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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高等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駐校內其他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學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 學校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 學校應當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條 學校各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機關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學校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 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十條 學校必須設立或者明確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消防機構),配備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擬訂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實施;
(二)監督檢查校內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定期組織檢驗、檢測和維修;
(四)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督指導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審批校內各單位動用明火作業;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消防演練,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對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八)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九)受理駐校內其他單位在校內和學校、校內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 手續的校內備案審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申報,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隱患臺賬;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信息數據;
(十二)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二級單位和其他駐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
(四)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備消防值班人員,制定值班崗位職責,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八)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九)按照規定的程序與措施處置火災事故;
(十)學校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 校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駐校內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十一條外,學生宿舍管理部門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由學生參加的志愿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安全教育與檢查;
(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發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將下列單位(部位)列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學樓、校醫院、體育場(館)、會堂(會議中心)、超市(市場)、賓館(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以及其他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網絡、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媒部門和駐校內郵政、通信、金融等單位;
(三)車庫、油庫、加油站等部位;
(四)圖書館、展覽館、檔案館、博物館、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系統;
(六)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使用部門;
(七)實驗室、計算機房、電化教學中心和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或配備有先進精密儀器設備的部位,監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學校保密要害部門及部位;
(九)高層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有人員居住的臨時性建筑;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部位)。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在學校內舉辦文藝、體育、集會、招生和就業咨詢等大型活動和展覽,主辦單位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和措施,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并經學校消防機構對活動現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依法應當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十七條 學校進行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活動,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手續。學校各項工程及駐校內各單位在校內的各項工程消防設施的招標和驗收,應當有學校消防機構參加。
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學校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關圖紙、資料、文件等應當報學校檔案機構和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八條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場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學生宿舍。
生產、經營、儲存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學生宿舍等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 利用地下空間開設公共活動場所,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二十條 學校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職值班人員,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學校購買、儲存、使用和銷毀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防范措施。
學校對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確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單位和人員應當向學校消防機構申辦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管人,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校內出租房屋的,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出租方負責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學校授權的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監督檢查。
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內用人單位負責。
第二十四條 發生火災時,學校應當及時報警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學校應當在火災事故發生后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較大以上火災同時報教育部。
火災撲滅后,事故單位應當保護現場并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二十五條 學校及其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條 學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消防安全工作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四)單位防火檢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五)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六)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組織消防演練情況;
(八)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 學校消防安全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第二十八條 校內各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設備運行、記錄情況;
(十一)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校醫院、學生宿舍、公共教室、實驗室、文物古建筑等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檢查、巡查人員應當責成有關人員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等場所的;
(九)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十)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十一)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三十二條 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學校及相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或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 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等學校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四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五條 學校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條 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
(二)根據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
(三)對每屆新生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五)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第三十七條 學校二級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八條 下列人員應當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一)學校及各二級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學生宿舍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 學校、二級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制定相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第四十條 學校實驗室應當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應急處置預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地和儲備等內容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四十一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七章 消防經費
