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3-01 16:13:21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經濟法學筆記,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關鍵詞: 高職經濟法 多媒體教學 利弊
中國的高等職業教育從它誕生之日起就決定了它在人才培養目標方面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的特殊性,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中也明確指出高等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是培養高素質的技能型人才,換句話說,高等職業教育應更加側重培養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或動手能力。高等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對高等職業教育各門課程的教學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具體到經濟法這門課程而言,單一采用傳統的教學方法給學生灌輸課本知識已不符合學生的實際需要,必須充分利用各種條件,探討新的行之有效的教學方法。前蘇聯教育家巴班斯基就曾指出:“教學方法最優化程序中一個最重要、最困難的問題是:合理選擇教學方法使之達到最佳教學效果。”可見,教學方法的運用對學生的培養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在諸多新興的教學方法中,多媒體以其表達形式的多樣性、教與學的交互性、體系結構的開放性以及教學管理的靈活性而逐漸成為高等教育的必要教學手段。
多媒體(Multi Media)是指文本、聲音、圖形、圖像、視頻、動畫等多種媒體信息。多媒體教學方法是指在教學過程中,根據教學目標和教學對象的特點,通過教學設計,合理選擇各種媒體要素,并利用計算機技術處理和控制,通過人機交互作用,呈現教學內容,完成教學任務的方法。筆者嘗試著在經濟法這門課程的實踐教學活動中運用多媒體教學方法,以期能夠更好地提高學生的理解力和動手能力。通過一段時間的教學實踐,筆者感到多媒體教學方法與傳統的教學方法相比可謂利弊參半,不能簡單的肯定和否定。
一、運用多媒體教學方法的好處
(一)圖文并茂,聲像并舉,吸引眼球,生動有趣
多媒體教學可以通過大量的圖片演示來闡述問題,徹底改變了傳統教學模式只能以文字敘述為主,可視化差的缺陷。因此,多媒體教學能給學生帶來強大的視覺沖擊力。比如說在給學生講解什么是邀約、要約邀請、承諾等概念時,以往無論列舉多么生活化的實例學生都無法牢記,在采用多媒體教學后筆者嘗試著制作了一個簡單的關于買賣合同的Flash來給學生演示這些概念,學生立刻就被可愛的動畫吸引住了,對教師所講的內容也興趣倍增,原本枯燥乏味的法律術語也變得易學易記起來。
從另一方面講,多媒體教學也迎合了人們對時尚的追求。隨著社會生活節奏的加快,現在是一個吸引眼球的時代,是一個讀圖的時代。報紙、圖書、雜志充斥著大量的圖片,以迎合人們的閱讀口味和時尚追求。從這個意義上說,多媒體教學顯得更有時代感。又如在給學生講解什么是經濟法律關系的概念時,筆者下載了中央電視臺《經濟與法》節目中的一期視頻節目給學生播放,讓學生看完之后首先將基本案情復述一遍,然后再理清各種法律關系,最后找出本案法律糾紛中涉及到的主要法律關系,一步步地做了上述工作后,原本撲朔迷離的案件變得簡單起來,學生頓時有豁然開朗的感覺。事后筆者與學生交流時,他們都反映說親眼看到的案例跟老師口述的案例就是不一樣,視頻案例更加能夠吸引他們的注意力。
(二)與時俱進、靈活機動、便于修改、便于更新
經濟法課程不同于其他經濟類基礎課程最大的一點在于隨著社會生活的變化和立法的需要,各類單行法律會不斷修改,而教材的制定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無法及時更新,給教師教學帶來了不便。采用多媒體制作課件后可以及時更新,這樣就做到了電子教案與現行法律的同步性。比如公司法、證券法、合伙企業法、企業破產法在2005年和2006年相繼修改,而現有的教材沒有一本是與新規定配套的,筆者只需要在已有的電子教案中根據最新法律規定作出相應修改就可以了,大大彌補了教材滯后性的缺點。
(三)信息量大,內容豐富,便于理解,便于識記
多媒體集文本、靜態與動態的視頻、音頻等多種媒體的優勢于一體,是一種在功能上更為完善的信息傳遞體系。它包含了聽覺信息(語音、音樂)、視覺信息(文字、影像)、綜合信息(電影、電視)等。
在課堂教學的有限時間內,可以通過圖片、文字的演示,通過超級鏈接各種相關資料和互聯網上的最新信息,傳遞給學生大量的信息,擴大了學生的知識儲備。
這樣大容量的信息學生接受得了嗎?不用擔心,心理學家特瑞特拉(Treicher)曾做過兩個著名的心理實驗,一是關于人類獲取信息的來源,即人類獲取信息主要通過哪些途徑。他通過大量的實驗證實:人類獲取的信息83%來自視覺,11%來自聽覺,這兩個加起來就有94%。還有3.5%來自嗅覺;1.5%來自觸覺;1%來自味覺。另一個實驗是關于知識保持即記憶持久性的實驗。結果是這樣的:人們一般能記住自己閱讀內容的10%;自己聽到內容的20%;自己看到內容的30%;自己聽到和看到內容的50%;在交流過程中自己所說內容的70%。多媒體技術既能看得見,又能聽得見。多媒體教學從視覺、聽覺等多方面刺激學生的感官,使學生由單純的聽課改為聽和看相結合,便于學生對課堂教學內容的識記。
(四)形象直觀、節省時間、可以重復、利用率高
多媒體教學可以大大節省板書時間,將老師從繁復的板書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給學生講解概念的內涵等內容,還可以彌補某些老師板書不夠清晰的不足,并且這種“電子板書”是可以重復利用的。比如在講解市場主體法的內容時,需要將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與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與公司等概念和知識點讓學生對比記憶,以往的話只能讓學生拿出以前的筆記或者翻到書本的相關部分作比較,有的學生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影響了課堂教學的進度。采用多媒體教學后,可以很快的將相關知識點顯示在屏幕上讓學生識記,也可以將這些需要比對的概念事先制作在同一電子表格中隨時調取。
二、運用多媒體教學方法的弊端
現在在大學課堂上,使用多媒體課件進行教學活動已逐漸被教師和學生所接受,教師在感受多媒體教學手段的便捷,學生在享受多媒體教學的新穎和大容量信息,筆者所在的學校也鼓勵教師使用多媒體教學。但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多媒體教學方法的優點中暗含了不足,具體表現在:
(一)容易導致教師過分依賴多媒體、成了電子教案的“放映員”
(二)教學進度較快,學生思考及記筆記的時間少
(三)教師身體語言減少,師生情感交流減少
(四)學生自制能力差,容易造成看熱鬧的場面,不能達到預期的教學效果
三、運用多媒體教學方法對師生提出了新的要求
總的來說,在高職院校運用多媒體講授經濟法這門課程利大于弊。只是若要達到很好的教學效果,需要師生一起努力。
(一)對教師的要求
1.提高多媒體課件制作水平
(1)注重體系設計的合理性
(2)注重前后呼應,環環相扣
(3)拓展課本內容,加入生動實例
2.提高授課的綜合技能
制作了完備的多媒體課件后并不是萬事大吉了,要想真正上好課,必須提高授課的綜合技能。而且多媒體課件的使用效果受教學方法的影響,使用者應培養在教學進度及內容、聲像色的處理及教與學的有機結合等方面的技能。具體應做到:
(1)必要的黑板板書
老師在講解課外例子的時候,學生一般都十分專注。一旦放映課本上重要的內容,總是走神。因此將每節課的精華如重點字、詞在黑板上寫出來有助于學生把握重點和難點。
(2)有質量的提問
經濟法是一門法律術語很多的課程,學生必須高度集中精神接受一個個新的概念,長時間下來難免感覺疲憊。這就需要老師設計高質量、有針對性的提問幫助學生繃緊神經,而且提問還可以代替考勤。
(3)加強課堂紀律的監管
由于采用多媒體教學放映時有時需要關燈,教室光線較弱,有的學生以為老師看不到就不專心聽講,比如在播放連續的視頻案例時教師可以在教室來回走動監督學生。
3.轉變角色
灌輸為主變成引導為主,提高學生參與積極性,活躍課堂氣氛。
4.努力開發經濟法實務模擬軟件
如前所述,高等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是培養高素質的技能型人才,實際動手操作能力應是高職學生區別于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的一大法寶。具體到經濟法這門課程而言,筆者認為極有必要開發經濟法實務模擬軟件,比如在給學生講授公司法的內容后,緊接著讓他們上機實際操作一下設立公司的具體流程;上完合同法后再讓學生獨立起草某一類具體的合同;上完經濟訴訟與仲裁后,模擬法庭審理讓學生身臨其境。經過實務模擬的訓練后,勢必使學生加深對所學知識的理解和提高學習興趣。
(二)對學生的要求
1.加強課前預習和自學能力
多媒體教學的一個特點是信息量大且放映速度一般很快,這就要求學生事先要預習和熟悉所講內容,老師在課堂上不用面面俱到,只要幫助學生把握重點和難點就行了。應把有限的時間用在攻難上。
2.提高觸類旁通、舉一反三的能力
3.提高動口和動手能力
參考文獻:
[1]胡光順,葉延君.多媒體教學的利弊和應對策略.中國科技信息,2005年13期.
