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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全文第一條 為規范全省餐飲服務許可工作,加強餐飲服務監督管理,根據《 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的通知》(川辦發〔20xx〕49號)的精神,結合全省的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全省 行政區域內的餐飲服務許可活動適用本細則。
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
第三條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管全省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工作。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省直管餐飲服務單位的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工作。
各市(州)、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下同)按照屬地監管、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工作。
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結合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內餐飲服務許可工作實施方案,規定本行政區域內《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受理和審批的行政許可機關。
第四條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的餐飲服務許可的信息和檔案管理制度,每月公告取得或者注銷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名錄。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圍逐步推行統一的餐飲服務許可監管信息系統。
第五條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公示下列與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事項相關的內容:
(一)餐飲服務許可依據及具體條款;
(二)餐飲服務許可條件、程序、期限;
(三)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所需申請材料目錄;
(四)餐飲服務許可申請資料的示范文本;
(五)餐飲服務受理機關的通訊地址、咨詢電話、投訴舉報電話。
第六條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實施餐飲服務許可的監督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餐飲服務許可實施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第七條 餐飲服務許可實施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特大型餐館,大型餐館,學校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應當設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其他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設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第八條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鼓勵具備條件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建立并實施危害分析及關鍵控制點等先進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第九條 餐飲服務單位在選址和建設時,應當符合國家環保、消防等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十條 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許可條件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十一條 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書;
(二)相關部門核準主體資格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如:企業名稱預核準通知書、企業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等由工商、機構編制部門、民政部門核發的單位登記證明等);學校食堂需提供教育部門核發的辦學許可證;
(三)提出申請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的身份證明(復印件),以及不屬于《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情形的說明材料;
(四)餐飲服務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房產證或租房協議);
(五)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六)特大型餐館,大型餐館,學校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應提交所屬類別的《餐飲服務許可現場核查表》自評表;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經過食品安全培訓、符合相關條件的證明;
(八)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體檢健康合格證明;
(九)飲用水采用二次供水或自取水源的,需提供水質安全檢測報告;
(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培訓管理、原料采購查驗和索票索證、倉儲管理、餐飲具清洗消毒管理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十一)特大型餐館、大型餐館,學校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還應提供關鍵環節食品加工操作規程、食品安全檢查計劃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十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承諾書;
(十三)省、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 已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服務提供者,申請變更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或者地址門牌號(實際經營場所未改變)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行政許可變更申請表;
(二)原《餐飲服務許可證》復印件;
(三)營業執照變更核準證明;
(四)省、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 已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服務提供者,申請變更《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類別、備注項目以及改變布局流程、主要衛生設施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行政許可變更申請表;
(二)原《餐飲服務許可證》復印件;
(三)更改事項說明;
(四)更改后的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五)省、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條 餐飲服務提供者需要延續《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應當在《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部門書面提出延續申請。逾期提出延續申請的,按照新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辦理。
第十五條 申請延續《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行政許可延續申請表;
(二)原《餐飲服務許可證》復印件;
