏。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對現有體制進行徹底改革。

我國現有行政處罰案件有相當多的都和第三人權益受到侵害相聯系。第三人希望國家在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同時,能夠使自己受侵犯的權利得到救濟。顯然,這種救濟最終還需司法權來保障。而我國現有行政保護制度中,如商標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治安案件人身傷害賠償等,雖然賦予相應行政機關在進行行政處罰的同時,可以對涉及民事賠償的部分一并做出處理,但并沒有法律最終強制力。而且,一些行政機關擔心引起行政訴訟,也不愿意履行這部分職權,使這類法律規定形同虛設。

而且,現行行政處罰程序所設置的一般程序,諸如立案、調查、內部法制核審、處罰告知、聽證、決定處罰、強制執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程序繁瑣,雖然耗費大量政府資源,反而很難達到預期目的。

我們知道,行政執法體制必須符合國家權力分工制衡與協作的原則要求,必須體現國家意志的唯一性、強制性和有效性。我國目前的政府機構改革雖然蘊含著較為深刻的制度創新思想與舉措,但仍是一種過渡性的改革,其直接目的不過是在于解決目前較為突出的矛盾,具有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性質,而缺乏前瞻性與預防性。法律體制改革必須具有前瞻性,行政處罰體制改革也同樣如此。是體制改革遷就于行政處罰現狀,還是行政處罰改革適應時代的發展,確實是一個值得考慮問題。我們應該借鑒包括西方法制社會在內的所有人類文明成果,結合我國實際,與世俱進,建立一套新的能夠適應現代法制社會要求的行政處罰體制,而不是修修補補,應付了事。具體而言:

一、將現有執罰部門適當集中,僅賦予其當場行政處罰權和一般程序調查權、行政處罰建議權。除公安、海關、稅務部門外,其他部門執法權全部合并,統一交由各級人民政府行使。根據我國憲法和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是國家行政機關,享有包括行政執法權在內的國家行政權力。但實際上各級政府的執法權力都分散到政府的各部門手中,造成部門林立,權力分散。行政處罰體制改革就是要還完整行政權與政府。將行政處罰案件調查權與決定權分離,是按照行政權與司法權分工原則,將行政處罰決定權從現有行政權力中剝離出來。

考慮到目前違法行為大部分屬于性質輕微的狀況,可以授權行政機關行使相對人沒有異議的當場處罰權,但僅限于案件事實簡單清楚,

不需要另行調查取證,僅處以警告或一定數額以下的罰款的行政處罰。除此之外,行政機關只能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調查,并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二、專門成立行政法院,由其行使行政處罰決定權、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權、行政處罰強制執行權。依托現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庭,單獨成立行政法院,由行政法院的行政法官根據行政機關的申請,針對違法行為簽發行政調查令,行政執法人員持行政調查令對違法行為人或組織進行強制性的行政調查,必要時可以申請行政法官簽發行政強制措施令,對涉案物證進行查封、扣押。由于一切活動都是由行政法官決定,既保證了司法權對行政權的時時監督,又賦予了行政調查行為的權威性。違法相對人的一切拒絕、阻撓調查行為都可被視為是妨礙司法行為而受到追究,從而解決了現行行政處罰手段過軟的弊端。行政法院通過對行政機關收集的證據和處罰建議的審查,聽取違法相對人的陳述和申辯,獨立行使行政處罰決定權。對行政法院做出的處罰決定,只有違法行為人可以上訴。逾期不上訴的行政處罰決定即發生法律效力,違法行為人必須履行,拒不履行的,由行政法院強制執行。

三、行政處罰案件的權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機構行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機構僅負責訴訟程序的操作,不參與行政調查取證,代表國家對行政處罰案件向行政法院提訟。

對現有行政處罰體制的改革,由于涉及到行政權、司法權的重新分配,牽扯到許多部門的利益,肯定會有很大的阻力。但這應是我們今后改革的方向。我們應當先從理論上、思想上掀起一場大討論,百家爭鳴、百家齊放,使之更加完善,然后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確立。只有斷然廢除一切不合理的體制,重新確立一套完善、科學的運作制度,才會使政府在管理社會和經濟事務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參考文獻

