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政策論文8篇

時間:2023-04-13 17: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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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政策論文

篇1

關鍵詞:跨國公司、環境污染

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趨勢的加強,國際直接投資日益活躍,作為國際直接投資的主要載體——跨國公司在世界經濟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對中國經濟的影響也愈益深廣。跨國公司在經濟發展、產業升級、技術轉讓、管理體制改革以及就業方面起到積極作用的同時,對我國的環境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一、跨國公司對發展中國家環境的影響

由于跨國公司在母國的生產受到政府和環保主義者的限制,環境成本正在朝著內在化方向發展。所謂環境成本內在化,是指將環境成本納入到生產成本之中,體現資源的稀缺性及污染付費原則。環境成本內在化在各國有權制定本國環境標準的情況下,使各國環境標準存在差異、環境成本內在化程度存在差異,企業在不同國度和地區生產同樣產品,所承擔的環境成本不同。也就是說,發達國家及新興工業國家和地區的環境標準成本要高,由此必然引發直接投資主體——跨國公司在全球范圍內的“尋租”活動。即將資本從環境標準高、環境成本內在化程度高的國家和地區撤出,投向環境標準低、環境成本內在化程度低(實際上是一部分環境成本外部化)的國家和地區,以獲取源于環境成本差異的“租金”(超額利潤)。因此,在東道國經濟增長的背后,是環境惡化的代價。跨國公司大量開采能源,把發展中國家作為“污染避風港”,將污染嚴重、耗費量大的生產制造部門轉移到發展中國家。

還有一種觀點是“污染光環”論。持這種論點的經濟學家認為,受國內較嚴規則管制的外國企業所使用的新的清潔技術以及環境管理體系向東道國擴散。由于跨國公司在母國內要面臨更嚴格的環境標準以及政府、社會、消費者的環境要求,跨國公司相應的具備更先進的環保或污處理技術。跨國公司在向東道國投資的同時,不僅能改善資源的使用效率,還可以通過技術外溢、知識擴散,來解決東道國本土企業的污染問題。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考慮,跨國公司這種“污染光環”的做法,正是達到帕累托最優。跨國公司的投資活動給東道國帶來的正面影響,在于它促進了東道國經濟的發展、技術的進步,國民對環境標準的要求提高。跨國公司在投資過程中,通過技術轉讓、資金投入促進了東道國環保工業和技術的發展,推動了國家之間深層次、廣泛的環保合作,這對實現東道國的可持續發展是必不可少的。

二、跨國公司影響環境的效應

GrossmanandKrueger提出了經濟活動通過三種效應影響環境:規模效應、結構效應以及技術效應。類似的,跨國公司對環境污染的效應也分為三種:規模效應、結構效應以及技術效應。一方面,生產和消費的增長(規模效應)會導致更多的環境壓力,例如自然資源的使用和污染物向環境(空氣、水和土壤)的排放;另一方面,結構變化和技術效應提供了增加材料和能源生產的新的可能性。全球化對環境的結果依賴于這三類效應的綜合變化。

(一)規模效應

因經濟發展和經濟活動而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就是“規模效應”。隨著跨國公司在東道國投資的增加,對自然資源的需求也隨之增加。在污染系數和生產結構一定的情況下,由于生產規模擴大使用大量資源,并帶來大量的廢棄物,經濟增長對環境的規模效應應當是負的。但是規模效應究竟有多大,要取決于研究定的環境要素。

事實上,一些實證研究表明,在經濟發展的早期階段,環境污染是隨著經濟的發展而增加的。也就是說,外國直接投資的增加回加重環境污染。當經濟發展到某一程度的時候,環境污染將會逐漸減少,這就是著名的環境庫茲涅茲曲線,它說明了經濟發展與環境污染之間存在一種“倒U型”的曲線關系。規模效應究竟對環境產生正面還是負面的效應,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跨國公司在東道國的經營戰略及其所產生的經濟格局。由于缺乏足夠的數據和有效的分析工具,很難對跨國公司的環境規模效應得出定論。

(二)技術效應

跨國公司的直接投資直接或間接地給東道國帶來了先進技術。先進的技術使得生產效率提高,同樣的產出使用更少的投入并排放更少的污染,對環境的危害更小。除技術轉移外,外國投資者還會給東道國帶來積極的技術外溢,仿效跨國公司的技術、雇傭跨國公司的技術職員,以及提出一些必要的條件(比如更高的環境標準)等。而東道國廠商能否效仿跨國公司的技術通常取決于東道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嚴格程度。

(三)結構效應

結構效應指跨國公司通過投資影響東道國的經濟結構,進而對東道國的環境產生影響。結構效應與由于資源使用方式改變而帶來的各種經濟利益之間或者各經濟體內部的調整有著密切的聯系。在一定程度上,跨國公司投資加速東道國經濟結構的變動,進而對東道國環境所產生的結構效應被認為是積極的。跨國公司的投資加快了東道國專業化分工,東道國更依賴于自己的稟賦優勢參與國際競爭,從而推動東道國經濟結構的轉變。經濟結構的轉變使東道國的產業結構由污染嚴重的第一、二產業為主導向污染較輕的第三產業為主導轉變。正如在許多發展中國家發生的狀況一樣,跨國公司的投資為東道國的環境帶來巨大的改善。從環境的角度看,跨國公司在東道國服務業的投資,產生的經濟結構變化是積極的,對東道國環境的影響是正面的。有研究表明,新興工業化國家的經濟結構從第一產業轉向資源處理,向輕工業、服務業轉變,帶動了環境質量的提高,而服務業也將從環境的改善中獲益。但是由于每一種服務業對環境影響各不相同(例如,金融業和航空運輸業),所以必須要做更多的量化研究,才能更好地理解經濟結構調整對環境的作用。

三、跨國公司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努力

一般來說,美國或歐洲的跨國企業對環境保護的要求普遍高于發展中國家廠商的環境保護標準。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2000年6月修改了跨國公司的指導方針,明確指出跨國公司必須遵循高標準的環保規則。由于跨國公司的母公司可以經由國外直接投資的途徑直接監督投資于東道國的分公司,所以跨國公司的海外分公司及其相關企業會因所在國不同而面臨不同的環境保護標準。一旦跨國公司的某一海外分公司發生環境爭端,就會影響到整個跨國公司的商譽。所以跨國公司已經無法規避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

目前,國際上大多數的跨國公司都在公司內部制訂了保護環境的原則和方針,對東道國也作出了相應的環境保護和治理

污染的承諾,并且不少跨國公司已經付諸實踐,比如美國的道化學公司、日本的NEC公司等國際知名的跨國公司已經明確提出在東道國要普遍采取母公司的環境標準。歐盟國家也開始要求所屬跨國公司不僅要在歐盟內部,而且在海外投資時都要采取母公司的環境標準。此外,在我國投資的其他跨國公司雖然沒有采取母國的環境標準,但其環境保護意識較高。這些跨國公司把先進的污染防治技術、環境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帶到我國,

