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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財務管理 財務風險 防范措施
工程財務管理和企業一般財務管理相比較,具有工作量大、工作內容范圍廣、風險大、難度高及專業性強等特點。所以,為了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完工,做好工程財務管理風險防范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一、工程財務管理綜述
工程財務管理綜述包括:工程財務管理的目標要求,工程財務管理的評價標準,工程財務管理的風險防范。
(一)工程財務管理的目標要求
工程財務管理目標總體要求達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以及生態效益全面和諧發展。這就對工程財務管理要求提高了,企業必須轉變管理方式,更新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效益。
(二)工程財務管理的評價標準
工程評價標準,要適應現代工程財務管理的需要,進一步完善管理評價標準,進一步研究工程財務管理的可行性。同時,也要加強財務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之間的聯系溝通,搞好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工程財務管理工作。
(三)工程財務管理的風險防范
隨著工程項目的復雜度提高,工程財務管理的風險防范意識要不斷增強。工程財務管理的風險防范包括環境保護、籌資管理、基礎會計、預算決算等方面的風險,工程財務管理復雜度和難度較高,所以,要做好工程財務管理的風險防范工作。
二、工程財務管理的風險問題
工程財務管理的風險問題包括:財務職責不明確,工程工作量評估不到位,工程財務管理控制不主動,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不規范,工程財務管理人員綜合素質較低。
(一)財務職責不明確
在工程財務管理中,企業存在著,對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沒有進行明確,沒有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二)工程工作量評估不到位
在工程建設企業,由于沒有建立評估組織或評估機構,所以,對工程工作量不能進行有效評估。
(三)工程財務管理控制不主動
工程財務管理控制不主動主要表現在,工程財務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之間是完全獨立的,缺乏有效的溝通。不能及時化解工程財務風險。
(四)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不規范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不規范主要表現在,對施工合同中可能出現的情況沒有做出提前預測,造成工程財務風險。
(五)工程財務管理人員綜合素質較低
工程財務管理人員缺乏技術,缺乏現代管理經驗,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三、工程財務管理風險防范措施
工程財務管理風險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工程財務管理風險預警機制,進一步完善企業內部管理機制,進一步明確劃分職責,進一步提高工程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加強轉移工程財務風險的能力。
(一)建立健全工程財務管理風險預警機制
做好工程財務管理風險預警工作,能夠使企業及時規避風險。項目建設單位要做好各部門的預警工作,財務部門做好財務預警,工程部門做好工程預警,使這項預警系統做好整合,形成全部的預警網絡,發揮好各部門的預警作用,進一步規避風險。
(二)進一步完善企業內部管理機制
進一步加強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嚴格財務規章制度,做好財務基礎工作,財務人員要定期公布審計報告,以披露企業財務風險。
(三)進一步明確劃分職責
為了做好工程財務管理工作,就要進一步明確劃分職責。在項目建設中,進一步明確財務管理人員的職責劃分,能夠進一步調動財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性,進一步強化工程的概算和決算,將責任目標明確到每個人身上,并根據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定期考核,能夠降低工程成本,減少不必要的開支。
(四)進一步提高工程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
提高工程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有利于提高企業整體財務管理水平。為了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素質,就要對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培訓,使其不斷掌握新知識,新技術,不斷提高財務管理經驗,進一步做好工程財務管理工作。同時,企業要不斷引進具有先進管理理念的財務人員,不斷提高處理突發財務風險的能力。
(五)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建設施工中,施工合同的作用非常重要。在施工中,施工雙方雖然簽訂了風險合同,但施工企業或業主本身可能引發財務風險,所以,在合同簽訂之前,要進行風險評估,加強風險防范。
(六)加強轉移工程財務風險的能力
在工程施工中,加強轉移工程財務風險的能力,是非常必要的,能夠及時規避財務風險。主要應用于某些不可預見性、工程款拖欠、物價上漲等不可預見性的財務風險。工程財務風險轉移的方法一般有兩種:一是將風險轉移到分包商或業主。二是采用第三方擔保法。
四、結束語
工程建設具有建設周期較長,建設標準較高,建設規模較大,項目投資較高等特點。工程財務管理內容較復雜、工作量較大、工作內容范圍較廣、風險較大、難度較高及專業性較強。要做好工程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規避工程財務風險,就要深刻認識工程財務管理風險潛在因素,由此制定工程財務管理風險防范的具體措施,才能夠降低建筑工程財務風險,從而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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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總監理工程師;示范監理項目;項目監理機構工作評價標準
