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論文8篇

時間:2022-05-23 19: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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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系論文

篇1

(一)日本農村政策性金融

由于市場并不能充分滿足農村經濟和產業發展對金融工具和融資渠道的需求,所以政府應行使本身的職能,使金融資本可順利進入農村經濟,如通過扶持性政策或政策性資金支持彌補金融工具和融資渠道的不足。日本政府通過向農村經濟提供長期、低息貸款,以達到對農村經濟設施、農產品改良、農業新技術推廣等行為進行注資的目的。日本的主要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為農林政策金融公庫,其匯集了國家會計基金和國債基金等金融資本,日本政府通過其與合作性金融體系的緊密融合,實現其政府職能,建立并完善其農業金融體系。日本政府通過農林政策金融公庫對農村經濟提供貸款,其貸款的特征為長期、低息,時間期限分為15個等級,時間期限最長的為林業經濟基礎貸款,其時間為55年,最短為1年,平均期限為19年。利息基本情況下維持在固定標準,利率平均值為3.89%,貸款利率在3.5%的比例可占到60%以上。此外,日本政府還出臺了一攬子計劃,如農林政策金融公庫的貸款如存在不能及時還款的情況時,可向政府提出減免要求,政府可酌情為其減免一定的利息,損失的部分由政府填補。

(二)日本農村合作性金融

日本農村合作金融體系有著特殊的組織結構,其基本組成為三級組織結構,三級機構分別為農、漁和森協會。農林中央金庫作為其最高機構,負責監管其資金,并以信農聯作為中樞機構管理單位農協的貸款和還貸,信漁聯作為中樞機構管理單位漁協的貸款和還貸,單位森協只貸不收,因而不設中樞機構。日本政府于1947年頒布了《農業生產合作法》,于1948年頒布了《水產業生產合作法》,于1961年頒布了《農業生產合作社合并法》,并將小規模基層農協合并為大型農協,加強了其執行能力。上世紀90年代,日本政府為了適應農業金融體系的快速發展,加強農業金融體系的金融基礎,日本政府加快了地方農協的合并速度。日本的農業金融體系并不是作為獨立運行的系統,其以獨特的三級組織機構,并以農協為載體,以信農聯為中樞機構,組成其合作金融組織機構。其這一特征不同于其他國家的絕大多數農業合作金融體系機構。其以行政區劃分為基礎,建立農協系統,并在農協內建立金融融資部門和拓展融資渠道。其獨特的三級機構具有自上而下的直屬關系,但其在金融資金的管理上嚴格執行獨立管理,獨立運算,上級只起到指導的作用。日本幾乎所有農村地區覆蓋在農業合作金融體系之下,日本的農業金融體系的存款利率高于普通金融體系利率,使得50%以上的農業存款流向農業金融體系。日本的農業金融體系主要為日本農業的發展提供金融資金支持,幫助農業生產人員拓寬融資渠道,加速農業經濟發展,并不以盈利為目的,其貸款利率低于其他金融機構,因而其貸款去向應嚴格控制其資金去向,農業金融體系部門應保證其資金總額的90%用于農業經濟建設,且不需要農業生產人員進行金融擔保。在1978年日本的農業合作金融體系貸款總量已與其他金融體系的貸款持平,截止到2012年7月日本的農業合作金融體系已擁有營業網點8 578家,金融資金余額881 963億日元,農業合作金融體系貸款總量219 824億日元。

二、金融信息制度

急劇膨脹的信息流和信息需求使得涉農企業對金融信息的管理面臨更高的要求,很多發達國家的涉農企業都開始進行信息化建設。近年來,日本涉農企業的數量越來越多,規模也不斷擴大,有的跨行業經營,有的在全國都有子公司。據調查,日本涉農企業通過信息化管理減少了盲目性投資14%,提高判斷決策正確率16%,提高業務處理準確度25%,文件簡化率10%,提高內部信息暢通率22%。信息管理是涉農企業現代化管理的基礎,它既可以作為涉農企業計劃與決策的依據,又可以對涉農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

(一)涉農企業管理金融信息系統的內涵

金融信息管理系統,是一個不斷發展的新型學科,由人和計算機網絡集成,以人為主導,利用計算機硬件、軟件、網絡通信設備以及其他辦公設備,進行信息的收集、傳輸、加工、儲存、更新和維護,以企業戰略競優、提高效益和效率為目的,支持企業的高層決策、中層控制、基層運作的集成化的人機系統。金融信息管理系統由金融信息的采集、金融信息的傳遞、金融信息的儲存、金融信息的加工、金融信息的維護和金融信息的使用五個方面組成,功能包括經營管理、資產管理、生產管理、行政管理和系統維護等。金融信息管理系統可以利用過去的金融數據預測未來,為有效管理和正確決策提供重要依據。涉農企業金融信息管理系統的內涵是在普通金融信息管理系統的基礎上,結合涉農企業金融信息數據的特點,與計算機技術、數據庫技術、多媒體技術、網絡技術等多種技術相融合,建立涉農企業的農業資源配置數據庫,完成涉農企業數據分析和系統開發,為涉農企業生產與決策提供支持的系統。

(二)日本涉農企業管理金融信息系統的特點

首先,日本農業金融信息化建設的背景對涉農企業金融信息管理系統的發展給予了強大支持。其次,日本涉農企業金融信息管理系統的集成度比較高,模塊之間在設計時通盤考慮,無縫聯接,使得數據交換無障礙。再次,日本涉農企業金融信息管理系統設計的針對性強、涉及面廣,針對日本涉農企業業務劃分不同的模塊,涉及生產管理、資源計劃管理、物流管理、銷售管理、電子商務和人力資源管理等各個方面。最后,日本涉農企業金融信息管理系統的構建有日本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可以充分利用社會力量和大企業的資源為金融信息管理系統的發展提供條件。

三、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構建的啟示

(一)構建自下而上獨立的農村合作金融體系

雖然金融體系的建立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但是日本的合作性金融體系卻具有完全的獨立運行權,在行政級別上不隸屬于各級地方職能部門,行政法規上不受任何地方職能部門干涉,其作為一個獨立存在的三級金融機構。日本合作性金融體系的這一特點,既可保證農村金融體系不受干擾可獨立執行其職能,又便于提高農村金融體系的結算速度和互,可有效提高農村金融體系的發展速度。

(二)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在保證農村金融體系中合作性金融體系的獨立性同時,政府也應提供必要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日本政府在農業金融體系建立的過程中,一直通過各級金融職能部門對農業金融體系提供政策性和資金支持。日本政府根據信貸補貼理論和市場競爭不完全性理論,保障其農業金融體系的正常運行,持續的注入大量資金,并不斷出臺扶持性政策,為其現代化農業金融體系的建立做出了巨大貢獻。

(三)以農業、農民為服務對象

農業金融體系的建設務必要以始終為農業及農業生產相關人員服務為宗旨的立場,對非農業和非農業人員進行嚴格限制。各職能部門要與農協緊密配合,保證所有金融資金均在農業企業或農業職能部門內運轉,并保證其資金運轉流通順暢。日本政府建立了完善的規章制度和監管機構,嚴格控制金融資金的流向和使用人群,避免農業金融資金受趨利性影響而流入非農業用途或非農業生產部門。

(四)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和風險防范機制

在建立有效的合作性金融體系和政策性金融體系的基礎上,建立起有效的內外部雙重監管機制是保障農業金融體系正常運行的前提保障。日本為防止金融犯罪等問題,建立起以存保制度、互助制度、信譽制度和災補制度以防范其金融風險。

(五)出臺和完善農村合作金融法律體系

篇2

關鍵詞:金融工程金融體系影響

金融工程是根據系統工程理論,綜合采用工程技術方法,設計、開發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從而創造性地解決各種金融問題。在具體運用中主要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管理公司風險,并為客戶設計、定制一些特殊的金融產品。金融工程為資本資源的優化配置、防范金融風險和加強金融監管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支持,但同時對全球金融體系也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一、金融工程對金融體系的正面影響

1.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宏觀調控的效率。金融工程開發設計出的新型金融工具打破了金融機構傳統的專業分工,使其業務種類經營范圍擴大。從需求的角度看,金融工程有助于提高金融機構的服務質量,同時使金融機構更加注重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資產負債管理和風險管理,增強金融信息管理系統的技術水平,決策機構和執行機構日趨融合,決策效益增強。金融工程所創造的新的金融產品以高度流動性為基本特征,提高了投融資便利的程度,極大地豐富了金融市場的交易,壯大了市場規模,從而提高了金融市場的效率。而中央銀行利用金融工程綜合運用多種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實現宏觀調控和風險管理。

2.金融工程強化了現代金融管理。金融業的現代化推動了數理方法的應用研究,反過來,金融管理特別是金融風險的防范,也越來越需要量化決策分析和研究。金融工程的發展,提高了人們對金融運行規律的認識,從而能更好地把握市場的發展動向而進行科學決策。運用金融工程各種先進的理論知識與技術手段,對客戶所面臨的利益與風險狀況進行評估、分解、取舍和重組,形成客戶所能接受的風險收益,進行風險控制。金融工程還可以利用電腦技術與通訊技術及時發現金融市場的不均衡性,從而客觀上增強了市場的有效性。用金融工程處理各種證券金融數據,可以比較全面地分析各種因素的影響力度。

3.金融工程可以有效控制金融風險。金融工程是一種系統性的分析方法。其具體運作過程包括五個步驟:診斷、分析、開發、定價和定制。即識別客戶遇到的金融問題的本質與根源,分析尋找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依此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并確定金融產品的開發成本和邊際利潤,從而為每個客戶定制能滿足其特定要求的金融工具。由此可見,金融工程是在新的金融產品開發過程中有效地實現經營風險的控制。

二、金融工程對金融體系穩定性的負面影響

1.使金融機構的穩定性下降。金融工程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追求更高效率的產物,其發展在促進金融效率全面提高的同時,也降低了金融體系的穩定性。這是由于金融工程使得各種金融機構原有的界限日益模糊,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空前激烈,金融業務的多元化和金融機構的同質化,使金融機構可以涉及諸多領域,金融機構體系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受到沖擊。2.使金融體系面臨著新的風險。隨著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市場全球一體化,各種信用形式得到充分運用,金融市場價格呈現高度易變性,金融業面臨的風險相應增加。金融機構推出的規避風險的創新工具,雖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轉移和分散風險的作用,但同時也使金融業在傳統風險的基礎上面臨新的風險。