(三)原《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經營場所、布局流程、衛生設施等內容有變化或者無變化的說明材料;
(四)省、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條 準予變更《餐飲服務許可證》記載內容或者準予辦理變更手續的,頒發新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原《餐飲服務許可證》證號和有效期限不變。
準予延續的,頒發新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原《餐飲服務許可證》證號不變。
第十七條 餐飲服務提供者遺失《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張貼《餐飲服務許可證》遺失的公開聲明書,并于遺失后60日內向原發證部門申請補發《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十八條 申請補發《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行政許可申請表;
(二)已公開聲明《餐飲服務許可證》遺失的影像資料證明;
(三)省、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條 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條 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有下列不再符合餐飲服務許可條件情形的,應當依法撤銷《餐飲服務許可證》:
(一)餐飲服務提供者指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因不在崗被書面責令整改兩次后,第三次仍不在崗的;
(二)擅自改變制作加工場所布局流程、主要設備設施發生改變或無法正常使用,導致不再符合餐飲服務經營要求,經書面責令改正后,不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改正的;
(三)未按照食品安全法規要求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經書面責令改正后,不在限定時間內改正的;
(四)餐飲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合格證明不全,被書面責令整改兩次后,第三次仍不全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部門應當依法注銷《餐飲服務許可證》:
(一)《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的,或者延續申請未被批準的;
(二)餐飲服務提供者依法終止的;
(三)《餐飲服務許可證》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被吊銷的;
(四)餐飲服務提供者主動申請注銷的;
(五)依法應當注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依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樣式要求印制和填寫。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餐飲服務:指通過即時制作加工、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和消費場所及設施的服務活動。
(二)餐飲服務提供者:指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和個人。
(三)餐館(含酒家、酒樓、酒店、飯莊等):指以飯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韓餐等)為主要經營項目的提供者,包括火鍋店、燒烤店等。
特大型餐館:指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館。
大型餐館:指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館。
中型餐館:指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館。
小型餐館:指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館。
(四)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當場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務為主要加工供應形式的提供者。
(五)小吃店:指以點心、小吃為主要經營項目的提供者。
(六)飲品店:指以供應酒類、咖啡、茶水或者飲料為主的提供者。
甜品站:指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餐飲主店經營場所內或附近開設,具有固定經營場所,直接銷售或經簡單加工制作后銷售由餐飲主店配送的以冰激凌、飲料、甜品為主的食品的附屬店面。
(七)食堂:指設于機關、學校(含托幼機構)、企事業單位、建筑工地等地點(場所),供應內部職工、學生等就餐的提供者。
(八)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指根據集體服務對象訂購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場所的提供者。
(九)中央廚房:指由餐飲連鎖企業建立的,具有獨立場所及設施設備,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給餐飲服務單位的提供者。
(十)省直管餐飲服務單位:機構改革職能職責調整中,由 四川省衛生廳移交給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管的原省衛生廳按照歷史沿革直接管理的餐飲服務單位。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由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有效期5年,自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
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條件1.具有與制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制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風、冷凍冷藏、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具有經食品安全培訓、符合相關條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與本單位實際相適應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食品安全等級c達到了國家的標準,是可以放心食用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年度等級評定,由監督人員根據餐飲服務單位過去12個月期間的動態等級評定結果進行綜合判定。ABC表示的是年度等級,是12個月的綜合評價。
年度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秀;年度平均分在8.9分至7.5分(含7.5分),為良好;年度平均分在7.4分至6.0分(含6.0分),為一般。評定依據主要是《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中央廚房許可審查規范》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其中后三者是主要依據。
(來源:文章屋網 )
一、目的和意義
建立健全餐飲單位、保健食品企業監管和信用檔案是有效落實餐飲單位、保健食品企業主體責任,增強企業誠信意識,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的需要,是建立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實行監管工作“痕跡”管理,促進高效履職,有效避免監管執法風險,防范和化解行政問責事件發生的需要。
二、監管和信用檔案內容
餐飲單位、保健食品企業監管和信用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行政許可情況:包括行政許可審批(或變更)和驗收資料。
(二)日常監督檢查情況:1、現場檢查筆錄;2、監督意見書等;3、從業人員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培訓考核合格證明及培訓記錄。
(三)量化分級管理情況: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的評定記錄和動態管理記錄。
(四)信用信息:1、監督抽檢信息:不合格檢驗報告書;2、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決定書;3、舉報投訴:舉報投訴的記錄、調查核實、處理等資料;4、食品安全責任人約談記錄情況;5、被列入“黑名單”的不良記錄。
(五)食品添加劑信息:食品添加劑的名稱、用途、使用量和使用標準,食品添加劑的生產企業,食品添加劑的來源等情況。