2008年江蘇省建設廳首次組織全省開展“省示范監理項目”創建活動,得到了各監理企業積極響應,活動開展至今一大批工程項目獲“省示范監理項目”稱號,增強了監理企業爭先創優意識,激發了監理人員愛崗敬業精神,發揮了建設監理典型示范引導作用,推動了監理管理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所謂示范監理項目,即經過單位和各級主管部門評價,符合《江蘇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評價標準》(以下簡稱評價標準),在全省監理行業中起到示范作用的監理項目。該《評價標準》強調監理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注重監理工作的質量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總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總監)是監理單位在項目監理工作中全權委托人,在監理工作中扮演了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因此在開展示范監理項目活動中,總監起到關鍵性的作用。下面就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的各個階段結合《評價標準》談談總監如何組織示范監理項目創建活動。
監理機構前期籌備階段
1、總監應熟悉監理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監理合同的主要內容,對監理的義務有個清醒認識,了解監理標的范圍、規模、目標,熟知建設單位建設意圖,為下一階段的監理工作打下基礎,有針對性地服務于建設單位。
2、征得監理企業法人授權,根據招標文件和監理合同的要求及監理工程需要,組建監理項目機構,確定現場監理人員,落實各級監理人員的分工和職責并制定考核辦法和建立考勤制度。在職責分工中要注意專業配套,分工明確,進退場人員安排到位。合理的監理機構組成,在實施監理過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根據監理大綱、設計文件等編制監理規劃和組織編寫監理細則,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時效性。不少監理機構的規劃細則從網上下載、照抄照搬以前的工程資料就很難體現這三性,很難想像這樣的規劃和細則如何指導監理人員的實施,監理機構如何高質量的為建設單位服務。
4、根據工程需要,配備必要的監理設施和設備;建立現場監理工作的圖表、制度;收集監理過程中需要的圖集、標準、規范等工具性資料,是履行監理合同完成監理任務的必要措施,也是規范化、標準化實施監理的必要條件。
工程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
1、總監應能設別工程是否具備開工條件,不具備開工條件的應采用合適的監理手段如:聯系、通知、暫停甚至匯報主管部門,確保工程能合法、順利開展。
2、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第一次工地會議,總監應根據監理規劃中的主要內容向施工單位做好監理交底工作,對施工單位準備的情況提出監理意見和要求。在會議中總監應將會議的主要內容組織監理人員編制會議紀要,并經各與會代表會簽。
3、質量控制方面:
⑴總監應審核施工方案或組織設計,主要從針對性、有效性、時效性方面審核。組織監理人員根據施工方案或組織設計實施相應的監理,有效控制施工質量;
⑵工程材料、設備占工程建安費的60%,施工過程中材料種類繁多,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工程的質量和投資。總監應組織人員建立材料、設備臺賬加強對材料進行重點監控。
⑶總監因落實安排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對本專業的工程各道工序進行驗收,尤其重視隱蔽工程的驗收,必要時應留有影像資料。對驗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能及時處理,未驗收合格不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在過程中要有理、有據,按規范、標準靈活處置。
⑷總監對組織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對分部工程(基礎、主體、節能等)提出相應的評估報告。在驗收中強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強制性條文的執行是否符合要求。
4、在進度控制方面總監應能正確處置建設單位壓縮工期,審核進度計劃資料是否齊全,計劃是否合理;能運用進度計劃網絡圖、橫道圖等手段掌握關鍵工序,確定總工期;分析計劃工期與實際工期的偏差,提出進度控制要求。確保進度符合合同工期目標。
5、安全控制方面:現行的法律法規給總監履行安全職責風險較大,在安全控制方面作為總監在實際監理工作應做好如下方面工作:審查安全施工方案、單位資質、安全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機械設備使用條件、安全管理制度等;組織監理人員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重點在施工現場的監控;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應迅速處置,不留后患;無力處理應向有關部門及時匯報,確保施工安全和監理免責。
6、投資控制方面:目前監理在投資控制方面工作主要是現場簽證和工程款支付審核。總監應組織現場監理人員做好日常的工程計量工作,將施工實際詳細情況記錄在監理日記上,不能應付了事。總監根據施工合同、招投標文件等相關規定和日常監理人員的詳細確認記錄予以簽證和支付審核。這里要說明一下計量的工程量必須是合格的工程量,否則不予簽認。
7、合同管理方面:總監在合同管理方面的內容有檢查施工單位合同履行情況、工程變更管理、費用索賠管理、工程延期管理以及竣工結算。在這些內容中總監應以合同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公正的對待;從程序、手續方面規范實施;重點注重信息的來源的真實、準確和可靠性;在日常的工作中應制定相應管理方面的措施,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
8、監理資料的管理方面:總監應落實專人負責整理、收集、發放監理資料;組織監理機構人員落實《評價標準》要求;全面負責資料管理的工作。在資料管理方面要注重利用信息化平臺的管理;正確使用監理表式;完善監理日記、監理月報等監理文件;建立歸檔制度,逐步規范、正規化管理資料。
9、加強施工過程中監管。針對現場監理工作應采用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方法,在使用監理工程師聯系單、通知單、暫停令、備忘錄及向主管部門匯報單時,應視工程的實際情況,后果的嚴重性加以選擇,不能濫發、錯發和不能閉合;作為總監在簽發以上文件時應認真對待。
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的監理工作
1、竣工驗收階段總監應做好組織竣工的預驗收、協作竣工驗收、編寫竣工報告和總結、移交監理資料以及做好結束期其它相應的工作。
2、在這個過程中切忌虎頭蛇尾,監理工作的成敗也許會功虧一簣,因此作為總監應組織監理人員對即將竣工的工程進行全面的檢查和驗收,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協助業主組織竣工驗收,認真地完善竣工資料和驗收手續;這樣才能得到建設單位和主管部門的認可。
作為國民經濟運行的支柱產業,建筑業近些年取得了快速且平穩的發展。2011年建筑業產值已經突破11萬億,連續多年保持在20%以上的增速;這些成績的取得,主要依托于社會經濟大發展的外部環境,更是依賴于建筑業內部市場秩序的形成和浩瀚的建筑業活動,其中合同管理的趨于規范,有效的促進和保證了各類建筑業務的進行。合同管理已經成為建筑企業最主要、最重要的經濟活動之一。
