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4 15:06:19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教育督導室工作計劃,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宣傳《國家教育督導條例》,認真完成《__市關于建立和實施督學責任區制度的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務。充分發揮教育督導的監督、檢查、指導作用。堅持弘揚敬業和創新精神,提高督學隊伍素質,為保障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二、督學目標
1、督促、指導學校貫徹執行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2、遵循教育規律,保障教學工作常規的實施。
3、不斷促進安全機制和措施的建立。
4、落實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學校辦學行為。
5、實施素質教育,扎實開展各類學校發展性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根據教育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明確鎮政府履行教育法律法規的責任,促進鎮政府履行自身職能,做到發展教育的責任不推,管理教育的義務不卸,支持教育的熱情不減,投入教育的經費不少。
2、學習宣傳實施《教育督導條例》,依法依規開展工作。
3、進一步開闊視野,本著科學的態度,拓展思路,向專家學習,向同行學習,向基層學習,向實踐學習,真正把督導評估工作搞實搞活。
4、完成督學責任區(學校)工作計劃、總結和開展督學活動記錄及材料上報工作任務。
5、完成政府教育督導室和教育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工作要點:
1.加大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開展執行課程計劃、藝體、等工作的專項督查。
2、對中職學校助學金發放情況進行督查;
3、開展一輪對責任區內中小學和幼兒園的安全教育督查工作。
4、加大對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的規定督查力。
5.開展-次對中小學德育工作專項督查;
6.對幼兒園常規管理督查調研。
7.素質教育隨機督查。
8.完成政府教育督導室和教育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9、為落實省教育廳20號文件通知精神,開展一次‘生均公用經費’的使用情況的督查。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宣傳《國家教育督導條例》,認真完成《市關于建立和實施督學責任區制度的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務。充分發揮教育督導的監督、檢查、指導作用。堅持弘揚敬業和創新精神,提高督學隊伍素質,為保障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二、督學目標
1、督促、指導學校貫徹執行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2、遵循教育規律,保障教學工作常規的實施。
3、不斷促進安全機制和措施的建立。
4、落實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學校辦學行為。
5、實施素質教育,扎實開展各類學校發展性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根據教育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明確鎮政府履行教育法律法規的責任,促進鎮政府履行自身職能,做到發展教育的責任不推,管理教育的義務不卸,支持教育的熱情不減,投入教育的經費不少。
2、學習宣傳實施《教育督導條例》,依法依規開展工作。
3、進一步開闊視野,本著科學的態度,拓展思路,向專家學習,向同行學習,向基層學習,向實踐學習,真正把督導評估工作搞實搞活。
4、完成督學責任區(學校)工作計劃、總結和開展督學活動記錄及材料上報工作任務。
5、完成政府教育督導室和教育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工作要點
1.加大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開展執行課程計劃、藝體、等工作的專項督查。
2、對中職學校助學金發放情況進行督查;
3、開展一輪對責任區內中小學和幼兒園的安全教育督查工作。
4、加大對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的規定督查力。
5.開展-次對中小學德育工作專項督查;
6.對幼兒園常規管理督查調研。
7.素質教育隨機督查。
8.完成政府教育督導室和教育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9、為落實省教育廳20號文件通知精神,開展一次‘生均公用經費’的使用情況的督查。
第二條對鄉鎮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教育督導工作必須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重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公正廉潔,實行督導評估與改進教育工作相結合,促進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的提高。
第四條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縣教育督導工作。縣人民政府在縣教育文化局內設教育督導室(以下簡稱督導室),代表縣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導職權,由縣教育文化局領導,并接受上級教育督導機構的指導。
第五條教育督導室負責人由教育文化局的主要負責人兼任。
第六條設專職督學。
第七條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聘請兼職督學。
