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6 15:56:55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工程監理合同,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處理人(姓名):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監理合同條例》,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工程監理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__ 元,金額大寫________ 待工程結束后進行結算。
(二)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三)工程進度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第三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監理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對開工前期的監理工作
①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會審。
②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和施工組織方案作出評價。
2、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質量認可,以及工程投資成本控制。
3、分項、分部工程的檢查和竣工驗收。
4、工程進度進行控制,審核設計、施工總計劃,審核施工進度計劃和材料采購計劃,并對工程進度進行檢查。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監理費時,甲方從應付監理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監理費的_____償付違約金。
(二)由于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監理費。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監理費。
第五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兩周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監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監理工作進行相應監理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監理費的一半;監理工作進行到超過該監理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監理費的一半;監理工作進行到超過該監理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監理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監理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七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監理合同 │
├────────────────────────────────────────┤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監理合同條例》,以及裝飾行業│
│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工程監理任務: │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
│(一)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監理總收費│
│________元/月,共____月,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合同監理費總額的_____%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
│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監理工作進行到超過該監理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監理│
│費總額的_____%(不包括定金);監理工作結束甲方工程驗收通過當日,應支付該工程的全│
│部監理費。 │
委托人:文昌中油國泰燃氣有限公司
監理人: 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的原則,雙方就文昌市2011年管道燃氣工程建設項目監理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項目名稱:文昌市2011年管道燃氣工程 ;
工程施工地點:海南省文昌市
2.監理的范圍和內容
2.1監理范圍: 施工階段監理。
2.2監理內容: 負責“質量、進度、投資”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及施工過程中的組織協調等監理任務 。
3.監理服務時間
3.1監理服務: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4. 監理工作要求
4.1監理人應組建項目監理機構,常駐監理人員不少于1名,監理員必須大專以上學歷,城鎮燃氣或相關專業,具備有效的監理員資格證。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應以書面形式征得委托人同意;
4.2 監理工作應嚴格執行設計文件、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制定的有關規定及相關行業標準,符合委托人規定的各項安全、環保、生產指標;
4.3監理人應在合同簽訂后15日完成燃氣管道工程項目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編制;
4.4監理人應按委托人書面同意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進行監理;根據委托人的要求定期召開監理例會;及時向委托人提交監理工作周報、月報;
4.5監理人應按委托人的通知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簽署監理意見,并于監理業務完成后 15 日內,向委托人提交單項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監理工作總結”等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
4.6委托人應當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人、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的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4.7委托人應于 7日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監理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4.8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 ;委托人更換常駐代表,要在 7 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人;
4.9監理人必須自備摩托車或其它交通工具,食宿自理或由委托人有償提供。
4.11其他約定: 無 。
5.監理費的計取與支付
5.1監理費的計取:
2011年監理費總額為壹拾柒萬貳仟元整(172,000.00元)。
5.2支付方式:
2011年3月至12月,每月監理費為壹萬陸仟柒佰元整(16,700.00元),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監理費。2011年底累計支付至壹拾陸萬柒元整(167,000.00元),保留尾款伍仟元整(5,000.00元),待處理完2011年全部項目的監理工作后支付。
5.2.3其他約定: 無 。
5.3監理人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收款人: 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開戶行: 農行海口市金宇路分理處
賬 號: 21202001040002093
6.委托人權利和義務
6.1審查監理人及其監理工程師的監理資質;
6.2監督、檢查監理人履行監理職責情況。
6.3認定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審批工程設計變更;
6.4組織有關單位對設計文件、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項目預算、施工圖預算、監理規劃及細則等技術資料進行審定;
6.5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他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解除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6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不按監理評議文件要求委派監理人員、或監理人員專業能力、服務質量等方面無法滿足監理工作的要求時,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解除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7其他約定: 無 。
7. 監理人權利和義務
7.1審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安全、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被監理單位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7.2檢驗工程材料和施工質量。對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被監理單位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被監理單位停工整改、返工;
7.3檢查、監督工程施工進度,簽認工程提前竣工日期或工程延期竣工日期;
7.4監理過程中如發現被監理單位人員工作不稱職,監理人可要求被監理單位調換有關人員;
7.5對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可能影響到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工程造價以及工期的問題,應立即要求被監理單位采取措施,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
7.6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筑材料、構配件和建筑機械、設備;
7.7所委派的監理工程師不得在政府機關或施工、設備制造、材料供應單位兼職,不得是施工、設備制造和材料、構配件供應單位的合伙經營者;
7.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監理業務轉委托;
7.9其他約定: 無 。
8. 健康、安全及環境保護
雙方有關健康、安全及環境保護的權利、義務,依照本合同附件《工程監理HSE合同》執行。
9. 保密
監理人因履行本合同所獲得的一切原始資料、信息及相關工作成果屬委托人所有,監理人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監理人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對外泄露或用于與本項目無關的其他任何事項。