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所以今天就是一個合同時代,也是一個信息化時代。合同類型、合同行為、合同過程和合同關系等為主構成的合同管理與信息化的全面融合是一種創新,也是一種趨勢,更是一種必然,合同管理信息化已經成為一個須臾不可分離的復合體。
一、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
1. 合同基本概念
根據《民法通則》第85條規定,合同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經濟組織(包括中國的和外國的)之間建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合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合同指發生民法上效果為目的的一切合意,如物權合同、準物權合同、債權合同和身份合同等等,狹義合同僅指債權合同,本文論及的合同是狹義的債權合同。
建筑施工企業合同類型包括建筑施工合同、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等15類(圖01)。
圖01 建筑施工企業常見的合同類型
以上這些合同管理涉及到的主要組織包括業主、供應商、銀行、保險機構等,施工企業與其互相之間存在多種合同關系(圖02),其中與業主的工程承包合同、與供應商之間的資源采購合同是施工企業主要處理的合同關系。
圖02 主要合同關系
2.合同內容
合同的通用條款包括當事人名稱、標的物、數量、質量、價款和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與形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其中工程合同是施工企業與業主簽訂的,業主不同的項目采購模式(如傳統采購模式DBB、設計建造模式DB、設計采購建設模式EPC、項目融資模式BT/BOT等),簽訂的工程合同內容條款也有差異。國內目前還是以DBB即施工建造模式為主,標準的合同模板(GF-91-0201)也主要服務于這個模式。它包含了工程概況、承包范圍、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組成合同的文件(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合同通用條款、合同專用條款、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書等)、合同生效等內容。
3. 合同生命周期
任何合同,其本身存有完整的生命周期,它從合同策劃開始,到合同簽訂、合同履約,直到合同結束為止,在合同全生命周期的4個階段(圖03)分別包含不同的管理內容。
圖03 合同生命周期
合同策劃階段主要聚焦于確定合同基準,合同簽訂階段的目標則是找到合適的契約對象,合同履約階段則是雙方按照約定推進合同行為,合同結束階段則要按時關閉合同,進行評價總結和歸檔,做到持續進步和提升。
建筑企業是典型的項目驅動型組織,項目管理是企業的核心業務,項目管理成功與否直接決定了施工企業的成敗。沿著項目管理的5個階段,不同階段合同管理的內容是項目經營管理的重點內容(圖04)。
圖04 合同按項目管理周期分布的業務重點
4. 合同管理層級和管理重點
從合同管理視角看,與工程相關的合同占了大多數,這些合同管理按照層級劃分,存在著“企業管合同”和“項目管合同”兩大類型(圖05)。
圖05合同管理層級
具體到企業和項目各個職能部門,他們在合同管理中擔負著不同的職責(圖06)。
圖06 不同職能部門在合同管理中的職責
其中合同審批、合同交底、合同變更和索賠是合同管理的重點。其中合同審批包括審核業務風險、審核法律風險、審核財務風險等;合同交底則是依相關人了解合同、統一理解合同的需要來推動的,它以合同內容為核心,以合同核心條款為主要解讀對象,特別是目標與責任落實到人,達成共識,交底還有利于發現合同問題,并做到事前控制;合同變更與索賠(包括反索賠)更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它可分解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個階段來高效處理,比如向業主索賠,事前要預測工程風險(如工程多業務交叉作業,圖紙“交匯打架”情況等),做好策劃;事中詳細記錄發生的事實,并及時形成文件提交相關方,行使屬于施工企業的主張性權利;事后進行索賠文件的及時整理和歸檔,以便工程結算的順利進行,對于反索賠則是及時總結分析,以備下一步更好的規避合同風險。
正是施工企業的項目分散、執行多環節、環境變量多樣、管理分層等特點,決定了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不同的管控要點和管理成敗關鍵點。
5. 合同管控成敗關鍵點
任何事情的成敗都有關鍵要素,合同管理中的組織保障、成本管控、風險控制、數據溝通和知識積累等(圖07)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關鍵,一個關注都不能少。組織保障主要是企業要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結構,落實具體責任到人,明確時間等約束條件,同時建全相關的管理制度,以提高組織的運行效率;成本管控則要抓好合同簽訂基準,做好過程的變更和索賠等工作,對于業主則是增加收入,對于供應商等則是嚴防“被索賠”,控制好合同支出,降低成本;風險控制則是抓好合同審批關,在合同執行各個環節要加強檢查,降低執行風險;數據溝通則是及時形成臺賬和報表,積累項目數據和分析結果,呈報給相關人,做出及時的決策;知識積累具體內容包括合同模板、合同簽訂注意事項等積累,它面向持續提高,為合同管理的能力提升服務。
圖07合同管控關鍵點
其中風險控制和數據溝通尤其重要,過往合同執行過程中信息溝通的不全面、不及時、不暢通是導致合同管理失控的主要因素,如何提升風險管控能力和數據溝通效率是合同管理成敗的關鍵要素。
二、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信息化
合同管理對于建筑施工企業,它的實施會橫跨多個業務,縱向涉及多個管理層級,持續時間又長,還會在多個物理空間進行,多數情況下又是多份、執行著多個不同類型、多個階段的合同,在不同的場景下面向多個組織、多個角色,滿足著多樣化的需求…顯然,沒有一個能夠滿足專業化、個性化和一體化的合同管理平臺,對于今天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而言,繼續沿用傳統的管理模式,確實存在著不小的挑戰。信息化作為一種新的管理手段,它的引入和應用已經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
1. 核心需求
從合同管理業務本身出發,并結合信息化本質特征,合同管理系統主要聚焦于滿足“合同審批、決策依據、履約管控、標準規范”等需求(圖08),它要貫穿合同全生命周期,同時滿足企業上下多個層級的業務需要。
圖08合同管理系統的核心需求
2. 合同管理系統框架
基于對合同管理整體認知,它在施工企業內部要滿足企業戰略管控、管理控制和具體執行等三層需求(圖09),其中戰略管控層側重于合同指標分析和合同經營分析等,管理控制層則要滿足合同審批、合同臺賬、合同事務、風險管理等需求,而執行層則聚焦于合同策劃、合同起草、合同交底、合同履約等工作內容的需求滿足。
合同管理不是獨立存在的業務,它與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項目管理、經營管理、知識管理等密切關聯、相輔相成,這些管理系統的統一集成應用,共同構成了完整的企業管理系統,它們合力支撐了企業整個運營在信息化手段下的高效進行。
圖09合同管理業務信息化應用架構示意圖