兼職督學根據縣督導室的委托進行工作,與專職督學具有同等職權。
第八條專職督學和兼職督學由縣人民政府頒發督學證。
第九條督學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忠誠于社會主義教育事業。
(二)熟悉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有較高的政策水平。
(三)具有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從事教育工作十年以上,熟悉教育教學工作業務,有一定的教育管理經驗和寫作水平。
(四)堅持原則、公正廉潔、遵紀守法、敢說真話。
(五)身體健康。
專職督學應當接受規定的專業培訓,并經考試、考核合格。
第十條縣教育督導室負責本縣的教育督導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教育督導工作計劃和實施意見。
(二)督導鄉鎮、街道、行政村的教育工作,并組織對縣屬以下的學校進行督導評估。
(三)培訓評估人員。
(四)完成縣政府、縣教育文化局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下達的專項督導任務。
(五)完成有關教育督導的課題研究任務。
第十一條縣督導室和督學具有以下職權:
(一)督學可列席被督導單位有關教育的會議。
(二)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要求被督導單位匯報工作,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三)對被督導單位進行現場調查,發現明顯違反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或建議有關部門處理。
(四)督導室有權向被督導單位提出改進工作、糾正錯誤的意見和建議。
(五)督導室應向縣人民政府、教育文化局及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報告督導結果,經縣人民政府或教育文化局的同意,可向社會公布。
(六)可以對被督導單位或有關人員提出表彰獎勵,批評處分的意見或建議。
第十二條教育督導分綜合督導、專項督導和經常性檢查。督導室應根據縣人民政府、教育文化局或上級督導機構的決定制定督導計劃,并組織實施。
綜合督導指按照督導方案進行全面督導、評估。
專項督導指按督導提綱進行的單項或多項督導檢查。
第十三條綜合督導和專項督導應遵守以下程序:
(一)督導室應當下達綜合督導方案或專項督導提綱,并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被督導單位。
(二)被督導單位應按計劃方案、提綱進行自查,準備相應的資料。
(三)督導人員須持督學證或督導通知,按照督導方案或督導提綱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研究、督導檢查。
(四)充分聽取被督導單位和有關人員的意見并記錄在案,下達書面督導意見。
凡不符合前款第(一)、(三)項規定的,被督導單位有權拒絕檢查,并可向督導室或縣人民政府、教育文化局反映。
第十四條督學和被督導單位存在可能影響依法督導的情況,被督導單位可以提出回避請求,經縣督導室同意,督學應當回避。
第十五條被督導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應當主動配合督導室和督學依法從事督導工作,被督導單位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不得拒絕和阻撓,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打擊報復。
被督導單位對督導意見或建議,應當采納執行,并將執行情況報告督導室。
第十六條被督導單位對督導意見有異議的,可在收到督導意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督導意見的督導室申請復查,督導室應在十五天內作出復查決定;對復查意見仍有異議的,可在收到復查意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級教育機構提出申訴。
第十七條對貫徹執行本辦法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縣人民政府或教育文化局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八條被督導單位及有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督導機構責令改正或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一)阻撓、抗拒督導室和督學依法行使職權的;
(二)弄虛作假、逃避督導檢查的;
(三)對教育督導機構提出的正確意見和建議不采取改進措施的;
(四)阻撓他人向教育督導機構和督導人員反映情況或者打擊報復有關人員的。
(五)其他嚴重影響督導工作的。
第十九條督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督導機構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取消督學資格,并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一)、的;
(二)絢私舞弊、影響公正督導的;
(三)違反國家有關廉政規定的;
(四)其他嚴重影響督導工作的。
一、教育督查工作的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求真務實、公平公正和針對性、實效性原則,力求通過督查評估對全區教育工作做出客觀、真實、公正的評價,促進解決全區教育所面臨的突出問題,盡快實現“農村教育求突破,城區教育上水平,隊伍建設樹形象,整體工作創一流”的工作目標,全力打造“薛城教育”名片,促進全區教育健康快速協調發展。
二、教育督查工作的范圍
教育督查指對區局所屬區直學校(幼兒園)、鎮街教育辦及所屬學校(幼兒園)、民辦學校(幼兒園)所進行的督導、檢查、評估、驗收等活動。
三、教育督查工作的重點
2009年著重做好對教育五項重點工作的督查:
一是隊伍建設。重點督查三支隊伍的建設,加強對校長、教育辦主任和中層干部的履職考核,強化民主監督,注重工作政績評價。
二是素質教育。重點督查素質教育推進工作,有效避免違反省規40條行為發生,維護好我區教育質量提升的良好環境。