在我國的環境保護領域起到了示范帶頭作用,并通過技術轉移和技術外溢的手段更新了我國本土企業的環境技術,提高了他們的環保意識。

技術的創新和擴散,以及快速的技術改進,有力地促進了節能環保事業。高效的使用自然資源,能夠不斷降低能耗和污染強度。清潔技術越來越有效地解決各種環境問題;市場的力量能夠矯正計劃體制下形成的嚴重的價格扭曲,有效防止資源過度利用,大大降低資源退化的風險,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環境收益。全球化的趨勢下,跨國公司向發展中國家投資,大大強化了技術和市場的力量,這是一種更為革命性的力量。它使一國在開放的條件下更有效地利用全球的技術、資源、資金和管理,加速經濟轉軌,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從而有助于形成一種能源高效利用、低環境損害的經濟發展模式。其機理在于:由以原料為基礎的高污染的傳統制造業向以知識為基礎的無污染或低污染的服務產業轉移;促進清潔技術的廣泛傳播和使用;減少貧困和與貧困有關的環境負效應;為支持環境投資創造外部資源。通過這些方式,跨國公司的對外投資使經濟增長同產生污染及消耗資源分離開來,進而促進發展中國家的可持續發展。

通過刺激跨國公司在發展中國家的FDI,可以轉移環境敏感技術,作為可持續發展的工具。除了鼓勵發展中國家中更多的FDI,跨國公司集團還希望聯合國制定高標準的全球環境規則。很明顯,這對于環境是有利的,但是也可以認為這僅僅是為了提高跨國公司的全球實力。它會淘汰當地產業和較弱的跨國公司,因為只有擁有大量財富的跨國公司才有達到環境法規要求的資本資源。有時跨國公司的環境保護行為卻是被動的。當跨國公司認為自身的生產和投資對實現公司的利潤最大化目標很重要時,它們就會在環境保護方面表現得積極。這些跨國公司也許有關于環境、健康、安全的部門,但是這些部門可能僅僅是提出了“良好的實踐的聲明”,而不是達到實踐的具體目標和行動。在這樣的跨國公司內部,環境保護的管理戰略仍然處于雛形。

四、小結

篇2

關鍵詞:施工工程 施工過程 環境保護 措施

隨著社會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極大促進了市政工程的建設和發展。現階段,在市政工程的施工過程中,環境問題較為突出,不僅對市政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造成影響,同時也對城市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于是會嚴重影響到城市的發展和城市生態平衡。因此,在市政工程的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需要掌握全面的施工技術要點,保證施工的質量,同時降低環境污染物的產生,從而減少對城市環境造成的影響,保證市政工程順利進行,維護城市發展和城市生態環境的平衡。

一、市政工程施工中產生的環境問題

(一)廢棄物污染

市政工程施工涉及各個領域,施工中難免會產生大量廢棄物,例如廢棄的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等,若是沒有對這些施工廢棄物進行妥善處理,就在施工現場隨意堆放,就容易產生惡臭味,進而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甚至也會對市政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產生一定的阻礙。此外,施工廢棄物還能分為有毒廢棄物和無毒廢棄物,無毒的廢棄物必將容易處理,對環境污染的影響也較小,而有毒的廢棄物,不僅處理起來比較麻煩,對環境污染的影響也較大,甚至很容易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市政工程施工中的有毒廢棄物有:廢棄化工材料、工業棉布、各種有毒清洗液等。

(二)大氣污染

市政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會產生大量的揚塵,加上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也會排放大量的廢氣,而由于空氣具有傳播速度快、擴散范圍大等特點,一旦施工中產生揚塵、排放廢氣,就必定通過空氣大范圍的快速散播,從而對施工現場周邊的空氣質量造成嚴重污染。此外,施工中使用的油漆、涂料等材料也會產生一定的廢氣。市政施工中產生的揚塵、排放的廢氣將嚴重影響空氣質量,大大降低空氣中的含氧量,一旦大氣被污染,人類在吸收氧氣的同時也被迫會吸收這些廢氣、揚塵等有毒害氣體物質,這將嚴重危害人類的生命健康安全。

(三)噪音污染

導致噪音污染出現的原因多種多樣,且噪音還有大小和層次不同之分。而市政工程施工中產生噪音污染的主要原因就是施工中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所發出的噪音,主要包括打樁機、切割機、挖掘機等機械設備。另外,市政工程中的焊接施工也會產生噪音污染。一旦產生噪音污染,不論噪音大小或是什么層次,都必定對施工現場周邊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甚至嚴重擾亂周邊人民群眾的日常生產生活。

(四)水污染

市政工程施工中會使用大量的水,例如現場噴灑、現場沖洗、生活用水等,若是這些水在使用后沒有及時有效的進行處理,那么就會產生大量污水。這些污水攜帶著濃烈的惡臭味必定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所以,如何處理這些污水是市政施工企業必須重點解決的問題。

二、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環境保護措施及對策探析

(一)施工廢棄物防治措施

市政工程施工廢棄物的防治措施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一是仔細檢查和辨識工程施工中產生的廢棄物,認真分析這些廢棄物的來源,從而從源頭上解決廢棄物污染問題;二是對這些廢棄物進行勘察,對于能夠進行再次利用的廢棄物,應特別挑選出來并合理安排在另一邊,這樣能夠為后續施工這些廢棄物的再次利用提供便利。對于不可再利用的廢棄物必須進行及時妥善的處理,應針對廢棄物類別,采取針對性的處理方法;三是對于沒有再次利用價值的廢棄物通常是采取運輸出施工現場的處理方式,為了確保廢棄物運輸過程中不會發生意外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應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選擇合理的廢棄物處理場地,安排合適的運輸路線,運輸路線一般不宜太遠。

(二)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空氣對人類社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針對市政工程施工中的大氣污染問題,采取的防治措施有以下幾點:第一,對于施工機械設備作業產生的揚塵,例如挖土機開挖土方產生的揚塵,應事先將開挖土方或周邊地面噴灑適量的水,這樣能夠有效降低產生的揚塵量;第二,若是市政工程需要設置通風管道,則必須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做到科學合理的設置,將產生的廢氣從通風管道中排除;第三,應結合施工現場情況,設置專用運輸道路,合理安排運輸時間,并在運輸道路上進行灑水防塵工作。

(三)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噪音污染的防治措施主要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第一,施工機械設備是噪音污染的主要來源,應針對機械設備特點采取針對性的防治措施。例如混凝土攪拌機產生的噪音,采用商品混凝土能有效避免噪音的出現;切割機產生的刺耳聲,應將需要進行切割的材料進行仔細統計,然后專門安排在某一時間段統一進行切割,將切割現場設置機械棚、隔音層等防噪音設施;第二,加強施工機械設備的檢查、維修和保養工作,避免施工機械在運行中由于發生故障而產生噪音;第三,市政工程施工中需要使用大量的運輸車輛,這些車輛的鳴笛聲和發動聲是噪音的主要來源之一,所以,應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有效的措施。

(四)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市政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會使用大量的水,所以,為了避免水污染情況的出現,施工場地應與水源地保持一定的距離,若是施工現場臨近水源地,則必須對水源地采取隔離保護措施,避免施工污水對水源產生污染。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針對污染排出情況制定合理的計劃方案,以便工程施工污水合理排出,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綜上所述,在現代化城市建設和發展過程中,市政工程是一個重要的環節,通過市政工程的建設水平可以直^地感知到這個城市的經濟實力大,然而城市環境質量高低對城市的發展水平具有較大的影響,因此需要處理好市政工程和城市環境之間的關系。在市政工程施工過程中,會對城市環境造成嚴重的影響,不利于市政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和城市生態環境的平衡,因此在施工過程中,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市政工程施工對城市環境的影響。

參考文獻:

[1]張慕貞.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環境問題與保護策略[J].資源節約與環保,2015(6):155-155.