3. 合同管理信息化范圍
具體實施信息化,首先要切分好范圍。籠統劃分,合同可以分為收入合同和支出合同。對于收入合同而言,合同管理信息化的范圍不同于合同(管理)生命周期本身,收入合同管理信息化一般從“工程承包合同履約”開始,到“工程收款結束”為止,履約之前的項目跟蹤、合同談判與簽訂、合同交底等通常都被劃歸“施工企業營銷管理信息化”范疇。對于支出合同而言,則通常把合同簽訂、合同結算、合同糾紛管理和合同信息積累等涵蓋進來,具體合同履約過程、資金支付等皆歸于“項目管理信息化”和“財務管理信息化”范疇。
當然,這些范圍劃分的主要原則是“專業”視角,具體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系統會與其他業務系統建立“集成”關系(圖10),“專業+集成”是解決包括合同管理在內的任何一種業務信息化的基本準則。不同的企業,既有的信息化基礎和實際管理范圍本身的切分不同,合同管理信息化需求必然不一樣,信息化建設范圍也就會存在差異。
圖10合同管理系統與其他業務系統集成示意圖
作為應用方,我們先劃分清楚合同管理信息化的“邊界”,是啟動IT規劃、應用選型或自行開發合同管理系統的基礎和前提。否則,范圍的不確定,沿具體事務的無限遞延和關聯下去,合同管理信息化必然會演變成為一個無邊的企業管理系統,范圍確定是防范此風險的關鍵。范圍確定后,就會進入到具體的執行實施環節。
4. 合同管理信息化實施
再好的想法都需要落地,只有變現才能收獲價值。合同管理信息化實施過程與前期需求分析和規劃一樣重要。具體實施內容包括信息化合作伙伴選定和系統應用上線等內容。
信息化供應商的選擇不同于一般的資源供應商,它更強調被選對象的專業性,要納入企業發展的合作伙伴層級去推進此事。考察信息化供應商要從專業性、公司在此類業務的占比、案例、信息化技術等角度綜合評定,最終選擇一個能夠支撐企業當下合同管理業務需求并能滿足持續發展需要的、有實力的信息化合作伙伴。
企業內部也要做好準備,從企業高層的重視、中層職能部門的資源支持和一線人員的動員開始,分步驟的推進實施。最終上線應用,發揮應用價值,實際的滿足企業的管理需要才是信息化的根本目的。
5. 合同管理信息化應用績效評價
企業信息化建設必然有各種資源投入,建設過程也會面臨各種風險,目標收益能否實現,績效評價成為一種不可或缺的手段,成為一種基本需求。且評價標準需要在信息化建設之前先行確定,這把標尺是在實施過程中和最終結果評估的重要依據。
評價應該是一個綜合分析的過程,通過評價來反映信息化如何支撐合同管理業務在新模式下的應用價值,它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對合同管理信息化過程評價,另一個是對合同管理信息化產生的效果進行綜合評價。
具體實施的總體思路是要依靠定量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它要確定評價目的是為了決策需要,如是否支撐了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是否提高了業務推進的效率等等。在這個目的指引下,參考成熟的評價標準體系是一種少走彎路、防止問題變復雜的最有效方式,如2012年5月1日起實施的《建筑施工企業信息化評價標準》(JGJ/272-2012),其主旨鮮明,其倡導從五大指標即業務、技術、保障、應用和成效等進行綜合評定,其別強調發揮作用的“成效”,沒成效的信息化績效結果就是零;合同管理信息化的績效完全可以按照這個標準進行過程測評和結果評定。
信息化是為管理服務的,如上所述,隨著信息化的發展,合同業務流的數字化和網絡化使得任何一個企業的合同業務活動及其相關信息都能隨時記錄在案,都可以按照管理者所希望的方式進行處理和分析,都可以在任何時間和任何地點被獲取;不僅合同管理業務,隨著建筑企業其他業務信息化的拓展和深入,完全可以做到整個企業運行的“了如指掌”,換言之,企業的整個運行就可以實現“透明化”。正是基于這個前提,實現整個企業運營管理的微觀化和微觀管理的宏觀化成為一種可能,進而可以實現有信息的管理和決策,也必然為企業謀求更大、更平穩、更科學發展奠定基礎,恰恰這種信息化在業務管理中的應用支撐能力的提升對于眾多建筑企業都是必要的,更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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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合同管理機制
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合同管理辦法的精神,通過“以評價促落實、以檢查促管理、以培訓促提升、以計劃促履行”的管理手段,完善和優化合同管理制度,規范和加強合同管理工作,推進合同管理標準化建設。完善管理制度。實行承辦人制度、審查會簽制度、授權委托制度、合同專用章制度、合同備案制度、合同爭議報告制度、審計監察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做到制度落實、機構落實和人員落實,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有序的制約狀態。同時,要組織辦公室、財務、物資等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組織機構和考核機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組織機構,清晰地劃分合同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明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和合同管理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嚴格落實《國家電網公司合同檢查考核管理細則》,通過建立合同管理月評價、月通報、月考核機制的管理機制,從合同上線率、審核率、執行率、規范率、準確率、調考合格率等方面制定考核評價標準,促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健全常態管理機制。建立合同管理月報機制,按月梳理、分析合同簽訂、履約情況,做好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協助合同承辦部門處理合同中出現的問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采取部門自查、集中督查的方式,及時發現并解決合同起草、審核、簽署、履行及歸檔中存在的管理問題,促使合同管理做到規范、合規。
二、完善合同過程管控
