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16 02: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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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步驟和目標任務
企業一套表是以統計調查對象為核心,通過整合現行統計報表制度,規范統計標準和業務流程,實現調查單位通過互聯網報送電子報表到國家統計平臺,各級統計部門在線驗收并匯總統計數據的一種新型統計調查制度。根據國家和省統計局全面實施企業一套表工作總體規劃的要求,按照“示范帶動、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確保成功”的思路,企業一套表統計改革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1、全面實施階段(年10月—年)。從年年報和年定期報表起,對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資質內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業企業(以下簡稱“三上”企業)實施一套表制度。為確保數據不斷、不亂,企業一套表制度實施初期,采取“雙軌報送”的方式,即電子報表網上直報與紙質報表逐級匯總上報同步進行,待條件成熟后,逐步轉為單軌運行。
2、鞏固提高階段(年—2015年)。一套表實施范圍由“三上”企業逐步擴大至工業、建筑業、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等國民經濟行業的抽樣調查企業,即“三下”企業。同時,將生產價格統計、景氣調查、采購經理調查等抽樣或重點調查內容和部門統計內容納入一套表范圍,實現統計業務調查一體化。
二、組織方式
1、統一部署。全縣企業一套表統計改革工作由縣統計局統一安排部署,按照統一要求與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實施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2、統一培訓。縣統計局要對從事規模以上工業統計、資質內建筑業統計、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統計、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統計、房地產開發經營業等實施企業一套表的調查對象,進行網上直報操作和業務培訓。
3、統一認定統計調查單位。按照“先進庫,再有數”的要求,凡沒有進入統計基本單位名錄庫的企業不作為一套表的統計調查單位。統計調查單位的認定、調整與維護、基本信息更新,均以基本單位名錄庫為基礎。
4、統一使用優化數據采集處理系統。全縣統一使用國家統計局一套表數據處理軟件平臺。
5、統一組織聯網直報。納入一套表范圍的調查單位統一采取聯網直報方式向國家統計數據中心報送數據。調查單位按統計部門的統一要求,及時填報基層表、審核和上報數據、接受數據查詢,進行修改數據等工作,待改革完成后,不再接受按原報送方式上報的基層表。
6、分專業審核數據,在線加工處理數據。一套表采取分專業的數據審核方式,統計部門相關專業按職責權限對接收數據進行審核和驗收,對審核未通過的數據退回查實;企業按照退回修改通知書的要求對有關數據進行核實、修改,重新上報,直至驗收通過。統計部門相關專業要借助統一的軟件平臺,按照權限匯總處理相關專業數據,完成綜合表和匯總表。
三、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領導,統一組織實施這次統計改革,成立以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統計局局長、工信局局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發改委、財政局、民政局、城建局、房管局、商務局、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旅游局、民企局、開發區管委會、編委辦、國資辦為成員單位的縣企業一套表統計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統計局,由縣統計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組織實施企業一套表改革工作。
2、密切協調配合。縣統計局和各主管部門要加強溝通,明確任務分工,劃分工作職責。統計局作為牽頭單位,負責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包括制定方案、軟件開發應用、平臺建設、企業培訓、數據采集、審核上報和數據匯總等工作;編制、民政、稅務、工商、質監等部門要及時向統計局提供本部門企事業單位變動的行政記錄,協助統計局定期做好調查單位名錄庫更新、維護、確認工作;發改、工信、城建、房管、商務、旅游、國資辦等部門,要加強對工業、建筑、房地產和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單位企業一套表統計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信部門負責工業企業;商務部門負責批零貿易企業;旅游部門負責住宿餐飲企業;城建部門負責建筑企業;房管部門負責房地產企業),確保每一個調查單位有一個主管部門負責聯絡。有關部門要按照分工原則,各司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落到實處,共同推進企業一套表統計改革工作。
3、精心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1)認真做好對本轄區實施企業一套表的企業的宣傳發動和摸底調查。各鄉鎮區、各有關部門要向調查單位和社會各界廣泛宣傳講解實施一套表的目的意義,取得調查單位及各方面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要逐個檢查管轄的調查單位是否具備網上直報的條件,是否按要求配備計算機設備,能否連接互聯網并確保網絡暢通,是否明確單位分管領導和指定具體責任人,確保企業能順利實現網上直報工作。
(2)強化企業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各主管部門要對管轄的調查單位逐個進行檢查,對不能滿足一套表改革要求的企業,要指導和督促他們按照要求完善會計、統計核算制度,建立健全統計原始記錄、統計臺帳和制訂統計管理制度。
(3)進一步核實企業單位名錄庫。要確保企業單位字典庫的不重不漏、機構代碼法人名稱和屬性代碼準確無誤,為企業順利開展企業一套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精心組織培訓。縣統計局要安排責任心強、悟性高的專業人員參加省、市的業務培訓,熟練掌握新統計軟件平臺操作,具備指導和解決各種問題的能力,并進行分組檢查指導。各鄉鎮區要精心組織好對企業一套表調查對象的網上直報操作和業務培訓。各有關部門要協助通知企業人員積極參加培訓,確保調查單位參訓率達100%,確保企業統計人員人人都會網上直報。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上級關于國企改革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大國有糧食企業兼并重組力度,突破土地性質變更,著力組建混合所有制企業,構建現代企業制度,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全面增強企業發展活力和市場競爭力,切實改變國有糧食企業“小、散、弱”狀況,促進我市糧食行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目標任務
2016年國有糧食企業改革主要目標任務(見附表):