3.增強了金融交易的投機性。金融市場出現的與基本的經濟因素無關的不正常波動,往往是因為有投機力量的操縱,并有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從眾心理從旁助陣。金融工程為投機活動創造了大批撼動市場的先進手段,增強了市場的有機性。

4.削弱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金融工程模糊了各種金融機構間傳統的業務界限,金融機構為了增強競爭力,逃避管制,大量增加資產負債表以外的業務,這就使得同一種經濟功能可以通過不同的金融機構或金融工具來實現,從而使金融監管出現了真空地帶。

三、推動金融工程發展,完善金融體系的思考

1.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目前,我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仍顯薄弱,特別是金融信息網絡建設的覆蓋率、安全性等方面急需大力加強。為此,必須進一步加大對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同時完善國內的清算交易系統,加快電子化進程,減少金融交易的時滯,增強市場效率和流動性,確保信息基礎設施不會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制約“瓶頸”,為金融工程的運用提供必要的前提條件。

2.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充分利用現代電子信息手段,加強對各類金融機構資金流的動態監測,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研究針對金融工程運用及其產品的有效監管手段。具體可采用政府監管、行業自律、交易所自我管理三級共同監督管理體制。監管部門對金融工程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果應有所準備,建立起一套全程的、動態的跟蹤管理體系,對市場的發展進行預測把握,引導金融工程的順利發展和金融體系的基本穩定。與此同時,也要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高監管人員素質。

3.創造金融工程實施的有效主體,促進金融效率的提高。進一步深化經濟改革,加快企業尤其是國企的改革步伐,積極培育風險管理的市場需求主體,促進企業管理方式和股權結構轉變,推動投融資體制改革,以完善金融市場,提高金融工程的效率。努力加快金融體制改革,逐步推進金融體系的市場化步伐,引進國際金融市場上較為成熟的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產品,改善金融服務水平和金融效率,促進金融行業的競爭。

參考文獻:

[1]周凌峰徐德富:金融深化理論對我國金融改革的影響[J].時代經貿,2007,(03)

篇3

關鍵詞: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約束;金融體系

FINANCEEVOLUTIONTHEORETICSAND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銀行或貨幣管理當局對各種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市場經營流程和市場退出按照法律和貨幣政策實施嚴格管理,通過行政手段嚴格控制各金融機構設置和其資金運營的方式、方向、結構及空間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銀行等金融企業謹慎運作,控制經營風險,確保銀行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清償力,能促進銀行體系的穩健發展和市場競爭機制良好運作,在銀行業的穩定和效率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當出現金融風波,甚至金融危機時,可盡可能以最小的代價保持銀行業等金融企業的穩定。

但隨著金融國際化,自由化和國際金融電子化技術迅速發展和金融創新,金融抑制難度不斷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領域造成“非市場性風險”,其具體表現為:1、扭曲了金融資源的價格,造成虛假供求關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實際利率(存、貸款利率)被壓得過低,不能真實反映資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狀況。其表現為政府對公營部門強制性低息信貸以及外匯市場的外匯管制等。對銀行體系規定過高的準備金率和流動性比率也是價格扭曲的一種形式2、導致金融市場發育不健全,損傷市場對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為的力量替代市場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項管理費用,間接成本是阻斷市場力量的資源配置作用而產生的對銀行等金融企業效率的破壞,同時,金融業務易被少數國有金融機構所壟斷,缺乏競爭,金融效率低下。3、導致市場分割。市場分割首先表現為金融抑制經濟中金融體系的“二元”狀態:一方是遍布全國的國有銀行和擁有現代化管理與技術的外國銀行的分支網絡,組成了一個有限的,但卻是有組織的金融市場;另一方則是傳統的、落后的、小規模的非正式金融組織,如錢莊、地下金融市場等。其次表現為與“二元”體系相關或不相關的資金流向的“二元”狀態:有組織的金融機構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貸利率,將資金貸給公營部門及少數大企業,而大量小企業及住戶則被排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之外,只能以較高的利率從非正式金融機構獲得所需的貸款。另外,金融抑制還導致政府不適當的資金投向干預而累積大量的金融風險。

可見,金融抑制是“通過扭曲包括利率和匯率在內的金融資產的價格,再加上其他手段,這種戰略會縮小或壓低相對于非金融部門的金融體系的實際規模或實際增長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張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場機制,其結果自然難免導致金融體系整體功能的滯后甚至喪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內在缺陷性

1973年美國斯坦福大學經濟學教授羅納德·麥金農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貿易與資本》一書,其同事愛德華·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深化》一書。兩人都以發展中國家的貨幣金融問題作為研究對象,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對金融與經濟進行了開創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論。他們首次指出發展中國家經濟落后的癥結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發展中國家建立一個以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金融體制,即實現金融深化,開創了金融深化理論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論主要針對當時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對利率和信貸實行管制等提出批評,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戰略,以金融自由化為目標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開放金融市場,實現金融市場經營主體多元化以及貨幣價格(利率)市場化,使利率真實反映市場上資金的供求變化,由市場機制決定生產資金的供求變化和流向,刺激社會儲蓄總供給水平的提高,從而便利資本的籌集和流動,有效地解決資本的合理配置問題,提高投資效益,促進經濟發展。由此可見,金融深化理論為發展中國家促進資本形成,帶動經濟發展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和思路。它既彌補一般貨幣理論忽略發展中國家貨幣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傳統發展理論忽略貨幣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強調了金融體制和金融政策在經濟發展中的核心地位,進而為發展中國家制定貨幣金融政策,推行貨幣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論依據。這一理論及政策建議得到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積極支持和推廣,同時也得到了許多發展中國家的贊賞,對20世紀70年代以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金融體制改革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透過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我們可以發現金融深化暗含這樣一個假設:金融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市場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開的,并存在一個競爭完全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市場結構,且市場中的主體是理性的。但現實經濟使得金融深化理論假設存在著缺陷,主要表現為:1、現實的金融市場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貴的信息搜尋成本。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問題,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市場面臨兩大約束,一是利率限制導致的利率約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導致的信息約束。金融深化理論只重視前者,而忽視后者。由于信息約束,放任金融市場自由化會造成多方面的市場失靈,導致金融體系動蕩。2、金融市場發展滯后對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約。金融市場的落后是政府過度管制的原因,而過度管制又導致金融市場的更加落后。忽視市場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會帶來市場混亂。金融深化理論主要研究和強調的是后者,忽視前者對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過程的制約。超越或滯后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自由化都會給金融市場帶來混亂和不穩定。3、金融深化使得國際流動資本對開放資本項目國家貨幣的投機更加容易,使小國經濟或落后經濟容易出現經常性的波動,它不僅沒有起到穩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經濟增長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動所侵蝕,這些國家為了經濟的穩定,不得不采取適當的官職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論對于發展中國家很不適應。金融深化理論表面上研究的是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問題,提出的政策主張應該適用于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改革,但他們的研究對象是以私有制基礎的完善的市場經濟,實際上適用于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金融深化理論的政策主張和目標對于小國或經濟落后國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東南亞金融危機的爆發就是明證。

三、金融約束及其政策取向

進入90年代,信息經濟學的成就被廣泛應用到各個領域,尤其是應用到政府行為的分析中。但很多經濟學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領域的“道德風險”、“逆向選擇”等問題,托馬斯·赫爾曼、凱文·穆爾多克、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基礎上,提出了金融約束論,認為政府對金融部門選擇性地干預有助于而不是阻礙了金融深化,提出經濟落后、金融程度較低的發展中國家應實行金融約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觀經濟穩定,通貨膨脹率低并且可以預測的,正的實際利率),通過對存貸款利率加以控制、對市場準入及競爭加以限制以及對資產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來為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并提高金融體系運行的效率。本人認為它對我國制定金融政策同樣具有參考價值。

金融約束是一種選擇性政策干預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機會,刺激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的發展,并促進金融深化。金融約束是與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約束的前提條件是穩定的宏觀環境、較低的通貨膨脹率、正的實際利率。最關鍵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從金融部門攫取租金,而“金融約束的本質是政府通過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間部門創造租金機會,而不是直接向民間部門提供補貼。”

租金創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來達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準入政策、定向信貸和政府直接干預等創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銀行和企業獲得了超過競爭性市場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這就可以說政府為它們創造了租金。通過創造經濟租金,使銀行和企業股本增加,從而產生激勵作用,增加社會利益。

金融約束的政策取向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政府應控制存貸款利率。即將存款利率控制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證實際存款利率為正值),減低銀行成本,創造增加其“特許權價值”的租金機會,減少銀行的道德風險,激勵其長期經營。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適度,則金融約束是有好處的;如果控制力度過大,資源配置將受到扭曲,金融約束將會蛻變為金融抑制。只要干預程度較輕,金融約束就會與經濟增長正相關。

2、嚴格的市場準入限制政策。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進入,而是指新的進入者不能侵占市場先入者的租金機會,如果沒有市場準入的限制政策,銀行數目的增加將使資金市場競爭加劇,租金下降,激烈的無序金融競爭會造成社會資源浪費,甚至還可以導致銀行倒閉,危及金融體系的穩定。為保護這種租金不至于消散,一個重要的保護手段就是限制進入者的進入,以維持一個暫時的壟斷性存款市場,對現有存款市場的少數進入者進行專屬保護。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可提高金融體系的安全性,對整個社會經濟具有重要的外部效應。

3、限制資產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將正式金融部門中的存款化為其他資產,如證券、國外資產、非銀行部門存款和實物資產等。金融約束論認為發展中國家證券市場尚不規范,非正式銀行部門的制度結構薄弱,存款若從正式銀行競爭流向非正式銀行部門會減低資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銀行部門的發展。而資金若由居民部門移向國外,則會減少國內資金的供應,擴大國內資金的缺口,對國內經濟尤為不利。

金融約束是發展中國家從金融壓抑狀態走向金融自由化過程中的一個過渡性政策,它針對發展中國家在經濟轉軌過程中存在的信息不暢、金融監管不力的狀態,發揮政府在市場“失靈”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與金融深化完全對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論的豐富與發展。

四、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體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體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為與市場行為并存,管制價格與市場價格并存。隨著中國經濟市場化改革的進程,政府管制逐漸放松,相對獨立的貨幣金融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顯著,成為影響中國經濟運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從上面對有關金融理論的初步分析,我們至少可以考慮:

1、確定金融深化是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終極目標。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論與實際金融有著明顯的差異,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亦存在其內在缺陷性,但這并不構成金融深化的客觀需要,盡管自亞洲金融危機后,亞洲各國及歐美的一部分學者對金融深化產生了懷疑,認為全球金融體系的不完善和各國金融發展的明顯差異使得金融深化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帶來全球性的金融混亂和不和諧。但我們應該認識到:(1)從自由化的進程來看,在政府對貿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經濟和各國的經濟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總體上保持了經濟的增長,金融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價。(2)東南亞金融危機重要原因是危機各國不可持續的宏觀經濟政策和不適當的金融深化措施導致的。實施金融深化的國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監管或放開不管,過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而忽視了經濟可持續增長所必須的協調的金融因素,忽視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須具備的內在制度剛性要求。比如,要進行利率市場化改革就必須先有或者同步進行金融體系市場化或完善化,這是金融深化論一個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們應客觀的對待金融深化理論與實踐,絕不能因一些發展中國家在推行金融深化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就認為金融深化與金融危機二者之間有某種必然的因果關系。實踐證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實踐會提高經濟發展的績效,還可以提高一個國家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一些發展中國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其根本原因在于選擇了過于激進、超前的金融深化戰略。我國在實施金融體制改革時,不能把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簡單的理解為完全取消政府干預的金融自由化,應在放松管制的同時關注市場的落后對放松管制的制約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漸進性、層次性和持續性,“金融深化是伴隨著整體經濟改革發展的一個漸進過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應根據經濟發展的成熟程度和經濟運行的內在邏輯做出合理的時序選擇和安排,分階段和有計劃地進行。”在推進金融深化的過程中,要結合本國金融改革的現實條件和制度風險,加強對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監管,逐步建立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相協調的金融體系。

2、金融約束成為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慮到我國目前金融體系中累積了大量的金融風險,因此在改革進程中,我們應客觀的評價和估計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帶來的長期性風險,本著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結合我國金融體系的實際情況,在經濟轉軌時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與金融深化相結合的改革方略是顯示可行的。

除了解決政府需不需干預經濟和金融活動的問題,我國還需要解決如何把握干預力度,避免信息不對稱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問題。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當干預才是造成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本質原因:在危機中資產價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機構破產,從而暴露出金融機構在金融活動中的破壞作用;而金融中介機構的借貸活動與資產價值之間存在著一種政治經濟動力關系,政府對金融中介機構或明或暗提供的債務擔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機構進行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根本原因。金融約束論從信息和激勵的角度,抓住了解決經濟金融問題的兩個基本點,一方面政府應創造條件使決策者掌握信息,或讓有信息能力的行為人成為決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擁有的信息能力,為金融中介機構創造持久有效經營的激勵機制。當然政府的職責不是直接提供擔保和保護,而是促進金融體系市場約束機制發揮作用,積極促進信息的傳播,增加市場上可供信息的公開化,并充分發揮掌握內部信息的金融機構和民間組織的優勢,而非越俎代庖,過多干預,避免金融約束政策蛻變為純粹的金融干預政策,嚴格的金融約束政策與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須臾。“金融約束應該是一種動態的政策制度,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向更具競爭性的金融市場這一大方向的邁進而進行調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預之間靜態的政策權衡,與此相關的問題是金融市場發展的合理順序。”

在金融約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親善市場論”強調的政府只能促進市場建設,不應干預金融經濟;也不是“國家推動發展論”所要求的政府為了彌補市場失靈,必須始終強力干預金融經濟;而應是“市場增進論”的觀點,即政府的職能是促進民間部門的協調功能,發揮政府進行選擇性控制的補充,避免產生不利于社會大眾的道德危害,使我國在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穩步實現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國進行金融體系改革的過程中,也必須要協調貨幣金融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目前,我國“經濟貨幣化”趨勢有所增強,貨幣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強度與日增強,廣義貨幣(M2)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說明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廣度和深度都有質的變化。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地位和影響逐步加大。隨著我國開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沖擊已經開始影響本國貨幣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響本國經濟的內部均衡和外部均衡,這說明開放經濟中,貨幣金融政策一經濟發展有相當強的關聯。因此,在充分考慮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的基礎上,制定與我國經濟發展目標相協調的貨幣金融政策,避免金融業脫離經濟發展的需要而獨自繁衍。

參考文獻:

[1]愛德華·肖:《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版。

[2]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結構與金融發展》[M],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談儒勇:《金融發展理論與中國金融發展》[M],中國經濟出版社,2000年版;

[4]鄭澤華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與中國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5]王松奇:《金融學》[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篇4

比如說,由大財政演變為大銀行出發點是改變資金的無償供給,殊不知發展到后期卻出現了畸形的單一銀行信用問題;八十年代中期,理論界就提出了發展金融市場,并開始了實踐嘗試但就是呼之不出,市場無響應;而當多數人士轉而主張先發展貨幣市場,后發展資本市場的時候,股票市場卻在滬、深兩地海嘯般地涌了出來;股票市場歷經一陣火熱,正當成為上下關注的焦點,似乎中國面臨的諸多改革及發展問題都可借助股票市場來解決之時,卻疲態盡顯、擴容維艱、問題四起,任憑管理層推出政策鼓動,也激不起投資者的入市熱情。與此同時,企業債券市場也是雖鼓噪不斷卻未見啟動。然而另一方面,儲蓄存款規模在屢屢調低利率的背景下竟依然快速擴大。上述局面或許又是有關當局在提出發展資本市場、降低間接融資比重的改革決策時未曾充分估計到的。如此等等,都令人去思考:

其一,中國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居民究竟需要什么樣的金融資產?企業究竟需要什么樣的融資品種?而從根本上講,社會的金融資產結構最終是決定于居民的財富配置需要還是企業的融資要求?由此而另有所言的是,對于金融資產結構的改革政策及措施,我們是否有必要重新審視其影響程度與著眼基點。

其二,變更金融結構的政策無疑是著眼于改善金融體系的效率。而對效率的理解,此前無論是理論界還是決策層幾乎都是從單一金融資產的功能出發,去考慮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進而希望實現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雖然近年來風險的分布防范也開始被納入金融結構政策的關注視野,但是,究竟怎樣才算實現了金融體系的配置效率?社會總體的金融資產結構又怎樣才算稱得上協調、適應、合理?似乎都是模糊不清的。

其三,近十余年來,中國金融資產結構的突出變化無疑當首推股票市場的發展,目前股市卻集中暴露出不少問題。應該講,這些問題的形成原因,大都可歸咎于中國轉軌時期股份公司和股票市場自身制度構建上的缺陷,以及法規制定和實施的不完善。但使人困惑的是,為什么每一個問題的凸現和解決,無一不觸及到股票擴容和資金擴容的矛盾?這一矛盾困擾股市已多年,管理層在平衡發展和穩定的關系上用心良苦,也常常導致具體政策搖擺不定。然而對此矛盾,在大力發展股票市場的總的政策取向下,人們的習慣思維往往是把它視為中國特有的背景關系,卻不是直接看作一個值得深究的問題。如果是一個問題,那么就有必要質疑,中國的股票資產歷經數年的快速增加是否已經超越了居民現階段的實際需求?而我們對股市的地位和作用似乎看得過重?對其發展進程設想得是不是也過份樂觀?

二、金融體系的適應效率與金融資產結構變化的根本原因

以金融資產結構與金融體系效率的關系為研究對象,通常的思維范式是去探尋一個理想的金融體系應該包括哪些品種,以及各種品種之間應該保持什么樣的相對規模,才更能實現社會資源的最佳配置。細一掂量,這一思維范式實際上存在著一定的似是而非的缺陷。對于不同金融資產結構的各種金融體系,是否能夠直接、孤立地加以對比,區分出孰優孰劣、何種先進而何種落后?如果真是如此,那么我們可以從經濟發達國家中選擇出視為成功的金融體系作為構建的參照物,引入新的金融資產品種。需知,從技術角度講這是極為簡單易辦的事。再者,怎樣才算實現了社會資源的最佳配置也是無法量化、難以評估的,尤其是事后更難以說清、確知它同金融資產結構的因果關聯性。

其實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這只是理解金融體系效率內涵的一個方面。而更重要、擺在首位的另一方面,是金融體系的適應效率。

金融體系及其所屬的金融資產結構作為社會經濟制度構架的一個組成部分,事實上是一個歷史范疇,歷經了漫長的漸進演變。翻開各國的金融史,在不同的歷史時序階段,金融結構的變化表現出大多是受到外來力量的沖擊或是權力人物的強制政策而振動反復,偶發性的金融事件迭出不已,經濟運行也由此受到刺激或擾亂的影響。但就大的事件框架來講,它總是呈現出與實質經濟的發展并行推進的。一個成功的金融結構體系只有適應一定歷史條件下的實質經濟狀況,以及各國所特定的政治文化背景,才會促進經濟的長期穩定增長,而其自身也才能在不斷的振動和變化中完善和存留下來。

提出金融體系的適應效率,或許在金融理論上可稱是一種新的見解,其實這是源出于諾思的思想。諾思在其著述中曾提出了一個深邃且不同凡響的結論性見解,他指出,“經濟長期增長的關鍵是適應效率而非配置效率”。這里,雖然諾思是針對經濟制度結構與經濟增長的關系而講,并沒有細到具體涉及金融體系以及金融資產結構,但其分析思維卻是獨辟蹊徑、頗富啟迪的。按傳統的各種分析經濟增長模式,都是主要透過經濟變量,從各種物質生產要素的變化去說明生產率的改變和經濟增長與否,其中又往往把技術創新置于決定性的位置。諾思卻是從制度變遷的視角來解釋經濟增長,認為對經濟增長起決定性作用的是制度性因素而非技術性因素,認為富有適應性效率的經濟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

在分析金融資產結構與金融體系效率的關系中,領會、借鑒、引入諾思的“適應效率”的見解具有兩重理論含義:

其一,置于金融資產結構基礎上的金融體系對于實質經濟的作用并非中性,它既能推動,也可能阻礙經濟的發展和社會進步,而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歷史階段,不同的政治、經濟、文化背景存在著適應或不適應的金融資產結構體系。就這層含義講,金融適應效率的見解同戈得史密斯的金融是上層建筑的思想既有一脈相承之處,也存在著區別。作為研究金融結構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戈氏理論的分析視角,是要說明決定金融結構的是國民財富、國民產值、資本形式、技術條件、儲蓄水平等實質經濟,對于不同的國家、各國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金融結構及其變化的方式都存在著差異,從金融結構的狀況能夠判斷出一個國家金融的發展程度。這里,戈氏思想雖然很注重不同國家的金融結構差異,卻強調的是金融結構與實質經濟之間、金融結構與金融發展之間的關聯與一致。而我們從諾思思想提出的金融適應效率則一是欲突出經濟的長期穩定增長,二是欲突出金融結構可能是適應的,也可能是不適應的,不適應的金融結構將會對經濟造成破壞性作用。

其二,每一種金融資產——貨幣、債券、股票等,都具有獨自特有的融通資金、配置資源的功能,但卻無法按自然科學的思維從技術性的角度直接推導出它對社會經濟的作用。縱觀金融發展史,可以作為印證的案例比比皆是。銀行券的產生能夠克服黃金作為貨幣在數量上的短缺,卻屢屢出現人為的發行失控;十九世紀英國工業資本的集聚主要是依靠股份募集方式,而在法國,當時經濟增長的主要原因則是歸之于一種特殊銀行——動產抵押貨款銀行的建立。人們談論股票的作用往往會將其與英國鐵路的早期興建聯系在一起,可當在采礦業中興起股票熱時,卻被杰弗里斯稱之為“最要不得的現代金融手段之一”,因為在當時的勘探技術條件下盲目采礦的成功概率太低,并且,當約翰·勞將這種現代金融手段帶到法國,作為財政部長的他雖嘗到了擴大港口的好處,卻也因密西西比泡沫的破滅而身敗名裂。

從金融體系的適應效率出發分析,金融資產結構的變化主要適應于實質經濟的發展程度和發展需要。構成實質經濟的因素很多,生產力的推進、生產方式的變化、新的發明和技術變革、人口變化等,但最根本的、或者說作為基本前提的,是一國經濟增長背景下的居民收入水平和財富積蓄程度。這么講,似乎是易于理解的無異議見解,然而我們發現,一旦落實到具體的問題或者政府有關的政策上,卻不時表現出含混甚至錯誤的思維。

一個典型的問題是,金融資產的品種到底是由企業決定還是由居民決定?對此問題,政府的金融資產結構政策著眼的基點往往是從經濟發展的角度考慮企業的需求。且人們在研究金融問題時通常的思維也是把“金融資產”與“金融工具”兩個概念完全等同起來,關注的是社會物質要素的轉移和配置,其傾向性同樣不言而喻。然而頗令人思索回味的是,莫頓在其影響力極大的《金融學》教科書中,卻在開篇定義中將管理個人資源列為研究金融的五條理由之首,并將家庭的金融決策置于企業的金融決策之前。其實,這一問題就表象看,雖然是企業以及中介機構在設計、推出不同的金融資產,企業從自身的經營也的確需要考慮權益資本和負債資金的比例,但它最主要的需求籌融資金。如果單從這一需求講,企業原本更希望的是金融資產形式簡單與均一,以此能降低費用和簡化程序。而它之所以又表現出熱衷于金融品種創新,更多的動機是出于迎合居民的資產選擇需要。應該講,反而是擁有財富的居民才更關注、更需要收益與風險各異的多樣化金融資產,這種多樣化能夠使收入不同的家庭根據各自的效用曲線達到資產配置的目的。

中國在近二十多年的經濟轉軌時期金融資產結構的變化過程最能印證,也最能用金融體系的適應效率予以說明。20世紀80年代前的大財政、小銀行的資金分配格局,一個重要直接原因是人們的收入太低(1978年城市居民儲蓄存款每人平均21.90元),要保證一定的社會儲蓄率和投資率,不可能建立在居民自愿儲蓄的基礎上,只有采取國家財政方式強制進行國民收入的分配,當然從根本上這又要歸咎于計劃經濟的制度性原因。80年代初期,銀行的地位和作用呈現出急速膨脹,是由于人們從改革中得到實惠,引致收入大幅增加,儲蓄存款成倍增長;此后銀行信用逐步擴展到獨木撐天的局面,而人們并不理睬發展金融市場的改革措施,沒有燃起對股票、債券的熱情,仍然唯一選擇銀行儲蓄。原因在于雖然當時多數人口袋里有了剩余的錢,其數量也只能夠應了這么一句話:“銀行存款是窮人的儲蓄”(莫迪利亞尼)。跨入90年代之后,股票市場得以迅猛崛起,神速發展,這當然與股票這一資產的獨特誘惑性有關,但作為背景基礎的原因根本還在于此時中國已經出現了一批富人階層、產生了中產階級。

經濟理論的探討總是帶有現實的針對性。分析至此,本文轉入重點想突出的觀點,那就是,從金融資產結構適應與否的角度看,目前中國股票市場規模的發展不是太慢,而是已經冒進;股票資產的數量不是太少,而是其需求早已超越了現階段居民的財富程度。對于這種不適應,借用一句警言:“眼前沒有大崩潰,只是腳下地面的輕微顫動是一種預兆”(奧弗斯通)。

三、中國特征的股市欣快癥與股市政策的冷思考

認為中國股市存在泡沫,此種觀點時有見諸于報刊,不過其含義是講股價高了。而要認為目前中國股票市場規模的發展已處于冒進狀態,不僅與眼下股市政策相悖,或許也難以得到多數理論研究人士的認同。因為下面幾組數據太直觀不過了。

中國股市產生至今只有十多年,而國外成熟股市已有一兩百年的歷史;

中國股市的總市值不過四萬多億,僅占GDP的0.5,且其中只有三分之一能夠流通,而發達國家股票市值占GDP的比值都在1以上;

中國的銀行儲蓄存款超過7萬億,貸款額近12萬億,而企業每年通過股市籌集資金卻只有一兩千億。

然而認真一推敲,上述數據只能夠說明中國股市需要發展和發展的前景,卻難以否定發展冒進,不能作為說明現階段中國居民需要更多股票形式金融資產的充分理由。

認為股市發展冒進,可以從兩個層面予以分析。

第一個層面是基于中國股市形成的特殊性。

在對中國股市建設進行回顧和評價的時候,沒有人會低估這么一個成就:僅僅十余年的時間,幾乎走完了發達國家兩百年的路程。然而這同一事實恰恰也正反映了中國股市形成的特殊性,即它不是社會工業化大生產初期的產物,而是跨越社會生產發展階段的泊來品。

從理論和歷史的角度考察,股票市場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的框架下問世和發展起來的,而這個制度的基礎、股票市場存在的前提是作為企業組織形式的股份公司。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礎上,社會化大工業的發展是一個漫長而漸進的過程,它與企業規模的擴大和數量的增長同步,同時與居民的收入財富增長和儲蓄投資方式的變化同步。正因為如此,西方國家的股市歷史上,雖然也屢屢發生大幅暴跌和長期低迷,但不可能出現發行上市壓力和股市不堪重負的矛盾。

在社會主義生產方式下的中國,社會化規模經營的大工業企業是通過高度集中的分配制度,采取政府投資、國家所有的方式建立起來的。經過幾十年的時間,業已形成覆蓋各個領域的龐大國有體系,并在這種以國家獨資為資本組成形式的企業制度基礎上,形成了與之對應契合的社會分配機制、福利機制、儲蓄和投資運行機制。在這樣一個以公有制經濟為絕對主體的社會經濟關系背景下建立股份制度,只可能采取改制、轉型、變革的方式,不可能再表現為一個緩慢、漸進的過程。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我們在建立股票市場的問題上不可避免的面臨著企業制度的變革同金融資產結構變化之間的沖撞和不同步。

一方面,企業的轉制從技術程序講只需要較短的時間即可完成,并且國有獨資企業轉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勢必存在著股票發行的要求;另一方面,建立在居民儲蓄投資方式基礎上的金融資產結構變化卻具有很大程度的漸進性質。因此,中國股票市場從其產生一開始就潛在性的面臨著股票供給大于需求的基本矛盾。

第二個層面是基于中國特色的股市欣快癥。

歷史上任何一個國家的股票市場在其產生初期,都不同程度的表現出投機過度的欣快癥。股市欣快癥的特征有四:一是全民介入。“從事股票投機的強烈欲望,緊緊地吸引了從自耕農到擁有貴族頭銜第一王子的各個階層”(馬克思);二是股價攀升企高,漲升無理性,市場存在嚴重泡沫;三是很快拋開貨幣,包括存款和信貸;四是持續期限很短,例如英國的運河熱潮3年,鐵路狂潮5年。

中國股票市場的初期階段也同樣未能避免投機過度的欣快癥,表現出自身的特色和極大的復雜性。

作為欣快癥共有的特征,中國股市形成初期,也表現出全民介入股市的高昂投資熱情,也曾出現股價被推至離奇的高度。然而股票投資熱潮并沒有出現失控。這當然與政府強有力的行政調控有關,但更主要的是,在轉型時期特定的背景之下,投資者的熱情起到了緩解企業轉制造成的發行上市壓力,同時也給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業帶來了各自的欣快。推進企業體制改革和扭轉國有企業困境的期望、轉變單一銀行信用和分散金融風險的金融改革要求、謀求資金的利益驅動,這些都令政府和企業傾注出與投資者不相上下的熱情。在供需雙方的合力之下,股票市場呈現出快速的發展。而股市政策也定位于一方面要保護投資者的熱情,控制企業上市的節奏,強調穩定;另一方面要適應政府和企業的需要,堅持大力發展。

中國股市欣快癥的結果,不是泡沫的破滅,而是發展的冒進。原因是在持續不斷的發行、上市壓力之下,泡沫難以產生,反而,在大力發展股票市場的政策導向下,歷經十余年的供求抗衡,支撐股市發展的資金已經出現了透支。

判言中國股市發展的冒進,有幾個問題需要進一步認識:

其一,股票是風險性極高的奢侈品,不是任何收入階層的人都可以投資的金融資產品種。凱恩斯的《通論》中曾指出,股市是富人的俱樂部,應該提高華爾街的門檻。巴杰特有句名言,“常識告訴我們,售書的不應從事蛇麻投機,銀行家不應倒賣松脂,鐵路不應由侍女來籌建,運河不應由享俸的教士來興修”。中國股市的發展政策應該是不違背常識的負責任政策。在股票充分普及、投資渠道暢通的現今背景下,銀行儲蓄存款呈現出居高增長,這更多的只能說明在現階段居民需要的是低風險的金融品種。

其二,股市發展冒進與股市存在泡沫,這二者是意指迥然不同的問題,針對的政策和解決的措施也截然相反。在中國的特定環境下,如果是認為股市出現了泡沫,可供選擇的措施是加大發行上市力度,壓低股票價格。而判言股市發展冒進,采取的對策應該是減緩發行上市數量,讓股市有一段休生養息的時期。近兩年股市政策幾經反復,終于宣布停止國有股減持,嚴格了增發的條件,而很快我們可能聽見另一種質詢:有哪一個國家的股市,曾經出現過每月、每周持續不斷發行新股?

