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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簡稱《資質管理規定》)。各地區、各有關部(總公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據此開展了建筑業企業資質就位審查和換發證書工作,目前這項工作已基本結束
。為了進一步做好資質管理工作,使其在加強建筑市場管理,規范企業承包行為
,促進企業實現"兩個轉變"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現就貫徹實施《資質管理規定
》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一、嚴格審批成立新的建筑業企業
鑒于目前我國建筑業從業人數增長過快,施工力量已遠遠大于建設任務的現
狀,今后要加強對隊伍發展的宏觀調控,嚴格資質審批。特別是對新成立的建筑
業企業和非建筑業企業從事建筑經營活動的資質審批要嚴格把關。對未經建設行
政主管部門資質預審而擅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一律不予頒發
資質證書。
對于現有建筑業企業因改制、改組、改造而成立的專業施工企業、專項分包
企業、總承包企業要給予支持,可根據其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審批企業資質等級。
對于申辦總承包企業和綜合類施工承包企業的資質要嚴格控制,今后要在實
行總量控制的原則下進行審批。
二、強化質量、安全和市場行為在資質管理中的否決作用
對出現重大工程質量、工傷事故和有出賣證照、資質掛靠、倒手轉包、越級
承包等違法違章行為的企業,要按《資質管理規定》給予必要的行政處罰。行政
處罰分為警告、縮小承包工程范圍、降級、暫扣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對一級企業的行政處罰,除吊銷資質證書外,建設部授權省、自治區、直轄
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辦理。其中,省、自治區、直轄
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質量、安全和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可直接對企業
作出處罰決定,抄送同級資質管理機構,并報建設部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
對在本行政區域內承包工程的一級企業進行縮小承包工程范圍或者降級的處罰,
屬區域性處罰。在同一年度內,若一個一級企業受到兩個及其以上省、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區域性處罰,建設部將在資質年檢時對該企
業作出相應的處罰。
對二級及其以下企業的資質處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
管部門可根據《資質管理規定》和本《意見》的精神,授權所轄城市或直轄市的
區、縣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質量、安全、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對企業進
行區域性處罰。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報建設部備案。
三、進一步加強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與國務院有關部(總公司)的分工與
協作
資質管理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建筑業行業管理與建筑市場統一管理
的重要職責和手段,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正確處理好行業
管理與專業管理、市場管理與行政管理的關系,明確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
資質管理的各項工作。
1。按照《資質管理規定》,國務院有關部(總公司)負責其直屬建筑業企
業的資質管理工作。其直屬建筑業企業是指:企業的資產、財務、行政、人事關
系直接歸國務院有關部(總公司)管理的企業。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專業廳
(局)管理的企業,不能列作國務院有關部(總公司)的直屬企業。國務院有關
部(總公司)直屬企業投資成立的建筑業企業,包括其控股企業、參股企業均應
納入企業注冊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資質管理的范疇。
2。國務院有關部(總公司)審批直屬企業資質及核定企業承包工程范圍的
權限為:與本部(總公司)的業務直接相關的工程施工企業資質和承包工程范圍。
超出這個范圍,必須經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建筑業企業資
質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后,才能審批。
3。今后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辦理企業資質審批。對于不符合上述規定但在
這次資質就位審查換證中已經國務院有關部(總公司)資審發證的企業,在本《
意見》下發后應統一納入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資質管理的范疇。
4。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資質管理中,要認真聽取有關專
業廳(局)的意見,充分發揮他們作為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作用。
四、認真做好企業資質的變更工作
企業資質變更是企業資質條件變化的反映,也是企業資質管理的一項重要工
作,必須嚴肅認真地按章辦理。當需要資質變更時,企業應持有關批件和主管部
門介紹信到原資質證書發證機關辦理。其中,一級企業變更名稱,應先向工商行
政管理部門申請企業名稱變更登記,然后持省、部級資質管理部門介紹信和有關
批準文件,到建設部辦理變更手續。
企業承包工程范圍的變更必須按資質審批程序和權限,由原發證機關辦理。
企業增加承包某項工程的范圍(簡稱"增項"),一般應當從該項標準最低等級
企業的營業范圍開始,每年只能增一項,且兩年以后才可升一個等級。對"增項
"的范圍要嚴格掌握,除要考察企業的工程建設業績外,還要考察其相應的專業
技術施工力量,包括人員素質和專業機構情況等,不能僅從本部門或本地區所屬
企業的利益考慮而無原則地給企業辦理"增項".一級企業增加各類一級企業的承
包工程范圍,按資質申報程序,由省、部級資質管理部門報建設部辦理。增加二
級及其以下等級企業的承包工程范圍,由省、部級資質管理部門辦理,報建設部
備案。
建設部一般在每年的7、8月集中辦理增項變更手續,每個月的最后一個星
期集中辦理企業的名稱變更手續。
五、對資質就位中暫定一級企業的處理意見
在這次資質就位審查中,有部分企業被定為暫定一級資質。對這類企業原則
上應在*年資質年檢時,由省、部級資質管理部門對企業進行資質考核,
根據企業一年來的發展情況,確定是否同意轉為正式等級,并報我部批準。屆時
對確實達不到標準的,應予以降級。
對因發生重大工傷事故而被定為暫定一級的企業,在暫定期間整改效果顯著,
所有施工現場按jgj59-88《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的要求全部達
標的,可由企業提出申請,經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
考核同意,省、部級資質管理部門審查作出鑒定意見后,報請我部抽檢全格的,
可以批準提前辦理轉為正式等級的手續。
六、企業的資質分類與承包工程范圍
我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試行)"建建[*]666號"
文;共有34種企業的標準,可以劃分為三大類:
1。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是具備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設備采購、材料
訂貨、工程技術開發應用、配合生產使用部門進行生產準備直到竣工投產等能力
的企業,其工程承包范圍不受行業、專業限制,既可以對工程進行施工總承包,
也可以自行組織工程施工。因此,不必"增項"各類工業、能源、交通、民用、
市政、通訊等工程施工企業的承包范圍。但如果其設有專業性的分支機構,可以
增項專業類施工企業的承包范圍。
2。綜合類施工承包企業。是按建設項目的類別來劃分的,包括工民建、設
備安裝、市政、冶金與有色、化工石油、水利水電、公路等,共有23個標準。
這類企業的承包范圍包括項目中所有分部分項工程。
其中:①工民建施工企業和設備安裝企業的承包范圍為各類型工業(包括化
工、石油、冶金、有色、火電、核工業、礦山、建材、機械、電子等工業項目)
與民用建設項目的施工。
工民建施工企業的承包內容應包括項目中所有分部分項工程,如土石方、地
基、主體結構、屋面、內外部裝修裝飾工程施工及水、暖、電、衛生、通風、照
明、消防等工程。但工民建企業若作為工程施工分包單位,自行承擔某項專業性
強的分部工程施工,需要在其承包工程范圍中核定增加相應專業施工企業的營業
范圍。②市政建設工程一級施工企業的承包范圍為各類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具體是指:城市的道路(包括相當于高速公路標準的城市快速干道)、橋梁、機
場跑道、地鐵、防洪等結構工程和給水、排水、供熱、燃氣等結構和管道工程的
施工。
3。專業分包類施工企業,是按項目中某分部工程來劃分的,如裝飾裝修、
地基與基礎、防水、防腐保溫、預應力、消防、爆破、土石方、隧道、鋼結構等,
共有10個標準。
七、制訂專項分包企業資質標準的原則
按照《資質管理規定》的要求,專項分包企業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
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為便于各地開展這項工作,我部將組織制
定專項分包企業的資質標準系列,確定這個層次企業資質結構的基本框架。省、
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這個框架,制訂各類企業的的
資質標準。制訂原則是:企業營業范圍主要以勞務分包為主,并可承擔限額以下
小型工程的施工承包。指標設置應以企業經營者的資歷、勞務作業人員的技術素
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的管理存在的一些弊端,極大的制約了我國建筑業的健康發展,對整個國民經濟也造成了影響。建筑行業的管理理念和監管方式亟待改進和完善。
1)資質管理思想僵化。第一,管理思想落后,還遵循計劃經濟時的那些方法,用行政指令來進行管理,在市場經濟高度發展的今天,技術進步和生產效率不斷提高,以人為對經濟形勢的預期判斷很難在全國范圍內用政策手段找到平衡。而實際上,在完善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競爭使各種資源得到優化配置,從而達到在動態中平衡。第二,不合理地限制企業的升級。這樣的后果是有良好發展潛力和穩定市場的企業不能得到較好的發展,而已評定為高資質等級的建筑企業由于缺乏動力和壓力,喪失了活力,以至于使少數企業不重視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用其資質允許其他單位掛靠來獲得不當收入。第三,市場化程度不高。行業壁壘把不少企業排除在外。應加大削弱政策壁壘的力度,適當引入競爭,防止行業內的壟斷。