1、胡錦光著《行政處罰研究》法律出版社

2、應松年主編《行政法學新論》中國方正出版社

3、鐘明霞《我國行政處罰法的缺陷分析》(《法學》雜志1998年第4期)

篇5

一、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分析

行政管理作為一個名詞術語,在我國和其他國家,其使用范圍都是很廣泛的。無論是政府對社會事務的管理,還是公共機構、社會團體、經濟組織等內部事務的管理,都被叫做行政管理。但是,作為一個社會科學研究的學科專有概念,我國理論界普遍把行政管理定義為政府對社會事務的管理活動。具體來說,主要包括一下三個方面:

首先,行政管理的實質是國家權力的運作過程。明確行政管理的實質,可以把政府對社會事務的管理活動同公共機構、社會團體、經濟組織等內部事務的管理活動明確的區分開來,有助于人們深刻地認識政府活動所具有的特殊性,更加準確地理解和把握行政管理的實質及其規律性;其次,行政管理是一種管理活動管理是人類社會普遍存在的一種組織活動。明確國家行政活動的管理屬性,可以把行政管理同國家的立法活動、司法活動區別開來,突顯行政管理的執行功能,這有助于更好地借鑒和吸收其他管理活動中的有益經驗和作法,提高行政管理的操作和技術水平;再次,行政管理活動的主體和客體有著明確的規定性。

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原則

1.精簡原則。

所謂精簡,就是各級政府的規模要適度,行政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編制要少而精。新時期堅持精簡原則,一是機構、層次、編制定多少,必須嚴格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凡屬重疊和多余的機構、層次、人員,一律合并和撤銷。二是隨著行政工作的發展,應把某些事務交給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群眾組織去管理。三是建立和健全各種工作制度,提倡科學方法,以降低國家行政管理中人力、物力、財力的消耗,提高工作效率。

2.統一原則。

所謂統一,就是保持各級政府的行政管理過程的完整統一性。任何國家都只能有一個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權,因此,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無論是權力下放,還是分級管理,都不能破壞國家行政管理的完整統一性。遵循統一原則,首先是要堅持行政目標的統一性,各級政府必須以共同的總體行政目標為基礎,進行目標同一的行政管理。在目標統一的前提下,分解政府職能,建立政府內部的各層次和各部門,并依此明確它們的職、權、責及它們之間的關系,從而成為一個有機整體。其次是要堅持行政領導的統一性,實行首長負責制,形成明確的上下級行政領導關系,防止政出多門,多頭指揮現象,保證各個行政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

3.效能原則。

篇6

關鍵詞 行政體制 文化體制 體制改革

一、相關概念

(一)行政與行政體制的含義

行政:所謂政府行政就是指政府部門組織為了實現公共的利益和目標,以公共權利和法律為基礎,對社會公共事務和政府內部自身事務進行的管理和活動的服務活動。

行政體制:行政體制又稱行政管理體制,主要是指政府系統內部中行政權力的劃分、政府機構的設置以及運行等各種關系和制度的總和。從國家的層面看,是指行政機關與立法、司法機關的權力的劃分。行政體制是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政治體制決定行政體制。狹義行政體制的內容包括職能定位、權力配置、運行規則和法律保障等四個方面。本文是指狹義的行政體制。

(二)文化與文化體制的含義

文化:文化是指一個國家或民族的歷史、地理、風土人情、傳統習俗、生活方式、文學藝術、行為規范、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等。是人類在發展進化過程中逐步掌握的能改善人類生活的知識、能力、習慣的總稱。廣義的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的總和。狹義的文化專指語言、文學、藝術及一切意識形態在內的精神產品。這里是指狹義的文化。

文化體制:所謂文化體制,是指文化領域內各種文化組織所賴以設立及運轉的具有特定內在邏輯關系的制度體系,包括文化政策法規系統和文化組織系統兩大部分,它是一定歷史時期政黨意識形態在文化領域的結構化表現形式,是執政黨意志在文化領域的體現。

二、新時期我國行政體制改革與文化體制改革歷程

按改革進行的時間特特征來分析,改革開放以來當代中國行政體制改革與文化體制改革大體可劃分為四個階段:

從表1中我們可以發現我國的行政體制改革和文化體制改革的時間很相近,改革的內容相關性也很大。說明行政體制和文化體制之間有非常密切的聯系。

三、行政體制與文化體制改革的關系

文化體制與政治體制同為我國特色社會主義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行政體制是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政治體制決定行政體制。從以上行政體制和文化體制改革歷程來看,兩者的改革相生相伴,具有密切的聯系。

(一)行政體制改革影響文化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

伴隨著人類歷史的發展與變遷,行政體制改革始終在不間斷的進行,文化體制也在不斷的演進過程之中。文化體制與行政體制就像一對孿生姐妹,在人類歷史的演進過程中悄然生長。伴隨著行政體制的變革,文化體制也在不斷的進行調整。

不同的行政體制運行下產生迥然不同的行政文化。1688年,英國“光榮革命”成功迎請荷蘭執政者威廉與瑪利亞為英國的國王和女王。先后制訂并頒布了《權利法案》、《王位繼承法》,確立君主立體。英國沒有成文的完整的憲法文件,因此為了鞏固新生的制度和保障資產階級的既得利益制訂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有限王權和自由平等思想進一步深入人心。

(二)文化體制改革為行政體制改革提供指導思想

當一國需要發展的時候,不僅需要“硬件”的支撐還要“軟件”的指導,文化是不可或缺的“軟件”,而文化體制改革形成一些先進的思想理念正海能為行政體制改革提供指導思想。

認為:事物是不斷運動、變化和發展的,事物的發展與變化,內因起著關鍵的作用,但外因是其重要的影響因素。同樣,在政府的行政過程中存在著眾多的影響因素――行政環境。簡單的說,行政環境就是直接或間接地作用或影響行政管理主體及其活動過程、活動方式的外部要素總合。這些要素既有物質的,又有精神的;也有社會的、自然的;還有國際的、國內的。它們共同影響并制約著行政管理的思想觀念、方式方法、并處于不斷的運動變化過程之中。

(三)行政體制與文化體制改革相輔相成、不可分割

矛盾論認為:同一事物的兩個矛盾同時產生,并相互消長,隨著矛盾的消長,事物也隨之不斷變化。行政體制進行變革的時候會帶動落后文化理念、價值觀的變革,當文化體制改革中出現先進的思想理念時,行政體制中的職能定位、權力配置、運行規則和法律保障等也要跟上潮流,進行相應的調整或變革。可以說文化體制的變革促使行政體制的轉變,而行政體制轉變的同時又產生了新的文化體制。因此,可以認為行政文化的革新與行政體制的改革是相輔相成的,兩者不可分割,相互促進,又彼此消長,不斷推動人類政治文明向前發展,不斷加速人類社會向文明邁進的步伐!

參考文獻:

[1]蔡涓娟.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路徑選擇研究[J].現代商貿工業,2010(19):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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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傅才武,陳庚.我國文化體制改革的過程、路徑與理論模型[J].江漢論壇,2009(6):112-118.

篇7

論文關鍵詞: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

論文摘要: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是關于高等教育事業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屬、隸屬關系和職責、權益劃分的體系和制度的總稱。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環境,尤其是我國加入WTO后,各種新思潮對高等教育的沖擊,現行高等教育管理體制中存在的問題日益凸顯。因此,我們必須把握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和思路,積極推進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的改革。

一、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及其改革的涵義

1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的含義

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是關于高等教育事業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屬、隸屬關系和職責、權益劃分的體系和制度的總稱。高等教育管理體制主要包括國家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對高等教育的管理體制和高等學校的自身管理體制兩個方面的內容。具體而言,它既包括高等學校的管理機構、管理制度、管理體制、招生就業體制,也包括高等學校的辦學體制、管理權限、投資體制、管理工作、管理人員等。

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是國家管理高等教育事業的根本制度,是國家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中機構設置、相互關系和責權劃分的制度,主要是明確由哪級政府對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進行統籌和決策、各級政府和高等學校之間的責權利如何劃分以及采取何種方式才能對高等學校和教育機構進行有效的管理等。其最主要的作用及意義在于:明確的規定中央與地方、政府與學校在實施高等教育管理過程中的相互關系及各自的職能。相較各個高校這些子系統而言,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是具有全局性、整體性的大系統,它決定學校的教學、科研、人事、財務、后勤等一系列管理活動,直接支配著高校的全部管理工作。