第四十二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經費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保證消防經費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條 學校日常消防經費用于校內滅火器材的配置、維修、更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備用設施、材料,以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保證學校消防工作正常開展。
第四十四條 學校安排專項經費,用于解決火災隱患,維修、檢測、改造消防專用給水管網、消防專用供水系統、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消防通訊系統、消防監控系統等消防設施。
第四十五條 消防經費使用堅持專款專用、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消防經費。
第八章 獎 懲
第四十六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校內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七條 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損壞、破壞消防器材、設施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學校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等相應的處分。
前款涉及民事損失、損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學校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者發生重特大火災的,除依據消防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外,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取消其當年評優資格,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學校應當依據本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高等學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高等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駐校內其他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學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學校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學校應當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條學校各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七條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機關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學校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十條學校必須設立或者明確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消防機構),配備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擬訂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實施;
(二)監督檢查校內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定期組織檢驗、檢測和維修;
(四)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督指導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審批校內各單位動用明火作業;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消防演練,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對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八)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九)受理駐校內其他單位在校內和學校、校內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
手續的校內備案審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申報,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隱患臺賬;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信息數據;
(十二)協助公安機關
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二級單位和其他駐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
(四)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備消防值班人員,制定值班崗位職責,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八)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九)按照規定的程序與措施處置火災事故;
(十)學校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校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駐校內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除本規定第十一條外,學生宿舍管理部門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由學生參加的志愿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安全教育與檢查;
(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發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應當將下列單位(部位)列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學樓、校醫院、體育場(館)、會堂(會議中心)、超市(市場)、賓館(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以及其他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網絡、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媒部門和駐校內郵政、通信、金融等單位;
(三)車庫、油庫、加油站等部位;
(四)圖書館、展覽館、檔案館、博物館、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系統;
(六)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使用部門;
(七)實驗室、計算機房、電化教學中心和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或配備有先進精密儀器設備的部位,監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學校保密要害部門及部位;
(九)高層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有人員居住的臨時性建筑;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部位)。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在學校內舉辦文藝、體育、集會、招生和就業咨詢等大型活動和展覽,主辦單位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和措施,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并經學校消防機構對活動現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依法應當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十七條學校進行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活動,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手續。學校各項工程及駐校內各單位在校內的各項工程消防設施的招標和驗收,應當有學校消防機構參加。
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學校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關圖紙、資料、文件等應當報學校檔案機構和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八條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場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學生宿舍。
生產、經營、儲存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學生宿舍等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利用地下空間開設公共活動場所,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二十條學校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職值班人員,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學校購買、儲存、使用和銷毀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防范措施。
學校對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確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單位和人員應當向學校消防機構申辦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管人,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第二十三條學校內出租房屋的,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出租方負責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學校授權的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監督檢查。
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內用人單位負責。
第二十四條發生火災時,學校應當及時報警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學校應當在火災事故發生后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較大以上火災同時報教育部。
火災撲滅后,事故單位應當保護現場并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二十五條學校及其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第四章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條學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消防安全工作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四)單位防火檢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五)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六)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組織消防演練情況;
(八)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學校消防安全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第二十八條校內各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設備運行、記錄情況;
(十一)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校醫院、學生宿舍、公共教室、實驗室、文物古建筑等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檢查、巡查人員應當責成有關人員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等場所的;