篇3

1.1環保產業的內涵

在我國,環保產業被稱為“環境保護產業”(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簡稱為“環保產業”。從環保產業發展趨勢看,國際上普遍認為目前環保產業發展的核心內容是包括環境污染控制與減排、污染清理以及廢物處理等方面提品與服務,針對環境問題的終端治理;環保產業發展的必然走向是針對產品的整個過程,既包括環境問題的終端,同時還涉及產品的生產過程中采用國內的技術、對環境的影響以及生產材料的選擇等全程跟蹤管理。

環保產業的目的是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資源利用量和廢物排放量,某種程度上講環境保護的目的也正在于此。為了改善環境質量、促進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需要環保投資。環境保護的投入對環保設備和環保技術的需求推動了環保產業的產生和發展。

1. 2環保產業投融資

國家環境保護局將環保投資定義為:環境保護投入是指社會各有關投資主體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以社會積累基金和各種補償基金、生產經營基金中的資金支付防治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其中包括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和環境管理與環境科技投入兩個方面。環境保護投資和環境保護融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環保融資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進行籌集資金的融資活動,而有些環境投資也需要進行相關的融資活動,兩者的資金活動有所重疊進而很難將二者進行嚴格的區分。因此單獨提“環保投資”或“環保融資”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從目前來看,“環保投融資”的提法更加合適。當它強調環保投資時,指的是為著預期產出而投入資本于環保行業的經濟活動;當它作為環保融資強調時,指的是資金融通。

2我國環保產業投融資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我國環境保護的年投資額一直呈現穩定的上升趨勢,2007-2012年,環境保護的年投資額分別為3387.3億元、4490. 3億元、5258. 4億元、6654. 2億元、7114. 0億元和8253. 5億元,占同期UDP的比重分別為1. 36%、1. 49%、1. 54%、1. 67%、1. 5%和1. 59%(根據2007-2012年《全國環境統計公報》各年相關數據整理得到)。 但是,環保產業投資總量還遠遠不能滿足控制環境惡化加劇及改善環境質量的要求,環保產業投資總額占同期UDP的比重仍然偏低。

2. 1環保產業投資主體仍以政府為主,企業缺乏環保投資動力

從表2環保投資結構可看出,城市基礎設施環保投資呈快速上升趨勢,“十五”到“十五”環保投資總量增加了2. 5倍,但環保投資占UDP的比例都在1. 3%左右徘徊,但城市基礎設施環保投資由“十五”的655. 8億元增加到“十五”期間的5182. 2億元。“十五”期間城市基礎設施環保投資占環保投資總量逼近60000“十五”期間,全社會環保投資達到22356. 2億元,約占UDP的1.500“十二五”前兩年,國家已經投入了15367. 5億元。

2.2環保產業投融資市場機制不健全

在當前,由于市場化機制尚未形成,使得外界參與投資出現了瓶頸效應,企業對環保產業缺乏投資信心,阻礙了建設資金的投入,環保基礎設施資金缺口加大。一是價格體系不完善,價格不以價值為基準,而由政府物價部門核準,這種不合理的價格機制抑制了資金流入環保產業。20世紀末以來,盡管國家對環境保護領域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采取多種措施鼓勵各類企業主要是民營企業進入環保領域等,但這并未完全打破行政壟斷,從而抑制了社會資金的進入。二是政府企業(市場)職責分工不明晰。政府的角色還沒有完全轉變,企業生產對環境造成的外部成本還沒有完全內部化,企業環保投資的積極性缺乏。三是中央與地方政府環保事權劃分不明確,使得環保領域的投入存在著重復和缺位,各級政府不能很好履行其環保責任。

2.3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不完善

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國在環境保護方面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已不能完全適應環境保護產業的發展現狀。從政策內容來看,不少政策措施還以各級政府的傳統計劃和行政管制為基礎,依賴于領導的重視。從政策制定、實施、評估、修正這一循環周期來看,各個環節都相當薄弱,沒有很強的連接性和穩定性。在相當多的地區,僅僅依靠環境保護部門執法無法保證各項政策得到切實落實,這直接制約了環境質量的改善。

3我國環保產業投融資機制創新的政策研究

據外部性和公共產品理論,環保產業作為一個新興的產業,其健康持續的發展需要國家予以一定的財力支持。但是完全依靠國家投資發展環保產業并非長久之計,要借助市場的力量,引進民問或社會資本流入環保領域才能真正促進環保產業的發展。

3.1政府運用財政稅收政策鼓勵和誘導企業投資于環保領域

(1)建立政府公共財政預算制度。一是在中央和地方財政支出預算科目中建立環境保護財政支出預算科目,建立確保財政環保投資穩定增長的財政預算制度,規定政府對環保產業的剛性投入。二是明確環境事權和財權職責。建立環境保護財政支出體制的依據是中央和地方環境保護事權配置,應以地方財政為主,中央政府對一些環境保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給予一定政策和財力支持。

(2)建立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綠色”財政稅收制度。實際上我國稅收制度的設計已經體現了環境保護的政策傾向。如1995年財政部「財工字152號文件規定,“企業開展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利用廢水、廢氣、廢渣等廢棄物為主要原料進行生產的,在5年內減征或免征所得稅。”現行的稅收政策主要體現在綜合利用方面,而且各地落實情況也不盡如意。因此,必須加快稅制改革,擴大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零稅率政策的調節范圍,鼓勵各類環境保護投資項目的建設。

3.2政府通過金融信貸政策,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環保產業

3. 2. 1金融政策

制定金融政策能夠引導金融機構資金進入環保投資領域。對環保信貸給予相應的優惠,鼓勵銀行在確保信貸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參與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相關的項目。通過建立投資優惠機制,使金融機構的資金流入環保產業領域。特別是政策性銀行應以多重優惠方式對環境保護予以信貸方面的資金支持。同時應將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環保行為列入信貸對象評價標準之內,使同一行業中環保投資做得良好的企業易于獲得信貸資金,而忽視環保行動的企業難以獲得信貸資金。

3. 2. 2融資政策

一方面,建立穩定的政策環境,引導資本投資環保領域。政府必須嚴格執法,對于污染企業或違反法規標準的企業進行相應的法律懲罰,以保證其有足夠的環保投入;同時,政府還需制定有關環境服務的稅收和價格優惠政策,對認真落實環境保護行為的企業進行相應的獎勵補貼。另一方面,成立“綠色銀行”或“中國環保銀行”。在中國向綠色經濟轉型的過程中,成立“綠色銀行”是一個發展趨勢。