[2]姜傳國. 多媒體課堂教學的利弊分析及對策.遼寧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06期.
一、工商管理類經濟法課程與法學類經濟法裸程的區別
工商管理活動—無論是單項功能性活動(如技術創新管理、市場營銷、財務分析等),還是綜合性資撅整合活動(如戰略規劃與實施、創業活動等),都是在遵循效益、規則、權資、人本、系統等理念基礎上,通過協調組織內、外部利益關系.實現工商管理組織各項經濟和社會目標的一個自覺過程。在這其中,效益是工商管理的目標,規則是工商管理的依據,權資是工商管理的手段。如果缺乏規則意識和依據,權貴就無法落實,人本思想將會落空,管理系統也將出現紊亂,最終必將導致工商管理組織的目標難以實現。因此,實現工商管理規則化是實現工商管理科學化的關鎮性環節。而在規范工商管理的各種規則中,最具顯性和剛性特征的羞礎性規則是法律制度,因此.只有實現了工商管理的法治化,才有可能實現工商管理的規則化,進而實現工商管理的科學化。
當然,在實現工商管理法治化的過程中,通過高等學校各類工商管理專業教育,使將要從事工商管理各類專業工作的人員,攀握一定的與其專業工作相關的法律知識和技曲,是不可或缺的一個基礎性環節。也正因為如此,當前,國內外大多數高等學校都將介紹“與工商管理類專業有關的法律”課程作為工商管理類專業課程體系中的核心課程。例如,在工商管理教育最為發達的美國,商學院一般都開設介紹“與工商管理類專業有關的法律”的核心課程,即《企業的法律環境)(仆e壇腳Enviro~niofB~.)或《商法與監管環境》(BuBin.腸w&theRe酬atoryEnv一ni);而我國香港地區“香港管理專業發展中心”在其所設計的“現代管理教育課程”中,“與工商管理類專業有關的法律課程’.—香港商業法,也被列為八門“管理基礎課程”(核心課程)科目之一。20(X)年我國教育部在研究國內外大多數高等學校工商管理類專業核心課程體系設t的基礎上,也明確地將介紹“與工商管理類專業有關的法律”課程,規定為全國高等學校工商管理類專業九門核心課程之一,課程名稱定為經濟法。
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當前國內外大多數高等學校在其法學類專業教育中,大都將介紹“調整國家經濟調節關系,實現國家經濟調節意志法律部門“的課程—“經濟法”作為法學類專業的核心課程。一般來說,在大陸法系的國家和地區這一課程被稱為“經濟法”,而在不注重法律部門劃分的判例法系國家和地區,雖然該課程通常使用“商事法”等名稱,而不使用“經濟法”這一名稱,但是該課程的內涵和外延與“經濟法”課程并不存在根本性的差異。1998年我國教育部曾明確地將介紹“調整國家經濟調節關系,實現國家經濟調節意志法律部門”的課程.規定為全國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九門核心課程之一,課程名稱定為經濟法。
比較我國商等學校工商管理類經濟法和法學類經濟法課程,二者雖然都在各自所屬的專業課程體系中居于核心位t,具有“生成力”,并與其它拓展性課程之間存在有機的、內在的聯系,但是從根本上來說,這兩門課程分屬于兩個類別完全不同的專業課程體系,是兩門截然不同的核心課程。一般來說,它們之間的區別主要在于:首先,二者的課程性質不同。前者是工商管理類專業的一門專業墓礎課程,集中體現的是工商管理類專業的特點;后者則是一門法學類專業的專業荃礎課程,集中體現的是法學類專業的特點,它們專業屬性不同,各白具有不同的特質,并且反映各自不同的固有特點。其次,二者的設置目的不同。前者是要使工商管理類專業學生一般性地舉握“與工商管理類專業有關的法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基本理論,以及具體規定,從而提高其運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和技能,解決工商管理類專業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后者則是要使法學類專業學生全面地掌握“調整國家經濟調節關系,實現國家經濟調節意志的法律部門”—經濟法部門的墓本概念、墓本知識、基本理論,以及具體規定,以提高其運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和技能,解決法學類專業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第二,二者的課程內容不同。前者一般包括:總論部份(民法原理、經濟法原理、法律貴任原理等)、市場主體部份(獨資企業法、合伙企業法、公司法、國有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破產法等)、市場行為規制部份(合同法、擔保法、票據法、證券法、競爭法、產品質t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工業產權法等)、宏觀調控部份(計劃法、固定資產投資法、財稅法、國有資產管理法、金融法、價格法等)、勞動與社會保障部份(勞動法、社會保障法等)、環境與資源保護部份(環境法、自然資源法等)、經濟犯罪部份(刑法中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秩序罪、貪污、破壞環境資派保護罪的內容)。后者則主要包括:總論,以及構成經濟法部門的—市場規制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國家投資經營法(國有資產管理法、國家投資法、國有企業法、國有企業改革法等)、宏觀調控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財政法、稅法、金融法、價格法等)的墓本原理與具體制度。等等。
概言之,_工商管理類經濟法和法學類經濟法課程這兩門課程,不僅課程性質和設置目的不同,而且課程內容也不同(雖然前者包括了后者所涉及的內容,但是它們闡述的角度、深度和廣度不同),因此,它們在課程建設方面的基本路徑也應當是不同的。也就是說,工商管理類經濟法課程與法學類同名課程在教學梯隊建設、教學內容和體系的改革、教學設施(包括實驗設施)的建設、教學方法和手段的研究與裝備、教學的組織和管理等方面存在著根本性的差異。例如,前者的教學團隊就不能僅僅由經濟法專業的教師構成,而應有民商法、訴訟法、環境法等專業教師共同參與。前者在教學內容和體系的改革的過程中,應根據工商管理類專業學生的知識結構和認知能力有針對性地進行改革;后者則應從法學類專業學生的知識結構和認知能力出發,有針對性地進行改革,等等。
二、工商,理類經濟法課程教材內容的盆構
一般來說,課程建設的目標是:必須具有富有特色的教學大綱、有合適的教材、具有完整的教學資料、有科學的考核手段、擁有結構合理的教學工作梯隊、有一套啟發式的教學方法,并能取得一定效果、擁有比較先進的能滿足教學要求的教學手段和實驗設施。而在這七個課程建設目標中,“有合適的教材”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課程建設目標。因此,要切實推進我國高等學校工商管理類經濟法課程的建設,必須緊緊抓住該課程“教材改革”這一“牛鼻子”,以帶動該課程的各項課程建設目標的全面實現。
現階段,我國各種工商管理類經濟法課程教材內容“似乎都是法學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材的擴展版”,即大都是在法學類經濟法課程教材四個部份—經濟法原理、市場規制法、國家投資經營法、宏觀調控法的基礎上,簡單地增加了簡略介紹民商法原理,以及獨資企業法、合伙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公司法、破產法、合同法、票據法、證券法、專利法、商標法、會計法、審計法,勞動法、社會保障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等單項法律制度的內容。質言之,我國現階段各種工商管理類經濟法課程教材,與法學類經濟法課程教材,除了在教材內容上存在稍許差異之外,在邏輯結構、行文思路、語言風格等方面“如出一轍”,基本上沒有差別;同時,這些教材“似乎獨自游走于工商管理類專業課程教材體系之外’,,與其它工商管理類專業課程教材不能相互銜接、互為支撐,共同構成一個具有內在關聯性和邏輯性的工商管理類專業課程的教材體系。而正是從這一意義上來說,現階段我國出版的各種工商管理類經濟法課程教材,與工商管理類經濟法課程“有合適的教材”這一課程建設的目標,尚存在著“一定的距離”,這一課程教材的內容有必要根據工商管理類專業課程教材的特點予以重構。
工商管理類專業課程教材通常是“以工商管理活動為中心”展開的。因此,工商管理類經濟法課程教材對“與工商管理類專業有關的法律”的介紹也應當‘·以工商管理活動為中心”展開。也就是說,該課程的教材應當“以上商管理活動為中心”,圍繞“法律在工商管理活動中的作用”來闡述“與工商管理類專業有關的法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基本理論,以及具體規定。