(九)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十)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十一)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三十二條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學校及相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或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等學校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四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五條學校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條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
(二)根據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
(三)對每屆新生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五)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第三十七條學校二級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八條下列人員應當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一)學校及各二級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學生宿舍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學校、二級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制定相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第四十條學校實驗室應當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應急處置預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地和儲備等內容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四十一條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七章消防經費
第四十二條學校應當將消防經費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保證消防經費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條學校日常消防經費用于校內滅火器材的配置、維修、更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備用設施、材料,以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保證學校消防工作正常開展。
第四十四條學校安排專項經費,用于解決火災隱患,維修、檢測、改造消防專用給水管網、消防專用供水系統、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消防通訊系統、消防監控系統等消防設施。
第四十五條消防經費使用堅持專款專用、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消防經費。
第八章獎懲
第四十六條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校內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七條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損壞、破壞消防器材、設施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學校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等相應的處分。
前款涉及民事損失、損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學校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者發生重特大火災的,除依據消防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外,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取消其當年評優資格,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學校應當依據本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高等學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結合實際情況,認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七進”工作。以深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為著力點,采取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形式,牢固樹立人人參與消防的理念,努力提升全鄉群眾和社會單位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
二、組織領導
在鄉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鄉消防宣傳“七進”工作領導小組,鄉長任組長,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鄉安辦,由同志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工作內容
各村(居)及鄉級各單位要緊密圍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這個中心,把宣傳教育內容與本鄉實際相結合,豐富活動形式和教育內容,切實讓全鄉單位、群眾從消防宣傳活動中學到知識、提升意識,成為消防宣傳“七進”工作受益者。
(一)消防宣傳進機關
1.鄉政府每季度要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活動,提高各級領導、干部、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力爭到年底對機關各部門、各社區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2.鄉安辦要落實消防宣傳教育職責、消防工作規章制度,目標責任落實。健全消防宣傳組織和制度,完善年度消防宣傳工作計劃、方案和本單位應急疏散預案,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全員參加的消防安全培訓和逃生自救演習。所有機關干部達到“一懂三會”(懂得所在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逃生、會撲救初起火災)的基本要求。
3.完善各類工作制度、檔案臺賬等基礎資料,利用單位廣播、電子屏幕、張貼標語等進行宣傳教育,辦公場所設置消防宣傳櫥窗或專欄,公共區域設置消防安全警示標語,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警示標志。
(二)消防宣傳進學校
1.消防安全教育內容要納入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和責任人,建立健全檔案。組織開展“暑期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行動”。
2.督促指導各小學落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等制度,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完整好用,疏散指示標志、安全出口等符合消防規劃要求;制定消防安全疏散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員參與的滅火疏散演習。讓教職工懂得場所火災危險性、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3.各學校建立消防宣傳教育場所,配備消防圖書、掛圖、音像制品等消防宣傳資料和常用消防器材;聘請消防官兵或派出所消防民警擔任校外消防輔導員。
4.各學校要在校內設置固定消防宣傳欄不少于2個,設置消防宣傳戶外公益廣告牌不少于3塊,并利用校報、櫥窗、板報、校園電視、廣播、網站等陣地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識。每學年與轄區內每所學校至少共同組織一次大型消防宣傳活動,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三)消防宣傳進社區
1.消防宣傳教育納入“文明社區”、“平安社區”、“網格化管理”等工作內容;制定完善社區消防宣傳教育、《居民防火公約》,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火災隱患整改、老弱病殘戶防火巡查等制度,明確社區消防宣傳教育責任人。
2.各社區,推舉以網格員、治保員為骨干、熱心消防公益的志愿者為主的“社區消防平安大使”;每半年組織一次“社區消防平安大使”消防知識技能培訓,每年對“平安大使”服務活動進行總結,考評和表彰。
3.各社區要在消防栓或消防用水池、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處設置明顯標識及操作示意圖;定期組織開展社區公共消防設施檢查、保養、維護,確保完整好用。
4.各社區每月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或防火檢查自查互查活動,每半年開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練,每年組織開展不少于4次的家庭火災撲救、逃生自救、安全疏散等消防宣傳活動,建立健全各類消防宣傳教育檔案。
5.每年“119”消防日、“五一”、“十一”、“兩會”、春節等重大節日、重點時期,各社區要開展形式多樣的集中性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四)消防宣傳進企業
1.全鄉各生產企業要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企業工作責任考評內容,明確工作計劃、目標和責任人,完善基礎檔案;將消防安全內容納入到企業文化教育中,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教育宣傳和火災撲救、逃生自救、安全疏散等演習;設置固定消防安全宣傳板、標語,經常性地利用廣播、電子屏幕等開展三提示工作;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員工新上崗、轉崗前必須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使所有員工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舉措,會報警、會撲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2.各企事業單位要制定完善滅火應急預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其他單位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滅火疏散逃生演練;加強消防設施器材保養維護,并制作醒目的標識,配有操作使用方法文字或圖例說明。
(五)消防宣傳進農村
1.各村(居)要制定村民防火公約,建立村民義務消防宣傳教育組織,制定完善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人,經常組織村民參加學習,適時組織村民開展滅火演練;利用集市、節慶、民俗活動等時機和廣播、宣傳隊等形式,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根據農村夏收、秋收等農忙時節和火災多發季節特點,開展有重點、有針對性、形式多樣的防火宣傳。年內,村民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達到90%,村干部、民兵和成年人掌握并做到“一懂三會”。
2.自然村設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宣傳牌、宣傳欄和警示標語等;在易發生山火的場所,設置醒目的警示性標語口號。有條件的自然村建設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室,配備相應的消防宣傳資料與消防器材。
3.針對留守兒童、孤獨老人、智障殘疾人員建立鄰里守望制度,上門宣傳消防知識、查找隱患,落實緊急情況時的救助人員。
(六)消防宣傳進家庭
1.各村(居)要將家庭消防安全教育納入“五好文明家庭”、鄉規民約、鄰里守望等創建、評定內容,開展以“發放一份居民防火公約、制定一份家庭應急疏散預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消除隱患、組織一次家庭疏散演練”為主要內容的“四個一”活動。
2.要加強家庭防火檢查,對鰥寡孤獨、老弱病殘、空巢家庭及留守婦女、兒童家庭建立聯系制度,結成鄰里看護的幫扶對子,定期開展上門式消防安全宣傳服務。
3.引導、鼓勵有條件的家庭配備必要的報警、滅火、照明、逃生自救器材。
(七)消防宣傳進網站
1.政府網站開設專門欄目,宣講消防安全常識。
2.大力推進“移動互聯網消防信息服務平臺”建設運營,專題策劃信息內容、形式、時機和發送對象。在重大安保活動及節慶活動等重點期間,每天向“目標人群”發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
四、相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清此項工作重要性。