1、加大企業兼并重組力度。推進縣域內企業兼并重組,形成購銷總公司(集團)+子公司、分公司+收儲庫點經營模式,2016年實現國有糧食企業兼并重組率10%。
2、突破土地性質變更。爭取縣區政府支持,加強與國土、財政、工商、稅務、農發行等部門溝通協調,為國有糧食企業土地性質變更工作減輕資金壓力。2016年全市實現土地性質有劃撥轉出讓面積不少于600畝,變更率不低于10%。
3、組建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除儲備糧管理企業和軍供糧企業外,國有糧食企業通過吸收外資、民營資本及職工入股等方式,培育國有資本、非國有資本交叉持股的新型市場主體。每個縣區至少有1家國有糧食企業引入非國有資本,實現混合所有制經濟突破。
4、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國有糧食企業形成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業績考核、薪酬管理和經理層選聘等機制。推動政企分開,實施企業內部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構建經營管理人員市場化選聘機制,激發企業活力。2016年度實現轄區內國有糧食企業全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5、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抓住改革有利時機,積極開展經營管理規范年活動。2016年度重點培育10家“1+N”示范企業,與種糧大戶、合作社及糧食加工企業建立良好合作關系,實現產業鏈向生產、服務、深加工領域延伸。
三、推進措施
(一)征集意見,加強指導
今年3月至4月市糧食局組織專人通過調研考察、召開專題會議的形式向各縣區了解改革中遇到的困難,明確主攻方向,并及時同省局進行溝通,了解有關國企改革的最新精神,并出臺工作方案,做好業務指導工作。
(二)學習考察,汲取經驗
二季度適時組織各縣區糧食部門有關人員赴外地考察學習,借鑒外市土地性質變更、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的先進經驗、做法。積極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外地政府在改革中的經驗、做法和支持力度,依照省、市政府文件精神,爭取在稅費、政策等方面的優惠待遇。
(三)強化考核,深入推進
一是結合我市即將出臺的《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辦法》,強化對各縣區國有糧食企業改革考核工作。二是召開推進會議。適時在國企改革進展較快、成效突出的縣區召開一次現場推進會,鼓舞先進、鞭策落后,以點帶面。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依法行政和施政為民理念,按照“全面清權、依法確權、科學配權、壓縮限權、公開示權、監督制權”的工作目標,依托全市和本局政務公開載體,深化行政權力公開規范運行,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打造廉潔、透明、高效的政府形象,為“建設珠三角鏈接大西南的樞紐門戶城市”提供良好的政務環境。
二、工作目標
在全面清理本局行政職權和其他職權、編制行政權責清單的基礎上,依托市人民政府網站、《市人民政府公報》、局網站、市行政服務中心和本局辦事大廳(窗口)等政務公開載體,公開公示行政職權目錄、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細化量化標準、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辦事指南、廉政風險防控措施、服務承諾及監督投訴渠道、行政執法結果等。
三、公開內容
(一)制定行政職權目錄,按程序審批后向社會公布。
(二)制定行政職權流程圖(含廉政風險點、主要防控措施、服務承諾及監督投訴渠道),按程序審批后向社會公布。
(三)制定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細化量化標準,按程序審批后向社會公布。
(四)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辦事指南。按照便民利民、指引清晰的原則,逐項編制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辦事指南,并向社會公布。
(五)行政執法結果。將行政審批結果和行政處罰結果,進行保密審查和公開屬性界定后,依法向社會公布。
四、公開載體
(一)市政府門戶網站。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市行政職權公開透明運行”專欄,公布本局行政職權權責清單、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細化量化標準的規范性文件等,并與局網站相應欄目內容相鏈接,形成系統、規范、便捷的公開平臺。
一、指導思想
以提供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均等化服務為核心,以提升農村衛生機構綜合服務能力為目標,以調整優化農村衛生資源配置和利用為切入點,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改革現行縣鎮兩級醫療衛生服務體制,優化配置衛生資源,把縣鎮兩級醫療衛生服務聯為一體,使縣級醫療衛生技術骨干和設備下沉,拓展縣級醫院的服務領域,提高鄉鎮衛生院的服務水平,強化農村公共衛生服務管理能力,構建優勢互補、利益共享的衛生管理縣鎮一體化格局,縮小城鄉醫藥衛生差距,加快農村衛生事業發展,解決基層群眾“看病難”問題。
二、工作目標
按照“三個統一,五個不變”的要求,整合醫療衛生資源,深化運行機制改革,把縣鎮兩級醫療衛生服務連為一體,充分發揮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在技術、管理上的優勢,完善農村衛生服務網絡,加強縣鎮兩級衛生服務功能,實現資源共享、統一管理、優化結構、合理分工、相互促進、共同發展,達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壯大、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水平提升的目的,讓群眾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醫療服務,促進衛生事業健康協調發展。
三、工作模式
建立縣級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機制,使優質資源最大限度惠及基層群眾,進一步提升農村衛生服務能力。結合我縣實際,具體工作模式主要有:
(一)建立以管理為核心的衛生管理縣鎮一體化模式。由縣中醫醫院托管蔣村鎮衛生院,實行統一規范管理、統一業務指導、統一工作考核、統一人員培訓、統一財務管理、統一藥品采購與調配。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打破行政職務、專業技術職務終身制,實行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充分利用縣中醫醫院人才、技術、管理和信息優勢,構建目標明確、布局合理、規模適當、結構優化、層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基層醫療服務體系。
(二)建立以醫療信息為核心的衛生管理縣鎮一體化模式。在醫院及甘河衛生院、余下衛生院之間實施醫療信息一體化管理,建立一套縣鎮一體化的醫學影像數據庫。患者在鄉鎮衛生院就診檢查時,通過該系統將患者醫學影像資料實時傳送到縣級醫院影像會診中心,由縣級醫學專家根據影像資料即時做出診斷。同時,鄉鎮衛生院醫生也可在當地看到患者在縣級醫院檢查的診斷報告、影像報告和影像資料結果,及時正確地做出診斷。該系統通過“電子醫生”下鄉,將在最短時間內為患者提供有價值的遠程醫療會診意見,并做出快捷、及時的診斷決策,使患者在鄉鎮衛生院就醫時,也能享受到縣級醫院專家的遠程醫療服務,縮小縣鄉醫療差距,進一步提高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水平,從而實現醫療信息縣鎮一體化。
