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本刊收到投稿后,會及時進行送審等工作,如逾3個月無回音,作者可自行處理,請勿一稿多投. 編輯部對錄用稿件有權作技術性和文字上的修改。
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哲學、政治學、經(jīng)濟學、管理學、法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文學、歷史學、數(shù)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信息科學、工程與技術科學、體育科學等領域的學術論文和研究成果。
Ⅲ、題名。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應緊扣文章主題,用語用詞嚴謹規(guī)范且利于網(wǎng)絡檢索。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同行不熟悉的外來語、縮寫詞、符號和代號。
Ⅳ、引言作為論文的開場白,應以簡短的篇幅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對相關領域內(nèi)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進行簡要的概括。
Ⅴ、圖不宜過大,高與寬的比例應在5∶7左右。圖的類型應與資料性質(zhì)匹配,并使數(shù)軸上刻度值的標法符合數(shù)學原則。照片圖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對比度。
VI、中圖分類號采用《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第4版)進行分類,一般標示1個分類號,多個主題的文章可標示2或3個分類號,主分類號排在第1位。
VII、一般注釋采用附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釋處的右上方按順序加注數(shù)碼l、2、3、……,在正文之后寫明“附注”或“注釋”字樣,然后依次寫出對應數(shù)碼l、2、3、……和注文,回行時與上一行注文對齊。
VIII、作者確需變更時應向編輯部說明變更原因并必須提交全部作者親筆簽名同意變更的書面文件。署名作者在2人以上(含2人)及以集體作者署名時,應標注通訊作者。
IX、基金或課題項目:若要標注獲得基金或課題贊助的論文,應注明基金或課題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nèi)注明項目編號。
X、在同一處引用多篇文獻時,各篇文獻的序號在方括號內(nèi)按從小到大的順序全部列出,序號間用逗號隔開;如遇連續(xù)序號,用波浪號連接起止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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