篇4

【關鍵詞】出租車;行業規制;政府

一、引言

1908年,上海首次出現出租車。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出租車行業進入高速發展階段,截至2012年6月,全國共有出租車500萬輛,遠遠超過公交汽電車的數量,已經成為城市公共交通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出租車行業在經營模式、數量、租價等方面的規制政策導致行業利潤在政府、出租車公司和出租車司機之間畸形分配,并使出租車公司取得壟斷利益,引發出租車司機強烈不滿,特別是近幾年以來,全國諸多大中城市出租車行業相繼發生罷運拒載、群體性上訪等“出租車事件”。當前,出租車行業普遍存在較為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為:營運證價格偏高、駕駛員營運成本增支較大;高峰時段打車難、非高峰時段里程利用率低;起步價高,乘客對不斷調增的出租車營運價格并不認同;出租車司機勞累猝死,黑車無序運營;出租車公司盤剝員工,出租車許可證天價轉讓;加氣站少,堵車嚴重等。上述問題實質上是乘客、司機、出租車公司和政府四方各自利益博弈的結果。而政府規制部門作為博弈四方中唯一具有平衡和主導力量的部門,應該出臺合理的規制措施,最大限度利用資源,從而完善出租車市場狀況。筆者查閱大量相關文獻資料,發現以廣州市出租車行業為具體對象的研究寥寥無幾,根據國內外相關的規制經驗,將出租車政府規制問題的研究從各城市的概況具體到廣州市,并收集相關數據進行具體的、針對性的分析。在論文政策建議部分提出一些可操作性的對策,供政府部門在實際工作中參考。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綜述

在理論發展過程中,出租車行業是否需要規制成為國外學者研究的重點。學者們不僅從理論上探討該行業規制的必要性,而且通過實證分析提出不同的觀點。Teal(1987)和Toner(1992)研究認為應該對出租車市場進行規制。《The Price Waterhouse》(1993)的研究證明:解除規制會導致過度供給,從而產生拒載、車齡和車況下降、爭搶乘客等問題。Toner(1992)運用英國的數據考察數量,發現在其它條件相同情況下,限制進入地區需要設定較高的價格,人均擁有出租車比率較高,而規制地區的價格一直在上升。

國內許多城市已在出租車的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方面進行了諸多探索。唐睿(2005)認為出租車行業需要政府規制,但需改進行業規制,以實現出租車行業資源的最優配置。夏任、陳學武(2005)以南京市實際數據為依據,論證了出租車保有量神經網絡預測模型應用于城市出租車保有量的可行性。余暉(2002)、郭玉閃(2004)研究了我國北京、大連等城市出租車市場的政府規制,兩者都認為出租車市場是完全競爭的,應該取消數量規制,可通過市場競爭來確定數量和價格。郭玉閃(2005)分析了出租車行業的特點及現有三大規制政策,認為北京出租車政府規制是失敗的,并給出了政府在出租車行業上的合理治理結構。郭玉閃(2004)還認為應該對現在的規制模式進行改革,實行個體化經營,讓出租車在競爭中更好的服務。

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大多數國家對于出租車行業都是放松管制。雖然沒有完全解除行業規制,但是基本上不對出租車業的經營模式進行特殊的規制。在國內,幾乎各大城市都對出租車實行了行業規制。大多數學者建議通過對出租車總量控制的研究以及結合所在地區的實際情況來制定該行業的發展規劃。

三、我國出租車行業規制現狀

我國出租車行業的經營模式主要采用以政府為主導的出租車公司經營。該模式涉及政府管理部門、出租車公司、司機和乘客四個主體。政府的作用是:通過發放并非無限供給的出租車牌照,以文件政策限制公司和司機的合同關系,對出租車進入市場進行限制。可見,政府在這個規制模式中發揮著主導作用。目前我國85%以上城市采用出租車公司經營模式,只有部分城市規定符合條件的個體也可以從事出租車營運。我國出租車行業采用嚴格的規制策略,其行業管理有兩大特征:我國出租車行業屬于“職能部門型”行業管理模式,管理部門不統一造成的管理混亂。

四、出租車行業政府管制的后果

一個城市出租車的需求量、票價、車型、經營方式等,是受到居民數量、消費水平等諸多市場自發生成的因素影響,顯然是出租車管制部門無法控制的,因此與經濟規律背道而馳、主觀愿望的管制政策必然束縛行業發展。政府干預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有其積極的一面,但也有可能因為公共政策制定缺陷、客觀實際情況變化、政策執行失控而失靈。政府管制可能失敗的原因主要有:第一,政府管制的基本假設并不存在。在管制經濟學中對管制者的假定是理想的,在現實經濟生活中,這種假定是不可能存在的。第二,公共政策制定出發點發生偏差,因為“理性”的管制者也有其自身利益追求,公共政策可能成為謀取部門利益的工具。第三,管制者管制過度,替該行業承擔了無限責任,加大了政府的管理成本,降低了經濟運行效率。基于以上理論,可對我國出租車行業政府管制失敗做出相應的剖析:

1.價格管制失敗:租價管制的出發點不足以支持實行價格管制。首先,壟斷企業為獲得額外收益采取各種策略使管制機構造成真正的信息不對稱;其次,在現有的租價管制下,所減少由信息不對稱造成的交易成本是以消費者利益損失為代價的,并加重司乘雙方信息不對稱;再次,租價管制抹殺了出租車作為可自由競爭行業的特點,剝奪了消費者享受物美價廉的權利。

2.政府指定車型屬于職能“越位”:政府管制目的本是減少信息不對稱,矯正市場失靈。事實上司機與消費者才是決定出租車車型的主導力量。

3.準入歧視是一種法定壟斷:出租車非個體經營以政府名義實施市場禁入,是典型的“行政壟斷”。出租車公司借由政府的特許政策,成為固定租金的收取者。

4.地域管制不科學:隨著城鄉統籌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城鄉交流日益加強,城鄉交通發展已成趨勢。由于城市公共客運和道路旅客運輸享受的政策不同,承擔的稅賦也不同,從而導致旅客運輸市場經營主體間的不平等競爭,影響社會安定。

5.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和出租車市場管理失控,主要體現為:法制不健全、監督不力、政府未能保護弱勢群體、管理部門和企業的關系不順。

五、出租車行業政府管制改革的途徑

(一)放松管制,提高行業效率

出租車業政府管制不僅造成大量的成本,而且導致出租車市場競爭不充分、經營成本上升、非法炒賣牌照等問題。為對付由管制措施而產生的問題,政府不得不采取更多管制,形成惡性循環。這不僅使出租車行業距離其初衷越來越遠,而且使管制體系不斷膨脹,成本加大。具體解決措施包括:

1.放開價格管制:出租車行業不是關乎國民生計和自然壟斷行業,而是可自由競爭行業,無須政府統一定價。絕大多數情況下,市場本身能有效地調節經濟運行和各個經濟主體的活動。政府應從價格管制中退出,讓市場決定租價。

2.打破地域限制:道路旅客運輸市場應該是一個統一開放、主體平等、公平競爭的大市場。因此,應該打破出租車經營的地域管制。這不僅可以更好的滿足市場需求,也能節約出租車經營成本,還可以打擊出租車經營權炒作。

3.車型多樣化:長久以來政只側重于出租車車型管理,而忽視了車輛安全、質量監控。政府把車型決定權交還給市場,將促使出租車生產廠家生產更漂亮、更環保、更安全的汽車。

4.個體化經營:改變出租車行業單一公司獨家壟斷的局面,引入多種競爭機制,讓其他市場主體也參加同一市場的開發。放松個體限制時,政府須將出租車成組投放拍賣改為單車拍賣,讓公司、個體站在同一起跑線。