(六)其他監管信息:包括專項整治檢查工作。
三、步驟和時間
新發證和換證(或變更)的企業,要在作出行政許可的過程中做好監管和信用檔案建檔工作。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未到的要結合量化分級工作,于2012年12月底做好換證和監管信用檔案的建檔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建立健全餐飲單位、保健食品企業監管和信用檔案工作是提高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和落實監管責任的重要舉措。要深化認識,加強領導,落實專人,把建立健全餐飲單位、保健食品企業監管和信用檔案作為監管的一項日常工作抓實抓好。
為加強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行為,保證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2017年9月5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11月6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局長簽署第36號令并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前2016年食藥總局也曾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提到“只有取得許可證的實體餐飲店才能在網上接受訂餐,沒有實體店的不能在網上銷售餐飲產品,餐飲企業必須保證在網上銷售的餐飲產品與在實體店銷售的餐飲產品質量是一致的”。
此前,北京市食藥監局也明確表示,回家吃飯、丫米廚房、吃幾頓等私廚模式涉嫌違規之后,小e管飯、媽媽的菜等大批私廚平臺相繼停止運營。
二、行業數據
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100EC.CN)的《2017年(上)中國電子商務市場數據監測報告》數據顯示,2017年上半年,以美團外賣、餓了么為代表的中國在線餐飲外賣市場交易規模約906億元,相比2016年下半年的1021億元減少了11.26%。2017年上半年中國在線餐飲外賣市場交易規模雖然較上半年有所下降,但2017年整體交易規模仍呈上升趨勢,預計突破2000億元。
但另據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全年受理的大數據表明:去哪兒20.65%、飛豬19.93%、美團14.72%、餓了么10.05%、攜程8.62%、摩拜單車7.54%、百度糯米6.10%、易到用車3.23%、大眾點評2.33%、同程旅游1.44%、螞蜂窩1.08%、途牛旅游0.90%、藝龍旅行0.90%、阿卡索外教網0.90%、百度快行0.54%、發現旅行0.18%、窮游網0.18%、百合網0.18%、洗衣邦0.18%、滴滴出行0.18%,成為“2017年(上)全國TOP20熱點被投訴生活服務電商”。 其中外賣服務平臺成為生活服務電商投訴“重災區”,其主要存在問題有配送延遲、訂單取消、退款遲緩、服務質量差、售后無人、無法退單、食品安全問題、支付系統癱瘓等。
此外,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2016年度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報告》顯示,目前除了在線外賣模式外,網絡餐飲服務還有近年熱門的私廚類共享,大致可分為以下三類模式。
模式一:“私廚+配送”類,似于O2O外賣的模式。家庭主婦(煮夫)們先申請成為私廚,然后在平臺上創建自己的店鋪和菜單。用戶在私廚店鋪里點菜下單后,再由平臺或物流公司完成配送。目前做的比較好的有 “覓食”、“回家吃飯”、“丫米廚房”、“媽媽味道”等。
模式二:“家廚+堂食”。該模式類似于“家宴”,私廚們在平臺上美食邀約,列出美食清單、預約時間和人均單價等,用戶如果對美食感興趣,則可以報名組團入局。典型的產品有“我有飯”、 “隱食家”等。
模式三:美食菜譜類社區。這個模式雖然目前還沒有切入該市場,但卻不可小覷,典型的產品包括“下廚房”、“豆果美食”、“味庫”等。
三、專家點評
對于《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長期關注電商行業發展的國內知名電商研究機構、互聯網+智庫——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100EC.CN)特發表本熱點電商快評,供參考。
解讀一:網絡餐飲服務存在的四大問題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生活服務電商部助理分析師陳禮騰表示,網絡餐飲服務的出現促進了餐飲業的發展,方便了人們的生活,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責任落實問題。由于之前對入網餐飲服務未進行明確的責任落實,造成出現問題無法明確第一責任方,導致監管乏力。
二是食品安全問題。由于部分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識不高、加上經營管理水平有限、經營條件較簡陋,食品安全存在隱患。
三是信息安全問題。與傳統餐飲服務相比,網絡餐飲服務營主體和經營環節增加,涉及信息、第三方平臺、餐食配送等,對于用戶的信息安全管理未進行明確規范,極易造成用戶信息泄露。
四是監管問題。由于網絡餐飲的虛擬性和跨地域等特點,實際上對于餐飲監管存在取證困難、時效性差等多方面阻力。
陳禮騰指出,隨著《辦法》的正式落地,用戶的消費安全越來越有保障。此外《辦法》明確了責任與義務,未來對網絡餐飲的監管將更加高效,且有法可依。
解讀二:《辦法》體現三大亮點
陳禮騰表示,《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呈現三大亮點。
亮點一:線上線下一致,外賣平臺須有實體店。《辦法》指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并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區內加工食品,不得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網絡銷售的餐飲食品應當與實體店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安全保持一致。
亮點二:對送餐人員和送餐過程進行規范。《辦法》規定,送餐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保證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單位要加強對送餐人員的培訓和管理。配送有保鮮、保溫、冷藏或冷凍等特殊要求食品的,要采取能保證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亮點三:對小餐飲從事網絡餐飲服務進行明確。《辦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對小餐飲網絡經營作出規定的,按照其規定執行。《辦法》對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未作規定的,按照《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執行。
解讀三:網絡餐飲行業迎來品質發展
陳禮騰認為網絡餐飲行業將迎來以下三大發展趨勢。
1、外賣與科技結合解決痛點。對于外賣平臺來說,人工配送所帶來的成本是不可忽視的。隨著辦法的實施,監管日益趨嚴,要想獲得更好地發展就必須在技術上進行革新。在未來的配送調度中,類似于百度外賣所使用的人工智能調度算法將成為標配。外賣與硬件、與物聯網技術,與人工智能,會有很多結合點。
堅持統籌規劃、科學安排、突出重點、綜合治理的原則,通過深化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學校、施工單位進一步增強食品安全意識,不斷完善硬件設施,切實加強自身管理,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凈化餐飲服務消費環境,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全面保障我市學生和建筑務工人員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整治范圍
全市所有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
三、整治內容
(一)餐飲服務許可證情況。認真核查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證是否過期,是否存在超范圍、超能力經營問題。對新開辦的工地食堂,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許可,對設計布局不合理、設施設備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對因許可條件發生變化,未及時辦理變更、延續、補發或注銷手續的,責令其及時辦理;對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嚴格依法進行查處。