其三,廣開股市的資金來源,應冷靜分析資金的性質。在中國可動員的資金的確很充裕,然而適宜進入股市的卻不多。經營性資金吸引進來,只具有短炒投機性,不利于股市穩定;社保基金、保險資金看似數量龐大,卻并不屬于敢冒風險的資金,可動用的部分實際上有限;銀行資金從理論上講雖然沒有理由不允許一般投資者質押融通,但只要股市尚存在雙向擴容的尖銳矛盾,就很難避免開閘容易流回難的嚴重后果。目前最被看好的是基金,可如果說人們對股票資產已不再具有更大的需求,那么對以股票為投資品種的基金,無論是開放式、還是封閉式,也難以激發出濃厚興趣。說到底,股票市場的資金來源從根本上講還是應該與居民對股票資產的需求保持相適應。

篇5

關鍵詞: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約束;金融體系

FINANCEEVOLUTIONTHEORETICSAND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銀行或貨幣管理當局對各種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市場經營流程和市場退出按照法律和貨幣政策實施嚴格管理,通過行政手段嚴格控制各金融機構設置和其資金運營的方式、方向、結構及空間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銀行等金融企業謹慎運作,控制經營風險,確保銀行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清償力,能促進銀行體系的穩健發展和市場競爭機制良好運作,在銀行業的穩定和效率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當出現金融風波,甚至金融危機時,可盡可能以最小的代價保持銀行業等金融企業的穩定。

但隨著金融國際化,自由化和國際金融電子化技術迅速發展和金融創新,金融抑制難度不斷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領域造成“非市場性風險”,其具體表現為:1、扭曲了金融資源的價格,造成虛假供求關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實際利率(存、貸款利率)被壓得過低,不能真實反映資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狀況。其表現為政府對公營部門強制性低息信貸以及外匯市場的外匯管制等。對銀行體系規定過高的準備金率和流動性比率也是價格扭曲的一種形式2、導致金融市場發育不健全,損傷市場對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為的力量替代市場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項管理費用,間接成本是阻斷市場力量的資源配置作用而產生的對銀行等金融企業效率的破壞,同時,金融業務易被少數國有金融機構所壟斷,缺乏競爭,金融效率低下。3、導致市場分割。市場分割首先表現為金融抑制經濟中金融體系的“二元”狀態:一方是遍布全國的國有銀行和擁有現代化管理與技術的外國銀行的分支網絡,組成了一個有限的,但卻是有組織的金融市場;另一方則是傳統的、落后的、小規模的非正式金融組織,如錢莊、地下金融市場等。其次表現為與“二元”體系相關或不相關的資金流向的“二元”狀態:有組織的金融機構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貸利率,將資金貸給公營部門及少數大企業,而大量小企業及住戶則被排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之外,只能以較高的利率從非正式金融機構獲得所需的貸款。另外,金融抑制還導致政府不適當的資金投向干預而累積大量的金融風險。

可見,金融抑制是“通過扭曲包括利率和匯率在內的金融資產的價格,再加上其他手段,這種戰略會縮小或壓低相對于非金融部門的金融體系的實際規模或實際增長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張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場機制,其結果自然難免導致金融體系整體功能的滯后甚至喪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內在缺陷性

1973年美國斯坦福大學經濟學教授羅納德·麥金農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貿易與資本》一書,其同事愛德華·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深化》一書。兩人都以發展中國家的貨幣金融問題作為研究對象,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對金融與經濟進行了開創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論。他們首次指出發展中國家經濟落后的癥結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發展中國家建立一個以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金融體制,即實現金融深化,開創了金融深化理論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論主要針對當時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對利率和信貸實行管制等提出批評,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戰略,以金融自由化為目標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開放金融市場,實現金融市場經營主體多元化以及貨幣價格(利率)市場化,使利率真實反映市場上資金的供求變化,由市場機制決定生產資金的供求變化和流向,刺激社會儲蓄總供給水平的提高,從而便利資本的籌集和流動,有效地解決資本的合理配置問題,提高投資效益,促進經濟發展。由此可見,金融深化理論為發展中國家促進資本形成,帶動經濟發展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和思路。它既彌補一般貨幣理論忽略發展中國家貨幣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傳統發展理論忽略貨幣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強調了金融體制和金融政策在經濟發展中的核心地位,進而為發展中國家制定貨幣金融政策,推行貨幣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論依據。這一理論及政策建議得到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積極支持和推廣,同時也得到了許多發展中國家的贊賞,對20世紀70年代以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金融體制改革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透過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我們可以發現金融深化暗含這樣一個假設:金融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市場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開的,并存在一個競爭完全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市場結構,且市場中的主體是理性的。但現實經濟使得金融深化理論假設存在著缺陷,主要表現為:1、現實的金融市場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貴的信息搜尋成本。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問題,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市場面臨兩大約束,一是利率限制導致的利率約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導致的信息約束。金融深化理論只重視前者,而忽視后者。由于信息約束,放任金融市場自由化會造成多方面的市場失靈,導致金融體系動蕩。2、金融市場發展滯后對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約。金融市場的落后是政府過度管制的原因,而過度管制又導致金融市場的更加落后。忽視市場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會帶來市場混亂。金融深化理論主要研究和強調的是后者,忽視前者對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過程的制約。超越或滯后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自由化都會給金融市場帶來混亂和不穩定。3、金融深化使得國際流動資本對開放資本項目國家貨幣的投機更加容易,使小國經濟或落后經濟容易出現經常性的波動,它不僅沒有起到穩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經濟增長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動所侵蝕,這些國家為了經濟的穩定,不得不采取適當的官職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論對于發展中國家很不適應。金融深化理論表面上研究的是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問題,提出的政策主張應該適用于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改革,但他們的研究對象是以私有制基礎的完善的市場經濟,實際上適用于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金融深化理論的政策主張和目標對于小國或經濟落后國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東南亞金融危機的爆發就是明證。

三、金融約束及其政策取向

進入90年代,信息經濟學的成就被廣泛應用到各個領域,尤其是應用到政府行為的分析中。但很多經濟學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領域的“道德風險”、“逆向選擇”等問題,托馬斯·赫爾曼、凱文·穆爾多克、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基礎上,提出了金融約束論,認為政府對金融部門選擇性地干預有助于而不是阻礙了金融深化,提出經濟落后、金融程度較低的發展中國家應實行金融約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觀經濟穩定,通貨膨脹率低并且可以預測的,正的實際利率),通過對存貸款利率加以控制、對市場準入及競爭加以限制以及對資產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來為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并提高金融體系運行的效率。本人認為它對我國制定金融政策同樣具有參考價值。

金融約束是一種選擇性政策干預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機會,刺激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的發展,并促進金融深化。金融約束是與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約束的前提條件是穩定的宏觀環境、較低的通貨膨脹率、正的實際利率。最關鍵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從金融部門攫取租金,而“金融約束的本質是政府通過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間部門創造租金機會,而不是直接向民間部門提供補貼。”

租金創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來達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準入政策、定向信貸和政府直接干預等創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銀行和企業獲得了超過競爭性市場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這就可以說政府為它們創造了租金。通過創造經濟租金,使銀行和企業股本增加,從而產生激勵作用,增加社會利益。

金融約束的政策取向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政府應控制存貸款利率。即將存款利率控制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證實際存款利率為正值),減低銀行成本,創造增加其“特許權價值”的租金機會,減少銀行的道德風險,激勵其長期經營。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適度,則金融約束是有好處的;如果控制力度過大,資源配置將受到扭曲,金融約束將會蛻變為金融抑制。只要干預程度較輕,金融約束就會與經濟增長正相關。

2、嚴格的市場準入限制政策。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進入,而是指新的進入者不能侵占市場先入者的租金機會,如果沒有市場準入的限制政策,銀行數目的增加將使資金市場競爭加劇,租金下降,激烈的無序金融競爭會造成社會資源浪費,甚至還可以導致銀行倒閉,危及金融體系的穩定。為保護這種租金不至于消散,一個重要的保護手段就是限制進入者的進入,以維持一個暫時的壟斷性存款市場,對現有存款市場的少數進入者進行專屬保護。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可提高金融體系的安全性,對整個社會經濟具有重要的外部效應。

3、限制資產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將正式金融部門中的存款化為其他資產,如證券、國外資產、非銀行部門存款和實物資產等。金融約束論認為發展中國家證券市場尚不規范,非正式銀行部門的制度結構薄弱,存款若從正式銀行競爭流向非正式銀行部門會減低資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銀行部門的發展。而資金若由居民部門移向國外,則會減少國內資金的供應,擴大國內資金的缺口,對國內經濟尤為不利。

金融約束是發展中國家從金融壓抑狀態走向金融自由化過程中的一個過渡性政策,它針對發展中國家在經濟轉軌過程中存在的信息不暢、金融監管不力的狀態,發揮政府在市場“失靈”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與金融深化完全對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論的豐富與發展。

四、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體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體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為與市場行為并存,管制價格與市場價格并存。隨著中國經濟市場化改革的進程,政府管制逐漸放松,相對獨立的貨幣金融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顯著,成為影響中國經濟運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從上面對有關金融理論的初步分析,我們至少可以考慮:

1、確定金融深化是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終極目標。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論與實際金融有著明顯的差異,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亦存在其內在缺陷性,但這并不構成金融深化的客觀需要,盡管自亞洲金融危機后,亞洲各國及歐美的一部分學者對金融深化產生了懷疑,認為全球金融體系的不完善和各國金融發展的明顯差異使得金融深化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帶來全球性的金融混亂和不和諧。但我們應該認識到:(1)從自由化的進程來看,在政府對貿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經濟和各國的經濟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總體上保持了經濟的增長,金融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價。(2)東南亞金融危機重要原因是危機各國不可持續的宏觀經濟政策和不適當的金融深化措施導致的。實施金融深化的國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監管或放開不管,過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而忽視了經濟可持續增長所必須的協調的金融因素,忽視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須具備的內在制度剛性要求。比如,要進行利率市場化改革就必須先有或者同步進行金融體系市場化或完善化,這是金融深化論一個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們應客觀的對待金融深化理論與實踐,絕不能因一些發展中國家在推行金融深化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就認為金融深化與金融危機二者之間有某種必然的因果關系。實踐證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實踐會提高經濟發展的績效,還可以提高一個國家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一些發展中國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其根本原因在于選擇了過于激進、超前的金融深化戰略。我國在實施金融體制改革時,不能把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簡單的理解為完全取消政府干預的金融自由化,應在放松管制的同時關注市場的落后對放松管制的制約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漸進性、層次性和持續性,“金融深化是伴隨著整體經濟改革發展的一個漸進過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應根據經濟發展的成熟程度和經濟運行的內在邏輯做出合理的時序選擇和安排,分階段和有計劃地進行。”在推進金融深化的過程中,要結合本國金融改革的現實條件和制度風險,加強對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監管,逐步建立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相協調的金融體系。

2、金融約束成為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慮到我國目前金融體系中累積了大量的金融風險,因此在改革進程中,我們應客觀的評價和估計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帶來的長期性風險,本著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結合我國金融體系的實際情況,在經濟轉軌時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與金融深化相結合的改革方略是顯示可行的。

除了解決政府需不需干預經濟和金融活動的問題,我國還需要解決如何把握干預力度,避免信息不對稱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問題。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當干預才是造成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本質原因:在危機中資產價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機構破產,從而暴露出金融機構在金融活動中的破壞作用;而金融中介機構的借貸活動與資產價值之間存在著一種政治經濟動力關系,政府對金融中介機構或明或暗提供的債務擔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機構進行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根本原因。金融約束論從信息和激勵的角度,抓住了解決經濟金融問題的兩個基本點,一方面政府應創造條件使決策者掌握信息,或讓有信息能力的行為人成為決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擁有的信息能力,為金融中介機構創造持久有效經營的激勵機制。當然政府的職責不是直接提供擔保和保護,而是促進金融體系市場約束機制發揮作用,積極促進信息的傳播,增加市場上可供信息的公開化,并充分發揮掌握內部信息的金融機構和民間組織的優勢,而非越俎代庖,過多干預,避免金融約束政策蛻變為純粹的金融干預政策,嚴格的金融約束政策與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須臾。“金融約束應該是一種動態的政策制度,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向更具競爭性的金融市場這一大方向的邁進而進行調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預之間靜態的政策權衡,與此相關的問題是金融市場發展的合理順序。”

在金融約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親善市場論”強調的政府只能促進市場建設,不應干預金融經濟;也不是“國家推動發展論”所要求的政府為了彌補市場失靈,必須始終強力干預金融經濟;而應是“市場增進論”的觀點,即政府的職能是促進民間部門的協調功能,發揮政府進行選擇性控制的補充,避免產生不利于社會大眾的道德危害,使我國在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穩步實現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國進行金融體系改革的過程中,也必須要協調貨幣金融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目前,我國“經濟貨幣化”趨勢有所增強,貨幣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強度與日增強,廣義貨幣(M2)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說明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廣度和深度都有質的變化。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地位和影響逐步加大。隨著我國開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沖擊已經開始影響本國貨幣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響本國經濟的內部均衡和外部均衡,這說明開放經濟中,貨幣金融政策一經濟發展有相當強的關聯。因此,在充分考慮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的基礎上,制定與我國經濟發展目標相協調的貨幣金融政策,避免金融業脫離經濟發展的需要而獨自繁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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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松奇:《金融學》[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篇6

關鍵詞:農村金融體系問題思考

經過多年的改革與發展,我國已建立了以合作金融、商業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為基礎的農村金融體系,但它們之間的功能既有重疊,又有空缺。因此,必須對它們進行革新、調整和補充,以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更好地滿足新農村建設的需要。

一、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策金融力度不足。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主要任務是承擔國家規定的政策性金融業務并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政策金融體現國家意向。隨著農村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農發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一是作為政策性銀行,其資金來源于財政撥款,長期以來資金撥付有限,且資金不能按時到位,有時不得不向央行借款,使籌資成本上升,制約了農業發展銀行的發展;二是對農業發展銀行實行“獨立核算、自主保本經營、企業化管理”與農業發展銀行承擔的農村政策性銀行的職能存在一定的矛盾;三是業務單一。本來政府建立農發行的目的就是要給農村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但后來成了農副產品收購銀行,僅在農產品的收購、儲備、調銷等純政策性方面發揮作用。而農村很多需要政策性支持的事情,如農業的開發,農業科技的推廣等方面作用較少。

2.商業金融嫌貧愛富。農村商業銀行,全國數量較少,尚處于初始發展階段,人們的認識尚不全面,具體的經營中表現為制度不健全,運行不規范。農村商業銀行的資本不足及所涉業務的自然脆弱性,使其經營發展天生具有局限性,商業金融要賺錢就必須考慮交易成本和風險。大部分農民需要小額、頻繁、多樣的貸款,交易成本相對高一些。風險管理方面,商業金融對農民擔心較多。發展空間很大,但愿意投入的主體很少,對從事農業的資金投入缺乏政策、法律上的傾斜保護。

3.合作金融名存實亡。農村信用社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經濟的重要支撐。長期以來,農村信用社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應看到,農村信用社在發展中日益突顯出產權不明晰、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管理體制不順、歷史包袱沉重等一系列問題,已經逐漸失去了合作金融的特性,嚴重影響到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和效益提高,逐步成為制約扶植“三農”發展的瓶頸。

4.民間金融缺乏規范。農村民間金融作為一種非制度化的體系,適應于農村傳統的固有經濟模式,再加之其形式的多樣性和靈活性,在農村的金融體系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已經成為農村經濟融資的主要渠道。農村民間借貸在活躍農村金融市場、擴大農戶生產經營資金來源、促進農村個私經濟發展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由于目前民間借貸來源主要是地下錢莊等。因此,我們也不能忽視其由于缺乏監管所容易引發的問題。首先,由于民間金融活動缺乏必要的管理和適用的法律法規支持,民間借貸風險大,容易引發債務糾紛。而且民間借貸具有為追求高盈利而冒險或投機的一面,嚴重擾亂金融秩序和影響社會穩定。其次,民間借貸其利率比銀行同期利率較高。一方面加重了農民和中小企業的負擔,另一方面嚴重影響了國家利率政策的全面貫徹實施。

二、完善農村金融體系的思考

鑒于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以上問題,應當從以下幾方面為切入點,完善農村金融體系,以實現農村金融又好又快發展。

1.在政策金融方面,拓寬政策性銀行服務功能。針對農業發展銀行業務單一,難以發揮政策性金融的職能的局面,重新界定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金融業務范圍,增加資金投入,充分發揮其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職能。首先,要根據國家農業政策在作好收購資金封閉管理的同時,資金的運用要支持農村的社會發展和公共設施建設,加大對農村交通、水利、電網等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資力度。一是支持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技術改造,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二是支持農村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地區平衡發展,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提高農村社會化、現代化建設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三是支持農業產業化和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抓住重點企業項目進行支持,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四是全面支持貧困地區人口盡快脫貧解困。緊緊圍繞穩定地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問題,穩定地增加農民收入的目標,重點支持有助于直接解決溫飽的種植業、養殖業和農副產品為原料的加工業。其次,加大財政投入規模,使農業發展銀行的資本金充足。最后,加快農業發展銀行管理的各項立法,使各項金融政策能更好地貫徹落實。

2.在商業金融方面,把農業銀行辦成真正的商業銀行。按照農業銀行服務“三農”的基本方向和市場定位,商業銀行要按照商業化原則不斷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力度,用一定比例的資金來支持農村,決不能把農村的資金抽到城市中去。農業銀行可以成立專門的涉農貸款分支機構,利用自己熟悉農村市場、充分發揮農業銀行在縣域的資金、網絡和專業等方面的傳統優勢,為農村金融市場提供多層次、差異化、精準化的金融服務產品。在經濟較發達地區,農行應設立更多的金融產品,擴充服務功能,發揮對農村經濟強有力的拉動作用,控制農村縣域金融的優質資源。重點支持商業化程度高、資金需求量大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村城鎮化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縣域以上工商企業。鼓勵農業銀行在改革中,通過市場化手段,整合農業銀行多余的機構和人員,或改制成農村信用社、試辦農村小額貸款機構和農村保險機構。對農行剝離的扶貧貸款業務,國家采取招標方式由多家金融機構平等競爭貼息優惠。

篇7

論文摘要:近年來,我國金融競爭日趨激烈,金融秩序比較混亂。金融領域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相當突出,已成為中國人民銀行反不正當競爭與強化金融管理的艱巨任務。在理論分析的基礎上.研究我國金融領域不正當競爭的表現、成因與強化金融管理的對策。

1金融監管的必要性

尋租行為的大量存在產生了金融監管的要求。在金融交易中,金融機構的腐敗體現為利用資金配置權進行兩類尋租行為。一是通過對企業配置信貸資金獲得第一類尋租收入。這在金融監管當局的現場檢查中體現為直接從信貸額度中扣除部分金額作為好處費:二是信貸配置上的定價權收入.這實際上是企業在獲得貸款后為了維持長期信貸關系交易而支付的持續性成本。銀行的尋租程度取決于改革進程中中央銀行和財政對銀行的轉移支付和內控制度的相對力度比較.企業借款行為是在自籌資金和銀行借款問進行的相對成本比較。

金融創新要求加強金融監管。國際上.一般將金融不穩定分為兩類:一類是金融危機.特征是儲戶向金融機構擠提存款.導致銀行流動性不足,加上市場大量拋售本幣。引起貨幣大幅度貶值。另一類是金融惡化,特征是高比例的不良貸款以及金融體系的資本充足率過低。在近10年的時間里世界上發生了15次金融危機.金融惡化則更為常見。為了維持中國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在中國建立和形成有效的金融穩定機制,是非常必要和緊迫的任務。