5.放棄數量管制:出租車市場是典型的開放、可競爭的市場,市場的調節作用會使出租車行業利潤維持在社會平均利潤率水平,以及出租車數量保持在較為穩定的水平。

(二)改革出租車經營許可制度

出租車行業種種社會問題的根源在于出租車經營許可制度缺乏科學性。首先,拍賣制度是典型的政府盈利行為。其次,拍賣實質是總量控制,仍會帶來尋租行為。再者,拍賣制度易推高運營成本,導致乘客成為最終受害者。對此,筆者提出三種改革方案:一、改有限拍賣為無限拍賣,從長期,此舉看有助于市場供求平衡;二、改拍賣為招標,該方案不以標金作為唯一標準,而是兼顧服務質量、經營能力等諸多方面;三、改拍賣為直接納稅,可消除行業炒作空間,還可消滅固定收租者,降低行業經營成本。

(三)建立出租股份有限公司

所謂的出租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參照股份制有限公司的做法,利用、整合現有的城市公共資源,由出租車司機全額投資。出租車司機作為股東參與公司經營,承擔相應風險,取得合法利潤,并享受行業投資權。這有利于全面調整出租汽車業的利益分配,建立人民的新型出租汽車業管理體制,以及中國公用事業管理體制的改革。

(四)成立出租車協會與工會

在目前的制度下,與出租車公司相比,司機屬于弱勢群體,缺少為自己爭取合法利益的機制和工會組織。在出租車業中,勞資雙方追求自身利益的能力高度失衡。因此出租車行業亟待成立行業協會與工會,幫助司機爭取利益,提高從業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同時通過行業自律,可減輕政府管制成本。

(五)明晰產權,建立出租車的合法治理機構

目前我國政府和出租車企業之間的產權關系并不明確,僅僅是一種經營權的買賣或劃撥、掛靠關系。企業一旦取得一定期限的經營權,便成為產權的實際擁有者,政府對其基本沒有約束、監督和控制的手段。企業通過買斷經營模式,成為經營者;司機雖然是事實上的投資者和經營權的有償使用者,但由于沒有經營權,并不被政府承認為經營者。經營權和資產權的分離必然導致政府資源的收益分配缺乏公平。此外,不同管理部門對出租車產權的管理也不清晰。出租車行業多頭管理現象十分普遍,嚴重影響管理效率。針對目前出租車產權不清多頭管理現象,政府應該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確認司機作為融資者的法律地位,保護其實際投資者。第二: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司機已交納的份錢、風險抵押金等在其自愿的基礎上折抵股金,實行股份制改造,并組建科學的現代企業治理結構。第三:建立出租車的合法治理機構,注重出租車業的服務質量管理。第四:建構一個開放的、允許各方利益充分表達意見的政府決策過程,減少政府對權力的不正當行使,從而醞釀出一個適當照顧各方正當利益的方案。

六、結束語

政府過度及不當管制都會使市場無法有效地發揮其自我調節的作用,從而妨礙了市場的正常發展。這些管制人為地造成偏離行業自身特點,而為解決由于管制所產生的問題,政府不得不采取更多的管制,結果使管制及其產生的弊端形成惡性循環。政府所需要做的就是建立一個公平合理的規則,并保證使之有效運行,而出租車業正是市場能夠有效解決的事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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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David Flath, Taxicab Regulation In Japan,[J].Jun.2002 Netherland

篇5

《論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正文…………………………………………………2

一、民營企業的發展現狀…………………………………………………………2

二、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的宗旨……………………………………………………3

三、搞好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的意義………………………………………………3

四、搞好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初探…………………………………………………4

1、立項方面的法律服務……………………………………………………………4

2、經營模式的選擇…………………………………………………………………4

3、企業組建中的法律服務…………………………………………………………5

4、企業運行中的法律服務…………………………………………………………6

五、搞好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的幾點建議…………………………………………8

注釋…………………………………………………………………………………8

參考文獻……………………………………………………………………………9

論文摘要

盡管我國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它是國民經濟的支柱,代表著國家的技術和經濟實力。但作為非公制經濟的民營經濟是目前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民營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如何最大限度地發揮民營企業的靈活、高效的運行機制,為繁榮市場,增加就業崗位,增加社會財富貢獻其力量。這就有必要搞清民營企業的現狀,摸索出企業發展規律。由于民營企業在我國發展起步低、基礎差,就存在著一個成長、發展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如何引導民營企業一開始就踏入正規,走上正常的經營之道。法律服務就必須跟得上,從項目立項、企業經營模式、企業組建,特別是企業在運行中,有關勞動關系、環保、知識產權等方方面面搞好法律服務,法律服務本著防范糾紛、超前控制的宗旨,把“超前、務實、至誠、優質”作為法律服務理念,搞好企業全過程法律服務和企業合同系統管理服務,有效地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有效地預防疏漏,避免糾紛。本文就如何搞好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作以下理論探討,愿為民營企業的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各種形式的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從近幾年的中國國情看,盡管國有經濟是國民經濟的支柱,代表著國家的技術、經濟實力,作為非公有制經濟的民營企業仍是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民營企業是從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產生的“黑馬”,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顯得重要。據統計,沿海發達地區,民營企業以前所未有的規模從數量上年年遞增,質量上也是有目共睹,民營企業越作越大,對社會的貢獻日益明顯。民營企業以她靈活、高效率的姿態活躍在市場經濟中。民營企業成為增加就業崗位的重要渠道。國家和集體從業人員在銳減的同時,民營企業平均凈增加300多萬個工作崗位,緩解了社會就業壓力,為穩定社會做出了貢獻。隨著民營企業的發展,這一趨勢更加明顯。同時,民營企業是推動市場化進程的重要力量,民營企業利用其機制靈活的優勢活躍在大企業尚未涉足的領域。民營企業的經營活動勢必推動國民經濟市場化進程。再者,民營企業也是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依托。隨著經濟的發展,股份多元化,建立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這對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一、民營企業的發展現狀

“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竟相發展,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涌流。”這是黨的十六大報告中的經典詞句。黨的十六大同時提出:“要鼓勵一部分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先富起來,一切的勞動收入和合理的非勞動收入,都應該得到保護”這一論斷預示著我國民營經濟進入快速發展的新階段。

經濟學專定認為,民營不足一個所有制概念。民營是以經濟主體的不同來定義的一個概念,重點應突出一個“營”字,民營經濟包括的范圍,大體上相當于非國有經濟,但比非國有經濟的概念的外延還要寬。因為國有經濟可以采了民營的形式,實行民營,在所有制不變的情況下,采取由私人或民間機構來租賃承包、委托經營國有企業。

民營企業是中國經濟必不可少的角色,它有很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潛力,一是商業的勞務性適用民營企業的自主管理。二是企業的組織性和分散性適應民營企業的獨立經濟,讓商業的運行方式、經營方法、行業特色等比較適于民營企業的產權結構和機動靈活的機制。因此,民營企業必須在市場浪潮中不斷受到沖擊、淘汰、兼并、聯合、連鎖,從而涌現出上規模、上檔次、組織化程度高和科技含量高的實力型民營企業。

實踐證明:民營經濟正成為國民經濟的新的經濟增長點、活力源。主要表現在:一、民營經濟是新的經濟增長點。二、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發展的活力源。三、民營經濟是繁榮市場,增加供應的主力軍。四、發展民營經濟是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渠道。五、發展民營經濟是改善地方面貌,建設新興城市的重要依托。六、發展民營經濟,有利于調整國民經濟結構。七、民營經濟是實現科技進步、技術創新的一個重要依托。八、它是解決業就問題的重要渠道。九是有助深化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改革。十、民營企業會成為出口創匯的主力軍。十一、可為國家稅收做出生重要貢獻。十二、它將對于我國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換起很大的促進作用,可以說:民營企業的發展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一個希望所在。