眾所周知,法律是“定分之爭”的,而人們之間的各種“分”與“爭”,歸根結底都是為了實現某種利益(物質利益或精神利益),因此,從這一意義上來說,法律就是一種社會利益資源和權利的分配書.即“利益的分配書”,其運行的終極目的是確認和調整社會中人們之間的利益關系。法律這一“利益的分配書”在“工商管理活動中”的作用主要表現為:通過調整工商管理組織的內部利益關系,以及工商管理組織外部利益關系(其與外部其它組織之間的利益關系),以促進和保障工商管理組織目標的實現。因此,工商管理類經濟法課程教材,如果要“以l商管理活動為中心”來闡述“與J_商管理類專業有關的法律”,就有必要根據‘·法律在工商管理活動中的作用”,分為“法律在工商管理組織內部利益關系調整中的作用”,以及“法律在工商管理組織外部利益關系調整中的作用”兩大部分,來介紹相關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基本理論,以及具體規定。具體來說:第一部分,即教材的上篇,可稱為“工商管理組織內部利益關系的法律調整”,主要介紹與工商管理組織內部利益關系調整相關的各項法律制度。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其內容至少應當包括:工商管理組織法律制度(公司法、獨資企業法律、合伙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破產法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物權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人力資源管理法律制度(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財務管理法律制度(會計法、審計法等)、生產經營管理法律制度(產品質量法、廣告法等)。而第二部分,即教材的下篇,可稱為“工商管理組織外部利益關系的法律調整”,主要介紹與工商管理組織外部利益關系調整相關的各項法律制度。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這一部分的內容至少應當包括:市場交易法律制度(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外貿易法、功TO規則等)、竟爭規制法律制度(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投融資法律制度(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信托法等)、稅收法律制度(企業所得稅、稅收征管法等)、宏觀調控法律制度(預算法、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小企業促進法等)、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制度(環境保護法等)、仲裁與訴訟法律制度(仲裁法、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
此外.該課程教材對于上下兩篇中各項法律制度的介紹.也應當困繞“法律在上商管理活動中的作用”而展開。特別是,要根據工商管理類專業設置該課程的目的,以及工商管理類學生的知識結構和認知能力,決定這一教材的具體內容和閘述方式。其體來說,首先,該教材應當“在立足于應用性的基礎上,實現理論性和應用性的統一”—側重于對法律制度的實然性闡述,而適當忽略對法律制度的應然性探討。其次,該教材應盡里避免那種側重于“從概念到概念,從觀點到觀點進行邏輯上演繹”的“法言法語”闡述方式,而應當采用“從各類工商管理活動中提取生動鮮活的案例,并以之來引出和閱釋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進而與學生進行理論聯系實際的對話”的具有工商管理類專業課程特色的闡述方式。第不.該教材在具體闡釋各項法律制度的過程中,應當充分地考慮經濟理論、管理方法和法律制度之間的內在關系,注重從成本與效益的角度、特別是從組織的效率和效果的角度,分析各項法律制度的作用,以使其具體內容與其它工商管理類專業課程教材相互配合,互為支撐。第四,該教材在通過闡釋各項法律制度展示“工商管理活動中法律制度運用的魅力”的同時,還應當特別注重對學生進行法律信仰的教育—引導學生“把法律看做生活終極憊義的一個必不可少的部分”,因為,各類工商管理專業工作者只有具備了堅定的法律信仰,各項法律制度才能夠在工商管理活動中得以真正實施。
三、工商管理類經濟法課程教學方法的創新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教學方法的優劣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課程建設的質盤和水平,“教學方法的改革‘是課程建設過程中極為重要的一個核心環節。因此,要從切實推進工商管理類經濟法課程的課程建設,必須以建立“一套工商管理類經濟法課程特有的啟發式教學方法”為目標,在充分考慮工商管理類專業學生知識結構和認知能力的基礎上,創新工商管理類經濟法課程的教學方法。
現階段,我國各高等學校在工商管理類經濟法課程教學過程中所慣常采用的教學方法大同小異,即大都采用法學類經濟法課程所慣常采用的“法學教科書講授教學法與法學判例教學法相結合”的教學方法。該教學方法原本所適用的教學對象是系統學習過法學墓礎理論的法學類專業的學生,因此在實施過程中,注重“解釋法學概念、闡述法學理論、注釋法律條文、研討學術問題”,并且,間或通過某一客觀真實的法院判例,闡釋法律條文和探析法學理論問題。但是.這一教學方法對于沒有系統地學習過法學基礎理論課程的工商管理類專業學生而言卻是不適合的—它的實施超越了工商管理類專業學生知識結構和認知能力,必然會使該類專業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受到某種程度的挫傷,進而極大地形響該課程教學質t的提高。雖然,我國工商管理教育界近年來也對該課程的教學方法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是大多未能突破這一教學方法的內在結構,而僅僅只是擴張(或編小)、變更、組合這一教學方法中的某些環節,或者加人一些新的元索,因此,應當可以說.這些探索并未實現工商管理類經濟法課程教學方法根本性的創新。
關鍵詞:方法論;馬克思經濟學;西方經濟學;比較
任何一門社會科學的發展和突破都離不開方法論的變革,深入了解不同經濟學體系的方法論是把握好經濟學基本理論的關鍵。本文對馬克思經濟學與西方經濟學的方法論進行比較,對我國經濟學研究方法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馬克思經濟學與西方經濟學方法論基礎的比較
馬克思經濟學是制度分析,通過考察人與人在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中的關系來解釋經濟的本質問題。唯物史觀是馬克思經濟學與其它經濟學流派相區別的根本標志。在馬克思經濟學中,歷史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注重對經濟制度、經濟權力及其歷史變遷的研究,從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矛盾運動中解釋社會經濟制度變遷,在歷史形成的社會經濟結構中分析個體的經濟行為;把復雜的社會現象歸結為經濟關系,依據經濟關系來理解政治、法律制度和倫理規范,以生產資料所有制為基礎確定生產關系及社會經濟制度的性質;把生產關系的變化歸結為生產力的發展變化,從生產力水平出發,揭示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通過社會實踐實現社會經濟發展合規律與合目的的統一。這種歷史唯物主義的方法論基礎反映了馬克思經濟學的本質和精髓,并使馬克思經濟學作為一個整體、一種范式與其它的經濟學流派區別開來。馬克思經濟學是人類社會經濟發展客觀規律的正確反映,馬克思經濟學的科學意義不僅在于其理論,而且在于其方法。
當代西方經濟學把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和經濟制度視為一般和永恒的范疇,從總體上看,其哲學基礎是歷史唯心主義的人性論,并以個人主義作為其研究的出發點。在這一哲學基礎上,西方經濟學家運用個量和總量研究法、均衡分析法、靜態和動態研究法、實證研究和規范研究法、數理模型分析法、制度分析法等,并在一定的制度背景下研究資源配置問題。可見,當代西方經濟學從其唯心主義世界觀基礎出發,側重經濟運行分析,研究資源配置及各種經濟變量之間的關系。這些具體的研究方法在馬克思經濟學中也有類似的體現,雖然馬克思并沒有從這個角度進行論述,也沒有使用過相同的名詞。
二、馬克思經濟學與西方經濟學研究方法的比較
(一)總量研究方法和個量研究方法的比較與評析。個量研究主要以單個經濟主體的活動為研究對象,在假定其他條件不變的前提下研究個體的經濟行為和經濟活動,其特點是把一些復雜的外在因素排除掉,突出個體經濟主體的現狀和特征。這種研究方法在實踐中主要分析單個企業中要素的投入量、產出量、成本和利潤的決定及單個企業有限資源的配置、單個居民戶的收入合理使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單個市場中商品供求的決定、個別市場的均衡等問題。這種研究方法往往將某一個體的具體情況和局部特征表現得非常清楚,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難以注意到宏觀經濟對個量關系或個體經濟行為的影響;二是研究結果常常是有條件的,因為這種方法是在假定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排除一些外部經濟因素來研究個體經濟問題,但在實際的經濟生活中,一些外部因素卻常常是事物發展的重要條件,有時還可能會成為影響經濟運行的主要因素,從這個意義上說,這種研究方法的運用是有條件的,而且研究結果往往與現實不符。