2)資質管理標準滯后于當前建筑業發展狀況。根據我國建筑法規的規定,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下的各級別資質,也可以申請不超過五項的專業承包類別資質。獲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或者建設單位按照規定發包的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獲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當前,許多施工企業采用不正當手段來提升其承包資質。在建筑市場準入制度下,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特別是一些新開設的企業、中小企業就利用向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提供回扣或者給予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承攬工程,或者采用掛靠在具有較高資質的施工企業的方法來攬業務。這些現象,都嚴重擾亂了我們建筑業的健康發展。
3)資質管理的措施不能實現優勝劣汰的市場規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業企業資質實行年度檢查制度。建筑企業資質管理措施的核心內容是動態管理法,即由嚴格的資質標準和規定來辦理,其資質該升的就升,該降的就一定要降。但在當前資質管理實際執行過程中,企業資質升級困難,降級也比較少見。規模較小的建筑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主項資質以外的資質,即使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不一定能夠升級。在年檢中,有些施工企業的資質條件不符合資質等級標準,存在質量、安全、市場行為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有及時降低其資質的現象很常見。所以,現狀基本是高級別施工企業降級難,低級別施工企業及中小企業降級易。造成這種現狀的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建筑行業主管部門為了維護地區利益、行業利益和部分企業,偏袒一些企業。資質管理定級等操作中,考慮地區、部門平衡,也使得一些企業實際上達不到相應的資質等級標準。
2資質管理應堅持的原則
資質分類管理宜粗不宜細,要減少內部障礙,給企業發展留有較大的空間,使之能夠充分發揮優勢和企業潛力,最終通過競爭來誕生一批建筑業的航空母艦龍頭企業。首先,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要大力引進資金、人才和新技術及先進的管理制度。我國工程建設領域與國際慣例接軌,適應對外開放的需要。當前世界大多數發達國家對從事涉及公眾生命和財產的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都制定了嚴格的執業資格制度,如美國、英國、日本、加拿大等。我國已經加入WTO,我國的建筑企業要走向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建筑企業也要進入中國建筑市場,要在與國際接軌中加快我國建筑業的發展,使我國的資質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化和制度化。其次,政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資質管理的監管,資質審查部門應當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條件和申請資質提供的資料審查核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禁止任何部門采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外的其他資信、許可等建筑市場準入限制。
3比較與建議
經濟市場化程度和政府對經濟的介入程度有關。歐美國家側重自由競爭,沒有政府定級制度,主要靠市場交易主體的相互制約。日本是發達國家中政府對經濟介入程度最深的國家,所以有了相對簡單的建筑業資質管理制度。新加坡、韓國及中國臺灣地區等長期以來是政府主導型經濟,建筑業資質管理更為復雜和嚴格。對我國的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管理,有以下建議:
1)加強建筑法規的實施和政府監管力度。市場監管應改進政府必須構筑以質量責任制為核心的由直接責任主體組成的質量體系,構筑以三項許可證制度(從業許可、施工許可、使用許可)為依托,以質量監督機構為主要承擔者的質量體系。
2)完善市場體制。明確建筑業主管部門管理權限和范圍,在充分發揮建筑市場交易主體的相互制約作用、中介組織作用、行業協會作用的基礎上,管好政府應該管理的事項。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列》,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建筑業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凈資產、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關部門配合同級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資質分類和分級
第五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
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或者對主體工程實行施工承包。承擔施工總承包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非主體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或者勞務分包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
獲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或者建設單位按照
規定發包的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獲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第六條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勞務分包資質序列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別劃分為若干資質類別。
各資質類別按照規定的條件劃分為若干等級。
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第三章資質申請與審批
第七條建筑業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
中央管理的企業直接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其所屬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和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由中央管理的企業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同時,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新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并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方可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資質申請手續。
新設立的企業申請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企業章程;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
(五)企業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身份證;
(六)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九條建筑業企業申請資質升級,除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本規定第八條所列資料外,還需提供下列資料:
(一)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
(二)企業的財務決算年報表;
(三)企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
第十條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企業、專業承包序列一級企業(不含本規定第七條第二款所列企業)資質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同級有關專業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審核部門應當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條件和申請資質提供的資料審查核實。
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征得同級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審批。
勞務分包序列企業資質由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審批,應當從受理建筑業企業的申請之日起日內完成。由有關部門負責初審的,初審部門應當從收到建筑業企業的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初審;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批,并將審批結果通知初審部門。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審批結果在公眾媒體上公告。
第十二條新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最低等級核定,并設一年的暫定期。由于企業改制,或者企業分立、合并后組建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根據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按照本規定的審批程序核定。
第十三條申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應當在總承包序列內選擇一類資質作為本企業的主項資質,并可以在總承包序列內再申請其他類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資質,也可以申請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專業承包資質。施工總承包企業承坦總承包項目范圍內的專業工程可以不再申請相應專業承包資質。
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可以在本資質序列內申請類別相近的資質。
第十四條建筑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主項資質以外的資質,在申請之日前一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建設行政部門不予批準:
(一)與建筑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
(二)末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質量安
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