(三)建立以婦幼保健技術為核心的衛生管理縣鎮一體化模式。由縣婦幼保健院對草堂鎮衛生院實行對口支援,主要內容包括:充分利用婦幼保健院的專科優勢,加強草堂衛生院的婦產科及兒科建設;積極建立草堂地區婦幼保健服務中心,規范操作規程及服務行為,把草堂地區婦幼保健服務中心建設成基層婦幼保健的精品工程、示范工程;開展人員的雙向交流和培訓,把優秀人才引向基層,并為鄉鎮衛生院培養“沉得下、留得住、用得上”的婦幼保健人員;把先進的技術引向基層,充分利用支援醫院的醫療資源優勢,形成有效、緊密的技術支撐,建立雙向轉診機制,有效整合城鄉醫療衛生資源,增強基層醫療服務能力。
四、工作任務
主要工作任務包括:
(一)優化整合醫療衛生資源
被托管的鎮衛生院的醫療、防保人員由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管理調配,一體化管理后,保持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和鎮衛生院人員編制不減、財政投入不減,達到人才協調使用、醫療服務優化、利益共享的目的。縣醫院、縣婦幼保健院只負責對相關衛生院的業務技術指導,不參與其內部管理。
(二)明確管理方式
一是“三個統一管理”。人員統一管理。將鎮衛生院的人員管理權限并入縣級醫院。支援鎮衛生院的人員與縣級醫院人員在福利待遇、職稱評審、選拔使用等方面享有同等權利。按照“崗位相對固定、人員按需流動”的原則,由縣級醫院統籌使用調配人員,不受現階段人事制度影響,不辦理相關手續。實行崗位績效等級工資制,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分配制度適當向鄉鎮崗位傾斜。財務財產統一管理。縣鎮兩級醫療機構實行財務統一管理,獨立核算;資產統一登記,分別建立臺賬。鎮衛生院開展業務所需設備可由縣級醫院靈活調劑使用,原資產屬性不變。加強對鎮衛生院賬務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指導,規范財務管理。醫療業務統一管理。鎮衛生院醫療業務由縣級醫院統一管理,做到統一規章制度、統一技術規范、統一人員培訓、統一業務指導、統一工作考核,按照功能定位和技術要求開展醫療服務。
二是“五個不變”。機構設置和行政建制不變。縣級醫院和鎮衛生院保留各自原有機構設置和行政建制,鎮衛生院可增掛縣醫院分院的牌子。鎮衛生院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職能和任務不變。鎮衛生院仍然承擔行政區域內預防、康復、婦幼保健、愛國衛生、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等公共衛生職能,縣級醫院負責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鎮衛生院基本醫療服務職能不變。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是鄉鎮衛生院最根本的職能。鎮衛生院要充分借助縣級醫院的技術、資源優勢,不斷擴展基本醫療服務內容,滿足群眾不斷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鎮衛生院公益性不變。鎮衛生院是政府舉辦的公益性機構,保持鎮衛生院公益性是讓廣大群眾享有“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的基礎。財政投入供給機制不變。保持縣鎮醫療機構財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不變。鎮衛生院人員工資按現行政策全額撥付,可采取“財政撥付總額預算,工作崗位按需確定”的方式進行人員經費動態管理。不允許縣級醫院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侵占和挪用國家對鄉鎮衛生院的財政投入資金。
三是“兩提高”。通過實施衛生管理縣鎮一體化改革,提高鎮衛生院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使當地老百姓在本鎮就能享受到縣級醫療機構的技術服務,而只支付鎮衛生院的收費標準,不斷提高就診人次,促進鎮衛生院經濟效益不斷提升。
四是“三制”管理。即堅持鎮衛生院院長公開招聘制、衛生院全員聘用制和績效工資制。鎮衛生院仍屬獨立法人單位,院長實行公開招聘,由托管的縣級醫院提名,縣衛生局考核任命,在一體化管理框架下履行衛生院院長的管理職責。鎮衛生院按照批準的崗位設置方案實行全員聘用,托管模式的鎮衛生院人員聘用由縣級醫療機構統一管理。實行一體化管理的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院依據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分別制定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方案及分配方案,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實行基礎工資加績效工資制度,根據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綜合考核兌付報酬。一體化管理前,鎮衛生院要進行資產登記造冊,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鎮衛生院所需藥品、一次性醫療用品均按現行模式采購、配送。
五、實施步驟
(一)調查研究階段。縣衛生局對衛生管理縣鎮一體化改革試點工作進行調研,對參與試點的鎮衛生院的服務人數、服務半徑、醫院規模、醫務人員數量及技術結構情況進行詳細調查摸底,進行分析研究,制定縣鎮衛生一體化管理實施方案,為衛生管理縣鎮一體化改革試點工作順利開展打好基礎。
(二)動員部署階段。召開衛生管理縣鎮一體化改革試點工作動員會議,扎實安排部署此項工作,并由縣衛生局組織人員對被托管的鎮衛生院進行資產清查,理順體制機制。
(三)組織實施階段。縣衛生局要及時召開會議宣布試點方案。試點醫院要根據《衛生管理縣鎮一體化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及相關規章制度,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認真組織實施。
(四)總結評估階段。對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估,開展群眾滿意度測評。各試點醫院要進行自評,及時進行總結,認真查找和解決工作運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達到“以評促管”的目的,從而進一步加強醫療技術隊伍管理,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增強醫務人員的奉獻意識、責任意識、團隊意識,不斷提升醫療服務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以副縣長為組長,縣衛生局局長為副組長,縣發改、財政、食品藥監、物價等部門及參與試點的縣鎮醫療機構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衛生管理縣鎮一體化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衛生管理縣鎮一體化改革試點的組織協調工作。各相關部門、各試點醫院要充分認識開展衛生管理縣鎮一體化改革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及時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促進衛生管理縣鎮一體化改革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大財政投入。縣財政等部門要落實公立醫院政策性投入;將承擔公共衛生職能的醫療機構的經費投入納入財政預算;加大對公立醫院項目建設的支持力度,促進醫院加快發展;落實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投入;安排專項資金,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三)健全各項制度。各試點醫院要加強制度建設,制定并完善人事管理、財務管理、業務管理、績效考核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引入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逐步形成科學、規范、系統的縣鎮衛生一體化管理體系。同時,要認真分析查找在機制、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及時予以整改完善,進一步規范醫務人員行為,促進醫院高效規范運轉。