總量研究方法把制度因素及其變動的原因及后果和個量都看成是不變或已知的前提下,以經濟發展的總體或總量為研究主體,研究宏觀經濟總量及其相互關系。如,在研究消費時,只著眼于社會總消費與總收入、總投資、總儲蓄的相互關系,對個體的消費行為及其變動則不予關注。這種研究方法由于抓住經濟運動的總體狀況及總體結構,因而其研究結果對把握國民經濟全局具有重要作用。但這種研究方法也有局限性:主要是往往忽視個量對總量的影響。
作為分析經濟的具體方法,不論是總量研究方法,還是個量研究方法都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由于個量與總量的關系不是簡單的加和關系,有些經濟現象從總體和個體不同的視角來研究,其結果會有所不同。
在《資本論》中,馬克思就運用了總量與個量研究方法。關于資本的再生產和流通,馬克思有時以個別資本為研究對象,有時以社會總資本為研究對象。在對魁奈的《經濟表》中運用的總體的研究方法,曾給予很高評價。他說:“魁奈的《經濟表》用幾根粗線條表明,國民生產的具有一定價值的年產品怎樣通過流通進行分配,……無數單個的流動行為,從一開始就被概括為它們的具有社會特征的大量運動,——幾個巨大的、職能上確定的、經濟的社會階級之間的流通。”但由于魁奈“有限的資產階級的眼界”,使他對資本主義的經濟結構和階級關系進行錯誤的劃分,因此,他雖然天才地應用了總量分析的方法,卻不能得出完全科學的結論。從馬克思對個量和總量研究方法的運用中,不難發現:第一,馬克思的總量分析總是以個量分析為前提,因而對資本主義經濟的宏觀分析具有堅實的微觀基礎,具有內在的邏輯一貫性。而二戰后以凱恩斯主張的以總量分析方法建構的宏觀經濟理論中,卻缺乏必要的微觀基礎。這也是近些年來西方經濟學理論界為之修漏補缺的重要原因。第二,馬克思是在對資本主義現實經濟結構和階級關系作了科學分析的基礎上運用個量或總量的研究方法。而西方主流經濟學者在運用這些方法時則往往忽視甚至抹煞了現實的階級關系。
(二)均衡研究方法的比較與評析。均衡分析方法是研究各種經濟變量如何趨于平衡的方法。馬歇爾在其《經濟學原理》中曾借用機械力學中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研究方法來說明經濟均衡。因此,均衡研究方法主要研究各種經濟力量達到均衡所需要的條件和均衡實現穩定的條件。雖然,由于影響均衡的條件經常變動,以致難以達到均衡,但在假定其他條件不變時,研究各種力量的均衡方向,仍然極為有用。均衡分析方法通常有兩種: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局部均衡分析是將經濟事件分為若干部分,集中考察其中的某一部分,而對其他部分存而不論。一般均衡分析法則側重用各種經濟因素間的相互依存關系來分析整個經濟體系的均衡,重視不同市場中各種商品和資源的產量和價格的相互關系。如果資源供給狀況、消費者偏好、技術函數已知,一般均衡理論便能從數學上證明通過資源和商品價格的自行調節以達到彼此相互適應的水平即均衡狀態。
均衡分析法側重經濟數量關系的研究,在正確的思想和理論指導下,其科學性不容懷疑。但當代西方經濟學家在運用這一研究方法時都往往忽視量的平衡背后質的關系,甚至用量的平衡取代質的同一性,這往往會掩蓋事物發展的本來面貌。如,馬歇爾通過市場供求關系的研究,確立了供求相等時的價格為均衡價格,并以此代替價值關系。但他從來不回答為什么供求相等時的價格恰好處在這一水平,而不會處于其他水平。因此,這種分析方法缺乏對價值實體的分析。從均衡方法的具體運用來說,決不能用函數關系代替因果關系的分析。函數分析是量的關系的研究,而因果關系的分析是質的關系的研究,因此,不能用量的分析代替因果關系的研究。波蘭經濟學家蘭格在《政治經濟學》一書中,將經濟規律和一切規律分為三類,即因果律、同時律(或結構律)和函數關系律,并指出:“最基本的是因果經濟律,因為其他兩類經濟規律都可以轉化為因果律”。在馬克思的經濟理論中,也完整系統地運用了均衡分析法,在分析供求時馬克思不僅分析了競爭如何使供求趨于一致,同時也著力分析在供求一致時的價值決定問題,這實際上是分析價值實體問題,因此,馬克思能科學地揭示價值是價格變動的內在根據。馬克思對社會再生產的研究實際上也是均衡分析,他深入地研究了社會再生產平衡發展的實現比例或均衡條件,但并不說明資本主義經濟是均衡的,而是說明資本主義經濟難以達到均衡,并且資本主義經濟的不均衡是如何形成的及其深刻的社會原因。
(三)靜態和動態研究方法的比較與評析。靜態研究方法是抽象掉了時間因素和變化過程而靜止地分析問題的方法,主要為了說明什么是均衡狀態和達到均衡狀態需要的條件,而不管達到均衡的過程和取得均衡所需要的時間。當已知條件發生變化后,均衡會由一種狀態轉化到另一種狀態。如果只著眼于前后兩個均衡狀態的比較,而不考慮從一個均衡點到另一均衡點的移動過程和經濟變化中的時間延滯,則被稱為靜態的研究方法。動態分析方法是對經濟體系變化運動的數量進行研究,通過引進時間的因素來分析經濟事件從前到后的變化和調整過程。漢森在《凱恩斯學說指南》中引用拉格納·佛里舒的話說“不但考慮在某一時點的系列數值并研究它們之間的內在關系,而且要考慮在不同時點某些變數的大小,同時我們引用某些足以在同時屬于不同時刻的其中數值的公式,這是動態學說的重要特點。只有通過這種學說,我們才能解釋一種情況怎樣從前面的情況中產生出來。”希克斯在《價值與資本》中指出:“我把那些我們并不計較日期的經濟理論稱之為靜態經濟學;而把那些對每一個數量都必須注上日期的理論稱之為動態經濟學。”
由此可以看出,用是否考慮經濟數量在時間上的變化來區分靜態分析和動態分析。如何將根據有無時間的變化與有無增長來區分的動態和靜態分析統一起來?阿克利在《宏觀經濟學》中指出:“靜態分析,不論簡單的或比較的,都只集中在均衡位置上面。它既不涉及達到一個均衡位置所需要的時間,也不涉及各個變量向均衡狀態所經過的路線。這是一件關系動態分析的事。”“如果均衡是在時間推移中沒有變動的一種狀態,那么只要均衡保持著,一種關系的時間維度就可以略而不論。”按阿克利的意思,盡管均衡是在時間中變動的,但量上沒有變動,可按靜態來處理。瑞典學派的林達爾在《貨幣與資本》中認為:“沒有經濟事物不是在時間中進行的,如果要具體考察動態與靜態,我們就可以給出一個一般方程,然后又將具體的經濟量值帶入方程中,如果在量上不變動,這就是一種特殊的靜態。如果有量上的變動,就稱為特殊的動態。”
西方經濟學的靜態與動態分析法各有所長。靜態分析可有效說明均衡的條件,而動態分析可觀察到經濟變化的過程。馬克思認為物質總是在一定的時間與空間中運動的,運動是普遍的,靜止是相對的,靜止不過是運動的一種特例,并且認為靜止是事物存在的必要條件,否則任何事物都不具有質的穩定性。但決不允許用靜止掩蓋和替代事物運動變化的絕對性。質量互變規律告訴我們必須在質量互變中研究動態與靜止。因此,西方經濟學中的靜態與動態分析與的運動與靜止是不同的,前者主要局限在數量關系上。
(四)實證分析法與規范分析法的比較與評析。實證分析簡言之就是分析經濟問題“是什么”的研究方法.。側重研究經濟體系如何運行,分析經濟活動的過程、后果及向什么方向發展,而不考慮運行的結果是否可取。實證分析法在一定的假定及考慮有關經濟變量之間因果關系的前提下,描述、解釋或說明已觀察到的事實,對有關現象將會出現的情況做出預測。客觀事實是檢驗由實證分析法得出結論的標準。樊剛指出實證研究作為一種經濟研究方法的基本特征是:“從經濟現象的分析、歸納中,概括出一些基本的理論前提假設作為邏輯分析的起點,然后在這些基于現實得出的假設基礎上進行邏輯演繹,推導出一系列結論,并逐步放松一些假設,使理論結論更加接近具體事實。”規范分析法是研究經濟運行“應該是什么”的研究方法。這種方法主要依據一定的價值判斷和社會目標,來探討達到這種價值判斷和社會目標的步驟。
現代西方經濟學認為實證分析和規范分析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具體的經濟分析都不可能離開人的行為。在實證分析法中,關于人的行為的社會認識是其分析的基礎,完全的客觀主義是不存在的。從經濟理論發展的歷史來看,“除少數經濟學家主張經濟學像自然科學一樣的純實證分析以外,基本一致認為經濟學既是實證的科學,又是規范的科學,因為提出什么問題來進行研究,采用什么方法來研究,突出強調那些因素,實際上涉及到個人的價值判斷問題”。
馬克思所處的時代還沒有實證分析這個方法論術語,在一些學者看來,馬克思經濟學在方法論上強調的只是規范分析。其實,馬克思主張的歷史與邏輯統一的分析方法,就是規范與實證有機結合的方法。馬克思的歷史分析方法可以說就是一種實證分析方法,是“動態實證”。馬克思十分重視對事實的分析。在《資本論》第一卷的序言中他說:“物理學家是在自然過程表現得最確實,最少受干擾的地方考察自然過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證過程以其純粹形態進行的條件下從事實驗的。我要在本書中研究的,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以及和它相應的生產關系和交換關系。到現在為止,這種生產方式的典型地點是英國,因此,我在理論闡述上主要用英國作為例證”。馬克思很重視實證分析,如,馬克思對分工、生產、交換、市場、利潤、利息等范疇的考察和研究都是實證分析,他的經濟研究實踐也可以證明這一點。