10.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罷工等社會事件;
10.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應采取有效措施,盡量避免或減少損失,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 24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其后 3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采取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1.違約責任
11.1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無
11.2監理人的違約責任
11.2.1監理人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監理業務轉委托的,承擔 50,000.00元 的違約金;
11.2.2由于監理工作失誤并直接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損失,監理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為單項工程直接經濟損失的10%。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額,賠償金從監理酬金抵扣。
11.2.3監理任務完成后,未及時向委托人提交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每延遲一日,承擔 50.00元 的違約金。;
11.2.4監理人根據本條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義務;
12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2.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變更或解除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
12.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天向對方發出書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響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應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12.2.1監理人未按約定履行工作職責,在委托人限定期限內仍未整改的;
12.2.2監理人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拒不賠償的;
12.2.3監理人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監理業務轉委托的;
12.2.4監理人或其委派的監理工程師與第三方串通,損害委托人權益的;
12.3其他約定:
無
13.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13.2 方式解決:
13.1提交 / 仲裁委員會仲裁。
13.2向 委托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3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14.合同效力及其它約定
14.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14.2雙方就監理過程中健康、安全及環境保護簽訂的《委托監理HSE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4.4本合同一式 5 份,甲方執 3 份,乙方執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以下文件為本合同的附件:
14.5.1補充條款:無
15.組成本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5.1本合同
15.2《委托監理HSE合同》
15.3甲乙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關鍵詞:公路工程;監理工作;合同管理
0引言
隨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我國交通運輸事業上升到了一個新高度。據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年底,我國公路總里程已達到477.35萬km,高速公路里程已超過13萬km,躍居世界首位。公路工程建設耗時長、資金量大、技術性強,進而增加了施工的復雜性。為保證順利施工,在工程建設管理中必須重視施工合同。合同是市場經濟自然人、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經濟交往的橋梁,合理管理是實現工程質量、投資及進度的根本保障,不僅能夠實現工程建設投資效益,還有利于保證工程建設市場有序地運行,在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越來越受到重視。現階段我國公路工程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水平普遍偏低,且存在諸多問題,為此,監理部門必須依法加強合同管理,健全合同管理體系,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
1公路工程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特點
公路工程監理為“三控制、二管理、一協調”,合同管理是工程監理的重點,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充分了解其特點,具體如下:
1.1合同管理周期長
由于公路工程屬于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工程建設涉及內容多,施工周期長,合同管理貫穿于整個施工管理過程,進而增加了合同管理的周期。
1.2經濟法律關系多元性
在合同簽訂與實施過程中,監理機構受建設單位委托,對整個過程進行工程監理,工程涉及參建方較多,從而為產生錯綜復雜的關系,而這些關系如何處理,需要以經濟合同為依據。
1.3合同內容繁雜
每個施工階段、每道施工工序涉及的內容較多,因此,在監理工作合同簽訂中,必須對所有因素進行全面考慮,防止產生糾紛。
1.4合同多變性
施工設計變更必然會引發合同變更。特別是大型工程合同,修改項多,可達到上百項,為此,必須嚴格按照變化情況,做好合同調整工作,實現動態化合同管理。
2完善公路工程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議
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一個新型管理職能,在公路工程項目管理理論研究的基礎上,監理工作愈加重視合同管理相關問題。在公路工程監理工作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極為關鍵,為更好地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必須從內、外環境出發,進一步完善公路工程監理工作中的合理管理體系,全面增強公路監理合同管理約束力、完善合同示范文本,根據自身工作情況,合理選擇合同模式,積極構建科學的合同監管體系。同時還有內修自身,建立合同管理組織機構,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加強合同的信息化管理,從而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2.1從外部環境完善公路工程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議
2.1.1增強公路監理合同管理的約束力
當前,針對公路工程監理合同管理出臺了一系列法規政策,但這些法規政策太過籠統,并沒有細化,這也是工程建設違法亂紀問題頻發的直接原因。為保證一切施工活動有法可依,需完善我國公路監理行業的法律法規體系,擴寬范圍,符合市場環境變化需求。只有建立一個良好法治環境,才能進一步規范合同管理,才能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才能保證工程項目按照合同按部就班的開展,這也是增強公路監理合同管理約束力的重要途徑。
2.1.2完善合同示范文本,選擇不同合同模式
合同是工程建設投資控制、質量管理及進度控制的主要依據,在公路監理合同管理中,通過科學、有效的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可保證工程項目投資、質量與進度三大目標的最優實現。為此,必須重視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完善,必須合理采取合同模式,只有這樣才能合理地控制工程變更,正確處理索賠事宜,有效降低雙方爭議。第一,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在國外工程建設中,已實行了較為專業且實施性強的總承包合同文件,如FIDIC頒布的《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條件》等。同時,適用于分包商的合同標準模式,如新加坡的NSC、英國的ICE模式都值得借鑒。合同管理是否有效直接關系到整個公路工程的施工效率與經濟效益。為此,應按照國家頒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結合公路特點與行內合同管理經驗,合理選擇適合本工程建設的合同標準文本。第二,選擇不同的合同模式。近年來,公路建設規模不斷擴大,加劇了市場競爭,工程承包方式也發生了極大的改變。目前,最常見的承包方式為EPC模式,即設計—采購—施工,這種模式有利于處理各個參建單位間的復雜關系。或BOT模式,即建設—營運—移交,這種模式有利于拓寬建設資金來源,有利于緩解建設資金緊缺的困局。有時也可選用多種模式結合的方式,更能實現合同管理的效用。公路項目不同,則選擇的合同管理模式也不盡相同,必須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合理地選擇合同模式,如總價合同或單價合同,只有做到靈活應用,隨機應變,才能滿足工程建設需求。
2.1.3完善市場準入制度,構建市場信用體系
公路行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一直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完善公路施工中誠信體系建設,加大行業間的約束力。一直以來,我國都在實行“政府監督、業主稽查、社會監理、企業自查”的質量監督管理體系,監理機構是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的職責部門,針對其資格需做好審查公眾,對于那些不符合規定的單位嚴禁進入工程建設,同時,要規范招標條件,只有這樣才能解決市場不良競爭現象。“言不信者,行不果”,誠信為人之本,在行業發展中都應重視誠信。公路工程監理工作是保證工程質量的基礎,如監理工程師弄虛作假,不僅會影響檢測質量,更會埋下質量、安全隱患,甚至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為此,必須在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監理準則下,建立公路誠信體系,推進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制定嚴格的信用懲處機制,凈化監理隊伍。
2.1.4積極構建科學的合同監管體系