一、戰略意義
工辦系統目前還有7個企業遺留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有的企業破產清算已經進行了10多年,對企業職工生活、社會和諧穩定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職工常年為落實待遇集訪、群訪,有些企業的矛盾非常尖銳,拖的時間越長,改革的成本越高,對全縣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影響越大。通過利用破產、清算企業土地招商變現的辦法,一攬子統籌解決工辦系統企業遺留問題,有利于盤活存量資源,有利于落實民生政策,有利于化解長期積累的矛盾,有利于社會穩定大局,有百利而無一弊。
二、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2013年10月29日縣長辦公會議精神,按照“總體規劃、一企一策、有序推進、三年攻堅”的總體思路,集中思想、集中精力、集中要素、全力突破,利用三年時間全面解決工辦系統破產清算企業遺留問題,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國有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維護社會穩定大局。
三、目標任務
第一年(2013年11月-2014年10月):完成原縣酒廠、原縣磚瓦廠和原縣工業供銷公司土地處置工作。
第二年(2014年11月-2015年10月):完成原天公司土地處置和原化工有限公司(縣化工有限公司)破產清算工作。
第三年(2015年11月-2016年10月):完成縣輕工商場和縣農機修造廠清算工作。
四、堅持原則
1.堅持依法依規原則。三年攻堅行動必須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進行,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改革相關問題處置辦法》的規定,依法依規處理職工清償、債權債務、資產帳務、規劃調整、招投標等事項。
2.堅持先收后出原則。所有涉及土地的處理必須先收儲、后出讓,收儲出讓兩條線分開操作,國有、集體土地處置必須經專業機構評估后由城建公司或城司收儲,收儲資金不足部分由縣財政兜底,收儲土地用途按城市規劃、市場經濟規律、招商引資需要使用。對于沒有收儲價值的土地,可直接掛牌出讓。
3.堅持一企一策原則。區別不同企業,采取差別化的辦法,不搞一刀切,一賣了事。每個企業成立單獨的工作組,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形成最切合企業實際的解決方案,全力組織推進。
4.堅持先易后難原則。分步驟分層次,分清輕重緩急,首先保證解決職工養老金、醫保金等急需解決的問題,成熟一個,解決一個。
五、攻堅方式
㈠原縣酒廠
縣酒廠是1958年成立的地方國營企業,占地40.68畝,座落在鎮15號。2001年5月,經縣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破產時在冊職工87人,離退休職工45人。
經測算,破產清算費用2362.74萬元。廠區內95戶職工住房建于60—70年代,經權威部門鑒定均屬危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必須盡快拆除。縣政府會辦酒廠職工住房在拆遷時視同辦理“兩證”處理。多年來職工集訪群訪不斷,強烈懇求解決住房問題。
酒廠地處縣城次中心地段,具有較高的收儲價值,可以開發建設小型專業市場或商住目前。由于酒廠職工宿舍屬于危房,解決酒廠問題迫在眉睫。解決方案是作為工辦的第1號工程,立即著手制定收儲方案,提請政府研究由縣城建公司收儲,收儲資金用于解決職工問題。
㈡原縣磚瓦廠
原縣磚瓦廠是1958年成立的國有全民小型企業,坐落在阜余鎮內,占地334.6畝,2004年10月28日經縣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破產時在冊職工80人,退休職工98人,破產清算費用912.92萬元。企業破產后該企業土地和房屋資產經過多次掛牌、登報、掛網招商都未能如愿變現,目前房屋資產已經大部損毀或滅失。
磚瓦廠地處鄉鎮偏僻地段,加之原阜余鎮已經撤消,在生產磚瓦期間地面開挖取土面積較大,實際可利用面積不足三分之二。解決方案是通過招商引資新上糧食倉儲加工項目。
㈢原縣工業供銷公司
原縣工業供銷公司成立于1975年,位于鎮1號,占地6.5畝,2004年4月28日縣法院裁定工業供銷公司破產。在冊職工46人,退休1人,離休4人,全部劃轉到鶴靈公司改制后的企業縣磷肥化工有限公司。目前,供銷公司破產清算組正在申請縣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工供公司地處黃海橋西北,緊鄰射中,位置優越,商業價值較高。但由于紅線退讓,有效使用面積較小,收儲價值不大。可與雙山集團商洽,由其收購,這樣可與雙山宿舍區整合進行整體開發。如雙山集團無收購意向,則由工辦掛牌出讓。
㈣原天制造有限公司
原縣天制造有限公司的前身是縣無線電廠,占地8.5畝,于1998年5月以“等額資產帶等額債務”的形式改制成立。在冊職工人數262人,退休職工38人。2010年3月30日,經縣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破產清算費用1053.5萬元。
天目公司地處縣城商業中心地段,但從四周建筑現狀看,不能規劃高樓開發,收儲出讓操作性不大。解決方案是結合地塊實際,與城管局地塊聯合操作,可用于建設快捷酒店或幼兒園。
㈤原化工有限公司(縣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地方國營企業,1998年改制成立縣化工有限公司,接收了原企業650名全部職工,同時承接了原企業所有債權債務。2006年2月公司破產,至今未終結。2006年7月公司發生“7.28”重大事故造成巨大經濟損失。2011年5月9日縣委徐書記召集會辦公司有關問題,并形成會辦紀要,決定公司解散清算。
企業職工總數579人,其中在冊職工366人,退休職工211人,離休2人。經測算,破產費用1935.06萬元,公司清算費用1018.35萬元,合計2953.41萬元。
公司目前是工辦系統中矛盾最突出、問題最復雜、維穩最困難的企業。職工為了經濟補償金、中央財政補助關停資金、7.28事故家屬補助等問題經常到政府集訪,同時去市、省、網訪也時有發生。
解決()公司問題的方案是:公司破產與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協調,不要與縣內其他資產捆綁操作,個案處理,早日終結。公司爭取在今年春節前兌付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88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7條“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的規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破產費用先由政府墊資,其合興廠區土地、臨海廠區土地及德發大道土地全部收歸國有。
㈥縣輕工商場
㈦縣農機修造廠