(五)數理模型分析方法的比較與評析。數理模型分析方法可使對經濟過程和經濟現象研究的表述更簡潔清晰,推理更直觀、方便和精確,使經濟學的理論框架更加條理化、邏輯化和明了化。與英國的斯密、李嘉圖,法國的魁奈、西斯蒙第及德國的李斯特等同時代的經濟學家相比,馬克思是當時經濟學大師中運用定量分析最多和最好的。《資本論》在數學方法上,除運用簡單的加減乘除之外,還有比例關系、函數關系、不等式及眾多的統計圖表。保爾·拉法格在《憶馬克思》一文中提到馬克思對數學分析的評價,馬克思認為:“一種科學只有成功地運用數學時,才算達到了完善的地步。”恩格斯認為:“單靠數學演繹就確定一個論斷為真理的事,這種情況幾乎從來沒有,或只是在非常簡單的運算中才有。”而且列寧也指出:“數學公式本身什么也不能說明,它只能在過程的各個要素從理論上解釋清楚以后對過程繪圖說明”。可見,馬克思經濟學對數學的運用,只是把數學當成一種工具。而當代西方主流經濟學的發展把數學當成一種目的,以數學化的程度來評價經濟學達到的水平。
(六)制度分析方法的比較與評析。自亞當·斯密以來,經濟學家們就以經濟人假設為前提,在制度不變的前提下研究經濟問題。在一定情況下,這種假定有利于經濟學家對經濟問題做深入分析。但在許多情況下,經濟行為遠比傳統經濟理論中的經濟人假設復雜得多。因此,制度經濟學家創立了將制度作為變量,用正統經濟學的研究方法來分析制度的構成和運用,采取結構分析法、歷史分析法和社會文化分析法來研究經濟問題,揭示制度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并發現這些制度在經濟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經濟學方法論。總體來看,制度分析方法的特征主要有:第一,動態化特征。即用進化或演進的眼光看待經濟世界,這是制度分析方法的一個突出特征。制度分析方法特別看重制度的演進,而且認為促進制度演進的真正動因是技術的變化或技術的能動性,同時還認為技術變化和經濟政策之間存在互動關系。因此,必須在制度演化的動態過程中去尋找問題形成的原因。第二,“非純粹經濟分析”的特征。制度分析方法始終堅持一種信念:社會經濟是一個整體,經濟系統中一切事物之間都相互聯系、相互依存,而且任何事物都是其他事物的原因。所以在研究經濟問題時既考慮“經濟因素”,又考慮“非經濟因素”的影響,并把法律、政治、社會意識形態等非經濟因素納入經濟研究的內生變量中。第三,方法論的集體主義特征。從經濟學方法論的發展歷史來看,經濟學對人類行為的分析有兩種途徑:一是方法論的個人主義,二是方法論的集體主義。正統經濟學是以方法論的個人主義為基礎,而制度經濟學則帶有強烈的方法論集體主義色彩,他們認為對制度這一集體行動的考察和描述才能最好地理解個人的經濟行為。第四,具體化特征。制度經濟學家使用正統經濟理論去分析制度的構成及運行,并發現這些制度在經濟運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因而在研究方法上帶有具體化的特點,側重研究微觀經濟制度,并更多地從現象上和形式上進行分析,較少進行內在矛盾的分析和考察。其理論核心總是圍繞制度的內涵和構成、制度變遷和創新、產權制度和國家理論這些具體的制度范疇。
制度分析方法不是西方制度經濟學家的獨創,其實馬克思就是一個制度經濟學家,他的生產關系分析實質就是制度分析,與西方制度經濟學家不同的是,馬克思是從本質上來進行制度分析的,西方經濟學家則是從現象上進行分析。由于西方經濟學的制度分析方法注重從現象和形式上進行制度分析,因而具有客觀實用性,所以它針對當代外部性經濟問題的解決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并被廣泛運用于經濟理論的研究中。
三、結論
(一)馬克思經濟學與西方經濟學具有不同的經濟學方法論。馬克思經濟學是制度分析,側重于人與人之間關系的研究,通過人與人在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中關系的考察來解釋經濟的本質問題。西方經濟學側重于經濟運行分析,研究資源配置、研究各種經濟變量之間的關系。馬克思經濟學是人們在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創造性活動中,進行觀察和感悟事物所形成的理性結論。
關鍵詞: 聽說教學法 翻譯教學法 背景 特征對比
一、聽說教學法與翻譯教學法產生的背景
聽說教學法(Audiolingual Method)主要指在語言教學過程中側重及強化“聽”和“說”兩項語言技能的訓練;以聽說為主導,強調學習者對目的語的口語交流和表達。有的學者認為聽說教學法主要來源于Fries所建立的結構主義教學法。20世紀初期的語言研究者在Pavolv條件反射概念的基礎上,提出了“語言是一套習慣”(A language is a set of habits.)的說法。20世紀30年代,行為主義語言學派創始人之一Skinner(1938)認為,語言不是一種思維現象,而是一種行為(A language is a behavior.)。這兩種理論為聽說教學法的形成奠定了扎實的理論基礎,而19世紀末的“改革運動”(Reform Movement) 使許多語言學家開始將結構主義語言學的理論移植于外語教學,并逐步建立起這種新的教學理論和教學體系,即“聽說教學法”。而翻譯教學法(Grammar-Translation Teaching Method)在所有的教學流派中具有最悠久的歷史,也是外語教學界近50年來爭論比較多的一種教學方法。翻譯教學法通過對文本中的語言,尤其是文本中的語法結構,進行細致的研究和分析,把語法明確為研究的重點,并通過母語進行大量的翻譯練習。18、19世紀的語言學家把語法看作是一種粘合劑,在這一認識的基礎上,通過對語言規律的研究和分類,他們逐步建立了“希臘―拉丁語法體系”(Greek-Latin Grammar System) 。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歐洲的一些學校便開設了“現代”外語課程。那時,人們學習外語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夠閱讀希臘文和拉丁文的書籍。他們需要懂得這兩種文字來進行交流,能夠使用這兩種文字著書立說。由于他們學習語言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閱讀和翻譯,因此在課堂上借助文法進行教學,通過翻譯來學習希臘文和拉丁文則顯得非常有必要,而且頗有成效。可以說,18、19世紀的語言學家對語言的認識,以及當時人們學習外語的實際需要蘊育并幫助產生了翻譯教學法。
二、聽說教學法與翻譯教學法的主要特征
在語言研究深入發展的基礎上,根據社會的需要,以及通過教學實踐,聽說教學法逐步地形成以下主要特征。
1.聽說為先,兼顧書面語。
聽說教學法把聽說能力的培養當作外語教學的主要目標,這與社會和學習者的實際需要是吻合的。同時也受到語言研究的觀點的影響,即語言首先是有聲的,不是一成不變的書面語,因此學習語言首先應該學習講話。聽說教學法的倡導者將聽說能力看作是培養讀寫能力的基礎,并認為語言材料首先經過耳聽、口說,之后才落實到書面文字上。因此,語言教學的首要任務是組織有效的聽和說訓練。
2.反復實踐,形成習慣。
“聽說教學法”強調語言學習是過渡學習的觀點,要求學習者經過大量、反復的操練,達到自動化地掌握語言材料的程度。它還要求盡量避免和及時糾正學生的錯誤。反復操練的做法主要來源于“語言是一套習慣”的觀點。因此,語言研究者認為語言學習主要指學習該語言的習慣,通過不斷的刺激,以及給出積極的反應,可以使學習者形成這一習慣,即掌握了所學語言。
3.句型為綱,組織教學。
句子是表達意思的基本單位,句型被當作是無數句子中歸納出來的、具體化的句子模式,是語言遣詞造句規律的體現。外語教學應促使學習者熟練地掌握外語的基本句型,培養他們根據這些句型類推出較多的其它句子的能力,進而達到口語交流的目的。
4.趣味性,實用性并重。
與過去不同的是在教學材料的選擇上,不再采用枯燥、單一的古典文本或書面體素材,而是選擇人們日常生活的素材。這些素材與人們的日常活動、社會交往緊密相連,有利于聽說的操練和實踐。
翻譯教學法到20世紀初期才在外語教學中才逐步形成,并開始占據主導地位。這與當時人們對語言認識的局限性及學習外語的實際需要是分不開的。這一教學法的主要特點可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桂詩春,1988:51):(1)語法體系的完整性和整體性。翻譯教學法借助原“希臘-拉丁語法”的規則,形成了非常完整、系統的語法教學體系。這一語法教學體系對于初學者及外語學習者來說是非常必要的。教學實踐證明,這一體系有利于學習者較好、較快地掌握目的語的整個結構。(2)翻譯法及建立在“希臘―拉丁語法”規則上的英語語法體系有利于外語學習者認識目的語的形式、不同的詞類、句子組合等。它在很大的程度上符合并順應了人們認識和學習目的語的客觀規律,有利于學習者掌握好這一體系。(3)翻譯法較好地體現了外語學習的本質功能,即兩種語言形式的轉換,進而達到語際信息交流的實際目的。它在一定的程度上驗證了學習語法和詞匯是一種有效的途徑,同時翻譯是實現信息交流的一種非常有效的手段。(4)翻譯法重視詞匯和語法知識的系統傳授,它有利于學習者語言知識的鞏固,有利于打好語言基礎;更方便于語言教師的教學安排。人們甚至將語法規則比喻成房子的結構,詞匯是蓋房的磚,只要將這兩者相融合,即掌握了該語言。(5)翻譯法強調對書面語的分析,著重原文的學習,這樣有利于學習者對目的語的深入理解和掌握。
參考文獻:
[1]Brown,H.D.Principles of Language Learning and Teaching[M]. Longman,Inc.,2000.