2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含義

從宏觀的角度來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是指政府或高等學校、高等教育機構對高等教育體制的改革。改革的內容相應地分為兩個層次:一是政府(中央)與政府(地方政府)在管理權限方面的分配與安排,也就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集權與分權之間如何實現合理的安排:二是政府、社會和高等學校的關系,即政府如何進行宏觀調控、社會怎樣積極參與、高校如何自主辦學。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最終目的就在于:適應新形勢下經濟體制、政治體制變革的要求,協調政府、學校和社會三方面的關系,增強高等學校自主辦學能力,建立一個有利于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推動高等教育事業蓬勃發展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高教管理體制。

從微觀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是指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機構內部有關管理體制方面的改革。我國高等學校和高等教育機構的內部管理體制,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有其歷史的必然性與合理性。改革前,高等學校及其機構的管理機制基本上與上級主管部門的管理職能對口(一般由對口的職能部門,如各級教育部門統管),具有明顯的依附性、封閉性特點,導致高校缺乏獨立、自主辦學的能力。上世紀80年代以來,高校開始對內部管理體制進行改革,改革的目的是:要形成既能適應上級主管部門的對口管理需要,又具有一定的面向社會自主辦學能力的內部管理體制,但由于種種原因,改革的結果離理想目標還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在新的歷史時期,尤其是加入WTO后,如何繼續深化高等學校及其機構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理順政府、社會及各高校之間的關系仍然是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因此,新時期高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目標。就是要建立符合市場經濟環境要求的,科學合理、靈活高效的,有利于高等學校自主辦學的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確保新時期高等教育事業蓬勃、健康、和諧、有序的發展。

二、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存在的問題

我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的形成,離不開兩個背景:其一,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其二,權力比較集中的政治體制。這兩個背景最大的相同點就是集權。不可否認,這種受集權影響巨大的高等教育體制曾經為我國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然而,面對飛速發展的市場經濟,尤其是我國加入WTO后,各種新思潮對高等教育的沖擊,現行高等教育管理體制中存在的問題日益暴露出來,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資源配置不合理。

長期以來,高校的行政人員普遍存在人員過多的問題,許多高校不是因崗設人,而是因人設崗,各院系“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嚴重浪費了人力資源。此外,高校的主要中層管理崗位,通常都是職教相兼,對科研教學和學校的管理工作兩肩挑,大部分人員由于分身乏術而有所偏重,這樣既不利于教學水平的提高和教學質量的保證,也不利于學校的管理工作的高效與有序。

第二,監督機制不健全。

由于高校部分中層管理干部“職與教”相兼,一方面,作為學校中層管理干部要參與學校的決策過程,貫徹落實學校的辦學思想和理念,制定各項具體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另一方面,作為教師要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接受監督和檢查,使得制訂者本身也是執行者,監督者又是被監督者,監督無法保證,工作難以展開

第三,競爭機制不科學。

無論是高校行政人員還是教學人員由于缺乏科學的競爭機制,獎懲不及時,報酬不合理,激勵不到位,沒有真正做到優勝劣汰,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調動不起來,得過且過,缺乏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三、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

1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

首先,必須加強院校合作辦學。實現優勢互補。

自20世紀90年代始。院校之間的合作辦學在我國蓬勃興起。大量地理位置相近的學校通過協議就教學、科研等達成一致的合作意向,在合作中力爭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共同發展、最終雙贏的目標。這種辦學模式由于能實現校際間的資源互補,有利于提高教育質量,因此受到了教育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追捧。近年來,越來越多的高等院校在自愿互利的基礎上進行了合并,并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效果。從長遠來看,高等學校通過合并實現優勢互補。進而大大提高教學質量這一辦學模式在未來的高等教育體制改革中仍應大力推行。