三是教學管理。重點督查課堂教學效益年活動,深化教師專業發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四是農村學校內涵提升。重點督查“五美校園”創建工作,結合校舍改造、“三亮三改”、布局調整,確保三年內全區農村辦學層次有較大提升。
五是安全穩定。鞏固好安全穩定工作成果,維護好全區教育良好形象。
四、教育督查工作的形式和方法
教育督查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形式進行。定期督查將依據區局制定的督查工作計劃實施,提前下發督查細則,明確督查要求,并提前通知;不定期督查依據工作實際隨時進行,不向被督查單位下發通知。
一是上級各類督查活動根據上級有關安排進行;二是教學常規檢查由教研室單獨安排;三是教育臨時重點工作根據局主要領導安排進行;四是教育五項重點工作和教育其它督查活動全部歸口督導室統一安排,年初統一制定并印發督查計劃。
教育定期督查工作要明確分工,明確責任股室和配合股室,報請分管領導同意,然后組織實施。部分不定期教育督查工作報請局主要領導批準后,由督導室負責實施。
五、教育督查工作的制度
一是繼續堅持實行局黨委成員和科級干部聯系點制度。按照分管工作及聯系單位,抓好工作推進;繼續實行分管領導下的股室責任制。
二是建立工作實名通報制度。凡教育局對工作的通報,一律按檢查情況,通報到具體單位,并下達整改通知。
三是強化過程考核和量化考核。2009年對全區教育系統崗位目標考核的方式注重過程考核,二分之一以上的指標直接使用過程考核結果,二分之一以上的股室不再參與年底統一組織的考核活動。
四是建立并完善問責制度。在對基層單位的檢查和評比中,注重對評價指標的量化,并依據量化結果進行排隊,凡兩次工作評價結果末位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向局黨委寫出書面說明。同時,在適當層面上進行問責。對教育局全年工作落實情況,實行分管領導責任下的股室問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教育、體育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領導班子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調配、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導中小學校長、在職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學習、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和管理校長及教職工的學年崗位考核和任期目標考核;組織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評審和聘任工作。
(三)研究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教育工作計劃,擬定全區教育改革、實施素質教育的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意見,管理指導并檢查學校教育教學實施工作;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
(四)負責教育、體育事業經費的預算管理和使用、檢查、審核,組織協調全區各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監督、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計劃管理;負責學校的基建和固定資產的管理。
(五)制定幼兒園、小學、初中的招生計劃并組織實施;協調和配合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普高、職高等各級各類學校的有關招生工作和自學考試工作;規劃并指導全區中小學、幼兒園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區中小學少先隊共青團工作;統籌管理、指導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等工作。
(六)指導學校電化教育、圖書、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的配備工作;指導與管理全區校辦企業、勤工儉學工作;組織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進行教育教學質量評估。
(七)統一規劃全區運動項目的布局,指導體育訓練,組織競賽,培養、選拔優秀體育人才,研究制定競技體育有關獎勵政策,提高體育運動技術水平。
(八)加強群眾體育工作,組織指導體育宣傳,科研和教育工作,協調、組織全區重大性體育活動,不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今后凡涉及到政府部門審批事項取消的,以區政府文件為準。
二、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教育體育局內設6個科室:
(一)辦公室
做好機關內部及有關單位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調研、信息、機關學習、會務、文書、收發、檔案、、提案辦理、保密、保衛、衛生及局機關政事務工作;負責起草工作計劃、總結和有關重要報告。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學校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工作;負責學校領導班子的考察、管理、選拔、交流、任免和獎懲工作;指導全區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負責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區教師職務評審、聘任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教職工調配、人才流動和師范院校大中專畢業生的考核錄用和派遣工作;負責局機關干部和學校教職工的年度考核、工資晉升工作;辦理本系統人員退休手續和負責日常管理;負責中小學校長崗位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干部年報和區直屬學校黨員年報工作;管理本系統的人事檔案和計劃生育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