[2]Ellis,R.Understanding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M].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5.
[3]Howatt,A.P.R.A History of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M].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4.
[4]Stern,H.H.Fundamental Concepts of Language Teaching[M].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3.
[5]桂詩春.應用語言學[M].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關鍵詞:虛擬貨幣;產權界定;矯正性稅收;稅收歸宿;博弈
中圖分類號:D922.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8809(2010)10-0216-01
引 言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網絡游戲的普及,虛擬物品的交易越來越多。由于支付手段的不夠完善、支付過程中的利益分配不均等問題導致了虛擬貨幣的產生。虛擬貨幣的出現解決了互聯網在支付方面存在的問題,在客觀上促進了互聯網行業的前進。數據顯示,中國互聯網每年已具備百億元人民幣的虛擬貨幣規模,若按20%稅率推算,理論上將產生20億元以上的稅收收入。
本文,嘗試從經濟學角度進行分析,對稅收對于引導虛擬貨幣的健康的發展的意義,略抒己見。
一、稅收的經濟學分析
1、稅收功能
按照科斯定律,產權依法界定是市場交易的前提,如果交易客體的產權歸屬不清,那么交易就處于不穩定的狀態,從而市場主體就因此不穩定而消極交易。而“稅法就是在各類主體之間進行財富分割的利器”。一方面通過對現有財富的確認,劃定主體在市場中的行為界限,一方面通過提高門檻,提高邊際成本,迫使邊際納稅主體選擇退出,從而將更多市場資源分配給利用更有效率的市場主體,減少灰色區域,優化產業結構。
同時,產權界定意味稅收主體的稅收行為納入稅法所設定的權利和義務框架之內,那么稅收主體在稅收活動中的作為或不作為就有了一個為稅收征納雙方共知的原則標準。這樣,稅收征納雙方就可以在此原則的范圍內,采取相應的行為對策,并且為自己的稅收行為后果負責。由于稅收征納雙方對其依法進行的稅收行為后果相互了解,由此產生了稅法為其當事人提供一種穩定的預期功能,減少不確定性。
2、稅收與外部性問題
稅法的―個重要功能,是使外部性問題內部化。當某個經濟主體決策產生的結果并沒有全部被該經濟主體承擔時,由此而產生的效應被稱為外部性。決策收益被他人全部或者部分占有時,產生的是正外部性。如果行為所產生的成本一部分或全部被他人承擔,這時產生的外部性是負外部性。外部性之所以會導致市場失靈,主要原因是行為的收益和成本之間的不統一。當某一生產者的行為成本沒有由自己全部承擔時,他被激勵繼續進行生產使得邊際成本等于邊際收益,但對整個市場來講他的生產是過剩的,導致過度供給;而當某一生產者所產生的一部分收益被他人所占有時,他所提供的產品就會低于市場所需要的數量,導致供給不足。
由于買者和賣者在決定需求或供給多少時并沒有考慮他們行為的外部效應,所以,在存在外部行時,市場均衡并不是有效率的。這就是說,均衡并沒有使整個社會的總利益最大化。當外部性引起市場達到一種無效率的資源配置是,政府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做出反應:命令與控制政策直接對行為進行管制;以市場為基礎的政策提供激勵,以使私人決策者選擇自己來解決問題。
二、對虛擬貨幣稅收的意義
1、根據稅收公平原則,應對虛擬貨幣征稅
根據稅收的公平原則,所有個人所得都應交稅。如果這部分交易行為不收稅,即造成對其它類型的個人收入的不公。而橫向公平的重要指標即普遍征稅。也就是對于任何具有納稅能力的個人或企業都必須征稅。普遍征稅在政治上要求排除對特權階層的稅收豁免,在經濟上要求排除對不同性質企業和不同地位的人的區別對待,不管它是國有企業還是私營企業,也不管納稅人是個體工商戶還是國家行政人員均一視同仁;在財政上則要求對任何企業和個人不應有減稅、免稅,同時也要避免偷稅和避稅具有相同能力的納稅人或同一納稅人不因貿易方式或模式選擇的不同而承擔不同的稅負。虛擬貨幣交易增加了納稅人的“隱性收入”,按照稅收公平原則。開征虛擬貨幣交易稅是很有必要的。
2、優化市場的資源配置,應對虛擬貨幣征稅
市場資源是有限的,優化市場資源配置是對一項制度評價的重要標準。這樣的行業無非是在進行財富的轉移。對這樣的行業不征稅,而同樣作為生產和銷售的真實商品從而創造社會財富的企業和勞動者卻要依法繳納稅收。在高額利潤的驅使下,使一部分社會資源向這些行業傾斜,因此,由于稅收不平等的人為因素,使得虛擬貨幣交易干擾了市場的資源配置。
同時設定稅收,可以通過提高門檻,提高邊際成本,迫使實力較弱的市場主體選擇退出,從而將更多市場資源分配給利用更有效率的市場主體,減少灰色區域,優化產業結構。
3、消除外部性,應當對虛擬貨幣征稅
不得不提的是,虛擬貨幣對金融的系統的沖擊,不僅僅來源于它在網絡中發揮“貨幣”功能的一面,正如引言中提到的“倒賣游戲虛擬貨幣的團伙”案,我國中央銀行為收兌這些美元被迫增發人民幣供給,無形中增加了引發現實中通貨膨脹的因素,正是因為現實中對虛擬貨幣交易缺乏足夠的監管和制度約束所造成的。絕非偶然,也絕非最后一次。
稅收能夠提供一種激勵機制。通過調整稅率,對整個市場的規模以及產業發展方向進行有效的調解。正如前文分析,無論向誰征稅,最終交易雙方都將分攤稅負。但是分攤比例取決于供給方和需求方的彈性。因此賣方也會在稅收的激勵機制下,根據替代效應,轉而充分發揮創造力,鼓勵創新,開發更多可替代性的商品,而游戲方也會經過調解自我選擇,不再“貪迷”某一商品。整個社會的資源都被積極的調動起來。尤其是稅收使得使用虛擬貨幣游戲的成本提高,從而減少消費需求,最終部分人甚至可能放棄網游,選擇其它更為經濟的娛樂方式。
三、結 語
不僅我國對虛擬貨幣交易的監管尚處探索的階段,其它國家對此也無成功的經驗。2006年10月,美國稅務署曾試圖對虛擬交易征稅而遭到國會阻擾,理由是質疑該項交易的合法意義。更甚者如韓國政府,他們在去年5月曾頒布了網游虛擬交易禁令,并關閉多家大型虛擬交易網站,雖因遭遇執行困難而取消,但至今仍未完全確定虛擬交易的合法性地位。目前,暴雪、光榮、史克威爾等國外著名游戲廠商都非常堅決且明確地禁止虛擬財產的交易。
參考文獻:
[1]魏劍周林彬《法經濟學》P92,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
[2]騫磊《網絡虛擬貨幣的法律屬性及風險研究》,法制與社會2007,6
關鍵詞:法學專業;就業;困境;對策
中圖分類號:F24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3.048
自1977年我國恢復法學招生以來,首次法學專業在全國只招收了223人,但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1999年高校開始擴招,加上自1997年“依法治國”方略的提出,法學專業的發展突飛猛進,成為最熱門專業之一。目前,在全國高校之中,大部分院校都開設了法學專業,層次從專科到博士后,法律專業在校學生直逼百萬。近幾年的高校畢生就業統計之中,學習法學的畢業生就業率已經連續幾年成為墊底專業,今年各類媒體一度將法學專業定性為紅牌專業。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問題困擾著學生、家長和學校。因此,筆者將從各個角度剖析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困境的原因,期許基于原因尋求走出困境的路徑。
1 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困境
1.1 法學專業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連年落后
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難問題已存在多年,從上世紀九十年代末就開始顯現,自2002年惡化,法學專業畢業生初次就業率在全國200多個專業中成為倒數,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機,直到2005年,法學專業畢業生初次就業率跌至倒數第一,此后便一直居低不上。根據麥可思研究院的《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時至2016年,法學專業因為就業率低下連續6年被列為紅牌專業,有此“殊榮”的專業僅有法學和生物工程兩個專業。
1.2 法學專業畢業生大部分就業行業與專業不對口
在專業與職業相關性上,一般意義上法學專業的對口職業部門應當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律師事務所、仲裁機構、公證處等運用法律的部門。而根據相關統計,位列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前3名的職業分別是:辦公室職員,行政秘書和行政助理。此三類職業均不是法學專業的對口行業。從統計中還可看出,法學專業畢業生從事法學相關的比例連年徘徊在50%左右,法學專業畢業生要找到專業對口的職業具有相當的難度,大部分畢業生最終的就業行業都不是法學對口崗位。
1.3 法學專業畢業生數量逐年增加,就業市場供求嚴重失衡
同法學專業就業率連年靠后形成對比的是,為了造就綜合性大學,全國各高校沒有法學專業的有條件的紛紛增設法學專業,已有法學專業院校的也一直在擴大招生規模。在1977年剛剛恢復法學教育的時候,全國一共只有3所大學招收法學專業學生,當年一共在全國招收223人。伴隨著高等教育的發展和依法治國方略的提出,法學專業的招生規模連年擴大。據統計,2001年全國共292個高等教育單位開設法學本科專業,到2005年,開設法學專業的教學單位增長至559個。時至今日,全國已有近600多個高等教學單位開設法學專業,法學專業在校生已經逐年增長直逼百萬。然而,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卻連年遇冷,法學專業畢業生的人數增長規模同就業市場的法學人才需求形成了鮮明的反差。
1.4 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地域流向不均衡
