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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節能減排正式提上了日程。節能減排能推進我國經濟結構的優化升級,轉變經濟增長方式,還能促進高耗能企業的健康發展。節能減排工作需要大量的資金和先進的技術才能完成,在傳統管理模式下,不管節能改造項目是否成功,所需費用都是由企業一力承擔,企業風險較大。而隨著合同能源管理的出現,解決了企業節能減排改造的資金問題,保證了企業節能改造項目的成功實施。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一)基本原理。合同能源管理是上個世紀七十年代產生的,隨著工業化大生產的推廣,節能機制的市場化特征也日益明顯。從本質上說,合同能源管理是通過減少能源費的方式,將節約的資金用于支付節能減排項目所需的資金。在合同能源管理體制下,節能服務企業和一些需要進行節能改造的企業簽訂服務合同,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利益風險比例、投入比例等。在節能改造的初期,節能服務企業為耗能企業提供項目融資、項目設計、能源審計等服務;在改造期間,節能服務企業為耗能企業提供節能量確認、人員培訓、設備安裝、工程施工、設備采購等服務;在改造完成之后,節能服務企業從耗能企業中獲取節能效益。從這些可以看出,節能服務企業所銷售的并非技術或產品,而是一種降低能源成本的管理方法。
(二)基本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模式有兩種:節能量保證型、節能效益保證型,其區別在于風險承擔者是不同的。就節能量保證型而言,在能源管理合同中,節能服務企業為耗能企業提供最低的節能標準,保證耗能企業在改造后能夠獲取相應的節能收益。在節能項目實施后,耗能企業應歸還貸款。如果在改造后沒有達到最低節能標準,則節能服務企業應將這些差額退還。對于超出合同約定的那部分收益,雙方可根據合同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耗能企業是風險的主要承擔方。就節能效益保證型而言,節能服務企業和耗能企業在合同中約定,共同分擔融資,在項目之后根據節能效益所得來分配收益。在這種情況下,風險大部分由節能服務企業承擔,耗能企業承擔少部分或者不需要承擔風險。
(三)優勢
對于耗能高的企業,加強合同能源管理有很大優勢:
1.投入資金少,風險較低。根據合同能源管理的要求,耗能企業不需要投入大筆資金就能夠引入專業化服務、節能技術、節能產品,在節能項目改造時不需要承擔經濟風險和技術風險,因而投入資金少,且風險較低。這也是該企業在面臨困境時,通過合同能源管理來改造生產設備的主要原因。
2.節能效果較好。通過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服務企業能夠向耗能企業生產的全過程進行控制,包括了項目設計、能源審計、設備采購、人員培訓、項目融資、工程施工、節能量確認、設備安裝等環節,還引入了先進的節能產品和節能技術,保證節能項目改造的成功實施。從企業節能改造的效果來看,通過合同能源管理進行節能改造,其節能效果能達到10%~40%,甚至高達50%以上,節能效果較好。從2011年該企業的節能效果來看,比節能改造合同中約定的提高了25%。
3.能夠改善企業現金流情況,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耗能企業通過合同能源管理進行節能減排,能夠減少企業節能改造前期所需的資金,將資金投入到盈利性更好的項目中去,改善企業的自由現金流狀況。同時,還能夠減少企業成本支出,提高企業能源使用的效率,也為企業樹立良好的市場形象。再者,在節能改造中,耗能企業還能夠從節能改造企業中獲取專業的能源管理經驗和節能資訊,提高企業管理人員的素質,優化企業內部管理,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三、合同能源管理在節能減排項目融資中應用思考
綜上所述,合同能源管理能夠減輕企業在節能減排中的融資壓力,克服了傳統節能項目由耗能企業風險較大的問題,幫助企業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降低經營成本,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但是合同能源管理還屬于一種新的市場運行機制,其理論研究和實踐論證都不夠充分,必然存在著很多問題,增加了合同能源管理的風險。這就需要政府、社會、企業的扶持與配合,具體如下:
(一)政府支持。融資問題是耗能企業在節能減排改造中首先面臨的難題。融資環境是否良好,融資渠道是否暢通,對企業節能減排改造的成效有重要影響。為了改融資環境,應發揮政府在財政和政策上的支持作用。在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下,發揮政策的導向性作用,加大對企業合同能源管理融資的支持力度,對于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和項目可采用稅收減免、獎勵、資金補助等,鼓勵銀行為節能減排企業提供一些政策上的優惠。
(二)建立健全風險控制機制。以成本-效益理論來看,合同能源管理是一個長效項目,投資周期較長,但投資的回報率較高。在企業面臨破產、轉產、停產危險時,合同能源管理也必然面臨著風險,節能服務企業也會遭受很大損失,影響耗能企業甚至是全國的節能減排工作。因此,應建立健全風險控制機制,對合同能源管理的風險進行有效預防。具體步驟如下:耗能企業與節能服務企業在簽訂合同之前,應為節能服務企業提供詳細的資料,包括企業經營狀況、發展前景、財產狀況、可擔保抵押等,為節能服務企業業務的開展提供依據。在耗能企業的支持下,節能服務企業應弄清楚節能改造項目的耗能情況和原始運行情況,在專家指導下選擇合適的改造方案、配套設備和技術。同時,在節能量計算時,應注意到生產要素的市場價格變化情況,在能源管理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以免日后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三)營造有利的市場運行環境。合同能源管理的順利實施需要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因此,我國應加快培育節能改造服務市場,營造有利的市場環境,以保證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順利進行。具體方法如下:一是可以通過報紙、廣播以及互聯網等媒體來宣傳節能減排意識,提高企業及員工的節能意識。二是應提高節能服務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大節能減排新工藝、新技術的研發力度,提高節能服務企業的服務水平和技術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環境問責制,將企業節能減排效果和企業領導的業績掛鉤,對于在節能減排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企業應進行獎勵,對于沒有成效的企業應進行處罰。
參考文獻:
關鍵詞:煤礦企業;節能改造;實際應用;合同能源管理
中圖分類號:F2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1
合同能源管理(簡稱“EMC”),通過企業將節能改造工作交付到節能服務公司負責,是一種節能服務公司負責節能改造工作的模式。在煤礦中,企業也可將節能改造工作交付給節能服務公司,要想了解這種做法的優點,首先需要了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優點以及其基本模式類型。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優點
(一)改造成本低
企業將節能改造工作交付到節能服務公司,在節能改造工作完成并開始產生效益后,企業才會支付服務公司費用,企業通過節能改造節省下來的資金大都可以滿足其支付給服務公司費用的需求,企業不需花費大量的費用即可獲得節能改造成果。
(二)改造風險小
企業對于節能改造工作不熟悉,可將節能改造項目交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服務公司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來進行改造工作,企業只需對改造結果進行驗收,在節能改造工作產生效益后才會給服務公司支付費用,企業的節能改造風險大大降低。
(三)改造效果好
由于節能服務公司擁有相關技術及改造經驗優勢,節能服務公司有能力全盤接受節能改造工作的風險,其優勢也可保證節能改造工作的正常進行。通常節能服務公司的工作能得到滿意的結果,其節能效果一般要優于企業自身進行改造得到的結果。
二、基本模式類型
(一)共享節能效益型
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在節能改造工作中投入資金的方式對節能改造項目進行投資,而改造企業不需投入額外的改造資金,在節能改造工作完成后,根據合同內容,企業將節能改造工作產生的節能效益在一定時期內按比例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