負責中小學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的調整;編制本系統經費收支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和決算;指導學校年度經費計劃的編制、實施,審核其會計報表;負責校長離任經濟審計工作;監督教育體育經費實施情況;負責檢查本系統收費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對教育費附加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檢查指導;負責培訓本系統財務人員;負責校舍情況的調查規劃與基建項目的安排監督和驗收;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辦理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房改公積金等業務;負責教育年報工作。
(四)教育科(招生辦公室)
負責制定普通教育及特殊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和指導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實施;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負責管理幼兒園、學前班,管理中小學學籍,審核驗發義務教育證書;協調配合普高招生,組織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招生;指導中小學少先隊、共青團工作;組織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范化工作,負責學校安全教育。
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職業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職業教育管理工作;制訂并實施全區的師訓規劃,負責在職教師業務進修和繼續教育工作。
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區成人教育發展規劃,負責農村成人學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和業務指導;協同有關部門抓好職工教育并負責職工教育統計;制定并組織全區青壯年掃除盲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燎原計劃”,推進“農科教”結合和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實驗,組織實施“農民培訓”計劃;指導鄉鎮成人學校建設,負責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審批、管理。負責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招生政策規定及實施意見;承辦中專(技)在本區招生的報名、考試、體檢、政審、組檔工作;負責有關試卷的接送和保密工作;負責組織普通高的報名、考試工作;負責自學考試工作;協助市招生辦做好大、中專招生錄取工作。
(五)教育督導室
制定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規劃和督導評估方案,組織實施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區級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及其中小學依法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具體指導開展創建教育強鄉(鎮)工作和“兩基”的鞏固提高工作;負責對中小學、幼兒園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及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辦學效益等情況進行督導。對教育的重大問題和熱點問題進行調研,向本級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制訂全區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實施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對學校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六)體育科
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民健身計劃的實施;指導鄉鎮(街道)及各部門、行業、社會團體和學校積極開展體育活動;負責規劃、指導、協調和宏觀管理各運動項目的訓練工作和后備人才的培養,指導、組織開展競技體育活動;組織、指導體育宣傳和科研工作,培訓體育專業人才。
三、人員編制
區教育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9名(含工勤人員編制1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股)級職數6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置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事項
1.撤銷原教育文化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區教育督導室(全額事業編制2名),其職能劃歸區教育體育局機關,由局機關相關科室承擔。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全市教育工作的總體思路和我區教育工作核心任務,以創建“教育強區”為目標,以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學校特色文化建設為抓手,以促進學校自主發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為重點,堅持依法督導,服務基層、服務發展,認真履行監督、指導職能,為促進我區教育內涵發展、提升教育品質發揮積極作用。
二、工作目標