行政監管是政府部門的工作重點,對于公路監理單位來講,受建設單位委托,依照工程建設監理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的工程建設進行監控,提供的是一種專業化的服務。在合同簽訂后,需積極配合主管單位做好工程監督管理工作。科學、有效的合同監管體系與監理單位密切相關,應明確監理單位的職責,以第三方的身份,更好地實施合同監管,更好地履行合同義務。如遇合同爭議,監理工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在保證施工順利實施的基礎上,公正、合理地做好雙方協商調解工作,不得損害工程質量,偏向任何一方。如需重大合同爭議事項,應通過總監反映給監理單位,通過上級領導進一步做好合同雙方協商工作,便于及時解決爭議。減少對工程進度的影響。定期組織工作匯報,對監理委托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分析,按照合同、監理大綱、監理規劃等督促每一個監理工程師認真履行職責,保證實現合同目標。
2.2從內部環境中完善公路工程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議
2.2.1建立合同管理組織機構,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為確保在公路工程建設中,實現合同目標,需設立一個合同管理組織機構。按照組織管理理論,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細化合同條款。根據工程項目特征,秉承“分工協作、精干高效”的原則,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加快工程建設進度。按照《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制定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本著“平等互利,風險共擔”的原則,明確雙方責、權、利,明確劃分違約責任,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利于實現合同預期目標的因素。公路工程投資大、施工周期長、施工條件復雜,因此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強化合同措施,協調參建單位關系,約束各方行為,是做好監理工作的根本。為此,必須進一步健全合同咨詢、協商制度,定期做好各個施工階段檢查工作,以達到公路工程建設目標。
2.2.2加強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計算機網絡技術得以全面普及,將新型項目信息管理理念用于公路工程建設意義重大。加強合同信息化管理,實現信息電子化、數字化處理,可充分提高合同管理效率。當前在無紙化辦公中,常用的工程應用模型為“BIM”,這種建筑信息模型可實現知識信息資料共享,在工程建設全壽命周期內,通過BIM各參建方可及時提取或修改獲取的信息,更好地履行各參建方的職責,確保各方能夠互相協作、友好合作。在合同管理中,同樣需要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為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貢獻一分力量。
【關鍵詞】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施工
第一章 合同管理現狀及意義
1.1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現狀
工程建設合同有“工程憲法”之稱,是工程建設的基礎文件,對于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方面,合同均有詳盡的規定,是將工程建設納入到法制化管理的重要文件。
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設階段的重要工作,項目法人委托監理工程師來實施合同的管理。然而監理在抓“三控制”的時候,往往將合同文件束之高閣,忽視了合同及合同管理。作為項目法人委托進行合同管理的責任人,如何充分利用合同賦予的權力對“三大”監控目標實施全面監督管理,如何通過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實現合同責任的判定、工程進度、工程價款、工程變更以及索賠控制,已成為目前監理工程師的工作重點。
1.2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設領域工程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風險管理等基本制度的逐步完善,建設市場主體的行為規范化、法制化和國際化,合同管理的意義和作用日益突出和重要。
1.加強建筑活動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的健康發展。
2.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已經成為推行現代企業制度重要內容,訂立和履行建設工程合同,直接關系到建筑企業的生存和行業未來發展。
3.提高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建設工程合同履約率,有利于維護各方主體利益。
4.提高我國建筑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努力開拓國際市場。促進我國建筑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更加明顯的意義。
第二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2.1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合同管理是為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服務的,保證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的實現。具體地說,合同管理的目標包括:
1.使整個工程項目在預定成本、預定的工期范圍內完成,達到預定的質量和功能要求。
2.使項目的實施過程順利,合同爭議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協調,都能夠圓滿的履行合同責任。
3.一個成功的合同管理,還要在工程結束時,使雙方感到滿意,最終業主按計劃獲得一個合格的工程,達到投資目的,對工程、對承包商、對雙方的合作感到滿意:承包商不但獲得合理的價格和利潤,還贏得了信譽,建立雙方友好合作關系。
2.2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1.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有:檢查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檢查合同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檢查合同簽訂及履行情況,減少和避免合同糾紛的發生。
2.建立健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項目合同歸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臺賬、統計及歸檔制度。
3.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數、造價、履約率、糾紛次數、違約原因、變更次數及原因等。
2.3 加強合同管理工作應采取的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增強法制觀念,樹立合同的法律效力意識。
2.強化政府管理職能,建立合同審查和監督制度。通過合同的審查,強行要求承發包雙方認真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政策和法規,嚴格按照示范文本,認真訂立施工合同,同時建立必要的合同檢查制度。
3.合同管理工作應同招投標、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招投標中承發包雙方承諾的內容為合同的簽訂提供了條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標管理的延伸,為招投標的效果提供實施的保證。
4.建立并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在施工企業內部建立合同實施保證體系,做好合同實施控制、合同變更管理、及合同資料的管理;嚴格執行成本、工期和質量管理計劃。
第三章 施工監理階段合同管理
3.1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主要內容
建設監理合同可以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合同是指合同文本,即合同協議書、合同標準條件、合同專用條件;廣義的合同是指包括合同文本、中標人的監理投標書、中標通知書以及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簽署的合同補充或修改文件等關系到雙方權利義務的承諾和約定。
3.2 工程監理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礎
工程建設有關規定指出:“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承擔監理業務,要與被委托單位簽訂監理委托合同,主要內容包括監理工程對象、雙方權利和義務、監理酬金、爭議的解決方式等。”監理合同也是隨著監理工程對象內容的變更而變更的,對監理合同的管理必須與工程進展同步,可以說:搞好工程監理合同的管理是履行工程監理合同的前提,也為施工合同的管理打下基礎。
3.3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點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監理方受業主委托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監理工程師以業主和承包方雙方依法簽訂的合同為依據,以保證工程質量,并用較低的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項目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處理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為準則,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
合同管理就貫穿始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可避免產生索賠問題。索賠工作是雙向的,既包括施工企業向業主索賠,也應包括業主向施工企業的索賠。合同是索賠工作的依據,合同的全面履行是索賠工作的必要前提,嚴格的索賠管理是索賠工作成功的關鍵。索賠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因此,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點和難點。
3.4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1.合同責任的判定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合同的管理,依據是業主與承包商簽訂的合同施工合同權利、義務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責任界限和實施階段規范化的管理。
監理工程師對出現的矛盾或爭議要有公平公正,有據可依。
2.工程進度的控制
施工進度計劃的審批監理工程師在項目監理的管理過程中,依照合同對承包商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審批,經批準后不僅要求承包商按計劃施工,也是監理協調的依據,同時是判斷非承包商責任影響工期順延的依據。
3.工程價款支付的管理
監理工程師在監理項目時,要按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協助業主按期審批工程款,再保證承包人在得到合理的款項后,保證工程正常施工。對于業主提留的保留金的返還以及由于物價上漲、意外事件等,應根據具體情況具體處理,防止造成甲乙雙方的經濟損失。嚴格控制預付款、暫定金額、價格調整、保留金、工程變更等因素造成的工程失控。
4.合同爭議與索賠管理
