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烏魯木齊市委黨校學報》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來稿注明作者簡介,格式如下:姓名(出生年一),性別,民族(漢族可略),籍貫(省及市、縣),職稱,學歷,研究方向或主要從事的工作,供職單位任職。
Ⅱ、引征注釋以頁下腳注形式連續編排,翻譯文章中,譯者需要對專有名詞進行解釋說明,并以【*譯注】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如譯者對原文內容進行實質性補充論述或舉出相反例證的,應以【*譯按】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
Ⅲ、來稿若有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請詳細列出基金或其他資金項目類型、名稱及編號,每篇來稿的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
Ⅳ、文章正文全部采用宋體五號字。全文行距固定值17磅。論文中的所有字母和數字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體。文章內有插圖的,請提供原圖。
Ⅴ、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字應注明資料來源。
VI、參考文獻:本刊要求所有參考文獻按照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做實引,在引用處用上角標的形式標注,如“”、“”等。
VII、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準確地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分類號。
VIII、引言(前言):簡單交代研究背景、目的、意義及選題設想,注意點明研究起始時間。引言部分不加標題及序號,不分段。
IX、摘要應在200字以內,摘要中不能使用評論性的詞語,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結論,也可寫明具有情報價值的其他重要信息。
X、來稿或其主要內容必須未在任何其他公開出版物發表過,不存在任何違反學術規范情形,不存在知識產權爭議。中文以外的其他語言的翻譯稿需同時提交附原文,并附作者或出版者的翻譯書面授權許可,文責自負。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主題名稱 | 發文量 | 相關發文學者 |
主義 | 237 | 王兆錚;周興武;黃申;李潤芝;徐宏 |
黨校 | 215 | 焦亦民;黃申;張文勝;陳光明;楊昕 |
干部 | 175 | 焦亦民;黃申;吳義敏;陳水琴;周興武 |
社會主義 | 173 | 王兆錚;黃申;李靜;李潤芝;周興武 |
烏魯木齊 | 159 | 田慧;李靜;王鳳麗;李潤芝;劉濤 |
政治 | 112 | 喬中明;楊衛東;黃申;郭建勇;周月華 |
市委 | 107 | 焦亦民;張文勝;何苗;陳水琴;吳敦夫 |
教育 | 106 | 周月華;黃申;郭建勇;謝國峰;范國盛 |
民族 | 99 | 田慧;喬中明;謝國峰;代小紅;褚阿芳 |
共產黨 | 95 | 萬紀耀;謝應欽;黃申;李靜;王志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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