縣農機修理廠始建于1958年4月,1992年3月撤并給縣紡機廠。企業現有職工49人,退休職工2人。拖欠職工集資款,失業金、養老金、職工工資、金融、稅務部門貸款本金、利息、稅金及他應付賬款等總負債達398.58萬元。此外,農機廠房產證因拖欠縣工行貸款18萬元被縣工行抵押,現已轉省華融公司。該公司提出需交6萬元才能退還房產證。企業現有土地為租賃鎮淮海村的土地。
企業于2002年9月向縣人民法院申請破產。但由于企業注冊資金52萬元實際僅到位1.51萬元,市中級人民法院答復暫不予破產。
解決方案是與市中院協調盡快進入破產程序。
六、保障措施
㈠強化領導,落實責任。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面上協調指導,縣政府分管工業的副縣長具體牽頭,縣工辦組織實施。每個企業成立一個工作組,由縣工辦、縣發改委、財政局、住建局、國土局、人社局、城建公司、城司等部門人員組成,明確推進目標,明確完成時間,明確工作職責,明確考核要求,確保完成三年攻堅任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破解城鄉二元結構、促進統籌發展”的工作要求,堅持“建、管、養”并重的原則,明確區、鎮兩級政府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系,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的穩定的養護資金渠道,提高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水平,建立符合我區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和運行機制,促進農村公路持續、穩定、安全和協調發展。
二、改革范圍
本次農村公路改革范圍是除區道以外達到交通部規定的公路技術等級標準,并已納入市市政局公路里程的農村公路(長度500米以上,路面寬度3.5米以上的公路)。農村公路包括公路橋梁、涵洞及其附屬設施。2009年先將農村公路設施(包括公路、橋梁)納入區級管理范圍,規劃紅線內綠化、保潔、雨污水管網暫不接受。
三、組織機構
成立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
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府辦分管副主任、區建管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區發改委、區公安分局、區人事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建管局、區水務局、區農綠局以及各鎮、莘莊工業區分管領導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區建管局,具體負責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建管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區建管局分管副局長、區公路署署長兼任。
四、工作職責
(一)區建管局是本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審批所轄區域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計劃和預算,并報市市政局核備;
2、負責管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使用;
3、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實施監督;
4、組織、協調農村公路設施的保護工作。
(二)區公路管理署是本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具體實施單位。主要職責:
1、負責編制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計劃和預算并組織實施;
2、負責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
3、組織對養護質量進行檢查、考核和驗收;
4、負責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權路產保護,開展相應的行政
許可、查處工作;
5、按市、區有關規定,負責委托項目的設計、審計、監理、
招投標中介等機構,對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管理;
6、組織承發包工程三方合同的簽約等管理工作;
7、負責農村公路的數據采集、設施評估檢測等基礎性的管理工作。
(三)各鎮、莘莊工業區負責所轄區農村公路養護的管理工作;鎮城市綜合管理所負責所轄區內農村公路養護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
1、編制所轄區內農村公路的養護計劃;
2、參與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
3、參與工程合同文本條款擬定工作和工程合同簽約工作;
4、負責做好本轄區中標單位養護監管工作,加強日常的管理、檢查和考核;
5、配合做好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產路權保護以及行政許可和查處工作;
6、做好相關計劃、統計和信息上報工作。
五、資金渠道
(一)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籌集與管理遵循多方籌措、分級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
(二)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主要來源:
1、區級財政安排的養路費專項資金;
2、鎮級財政安排的道路養護資金;
3、市級返回的養路費補貼資金;
4、征收的輕便摩托車養路費;
5、其他方式籌措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
六、資金分擔
農村公路設施日常養護和大中修的資金,區級財政(區養路費)承擔50%,鎮(莘莊工業區)級財政承擔50%。由區建管局負責督促鎮(莘莊工業區)級養護資金的足額、及時到位,以確保農村公路的養護質量。
七、資金管理
(一)預算管理: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和大中修實行區級財政預算管理。區公路署依據農村公路現狀,編制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和大中修年度資金預算;區建管局負責預算的審核匯總,并報區財政局審批。
(二)資金撥付:區財政承擔的資金,依據區公路署申請資金計劃撥付至各鎮、莘莊工業區,各鎮、莘莊工業區應嚴格按區、鎮分擔比例配足資金,并依照工程合同條款項目分期撥付給中標單位。
八、附則
(一)區建管局依據本方案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對原有的投資體制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打破了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資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資主體多元化、資金來源多渠道、投資方式多樣化、項目建設市場化的新格局。但是,現行的投資體制還存在不少問題,特別是企業的投資決策權沒有完全落實,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投資宏觀調控和監管的有效性需要增強。為此,國務院決定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