在日常合同管理中,要將嚴把合同審查關作為合同常態管理的主要內容,強化合同談判、起草、審核、會簽、委托授權、用印等全過程管理,全面實現“有人負責、有人監督、有章可循、有據可查”。規范合同流轉程序。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嚴肅合同授權管理,加強合同履行階段的監督與考核,提升合同管理效率與效益。根據國家電網公司對合同統一編號的原則,對所有的合同進行統一整理編號,并在ERP系統錄入項目時,加入合同管理的概念,使每個項目名稱后面均有合同編號,實現項目的線上查詢,項目管理效率大大提升。推行國網統一合同文本。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合同管理辦法》六統一要求,起草合同以甲方為主,按《國家電網公司合同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選用相應合同文本,確保合同文本的規范性、實用性、實效性、完整性,實現統一合同文本使用率100%。加強統一合同文本在招標環節的應用,本著“內部管理制度外部化”的原則,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文本的使用規則,確保對外部供應商產生法律效力。同時,不斷梳理與合同類型相關業務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制度,對相關合同文本內容進行及時更新,更加有效的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嚴格執行合同審查會簽制度。防范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制度保障,就是建立、落實嚴格的合同審查會簽制度,做好合同風險的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對合同進行技術、經濟、法律審查,運用法律規定、技術經濟手段,保證企業簽訂合同選擇最佳方式、取得預期效益,實現合同目的。通過審查會簽,可以發現合同中存在的潛在風險,減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爭議,提高合同履約率。加強對重大合同審查管理,嚴格實行重大合同聯簽、備案制度。重大合同,需按照重大合同會簽程序審查、會簽、批準。重大合同包括:資產抵押、轉讓、出售、收購、清算合同;擔保合同;企業兼并、分立、破產、清算合同;股份制改造、資產重組、投資合同;具有全局影響的或數額巨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購電合同、并網調度合同及標的額達到一定標準的合同等等。重點對條款完備、物資清單替代合同、乙方違約責任等情況重點審核。強化合同歸檔管理。合同是企業的有效憑證,是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證據,全面規范合同歸檔工作將有效避免企業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強化合同文本等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檔案管理要求及時歸檔,是規范合同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要分批分類整理合同臺賬及紙質文本,并及時歸檔,確保合同文本及附件資料應收盡收、應歸盡歸。
三、強化合同方資信審查
合同雙方的資信情況是合同如期履行的關鍵,應按照項目合同履約情況,強化合同方資信評價,并將評價結果與工程結算掛鉤。加強對合同對方當事人主體資格和資信狀況審查,是否具有相應的履約信用,過去三年守合同、重信用,無違約事實等進行審核,審核其主體資格是否合法、合同標的是否符合當事人經營范圍。若人代簽合同,則需要審核是否有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人身份證明等。對于資信評價不合格的合同方,在規定期限內和規定范圍內不予授標,這一舉措必將對各類項目的施工質量起到關鍵作用。同時,資信評價結果,建立資信檔案數據庫,為項目順利實施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撐。
四、提高合同承辦人素質
一、健全合同管理機制
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合同管理辦法的精神,通過“以評價促落實、以檢查促管理、以培訓促提升、以計劃促履行”的管理手段,完善和優化合同管理制度,規范和加強合同管理工作,推進合同管理標準化建設。完善管理制度。實行承辦人制度、審查會簽制度、授權委托制度、合同專用章制度、合同備案制度、合同爭議報告制度、審計監察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做到制度落實、機構落實和人員落實,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有序的制約狀態。同時,要組織辦公室、財務、物資等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組織機構和考核機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組織機構,清晰地劃分合同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明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和合同管理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嚴格落實《國家電網公司合同檢查考核管理細則》,通過建立合同管理月評價、月通報、月考核機制的管理機制,從合同上線率、審核率、執行率、規范率、準確率、調考合格率等方面制定考核評價標準,促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健全常態管理機制。建立合同管理月報機制,按月梳理、分析合同簽訂、履約情況,做好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協助合同承辦部門處理合同中出現的問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采取部門自查、集中督查的方式,及時發現并解決合同起草、審核、簽署、履行及歸檔中存在的管理問題,促使合同管理做到規范、合規。
二、完善合同過程管控
在日常合同管理中,要將嚴把合同審查關作為合同常態管理的主要內容,強化合同談判、起草、審核、會簽、委托授權、用印等全過程管理,全面實現“有人負責、有人監督、有章可循、有據可查”。規范合同流轉程序。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嚴肅合同授權管理,加強合同履行階段的監督與考核,提升合同管理效率與效益。根據國家電網公司對合同統一編號的原則,對所有的合同進行統一整理編號,并在ERP系統錄入項目時,加入合同管理的概念,使每個項目名稱后面均有合同編號,實現項目的線上查詢,項目管理效率大大提升。推行國網統一合同文本。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合同管理辦法》六統一要求,起草合同以甲方為主,按《國家電網公司合同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選用相應合同文本,確保合同文本的規范性、實用性、實效性、完整性,實現統一合同文本使用率100%。加強統一合同文本在招標環節的應用,本著“內部管理制度外部化”的原則,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文本的使用規則,確保對外部供應商產生法律效力。同時,不斷梳理與合同類型相關業務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制度,對相關合同文本內容進行及時更新,更加有效的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嚴格執行合同審查會簽制度。防范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制度保障,就是建立、落實嚴格的合同審查會簽制度,做好合同風險的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對合同進行技術、經濟、法律審查,運用法律規定、技術經濟手段,保證企業簽訂合同選擇最佳方式、取得預期效益,實現合同目的。