(1)合同爭議的調解。由于當事人的利益不一樣,對合同條款理解不一致,以及合同條款不夠嚴謹和設定的條件發生變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對工程進度、質量、造價等具體問題賦予了監理工程師爭議調解職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是盡快化解分歧,不使這些分歧久拖不決以致影響合同正常履行。
監理單位: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及條文,承擔_________工程建設監理服務。茲就以下事項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為:_________
2、合同總價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設計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合計監理費_________元。
3、責任期限:從基本設計(第一次設計聯絡會)開始計算起,至_________裝置通過_________小時運行后6個月。
4、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未盡事宜(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基礎),協商解決。
(1)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通用條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監理服務范圍;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報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5、考慮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對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諾將遵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服務。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承擔責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據合同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7、乙方不得將屬于甲方產權內的財產、土地、房屋、設施對外轉讓、出租、變賣。乙方臨建拆除保證金為合同價款的1%(包含在質量保證金之中),施工隊伍人員完全撤離電廠并將各種房屋,土地歸還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予以退還。
8、乙方拉運材料,設備離開_________時,應經甲方批準同意;甲方材料節余部分應完全歸還甲方。
9、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所建的各種生活,生產臨建拆除后,必要時乙方應恢復原來的功能和原貌。
10、未盡事宜,雙方根據需要,經協商可另外簽訂補充合同。
1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提交監理總結,結清監理報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正本要求每頁小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雙方各執五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a:服務范圍
1、監理工作主要是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對建設監理的有關規定,在本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協助業主進行以控制投資、進度、質量和安全為核心的監督、管理、協調等服務,使本工程項目全面地實現投資目標,進度目標,質量目標和安全目標。
2、監理工作范圍為_________設計,土建及安裝工程建設,包括工程設計、施工準備、施工圖核查、土建施工、安裝施工、調試直至竣工驗收,達標投產等過程的監理工作。監理服務包括上述_________島內的工程設計、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調試、性能試驗、移交生產、竣工驗收的監理等內容。監理的具體工作包括如下:
參與監理合同簽訂后有關分承包商的招標,評標,參與核查有關招標文件,參加合同談判工作。并提出監理意見。
參與主要輔助設備的招標,評標,合同談判工作。
核查設計單位提出的初步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說明,主要設備材料清冊,設計圖紙等)是否符合甲方要求,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文件,有關規程,規范,標準。
核查施工圖一,二級圖和與主體工程的水,汽,電等的接口配合與確認,協調施工圖計劃進度。
按照業主與脫硫島總承包商簽訂的合同,協助甲方編制項目年度資金計劃,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審查承包商選擇的分包單位,試驗單位的資質并提出意見。
參與施工圖交底,參與圖紙會審,并提出監理意見。
核查設計變更,并提出監理意見。
對施工圖交付進度進行核查、督促、協調。
主持分項,分部工程,關鍵工序和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驗評。
主持審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審核施工技術方案,施工質量保證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核查總承包商根據甲方制定的里程碑計劃編制的一級網絡計劃和二級網絡計劃,并組織協調實施。
協助甲方根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監督檢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執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與措施。監督檢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安全大檢查,監督安全文明施工狀況。遇到威脅安全的重大問題時,有權發出暫停施工的通知。
審查承包商質保體系文件和質保手冊并監督實施。
檢查現場施工人員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并監督實施。
負責審查承包商編制的施工質量檢驗項目劃分表并督促實施。
檢查施工現場原材料,構件的質量和采購入庫,保管,領用等管理制度及其執行情況,并對原材料,構件的供應商資質進行審核,確認。
按驗收標準核查主要安裝用材料,設備質量,提出有關驗收問題的監理意見。參加包括主要輔機等檢查設備保管辦法,對設備的保管提出監理意見。
對檢驗發現的設備,材料缺陷及施工中發現或產生的缺陷提出處理意見報甲方并協助處理。
為保證工程,設備的質量和技術要求,所需要的工作聯系、收資、調研等外出活動。
制定并實施重點部位的見證點(w點),停工待檢點(h點),旁站點(s點)的工程質量監理計劃,監理人員要按作業程序即時跟班到位進行監督檢查。停工待檢點必須經監理工程師簽字才能進入下一道工序。
協助甲方核實工程量,審查承包商工程結算書,工程付款必須有監理工程師簽字。
協助甲方進行工程竣工決算。
協助甲方完成有關設備,材料,圖紙和其它外部條件以及工程進度,交叉施工等的協調工作;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通報質量現狀提出改進措施并監督實施;盤點工程進度,分析質量進度趨勢,提出分析報告及改進要求,建議,報送甲方并監督實施。協助甲方協調工程建設中出現的需要解決的問題,提出監理意見并監督實施。
乙方應將承包商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項分為處理,停工處理,緊急處理三種,并嚴格按提出、受理、處理、驗收四個程序實行閉環管理,監理人員對不合格項必須跟蹤檢查并落實。
工程質量必須經監理工程師檢驗并簽字,未經監理工程師的簽字,主要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不準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不準進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準撥付工程進度款,不準進行工程驗收。
監督承包合同的履行,維護甲方的正當權益。
主持審查調試計劃,調試方案,調試措施。
嚴格執行分部試運驗收制度,分部試運不合格不準進入整套啟動試運。
主持審查調試報告。
參與協調工程的分系統試運行和整套試運行工作。
對在試生產期中出現的設計問題,設備質量問題,施工問題提出監理意見。
協助甲方完成達標投產工作。
其它工作:
(1)編制整理監理工作的各種文件、通知、記錄、檢測資料、圖紙等,合同完成或終止時交給甲方。
(2)建立工程項目在質量、安全、投資、進度、合同等方面的信息和管理網絡,在甲方設計、設備、施工、調試等單位的配合下,收集,發送和反饋工程信息,形成信息共享。
(3)在監理合同簽訂生效后,由總監理師組織編寫監理規劃,報甲方批準后實行。
(4)編制整理工作的各種文件,資料,記錄,合同完成或終止時交給業主。
(5)受業主委托,乙方在現場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負責項目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應設立專職的安全監理員。
3、質量控制主要工作服務內容
質量的事前控制
(1)確定質量標準,明確質量要求。
(2)確定本項目的質量監理控制體系。
(3)施工場地的質檢驗收。
(4)審查總承包商及其選擇的分包單位,實驗單位的資質并提出意見。
(5)督促總承包商建立并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審查總承包商質保體系文件和質保手冊,并監督實施。
(6)檢查施工現場建筑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構配件的質量,不合格的原材料與構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檢查材料的采購,保管,領用等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對材料檢驗與試件采樣設專人進行見證取樣。未經監理工程師的簽字,主要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不準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不準進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參與現場設備的開箱驗收工作,檢查其運輸,保管措施。
(8)查驗重要施工機械,起吊設施經檢驗的有效合格證件;檢查承包商實驗室及其實驗人員的資質與持證上崗情況;查驗其檢驗,測量與試驗設備的有效合格證件。檢查現場施工人員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并監督實施。
(9)參與組織施工組織總設計的核查,主持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重點審查施工技術方案,施工質量保證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審查承包商須報甲方的重要工序的作業指導書。
質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藝過程質量控制:現場檢查、旁站、量測、試驗,負責制定并實施重點部分的見證點(w點),停工待檢點(h點),旁站點(s點)的工程質量監理計劃,監理人員要按作業程序即時跟班到位進行監督檢查。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旁站監理人員以保證對工程按計劃進行有效的旁站監督。
(2)工序交接檢查:堅持上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停工待檢點必須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才能進入下一道工序。