,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后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五條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偽造、出借、轉讓《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不得非法扣壓、沒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十七條建筑業企業在領取新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同時,應當將原資質證書交回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建筑業企業因破產、倒閉、撤銷、歇業的,應當將資質證書交回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
禁止任何部門采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外的其他資信、許可等建筑市場準入限制。
第十九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業企業資質實行年檢制度。
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一級企業資質、專業承包一級企業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年檢;其中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年檢。
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資質、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年檢;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聯合年檢。
第二十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表》、《建筑業企業
資質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并交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收到企業年檢資料后40日內對企業資質年檢做出結論,并記錄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的年檢記錄欄內。
第二十一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的內容是檢查企業資質條件是否符
合資質等級標準,是否存在質量、安全、市場行為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筑業企業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種。
第二十二條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在過去一年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年檢結論為合格。
第二十三條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中,凈資產、人員和經營規模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但不低于資質等級標準的〖QS)〗80%〖QS(〗,其他各項均達到標準要求,
且過去一年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年檢結論為不合格:
(一)資質條件中凈資產、人員和經營規模任何一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80%,或者其他任何一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
(二)有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行為之一的。已經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降低資質等級
處罰的行為,年檢中不再重復追究。
第二十五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不合格或者連續兩年基本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新核定其資質等級。新核定的資質等級應當低于原資質等級,達不到最低資質等級標準的,取消資質。
第二十六條建筑業企業連續三年年檢合格,方可申請晉升上一個資質等級。
第二十七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由企業在資質年檢結束后兩個月內提出申請,分批集中辦理;建筑業企業資質其他變更事項,應當隨時辦理。
第二十八條降級的建筑業企業,經過一年以上時間的整改。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查確認,達到規定的資質標準,且在此期間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可以按照本規定重新申請原資等級。
第二十九條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參加資質年檢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證書自行失效。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資質。
第三十條建筑業企業遺失《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應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
第三十一條建筑業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應當在變更后的一個月內,到原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其中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企業除企業名稱變更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外,企業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的變更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辦理結果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二條涂改、偽造或者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吊銷資質證書,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三十三條未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承擔工程的,予以取締,并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三十四條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三十五條轉讓、出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三十六條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資質變更手續的,責令其限期辦理,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工程合同價款0.5%以上l%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一)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
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其他行為的;
(二)未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或者未對涉及結構安全的
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
(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和吊銷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關鍵詞: 建筑業; 施工企業; 資質管理
中圖分類號:C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在我國已有20余年的歷史,目前爭議很多。結合近年來參與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和管理以及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的工作實踐,就以下幾個問題提出討論。
1 實施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的必要性
反對實施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的一個重要理由是目前我國實施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與國際建筑業管理不接軌。根據對英國、美國、日本、和新加坡等國政府對建筑業管理的研究,從國際建筑質量管理制度看,有三種模式,模式一是無資質管理模式,以建筑主體的市場信用和當事雙方的相互制衡控制質量;模式二是只對政府工程實行資質管理;模式三是嚴格的資質管理制度。各國政府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的不同點是管理范圍不盡相同,有些國家政府管理該國的所有建筑業企業,而有些國家政府重點管理承擔政府工程的那些建筑業企業,關注建筑工程專業的分類及建筑業企業的等級。
我國建筑業的發展歷程、建筑市場的狀況、建筑業企業的分布及水平與外國有巨大差別。總體上看,由于計劃經濟時期條塊分割、部門和地方建筑施工企業盲目發展,我國的國有建筑業企業存在條塊分割嚴重、建筑業企業施工專業狹窄,社會整體施工能力超過建筑市場建筑工程總量。隨著建筑市場改革開放,大量地方和個體建筑企業不斷涌現,填補了建筑市場中的一片空白,但進一步促使建筑施工能力擴張。造成我國建筑施工能力與建筑市場容量的總量嚴重不平衡。
總量不平衡是造成建筑市場混亂的主要原因。建筑市場混亂,使建筑工程招投標圍標、串標等違規行為;工程項目施工層層轉包、違規分包;施工設備租賃和二手施工設備市場混亂等現象充斥。混亂的建筑市場必然會造成大量的質量和安全事故,近年來由于建筑業企業管理水平下降建筑施工質量水平不容樂觀。
影響建筑市場的因素眾多,建筑業治理的龍頭是建筑業的主體——建筑業企業。一切影響建筑業市場的因素必須通過建筑業企業這個市場的關口進入建筑市場,關口建設的有效手段就是建筑業企業管理的規范。
以上事實充分說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是建筑業企業管理的基礎,因此,必須實施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通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水平和誠信水平,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對社會及百姓負責,避免形成一代劣質建筑產品而遺憾。
2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的目的和內容