二、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的宗旨

從計劃經濟轉入市場經濟的過程。民營企業作為新生事物固然需要社會方方面面的理解、幫助和引導,有的民營企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利用政府的優惠政策把企業做大做好,但好景不長,有的甚至曇花一現,究其原因,是與民營企業的經濟理念、管理體制、決策體制分不開。作為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者,首先要考慮企業的社會效益,這是積極的一面,是主流,大方面。然后再考慮如何使民營企業逐步納入正軌,步入良性循環,這是速度的問題。民營企業這輛經濟快車,只有速度顯然是不行的,方向正確才不至于失去控制、傾覆,民營企業“鐵本”片面追究經濟效益,不顧國家的整體利益,頂風立項,和地方政府一起欺上瞞下,違規侵占農田,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最后,業主被依法刑事拘留,巨額資金浪費,造成人財兩空的局面。這個教訓不能不說是深刻的,作為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在企業運行之初就做好服務,及時敲響警鐘就不會造成失敗的局面。可見,法律服務在民營企業的運行中的作用不可小視。

三、搞好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的意義

民營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重要參與者,其民營企業要規范化,首先是必須搞好其法律服務。這樣才能使其成為市場經濟的活躍元素,這對當前的國有大中企業的改制與發展起著重要依托的作用。民營企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機構,就為今后參與國有企業的重組,從而實現股份多元化,促進政企分開,建立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機構,這對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具有決定性作用,民營企業還是推動市場化進程的重要力量,由于民營企業的積極參與國有大企業尚未涉足的領域,使得這些領域的競爭更加充分,市場更加靈活。

四、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初探

1、如何搞好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呢,作為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是首要目的。民營企業由于立項沒有象國有企業、集體企業那樣主營機營把關,有企業管理方面的人才優勢,民營企業的立項往往是企業主依靠個人的市場感覺,況且有些項目雖好,經濟效益可觀,但不符合環保要求,有的不符合當時的產業政策,因此作為企業的法律提供者出具一份既符合產業政策又符合法律的法律意見書尤其顯得重要,如國家三令五申下馬的“五小”項目,企業主如何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不顧政府的產業政策,匆匆上馬,其結果可想而知。由于項目得不到批準,企業的營業執照當然批準不下來,那么企業的命運自然是短命的,這樣,資產被閑置,必然造成社會財富的浪費。

2、體制是企業的生命。民營企業在成立之初確定一種經營體制對于企業日后的正常運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民營企業根據業主的多少可建立個人獨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建立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業名稱。(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四)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業主須遞交申請書,申請書中須注明:(一)企業的名稱和住所。(二)投資人的姓名和居所。(三)投資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四)經營范圍。企業登記時,個人出資必須明確,是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還是以個人財產為出資的。以家庭共有財產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以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人財產出資的,只能由個人而不是家庭承擔企業的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在法律上無出資額的限制,但業主不能純粹以勞務技術為出資額。這對于僅有技術等無形資產而無資金的業主不能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只能設立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而成為其股東。根據《合伙企業法》的有關規定,設立合伙企業,應當具務下列條件:(一)有二個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二)有書面合伙協議。(三)有各合伙的實際繳付的出資。(四)有合伙企業的名稱。(五)有經營場所從事合伙經營的必要條件。由于合伙企業是資合而不是人合,因此合伙人之間訂立一個能夠實際履行的,防止糾紛發生或者說一旦發生糾紛便有據可查的協議至關重要。合伙協議便是合伙人之間約定的法律,因此合伙協議盡可能制訂周詳,根據實踐合伙協議應當載明的事項有:(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三)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四)合伙人出資的方式、數額的繳付出資的期限;(五)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六)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七)入伙與退伙;(八)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九)違約責任;(十)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十一)急診議解決辦法;其中利潤分擔和虧損分擔辦法是合伙人依協議約定,可以按出資額多少定,合伙人就應該平均分配和分擔。由于場地、技術條件等限制不能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而希望通過加入合伙而達到成為合伙人的,由于入伙后要對合伙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而地入伙前的債權無權要求分配,因此新入伙的合伙人必須了解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最恰當的方法就是要對經前財務狀況作以結算,明確權利和義務的份額。在經營過程中,如果發生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必須及時辦理不得使用與登記不一致的企業名稱,不能冠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之類的字樣。如果業主人數較多,資金數額大,那么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優越性就突出出來,作為民營企業,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走向市場,走向世界,特別是有限責任公司不僅僅是民營企業的必由之路,而且也是發展之路,有限公司最大的特點是責任有限,公司僅以全部法人財產對外承擔責任,股東以投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它的最大優點是:財產所有者與經營者分離,使其財產最大限度地發揮效能,股東可以參與管理,也可以不參加管理,公司運行的科學性、規范性是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無法比擬的,因此,民營企業要發展,要從實際出發,根據實際情況,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者必須提供其與其相適應的經營模式

、企業組建中的法律服務

一個企業的建立,往往從領取營業執照或法人執照開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公司如果經營范圍是必須經特殊行業主營部門批準的,首先要取得特殊行業許可證。而特殊行業許可證往往是以技術為前提的,因此招聘特殊人才首當其沖。如制造船業,企業首先取得船舶生產許可證后才能生產船舶。特殊行業許可證是企業領取營業執照、法人執照的前提,兵馬未到,糧草先行。企業要運行營業場所必不可少,作為民營企業的廠址首選是國有土地,但購買國有土地不僅要花費巨額的出讓金,這會占用生產成本,由于我國可耕地近幾年的銳減,國家在宏觀控制土地方面已加強,再者,對于民營企業來說,占用數量不菲的資金購買廠址是值得三思的。第二,由于當前國有小企業、集體企業紛紛下馬,其廠址閑置很多,租用這些廠的廠址,不僅一次性出資占生產成本較小,使用年限也可協商決定,而且縮短建廠時間、生產周期,為產品盡快占有市場提供先機。

4、企業運行中的法律服務

一個企業必須講效益,效益就是生命,一個企業如何占穩、發展市場必須選擇經營方式。根據現有經驗,我認為有三種方法:第一:送料加工,再總裝。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日本經濟遭到重創。很多民營企業紛紛下馬。日本民營企業為圖生存,更輕裝上陣,采取送料加工的方式,迅速扭轉殘局,這種方式為:不建廠房或者盡可能少建廠房,把有限的生產資金用在產品開發上。把產品分解成幾部分,讓給其它企業加工,然后總裝,這樣節約了大量資金,緩解了資金緊張的矛盾,又能把適銷對路的產品盡快打入市場。第二,根據我國《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的規定,租賃經營小型工業企業。由于目前縣級經濟逐步取消國有小企業,這就為民營企業發展讓出了空間。這種租賃方式首先要解決小型國有企業的主管部門多方管理的問題,要用法律解決后顧之憂。要在發革委的主持下,租賃方、出租方簽訂協議書,同時要求司法公正,賦予其嚴肅性。為確保承租方的利益不受侵犯,爭議解決的方式必須明確,有操作性。第三,采取嫁接同類企業的方法。通過合伙、入股滲透到現有企業。這樣通過換湯不換藥的方法嫁接企業。這類企業往往是經營不善或產品老化、產品不對路。如果另建一個新的企業,一方面往往涉及到特種行業許可,建設周期長,易錯過銷售旺季等諸多問題。另一方面,一旦嫁接成功,就等于已經在競爭過程中吃掉了一個對手。如駐馬店高新區天中船舶有限公司僅成立一年有余,由于兩個股東對市場銷售信息不靈,加之內部不團結,公司瀕臨破產。這樣,一個私營企業主得到這個消息后,就主動找到其中一股東,要求購買整個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獨立法人,不允許象商品一樣靈賣過戶。這樣,通過入股的方式換掉原來的股東,加入新的股東,這樣,原來的企業通過變更股東進而重新選舉法人代表,就達成成功嫁接企業的目的。