(3)主持分項,分部工程,關鍵工序和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與驗評,代表業主進行第四級驗收。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通報質量狀況,分析質量趨勢,提出改進措施并監督實施。
(4)做好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的處理工作。核查設計變更并跟蹤檢查是否按已批準的變更文件進行施工。
(5)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分析質量事故的原因,責任;審核,批準處理工程質量事故的技術措施或方案;檢查處理措施的效果。監理部可將承包商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項分為處理,停工處理,緊急處理三種,并嚴格按提出,受理,處理,驗收四個程序進行閉環管理,監理人員對不合格項必須跟蹤檢查并落實。
(6)審查總承包商編制的施工質量檢驗項目劃分表并監督實施。行使質量監督權,下達停工指令。
質量的事后控制
(1)參與工程分部試運行及整套試運行。
(2)組織單位,單項工程竣工預驗收。
(3)組織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評定。
(4)審核工程技術文件資料。
(5)協助甲方準備竣工驗收資料與達標投產工作。
(6)缺陷責任期質量控制的任務。
(7)審核總承包商的《質量保修證書》。
(8)檢查,評定工程質量狀況。
(9)對出現的質量缺陷,確定責任者。
(10)督促總承包商修復質量缺陷。
(11)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后,移交相關資料。
4、進度控制主要工作服務內容
(1)負責與總承包商商定設計圖紙和文件在滿足工程施工總進度要求前提下提交的時間表,并負責檢查,督促。
(2)參與廠區內生產工程施工進度和接口的協調。編制施工階段進度控制的相關管理制度。
(3)參與核查總承包商編排的施工里程碑計劃和一級網絡計劃,核查施工承包商編制的二級網絡計劃并監督實施。
(4)審核施工承包商上報的月工作計劃,審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修改目標計劃要求。隨時盤點工程進度,對造成工程進度滯后的原因進行分析,提出改進意見與建議,報送甲方并監督實施。
(5)在各施工單位上報的年,月計劃的基礎上負責編制工程部施工綜合計劃。
(6)審查承包商單位工程,分部工程開工申請報告。根據甲方的授權范圍,簽發單位工程開/停工令。
(7)協助并監督總承包單位實施進度計劃。
(8)審核工程進度價款結算文件。
(9)審批工程延期。
(10)向甲方提供進度報告。
(11)督促承包單位整理技術資料。
(12)審批竣工申請報告,組織竣工驗收。
(13)協作甲方處理爭議和索賠。
(14)整理工程進度資料。
(15)督促承包單位辦理工程移交手續。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期內,要處理驗收后質量問題的原因及責任等爭議問題,并督促責任單位及時修理。
(16)對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交施工進度計劃報審或者不能按要求修改進度計劃的承包商,提出處理意見,直至簽發停工令。
(17)及時處理承包商提交的各種工程技術報表,及時回答承包商提出的各類與監理業務有關的問題,不可因此而影響工程進度。
5、投資控制主要工作服務內容
(1)主要輔機設備分保商招標階段,根據甲方的要求參與招評標工作,參加合同談判,提出監理意見。
(2)根據甲方的要求,參與脫硫島土建,安裝,調試,有關分承包商的招標,評標,參與核查有關招標文件,參與合同談判工作,并提出監理意見。
(3)協助甲方編制項目的年度資金計劃并定期檢查落實及實施情況;對總承包商向甲方報送的材料領用清單進行審核,核減虛報與不實。
(4)審查總承包商的工程預(結)算書,工程付款必須有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5)認真做好索賠的取證工作和有關的事實核查,為業主提供完整可靠的處置依據。
(6)隨時向業主提供建設資金的使用情況,使之能有效地調度與運作,這些資料具有可追溯性,是最終工程結算的依據。
6、安全控制、文明施工管理、合同及信息管理、協調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服務內容
(1)協助甲方根據國家基本建設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原國家電力公司有關電力基建安全管理規范和規定以及甲方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制度,報甲方批準后實施;監督檢查總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執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和措施;監督檢查總承包建立健全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監督檢查總承包商對其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與教育;巡視檢查施工現場,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監督承包商采取糾正與預防措施,遇到威脅安全的重大問題時,有權發出暫停施工的通知;按照甲方的授權定期組織全工程的安全大檢查,并根據現場具體情況隨時組織有針對性的檢查活動;召開安全工作例會,通報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安全文明施工周報,月報;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督促各施工單位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執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考評與獎罰。
(2)監督總承包合同的履行,甲方與總承包商在執行工程承包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總監理工程師協調解決,經協調仍有不同意見,可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3)建立與甲方的管理信息系統(mis)相兼容的以網絡為支撐的mis,進行質量,安全,投資,進度,合同等方面的信息管理。與甲方和總承包商可以交換信息,也可按特定授權范圍共享數據庫資源,運用p3軟件等先進的管理手段加強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和安全的控制。依據業主mis中的工程管理模塊進行工程管理,督促施工單位每日通過mis有關模塊報送數據,并于次日對施工日報數據進行核查,保證其及時性和準確性。并負責整個管理系統的運行和維護,隨時能提供工程管理全過程所需的文件資料;在工程結束后,按檔案管理要求提供完整的電子文本。
(4)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書面報告監理情況。乙方還要就工程建設的重要階段提出監理報告,重大問題及時向甲方專題報告。監理報告內容的范圍及深度應達到國家或行業有關部門對監理報告的要求及規定。
(5)編制整理監理工作的各種文件,通知,記錄,檢測資料,圖紙等,合同完成或終止時交給甲方。
7、對監理人員配備及其素質的基本要求
總監理工程師:乙方設總監理師1人,須持有建設部頒發或電力行業監理資格證書,并具有300mw級及以上機組主體總監業績及脫硫工程監理經驗。副總監理師4人(設計,土建,安裝,安全副總監各一名),要求具有電力行業監理資格證書。總監理師,副總監理師須年富力強,身體健康,作風正派,廉潔自律,具有組織協調能力,能勝任大型電廠建設項目管理的工作。
監理工程師
(1)資質與業績:監理工程師應持有建設部頒發或電力行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各專業負責人應有參加過300mw級及以上機組工程全過程相應專業設計或施工監理的業績。專職安監人員應持有上級安全監察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
(2)人員配備:乙方人員的配備應保證設計,施工,調試階段各專業均有足夠的數量,且人員年齡結構合理,工作經驗豐富;除非甲方提出,乙方不得撤換投標文件中確定的總監,副總監與主要監理人員。
(3)監理部應配備熟悉mis的人員從事信息管理與合同管理,乙方應配備熟悉p3軟件的人員從事計劃進度管理。
(4)常駐現場人員數量的基本要求:在施工期間,總監,副總監應常駐現場,且不允許有即使短期同時離開施工現場的情況。若總監離開施工現場,應明確一名副總監代行其職并全權負責。
(5)甲方考核:在整個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監理人員進行對位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人員,甲方提出調換,乙方應無條件接受。附件b:甲方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根據工程建設監理服務合同通用條款第10條~第13條,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設備,設施和人員。
1、通訊
甲方為監理人員現場辦公室提供電話插頭,電話機,市話,長途電話通訊費用由監理方承擔。
2、辦公用房
甲方向乙方提供辦公用房,桌椅。其他辦公用品等費用乙方自負。
3、住房
甲方向乙方提供有限的住宿房間,費用由監理方承擔。
4、用餐
乙方自己負責。
5、人員配置
甲方指派1名甲方代表與乙方代表互相溝通信息。
6、檢測設備
乙方應具備部分常規檢測設備。附件c:報酬和支付
1、報酬
(1)乙方正常的服務報酬按中標價_________元。
(2)因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而減少了工程投資,應根據附加條款第三條獎勵乙方。
(3)甲方對監理過程中在工期,質量,安全方面突出的將進行獎勵,獎勵細則另行簽訂。
2、支付
(1)常規監理費
a)在合同生效后14日內,甲方按總監理費的10%支付預付款。
b)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甲方按監理項目進度計算并支付監理費用。
c)進度款支付_________。
d)考核款支付_________。
(2)考核原則:不遲于本服務完成后的28天內,乙方將如上第1條所述的費用,連同本合同所實際發生的由簽收的發票證明的最后申請提交甲方,甲方根據施工質量,工期,安全,工程造價的控制情況,對余下20%費用進行考核支付,考核原則如下:
a)質量考核:建設期建設質量,工藝滿足達標投產要求,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支付總監理費的3%,否則扣除。由于施工單位未執行乙方意見,導致建設質量,工藝不能滿足達標投產要求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b)進度考核: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支付總監理費的3%,否則扣除。由于甲方,不可抗力原因或設備供應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監理費不予扣減。
c)安全考核:在工程監理范圍內未發生由于施工安全方案,措施造成死亡或重大設備事故,支付總監理費的3%,否則扣除。施工單位未執行監理意見造成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責任。
d)造價考核:靜態投資能得到控制,支付總監理費的3%,否則扣除。因甲方提高標準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靜態投資超支,監理費不予扣減。
e)管理考核:二管理,一協調內容具體,落實得力,分別支付總監理費的3%,2%,否則扣除。
f)達標考核:工程全部實現達標投產,支付總監理費的3%,否則扣除。附件d:工程建設監理服務合同通用條款
1、定義及解釋
定義
(1)項目是指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并為之建造工程的項目。
(2)服務是指乙方根據合同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3)工程是指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