要樹立消防宣傳是火災防控的“源頭”工作和“第一道防線”的意識,切實加強對宣傳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要制定宣傳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嚴格落實責任和獎勵激勵措施,強力推進工作開展。
(二)全民動員,突出區域宣傳的重點。
各村(居)、鄉級各單位要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教育職責為抓手,積極組建消防志愿者隊伍,壯大宣傳隊伍力量,開展靈活多樣的宣傳活動,整體推進“七進”工作。活動中,活動要緊扣轄區消防安全實際和區域火災特點,在兼顧一般的基礎上,突出對火災防控重點行業、部門、區域和消防意識相對薄弱的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培訓。特別是對于孤、寡、老、幼、弱、病、殘等弱勢群體,要做到入戶宣講、定期回訪,著力補齊消防安全教育短板,推進消防宣傳工作整體上水平。各村(居)組建的消防志愿者隊伍至少10人以上,并請將名單于1月30日前報鄉安辦。
本學期我園將繼續認真貫徹和落實教育體育局有關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強學習和研究,不斷更新教育觀念,積極創造一個融洽、和諧、健康、安全舒適的良好環境,確保幼兒的生命安全。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學期的安全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圍繞教育體育局工作會議精神及有關要求,進一步明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進措施,切實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全面開展校園安全工作。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教育體育局下發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幼兒園關于加強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防范意識,提前消除事故隱患,提高自我保護和自救能力,強化監督檢查,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園長)
副組長:(后勤安全副園長)
(教學副園長)
組 員:(安全辦主任)
(辦公室主任)
(保健醫生主管)
(教研主任)
(食堂主管)
(后勤組長)
各班班主任
四、工作措施
1.成立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安全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管理機制,進一步明確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網絡,有目的的制訂和修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
2.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定期布置自查安全工作,實行安全工作自查制度,各部門、各人員要認真仔細地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整改,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幼兒園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侵害。
3.加強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強化班級教師的安全意識,學習防水、防火、防傳染病等安全常識及自救方法。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預防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的發生。利用家長、幼兒園和園內宣傳欄,開展安全、衛生知識教育;增強教職工和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和知識。
4.積累有關安全教育的資料,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學性。在活動中滲透有關的安全知識,讓幼兒知道110、120、119緊急呼叫電話的號碼和用途,遇到緊急情況,能呼叫求救,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5.定期對幼兒午睡房、各專用教室、各辦公室等重點部位進行全面檢查,加強安全管理。
6.加強檢查,嚴格管理。根據季節的不同,對有關安全情況進行重點教育檢查,做到防患于未然。交通安全、飲食衛生等要常抓不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定期維護園舍設施,為幼兒園實施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7.嚴格按要求聘用符合任職資格要求、身心健康的炊事員、保育員。嚴格執行衛生安全消毒制度,每周對幼兒的玩教具按要求進行清洗、消毒,每周為幼兒曬被褥等。
8.認真貫徹落實各種文件精神,做好幼兒園的衛生工作,繼續執行每天的晨檢制度,做好防控傳染病工作。師生的飲食管理和檢查、廚具、餐具等要定期消毒,廚房、用餐地點必須每天打掃衛生。食堂人員要把購物、制作等質量關,不購買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一定要嚴格監督、管理飯菜質量,嚴禁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9.加強幼兒在園服用藥品的管理,根據家長的服用要求,確保服藥及時、準確,嚴禁錯服、漏服現象的發生。
10.“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抓好幼兒日常活動的安全防范,規范教職工行為。消除幼兒日常活動中的不安全因素,加強日常值班和節假日值班制度,做到定人、定崗、定責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11.加強發生意外事故時師生自我保護教育,提高對待事故意識,并且每學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疏散演練。
12.根據縣教育體育要求,嚴格執行重大情況請示報告制度,凡發生重大事件必須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和部門。加強校園周邊的綜合治理工作,嚴禁在園門口擺攤、堆放雜物、嚴禁在幼兒園周圍有干擾正常保教工作的活動。每年把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本年度工作計劃,并積極組織實施。
五、安全工作計劃安排
9月份:
1.制訂幼兒園安全計劃,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
2.開學初開展安全隱患大檢查,重點加強門禁、校舍、消防、食品衛生、用電、教育教學設施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和整治;
3.加強開學初安全教育,繼續加強門衛值班和日常管理;
4.全體安全工作會議,開展校園環境衛生整治行動;
5.入園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月;
6. 整理安全資料、檔案,迎接期初常規檢查工作。
10月份:
1. 中秋、國慶值班護校安排;
2.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校園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情況;
3.幼兒園安全教育宣傳活動,學校衛生防疫情況等;
4.安全疏散演練,安全自查工作。
11月份:
1.幼兒園校舍、交通安全檢查,隱患排查;
2.開展消防主題宣傳教育活動,清剿火患;
3. 幼兒園全面安全工作自查
12月份:
1.“122”交通安全日,進一步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2.加強安全宣傳活動,加強食堂衛生及膳食管理;
3. 安全疏散演練,安全自查工作;
4.法制宣傳教育;
2021年一月份:
1.元旦放假值班安排;
2.幼兒園安全工作檔案、臺賬檢查,歸檔;
3.安全自查,隱患大排查工作;
一、突出查辦案件,監管效能得到提升
(一)著力專項整治。以全省食品藥品安全“亮劍行動”為總領,瞄準食品藥品突出問題,大力開展“小而專”的專項整治,不解決不放手,不規范不松勁。先后開展超市熟食制品、校園及周邊食品、餐飲服務無證經營、農村“三無”食品、凍貨食品、面條加工企業食品添加劑、饅頭加工企業非法添加甜蜜素、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五整治”等專項整治,檢查食品藥品企業930余家,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338份,沒收涉案物品252個品規共3000余千克。
(二)著力懲處打擊。以執法辦案推動工作落實,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重典治亂,凸顯“亮劍有聲、揮劍有力”,加強與公安機關“行刑銜接”,狠抓大要案,強化食品藥品案件移送。上半年,共立案查處一般程序案件107件,其中食品案件97件,藥品、醫療器械案件6件,化妝品案件4件;食品藥品抽驗送檢286批次;受理群眾投訴舉報17起;移交公安機關涉嫌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8件,立案受理3件,會商2次。
(三)著力公正執法。建立“兩證一表”行政審批機制,嚴格落實《行政許可程序規定》。推行政執法全程留痕管理機制,對每項執法活動的執法過程、執法結果等進行全程記錄,建立完備的文本檔案。實行“案審分離”,明確職責分工,確保行政處罰案件“調查、審理、執行”三分離,實現互相監督制約。推行“第三方評議”,主動邀請人大、政府、政協、行政相對人、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等第三方對行政執法案件進行監督和評議。
二、突出規范有序,監管水平得到提升
(一)責任網格監管。建立“全面覆蓋、業務對應、網格管理,責任到人”的監管網絡,實現機關與鄉鎮食安辦業務指導“一帶一”、監管人員與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一對一”,讓違法經營行為浮出水面,不法經營份子無處遁形,嚴格落實食品原料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規范食品進購銷售臺賬、票據、標簽“三單合一”;開展信用等級評價,一年發現2次同樣問題從重處罰,3次以上列入“黑名單”重點監管;開展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評定,爭創省級餐飲服務示范縣;開展食品藥品抽樣送檢,納入政府財政預算。
(二)突出重點監管。狠抓重點領域、環節、對象,將全年按季節分為四個時段,明確階段重點并限期交賬。上半年重點突破的有:實施“千名農村廚師”培訓,利用扶貧、就業項目首期免費培訓“農村流動廚師”200名;推行“123”超市熟食制品管理機制,縣城8家大型超市全面完成升級改造;推廣學校食堂“雙方簽字,專人負責,上鎖保存”食品留樣管理機制,規范全縣中小學及幼托機關食堂建立“門禁系統”;推行“2345”涼菜專間規范標準,實現規范化管理;穩步推進“廉政文化進飯店”活動。
(三)社會共治監管。按照“政府負總責、部門守本責、企業為第一責任人”原則,強化食安委辦公室職能,完善村級信息員工作職責,盤活“縣、鄉、村”三級聯管;健全“定期會商、案件移交、聯合查辦”機制,通過聯席會議制度、專項合作、定期通報等方式,實現線索聯商、大案聯查、執行聯辦、干部聯訓;強化食品藥品企業主體責任,通過安全質量承諾、企業法人約談、企業責任首負等方式,督促企業加強內部質量控制;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廣布明線暗線,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營造群防群控的監管環境。
三、突出群眾知曉,監管透明得到提升
(一)打造“三個平臺”。完善權力運行平臺,積極開通網上政務、公開辦事流程、規范時限節點,確保食品藥品監督執法網上、合法運行。規范集中審批平臺,行政審批與執法“雙集權”,即市場準入縣鄉統一指導、統一審核,案件辦理堅持合議和集體討論,提升陽光行政。暢通投訴舉報平臺,暢通“12331”舉報投訴電話,落實24小時值守制度,利用城區9處宣傳欄、餐飲服務公示牌、電視公告,促進群眾知曉與參與。
(二)實行“三項公開”。建立文書、媒體、網絡、會議等公開機制,定期公開食品藥品監管計劃,包括年度工作計劃和階段監管重點,限期交賬;全面公開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結果,不回避、不遮掩;適時公開案件查辦,強化反面典型放大效應。上半年,通過會議、信息簡報、網站、新聞媒體等,公開年度工作重點、3-5、6-8月階段監管重點及食品藥品抽樣檢測計劃,公開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結果246批次,典型案件50件,電視臺曝光典型違法行為4次。
(三)推進“三進活動”。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知識進講堂,將展板、知識手冊帶進校園,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大宣講活動,共開展校園大宣講17場。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知識進農村,深入全縣近100個村(社)開展食品藥品知識講座23場,發放宣傳資料13000余份,接受群眾咨詢584人次。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知識進宴席,以農村廚師為抓手,加強壩壩宴規范管理,以規范化程度提高群眾食品安全常識和防范意識。
四、突出隊伍建設,監管能力得到提升