1.不斷鞏固提高“兩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扎實開展“教育強區”創建工作,確保高質量通過自治區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對我區創建“教育強區”工作過程性預檢和正式督導評估驗收。
2.認真落實《區督學責任區制度》和《區督學責任區制度實施方案》,按照督學責任區劃分安排,責任區督學對所轄學校、幼兒園開展經常性隨機督導工作,強化對學校、幼兒園工作的監督和指導,規范辦學行為,提高教育質量。
3.依據《學校特色文化建設督導評估實施方案》,督促各學校、幼兒園繼續開展特色學校文化建設的創建工作,并積極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特色學校文化建設展示活動,不斷促進學校、幼兒園特色發展和內涵發展。
4.積極推進各校園依法辦學,不斷完善“自主發展性督導評估指標體系”,促進校園自主發展、科學發展。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認真學習,提高認識,適應教育發展的新形勢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區四屆六次全委(擴大)會議、區七屆人民政府第三次全體會議精神,樹立“依法督導”意識,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政策和教育管理理論,及時了解當前教育發展的新形勢、任務及教育督導評估新機制,并積極參加各類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督導水平,為推動我區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做出貢獻。
(二)科學部署,積極籌備,推進“教育強區”創建工作
繼高質量、高標準迎接完自治區、國家對我區“兩基”、“義務教育均衡”工作的評估驗收后,我區將全面推進創建“教育強區”的各項迎檢準備工作。依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創建教育強縣活動意見》的通知精神和《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強縣(市、區)督導評估實施方案(暫行)》,2015年上半年將根據創建“教育強區”的申報程序完成申請、上報相關材料、公示等相關工作,并認真完成各指標檔案資料的準備工作,做好迎接自治區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對我區創建“教育強區”工作的過程性預檢;下半年將進一步做好查漏補缺和整改工作,確保高質量通過自治區創建“教育強區”工作正式督導評估驗收。
(三)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加強督學責任區制度建設
認真貫徹教育部《關于加強督學責任區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印發市督學責任區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克教督發〔2013〕2號)文件精神,落實《區督學責任區制度》和《區督學責任區制度實施方案》,認真籌備第二屆責任督學換屆工作,并精心組織離退休教育督導專家、校長、書記等成立責任督學隊伍,提高隨訪督導的質量。同時,區教育督導室將結合我區教育工作的核心任務和實際特點,根據學校、幼兒園辦學性質的不同,每月制定出有針對性的督導重點內容,組織安排責任督學按照督學責任區劃分,對校園開展經常性的隨機督導工作,以增強督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規范學校、幼兒園辦學(園)行為,促進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四)明確主題,突出文化,提升校園文化特色建設
各校(園)要以特色學校建設為抓手,不斷深化教育改革,深化學校發展內涵,以學校文化建設為核心,突出課程文化和學校特色建設,逐步形成具有鮮明辦學個性和風格的現代化特色學校。2015年,區教育督導室將組織各學校、幼兒園繼續開展特色學校文化建設的創建工作,按計劃抓好落實,認真開展自檢自查,做好申報和迎檢工作,確保各校(園)創建目標順利實現。
(五)展示成果,彰顯特色,深化特色校園品牌建設
為不斷深化學校、幼兒園特色學校文化建設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營造積極探索各具特色校園文化的氛圍,開創積極爭創品牌特色校(園)的新局面。2015年,區教育督導室將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特色學校文化建設活動展示,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學校特色課程建設,不斷促進學校、幼兒園自主發展、內涵發展和特色發展,進一步提升校園辦學(園)品質和育人質量。
我們區教育局督導組自成立以來,遵照指示,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了教育局領導交予的各項任務,工作得到領導認可和好評。在新學期,我們督導組成員,將繼續保持高度的工作熱情和責任心,配合局領導,對我區中小學實施新一輪的督導、考核工作。工作計劃安排如下:
一、 工作的指導思想
遵循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按照教育督導的原則和標準,采用科學、實效的方法,對我區教育工作進行督促和檢查,對各屬中小學辦學水平進行觀察、調查和考核,進而做出審慎的分析和評價,反饋給區級領導,確保區黨工委,區教育局各項決策落實,促進我區的教育事業蓬勃發展。
二、2012下半年督導組工作
1、負責對學校高效課堂構建情況的督導,提高課堂效率:驗收考評區屬中小學開展“學洋思教學理念,建設高效課堂”主題活動的教研成果。深入學校教學一線,掌握第一手資料,積極參與各學科區級教學實驗培訓基地建設,發現典型,及時推薦,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地推進我區中小學(尤其是初中)課堂教學改革,同時注意將學校的意見和建議,反饋、匯報至局領導。
2、負責對學校依法辦學情況的督導,規范學校的辦學行為:根據省規范辦學行為25條,注重督導規范學校的辦學作為。了解學校的課堂開設及學生的作業量是否過重等情況,督導學校嚴格落實課程標準,開齊開足課程,不隨意增減課程與課時。同時對擇校、編班、收費、有無體罰、有無有償家教等現象進行必要的督查,以規范學校的辦學行為。
3、協助***政府教育督導室開展階段性評估工作。
4、參與區教育局進行區屬中小學校“雙百”工作。