目前,現行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的詬病有:行業劃分割裂公平競爭;較高入門標準限制建筑業企業的發展;實質上的靜態管理等等。以上詬病反映出目前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尚需完善。
2.1 資質管理的目的
在2001版和2007版《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一條均將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的目的描述為“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就以上目的而言,僅僅一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從建筑市場管理、招投標管理、質量監督管理、設備租賃管理、勞務市場管理等眾多管理辦法配合實施,實現規范建筑市場各方行為,從而實現上述目標。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應以引導建筑業企業加強自身管理能力建設,推進建筑業企業持續技術進步,建立建筑業企業對建筑施工基本生產要素的規范管理模式,確保建筑業生產過程高效率、高質量、低成本、安全,通過先進的統計系統真正實施建筑業企業動態管理的目的。
2.2 資質管理的內容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的內容在2001版中描述為“……注冊資本金、凈資產、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以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2007版取消了“凈資產”一項。目前資質審查時注冊資本金可以通過企業營業執照核實;建筑工程業績也可通過工程合同及驗收結算資料證明;關于專業技術人員則是通過對企業經理、總工、總會的技術職稱,具有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數量以及項目經理(建造師)數量來體現 。但是兩個版本中都缺乏對不同專業技術人員配置要求以及各施工要素管理方面的表述;關于技術裝備則除公路及部分專業有具體設備種類和數量要求外,其余均用“具有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描述。在資質審查中如何落實如此虛擬的要求?最終的審查結果必定是存在巨大的差異。
建筑施工生產的基本要素可以描述為“工、料、機”除了注冊資本金和以往業績等固化的資質條件外,建筑業企業的施工經營管理的能力應體現在對基本生產資源要素調控管理的能力;技術進步水平可以通過技術人員專業分布和數量增減、技術裝備總量和機械化施工水平變化來反映。因此,資質管理審查內容的重點應著重于對“工、料、機”的管理和建筑施工企業發展能力。
2.2.1 “工、料、機”管理機制和機構設置
構建完善可有效運行的系統管理有三個基本內容:穩定有效的機構、完善可行的制度、合格專業人才。設置必要生產要素的管理機制和機構是建筑業企業建立持續穩定的生產要素資源管理體系的基礎,具備要素管理機構才能吸引并培養合格配套的各專業技術人才,依靠專業人才才能夠制定完善可行的制度。只有滿足以上三個基本內容要求的建筑業企業才有持續發展的前提。
2.2.2 “工”應包涵企業所需各類人才的總合
人在企業服務期限可長達30余年,人是企業文化、管理知識、技術進步積累的基礎和實際載體,是建筑企業最重要的生產要素,是建筑業企業長期發展和進步的支柱。建筑業企業運行需要多種人才優化配置才可取得綜合效應,所需人才應包括:企業管理、經濟管理、賬務管理、施工技術、施工設備、資產和材料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僅僅考察具有技術職稱人數不全面了解企業人才合理配置的情況,有可能以偏概全。
2.2.3 “料”在企業中是一種流動的生產要素
工程材料是構成工程實體的材料,其種類規格品種繁多,生產技術發展較快。目前建筑材料市場基本大開放,建筑材料的來源、質量和價格隨行就市,建筑施工企業需要變革以往的采購方式。工程材料使用數量巨大,占用流動資金較多,工程材料管理水平的高低對工程成本,建筑質量和企業利潤的影響巨大。工程材料屬于流動性資產范圍。工程材料管理包括計劃、采購、保管、使用和核算等環節。因此,對“料”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必須通過管理機制、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體現。
2.2.4 “機”包含施工設備及機械化施工技術
機械化施工是施工技術進步的具體表現,建筑施工企業須合理組織各種施工設備協同配合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和進度,綜合體現建筑業企業工程項目管理、技術管理和盈利能力。
施工設備是構成建筑業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部分、是伴隨國際施工技術進步而發展的先進技術載體,是表現建筑業企業施工技術水平的實體。施工設備為企業服務期限一般為8至10年。施工設備管理包括裝備規劃、設備購置、設備資產管理、機械化施工管理、現場和安全管理等內容。隨著施工設備租賃市場的發展,施工設備的來源也開始多無化,為保證建筑業企業施工質量、安全和工期,把握施工設備入口關已經成為企業設備管理部門的重要關口和關鍵環節。
對“機”的審點應是建筑業企業裝備管理機構;裝備資產持有和變化情況;機械化施工水平應用和發展情況。
2.2.5 關于管理體系認證
我國為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已將國際通行的一系列管理體系認證引進,我國的建筑業企業中已經廣泛實施,盡管推廣過程中存在一定問題,但是通過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確實有助于提高我國建筑業企業的管理水平。另外,目前在建設項目招投標過程中,業主單位已經把投標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列入資格審查內容。因此,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認證有必要進入建筑業企業資質認證審查內容。
2.2.6 關于資質的動態管理
目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的后續管理主要采用年審的方式,工作量巨大,即需實質性審查又有時間限制,由此政府主管部門不得不成立專門機構,借調大量人員,常年持續進行審查,這種做法即不科學也不可能持續。
根據建筑業企業運作的實際情況,建議參考財政部企業效績評價標準體系,合理重建建筑業企業統計指標系統,與工商年審相結合實行建筑業企業資質常態審查,建筑業企業資質變更時實施實質性審查。
由于歷史原因,目前建筑業統計內容側重于經濟指標的統計和管理,不能全面反映建筑業企業經營管理和技術進步的發展。應該結合資質管理的需求,恢復技術進步(如:機械公施工水平、資質認證項目等)考核指標,建立比較全面的建筑業企業管理的指標體系。
3 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應用
一項規章制度是否有生命力,主要決定于其是否對規范主體有益。如果僅強調規范限制而無實質促進,規范主體必須抵觸,如果在規范同時對規范主體的自身發展和經營有促進作用,其必然積極實施。目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強調申報審查和年審,但資質審查結果對建筑業企業持續發展、對建筑業企業進入建筑市場、對建筑市場整體整頓發展的作用沒有明顯體現。另外, 一項規章制度必須與其他規章制度配套使用才能發揮最大作用,例如,工程管理、工程招投標、承發包以及統計管理等制度。資質審查結果應在以下幾個方面發揮作用。
3.1 促進建筑業企業持續發展
資質審查內容應是建筑業企業發展的規范性目標,可以指導建筑業企業在加強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建設、基本生產要素管理、施工生產管理、技術進步等方面保持持續發展能力,為安全高效高質地組織建筑產品生產打下堅實的基礎。
3.2 簡化招投標程序
目前,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時資質審查是招投標的前置條件,其審查的內容與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查內容基本相同,強調該項目管理人員的職稱資格,基本不考慮施工企業資質審查的結果。況且在工程項目招標評標的短暫時間內根本無法對建筑業企業業績、裝備、認證、信譽等內容進行實質性審查,實際效果并不理想。但是有些項目業主和招標機構不僅要保留投標資質審查,甚至還將資質審查程序獨立成為評標的前置環節,使得招投標程序更加復雜周期更長。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資質審查程序存在重復審查、形式主義之前嫌。
建筑業企業通過資質審查即表明該企業具備組織相應規模的建筑生產所需的人員、技術、資源和管理能力。直接利用資質審查結果代替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過程中的資審環節,可以直接減少工程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程序、時間和資金,達到提高招標效率減低招標成本的目的,解決目前招投標周期長效率低下社會成本過高的問題。
3.3 建筑市場建設的源頭
建筑市場建設涉及工程項目招投標、總包分包轉包、設備租賃管理、建材采購管理等多方面的問題,建筑業企業強化管理是解決這一切問題的龍頭。工程項目招投標、工程總承包、施工設備采購和租賃、建筑實體質量保證、建筑工程安全保障的主體都是建筑業企業。
以建筑工程施工設備為例:建筑業企業是建筑施工設備的最終使用者,無論設備租賃市場發生什么變化,建筑業企業設備管理是建筑設備進入建筑市場的關口中。建筑業企業必須加強設備管理,設置長期穩定地設備管理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現場設備管理制度,配備合格的現場機務管理人員,采取有效措施就可以有效的控制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設備水平,確保工程項目建設質量和安全。
建筑業企業施工設備管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工程項目經理部設備租賃必須從合法租賃企業租賃,不得與無法合法工商注冊的出租者簽訂租賃合同,并不得與其發生結算;2)制定進入施工現場施工設備的最低技術和安全標準,現場設備定期檢查保證良好狀態,技術和安全標準,現場設備定期檢查保證良好狀態,技術和安全性能不合格的施工設備不得進入建筑工地。
通過以上手段可以規范進入建筑工地的自有施工設備和社會施工設備的狀況,同時達到控制社會二手設備和租賃設備市場。因此,抓建筑業企業資質建設,就抓住了建筑市場建設的根本問題。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建筑業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凈資產、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關部門配合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資質分類和分級
第五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
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或者對主體工程實行施工承包。承擔施工總承包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非主體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或者勞務分包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