(4)甲方是指本合同所指的委托乙方的一方以及甲方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5)乙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指的,受甲方委托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乙方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6)一方和另一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7)合同是指包括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服務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服務合同專用條款以及附件a(監理服務范圍),附件b(甲方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已正式簽訂的合同。
(8)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9)月是指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10)當地貨幣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11)商定的補償是指甲方/乙方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款中規定的根據合同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解釋
(1)本合同中的標題不作為其內容的部分;
(2)單數包含復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3)如果合同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的為準。
2、乙方的權利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甲方授予乙方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分包施工分包單位的否決權;
(2)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3)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4)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供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5)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完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7)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8)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業主不支付工程款;
(9)監理機構在業主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業主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業主批準時,監理機構所作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業主。在監理過程中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10)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業主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業主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11)有權制止與處罰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
(12)有權仲裁承包商之間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問題引起的糾紛;
(13)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施工承包商,有權暫停撥付工程款或建議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14)遇有危機人身安全的緊急問題,有權指令先行停工,后作研究處理;
(15)有權制止造成環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
3、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責任:
(1)承擔工程監理的單位,必須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不得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它工程乙方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2)按照與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合同,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對工程質量實施監理。對所監理的工程項目質量負監督與控制責任。
(3)乙方要按照工程建設監理大綱的要求制定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并認真實施。
(4)乙方必須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理質量管理體系,配備滿足工程需要的合格監理人員。工程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對監理工作負總則。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都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并且有類似工程的監理業績。
(5)乙方要堅持施工全過程監理,堅持事前檢查和過程控制,形成閉式管理。
(6)應嚴格按照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形式,按作業程序及時跟班到位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堅持工程質量必須滿足合同的要求,對達不到質量要求的工程不能驗收簽字,發現工程質量有問題或有違規規施工行為,有權責令停工或返工,有權向有關部門報告。
(7)乙方要負責檢驗進場的材料和設備質量。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產品。
(8)乙方在工程建設日常質量管理中應該負責的主要工作是:
a)建立健全工程質量日志和定期報告制度,監理記錄和報告必須如實反映工程質量情況,總監理工程師對填報的內容簽字負責;
b)審核批準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
c)核查設計單位的施工設計文件(包括施工圖-一,二級圖紙);
d)組織施工圖的設計交底;
e)核查會簽設計變更并報建設單位批準;
f)協助建設單位進行施工單位的資格審查;
g)在施工單位自檢的基礎上,負責工程的工序和工藝驗收并簽署驗收意見,對隱蔽工程和關鍵部位進行驗收時,應要求建設,設計等單位參加并簽署意見;
h)組織或參加工程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和處理,定期進行工程質量狀況分析;
i)組織或參加工程階段驗收,達標投產檢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并提出監理報告;
j)配合建設單位組織的質量巡視和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的質量監督工作;
k)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建立工程試驗室,抽檢和復核承包商上報的試驗數據;
l)建立健全工程監理檔案等。
乙方的義務:
(1)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乙方必須履行的服務。
(2)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乙方在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b)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甲方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需要時,乙方應: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乙方可以接受的;如果甲方授權,可在甲方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但不作為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如果甲方授權,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但對于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甲方處得到事先批準(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乙方應盡可能快地通知甲方);乙方的任何成員不得與第三方有任何直接的經濟合作關系。
(3)甲方的財產:任何由甲方提供或支付的供乙方使用的物品都屬于甲方的財產,并在實際執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乙方應將履行服務中使用的設備,設施及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甲方,并按甲方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
4、甲方的權利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簽訂權;
(2)甲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3)乙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甲方主同意;
(4)甲方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和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5、甲方的義務
(1)資料:為了不耽擱服務,甲方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乙方提供它能夠獲得的并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2)決定:為了不耽擱服務,甲方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3)協助:甲方應盡一切力量對乙方和它的職員以及它的下屬,按照具體情況提供如下協助:
a)提供居住,工作所需的條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工作條件;
c)服務所需物品的運輸;
d)發生意外事件時人員的遣返;
e)提供與其它單位相聯系的渠道,以便乙方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4)設備和設施:甲方應為服務之目的,向乙方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設施,服務人員。