(一)加強業務培訓。實行“縣鄉能力同修”,按照每年不少于40小時集中培訓的要求,扎實開展2014年度執法人員培訓活動,以集中培訓、現場練兵、以會代訓、定期輪訓等方式加強隊伍能力建設。集中組織全系統干部職工開展培訓2次196人次;分片區開展聯合執法進行現場練兵11場次178人次;選派人員參加省市局組織培訓63人次。全面推行“末位輪訓”機制,共計培訓執法人員437人次。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國家教委相繼頒布了《高等學校檔案實體分類法》和《高等學校檔案工作規范》,經過十幾年來的實踐,各高校對它分類范疇的界定,客觀上保證了分類體系的連續性這一優勢有了進一步的認識。隨著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特別是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自身特點的需要,我們也發現,原來確定的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已不能適應當前教學改革和發展的需要,給當前的檔案管理工作造成了一些困擾。因此,筆者認為,高職高專院校應在繼續保持《實體分類法》和《工作規范》特點優勢的前提下,適應當前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的需要,進行必要的修訂工作,以期適應檔案現代化管理發展的需要。本文就此作一些探討,以求同行賜教。
一、教學檔案實體分類構建的原則
以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體系為標準,以《高等學校檔案實體分類法》和《高等學校檔案工作規范》為參照,結合高職高專院校辦學方向和人才培養目標的正確定位,結合學校教學工作和檔案工作的自身特點,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求真務實,科學地界定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構建符合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發展需要的教學檔案分類實體。
1、嚴格地遵循教學工作的規律。高等職業教育辦學的一個明顯特點和人才培養目標,就是培養技能型、應用型人才,由人才培養目標決定了它的一切必須按教學規律辦學,教學檔案同樣應遵循教學規律。
2、鮮明地體現教學檔案的特點。黨群類、行政類、基建類、設備類等類別的檔案,其內涵具有普遍性,唯有教學檔案它的內涵更為豐富,它的實體更是豐滿,教學檔案是高職高專院校檔案的主體。
3、科學地保持教學檔案的內在聯系。從教學類檔案的構建來看,其縱向脈絡是比較清晰、相對獨立的,而其橫向聯系卻是非常緊密的,如;招生、學籍、畢業生之間;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實習教學、實驗教學之間;師資、課務、考務、質量評價、學風建設之間等,整個教學過程的每個環節始終是相互聯系、不可分割的。
4、創新地形成教學檔案管理的長效機制。制度的建立不是一個很長、很復雜的過程,但是,執行和鞏固制度的過程也許是一個漫長而艱辛的過程。通過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以評促建,創新地形成教學檔案管理的長效機制,建設的過程更加重要。
二、教學檔案實體分類構建的內涵
教學檔案實體分類的框架設計為十四條一級條目,各條目之間既相對獨立,又有聯系,每個一級條目下面設有二級條目若干個,有的二級條目下面還設有三級條目若干,按學年度,由校、系、教研室三級分別進行收集、整理和歸檔,按電子文件和紙質文件的不同載體分別歸檔、保管。
1、綜合(JX11)。主要是教學管理和教學基本情況的文件材料。如:上級下達的有關教學工作的文件材料;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產學研合作方案、成果、總結;學院教學工作計劃、總結;學院教學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匯編;學院教學工作會議記錄;學院教學基本建設規劃;學院教學設備的裝備情況;圖書館藏書情況;校園網建設情況;體育器械統計情況;學院運動會材料等等,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大部份為永久。
2、師資(JX12)。主要是師資隊伍結構和建設方面的文件材料。如:學院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師資隊伍建設實施意見、年度工作計劃及總結;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工作職責、工作規范;教師崗位聘任合同書;國家、省、院各級人才培養工程對象材料;專業帶頭人、骨干教師、雙師型教師材料;青年教師培養方案及實施辦法;教師獲院級及以上各類教學、科研評獎申報、評審材料及證書復印件;教師獲各級各類先進表彰情況匯總;教師業務檔案;外聘、兼職教師管理文件、資格審批、協議書、匯總表等材料;校內“雙肩挑”教師兼課資格審批表、匯總表;教學工作量統計匯總表等等,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為永久或長期。其中教師業務檔案是一項面廣量大的建設任務,要求每一位教師都必須建立業務檔案。
3、招生(JX13)。主要是招生及新生錄取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如:上級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材料;招生計劃、錄取率、報到率統計材料;新生錄取材料及新生名單;學院招生工作計劃、總結材料;委培、代培、自費生計劃、合同及名單;新生素質調查材料等等,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長期、短期都有。
4、學籍(JX14)。主要是學生學籍管理及獎懲情況的文件材料。如:新生入學登記表;每學年初在校學生名冊;在校學生檔案;學生學籍卡;學生照片冊;學生學籍變更材料(升級、參軍、休學、復學、轉專業、轉學、退學);學生獎勵材料(獎學金、優秀學生);學生處分材料等等,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為永久或長期。其中學生檔案也是一項面廣量大的建設任務,要求為每一位在校的學生都建立檔案。
5、畢業生(JX15)。主要是學生畢業就業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如:上級有關畢業生就業的文件材料;畢業生工作計劃、總結;畢業生畢業資格審核材料;畢業生驗印名冊;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證明材料、統計表;畢業生當年年底就業率證明材料、統計表;畢業生就業協議、合同;單位用(聘用)畢業生審核備案表;畢業生質量跟蹤、信息反饋材料、質量分析報告等等,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長期、短期都有。
6、專業建設(JX16)。主要是人才培養目標和專業建設方面的文件材料。如:人才培養目標論證報告;新開或調整專業的社會調研記錄、申報、審批材料;各專業建設規劃;專業建設方案、年度實施計劃、建設工作總結;各專業指導委員會工作記錄;各專業教學計劃;專業教學計劃調整審批材料等等,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大部份為長期。
7、課程建設(JX17)。主要是課余建設和教材工作的文件材料。如:課程建設規劃;院級以上重點課程建設申報材料、審批、驗收材料;分專業各課程(理論、實踐)教學大綱匯編;學期各課程(理論、實踐)授課計劃;選修課程內容介紹匯編;雙語教學課程建設相關材料;學院教材建設規劃,年度實施計劃;省、國家級建設教材申報材料、審批、驗收材料;院級以上獲獎教材統計表、證書復印件及樣書;參加各級各類出版教材編審統計表及樣書;自編校本教材、教學指導書、實驗、實習指導書和習題集、教學參考資料統計表及樣書;各專業選用教材目錄、審批表;教材訂購計劃表;各課程選用(理論、實踐)教材統計表及樣本;教材采購及管理實施辦法;教學聲像資料、多媒體課件建設統計表及實樣;教學內容、方法、手段等改革相關材料;優秀、典型教案;重要的集體備課記錄;選修課開設課程名稱、課程表;重修課開設報名表、課程表、授課計劃、學生考勤材料等等,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長期、短期都有。
8、實習教學(JX18)。主要是教學實習、畢業設計、技能鑒定方面的文件材料。如:各系學期實習教學工作計劃、總結;院內、外實訓基地建設材料(建設報告、建設計劃、建設總結、協議書等);實習學生、實習指導教師(學院、企業)名單和實習場所匯總表;實習(專業認識、實習、課程設計等)指導書、授課計劃、任務書、指導記錄;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管理文件;學生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指導記錄;畢業設計成果材料;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匯總表;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匯總表;學院職業技能鑒定站組織鑒定工作材料;學生專業技能、職業技能、職業資格證書考證通過率統計材料等等,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長期、短期都有。
9、實驗教學(JX19)。主要是實驗室建設方面的文件材料。如:實驗室建設報告、批復、建設總結材料;實驗室建設報告、批復、建設總結材料;實驗指導書、指導記錄、實驗報告;實驗開出項目、開出率匯總表;實驗室材料購置、消耗、庫存明細表;實驗室、機房、多媒體、語音室、專業教室等教學設備臺賬、使用記錄、管理規章制度等等,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長期、短期都有。
10、課務(JX20)。主要是教學進程開課計劃等文件材料。如:院歷;院歷;教學進程表;理論和實踐教學總課程表、課程與任課教師安排表;系、部學期任課教師(專任、雙肩挑、外聘、兼職)基本情況統計表;調課審批表;教室日志等等,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或短期。
11、考務(JX21)。主要是考試和能力測試方面的文件材料。如:課程試題庫和試卷庫;班級/課程期末試卷;各課程(理論、實踐教學)學生成績記錄表(含平時、期中、期末、總評成績);按課程歸類補考試卷;補考成績記錄表;重修課考試試卷;重修課考試試卷;選修課成績記錄表;系、部按課程進行的教學效果分析;考場、監考、巡考人員安排表;監考人員培訓會材料;考場記錄;考試違紀成績處理材料;學生英語應用能力考試通過率統計材料(三、四、六級等);學生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通過率統計材料(省、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通過材料等等,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長期、短期都有。
12、質量評價(JX22)。主要是教學質量評價評估方面的文件材料。如:學院關于教學質量保障與監控工作文件;學院關于教學質量保障與監控工作文件;教學管理規程匯編;教學質量期初、期中、期末檢查計劃、總結材料;教師、學生座談會記錄;學期各級教學督導工作計劃、記錄、總結;學生信息員教學信息處理記錄材料;教師、學生教學質量座談會記錄;同行、領導聽課記錄;各類專項教學評估材料;教學質量測評材料;教師評學材料;教學異常個案處理材料等等,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為長期。
13、學風建設(JX23)。主要是學生素質、學風教育方面的文件材料。如:學生素質教育規劃;開展學生素質教育活動材料;加強學風建設措施材料;學生參加院級以上科技競賽、發明創造、、體育獲獎等統計表、證書復印件;院級以上優秀班集體表彰材料;按年度在校學生素質評價、分析報告等等,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長期、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長期、短期都有。
14、教學研究(JX24)。主要是教學研究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如:上級有關教學研究工作的文件材料;學報;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在社會學術團體中任職情況;學院及以上教科研成果申報材料、審批、驗收材料;系(部)教學研究工作會議記錄;教研室教學研究工作會記錄、教研活動記錄;教師獲教研、科研成果一覽表等等,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長期、這些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長期、短期都有。
三、教學檔案實體分類構建的意義
由教學檔案的本質屬性,決定了它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中的重要地位,與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密不可分。因此,科學地構建教學檔案的分類實體,是各校規范教學管理秩序、加強教學檔案制度化建設,做好“迎評促建”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建設性工作。
1、規范了高職高專院校教學工作的秩序
根據教育部《高等專科學校、職業技術學院、成人高院校教學管理要點》和《高等學校檔案工作規范》,科學地構建教學檔案的分類實體,對高職高專學校的教學常規管理本身是一個很大的促進,規范了教學工作的秩序。
2、豐富了高職高專院校教學檔案的館藏
學校人才培養工作的主要信息大量地積累在教學檔案里,由教學檔案記載和反映著學院的人才培養水平。教學檔案提供的都是教學工作各個環節中形成的原始材料,這些材料是教學效果的客觀真實反映,是教學成果的不斷積累,足以證明學院的辦學實力和教學水平。與時俱進、科學地延伸教學檔案分類實體,將豐富教學檔案館藏的內涵。
3、提升了高職高專院校教學檔案的水平
根據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標準的要求,科學地構建教學檔案的分類實體,形成教學檔案管理的長效機制,這是一個創建的過程,也是一個不斷創新的過程,極大地拓寬了檔案人員的視野,拓展了檔案工作的思路,創新了教學檔案管理的模式,提升了高職高專院校教學檔案的水平。
參考文獻:
1、國家教委《高等學校檔案實體分類法》(1993)
制定計劃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現狀,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礎上進行的,是依據什么來制定這個計劃。那么大家的2021年工作計劃都準備好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2021最新個人工作計劃簡短范文,歡迎大家查閱!