獲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或者建設單位按照規定發包的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獲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
第六條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勞務分包資質序列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別劃分為若干資質類別。
各資質類別按照規定的條件劃分為若干等級。
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第三章資質申請與審批
第七條建筑業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
中央管理的企業直接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其所屬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和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由中央管理的企業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同時,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新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并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方可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資質申請手續。
新設立的企業申請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企業章程;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
(五)企業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身份證;
(六)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九條建筑業企業申請資質升級,除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本規定第八條所列資料外,還需提供下列資料:
(一)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
(二)企業的財務決算年報表;
(三)企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
第十條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企業、專業承包序列一級企業資質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同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審核部門應當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條件和申請資質提供的資料審查核實。
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經同級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勞務分包序列企業資質由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審批,應當從受理建筑業企業的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
由有關部門負責初審的,初審部門應當從收到建筑業企業的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初審;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批,并將審批結果通知初審部門。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審批結果在公眾媒體上公告。
第十二條新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最低等級核定,并設一年的暫定期。
由于企業改制,或者企業分立、合并后組建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根據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按照本規定的審批程序核定。
第十三條申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應當在總承包序列內選擇一類資質作為本企業的主項資質,并可以在總承包序列內再申請其他類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資質,也可以申請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專業承包資質。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總承包項目范圍內的專業工程可以不再申請相應專業承包資質。
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可以在本資質序列內申請類別相近的資質。
第十四條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在申請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未發生本條第二款所列行為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但在申請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其資質條件的下一個等級核定其資質等級: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四)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的;
(五)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六)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七)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后果的;
(八)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九)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五條《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偽造、出借、轉讓《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不得非法扣壓、沒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十七條建筑業企業在領取新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同時,應當將原資質證書交回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
建筑業企業因破產、倒閉、撤銷、歇業的,應當將資質證書交回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
禁止任何部門采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外的其他資信、許可等建筑市場準入限制。
第十九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業企業資質實行年檢制度。
施工總承包特級和一級企業、專業承包一級企業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年檢;其中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年檢。
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資質、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年檢;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聯合年檢。
第二十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并交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收到企業年檢資料后40日內對企業資質年檢做出結論,并記錄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的年檢記錄欄內。
第二十一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的內容是檢查企業資質條件是否符合資質等級標準,是否存在質量、安全、市場行為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建筑業企業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種。
第二十二條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在過去一年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所列行為的,年檢結論為合格。
第二十三條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中,凈資產、人員和經營規模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但不低于資質標準的80%,其他各項均達到標準要求,且過去一年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所列行為的,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年檢結論為不合格:
(一)資質條件中凈資產、人員和經營規模任何一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80%,或者其他任何一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
(二)有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所列行為之一的。
已經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降低資質等級處罰的行為,年檢中不再重復追究。
第二十五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不合格或者連續兩年基本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新核定其資質等級。
第二十六條建筑業企業連續三年年檢合格,方可申請晉升上一個資質等級。
第二十七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由企業在資質年檢結束后兩個月內提出申請,分批集中辦理;企業違反有關規定需要降低資質等級的,以及其他變更事項,應當隨時辦理。
第二十八條降級的建筑業企業,經過一年以上的整改,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查確認,達到規定的資質標準,且在此期間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所列行為的,可以按照本規定重新申請原資質等級。