(二)食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食品安全責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學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并有管理組織,食堂是否設有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實行食堂承包(托管)經營,應明確學校和建筑企業與承包方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職責。
(三)從業人員健康及培訓情況。認真核查是否具有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從業人員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證明;健康證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當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時,是否及時將其調整到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崗位;是否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四)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認真核查食堂采購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驗收、索證,是否具有進貨臺賬,是否在保質期內,原料貯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點檢查食品原料及相關產品是否存在國家禁止使用或來源不明的情況,嚴查食用鹽、食用油脂、肉制品、散裝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進貨渠道和索證索票情況。
(五)食品加工過程是否符合要求。認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徹底,粗加工是否達到要求,是否生熟分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漿等是否燒熟煮透,是否存在違規制售冷葷涼菜;認真核查食堂是否配備有效消毒設施;消毒池是否與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員是否掌握消毒基本知識;餐飲具消毒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六)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學性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認真核查食品添加劑采購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是否達到專柜存放、專人負責、專用工具、專用臺賬、專用記錄的要求。
(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情況。加快推進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根據《關于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國食藥監食〔〕5號)的要求,按照省、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部署,加快推進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并及時將量化分級情況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八)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信用檔案建立情況。建立健全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監管信用檔案。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監管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健全轄區內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管信用信息檔案。對納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的,在依法查處的同時,要進行重點監管。
四、整治時間
本次專項整治從年3月至12月底,分3個階段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糾階段(月—月底和月—月底)。
各區、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聯合教育和城建部門開展全面排查,掌握轄區內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動態底數,督促各類食堂認真開展“春季、秋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自查自糾工作,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積極做好自查自糾結果的搜集、統計、分析和建檔工作,督促指導填寫《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1-1)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1-2),并將自查結果上報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部門。
(二)集中整治和指導整改階段(月和月)。
各區、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結合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問題認真查找薄弱環節,針對轄區內社會影響面較廣、排查中發現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風險以及日常監管中存在突出問題,組織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分別對轄區各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進行集中整治,監督整改突出問題,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制、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以及餐具清洗消毒制度等,指導督促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填寫《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監督檢查表》(附件2-1)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監督檢查表》(附件2-2)。對于存在突出問題的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要采取措施,加強檢查和督促力度,并限期進行整改,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需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要及時從快、從重、從嚴查處。
(三)督導檢查階段(月和月底)。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局、市教育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將分別于6月和12月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各區、縣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查找各區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并督促整改落實。針對全市社會影響面較廣、排查中發現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風險以及日常監管中存在突出問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會同市衛生局、市教育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進一步梳理存在問題,制定出臺相應的監管辦法和規定,采取切實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建立并完善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監管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區、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自律與強化監管、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有機結合,監督指導各餐飲經營單位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切實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證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符合衛生要求。把食堂食品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實開展專項整治。