通過審查會簽,可以發現合同中存在的潛在風險,減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爭議,提高合同履約率。加強對重大合同審查管理,嚴格實行重大合同聯簽、備案制度。重大合同,需按照重大合同會簽程序審查、會簽、批準。重大合同包括:資產抵押、轉讓、出售、收購、清算合同;擔保合同;企業兼并、分立、破產、清算合同;股份制改造、資產重組、投資合同;具有全局影響的或數額巨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購電合同、并網調度合同及標的額達到一定標準的合同等等。重點對條款完備、物資清單替代合同、乙方違約責任等情況重點審核。強化合同歸檔管理。合同是企業的有效憑證,是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證據,全面規范合同歸檔工作將有效避免企業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強化合同文本等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檔案管理要求及時歸檔,是規范合同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要分批分類整理合同臺賬及紙質文本,并及時歸檔,確保合同文本及附件資料應收盡收、應歸盡歸。
三、強化合同方資信審查
合同雙方的資信情況是合同如期履行的關鍵,應按照項目合同履約情況,強化合同方資信評價,并將評價結果與工程結算掛鉤。加強對合同對方當事人主體資格和資信狀況審查,是否具有相應的履約信用,過去三年守合同、重信用,無違約事實等進行審核,審核其主體資格是否合法、合同標的是否符合當事人經營范圍。若人代簽合同,則需要審核是否有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人身份證明等。對于資信評價不合格的合同方,在規定期限內和規定范圍內不予授標,這一舉措必將對各類項目的施工質量起到關鍵作用。同時,資信評價結果,建立資信檔案數據庫,為項目順利實施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撐。
四、提高合同承辦人素質
關鍵詞:政府投資公路項目 績效評價 指標體系 建立
政府投資公路項目績效評價在通用評價指標體系下,結合公路行業特點,建立健全、完善、科學、規范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對公路項目投資效益的優劣程度進行供科學、合理的評價具有重要的作用。通過總結公路項目投資中積累的經驗教訓,能夠進一步提高公路項目投資管理水平、提升公路項目的社會經濟效益。本文針對政府投資公路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與應用進行分析,對評價標準、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原則以及評價內容等方面進行剖析研究,并舉例說明評價指標體系的應用。
一、政府投資公路項目績效評價指標的建立
分析政府投資公路項目績效評價指標的評價標準、構建原則、評價內容以及指標設置:
(一)評價標準
政府投資公路項目績效評價標準主要分為強制性標準和非強制性標準。其中,強制性標準指的是我國國家相關的政策、法律規范所強制性規定的、必須達到的要求,主要包括相關行業和部門并頒布的法律規范。非強制性標準主要指的是計劃標準和歷史標準,計劃標準主要指預先制定的項目目標、實施計劃、項目預算、工程定額等數據。來源包括:項目建議書、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批復文件、概算文件、資金計劃文件等;歷史標準主要指的是以往年度的實際水平,例如歷史最高水平、行業平均水平等。
(二)構建原則
政府投資公路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要遵循以下原則:
1、相關性原則
公路項目績效評價指標應當與公路項目建設各階段目標有直接關聯,能夠正確反映項目預定目標的實現程度。
2、重要性原則
應當根據公路交通行業特點,使用具有代表性、最能反映評價要求的核心指標。
3、系統性原則
績效評價指標的設置應當將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系統反映財政資金在公路項目支出上產生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可持續影響等。以定量分析為主,針對不能使用定量化指標對其進行評價的,需要運用客觀性描述與定性分析的方法進行綜合、全面的評價。
4、經濟性原則
績效評價指標設計應當易于理解、有較強的適用性,交通數據的獲得及經濟數據的取得要考慮實際條件,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三)評價內容
政府投資公路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涉及公路項目建設的整個過程,主要包括立項階段、建設階段、竣工驗收階段以及運行階段的評價等方面的內容:
1、立項階段的評價事項
立項階段主要包括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個階段。
(1)項目建議書階段
這個階段提出并進行論證項目建設的必要性,為了達到預定建設目的,分析項目建設目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2)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
主要通過對擬建項目建設的必要性與可行性進行技術和經濟方面的論證,選擇最優的路線方案、技術方案、投資方案,實現資源的科學合理配置,并滿足社會經濟效益需求。
2、建設階段的評價事項
主要包括設計階段、招投標階段、材料和設備采購管理階段以及工程施工管理階段。
(1)設計階段
公路項目設計方案的選擇、設計質量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公路項目預定效益的實現。
(2)招投標階段
項目的招投標階段,按照招投標法要求,一般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結合項目規模,制定合適的招標方案,確定合適的承包人,并采用適宜的合同類型和計價方式。合理的合同類型和計價方式保障項目節約成本與實施質量等相關目標的順利實現。
(3)施工管理階段
施工管理階段是從項目計劃轉變為項目實體的全部過程,劃分為施工技術方法、施工環境、施工工序質量以及施工進度等方面的管理。
3、竣工驗收階段的評價事項
竣工驗收階段,結合財政部門相關法規及財政投資項目評審要求,對項目的實際成本、施工工期以及施工質量等進行的全面系統性的考核。
4、運行階段的評價事項
運行階段進行評價的內容主要包括公路項目的運行情況以及社會經濟效益。進行評價時,通過對項目實際效果和項目目標進行對比,進而對項目建設目標實現的情況進行判斷分析。
(四)指標設置
以上對政府投資公路項目績效評價事項進行了分析,下面,對政府投資公路項目績效評價的指標進行分類,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基礎建設程序執行情況
為了實現政府投資公路項目建設目標,需要對建設程序進行嚴格的控制,并依據相關的法律規范所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設定二級指標,主要包括項目建議、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規劃選址、施工圖設計、項目開工、資金下達文件、付款依據、項目竣工驗收等指標。