第二十九條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參加資質年檢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證書自行失效,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資質。
第三十條建筑業企業遺失《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應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辦。
第三十一條理筑業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應當在變更后的一個月內,到原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其中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企業除企業名稱變更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外,企業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的變更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辦理結果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二條建筑業企業在申請資質時,采取涂改、偽造有關資料和其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虛報資質條件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三十三條未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并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四條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三十五條轉讓、出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三十六條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資質變更手續的,責令其限期辦理外,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責令改正,處以罰款;視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一)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二)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其他行為的;
(三)未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或者未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
(四)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和吊銷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第三十九條資質審批部門未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審批資質的,由上級資質審批部門責令改正,已審批的資質無效。
第四十條從事資質管理的工作人員在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中、、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關鍵詞:建筑企業 資金管理 內部控制 問題措施
一、建筑企業資金管理及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一)建筑企業資金管理的重要性及存在的問題
資金分散管理。由于工程項目分散,財務網點眾多,多數建筑企業資金管理不夠規范,多頭開戶的現象依然存在,資金很難有效集中使用。
缺乏預算控制管理。現行的預算管理大多缺乏建設項目全過程綜合管理的意識,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沒有統一的造價管理目標,也很少進行相互溝通。
風險管控薄弱。近年來,各類建筑材料波動較大,由于不可能一次性投入所有的原材料滿足日后生產的需求,因此,建筑材料價格波動對工程項目造價產生很大的影響。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不健全。形成原因是施工合同管理與工程招投標管理脫節;企業沒有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書內容簽訂施工合同;沒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簽訂施工合同;“私下合同”屢禁不止,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能滿足工程項目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能滿足工程項目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
(二)缺乏資金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意識
就目前建筑企業資金的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情況來看,好多建筑企業的管理人員沒有較高的資金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意識,普遍認為資金管理和內部控制工作是會計的工作與自己無關,沒有相互合作和配合,導致了建筑企業資金的使用和預算過程中容易出現不必要的損失和浪費,建筑企業的會計普遍認為資金管理和控制工作單純的針對資金的使用過程中,而忽略了資金的前期的預算工作和項目開展到運作的整個過程中的內部控制工作。
(三)資金管理方式相對比較落后
在現代的信息時代,財務工作變得越來越復雜,財務工作涉及的方面也越來越細致和全面,而建筑企業在現代社會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會接觸更多更復雜的項目,相應的資金管理和內部控制工作也就變得更加復雜,會面臨更多的挑戰和風險,然而就目前形勢來看,好多建筑企業依舊采用傳統的資金管理和內部控制方式,依靠上報財務報表和口頭匯報來完成財務管理工作,所以就容易導致信息失真,財務報表編制與實際信息不符等現象。
(四)資金使用效率比較低
現代好多建筑企業都會建立很多賬戶來管理資金,不同的項目會由不同的賬戶資金分配,這樣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建筑企業工程完成的效率,能夠實現資金的專一化,但是在實際運行過程中,這種資金管理和運用方式容易出現資金使用效率低的現象,即有些賬戶上的資金比較充足卻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造成資金的浪費。
二、提高建筑企業資金管理水平及內部控制能力的有效措施
(一)加強資金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意識
人是一個企業正常運作和開展的基礎和關鍵,所以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資金管理和內部控制意識是提高建筑企業資金管理能力和內部控制能力的基本保障,所以要鼓勵相關的工作人員樹立終身學習的意識,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還要積極的與其他企業進行合作和學習,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建立和完善適合自己企業應用和發展的資金管理和內部控制機制,還要加強宣傳工作,強化個人的責任感,共同為建筑企業的發展進步而努力。
(二)完善相關的制度法規
雖然現在好多建筑企業已經建立了相關的制度規范,但是沒有得到及時的完善和發展,所以就容易由于規范和實際狀況不符而影響資金管理工作和內部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所以建筑企業一定要根據根據自己的戰略目標和企業文化以及自身的發展水平,結合現代社會的發展狀況和國家相關的法律規范不斷的完善自己的制度規范,讓企業的資金管理和內部控制工作有據可依,有充足的保障,進一步促進建筑企業相關項目的順利完成。
(三)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
人是企業資金管理和控制工作的基礎和關鍵,所以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夠從根本上提高企業資金的管理和控制能力,這就要求鼓勵相關的財務工作人員樹立終身學習的意識,不斷的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還要積極的學習其他相關方面的知識,在實現自身價值的同時提高企業的資金管理和控制能力,除此之外還要嚴格相關的考核機制,進一步提高相關財務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素質。
(四)提高內控體系的定期系統評估工作
提高內控體系的定期系統評估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應對風險和挑戰的能力,除此之外通過創建匯報項目和機構組織,能夠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系統評估工作,降低潛在的風險和不必要的資金損失,還能夠從,從風險認知、評價、應對管理和預防等方面出發,提高企業預防風險的能力。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建筑企業資金管理及其內部控制工作對于建筑企業的發展和進步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建筑企業一定要及時的發現項目及其他工作開展和運作過程中資金管理和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的采取相關的措施進行完善,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不斷完善和發展相關的規章制度,為提高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不斷的努力。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 資質管理 差距 特點 原則
Simple analysis of the principle of the intelligence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Zhu Liang
【Abstract】In this article, the author has made an simple discussion on the intelligence management idea that our Chines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have at present and the gap between the big economic condition and the reform trend, on the character of our Chinese building industry using the foreign experience for reference and in the end explained the principle of the intelligence management.