從金融系統的中堅力量——銀行的特點看.在信息不對稱以及銀行業不完全競爭的作用下,銀行業具有內在的不穩定性和脆弱性,需要外部監管力量的支撐來維護穩健經營。這種脆弱性體現在貸款客戶可能由于信息優勢而欺騙銀行、存款客戶擠兌行為具有傳染性.以及銀行自身受到利益誘惑并伴隨監管力量弱化而產生冒險沖動。這些因素的交互作用可能導致銀行發生流動性危機以至破產,而一家銀行破產所造成的社會成本遠遠高于其私人成本。具有明顯的負外部性。銀行業經營的特殊性決定了它天生的信息不透明特性.市場各方參與者難以準確判斷銀行的實際經營情況,無法起到有效監管的作用,因此僅憑市場的外部約束不足以保證銀行經營的穩健性。為了避免銀行破產對客戶造成的損失以及對金融穩定的威脅.有必要引入強有力的外部監管者。

從保險業的情況來看,保險監管體系需要制定和完善預警系統、應急系統以及償付能力監管系統的戰略規劃,這些規劃是提高監管水平.加強監管力量的重要保障。從證券業來講,監管當局對券商的監督和約束,是規范券商行為,防止券商違規失信的外部約束機制。

2金融競爭與監管的辯證關系

金融競爭與金融監管既是對立的,又是統一的。從歷史的角度看,金融監督管理(簡稱金融管理或金融監管)制度先于中央銀行制度.它是伴隨商業銀行競爭而產生、發展的。商業銀行天然是競爭性的,但放任的逐利競爭必然會危及金融業的安全穩定和存款人的利益,政府不得不采取一定的金融監管措施。商業銀行發展到相當高度便產生出中央銀行.金融監管遂成為中央銀行重要的職能和手段。在近代金融發展過程中,非中央銀行金融機構為攫取高額利潤.總是千方百計設法逃避當時金融法規的管制。謀求競爭優勢,而中央銀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穩定金融秩序、保障債權人權益、促進經濟繁榮,則總是根據金融競爭的不同性質不斷修正現有金融法規或制定出新的金融法規進行新的金融監管。金融競爭與金融監管循環往復矛盾斗爭直接導致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和金融結構的不斷變動.從而推動金融業不斷向前發展。因此,可以說.金融競爭與金融監管相對立而存在、相斗爭而發展乃是近現代金融領域中的一個普遍規律。

3金融領域不正當競爭

3.1我國金融領域不正當競爭

(1)專業銀行在吸收存款、發放貸教、設立機構、擠占結算資金等方面展開了一系列的不正當競爭活動:采取發放高比率攬儲費(有的高達50%)、協儲費、實物獎品及以貸引存等方式拉儲蓄存款或利用對單位實權人物發業務聯系費、多種形式的請客送禮、放松開戶條件等手段爭奪單位存款;在貸款方面主要表現為:采取拆借同業、搞假“委托貸款”、利用“存放同業”科目通過房地產信貸部等附屬機構以及勞動服務公司等自辦經濟實體發放貸款等隱蔽方式,問接避開人民銀行的規模管理;使用額外收取利息或利潤甚至直接突破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浮動范圍等手段,謀取高利,為照顧地方政府關系、單位關系、人情關系,不惜放松貸款條件發放關系貸款.支持炒地皮、炒股票、炒外匯等投機活動:企圖為商業銀行化撈取資本.不惜血本.巧立名目,千方百計開后門,大肆增設儲蓄網點、信用卡代辦處之類的附屬外設金融機構,有些銀行甚至大興土木建賓館、辦商場等,展開激烈的地盤爭奪戰。

(2)金融市場各主體競爭活動混亂無章,其突表現有:違章拆借;社會亂集資行為盛行。

(3)各級人民銀行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執法犯法的問題。如自辦經濟實體,參與炒地皮、炒股票等逐利投機活動,更加劇了不正當競爭。

3.2我國金融領域不正當競爭的成因

(1)各商業銀行桀驁難馴。我國商業銀行都是機構遍及全國的龐大壟斷組織.長期以來習慣于同人民銀行平起平坐,對央行監管心懷不敬。現有商業銀行風險約束極差.根本不存在破產倒閉、喪失產權的后顧之優.用不著對自身的競爭行為負責。因此商業銀行敢于藐視金融法規,不惜代價哄抬利率.爭奪地盤,盲目競爭。

(2)人民銀行監管乏力。這一點可從以下幾方面加以證明:一是觀念誤差;二是人民銀行缺乏獨立性:三是人民銀行特別是基層行權力與責任不相符。

(3)地方政府不合理干預。地方政府特別是落后地區政府從本地利益出發,時常縱容、鼓勵甚至通過所轄地區金融機構從事違反金融法規的活動。有些地方政府還制定了不少存在保護地方利益的金融管理規定.在較大程度上阻礙了人民銀行的金融監管工作。

(4)金融市場機制不健全。我國的金融市場尚處于起始和發展階段,各種法規尚未健全和完備,利率、匯率機制還沒有完全市場化,金融市場主體缺乏健全的金融法規觀念,人民銀行監管操作尚不熟練,難以防范和制止不正當競爭。

4強化金融監管的建議

4.1加強人民銀行自身建設

人行自身的高效與廉潔是搞好金融監管的關鍵。當前,人民銀行應注意如下幾點:樹立正確的金融監管思想。糾正“各級政府的銀行”觀念,牢固樹立“中央政府的銀行”思想。堅持“全國一盤棋”.克服地方主義思想;堅持依法監管、執法必嚴的原則,克服畏難退縮、息事寧人的無為思想;擺正兩大職能的關系.明確堅持“穩定貨幣為主.兼顧經濟增長”的原則。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及時迅速總結各地金融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提出規范管理的建議,使之成為新的金融法規從而為新的金融監管提供依據:力爭相對獨立的超然地位。在我國暫時不能放棄政府對人民銀行控制的情況下.應盡可能界定一些技術性指標以避免政府隨意干預人民銀行操作。人民銀行應徹底放棄一切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集中全力當好“裁判員”:完善人民銀行機構建制。完善內部與社會雙向監督制約機制,確保高效廉潔:努力提高金融監管隊伍素質。

4.2強化管理,確保銀行監管與央行維護金融穩定的協調

(1)包括審慎銀行監管在內的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對實現金融穩定目標舉足輕重。這些金融基礎設施除包括審慎的銀行監管、運行良好的支付清算系統外,還包括司法制度,會計與審計標準、法人治理結構、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公事公辦”的信貸文化等。而且這些因素間相互聯系.共同發揮著作用。因此.金融基礎設施的建設.對于實現金融穩定的目標意義重大。

(2)銀行監管機構的盡職工作是央行履行金融穩定職責的一個基礎。在金融體系中,資產比重最大的銀行體系既是重要的金融中介也是支付工具的提供者.單個銀行機構倒閉的風險很容易傳播而引發系統風險。因此,獨立于央行的銀行監管機構的盡職工作.無疑是央行賴以履行金融穩定職責的一個重要基礎。

(3)銀行監管需要注重央行的宏觀政策分析。一說到銀行監管,一般會將監管者與審慎監管的微觀層面相聯系。審慎監管的微觀層面是為了減少單個銀行機構的倒閉.目標在于控制銀行機構的具體風險.對存款人提供保護。但它會不可避免的涉及宏觀層面(其目標是控制系統風險,避免銀行體系崩潰以及由此帶來的相應成本)。從宏觀層面來看,金融不穩定與個別銀行機構偶爾倒閉的現象可能是一致的,因為個別銀行機構的倒閉在妨礙金融體系的基本中介功能時就影響了金融穩定。

(4)銀行監管機構與央行應致力于建立合理有效的協調機制。在負責銀行監管的央行中,監管部門與貨幣政策部門往往是隔離的,部門之間的協調由央行最高層負責,高層官員之間的不同意見在央行內部能悄然得到解決。機構分設后,協調這兩種職能之間沖突的普遍做法是在央行和銀行監管機制之間建立協調機制。在此情況下,協調機制的運行成本和效率就決定著分設體制能否有效地協調央行職能和銀行監管職能之間的沖突,也決定著分設體制是否能優于集中制。

4.3規范、整頓、完善金融市場

(1)加強對貨幣市場的管理,重點加強拆借市場和國債市場的管理。人民銀行一方面應強化依法監管,另一方面應盡快批準組建地區性短期融資中心,進而建立全國性短期融資中心.逐步推行拆借有擔保制度.增強人民在短期資金融通中的作用,為間接調控創造條件。

篇8

關鍵詞: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約束;金融體系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銀行或貨幣管理當局對各種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市場經營流程和市場退出按照法律和貨幣政策實施嚴格管理,通過行政手段嚴格控制各金融機構設置和其資金運營的方式、方向、結構及空間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銀行等金融企業謹慎運作,控制經營風險,確保銀行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清償力,能促進銀行體系的穩健發展和市場競爭機制良好運作,在銀行業的穩定和效率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當出現金融風波,甚至金融危機時,可盡可能以最小的代價保持銀行業等金融企業的穩定。

但隨著金融國際化,自由化和國際金融電子化技術迅速發展和金融創新,金融抑制難度不斷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領域造成“非市場性風險”,其具體表現為:1、扭曲了金融資源的價格,造成虛假供求關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實際利率(存、貸款利率)被壓得過低,不能真實反映資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狀況。其表現為政府對公營部門強制性低息信貸以及外匯市場的外匯管制等。對銀行體系規定過高的準備金率和流動性比率也是價格扭曲的一種形式2、導致金融市場發育不健全,損傷市場對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為的力量替代市場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項管理費用,間接成本是阻斷市場力量的資源配置作用而產生的對銀行等金融企業效率的破壞,同時,金融業務易被少數國有金融機構所壟斷,缺乏競爭,金融效率低下。3、導致市場分割。市場分割首先表現為金融抑制經濟中金融體系的“二元”狀態:一方是遍布全國的國有銀行和擁有現代化管理與技術的外國銀行的分支網絡,組成了一個有限的,但卻是有組織的金融市場;另一方則是傳統的、落后的、小規模的非正式金融組織,如錢莊、地下金融市場等。其次表現為與“二元”體系相關或不相關的資金流向的“二元”狀態:有組織的金融機構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貸利率,將資金貸給公營部門及少數大企業,而大量小企業及住戶則被排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之外,只能以較高的利率從非正式金融機構獲得所需的貸款。另外,金融抑制還導致政府不適當的資金投向干預而累積大量的金融風險。

可見,金融抑制是“通過扭曲包括利率和匯率在內的金融資產的價格,再加上其他手段,這種戰略會縮小或壓低相對于非金融部門的金融體系的實際規模或實際增長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張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場機制,其結果自然難免導致金融體系整體功能的滯后甚至喪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內在缺陷性