其次,有必要繼續擴大高等學校辦學的自。

我國在20世紀80年代以來,把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作為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加以實施。高校的辦學自二十年來也確實取得了巨大的進展,大學比以前有了更多的辦學自。但是,從社會發展和高等教育發展的角度看,目前的狀況仍不理想,比如高校招生、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審、教職員工科研項目的評定等方面仍無自。因此,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建立學校自我管理、自我發展和自我約束的機制,仍是我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必須繼續堅持和壯大的重要內容。

2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思路

首先。要轉變教育管理觀念。

我國加入WTO后。在教育服務方面的承諾將對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產生重大的影響。長期以來,由于計劃性、指令l生的經濟體制和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我國各級教育部門一直信奉“高等教育管理就是行政管理”、“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就是行政體制或屬于行政體制”。現在,這些落后的、舊的觀念必須加以揚棄,取而代之的應是高等教育國際化的理念。從而使高等學校辦學自、高等教育的人才培養模式、政府的教育管理模式等滿足全球化、國際化的要求,達到提升我國高等教育的整體水平和競爭能力之目的。來源于/

其次,轉變政府部門的職能。

我國高等教育管理一直以政府行政機構設置模式為榜樣,政府對教育管理干預過度,學校自過小。在目前的新形勢下,政府部門必須盡快轉變相關職能,“下放”相關權力。政府如不能做到政校分離,從繁瑣的事務性管理中退出,高校的自主辦學也就無從談起。政府也就沒有教育國際化視野。但這并不意味著高等教育完全脫離政府管理,政府管理仍是高等教育存在與發展的保障與基礎,政府主要履行宏觀的、全局性的、指導性工作。也就是說,政府部門在制定和執行高等教育政策法規的程序更為公開、更為透明:對高等教育的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轉向間接管理,由事務性管理轉向宏觀管理;進一步擴大學校的自等。

第三,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

篇8

科斯認為,在產權明晰且交易費用為零時,初始的分配不影響經濟效率。這被另一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威廉姆森稱為科斯定理。科斯定理實際上說明,因為真實世界里存在交易費用,所以不同的產權界定和分配對經濟效率有重要影響。科斯定理來自對西方私人產權制度的洞察,固然對這些成熟經濟體產生了廣泛的現實影響,但由于科斯經濟學產生、傳播正好趕上中國改革開放開啟之時,因此科斯經濟學可以說從一開始就指導了中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中國的實踐也充分驗證了其現實生命力。

首先是證明了界定產權的重要性。中國經濟改革發端于農村聯產承包制,隨后擴展至國有企業改革、財政體制改革、金融體制改革等各領域。這些改革的一個共同特點就是要改變過去國有制下的產權不清晰、責權不匹配等問題。在國有企業改革方面,在以明晰產權為主線的改革思路之前,已經嘗試過放權讓利、利潤包干等各種改革方案,最終仍要借助現代企業制度來清楚界定產權。在財政體制改革方面,從1980年開始,中央和地方的財稅關系經歷了多次調整,旨在清楚界定中央地方的財權、事權,到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中央地方的財稅關系變得更加清晰,并被固定下來。在金融體制改革方面,無論是大型國有商業銀行改革,還是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各類金融機構均走向現代企業制度。

其次是證明了降低交易費用的重要性。科斯定理指出,產權或經濟制度的選擇應降低交易費用,以此來優化資源配置。科斯在1936年的論文就指出,權威(計劃)和市場是兩種配置資源的手段。何時使用哪種方式取決于交易費用的大小。改革開放之前,我國主要用計劃手段配置資源,嚴重擠壓甚至取消市場配置資源的空間。這使得交易費用大幅上升,導致經濟效率低下。改革開放做了什么?從科斯經濟學的角度,就是資源配置的方式從計劃轉為市場。正是有了制度變革,雖然勞動力還是那么多,土地也沒增加,天上也沒掉餡餅,但經濟增長卻上去了,因為我們選擇了交易費用更小的配置資源的方式。

時至今日,科斯定理對中國經濟下一步走向仍有強大指導意義。科斯一向對中國懷有善意,并對中國經濟發展和中國經濟學家抱有期望。就未來改革而言,從科斯定理出發,不難看到中國應著力推動以下幾項改革,有些建議也被科斯本人直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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