2021工作計劃范文1在新的一年里,隨著醫療改革的深入發展總務科工作目標是:圍繞醫院的總體目標,以創建“二甲”醫院為契機,用“二甲”醫院的標準開展后勤保障與服務工作,力爭總務后勤與醫院同步發展,調動全體后勤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深入開展“三好一滿意”活動,以病人為中心,全力做好醫療臨床第一線的后勤保障工作。現擬訂年度工作計劃如下:
一、科室管理與后勤保障工作:
1、認真組織總務后勤人員學習政治、學習業務,做好總務后勤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求所有人員及時轉變思想觀念,緊跟醫院的工作節奏,針對存在問題,進一步修訂各種規章制度,明確劃分崗位職責,制訂各崗位、各部門的考核細則并嚴格考核,完善獎懲措施,做到用制度管人,提高工作效率;
2、完善水、電、五金、設備維修工安全責任管理工作制度,責任落實到人。
堅持并完善水、電、五金、設備維修人員下修下送制度,確保水、電、五金、設備設施隨時處于完好狀態;
3、洗衣房下收下送要實行常態化、制度化,定時定點,同時做好交接登記工作,防止丟失;
工作服和各種棉織品洗滌深淺顏色要分開,污染物與非污染物要分開。控制洗滌劑的濫用,嚴格按照洗滌劑的配伍標準執行;
4、合理編制醫療設備、辦公用品、五金材料、印刷品、棉織品、零星物品的采購計劃,控制質量,確保滿足臨床科室需求;
5、為更好地完成我院后勤總務維修保障工作,總務科需培訓或配備一些懂技術會維修、工作態度積極、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經驗是有“技術職業證”的后勤維修人員,特別是設備維修工程人員。
明確職責,調動其積極性、主動性,使總務科管理工作上新的臺階;零星物品的采購計劃,控制質量,確保滿足臨床科室需求;
6、為更好地完成我院后勤總務維修保障工作,總務科需培訓或配備一些懂技術會維修、工作態度積極、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經驗是有“技術職業證”的后勤維修人員,特別是設備維修工程人員。
明確職責,調動其積極性、主動性,使總務科管理工作上新的臺階。
二、大型設備維修與安全管理工作:
1、做好后勤大型設備的使用、維護、維修保養工作,設立專人負責,切實落實風險防范措施,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堅決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并做好其使用、維護、維修保養的記錄;
2、安排電梯設備接受縣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的年度檢測,落實需維修整改的老舊零部件的檢查更換,確保電梯設備安全運行;
3、做好消毒供應科高壓滅菌鍋壓力表的監測工作,負責聯系縣技術監督部門定期對我院高壓滅菌鍋壓力表、血壓計等強檢設備的年檢工作,確保設備處于完好安全的工作狀態;
4、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定期對氧氣瓶進行試壓檢驗和報廢更新,標志明顯,臺帳齊全,并做好年檢工作;
5、我院高低壓配電設備已連續使用六年之多部分配電器和線路已逐漸老化,加上我院的設備設施逐年增多,用電量逐漸增大使得配電器和線路的使用壽命縮短。
組織對全院的所有電器和線路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與更換。
6、加強與縣供電局的聯系和溝通對全院高、低壓配電設備(避雷器、變壓器、高低壓配電柜的設備)進行常規檢測和維修更換,確保全院高低壓配電設備在雷雨季節和用電高峰期的安全供電;
7、做好洗衣房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設施、配置、維修工作:
1、為消除門診綜合樓房頂瓦片脫落下墜的安全隱患,計劃對其房樓下墜部分瓦片進行維修整改;
2、計劃對完工的室內裝修工程和水電管道、監控設施進行全面的熟悉和檢查,做到心中有數便于以后進行維修。
3、為保證和滿足醫院各科室的供水需求,計劃對全院進水總閥門、各分支管道閥門進行全面檢修,更換已損壞和失靈的閘閥;
4、維修門診綜合樓樓頂層的滲漏,解決室內墻面霉變問題;
5、分批更新病區棉織品床單元;
6、根據年醫院的總體規劃各科室的工作計劃。
對所需的醫療設備、辦公物質、家具、床單元被褥等用量進行前期的統計和完善有關購置手續,為滿足各科室所需作好準備。
7、建議啟動配電房的建設(包刮避雷器、變壓器、高低壓配電柜設備、雙電源自動發電啟動設備等)。
為了保證我院正常的供電需求和保證重點部門的正常運作、特別是雷雨季節和用電高峰期時的安全供電保障。啟動配電房的建設勢在必行。
四、院容院貌與環境衛生工作:
1、與縣環衛局洽談協商,簽訂20__年生活垃圾清運與門前三包合同,做好全院生活垃圾清運與門前三包管理工作;
2、做好保潔員思想動員工作,明確責任范圍,提高質量標準,強化目標考核,做好各病區和院內外環境的衛生保潔工作;
3、完成醫療廢物分類、轉運、暫存、交接、焚燒工作,按有關規章制度對醫療廢物的回收、暫存等項目進行嚴格管理。
并對我縣無醫療廢物焚燒場地的現狀,建議院辦領導聯系上級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此現狀。有便于解決醫療廢物無處燒的困難。
4、對全院候診椅進行全面檢查維修,對已損壞不能修復的進行回收。
5、對醫院老舊設備進行一次檢查,特別是對已損壞不能修復、修復后繼續使用具有安全隱患、達到強制報廢年限的所有有影響醫院安全生產的設備設施、汽車、辦公用品等等進行清理、檢查、統計。
交到財務室、院辦審核報送縣國資辦審批,集中報廢處理。
五、節能降耗管理工作:
1、建議院辦對科室使用1000元以下的醫療設備、辦公用品、物質、耗材等納入科室的成本核算;
2、認真做好水、電、氧氣消耗量的月報工作,加強監控,及時反饋到各使用科室,要求各科室節約用水、節約用電、節約用氣,降低能耗;
3、要求水電工班組下修制度化、常態化,深入各病區巡查檢修,杜絕長流水、白日長明燈等現象的發生;
4、加強后勤設備、物資發放、采購的控制工作,嚴格執行物資、設備的采購程序,批量、大件物品實行招標采購。
無核算科室申領物品由主管院長和總務科長審核簽字。
六、做好安保、消防工作:
1、警務室承擔著我院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維護秩序保障醫院安全,鞏固綜治成果。
繼續加強巡邏制度,特別是夜間的巡邏,并作好記錄。
2、統一認識,強化素質,在新的一年里,警務室安保人員要加強自身的學習,提高業務素質和能力,依據有關規章制度規范管理,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水平,完成醫院交給的任務。
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創新醫院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提升醫院火災防控水平,按照縣消防總隊及縣衛生和食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要求,制定我院20__年消防工作計劃。
4、充分認識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貫徹落實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對醫院財產、病人、職工生命負責的高度認識,處理好醫院消防安全工作與提高醫院服務質量的關系把消防安全納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消防工作落到實處,為病人和職工營造一個安全的就醫與工作環境。
5、加強與駐院民警的聯系、溝通、學習,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
根據有關要求醫院警務室建立警務公示欄、法制宣傳欄、警民聯系箱、工作日志和各類基礎臺賬,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
6、在醫院班子的領導下,緊緊圍繞新一年工作目標,堅持打擊與防范相結合,發揮職能作用與落實責任制相結合,加強治安管理與實施安全教育相結合,以保證醫院治安秩序良好。