【Keywords】Construction enterprisesIntelligence managementGapCharacterPrinciple
在隨著我國加入WTO組織,與世界經濟接軌的新形勢下,使得我們建筑施工企業面臨著在企業資質管理等方面有待于進一步的加強和完善,目前我國現有的資質管理思想與現在經濟大環境和改革趨勢存在的差距:
1.資質管理思想沒有跳出維持舊有秩序的窠臼。首先是追求任務與隊伍的平衡,這在建筑業實行資質管理之初就曾設想和提出過,但一直沒有實際可行的操作辦法。應該說,用行政手段實現平衡的思想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在技術進步和生產效率不斷提高的今天,以人為對形勢的判斷在全國范圍內用行政手段找平衡,很難做到和做好。實際上,市場經濟中,只有通過市場競爭實現資源優化配置,達到動態平衡一條路。其次是限制企業的升級。其結果是有活力和發展潛力的企業發展不起來,而已經進入高資質等級的企業由于缺乏壓力,增加了企業惰性,致使一些企業不重視提高管理和技術水平,用出賣高資質的辦法(允許掛靠等)維持生計。第三是人為強化行業進入壁壘。市場經濟的行業壁壘應該主要是依靠激烈競爭建立起來的,即市場力量調控進入門檻。在產業達到相當規模,自然壁壘就會使那些經濟實力和技術水平達不到的企業不敢冒然進入,更難以生存。況且,強烈要求建立政策壁壘的應該是已進入行業的企業,以保護既得利益。政府部門則應側重消弱政策壁壘,引入競爭,防止壟斷。
2.資質管理標準帶有濃厚的部門管理色彩。現行的施工總承包12種、施工專業承包60種及施工勞務分包13種資質類別中,有47種是按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業務管轄內容劃分的。過細的類別劃分,使得相近專業的施工能力得不到發展和發揮,減少了企業競爭機會,削弱了企業競爭能力。
資質管理中工程施工總承包、施工專業承包和施工勞務分包企業三個層次的劃分與現實有一定距離。尤其在建立智力密集型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之初,由于原有施工企業不能立即完成向智力密集型企業的轉變,一些企業主管部門在由政府轉為企業的過程中將自己定為總承包企業。這類企業由于生存壓力小,介入市場不深,其中的一部分企業除了牌子外一直沒有達到與總承包企業相稱的能力。勞務型企業現又很少進行注冊登記,辦理施工勞務分包企業資質,最終,絕大部分企業都來爭奪施工承包資質。達不到條件的,特別是新企業、小企業就采用大聯合、借項目經理證書、職稱證等辦法攀附資質條件,所以,相當數量的中小企業名不副實。
3.資質管理措施不能充分體現優勝劣汰。資質管理措施的核心是動態管理,應嚴格按資質標準和規定辦理,該升的升,該降的降。但資質管理操作過程中,企業升級難,降級也難。申請升級企業,達到標準不一定能升級。應該降級的時候,卻有很多降不下去。基本上是低級別企業降級易,高級別企業降級難。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些建筑業主管部門成為了行業利益、地區利益和企業利益的代表,為不符合標準的企業爭地位。資質管理定級等操作中,考慮地區、部門平衡,也使得一些企業實際上達不到相應的資質等級標準。
4.沒有鼓勵資金和人才的流入。引入資金和人才不單是企業的事,也是行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因為建筑業一直缺乏將行業從勞務型向技術型提高的意識,因此,對引資、引才重視不夠,新進入建筑業的成分集中在勞務力量,成為貧困地區脫貧致富的主要出路,以致建筑業的大發展成了勞務力量的大發展,整體素質卻提高不明顯。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建筑業初中以下人員所占比例為80%,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為76%。低文化程度人員仍占到四分之三以上,大專學歷以上人員只有4%。動力裝備率80年為4.0千瓦/人,98年僅升到4.3千瓦/人。
對國(境)外資質管理的考察和研究報告很多,從其中分析看,有以下幾個特點:
資質管理以政府管住、管好的能力確定管理的范圍。如日本實行建筑業許可制度,不分級。但對參與官公廳工程的企業實行分級,業績優良的企業才允許申報,建設省審批其資格。
資質管理以較少的類別分類給企業較大的發展空間。如日本是分為28類,除土木工程總承包和建筑工程總承包外,其它大部分是按工種分類。新加坡只將工程分為五類:建筑施工、建筑相關工程、機電工程、建筑維護、建筑材料供應。其中建筑維護和建筑材料供應與工程施工能力關系不大。其它三類細分為30個小類,其中建筑施工只分為一般建筑、土木建筑和基礎工程。
資質管理以個人技術資格為基礎。如日本要求企業技術負責人要獲得國家認定的建筑師資格,每個營業所要有達到技術資格要求的專職管理人員。
經濟市場化程度和政府對經濟的介入程度有關。歐美國家側重自由競爭,沒有政府定級制度,主要靠市場交易主體的相互制約。日本是發達國家中政府對經濟介入程度最深的國家,所以有了相對簡單的建筑業資質管理制度。新加坡、韓國及臺灣地區等長期以來是政府主導型經濟,建筑業資質管理更為復雜和嚴格。
在借鑒國外經驗,也須注意我國建筑業的特點:一是建筑業不同于其它行業,企業可以共同把市場的蛋糕做大。由于我國建筑企業投資能力不足,只能在全社會投資的范圍內做好蛋糕。這就意味著只能通過淘汰質量差、無競爭力的企業來把蛋糕做好。二是在地區部門的分割下建立起來的企業,至今沒能完全擺脫條塊分割的束縛,全行業沒有眾所公認的旗艦型企業。產值最高的十家企業,年完成工程量只占全國建筑業總產值的6%左右(其中,中國中鐵按一家計算)。而日本前十位的公司能占到全國的20%以上。因此,中國建筑業的重點是提高產業集中度,特別是通過市場競爭打造建筑業的巨無霸、旗艦企業。尤其是加入WTO后,中外建筑企業在我國市場的競爭將主要是技術實力而不是實務,因此受影響的將是大企業。三是專業小企業,特別是勞務型小企業沒有生存環境,結果是專業化小企業發展不起來,整個行業形不成梯度。所以,發展專業化小企業也應是需要非常重視的問題。
資質管理應考慮以下幾個原則:
資質分類宜粗不宜細,要減少內部障礙,給企業發展留有較大的空間,使之能夠充分發揮優勢和企業潛力,最終通過競爭來誕生一批建筑業的航空母艦。就像中國中鐵那樣。國外建筑業資質管理類別相對簡單,同樣是考慮了企業全面發展的問題。
資質管理要適當放寬有資金、人才、技術實力企業的進入,能夠在建筑業造成吸引資金、人才的環境,有利于全行業人才素質的提高和資金的充實。日本建設企業中,三井建設、住友建設、日產建設、東急建設等大型企業都是其它行業跨進建筑業的兼業公司。其它很多大型建設企業也有銀行、保險、商社等集團或財團作為大股東。如果把他們拒之門外,對日本建設業會有釜底抽薪的影響。
資質管理要簡化企業建立程序,能夠使符合工程需要的單位迅速進入,同時促進專業化企業的發展。一方面是方便科研單位和研究人員,特別是新技術、新材料的發明創造者盡快將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另一方面是鼓勵實力不夠的企業在專業分包的位置上拆分、重組,盡快完成專業化改造。第三是方便掛靠單位和個人獨立出來,減少糾紛,凈化市場,便于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監督。我國建筑施工企業只有9萬多個,比起日本55萬個企業少得多,我國建筑施工企業數量達到幾十萬個并不為過。