1973年美國斯坦福大學經濟學教授羅納德·麥金農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貿易與資本》一書,其同事愛德華·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深化》一書。兩人都以發展中國家的貨幣金融問題作為研究對象,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對金融與經濟進行了開創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論。他們首次指出發展中國家經濟落后的癥結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發展中國家建立一個以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金融體制,即實現金融深化,開創了金融深化理論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論主要針對當時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對利率和信貸實行管制等提出批評,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戰略,以金融自由化為目標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開放金融市場,實現金融市場經營主體多元化以及貨幣價格(利率)市場化,使利率真實反映市場上資金的供求變化,由市場機制決定生產資金的供求變化和流向,刺激社會儲蓄總供給水平的提高,從而便利資本的籌集和流動,有效地解決資本的合理配置問題,提高投資效益,促進經濟發展。由此可見,金融深化理論為發展中國家促進資本形成,帶動經濟發展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和思路。它既彌補一般貨幣理論忽略發展中國家貨幣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傳統發展理論忽略貨幣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強調了金融體制和金融政策在經濟發展中的核心地位,進而為發展中國家制定貨幣金融政策,推行貨幣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論依據。這一理論及政策建議得到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積極支持和推廣,同時也得到了許多發展中國家的贊賞,對20世紀70年代以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金融體制改革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透過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我們可以發現金融深化暗含這樣一個假設:金融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市場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開的,并存在一個競爭完全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市場結構,且市場中的主體是理性的。但現實經濟使得金融深化理論假設存在著缺陷,主要表現為:1、現實的金融市場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貴的信息搜尋成本。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問題,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市場面臨兩大約束,一是利率限制導致的利率約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導致的信息約束。金融深化理論只重視前者,而忽視后者。由于信息約束,放任金融市場自由化會造成多方面的市場失靈,導致金融體系動蕩。2、金融市場發展滯后對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約。金融市場的落后是政府過度管制的原因,而過度管制又導致金融市場的更加落后。忽視市場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會帶來市場混亂。金融深化理論主要研究和強調的是后者,忽視前者對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過程的制約。超越或滯后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自由化都會給金融市場帶來混亂和不穩定。3、金融深化使得國際流動資本對開放資本項目國家貨幣的投機更加容易,使小國經濟或落后經濟容易出現經常性的波動,它不僅沒有起到穩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經濟增長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動所侵蝕,這些國家為了經濟的穩定,不得不采取適當的官職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論對于發展中國家很不適應。金融深化理論表面上研究的是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問題,提出的政策主張應該適用于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改革,但他們的研究對象是以私有制基礎的完善的市場經濟,實際上適用于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金融深化理論的政策主張和目標對于小國或經濟落后國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東南亞金融危機的爆發就是明證。

三、金融約束及其政策取向

進入90年代,信息經濟學的成就被廣泛應用到各個領域,尤其是應用到政府行為的分析中。但很多經濟學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領域的“道德風險”、“逆向選擇”等問題,托馬斯·赫爾曼、凱文·穆爾多克、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基礎上,提出了金融約束論,認為政府對金融部門選擇性地干預有助于而不是阻礙了金融深化,提出經濟落后、金融程度較低的發展中國家應實行金融約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觀經濟穩定,通貨膨脹率低并且可以預測的,正的實際利率),通過對存貸款利率加以控制、對市場準入及競爭加以限制以及對資產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來為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并提高金融體系運行的效率。本人認為它對我國制定金融政策同樣具有參考價值。

金融約束是一種選擇性政策干預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機會,刺激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的發展,并促進金融深化。金融約束是與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約束的前提條件是穩定的宏觀環境、較低的通貨膨脹率、正的實際利率。最關鍵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從金融部門攫取租金,而“金融約束的本質是政府通過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間部門創造租金機會,而不是直接向民間部門提供補貼。”

租金創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來達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準入政策、定向信貸和政府直接干預等創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銀行和企業獲得了超過競爭性市場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這就可以說政府為它們創造了租金。通過創造經濟租金,使銀行和企業股本增加,從而產生激勵作用,增加社會利益。

金融約束的政策取向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政府應控制存貸款利率。即將存款利率控制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證實際存款利率為正值),減低銀行成本,創造增加其“特許權價值”的租金機會,減少銀行的道德風險,激勵其長期經營。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適度,則金融約束是有好處的;如果控制力度過大,資源配置將受到扭曲,金融約束將會蛻變為金融抑制。只要干預程度較輕,金融約束就會與經濟增長正相關。

2、嚴格的市場準入限制政策。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進入,而是指新的進入者不能侵占市場先入者的租金機會,如果沒有市場準入的限制政策,銀行數目的增加將使資金市場競爭加劇,租金下降,激烈的無序金融競爭會造成社會資源浪費,甚至還可以導致銀行倒閉,危及金融體系的穩定。為保護這種租金不至于消散,一個重要的保護手段就是限制進入者的進入,以維持一個暫時的壟斷性存款市場,對現有存款市場的少數進入者進行專屬保護。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可提高金融體系的安全性,對整個社會經濟具有重要的外部效應。

3、限制資產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將正式金融部門中的存款化為其他資產,如證券、國外資產、非銀行部門存款和實物資產等。金融約束論認為發展中國家證券市場尚不規范,非正式銀行部門的制度結構薄弱,存款若從正式銀行競爭流向非正式銀行部門會減低資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銀行部門的發展。而資金若由居民部門移向國外,則會減少國內資金的供應,擴大國內資金的缺口,對國內經濟尤為不利。

金融約束是發展中國家從金融壓抑狀態走向金融自由化過程中的一個過渡性政策,它針對發展中國家在經濟轉軌過程中存在的信息不暢、金融監管不力的狀態,發揮政府在市場“失靈”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與金融深化完全對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論的豐富與發展。

四、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體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體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為與市場行為并存,管制價格與市場價格并存。隨著中國經濟市場化改革的進程,政府管制逐漸放松,相對獨立的貨幣金融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顯著,成為影響中國經濟運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從上面對有關金融理論的初步分析,我們至少可以考慮:

1、確定金融深化是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終極目標。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論與實際金融有著明顯的差異,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亦存在其內在缺陷性,但這并不構成金融深化的客觀需要,盡管自亞洲金融危機后,亞洲各國及歐美的一部分學者對金融深化產生了懷疑,認為全球金融體系的不完善和各國金融發展的明顯差異使得金融深化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帶來全球性的金融混亂和不和諧。但我們應該認識到:(1)從自由化的進程來看,在政府對貿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經濟和各國的經濟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總體上保持了經濟的增長,金融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價。(2)東南亞金融危機重要原因是危機各國不可持續的宏觀經濟政策和不適當的金融深化措施導致的。實施金融深化的國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監管或放開不管,過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而忽視了經濟可持續增長所必須的協調的金融因素,忽視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須具備的內在制度剛性要求。比如,要進行利率市場化改革就必須先有或者同步進行金融體系市場化或完善化,這是金融深化論一個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們應客觀的對待金融深化理論與實踐,絕不能因一些發展中國家在推行金融深化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就認為金融深化與金融危機二者之間有某種必然的因果關系。實踐證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實踐會提高經濟發展的績效,還可以提高一個國家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一些發展中國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其根本原因在于選擇了過于激進、超前的金融深化戰略。我國在實施金融體制改革時,不能把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簡單的理解為完全取消政府干預的金融自由化,應在放松管制的同時關注市場的落后對放松管制的制約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漸進性、層次性和持續性,“金融深化是伴隨著整體經濟改革發展的一個漸進過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應根據經濟發展的成熟程度和經濟運行的內在邏輯做出合理的時序選擇和安排,分階段和有計劃地進行。”在推進金融深化的過程中,要結合本國金融改革的現實條件和制度風險,加強對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監管,逐步建立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相協調的金融體系。

2、金融約束成為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慮到我國目前金融體系中累積了大量的金融風險,因此在改革進程中,我們應客觀的評價和估計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帶來的長期性風險,本著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結合我國金融體系的實際情況,在經濟轉軌時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與金融深化相結合的改革方略是顯示可行的。

除了解決政府需不需干預經濟和金融活動的問題,我國還需要解決如何把握干預力度,避免信息不對稱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問題。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當干預才是造成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本質原因:在危機中資產價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機構破產,從而暴露出金融機構在金融活動中的破壞作用;而金融中介機構的借貸活動與資產價值之間存在著一種政治經濟動力關系,政府對金融中介機構或明或暗提供的債務擔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機構進行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根本原因。金融約束論從信息和激勵的角度,抓住了解決經濟金融問題的兩個基本點,一方面政府應創造條件使決策者掌握信息,或讓有信息能力的行為人成為決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擁有的信息能力,為金融中介機構創造持久有效經營的激勵機制。當然政府的職責不是直接提供擔保和保護,而是促進金融體系市場約束機制發揮作用,積極促進信息的傳播,增加市場上可供信息的公開化,并充分發揮掌握內部信息的金融機構和民間組織的優勢,而非越俎代庖,過多干預,避免金融約束政策蛻變為純粹的金融干預政策,嚴格的金融約束政策與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須臾。“金融約束應該是一種動態的政策制度,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向更具競爭性的金融市場這一大方向的邁進而進行調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預之間靜態的政策權衡,與此相關的問題是金融市場發展的合理順序。”

在金融約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親善市場論”強調的政府只能促進市場建設,不應干預金融經濟;也不是“國家推動發展論”所要求的政府為了彌補市場失靈,必須始終強力干預金融經濟;而應是“市場增進論”的觀點,即政府的職能是促進民間部門的協調功能,發揮政府進行選擇性控制的補充,避免產生不利于社會大眾的道德危害,使我國在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穩步實現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國進行金融體系改革的過程中,也必須要協調貨幣金融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目前,我國“經濟貨幣化”趨勢有所增強,貨幣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強度與日增強,廣義貨幣(M2)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說明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廣度和深度都有質的變化。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地位和影響逐步加大。隨著我國開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沖擊已經開始影響本國貨幣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響本國經濟的內部均衡和外部均衡,這說明開放經濟中,貨幣金融政策一經濟發展有相當強的關聯。因此,在充分考慮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的基礎上,制定與我國經濟發展目標相協調的貨幣金融政策,避免金融業脫離經濟發展的需要而獨自繁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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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松奇:《金融學》[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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