(二)節能效益支付型
在節能改造工作前期,企業需預先投入一定的資金。在節能服務公司完成改造工作后,企業完成成果驗收工作后再支付剩下的費用,而企業也可通過節能項目產生的能源節省來收回其資金投資。
(三)節能量目標型
節能服務公司對節能改造工作進行資金的投資,在工作完成后對其進行管理運行工作,當項目達到雙方定下的節能目標時,節能服務公司將項目交付給企業,企業按照合同上定下的費用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
(四)運行服務支付型
企業將節能改造項目交付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服務公司在完成節能改造工作后,在一定時間內對工作成果進行管理,企業只需要支付其管理費用而不需支付改造費用。在合同規定時間到期后,企業才能收回節能改造項目。
三、合同能源管理應用實例
(一)某煤礦企業計劃進行節能改造,其節能改造項目的主要有輸煤皮帶改造、電廠變頻改造、風機變頻改造。其與節能服務公司簽訂節能服務合同,最后成果基本數據統計如下圖1:
由于節能改造工作進行順利,其成果也好于預期,實際節能效果大于預期效果,其投資回收期也短于預期,總的來說,此次節能改造工作進行的令人滿意。
(二)單臺一次風機變頻改造
改造前后用電率對比分析,如圖2:
可以看出風機變頻節能改造結果令人滿意,一次風機用電率下降3個百分點,二次風機用電率下降4個百分點,引風機用電率下降3個百分點,節能效果明顯。根據最后統計結果,風機變頻改造項目中,企業每年可節省約150萬,其經濟效益亦顯著。
(三)合同能源管理實例總結
結論
1.合同能源管理成果
在輸煤皮帶改造中,通過節能設備的投入,能夠在滿足節能目標的同時滿足生產的需要,可以不影響整體運轉狀態的條件下實現節能的目的。
在電廠變頻改造工作中,由于電站在往常運轉過程中,其耗電量達到3000萬千瓦時,通過技術創新及運用的過程,電廠變頻一項就達到節電1180萬千瓦時,節電率高達40%,可以看出節電效果顯著。
風機變頻改造中,由于風機用電率下降了大約3個百分點,更是為企業節省下了一大筆費用,其每年剩下的150萬即可投入其他項目的投資中,為該煤礦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2.合同能源管理在其的作用
由于該煤礦企業在節能方面技術和經驗都不成熟,通過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將節能改造項目交付給節能服務公司,解決了該企業的燃眉之急,而該企業管理層也能將精力投入到企業的發展中去,其節能改造成果也是符合企業的發展需要。而節能服務公司在這次節能改造工作中,獲得了較大的經濟效益的同時也是對其改造技術及經驗的積累,為其往后的項目中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加上這次項目在環境保護方面產生的效益,合同能源管理在這次項目中實現的不僅僅是雙贏而是多贏局面了。
3.成果評估
對于這次項目成果,該企業需要進行進一步運行觀察,驗證器是否符合其往后的發展,在下次改造工作中,對于節能服務公司的選擇及合同能源管理的制定需要考慮到自身的發展要求,充分考慮對設備技術的需求,對于節能服務公司的方案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評估。對于節能服務公司,這次項目成果的也需要進行總結,為以后的項目積累經驗。節能服務公司需要及時對技術進行更新,才能滿足不斷變化的節能標準,在以后的發展過程才能立于競爭而不倒。
四、總結
合同能源管理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其有著高效、低風險的特點,在企業進行節能改造中大大降低企業的資金投入及改造風險,在獲得節能效果的同時還能獲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對企業進行節能改造也有著促進作用。而節能服務公司為企業提供高效節能改造方案,在獲得較大的經濟效益的同時,還能得到在節能環保方面巨大的社會效益。而合同能源管理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更是不可缺少的,注重合同能源管理的運用,對企業的發展有著極大的便利,而作為急需節能改造的煤礦企業,更是要注重對合同能源管理的運用。
參考文獻:
[1]謝慶.合同能源管理在低碳建筑中的應用研究[D].重慶大學,2011.
[2]于峰,王強,畢衛平.合同能源管理在煤炭工業節能減排中的應用[A].中國煤炭加工利用協會.煤炭工業節能減排與循環經濟發展論文集[C].中國煤炭加工利用協會:,2012:6.