資質管理要給企業造成危機感,使企業時時注意提高企業實力、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技術能力、提高工程質量,否則,就被降級或淘汰。國外建筑業是倒閉率最高的行業,我國則是最低的行業之一。只有面臨生存危機,建筑企業才能獲得提高,這是各行各業已經證明的事實。
關鍵詞:資質管理;建筑施工企業;重要性
1 引言
建筑行業的資質管理是指政府對建筑市場實行的一項準入制度,其最終目的在于根據市場需要以及企業的實際能力來劃定企業在市場中的活動范圍,以此保證市場運作的主體,完全勝任其承擔的建筑活動,從而保證市場的秩序[1]。基于建筑行業的特殊性質,我國規定:任何建筑施工企業,無論其規模大小,要想承包施工任務,必須首先取得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并接受國家相關部門的監督與管理。這一規定的頒布與實施,標志著資質不再僅僅是可有可無的,而是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具備的,資質管理的重要性由此也可見一斑。
2 資質對建筑施工企業的重要作用
2.1 對企業競爭戰略的影響
21世紀可以說是一個競爭極為激烈的時代,在這樣的特殊競爭環境中,建筑施工企業要想求得更好的生存和發展,必須改變傳統的、單一的運行機制。資質管理制度的實施為企業的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契機,不僅有助于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技術創新力和有效抵御風險的能力,同時也可以讓企業更加明確自己的努力方向,如盈利能力能力、生產效率以及競爭地位等。
2.2 對企業組織機構的影響
目前,廣大施工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就是企業的綜合實力較為薄弱,尤其是缺乏極為重要的核心競爭能力。由于一些歷史因素和投資因素的影響,我國的大部分建筑施工企業都將自己的主要業務局限在單一的土木工程方面,這就直接導致了較低水平層面的惡性低價競爭,具體表現為:由于我國的建筑施工企業大多屬于極為相似的組織形式、相同的管理模式和同等的生產水平,為了維護自身的生存,不惜采用低價打擊對手的惡性競爭方式來達成目的。這樣的手段也許在較短的時間內可以為建筑施工企業帶來一定的收益,但是,從企業的長遠發展來看,這樣的競爭方式既不利于企業的成長,也很難最終實現企業綜合競爭實力的提高。
但是,通過資質管理可以較好地解決廣大建筑施工企業目前正在面臨的發展瓶頸。通過建筑施工企業的資質管理,可以使企業依據不同的類別設立相應的分公司或者附屬公司,進而理順母子公司關系,實現企業現有資源的合理優化,并最終全面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2],為建筑施工企業的持續、健康和快速發展奠定堅實、有力的基礎。
2.3 對企業經營活動的影響
伴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我國的建筑行業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在這樣良好宏觀環境的影響下,逐漸涌現出越來越多的中小規模的建筑施工企業。由于這些新興的中小企業無法在綜合實力上與一些大型的施工企業相抗衡,為了求得一席生存之地,往往會借助于自己的社會關系或者一些不正當的手段來獲得一些施工任務,這樣不僅不利于行業內部的正常競爭,也無法有效保證建筑施工企業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
但是隨著資質管理制度的產生與完善,無論施工企業規模的大小,也無論其競爭實力有多么雄厚,要想承接各類建設工程的施工任務,必須到建設項目中心,借助一些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去充分展示企業的形象,進而通過競標、投標的方式成功獲取施工任務,而這些都是以企業的資質為基本前提的。只有企業的資質符合了一定的條件,才可以在其允許的行業、范圍內從事相關活動,進行項目競標。在這樣的現實背景下,企業為了保證自身的正常發展,必須以各級資質的有關條件為依托,進而針對自身存在的不足之處進行整改,力求符合各級資質等級的相關標準。事實上,我國目前的建筑施工資質共有四級,劃分的標準不僅僅是企業的資金和資信能力,同時也有關于企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要求。此外,由于資質的等級、類別和范圍是直接關系企業在建筑市場中的競爭地位和能力的重要因素,不僅會影響企業的經營績效,也會對企業的生存、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建筑施工企業為了保證自身的生存、發展,必須以《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3]為有力依托,盡快達到規定中的各項標準,取得一定的資質,為維護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奠定有力的基礎。
3 結語
在社會競爭極為激烈的今天,能否取得一定的資質是關系到廣大建筑施工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問題。因此,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說,必須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努力:
第一,在思想認識層面給予資質管理以充分的重視。對于從事建筑施工行業的個體來說,尤其是上級領導層,應該充分認識到資質對于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作用和積極意義,進而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實現企業發展的創新與突破;
第二,在實踐層面不僅要注重資信能力的提高,同時也要加強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是唯一具有主觀能動作用的因素。與此同時,在資質管理中,對企業管理人員的專業、學歷、職稱、業績、執業資格及其數量、級別等均提出了具體要求[4],企業管理人員只有達到這些指標,才能獲得相應級別的資質等級。
綜上所述,資質管理對于施工企業的影響和作用越來越為廣泛和深刻,廣大建筑施工企業應該抓住這一有利機遇,積極采取多種有效措施,盡快實現企業發展的新突破。
參考文獻
[1]李小東.我國建筑業組織及其合理化研究[D].哈爾濱工業大學,20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