一、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確立企業在投資活動中的主體地位,規范政府投資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營造有利于各類投資主體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推動經濟協調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目標是:改革政府對企業投資的管理制度,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落實企業投資自;合理界定政府投資職能,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拓寬項目融資渠道,發展多種融資方式;培育規范的投資中介服務組織,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公平競爭;健全投資宏觀調控體系,改進調控方式,完善調控手段;加快投資領域的立法進程;加強投資監管,維護規范的投資和建設市場秩序。通過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最終建立起市場引導投資、企業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宏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資體制。
二、轉變政府管理職能,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
(一)改革項目審批制度,落實企業投資自。徹底改革現行不分投資主體、不分資金來源、不分項目性質,一律按投資規模大小分別由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的企業投資管理辦法。對于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其中,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準,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改為備案制,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均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并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和減免稅確認手續。對于企業使用政府補助、轉貸、貼息投資建設的項目,政府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各地區、各部門要相應改進管理辦法,規范管理行為,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下放給企業的投資決策權利。
(二)規范政府核準制。要嚴格限定實行政府核準制的范圍,并根據變化的情況適時調整。《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增減《目錄》規定的范圍。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準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準。對于外商投資項目,政府還要從市場準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核準。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嚴格規范的核準制度,明確核準的范圍、內容、申報程序和辦理時限,并向社會公布,提高辦事效率,增強透明度。
(三)健全備案制。對于《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要對備案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防止以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
(四)擴大大型企業集團的投資決策權。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特大型企業集團,投資建設《目錄》內的項目,可以按項目單獨申報核準,也可編制中長期發展建設規劃,規劃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批準后,規劃中屬于《目錄》內的項目不再另行申報核準,只須辦理備案手續。企業集團要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規劃執行和項目建設情況。
(五)鼓勵社會投資。放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允許社會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逐步理順公共產品價格,通過注入資本金、貸款貼息、稅收優惠等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項目融資等方式,參與經營性的公益事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對于涉及國家壟斷資源開發利用、需要統一規劃布局的項目,政府在確定建設規劃后,可向社會公開招標選定項目業主。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各種所有制企業進行境外投資。
(六)進一步拓寬企業投資項目的融資渠道。允許各類企業以股權融資方式籌集投資資金,逐步建立起多種募集方式相互補充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和證券監管機構批準,選擇一些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項目進行試點,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債券等方式籌集建設資金。在嚴格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改革企業債券發行管理制度,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增加企業債券品種。按照市場化原則改進和完善銀行的固定資產貸款審批和相應的風險管理制度,運用銀團貸款、融資租賃、項目融資、財務顧問等多種業務方式,支持項目建設。允許各種所有制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申請使用國外貸款。制定相關法規,組織建立中小企業融資和信用擔保體系,鼓勵銀行和各類合格擔保機構對項目融資的擔保方式進行研究創新,采取多種形式增強擔保機構資本實力,推動設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建立和完善創業投資機制。規范發展各類投資基金。鼓勵和促進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和重點建設工程項目。
(七)規范企業投資行為。各類企業都應嚴格遵守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不得投資建設國家禁止發展的項目;應誠信守法,維護公共利益,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應按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出資人制度、投資風險約束機制、科學民主的投資決策制度和重大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投資項目的法人責任制、資本金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三、完善政府投資體制,規范政府投資行為