[3]陳輝,趙會琴.合同能源管理在節能中的應用[J].設備管理與維修,2008,01:10-12.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融資;信托
中圖分類號:F715.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3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項目運作模式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簡稱EPC)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其實質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即由專業的節能服務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簡稱EMC)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節能評估、方案設計、項目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并由此得到應回收的投資和合同的利潤。與傳統的能源管理和節能改造模式相對比,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市場機制,在合同期內,EMC的收益與節能量直接掛鉤,項目的收益主要來自于節能效益,合同結束后客戶得到全部設備和節能效益。
圖1 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概念
(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運作的模式
我國目前運行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以下三種基本模式:
一是節能效益分享型,即由節能公司提供資金和全過程服務,在客戶配合下實施節能項目,在合同期間與客戶按照約定的比例分享節能收益。節能效益分享型模式適用于誠信度很高的企業,其特點是:節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風險由節能公司承擔,項目實施完畢,經雙方共同確認節能率后,在項目合同期內,雙方按比例分享節能效益。項目合同結束后,先進高效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企業享受。
二是節能量保證型,即客戶分期提供節能項目資金并配合項目實施;節能公司提供全過程服務并保證項目節能效果。按照合同規定,客戶向節能公司支付服務費用。
三是能源費用托管型,即客戶委托節能公司進行能源系統的節能改造和運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能源托管費用;節能公司通過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費用,并按照合同約定擁有全部或者部分節省的能源費用。
目前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仍是主流,節能量保證型項目迅猛增長,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紛紛涌現。而在分布上,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領域;節能量保證型項目主要集中在工業領域;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主要出現在具有一定規模的醫院、賓館飯店和商業賣場。在時間上,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長的趨勢,平均超過4.5年,最長超過10年;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的托管期普遍較長,平均超過10年,最長為15年。隨著國內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運營管理的不斷成熟,目前開始出現節能效益分享型與節能量保證型相結合、節能效益分享型與能源費用托管型相結合以及租賃業務與合同能源管理相結合的復合型商務模式。
二、引進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市場環境、發展潛力及存在問題
(一)節能服務的市場環境分析
1.我國的能源形勢分析
目前中國正在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如果能源消費調控不力,可能約束經濟正常運行,這就要求我們在使用能源過程中如何打破這種瓶頸,來實現經濟的可持續性。
(1)能源供需矛盾突出,結構不合理
我國能源資源分布不均,經濟重心偏東偏南,能源資源重心偏西偏北。我國煤炭資源主要集中在新疆、內蒙、山西、陜西和貴州等省區,這五個地區共占全國總資源量的80%以上,而經濟發達的華東和華南不到5%。常規能源(特別是煤)需經過三、四千公里的長途運輸才可抵達用能中心,這給交通運輸及能源安全造成嚴重壓力。
我國的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占據了主導地位,所占比重超過70%。同石油、天然氣相比,煤炭的能源利用效率要低8%-10%,而所造成的環境污染要嚴重得多,這種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是造成我國能源效率低、環境污染嚴重的重要原因。
(2)能源消費引起的環境污染嚴重,面臨嚴重的環境挑戰
我國高耗能產業快速發展、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及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等眾多因素造成了我國環境受到嚴重污染的局面。目前,我國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量分別列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二位,造成的經濟損失占GDP的3%至7%。由于直接燃燒煤炭未能采取有效的環保措施,70%的煙塵和二氧化碳排放量、90%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來自煙煤。面臨許多城市空氣質量不達標、溫室氣體減排等壓力。因此,通過節能達到減排目的是我國當前的一項緊迫任務。
(3)我國能源效率明顯落后于國際先進水平,節能潛力巨大
我國的能源利用效率明顯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據統計,我國的綜合能源效率為33.4%,比國際先進水平低10%;單位產值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比美國、歐盟、日本、印度分別高2.5倍、4.9倍、8.7倍和43%;我國8個行業(石化、電力、鋼鐵、有色、建材、化工、輕工、紡織)主要產品單位能耗平均比國際先進水平高40%;燃煤工業鍋爐平均運行效率比國際先進水平低15%-20%;機動車每100公里油耗比歐洲高25%,比日本高20%。
2.節能政策形勢分析