(二)深入開展培訓,建立健全制度。各區、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管理相對人的宣傳、培訓工作,督促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認真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督促學校與建筑企業切實承擔起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實。
(三)全面排查、嚴格執法。各區、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進行全面排查,排查率要達到100%,摸清各類食堂開辦數量,督促企業認真查找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各類食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應對能力。對不具備基本衛生條件,無證經營要堅決依法取締,嚴厲查處。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嚴厲查處食堂違法違規行為,對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要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市局餐飲許可監管處將適時組織市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對個區、縣排查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食品安全法》為主線,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將日常監管與技術指導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探索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促進餐飲行業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總體目標
通過實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實現食品安全監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相結合的動態管理轉變,由注重產品抽檢轉向對食品經營全過程的監管,由單純監管轉向監管和技術指導并重的模式,通過對餐飲單位進行風險分析和信譽分級,建立明確的監督效果評價標準,強化食品安全關鍵環節的監管。年城區餐飲服務單位實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達70%,完成中小學校、幼托機構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目標任務。
三、工作方法
依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今年全面完成中小學及建筑工地食堂和城區70%餐飲服務單位的量化分級管理。按照餐飲業許可量化評分表和日常監督量化評分表,對餐飲單位分別進行許可審查和日常監督量化評價,評價結果作為食品安全信用度等級依據。評價得分為總分的85%以上者,評為良好;得分為總分的60-85%者,評為一般;得分低于總分的60%或有關鍵項目不符合要求者,評為差。
(一)餐飲服務許可審查的量化評價。新、擴、改建餐飲單位在申領餐飲服務許可證及已領取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單位在申請年度復核時,監督部門使用《餐飲業許可審查量化評分表》對餐飲單位的經營場所、衛生條件、衛生防護設施和從業人員健康衛生狀況等方面進行現場審查,分別做出良好、一般和差的評價結論。
(二)日常監督的量化評價。發放許可證后,每年定期使用《日常安全監督量化評分表》對餐飲單位的建筑與布局、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衛生狀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加工經營過程安全衛生等方面進行量化評價,做出良好、一般或差的檢查結論。對結果為差的餐飲單位加大監管和抽檢頻次。
(三)安全信用度等級和監督頻次的確定。綜合餐飲業許可審查和日常監督管理的量化評分結果,確定餐飲單位安全信用度等級。信用度等級分為A、B、C三級。對餐飲單位的安全信用等級確定和監督頻次依照下表進行。
四、實施步驟
年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培訓。組織餐飲業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宣傳培訓,重點學習掌握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的標準、要求、程序,營造全員參與量化分級管理的氛圍。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各餐飲單位對照量化評價標準,認真自查,切實組織實施。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將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全面檢查,開展量化分級評價。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總結量化分級評價情況,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公示量化分級管理的餐飲單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局長為副組長,食品科工作人員為成員的餐飲業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工作小組,負責對我區量化分級工作的指導和督查。食品監督許可科負責量化分級日常管理工作。各餐飲單位要高度重視,落實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和任務,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大力踐行科學監管理念,按照“分類指導、示范帶動、分級實施、社會參與”的思路,堅持創建活動與深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相結合,創建一批示范單位,樹立一批先進典型,推廣一批先進經驗,進一步增強全縣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意識和自律意識,推動餐飲服務單位升級和健康發展,提升全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水平,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創建活動,在涵蓋全縣城鄉各種類型、各種管理方式的餐飲服務業中推出1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使我縣餐飲服務業學有標兵,趕有目標;以創建活動為載體,建立健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長效監管機制,規范餐飲服務業經營行為,提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整體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
三、示范標準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店應誠信守法經營,內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實施,各項措施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能夠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風險,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較高,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能夠全面承擔食品安全責任,并達到以下創建標準:建立并執行索證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可追溯率達到100%;量化分級管理被列為B級以上;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率及健康證持證率達到100%;積極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進管理方法;連續3年以上未發生食物中毒事件。