三、工作時間安排
1、九、十月份:配合區屬中小學開展“學洋思教學理念,建設高效課堂”主題活動,深入區屬各中學進行聽課、評課,對各校的教研成果進行驗收,并匯報、推薦典型材料。
2、十二月份:配合區教育局進行區屬中小學校“雙百”工作。深入區各小學,重點督查各小學執行省規范辦學行為25條情況,了解各小學的課程開設及學生的作業負擔。檢查各小學是否嚴格落實課程標準,開齊開足課程,不隨意增減課程與課時等情況。
四、工作分配:
張山、李斌負責初中部工作內容
駐組代表:趙建、朱艷麗
五、督導組的自身建設:
區教育督導作為一個新生事物,離不開區領導的大力扶持和關懷。教育督導成員必須增強自身的責任感,保持工作熱情,不斷學習,更新知識,運用科學的評估手段和方法進行督導,減少主觀臆斷,保證督導結論的公證與客觀。我們力求在“督”字上面下功夫。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并自覺嚴格執行督導組的工作紀律(詳見***教育局黨工委相關文件)。使之教育督導工作健康成長,樹立起教育督導的權威性。
2012年,是全面啟動實施教育“十二五”發展規劃的開局之年。我區教育改革與發展緊鑼密鼓,教育督導工作緊跟而上。為我區教育目標的實現,做好保駕護航工作,為實現***成為市乃至省教育強區作出一份貢獻。
一、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 自發文之日起至9月5日,完成年度“對縣督導”整改及年度區教育工作督評估自評工作
1、鄉鎮和有關教育職能單位自評整改時間:自評的過程也是整改的過程,因此,整改工作貫穿自評工作的始終。自發文之日起至8月26日,各單位務必根據“對縣督導”的評估標準,對照整改方案(詳見附件1),認真制訂本單位年度“對縣督導”整改工作計劃及年度本單位“對縣督導”自評工作計劃,確保按時完成第一階段自評整改等工作。
年9月6日起。
第二階段 年9月6日至10月20日,完成年度區教育工作督評估自評工作
1、鄉鎮和有關教育職能單位自評時間:自年9月6日至年9月30日,完成整改、自評、匯總上報等工作。
年10月20日至年10月25日。
第三階段 迎接省、市對我區教育工作“對縣督導”評估工作,市政府擬在年11月份對我區年度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省政府將在年月對我區年度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迎評工作安排屆時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年月26日至30日,省政府對我區年度教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為期5天的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評估結果不容樂觀。全區教育工作基礎薄弱,事業發展各指標中部分指標達不到要求。《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于全面開展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意見的通知》(政辦[]15號)文中明確規定:“對不合格的縣(市、區)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一年以后仍達不到要求的給予黃牌警告”。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該項工作,成立了“市區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自評工作”領導小組。各單位務必充分認識我區教育工作問題的嚴重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務必充分認識我區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自評、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務必針對本單位的實際問題及時做好自查自糾、補缺補漏等整改工作,并切實做好省級督導存在問題的整改及年度和年度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自評工作。
(一)加強領導,建全機構。建立對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制度,是確保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切實履行教育管理職責的一項重要舉措。百年大計,教育為本。各鄉鎮、各教育職能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各鄉鎮、各教育職能單位有人員變動的,應根據政辦〔〕15號文件要求,及時調整、充實自評工作領導小組和下設評估辦人員,并認真制訂自評工作計劃,協調有關事宜,開展日常工作。確保督導評估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對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是一項常規性、制度化的工作。各鄉鎮、各職能單位每年在制定教育工作計劃時,應當根據督導評估標準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全年的工作目標任務。并督促對照指標要求加強過程管理,力求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三)切實整改,認真自評。各單位要根據《市區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級督導評估整改方案》(詳見附件1)的要求,做到:一是根據對應的指標要求,核清基礎數據,查找問題與原因所在,明確整改目標,制定整改計劃方案,并認真抓好落實,確保各項整改項目到位;二是認真做好年度和年度自評整改工作。自評工作要依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于全面開展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意見的通知》(政辦〔〕130號)等文件精神,對照《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區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自評工作的通知》(政辦〔〕74號)文中的責任分工,認真做好本單位的兩個年度自評整改工作。