2、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按照相關法律規范和規章制度,對項目管理人員的管理責任進行衡量,管理責任主要包括: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監理制以及項目資本金制(根據投資模式選用)等。
3、項目資金管理和內控指標
項目資金管理主要以基本建設會計制度、審計準則以及財政部門的監管要求為出發點,確保資金的安全、合法使用,將資金的籌集與使用情況作為主要的評價指標。內控指標主要反映內控系統與責任機制是否健全、是否科學管理,通常情況下使用定性指標。
4、項目建設目標指標
公路項目建設目標主要包括項目管理目標和項目建設目標:項目管理目標,主要體現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投資等方面;項目建設目標,主要包括公路項目通行服務能力、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方面。
二、政府投資公路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應用
應用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對某一級公路建設項目績效逐項分析評價。
項目概況:該公路建設項目全長9.3km,新建特大橋1座(長1100米),項目總投資為23000萬元,由燃油稅轉移支付資金投資(省級預算)。
(一)項目過程的評價
1、建設程序執行情況的評價
該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批復文件、施工圖設計、招投標資料、資金計劃文件、支付依據以及竣工驗收等方面的資料齊全,且建設程序履行良好。
2、基本制度的執行情況評價
通過對五項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項目法人責任制,代建公司作為項目建設的法人,履行項目法人職能;招投標制,設計、監理、施工等采用公開招標,其標底的編制與招標工作的流程均符合法律規定;合同管理制,嚴格的遵循相關的制定合同文本,并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實現對合同的有效管理;工程監理制,通過招投標程序,確定監理公司;資本金制,該項目投資均為省級預算資金,故不考核此項。
(二)項目目標評價
1、工期目標
工具開工令及監理認證文件,項目實際建設工期約為28個月,計劃工期為24個月。項目的實際工期與計劃工期相比,延長3個月,占原工期12.5%(3/24×100%),分析原因:由于地方拆遷受阻影響工期。
2、投資目標評價
項目資金按進度到位及時,支出依據合規,無截留,資金管理、費用支出等制度健全,核算規范;項目管理制度健全,執行有效
3、質量安全目標的評價
經省級質量監督部門認定,該項目建設質量整體優良,無重大質量事故。
(三)項目影響的評價
1、經濟影響
根據交通量調查,該項目建成后,改善了交通狀況,提高了交通能力;帶動了區域經濟增長,一定程度的促進了汽車維修、物流等行業的快速發展,相關企業數量明顯增長。
2、社會影響
經專家評定,,該項目給該區域提供了比較方便快捷的客貨運輸,促進了沿線地區從農村向城鎮化的發展,并帶動該地區旅游資源的開發。
3、環境影響
由于該項目占地、拆遷范圍控制的較好,沒有出現超規模的占地現象,并通過運用綠化種植被等方法,對于該區域的自然環境的污染度和影響都比較小。
三、結束語
本文通過對政府投資公路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評價標準、構建原則、評價內容以及指標設置進行分析,政府投資公路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對于提高項目投資決策的水平、管理水平,實現資源的節約利用以及保護生態環境具有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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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資信評估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市______區(縣)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管理辦法》(滬工商合[XX]422號)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XX年度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簽訂本合同。
一、評價內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就企業合同信用評價,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合同信用評價標準(包括數學模型和計算機軟件),對甲方提供的信息數據進行核實、抽查、分析和科學評估,出具公正、客觀、全面、完整反映企業合同信用狀況的評價報告。
二、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的資料信息及其他應予協作的事宜
1.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后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所需全部材料,并對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所需資料致使評估無法正常進行,或提供虛假資料造成評估結果的失真,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在甲方現場考核、抽查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內容的過程中,甲方應安排合同管理及有關人員予以配合。
三、乙方應提供給甲方的服務及其他應予協作的事項
1.乙方對甲方的評價結果以及甲方所提供的評估資料負有保密責任,為甲方嚴守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評價結果以及評估資料提供給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報送的評估資料后對甲方合同信用等級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
3.如甲方對評估結果持有異議,在收到評價報告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復評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補充資料,乙方給予復評。
四、價款支付方式
1.本項合同信用評價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甲方在本合同簽署以后一周內向乙方一次付清全部評估費。
2.甲方應以銀行轉賬或支票等方式予以結算。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鍵詞】 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審計 矛盾
一、內部控制審計目標與范圍矛盾的產生背景