根據統計結果,自法學專業開設以來畢業生的就業在地域上就主要集中于東部沿海地區。近幾年來,法學畢業生的就業流向東部沿海地區的人數有所下降,而在中西部地區就業的法學專業畢業生人數逐年有所上升,法學專業畢業生選擇在西部地區就業的傾向慢慢凸顯。這一趨勢一方面是因為我國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以來西部地區對各類人才的需求量逐漸增長,另一方面,隨著經濟的發展,西部地區的競爭意識慢慢加強,開始通過各類優惠政策吸引人才,引進了很大部分法學專業畢業生流向西部。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盡管法學專業畢業生選擇西部地區就業的人數有所增加,但我國東部和西部兩個地區的經濟發展仍然不在一個層次,對于人才市場的吸引和接納能力都還存在較大差距,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地域流向仍然集中在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
2 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困境原因分析
2.1 法學專業大規模招生導致畢業生過剩
自從我國1999年進行高等教育擴大招生以后,無論是文史院校還是理工院校都一味追求建設學科齊全的綜合性大學,都開始設置法學專業,部分學校甚至在師資隊伍和各種硬件設施都不完善的情況下就開始招生。又因為社會大眾對法學專業的就業形勢的認識不全面,導致法學專業成為報考熱門,招生容易,于是各高等教學單位就大規模招收法學專業學生。在各高等教學單位中,法學專業的辦學的形式多樣,除全日制本科教育外,還有職大、自考、電大、函授等紛繁復雜的形式,辦學層次涉及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大專、中專5個,現在法學專業在校學生已有數十萬人。這一法學教育現狀不但會影響法學人才培養質量,還導致了法律人才的大量“囤積”,為整個法學專業的冷就業埋下了隱患。
2.2 傳統法律對口崗位數量少、門檻高
從傳統意義上而言,法學專業的對口崗位為法官、檢察官、律師、仲裁員和公證員等職位,但是,在當前國家對法檢系統編制名額進行嚴格限制,每年法檢系統招錄的人員都是相當有限的,每年法檢系統招錄都是報名人數眾多而招錄名額很少,甚至有的地方出現數千人競爭一個崗位的情形。對于做律師而言,在我國當前的大眾法律意識之下,每個地區的案源都相對有限,律師早就陷入僧多粥少的處境,因此,律所能夠接納的律師崗位也是相當有限的。而就仲裁員和公證員而言,受這兩個崗位性質和我國對設立仲裁機構和公證機構的嚴格條件的影響,招錄公證員和仲裁員的信息幾乎沒有。另一方面,以上崗位均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而且具有較強的法律運用能力,這些門檻的設置對于普通的法學專業畢業生來說都具有一定的難度。有人認為法學專業畢業生還可以到企業做法律顧問,其實,現在法學畢業生到企業做法律顧問已經不再可能。隨著經濟發展,企業法律業務已經專業化,大部分企業現在都選擇將法律業務外包給專業的律師團隊,即使企業內部需要法務對接崗位,都要選擇具有一定法務經驗的高層次法律人才。以上現狀直接導致法學專業畢業生在就業時陷入了多重困難的境地。
2.3 培養模式與就業崗位素質需求不符
從上文所分析的法學專業畢業生對口崗位不難看出,這些對口崗位都是需要能夠運用法律知識走在第一線解決具體案件的崗位,那就對畢業生的法律實踐能力和法律運用能力提出了要求。因此,法學專業畢業生需要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是不言而喻的,這樣才能夠為解決實際案例提供理論支持,但要滿足我國對法律人才的需求,法學專業學生的培養不應該僅僅限于法學理論知識的學習,系統處理案件的綜合能力的培養才符合對口崗位的人才訴求。然而,目前我國大多數高等教育單位的法學培養方案依然以理論教育為主,甚至有的高校的法學培養方案中沒有涉及任何實踐訓練課程,這樣的培養模式一方面導致學生不能夠很好的理解理論知識,并進一步研究深層次理論,另一方面也導致大部分法學專業畢業生只能紙上談兵,不具有解決現實案件和處理糾紛的能力,難以學以致用。筆者從法檢系統了解到,每年法檢部門招錄新成員后都需要實習或者鍛煉一至三年后才能獨立處理案件,這一現象的出現同教育單位的教學模式缺陷是息息相關的。
2.4 法律人才地域需求不平衡,法學畢業生就業地域選擇觀念固化
同經濟發展的差距一樣,東西部之間在法律人才的需求方面也存在較大的差距。一方面,東部地區經濟的發展水平較高,經濟活動較為頻繁,直接導致經濟糾紛和其他衍生糾紛較多,這就需要很大數量的法律人才從事風險控制和糾紛處理。另一方面,在法治意識方面,東部地區同樣也領先西部地區,因此在出現糾紛以后,西部地區的公民很可能選擇如擱置、說理等非法律程序解決,而東部地區的居民更趨向于選擇法律途徑解決糾紛,這一糾紛解決途徑選擇上的差異也導致了東西部對于法律人才需求上的差距。正因為東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在法律人才上的需求存在較大差距,很大一部分法學畢業生都選擇到東部地區就業,出現了嚴重的法律人才扎堆現象。當然,法學畢業生選擇東部就業還有以下原因:第一,東部經濟發展水平比西部高,因此能夠提供的薪資和工作環境就要優于西部地區,這些因素都能夠對法學畢業生產生很大的吸引力;第二,在法治建設方面,東部地區同樣走在西部地區前面,每一個法律人都愿意在法治環境較好的地區執業。
其實,隨著政府的統籌和西部大開發的推進,以上兩個方的差距已經有所緩和,但是大部分法學專業的畢業生畢業之后仍然優先選擇東部發達地區就業,這就形成了法學人才的扎堆競爭,而很少有優秀法律人才愿意到西部執業。東西兩部形成了法律人才過剩和法律人才匱乏的兩極矛盾。
2.5 法律職業準入條件將很大一部分法學專業畢業生排除在外
在我國,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公證員都有一個基礎的執業條件,這一條件在我國的《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和《公證法》里都有明確規定,那就是必須通過國家司法部統一組織的司法考試(司法考試改革后稱作“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對于法學專業對口的其他崗位,有的雖然法律沒有規定必須通過司法考試(如公司法務、企事業單位法務等),但是這些崗位在招錄時都會設置“已經通過司法考試”這一報考條件。因此,法學專業畢業生如果沒有通過司法考試,那基本上就沒有機會從事法學對口的職業。另一方面,司法考試被人們稱作“中國第一難考”,通過司法考試是有一定難度的,每年通過司法考試的考生就只有百分之十左右。也就是說,法學專業畢業生中僅有百分之十的人有資格去報考或尋找法學對口工作,而其余人員,要么選擇待業再考一次司法考試,要么只能選擇其他行業就業,而在選擇其他行業就業時,有該專業的畢業生參與競爭,這部分人的就業率就可想而知了。
3 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困境的對策
3.1 嚴格審核法學專業招生資格,統籌控制招生規模
當前,我國法學專業的招生一方面規模龐大,另一方面招生類別和層次都紛繁復雜。這不但會使法學畢業生的過剩,造成待就業人數的囤積,也導致了法學畢業生人才質量的參差不齊,很大一部分人不符合對口崗位的要求。因此,要改變這一亂象,教育部要進一步審核各個法學招生單位的招生資格,從軟件到硬件全面審查現有招生單位的辦學條件,對于因為沖擊綜合性大學而臨時設置法學專業等不符合辦學條件的招生單位,應當及時取消其招生資格。另外,面對當前法學專業人才過剩的現狀,國家應當行使人才培養的宏觀調控職能,及時采取措施控制法學專業的招生規模,統籌各個招生單招生人數位,嚴格限制招生規模,整合教學資源,培養綜合性高素質法律人才。
3.2 應當注重培養學生的法律運用能力和實踐能力
當前很大一部分法學教學單位依然保持理論為主,甚至不涉及法律實踐課程的培養方案,這一培養模式嚴重脫離了對口崗位對于法律人才的要求。因此,改革法學專業的人才培養模式勢在必行,在培養過程中,一方面,依然注重理論課程的教學,增強學生法學理論功底,但同時也要重視學生實踐能力的鍛煉。在課程的設置上增加實踐教學的課時,多進行模擬審判、案例演練、案例討論和法庭旁聽等教學實踐活動,要進一步引入審判、公訴、辯護等方面的實務課程。同時,需要制定完整的專業見習計劃,保證學生有機會到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實務部門進行專業見習。只有這樣才能保障法學專業畢業生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的同時,又能利用理論解決現實案例,做到從理論到實踐的轉化,迎合對口崗位對具有綜合能力的高素質法律人才。
3.3 加強就業指導,培養法學專業畢業生正確的就業觀
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難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受傳統就業觀念的影響,如:一味的選擇東部地區就業;一定要死守法學專業,不跨專業就業;法學專業的就要進公、檢、法系統等,這些陳舊觀念嚴重限制了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選擇面。每個高校都設置了就業服務部門,但據筆者了解,這些就業服務部門都沒有分專業進行就業指導。各個專業都具有自身的專業特色,因此,要實施有效的就業輔導,必須分專業就行指導。就法學專業而言,針對法學專業的就業困境,就業服務部門應當加強對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力度,剔除法學專業畢業生的不良就業觀:在地域選擇上,要防治他們地域選擇的固化,讓他們認識到東西部之間的差距已經逐步縮小,扎堆就業只會加大就業難度;在行業選擇上,要讓他們認識到法學專業就業的嚴峻性,一方面法學知識可以運用在不同的行業之中,另一方面這可以擴大他們的就業面;在崗位選擇上,要轉化他們必進公、檢、法的思想,這一思想會使他們的就業選擇過窄,失去很多好機會。
3.4 進一步發展西部,平衡法律人才流向
隨著西部大開發的推進,西部各方面都有所發展,但是不得不承認,目前西部同東部的依然存在一定差距。根據統計,法學專業畢業生仍然大部分流向東部發達地區,選擇東部意味著選擇了較高的工資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環境。面對這一困境,一方面應當進一步發展西部經濟,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另一方面,還應當在就業方面實行政策優惠,在西部地區引進優秀人才,為引進人才提供薪資保障的同時保證其良好的工作環境。也只有如此,方能促進優秀人才流向西部,進一步促進西部經濟的發展,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形成良好的互動和循環。
參考文獻
[1]謝飛.高校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冷的思考[J].中國大學生就業,2005,(16).