2021工作計劃范文2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系,各有側重,要規范操作,有利于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時間由后勤管理服務中心統一安排。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系,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后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票據的及時準確發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盡快通知本人簽收,確保門衛值班室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傳呼。
八、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準并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門衛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的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衛創建成安全窗口。
2021工作計劃范文3一、提高客戶轉化率
1、提高客戶信息的質量。
提高跟客戶的溝通技巧,在跟客戶交流時,判斷客戶的購買傾向度及購買能力,將沒有誠意,無潛在購買能力的的客戶過濾掉,保留潛在客戶信息傳給銷售。
2、做好跟銷售的配合。
在回訪客戶時,對于有意向但銷售沒取得聯系的客戶,將客戶信息再次傳給銷售經理并附上回訪情況信息,做到及時反饋,提醒銷售聯系。
二、全面的解答客戶的問題
客戶會帶著各種問題與__人溝通,尤其作為客服,客戶需要從這里了解盡可能多一些的信息。所以為了拉近與客戶的距離,明年工作中,希望通過自己的學習以及跟相關銷售同事的溝通,來了解一些客戶關心的知識,比如客戶提到的招標、合同、付款、發貨等銷售相關環節事宜。在與客戶的交流中,客戶會提到線下市場方面的知識,在客服工作這塊,我認為自己沒有了解產品線下的市場情況,沒能很好的應對好客戶的問題。在明年的工作中,可以的話,如果是涉及到我工作范疇的內容,希望能跟相應的產品經理對接,在工作能給予我一些支持。
三、著力提高自身網絡營銷能力
首先需從接待網絡客戶開始。當市場部和內勤同事沒有時間接待目標客戶時,網絡部可以去接待目標客戶,幫客戶講解產品。尤其是從網絡來的客戶來公司看設備時,爭取網絡部這邊可以獨立接待目標客戶。這就需要了解網絡部主要推廣產品的知識,了解產品的基本市場狀況,例如光子嫩膚儀、調q、led光動力、co2治療儀、半導體脫毛、水動力、308準分子治療儀。明年這些產品的知識將重點加強。
四、避免核對成單信息的障礙
在接待目標客戶咨詢時,記錄好客戶的單位名稱及裝機地。今年所有咨詢客戶中,993個客戶單位名稱記錄全面,占所有客戶比例的68%。明年的工作,爭取將這個比例提高到85%,方便對單。
今年的工作已經接近尾聲,明年的工作將有序的進行,以更好的心態去工作,努力做到成為一個專業的網絡人員。
2021工作計劃范文4作為一個教師黨員,首先要加強黨的十_大會議精神、實現中國夢的理論學習,不斷提升綜合素質;其次發揮表率作用,保持黨員形象;積極學習利用空間教學,進行課堂教學改革。今后一年,我將繼續努力,爭做一名優秀的黨員。
一、加強思想政治理論學習,提升綜合素質。當今的世界是知識更新的時代,作為一個教師黨員,要樹立終身學習理念,起好表率作用。為此,必須不斷政治理論學習。努力學習黨的重要思想,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努力提高政治理論素養。
二、深入學生中去,發揮表率作用。要時時刻刻注意表率示范作用的發揮,吃苦耐勞,任勞任怨,以身作則,同時要積極深入學生中去,了解學生的想法,解決同學們實際困難。從我做起,從一點一滴小事做起,為營造一個和諧的學習環境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教育教學方面:積極利用空間教學,進行課堂教學改革,將新的教學理念融入到自己的教學中去。在教學上,要以學生為主體,要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增強他們的學習興趣,善于激發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做學生健康發展的促進者。同時以主人教育辦學理念指導自己的教育教學工作,著力深化學生德育工作,不斷加強對學生的常規管理,使每個學生意識到自己是班級、學校、社會的主人,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四、加強師德學習:熱愛本職工作,甘心為教育事業獻身,是教師道德素質的根基,這種無私精神對學生的影響至深且遠。作為一名黨員在學校里應該是一面旗幟,要努力增強為學生服務的意識,以崇高的思想境界,高尚的道德風貌,無私奉獻敬業愛崗的精神去培養學生。
今后,我將在學校領導的正確領導下,繼續努力,爭做一名優秀的黨員。
2021工作計劃范文5對于這次培訓,我將全力以赴,認真學習和探求,力求提高自己的教育理論知識和教學素養。為了更好地學習,我以本期國培研修班的研修計劃為依據,制定個人研修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在專家教授的指導下更新教育觀念,拓寬教學視野,提高教學能力,科研能力,促使自己專業化發展。
二、研修目標
1、通過培訓,學習先進的研究方法,形成良好的研究意識
2、轉變教育觀念,提高認識。
3、深入理解中學語文課程性質、課程目標。掌握中學物理課程與教學改革的核心理念。
4、探索課堂教學的有效性,積極開展探究式教學、開放式教學、課堂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以期提高學生的物理素養。
5、促進專業化發展,提高教學研究能力。
三、研修措施
1、努力學習課程知識,在學習過程中認真做好筆記,不斷提高自己的教學水平和專業素養。
2、學習專家們的先進理念,逐步內化為自己的東西,積極動腦思考問題,并積極討論交流。
3、通過專家的引領,理論聯系實際,不斷反思自己的教學行為和教學方式,努力探求適合學生的教學方法,提高自身的物理素養。
4、積極參與各種研討自己的觀點,博采眾長,在交流中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逐步向專業化教師的標準靠近。
四、研修內容
1、認真聽取專家教授的講座,踏踏實實地學習理論知識。
2、到影子學校聽課、評課、研討、上課認真觀摩實實在在的課堂教學,吸取精華,提高自身素養。
3、積極參與班級研討活動,在活動中積極表達自己的觀點,在探討中提高自己的知識素養。
4、每天聽課后做到及時反思,記錄感悟的點點滴滴,認真完成作業。
5、鉆研教學專著,努力學習與新課程相關的理論知識,并做好讀書筆記,寫下讀后反思。
6、填寫好研修日志,撰寫教育教學論文。
一、三明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主要做法
(一)領導高度重視,建設新型職業農民隊伍
2016年,全市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福建省人民政府把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列入市、縣長的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內容,三明市農業局也把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列入對各縣(市、區)農業局的績效考核內容,各級有關部門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各地政府專門成立了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方案。結合當地實際,緊緊圍繞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按照產業的從業人員情況、規模等方面進行調查摸底,制定新型職業農民遴選標準,確定培育對象。農業部門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工作協調,建立部門之間工作協調、上下級之間工作推動機制,統籌發揮政策聯動作用,全力推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面對新形勢,全市各級有關部門主動適應經濟發展需要,調整工作思路,結合當地農業產業發展實際,以提高農民素質和農業技能為核心,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整體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立足于科教興農,創造有利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發展的良好環境,造就一支綜合素質高、生產經營能力強、主體作用發揮明顯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