財政部等五部委于2008年7月聯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將內部控制定義為: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該定義下的內部控制屬于企業整體的內部控制,從與財務報告的相關性上可將其分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兩部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是指企業為了合理保證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而設計和運行的內部控制,以及用于保護資產安全的內部控制中與財務報告可靠性目標相關的控制;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是指除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之外的其他控制,通常是指為了合理保證經營的效率效果、遵守法律法規、實現發展戰略而設計和運行的控制,以及用于保護資產安全的內部控制中與財務報告可靠性目標無關的控制。
2010年4月,財政部等五部委再次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其中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總則第二條指出: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可見,《指引》所規定的內部控制審計目標是企業整體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注冊會計師要對整體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承擔責任。但《指引》總則第四條進一步指出: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并對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增加“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這一規定將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縮小到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在《指引》所附的各類型審計報告參考格式中,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有如下闡述:我們并不對××公司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發表意見或提供保證,本段內容不影響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的審計意見。這樣,注冊會計師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不承擔任何責任,注冊會計師的實際審計范圍就僅局限于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因此,內部控制審計目標與范圍存在矛盾,即目標是企業整體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而范圍卻只是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二、內部控制審計目標與范圍矛盾的產生原因
對于矛盾產生的原因,中注協曾給出過解釋,主要包括以下幾點:一是考慮到注冊會計師的勝任能力,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審計超出了注冊會計師的技能、知識和經驗,恐怕難以勝任;二是考慮到成本效益的約束,將審計范圍擴展到企業整體內部控制將大大增加審計成本;三是目前國內國際尚未形成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評價的標準,在判斷上存在較大的主觀因素,結果缺乏可比性。從中我們可以分析出,沒有將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納入審計范圍只是當前還存在一些困難,客觀條件還沒有完全具備,實屬“無可奈何”。
但是,將內部控制審計的范圍局限于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還是絕不能令人滿意的,最主要的問題在于這與《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和實施的初衷是相悖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在總則第一條中提到:為了加強和規范企業內部控制,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眾利益,制定本規范。因此,《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制定和實施要達到以下三個層面的目標:一是宏觀層面,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促進我國經濟健康運行,走可持續發展道路;二是中觀層面,規范資本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三是微觀層面,防范企業經營風險,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經營效益。上述三個層面的目標具有相同的重要性,都具有重大意義。在這三個層面中,與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聯系最緊密的是第二個層面,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利于提高財務信息的質量,真實反映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實際情況,從而向資本市場提供更可靠的信息,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對于其他兩個層面,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發揮的作用會更大一些。《指引》屬于《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配套指引,是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的。《指引》將審計范圍僅限定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使其只能在促進企業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發展和完善方面發揮作用。這種限定僅顧及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三個目標中一個目標的實現而忽略了其他兩個目標,正所謂“皮之不存,毛將附焉”,片面的審計范圍與《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初衷是相悖的,將內部控制的審計范圍擴展到企業整體的內部控制勢在必行。
三、解決內部控制審計目標與范圍矛盾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