四、工作步驟
該活動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經信局和服務業辦公室共同組織實施,分以下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廣泛宣傳“百家示范店”創建活動。動員基礎條件好、管理先進的餐飲服務單位率先參與“百家示范店”創建活動,同時帶動周邊餐飲服務單位積極參與,形成店店參與創建、家家爭做示范的良好氛圍。
(二)自查自糾階段(3月21日至4月30日)。各餐飲服務單位要以“百家示范店”創建活動為契機,對照創建條件認真自查。各餐飲服務單位要依法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從業人員持有效《體檢合格證明》、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鼓勵和支持餐飲服務單位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的管理規范,實施危害分析和安全風險評估。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應積極協助醫療機構組織救治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對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或隱瞞不報的,依法追究餐飲服務單位和相關人員責任。
(三)整改提高階段(5月1日至8月31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發揮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和技術檢驗優勢,科學引導,合理規范,全力組織開展好“百家示范店”創建活動。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鼓勵、支持餐飲服務單位積極參與示范店創建活動,給參與單位提供指導服務。對達不到創建條件的要督促其制定整改計劃,加快整改步伐;對存在違規違法行為的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有嚴重違法行為的依法取消經營資格。同時,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確保全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四)總結驗收階段(9月1日至10月31日)。縣里成立“百家示范店”評審組,根據餐飲服務單位申請,按照示范標準評選出100家示范店,并授予“百家示范店”榮譽稱號,其中前十名為“十佳示范店”。對“十佳示范店”積極向上推薦,爭取申報市、省級示范單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的工作,縣里成立了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加強對該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職責,以創建活動為抓手,切實解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科學規范高效的監管體制,確保創建活動取得實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監管的理念,按照“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嚴厲查處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等違法行為,切實消除餐飲服務環節的安全隱患,維護全縣人民的飲食安全,促進全縣餐飲業的持續、規范、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按照“規范為主、疏堵結合、突出重點、分類監管”的原則,努力做到三個“一批”:即提檔升級一批,對基礎設施較好、食品安全意識高的餐飲單位,通過現場指導和幫扶等措施,力爭建成一批透明廚房或餐飲示范單位;整治規范一批,按照餐飲經營許可標準,積極引導餐飲單位通過現場改造,達到餐飲服務許可的基本要求,依法持證經營;處理轉行一批,對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責令停止經營或勸告轉行,逾期將依法予以查處。通過整治,使全縣餐飲服務單位總體持證率有較大幅度提高,有效提高餐飲服務提供者的持證經營意識。
三、具體措施
(一)加強指導,督促整改,提高餐飲服務單位總體持證率。
廣泛深入開展法規宣傳,加強對無證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做到三個“一”,即一份政策法規宣傳單、一份指導意見書、一份監督意見書。要多方指導幫助餐飲單位針對實際情況完成硬件改造,力爭使絕大多數守法經營單位達到亮三證(許可證、健康證、培訓證)、掛制度(上墻)、索票據、登臺賬、比透明的效果。對符合《小餐飲監督管理制度》(金食藥安委辦〔2014〕22號)要求、達到備案登記條件的餐飲單位,及時給予備案登記。
(二)強化監管,排查風險,開展餐飲服務單位日常監管。
一是將日常監督檢查、量化分級管理、監督抽檢與專項整治等工作有機結合,提高日常監督檢查的效率和質量。通過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動態評級,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強化守法經營、誠信自律意識,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注重風險排查和應急處置,自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強從業人員健康、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管理和使用、餐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重點環節的綜合治理,全面排查和治理各類餐飲風險隱患。
四、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調查摸底階段。
各分局組織對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情況,結合實際制定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步驟。
(二)自查自糾階段。
監管人員實施現場指導,提出具體整改意見,繪制整改流程草圖,指導申辦《食品經營許可證》。廣大餐飲單位要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監管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抓緊落實整改措施,積極創造條件,在規定期限內主動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三)重點整治階段。
監管部門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對未采取整改措施,達不到餐飲服務許可標準,無證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的,依法立案查處。整治行動按照先重點區域、重點路段、重點品種,后全面推開的方式進行。按照宣傳到位率、現場指導率、檢查覆蓋率100%的總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總原則,依法行政。適時公開行動進程、嚴厲查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行為,曝光典型案例,確保無證餐飲經營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四)總結提高階段。
總結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經驗,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確保整治實效。
開展無證經營整治行動,規范市場主體行為,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根本和基礎。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正確認識目前我縣餐飲服務單位整體水平低、食品安全意識不強的現狀,全面掌握轄區內無證經營情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提高整治成效和餐飲經營管理水平。要妥善處理好查處無證經營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關系,有效化解各種矛盾。
(二)強化服務意識,簡化辦事程序。
要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行為,統一許可標準,減少審批環節和程序,縮減審批流程所需時間,提高辦證效率,及時為符合條件的餐飲服務經營單位發放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