(一)合理界定政府投資范圍。政府投資主要用于關系國家安全和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包括加強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能夠由社會投資建設的項目,盡可能利用社會資金建設。合理劃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投資事權。中央政府投資除本級政權等建設外,主要安排跨地區、跨流域以及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二)健全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和堅持科學的決策規則和程序,提高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政府投資項目一般都要經過符合資質要求的咨詢中介機構的評估論證,咨詢評估要引入競爭機制,并制定合理的競爭規則;特別重大的項目還應實行專家評議制度;逐步實行政府投資項目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規范政府投資資金管理。編制政府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各類政府投資資金,包括預算內投資、各類專項建設基金、統借國外貸款等。政府投資資金按項目安排,根據資金來源、項目性質和調控需要,可分別采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轉貸和貸款貼息等方式。以資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確定出資人代表。要針對不同的資金類型和資金運用方式,確定相應的管理辦法,逐步實現政府投資的決策程序和資金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四)簡化和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程序,合理劃分審批權限。按照項目性質、資金來源和事權劃分,合理確定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與有關部門之間的項目審批權限。對于政府投資項目,采用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方式的,從投資決策角度只審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除特殊情況外不再審批開工報告,同時應嚴格政府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審批工作;采用投資補助、轉貸和貸款貼息方式的,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具體的權限劃分和審批程序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方面研究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頒布實施。
(五)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改進建設實施方式。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標準,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按項目建設進度下達投資資金計劃。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中介服務管理,對咨詢評估、招標等中介機構實行資質管理,提高中介服務質量。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增強投資風險意識,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風險管理機制。
(六)引入市場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效益。各級政府要創造條件,利用特許經營、投資補助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有合理回報和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公益事業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對于具有壟斷性的項目,試行特許經營,通過業主招標制度,開展公平競爭,保護公眾利益。已經建成的政府投資項目,具備條件的經過批準可以依法轉讓產權或經營權,以回收的資金滾動投資于社會公益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
四、加強和改善投資的宏觀調控
(一)完善投資宏觀調控體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在國務院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協作、有效運轉、依法監督,調控全社會的投資活動,保持合理投資規模,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改進投資宏觀調控方式。綜合運用經濟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對全社會投資進行以間接調控方式為主的有效調控。國務院有關部門要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教育、科技、衛生、交通、能源、農業、林業、水利、生態建設、環境保護、戰略資源開發等重要領域的發展建設規劃,包括必要的專項發展建設規劃,明確發展的指導思想、戰略目標、總體布局和主要建設項目等。按照規定程序批準的發展建設規劃是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努力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引導社會投資。制定并適時調整國家固定資產投資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明確國家鼓勵、限制和禁止投資的項目。建立投資信息制度,及時政府對投資的調控目標、主要調控政策、重點行業投資狀況和發展趨勢等信息,引導全社會投資活動。建立科學的行業準入制度,規范重點行業的環保標準、安全標準、能耗水耗標準和產品技術、質量標準,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
(三)協調投資宏觀調控手段。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以及宏觀調控需要,合理確定政府投資規模,保持國家對全社會投資的積極引導和有效調控。靈活運用投資補助、貼息、價格、利率、稅收等多種手段,引導社會投資,優化投資的產業結構和地區結構。適時制定和調整信貸政策,引導中長期貸款的總量和投向。嚴格和規范土地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土地供應對社會投資的調控和引導作用。
(四)加強和改進投資信息、統計工作。加強投資統計工作,改革和完善投資統計制度,進一步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全社會固定資產存量和投資的運行態勢,并建立各類信息共享機制,為投資宏觀調控提供科學依據。建立投資風險預警和防范體系,加強對宏觀經濟和投資運行的監測分析。