(5)甲方的職員:在與乙方協商后,甲方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職員中為乙方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乙方處接受指示。
(6)其他人員的服務:甲方應按照附件b說明,自費安排其他服務人員服務。乙方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6、職員
(1)職員的提供:由乙方派往項目所在地工作的職員健康條件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所有職員要取得相應的資格并應得到甲方的認可。
(2)代表:為了執行本合同,甲方指定(或指定委托人)專人為其代表,乙方指定總監理師為其代表。如果甲方要求的話,乙方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地的甲方代表建立聯絡關系。
(3)監理職員的更換: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
b)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7、責任和保險
雙方之間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如果確認乙方違反了通用條款第三節3。1條,則他應對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甲方賠償。
(2)甲方的責任:如果確認甲方違反了他對乙方的義務的責任,則甲方應負責向乙方賠償。
(3)賠償: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應僅在下列條件下支付賠償:
a)此類賠償應限于由此違約所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損害的數額,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況下,此類賠償的數額應限本通用條款規定的數額;
c)乙方不為不包括在其服務范圍內的或乙方的書面意見內的由于甲方,設計單位,承包商的任何行為造成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d)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于由于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責任的期限:除非在合同專用條款規定的相應時間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甲方或乙方提出索賠,否則無論是甲方還是乙方均不應對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賠償的限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于專用條款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本合同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一切索賠要求。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這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應完全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的對方的各種費用。
(2)例外: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與履行合同義務無關的事宜。
8、合同的生效、開始、完成、變更及終止
(1)合同生效:從完成正式合同所需的最后簽字之日,合同生效時間以日期較晚者為準。
(2)開始和完成:在本合同專用條件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必須開始和完成,但另有雙方書面協議的延期例外。
(3)更改: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并經雙方書面同意后,可對本合同進行更改。
(4)進一步的建議:如果甲方書面要求的話,則乙方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此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作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6)延誤:如果甲方或其承包商因故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或延長時間,則:
a)乙方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甲方;
b)完成服務的時間應相應地予以延長。
c)此增加部分屬于正常服務的延長,不視為附加的服務;
(6)情況的改變:如果出現按照本合同乙方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監理工程師不能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甲方。在此情況下,如果不得不暫停某些服務時,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至此種情況不再持續。還應加上不超過42天的一個合理期限用于恢復服務。如果履行某些服務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由于此種情況必須給予延長。
(7)撤銷、暫停或終止
a)甲方的通知:甲方至少應在56天前通知乙方全部或部分暫停服務或終止本合同,乙方即安排停止服務,并把開支減少至最小。如甲方認為乙方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可通知乙方,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委。若甲方在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復,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合同。但該通知應在甲方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
b)乙方的通知:在下述兩種情況下,乙方向甲方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乙方才可以發出進一步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42天后,才能終止本合同。或在其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當在應支付的規定日期后28日,仍未收到那一部分款項時;當根據第6條或第7。1款已暫停服務并且期限已超過128日時。
(8)額外的服務:當第7條所述情況發生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并不是根據第7。1。2款終止本合同時,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乙方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乙方有權得到為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本合同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以及責任。
9、支付
(1)對乙方的支付
a)甲方應按合同條款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向乙方支付正常的服務報酬;
b)向乙方支付另有書面協議的附加服務報酬;
c)額外服務需另行簽訂協議。
(2)支付的時間:給乙方的款項應按期支付。
(3)支付的貨幣:適用于本合同的貨幣為合同專用條件中規定的貨幣。
(4)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除合同專用條件規定外,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由甲方支付。
(5)獨立的審計:乙方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記錄。
除了合同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后12個月內,甲方在提前七天以上發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出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乙方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該審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于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
10、一般規定
(1)語言和法律: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規定了合同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以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2)法規的變更:如果在訂立本合同之后,在履行服務期限內由于政策,法規發生變動而引起服務費或服務期限的改變,則應相應地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3)轉讓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轉讓外,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b)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c)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開始實行,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4)版權:乙方對于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甲方僅有權為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在為此目的使用而復制此類文件時不需取得乙方的許可。
(5)利益的沖突:除非甲方另外書面同意,乙方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合同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乙方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中規定的甲方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通知:本合同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并從在合同專用條款附錄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后要用信函確認。
(7)出版:除非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規定,乙方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后三年內出版有關材料時,則須得到甲方的批準。
11、爭端的解決
(1)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賠索,應在甲方與乙方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第2條的規定,提交貴溪市人民法院仲裁。