企業成立后,招用職工必須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其中值得注意有以下幾點:一、嚴禁招用童工、未成年工。二、工資標準,無論采用計時工,還計件工,工資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三、聘用技術人員、營銷、行管人員時,嚴把審查關。其中聘用上述人員時尤其慎之又慎。首先查清其身份,看其是否與原工作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否則,直接違犯《勞動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駐馬店市龍升造船廠聘請泌陽縣游艇廠的技術人員一案,由于前者在訴訟中敗訴,被聘請的技術人員是位農民,無資產可供執行,最終法院執行龍升船艇廠的設備產品,致使該廠已停產數月,瀕臨倒閉。這個教訓不能不說是深刻的。再者民營企業也應當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由于職工工傷一旦發生,賠償額一般較高,平時及時交納社會保險費可化解風險、減少損失,及時對工傷事故的處理提供物質基礎,同時也會贏得職工的向心力,更好地為企業服務。

一個成功的企業,往往成功地保護好自己的工業知識產權。一個企業必須有自己的品牌。品牌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打江山難,坐江山更不易,一旦產品上市有銷路,就必須對自己的牌子申請注冊商標,以便使客戶從眾多品牌中認準該商標,民營企業主要具有現代企業管理的頭腦,作為法律服務者及時、有效地為之提供服務,為確保民營企業健康地發展獻策獻計,再者民營企業也要有做大事業,敢于闖世界的精神和氣魄,隨著網絡化日益普及,產品上網銷售,這樣民營企業也有自己的網址、網頁、產品足不出戶,就能廣告到五湖四海。這樣,就會產生極佳的廣告效能。

作為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者,不僅要為企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而且要為整個企業,甚至灌輸到每個員工,至少是行管、營銷人員一個法律理念。在日常的工作中不自覺地運用法律知識為企業服務。這就要求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看對管理層、營銷人員進行基礎的法律知識培訓。針對人員的不同,提供不同的法律知識。例如:企業的營銷人員在銷售產品的過程中不可能每筆合同都經業主簽章。實際工作中,只需委托一定的權限即可。這樣,企業主對委托書的管理就要慎重。以免銷售人員利用假委托、超期委托與別的企業簽訂合同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再者企業主出具的委托書盡可能周祥,委托權限,委托期限,盡可能一目了然,不含糊。

五、搞好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的幾點建議

一、政府扶制。我國中西部地區的民營企業起點低,基礎差,法律服務存在有經費嚴重不足的問題。政府部門為培植稅源,搞活地方經濟,對于那些新產品適銷對路、能拉動地方經濟增長的民營企業給予政策傾斜,給予扶制。政府要承擔部分甚至全部的法律服務費。同時,政府要選派一批業務素質高的法律服務者到沿海發達地區參觀、取經,甚至深造,為民營企業搞好法律服務提供人才保障。

二、廣泛參與。要搞好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單靠民營企業、法律服務機構力量是有限的,作為政府的職能部門如勞動、工商、環保等部門應組織民營企業有關人員宣傳法律,給民營企業灌輸以法治企的經營理念。

三、健全獎勵機制。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費用,政府部門承擔部分或全部的。簽訂的法律服務合同時,政府作為監督合同履行的一方。對于那些恪盡職守,為民營企業獻計獻策,出色完成法律服務的法律服務者,政府應給予物質獎勵。政府應逐步健全這種機制。我們有理由相信,如果大家都來關心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的話民營企業的春天,就很快到來。

注釋

本文有關數據引自中國致公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河南經濟與社會發展策論》,該書編者為萬兵、王玉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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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財政金融法》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1年出版史文青蔡福元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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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論文摘要】本文初步分析了民用機場建設投資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及監管現狀,并構建了一套完整的全過程監管體系。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和投資體制改革的逐步推進,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監管應如何與之相適應,已成為一個迫切需要研究的重大現實問題。

【論文關鍵詞】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監管

一、投資監管概述

(一)投資監管的內容

投資監督管理是指有關監督機關和職能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政府的投資活動和政府管理投資的工作進行的監督管理,其實質是對政府及其工作人員權力的約束和規范,使政府的投資行為和管理投資的行為在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范圍內進行。

(二)投資監管的必要性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對原有的投資體制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打破了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資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資主體多元化、資金來源多渠道、投資方式多樣化、項目建設市場化的新格局。但同時,投資體制中還存在企業投資決策權沒有完全落實、政府投資決策和投資管理不夠規范、投資宏觀調控能力有待加強等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盡快建立健全投資制衡體系,不斷強化監督機制,切實加強和改進對投資的監督和管理。

二、我國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監管的現狀

(一)監管主體方面存在的問題

1.監管主體眾多,監管不全面、不完整。

民用機場建設過程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監管主體眾多,大到中央部委,小到地方政府。這種監管機構分散,監管效率不高。目前,對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的監管機構主要包括國家發改委、民航局和財政審計等部門。一個民用機場建設投資項目要接受多個監管部門的重復監督檢查,既浪費監管資源,又影響監管效率。

雖然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監管部門和機構眾多,但沒有一個部門或機構對民用機場建設投資實行真正的、全面的和完整的監管。這種分頭監管的局面使得各監管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性差,責任落實不到位,從而降低了投資監管的作用。

2.監督的法律依據比較多

民用機場建設過程中,各監管部門監管所依據的主要法律和規章制度比較多,但是這些法律法規都是針對民用機場建設各個階段的,都是比較零散的,沒有一個法律法規涉及到監管的全過程。

(二)民用機場建設中技術與財務方面存在的問題

1.民用機場建設時間跨度長

由于民用機場建設投資大、審批環節多,因此歷時較長。特別是籌建期,要經過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門、環保部門、地方政府等多部門的審批,如此繁瑣的審批環節為民用機場建設單位帶來沉重的人力和財力負擔,也為以后建設過程中出現設計變更、物價上漲導致工程成本上升等問題埋下了安全隱患。

2.民用機場建設投資前期工作考慮不全面

民用機場建設項目都進行了立項、可行性研究,也履行了報告批復程序,但有些項目僅僅是履行了建設審批程序,沒有深入地從財務、經濟效益及社會影響角度進行預測,對項目的投資價值及如何進行建設的咨詢意見不夠客觀、科學。