近幾年來,我國政府針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推廣及節能減排項目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對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引導、鼓勵與支持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的政府扶持政策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獲得政府逐步重視,產業扶持政策正式出臺。二是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上升為國家戰略,中央政府產業扶持政策密集出臺。如《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是地方政府配套政策不斷完善,節能產業扶持力度不斷加大。《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出臺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等地方性財政獎勵管理實施細則緊隨其后地陸續公布。
綜合政策形勢看,與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的政府扶持政策呈現以下特點:一是政策層級體系日益完善,從中央到地方,從財政獎勵到技術規范,節能扶持政策漸成體系;二是優惠政策種類繁多,中央政府、相關部委、地方政府等都有涉及,各地開展合同能源管理的優惠政策存在差異;三是有些優惠政策可能增加財務成本及項目實施難度。如相關財政獎勵政策規定能取得財政獎勵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為節能效益分享型,有些節能服務公司為申請取得相關優惠政策,可能通過改變節能服務業務模式等方法迎合優惠政策申請條件,由于現階段優惠政策申請時審批標準不一,可操作空間較大,申請時間存在不確定性,導致節能服務公司存在較大政策風險。
(二)中國節能市場發展潛力估計
目前,我國能源利用效率比發達國家低10個百分點,產值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倍多。據分析,我國的綜合節能潛力約為4億噸標準煤,相當于2011年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的11.49%。有關機構預測,節能服務產業實現總產值3000億元,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投資超過1500億元,實現節能能力超過4000萬噸標準煤。
當前我國電力、鋼鐵、有色金屬、石油石化、化學、建材、煤炭和機械等重點行業存在著巨大節能市場,改造潛力相當大。而僅在節電行業中,電機系統耗電量約占全社會耗電總量的60%。未來五年,我國電機系統運行效率提高2至3個百分點,年節電能力將達800億千瓦時,其中電力系統的變頻調速改造就可貢獻節電300億千瓦時/年。若以每千瓦時0.6元計,其年節電效益可達180至480億元。
(三)合同能源管理發展存在的問題
雖然中國節能服務產業得到較快發展,但從總體上看,產業規模還比較小、發展水平也較低,難以適應當前推進節能工作的需要。主要問題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節能改造項目融資渠道有限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業務性質尚未充分被人們所認知,節能服務公司在初創時,尚未建立商業信譽,較難獲得客戶信任和商業貸款,因此,措資金渠道十分有限,只能依靠自身的資金進行運作。
2.缺乏有效的激勵管理體制
節能涉及到財政、稅收、金融、投資、貿易、技術監督、環境資源保護等眾多職能部門,由于不同職能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加之職能交叉、重疊等因素,造成節能管制體系不統一,政出多門、條塊分割、多元領導現象突出,結果導致制度實施效果欠佳,甚至有些制度設計完全流于形式。
3.稅收政策有待完善
近幾年來國家出臺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對推動節能服務產業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其作用還存在不系統、調節范圍和力度有限等問題。
4.法律法規有待健全
節能服務業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健全,還未建立完善的節能服務法律體系,立法仍處于起步階段。
除以上困難外,企業節能認識不強,能源服務公司節能技術力量還不能提供全方位節能服務,節能經濟效益的評估體系還不夠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缺乏相應的法律保障,缺乏專業人才等問題也成為合同能源管理發展中面臨的問題。
三、合同能源管理運行機制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模式
節能服務公司作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核心,是一種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的、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化公司。EMC通過與客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或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并獲得利潤、滾動發展。要完成整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通常要經歷包括與客戶接觸、初步審計、審核能源成本數據、估算節能量、初步的項目建議、客戶承諾及簽署意向書、詳盡的能耗調研、合同準備、項目被接受或拒絕、簽訂合同、監測、工程設計、建設/安裝、項目驗收、監測節能量項目維護/培訓等。節能服務公司尚不具備完成上述全部服務的能力,但可以通過整合如工程公司、設備供應商、擔保公司、銀行等各類外部資源來完成整個項目。
圖2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參與主體
(二)合同能源管理目標市場
1.重點行業
《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將是我國中長期節能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和節能項目建設的依據。按照規劃的內容,電力、鋼鐵、有色金屬、石油石化、化學、建材、煤炭和機械等八個行業將成為節能的重點領域。
2.十大重點工程