(2)仲裁:由合同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者違約,終止合同或使之無效,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在調解或訴訟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各自的義務(除與爭議有關的義務外)。雙方同意遵守裁決的結果,并放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撤銷權。附件e:工程建設監理服務合同專用條款
1、項目是_________工程監理。
2、本合同監理費用按中標價格包干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和服務見附件b。
3、甲方決定派_________為本工程項目代表,乙方決定派_________為本工程監理代表。
4、責任的期限為合同的有效期。賠償的限額:合同價的20%。
5、甲方不要求乙方對本項目進行保險,如乙方辦理保險,甲方不承擔費用。
6、從合同簽訂后合同生效。
7、從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至機組移交竣工驗收完成。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一周內進場工作。
8、支付的時間(按附件c執行)。
9、合同規定的貨幣:人民幣。
10、除國家及地方規定應由乙方交納的各種稅費外,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由甲方支付。
11、語言、法規及監理依據
(1)本合同適用語言為中文。
(2)本合同適用的法規及監理依據:
a)國家關于建設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的有關規定;
b)國家關于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的有關規定;
c)國家及行業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程,規范和質量驗評標準;
d)審定的初步設計,施工圖紙及說明書,設計變更簽證;
e)設備廠家提供的圖紙及技術說明書;
f)與甲方簽訂的本工程的設計,施工等有關合同;
g)本合同及附件。
12、本合同商定的報酬為閉口價,不因服務期或其他原因的變動而變動。
13、總監理費用80%作為基本監理費,20%作為監理考核部分。
14、乙方利用本項目監理中形成的技術成果(或無實質性修改后)進行商業得到的利潤與甲方分成。
15、通知
甲方的地址:_________,傳真電話號碼:_________;
乙方的地址:_________,傳真電話號碼:_________。
為進一步規范水利建設監理市場秩序,提高建設監理水平,保障監理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有關規定,結合現階段我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實際,水利部組織修訂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并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頒發。為體現合同文本名稱與其適用范圍和相關內容的協調一致,本次修訂將原名稱“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改為“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合同文本》)。本次修訂著重修改了委托人和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條款,進一步規范了委托人、監理人職責和合同履行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方式。修訂后的《合同文本》將有利于規范當事人雙方履行合同的行為,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完備、不準確等原因產生合同糾紛。《合同文本》包括“監理合同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附件”四個部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利部令第28號)規定必須實行施工監理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不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應當使用本《合同文本》,其他可參照使用。在使用本《合同文本》時,“監理合同書”應由委托人與監理人平等協商一致后簽署;“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是一個有機整體,“通用合同條款”不得修改,“專用合同條款”是針對具體工程項目特定條件對“通用合同條款”的補充和具體說明,應根據工程監理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補充;“附件”所列監理服務的工作內容及相關要求,供委托人和監理人簽訂合同時參考。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書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名稱)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監理項目名稱)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等別(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__萬元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________________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監理階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關鍵詞:建設項目;工程監理;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施工承包方和業主兩方在一定時間內為完成某項工程任務進行簽訂的契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則是指業主委托監理方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進行的管理,工程監理師利用施工承包方和業主二者之間依法簽訂的合同為準則,使得工程質量得以保證。并且在規定的時間內利用比較低的成本費用達到工程項目建設的目標,同時應用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處理雙方權利和責任之間的關系,對施工項目進行有效管理。這也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的體現。
一、簡述合同管理于工程監理的重要性
(一)合同具有較強的法力約束效力
工程監理是施工管理中的重要環節,建設單位的業主或者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的方式對施工單位進行擇優錄取,將項目管理工作交予其監管。工程承包合同和監理委托合同是監理工程師進行監理工作的依據。委托是一種契約關系,委托是以契約形式存在的一種雙方之間的合作關系,而工程監理的管理是以管理性的政府監理經濟法律和委托過程中的社會監理經濟法律的綜合。工程承包合同以國家經濟合同法作為法律依據。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委托雙方簽訂的合同,合同一旦具有法力效力就可以說監理工作受到法律的保護。從以上論斷可以看出,合同管理在監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二)加強合同管理有助于監理目標的實現
建立目標控制一方面在于采取科學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另一方面主要是取決于合同管理和控制的好壞與否。項目施工的行為和過程要滿足合同的要求,一方面建設行為要合乎合同規范,施工建設過程要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肯定,另一方面工程建設效果也要讓業主滿意。因此,加強合同管理有助于建立目標實現。
(三)加強費用控制是做好監理工作的有效手段
費用控制時間里工作中四大控制內容的核心,也是進行進度控制與質量控制的有效手段。費用、進度、質量控制目標的制定是經過合同形式確定的。因此,合同管理在整個監理工作中是最基本的工作也是重要的手段。監理工程師在項目施工中進行的監理工作其實質上也就是合同管理工作。建立行業在建設市場中作為主體之間參與到建設工程的管理環節中,要想做好監理工作,除了要協調好工程進度、工程質量、以及項目投資外,還要讓所有參與工程建設管理的監理人員切實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這樣才能讓建設施工更好、更快的達到預期的建設目標。
二、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內容
合同履行管理和合同文檔資料管理都屬于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合同履行管理也叫做合同控制管理,即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依據合同上所列出的條款規定,對工程建設項目雙方的建設行為及過程實行科學有效地控制監督,確保合同得以順利執行。合同文檔資料管理又稱為合同檔案管理,從屬于建立檔案管理的一環節。其中包括合同管理、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函件、電子信息資料、傳真資料、電子郵件、電子數據、各種證明、影像資料、工程紀實和圖紙的分析和使用的系統管理工作。
合同檔案是工程技術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證實合同是否的有效法律證據,這進一步說明合同檔案管理的重要性。監理工程師主要在施工階段進行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建設工程項目分開承包管理;(2)工程施工變更管理;(3)工程延期管理;(4)合同賠償管理;(5)協調合同糾紛;(6)管理合同支付;(7)合同檔案管理;(8)管理工程各項保險。
三、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管理好合同事件
基于施工合同的履行時根據所有合同事件的處理完結而完成的,因此,監理工程師可以對施工方在編制工程計劃的時候提出要按照分項工程來進行合同事件表的制定,實行責任落實到位,工作安排恰當,以便更好的進行合同管理工作。同時監理工程師也必須按照合同事件表實施對合同事務的監督控制和處理。對于正常的一般的合同時間只要做好統計,而存在違約行為的合同事件或者是涉及到工程變更的事件就要嚴格按照合同條例進行處理。
(二)合同履行的信息管理
合同履行情況的好壞與否要由信息來證實,也就是說要靠客觀數據來證明,而不是主觀的判斷或者概述。文檔資料是否全面和可靠很大程度上影響到管理工作的好壞。一個良好的工程監理系統首先都有一個良好的信息管理系統,而且進行信息化方式進行管理。在信息管理系統中要充分做好合同管理子系統與其他各項信息系統之間的相互溝通和聯系工作,各子系統輸入輸出的信息構成合同管理系統的信息結構。比如各項工程的開工時間、工程完成日期、工程質量檢測、費用結算、施工安全數據記錄等按照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造價分別輸入并與計劃值進行比較,合同事件履行的情況便可一目了然。
(三)合同文件的管理和整理
合同文件作為工程檔案資料的重要部分,它與工程中大多數的原始合同都有不同之處。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會發生很大的變化,有的甚至面目全非。而檔案資料僅是原始合同,其作用也就明顯了。筆者認為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施工建設工程完結之后要對合同文本進行最后整理,以便日后查證需要。為了減少合同文件管理的工作量,施工單位應該采用計算機信息技術管理方式,在原始合同輸入之后可以不斷的更新內容,而最終文本也伴隨著更新內容的輸入自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