老師們、同學們:
在這春風送暖的季節里,我校 XX 年春季田徑運動會經過緊張、激烈、公正的比賽,取得了圓滿成功。本次運動會是一次團結的、和諧的運動會,是充滿競爭、充滿激情的運動會,也是一次滿載收獲的運動會,它充分展示了我校師生積極進取、奮發向上,勇攀高峰的精神風貌。
舉行一年一度的田徑運動會,是我校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體現。一個人,尤其是一個青年學生的全面發展,應當是包括身體素質在內的各方面素質的和諧發展。學校培養的人才不僅應該具有高尚的品德,淵博的學識,創新的精神和實踐能力,更應該擁有強健的體魄。因此,本次運動會的舉行,既是對我校田徑運動水平的一次全面檢閱,也是全體師生精神風貌和綜合素質的一次集中展示。在運動會期間,我們看到了運動健兒頑強拼搏,奮勇爭先,展現出了“追求、奮進”的拼搏精神 ; 同學們用自己的行動淋漓盡致的詮釋了體育運動會的真正含義,充分展示了當代學生奮發向上、永不言敗、積極進取,團結互助的優良品質。我們更看到各班級文明參觀、團結一心,展現了出很好的集體主義精神。我們也看到,班主任不辭辛苦;裁判員遵守競賽規則、公正執法。在此,我代表學校向在本屆運動會上團結協作、頑強拼搏、取得優異成績的廣大運動員和班集體表示最熱烈的祝賀!向為本屆運動會付出辛勤勞動的班主任、廣大裁判員和工作人員表示最誠摯的感謝!
雖然本屆運動會即將落幕,但是這短短的兩天時間里我們揮灑了激情,展示了青春,即便一時沒有獲得名次和獎勵,我們也不必遺憾,因為年輕的我們永不言棄。一個擁有強健體魂和良好心態的人,才會是人生賽場上永遠的冠軍;一所努力向上、奮力進取的學校,才會永遠立于不敗之地!我們要在以后的學習和生活中把本次大會所體現的永不服輸、一往無前的精神發揚光大,希望全體師生將運動精神帶到今后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去,以飽滿的熱情、昂揚的斗志、拼搏的精神,創造出學校發展和學生成長的優秀業績!
現在,我宣布,xx中學XX年春季田徑運動會勝利閉幕!
所謂“移景對比法”是指在語文教學的審美教育中,假設性4改變審美主體對象的背景材料,引導學生在不同背景材料的對比中,明了美的主題和背景之間的特定關系,領會作者所創造的美的意蘊。
事物之間的聯系是普通的。我們平常所說“紅花要用綠葉襯”,正是說明了審美的主體對象和背景之間不可分割的內在聯系:“紅花”與“綠葉”之間是一種姊妹式的映襯關系;而“染缸里倒不出白布”的“染缸”和“布”則是一種母子間的相生關系。那么如何引導學生理解這些關系并從中把握事物的整體美,正是我們語文教學工作者的一個重要的任務,其方法頗多“移景對比法”是最簡捷和富有成效的一種。
二、實列分析
朱自清先生的游記散文《綠》中,有一節是作者對游覽時天氣情況的描寫:
“這是一個秋季的薄陰的天氣,微微的云在我們頂上流著,巖面與草叢都從濕潤中透出幾分油油的綠意。”
筆者在講解中將這一部分當做審美主體對象梅雨潭之綠的背景材料之一,其作用為
1.渲染了一種柔和、靜謐的色調,為下文梅雨潭和梅雨瀑提供了聲與色的映襯(見課本)。
2.暗示了作者尋求美和體察美時從容不迫、恬淡寧靜的心境。正如馬克思所說:“對于沒有音樂感的耳朵說來,最美的音樂也毫無意義。那么沒有恬淡寧靜的心境也就很難發現美的所在。”這“薄陰的天氣”和“微微流動的云”不正是作者某種心境的寫照嗎?
3.表明是獨特的氣候決定了梅雨潭有“奇異的綠”。古人說“春來江水綠如藍”,我們不可以說“秋到潭邊水更綠”嗎?
由第一方面來說,天氣情況(背景)和梅雨潭的綠(全體)之間是映襯關系;而由第二種與第三方面來說則是一種相生關系。為了讓學生體會出這些,筆者設置了三種場景,來實施“已經對比法”。
1.烈日炎炎似火燒,野種禾苗半枯焦。(《水滸》)――毒熱的太陽灼人的眼睛,使人焦躁不安。
2.驚風亂芙蓉水,密雨斜浸薛荔墻。(【唐】)柳宗元(《登柳州城樓寄漳汀封連四州刺史》);天外黑風吹海立。(【宋】)蘇軾《有美堂暴雨》);黑云翻墨,白雨跳珠。(同上《六月二十七望湖樓醉書》)。――狀美,但疾風暴雨,使人凄惶恐怖。所以引導學生思考。
以上兩種能孕育和產生梅雨潭那“離合的神光”和作者恰淡寧靜的審美心境嗎?
3.山路元無雨,空翠濕人衣。(【唐】王維《山中》)――蜿蜒曲折的山路上,本來沒有落雨,但松蔭濃翠,似流欲滴,穿行其間,頗覺涼爽,宛若濕衣,這“似流欲滴”的“濃郁松蔭”和課文“巖面與草叢”的“油油綠意”何其相似,恐怕還會以為梅雨潭那一潭綠水是這山的汁液染成的呢!在此等環境中,你又會產生什么樣的心境呢!難道不會像作者那樣按捺不住胸中的激情去謳歌那秋的神韻嗎?
三、“移景對比法”的應用
實踐證明,語文教學中“移景對比法”的運用有著以下幾點好處:
1.避免了教學的簡單化,背景的建設在審美對象的創造中雖必不可少,但由于它在文中只占極少的篇幅容易忽視。而通過“移景對比法”則可以將它放在醒目的位置上,詳細的加以分析。
2.豐富了教學內容,增加了教學的趣味性。舉一反三的教和學,開拓了學生的視野;移花接木式的移景與對比體現了教師匠心獨運的教學藝術
3.移景對比的過程是引導學生跳出課文的過程,而對比之后的歸納總結的過程,則是引導學生又回歸課文的過程。一出一進,培養了學生的想象力和學習的靈活性。
4.解釋美的來源,將學生帶入美的意境。
然而,“移景對比法”的運用,也并不是無條件的,須遵循以下原則:
1.聯系性原則,用來移植的材料與被移植的材料之間,應當有一定的相關因素,他們的性質或者相反(狀美與優美)或者相近,但必須有利于進行對比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