3.民用機場設計分別存在設計保守或超前現象

由于對民用機場業務量預測不夠準確,對民用機場規模涉及不夠準確,導致設計目標與實際情況存在差異,出現設計保守或超前現象。

4.預算、概算與實際投資差異較大

在民用機場建設的實踐中,無論是新建或者是改擴建項目,工程造價控制中普遍存在著“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的不良現象,其結果不僅影響了國家對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的宏觀控制,而且給民用機場建設項目投產運營后帶來了較大的財務負擔。

5.機場建設工程結算不規范

在機場建設工程中,由于各種原因,出現一些不規范之處。比如結算資料保存不完整、費用項目重復計算、變更合同沒有補充協議等。結算過程中出現的這些不規范之處至少會產生兩方面不良的后果,一方面可能會助長現象的滋生;另一方面會在某種程度上影響決算的正常和按時進行。

三、完善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監管的措施

(一)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監管的保障措施

1.建立投資監管法律法規體系,使政府投資監管沿著法治的軌道發展

全面落實民用機場建設的全過程監督管理體系,除了要健全監管模式,明確監管主體及職責、理順監管流程外,還需要建立、完善相關法規制度。現行的各種法律法規比較分散,尚未對政府投資監管特別是決策責任的追究做出專門的明確界定。因此,要以法律法規體系的完善來推進政府投資的監管,用法管權、法管人、法管事,盡快構筑起政府投資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2.建立完善的組織保障體系

(1)理順管理部門職權。投資的主管部門,要認真梳理,使投資管理的權力配置職責明確,分工合理,進一步強化程序和責任制度,切實加強行政的層級監督制約。

(2)加強各項法規制度的執行力度,嚴格執行建設資金及財務管理制度。地方財政部門按規定及時審撥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進度款和尾留款,及時審批竣工財務決算報告。地方審計部門可選擇一定規模的項目,依法對項目實施、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概算及預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3)加強項目建設監督檢查。民航局會同地方管理局對項目實施進行檢查和稽查,發現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突破設計概算、不按規定招標發包、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質量低劣、建設資金損失、發生嚴重安全事故等、、營私舞弊的行為,對建設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及時提請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二)建立完善的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監管體系

建立一套涵蓋宏觀調控管理、建設決策管理、計劃控制管理、資金撥付管理、建設過程管理、后續審計考核管理等方面的全過程監管體系,需要全面認識“工程”和“資金”之間的關系,正確判斷它們之間作用力的大小,以這兩條鏈為準繩,挖掘控制點,采用恰當的監管方式方法,并將全過程動態跟蹤審計貫穿始終,這樣才能取得最佳的監管效果(見圖1)。

1.工程鏈監管

工程鏈監管是指對于民用機場建設項目流程從工程建設角度監管各階段的合法、合理、合規性。

(1)投資決策階段。該階段主要是對民用機場建設選址、項目建議合理性的審查。審查可分如下幾個階段進行:項目申報及篩選;項目立項審查;簽訂責任書。

(2)前期規劃階段。該階段主要是對民用機場建設可行性研究、總體規劃合理性的審查。建設單位提出民用機場總體規劃,民航局根據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旅游事業發展情況、對外貿易發展水平、鐵路、水運、高速公路等運輸方式的發展水平、鄰近區域民用機場情況、本地區人口統計狀況等因素研究并確定民用機場建設標準。

(3)項目設計階段。該階段主要是對民用機場建設初步設計的合理性、施工圖設計的合規性進行審查。特別注意的是,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設計對造價的影響較大,應確保建設單位在綜合考慮安全、功能、標準及經濟等各方面要素的基礎上,把有限的建設資金用到刀刃上。

(4)建設實施準備及招投標階段。該階段主要是對招投標合同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如果建設實施準備及招投標階段的招投標文件、合同文件等不夠嚴密、明確,在今后結算時,容易引起扯皮而影響工期及造價失控的現象。該階段審查主要可通過審查民用機場招投標制度及管理程序作為基本考核點。

(5)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施工階段。該階段主要審查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變更是否合理。對此進行審查主要是檢查建設部門是否有相應的制度與有效控制措施。比如變更立項制度,凡是與原合同量、價有變化的,都要經過一定的程序進行立項等。

(6)竣工決算階段。該階段主要審查民用機場建設的質量是否合格,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審計等。

2.資金鏈監管

資金鏈監管是指對民用機場建設項目過程中資金撥付的合理性、資金使用的合規性、效率性進行監督管理。

(1)投資決策、前期規劃階段。該階段應盡可能掌握包含土地成本、前期規劃費、資金成本及管理費用(含建設單位管理費、設計費、監理費等)等可能發生的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費用,為后期做好項目經濟評價提供數據。

(2)設計階段。在設計階段需要組織專業人員盡可能地收集相關資料,對每個設計方案作出經濟估算及評價,審核概算,控制造價,確定民用機場概算總投資和具體建設內容,同時確定民航基金撥付的最佳比例。

(3)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招投標及施工階段。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施工階段可能會出現設計變更偏多、工程驗收不到位、監理單位監管不力等情況。因此,應根據實際發生的變化,充分深入施工現場,制定合理的資金使用計劃,既要保證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有足夠的資金,又要做到盡可能不占用過多的資金,減少利息支出,降低資金籌措的難度。

(4)竣工決算階段。在竣工驗收階段,要檢查工程監督資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要核實建設成本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竣工財務決算的真實性,審定建設項目的資金結余;檢查各類竣工驗收時工程與概算內容的一致性、財務支出的合法性;要關注工程技術資料對執行項目概算、財務決算結果的影響程度。

(5)民用機場交付使用階段。在民用機場交付使用階段,要做好建設項目后評估工作。在竣工決算審核的基礎上,將項目的有關資料及分析結果匯總并建立數據庫,為后續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提供參考。

3.實行全過程動態跟蹤審計

全過程動態跟蹤審計需借助社會專業審計力量,將事后審計環節提前并始終貫穿于項目建設全過程,以充分發揮國家審計、行業部門審計和社會審計的合力。既杜絕違紀違規現象的發生,又規范建設程序,確保建設資金安全完整,節約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投資。

(1)建設項目前期階段審計。民用機場建設項目前期決策工作十分重要,它從根本上影響民用機場建設項目的成本和投資效益,因此應對其進行審計。建設項目前期階段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對投資決策、項目可行性研究、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設計、設計概算、預算的審查;招標文件、投標標底、投標報價審查;建設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審查。

(2)建設項目施工階段審計。施工階段的審計是民用機場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重點,是堵塞漏洞、降低成本的關鍵環節,審計內容包括對收入、成本、費用、資金撥付金額進行核實,對各項管理工作進行中途定性評價。

(3)建設項目結束階段審計。民用機場建設項目完工后,審計部門要對項目部門實際完成的各項經濟指標情況進行審定,對執行企業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和規定情況進行審計。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審計機構要緊緊抓住資金流程這一主線,重點關注建設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規范性,緊緊抓住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審核這一關鍵控制點,及時提出有針對性的合理化建議,糾正并完善建設管理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要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原則,對項目建設程序、招投標制度、合同簽訂、質量管理、造價控制、資金使用管理以及設計、施工、監理履行職責情況等重點環節重點加強審計監督。

【主要參考文獻】

[1]謝昭曉.關于加強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監管的思考.科技信息,2007,(20).

[2]王志清,宋昕.美國民用機場投資管理體制的借鑒意義.中國民用航空,2005.(Vol.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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