(四)加強督查,促進落實。區委、區政府將在各單位自查自評的基礎上,由督查小組對各階段自評工作進行督查,促進各階段自評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對認真履行教育工作職責,及時完成自評工作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并作為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對不認真開展自評工作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工作重點
(一)各鄉鎮
1、要進一步履行教育工作職責。認真做好組織入學、控輟保學等工作,要與各行政村簽訂“控輟保學”責任狀,制定保障適齡人口接受義務教育的鄉規民約。完成適齡人口就學取證工作,不得弄虛作假。積極配合區殘聯做好本鄉鎮適齡殘疾少年兒童的普查、鑒定工作。認真做好年度和年度履行教育工作的總結。(各階段主要工作安排詳見附件2、附件3)
2、重新核實3~24周歲人口基數。一是核準戶籍人口基數(參照附件4核實,并打印遺漏的適齡人口名冊,在以鄉鎮為單位按年齡組,村的順序統一編造序號)。二是核準未申報戶口和外來常住人口基數。避免學齡人口漏登、錯登等現象,確保各種表冊卡數據相符。
3、文化戶口冊重建工作。即對上面已核定的各類適齡人口基數重新用《3-24周歲適齡人口接受教育情況登記表》以鄉鎮為單位統一用電腦打印,并按年齡組、村的順序統一編造序號(與電腦打印的《戶籍人口花名冊》序號相同)。
4、分別填報《年區 鄉鎮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匯報材料》及相關報表的過渡表。
5、認真做好15-24周歲戶籍中文化程度更改工作。并認真做好核實更改后的統計工作(詳見附件5)。
6、認真做好各種備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區教育職能單位
1、區教育局
區教育局是區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體,在做好本單位自評工作的同時,還要督促指導各鄉鎮、各有關教育職能部門和轄區內各類學校認真履行教育工作職責。
(1)認真做好存在問題整改工作。針對年月26-30日,省政府對我區教育工作督導評估中提出的具體問題,進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時整改,一時有困難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體整改方案。重點協調區財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衛生局、殘聯、文體局、教師進修學校等教育職能單位認真做好自評整改工作。
(2)督促學校做好組織入學和動員輟學生返校,要與各校簽訂控輟保學責任狀。
(3)核清各類學校的基礎數據。對照評估標準要求,核準各種基礎數據。同時,為了幫助鄉鎮做好轄區內在學生取證和文化戶口的滾動登記工作,還要做好以下三項工作。一是核清轄區內“戶籍人口”就學基礎數據;二是核清轄區內“未申報戶籍人口”基礎數據;三是核清接收外縣區人口就學基礎數據。要求各類學校把本轄區外的學生分別用《學生接受義務教育情況匯總表》按年級、鄉鎮、行政村、年齡段歸類造冊及時送給本鄉鎮或轄區內各鄉鎮,作為鄉鎮文化戶口的滾動登錄的依據。同時報送區教育督導室1份。
(4)繼續加強對學校的管理。促進學校重視自評工作,以積極向上的精神狀態、整潔優美的校園環境和科學規范的內部管理來開展自評和迎評工作。
(5)協調區公安分局做好15-24周歲人口文化程度核實更改工作。對在我區就學的15-24周歲人口文化程度進行全面摸底、認定。以后每年均提供各類學校畢業生信息,協調區公安分局或有關單位及時輸入戶籍人口中“文化程度”信息欄,并做好核實更改后的匯總統計等工作(詳見附件5)。
(6)準備好相關的備查資料。區教育局要根據指標要求,為區政府提供或協調提供相關的備查材料。
2、區財政局
根據省督導評估時提出的有關問題,制訂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實,繼續逐步加大對教育的財政投入力度,并準備好相關的備查資料。
3、區政府教育督導室
要加強業務培訓,做好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的業務指導,認真開展年度、年度自評、整改工作的檢查、指導和服務工作。
4、區殘聯
區殘聯要會同各鄉鎮、區衛生局、區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全面完成對全區適齡殘疾少年兒童普查和醫學鑒定工作,并及時匯總、統計。
5、區公安分局
要求各派出所及時為鄉鎮重新核實3-24周歲戶籍人口花名冊;及時做好15-24周戶籍人口中的文化程度核實更改工作。
四、上報材料
1、鄉鎮人民政府應上報材料:年度教育工作總結(、年度各一式2份);《年度區鄉鎮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匯報材料》一式八本;《省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中的事業發展表1—表5相應的各種過渡表(含各村)一式二本。
2、區教育局應提供上報的材料:《年度市區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自評報告》;《年度市區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自評匯報》(領導講話);《年度市區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自評表》(審核時、年度各1份)。
3、區財政局提供上報的材料:教育經費與管理中的相關報表、自評表;年度、年度工作計劃、總結。
4、區教育督導室提供上報的材料:《年度省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登記表》;《年度省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年度、年度)。
5、區殘聯應提供的材料:提供適齡殘兒童花名冊,按鄉鎮、年齡、類別分別造冊、統計。
6、其他職能單位(即自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提供年度本單位工作計劃和總結(各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