(二)挖掘培訓資源,發揮培訓機構作用
各地加強溝通協調,發揮農廣校培育的主陣地作用,同時調動農業學校、農業科研部門和公辦培訓機構參與培訓工作的積極性;發揮各地農業行業協會、學會等機構參與培訓作用;鼓勵農業學校利用各地農民田間學校、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作為培訓場所和實訓基地,合作開展培訓,增強農民學科技、用科技的意識,促進農民創業,實現農民致富。
(三)落實認定任務,出臺當地扶持政策
各縣(市、區)在開展培訓的同時,抓緊研究制定新型職業農民的認定管理辦法和扶持政策,對符合認定條件的農民及時予以認定,按照年度工作計劃新認定一批新型職業農民,并將各地認定情況、新型職業農民的認定管理辦法和扶持政策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四)加強檔案管理,及r上報培訓信息
各縣(市、區)認真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認定全過程檔案管理,登入農業部新型職業農民信息管理系統,及時上報培育人員信息,加強新型職業農民信息數據錄入上報工作。各地在加強培訓需求調研的基礎上,做好培訓對象遴選,培訓教材的選用、培訓專家教師的選定,把已確定的培育對象,及時錄入培育對象庫,及時把培訓、認定、跟蹤服務等相關信息上傳信息管理系統,做到培訓一期即錄入上傳一期、認定一批即錄入上傳一批。
(五)建好教師隊伍,完善培訓上課教材
各地加強師資庫建設,在12316專家庫的基礎上,積極吸收科研學校的專業技術人員入庫。各地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師資庫,把農業系統的專家納入專家庫。同時,選擇一批優秀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教材,供培訓選用。
(六)加強項目監管,做好內業資料整理
各縣(市、區)嚴格按照“福建省農村勞動力培訓資金管理辦法”和“2016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實施方案”的要求,加強對培訓工作的監督管理,做到培訓對象明確、臺賬明晰、培訓明白、認定明快、成效明顯。培訓機構建立完備內業資料和臺賬;強化對培訓機構組織培訓情況的檢查驗收,準確掌握每個班次的培訓情況及成效,確保每次培訓班的內業資料完整,及時存檔備查。培育任務的進度及年度完成情況考核以各地上傳到農業部新型職業農民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為準。
(七)總結項目經驗,擴大先進典型影響
各地及時上報培訓信息,指定人員撰寫并上報到三明農業信息網,在尤溪電視臺等媒體專題宣傳報道新型職業農民先進事跡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成效。各地加強經驗總結,發掘典型,及時上報各地開展培育工作的好做法、好經驗,積極營造推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取得的實效
(一)初步形成了“三位一體、三類協同”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制度體系
從培育模式上看,各縣(市、區)探索和建立了政府辦牽頭,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業局(農辦)、林業局、供銷社、團縣委、婦聯等多部門參與,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各盡其力,合力推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工作新機制;以產業發展為立足點,以生產技能和經營管理水平提升為主線,按農業生產重點環節,分階段安排集中培訓、實訓實習、參觀考察和生產實踐,實現產業周期全程覆蓋。
從培育環節上看,各縣(市、區)堅持把教育培訓作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重點環節,突出培訓的針對性、規范性和有效性;把規范管理作為構建新型職業農民隊伍的重要手段,以素質能力、生產規模、經營效益、帶動作用為重要參考要素,分產業制定認定條件和認定標準,開展認定工作,并頒發新型職業農民證書;把政策扶持作為促進新型職業農民發展的重要保障,支持職業農民創業興業。
從培育對象上看,各縣(市、區)堅持以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主、合作社帶頭人、農業企業骨干等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為重點,兼顧專業技能型和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
各縣(市、區)普遍開展了以教育培訓、政策扶持和認定管理為重點內容的培育工作。經過一年來的探索實踐,初步形成了教育培訓、規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體”,生產經營型、專業技能型、專業服務型“三類協同”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制度體系。
(二)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動、部門聯動、產業帶動、農民主動”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格局
2016年全市各縣(市、區)作為農業部和福建省農業廳、省財政廳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縣,成立了機構,制定了縣級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實施方案,各縣(市、區)政府制定了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辦法和出臺了扶持政策,明確相關部門責任,支持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各地農業部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扶持政策,推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認定工作的深入開展。一大批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主、合作社骨干等新型經營主體帶頭人主動參加培訓,提高綜合素質、生產經營能力和專業化水平。經過一年來的努力,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動、部門聯動、產業帶動、農民主動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良好工作格局。
(三)初步形成了“一主多元”的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體系
2016年各地農業主管部門加強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各地農業廣播電視學校的主體作用,吸納涉農中等職業學校、企業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初步形成了以農廣校為主體、多方資源積極參與的“一主多元”的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各級涉農中等職業學校(包括農廣校)等機構承擔著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認定專門職能,負責需求調研、學員遴選、認定管理、跟蹤服務等基礎性、長期性工作,直接承擔或組織了大量教育培訓任務,是職業農民培育的主導力量,承擔著新型職業農民認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