五、加強和改進投資的監督管理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監管體系。建立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詢、投資項目決策、設計、施工、監理等部門和單位,都應有相應的責任約束,對不遵守法律法規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完善政府投資制衡機制,投資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以及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能分工,對政府投資的管理進行相互監督。審計機關要依法全面履行職責,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提高政府投資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完善重大項目稽察制度,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制度,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管。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的社會監督機制,鼓勵公眾和新聞媒體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監督。
(二)建立健全協同配合的企業投資監管體系。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市規劃、質量監督、銀行監管、證券監管、外匯管理、工商管理、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要依法加強對企業投資活動的監管,凡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不得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在建設過程中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部門要責令其及時改正,并依法嚴肅處理。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投資項目的事中和事后監督檢查,對于不符合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的項目,以及不按規定履行相應核準或許可手續而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要責令其停止建設,并依法追究有關企業和人員的責任。審計機關依法對國有企業的投資進行審計監督,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建立企業投資誠信制度,對于在項目申報和建設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違反法律法規的,要予以懲處,并公開披露,在一定時間內限制其投資建設活動。
一、總體思路
按照“規范、透明、公平、激勵”的原則,探索政府性資金存款與商業銀行對我市貢獻相掛鉤的途徑,堅持不改變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權的前提下,對政府性資金存放商業銀行實行“指標評價、額度總控、資金集中、統一調度、安全保值、風險評估”;對商業銀行按考評量化計分所占比重進行存款分配,引導和撬動商業銀行加大對我市銀行信貸資金的支持力度,不斷提高政府性資金綜合效益。
二、改革內容
(一)資金范圍。本實施方案所指的政府性資金包括:
1、由中央、省或市本級財政預算安排,在年度預算執行中列支,并核撥到專戶管理的專項資金。
2、依據法律法規,按規定程序征收或向社會募集、具有專門用途并在財政專戶中管理的財政性資金,包括非稅收入以及社保基金。
3、由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統一賬戶管理的市直預算單位往來資金。
4、經市政府常務會議批準保留和開設的市直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的資金和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公積金。
(二)賬戶設置及資金管理。設立財政資金統分賬戶(以下簡稱“統分賬戶”),即:收支總戶+收入分戶模式,對財政性資金進行統一歸集、統一分配、統一支付、統一核算,實現財政性資金的統一管理和規范運作。
1、統一歸集市本級納入專戶管理的財政性資金。
2、統一分配調度各類資金。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對統分賬戶及相關賬戶資金存量進行統計,按照考核確定的存款分配比例,對其實際資金存量進行調整,收入分戶資金以定期存單或協定存款形式存入銀行。當收支總戶的現金存量不足以滿足資金支付需求時,按照事先確定的存款分配比例,從各商業銀行調回存款。
3、統一支付。從收支總戶統一支付和解繳各類資金。
4、統一核算各類資金。對納入統分賬戶的各類資金,均按其資金性質、科目和預算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確保專款專用。
5、社保基金專戶、保留的財政專戶、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統管的市直預算單位往來資金賬戶、經市政府常務會議批準保留和開設的市直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以及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公積金賬戶的資金存量,全部納入總量考核。
6、建立健全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動態管理,規范財政專戶和預算單位銀行賬戶開戶銀行的選擇方式,應當實行招投標的要堅決采用招投標方式。
(三)考核評價激勵機制。按照《市市本級政府性資金存放商業銀行考核評價激勵暫行辦法》對商業銀行進行考評,確定各商業銀行的存款比例,確保政府性資金向銀行進行存款分配時的透明、公正,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
1、建立考核評價指標。考核評價指標分為以下三大類:
(1)納稅規模指標,反映銀行在淮納稅情況。
(2)貸款規模指標,反映銀行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包括:期末貸款余額、考核期末貸款增長率、對淮期末存貸比、對淮期末增量存貸比、期末對中小企業貸款余額、考核期末對中小企業貸款增長率、期末對淮投資公司貸(融)款余額等七個分指標。
(3)行風評議指標,反映銀行的服務承諾和在淮設立的營業網點等情況。
2、核定各商業銀行總評分。采用評分辦法對各商業銀行進行評價。首先,每項指標及相關分指標確定一個分值;其次,計算每家銀行各項指標,占所有被考核銀行指標之和的比重;第三,將每家銀行的各項指標的比重乘以分值,確定每家銀行各項指標的分值;第四,將該銀行的各項指標得分加總,計算出該銀行的總得分。
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在計算對淮存貸比指標時,在實際存貸比基礎上另加10%,作為計算數據。
3、考評時間安排。對商業銀行考核評分原則每年進行兩次,分別為7月上旬和次年元月中旬。
4、核定政府性資金存款在各商業銀行的分配比例。計算各商業銀行的總得分在各商業銀行評分總和中所占的比重,作為政府性資金存款在該商業銀行的分配比例,從而確定該商業銀行獲得的政府性資金存款分配數額。
5、新設銀行支持。對當年在淮新設立的商業銀行,給予5000萬元存款支持,營業滿一年后參與考核評價。
6、約束性措施。對納稅總額、對淮存貸比、貸款余額、對中小企業貸款余額當年均下降的,自次年起取消在該商業銀行的財政存款業務。
(四)預警機制。為確保政府性資金的安全,當商業銀行流動性或管理以及內部控制出現問題時,及時收回政府性資金存款。
三、實施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