與行業提出的同時,國家為加快推進節能技術進步,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勵機制,加大政府資金的引導力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調動市場主體節約能源的自覺性,盡快形成穩定可靠的節能能力,發改委還通過了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實施意見。這十大工程包括:節約和替代石油工程;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工程;區域熱電聯產工程;余熱余壓利用工程;電機系統節能工程;能量系統優化工程(綜合性的系統節能工程);建筑節能工程;綠色照明工程;政府機構節能工程;節能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工程。這十大工程分布在重點行業和建筑行業中。
3.節能重點企業
節能重點企業應根據重點行業中,有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可能的耗能大戶企業中去尋找。實際操作過程中,應配合適當的市場調查和具體的項目信息,來重點開發和尋訪,這是合同能源管理的目標市場。
四、合同能源管理信托服務模式探討
根據我國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市場環境、發展潛力分析,節能服務產業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將處于高速發展時期。但節能服務公司規模偏小、融資渠道受限等問題也成為制約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重要障礙。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信托公司具有天然的制度優勢,產品設計靈活,資金渠道廣泛,因此探討信托如何根據節能項目的特點,特別是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特點,設計出多種投資和融資金融品種,以切實可行的多種渠道和模式為節能服務公司投資和節能項目融資創造有利環境,對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信托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可行性分析
1.信托公司可充分發揮資源紐帶作用,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順利實施
信托公司具有聯系貨幣市場、資本市場與產業市場的功能,在整合各方資源,提供針對性產品與服務方面具有獨特優勢。目前節能服務公司一般尚不具備提供全過程節能服務的能力,需引入如工程公司、設備供應商、擔保公司、融資方等各類外部資源達到合同規定的節能量,而信托公司正好可利用自身優勢充當這一角色,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順利實施。
2.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市場化程度較高,與信托產品資金成本的市場化存在契合可能
與傳統的能源管理和節能改造模式相對比,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市場機制,除了項目節能減排的社會效益,其運行的關鍵是項目將給合同雙方帶來經濟的效益。提供服務的節能服務公司也與政府或企業的能源管理機構不同,是一種市場化的、以贏利為目的的、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主要經營模式的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高度市場化為信托產品設計時資金成本的市場化提供了有利條件,也為信托順利發行融資提供了可能。
3.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技術風險的可控性為信托產品風險的有效控制提供了可能性
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節能服務公司的核心任務是尋找和發現客戶,并運用已被實踐證明的、成熟的和沒有風險的技術解決客戶的難題。與傳統的節能公司有很大區別,EMC主要在客戶的現有設施中尋找、開發節能減排項目,而不是開發和推廣新技術。信托公司作為融資方,往往不具有專業的節能減排技術認定能力,對技術風險的認識、把握和控制方面存在劣勢。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全部收益都來自于節能減排技術應用帶來的節能效益,因此,對節能減排技術的風險控制是信托產品風險控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技術風險的可控性為信托產品風險控制創造了有利條件。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信托服務模式探討
1.信托公司參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特點分析
目前信托公司參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存在以下特點:一是參與的信托公司尚不普遍。僅北京信托、百瑞信托等極少數信托公司有所涉及,且涉及程度也存在較大差異;二是還未形成明確的信托服務模式。信托公司可通過參與基金、發行集合信托產品等不同形式參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承擔的角色及發揮的作用存在較大差別,成熟的可復制的信托服務模式尚未形成;三是對政府相關部門及專業技術機構支持的依賴性較大。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政府推動特性及專業技術特征,導致信托公司參與其中時對政府相關部門及專業技術機構的依賴性較大。
2.合同能源管理的信托服務模式探討
信托公司參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特征,一方面說明了信托公司參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具有可操作性,且具有較大市場發展空間;另一方面也表明信托公司參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形成將存在一個較長期的過程。結合節能服務公司及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特征,以項目融資需求為基本出發點,以重點行業、十大重點工程及節能重點企業為目標市場,基于合同能有管理的基本模式,探討通過以下模式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融資服務:
(1)應收賬款轉讓
指在用能單位、節能服務公司與信托公司之間建立一種契約關系。根據該契約,用能單位、節能服務公司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信托公司。同時,由信托公司為其提供項目融資、應收賬款催收、信用風險控制等服務。
(2)收益買斷
收益買斷,是指信托公司從節能服務公司手中收購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分享期內的收益。節能服務公司通過轉讓其開發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收益權,實現未來收入的貼現。收益買斷后節能服務公司仍需根據能源管理合同,履行維護、培訓等義務。同時,需要根據收益買斷所簽署的合同,在未來節能收益未達到買斷約定值時進行賠償。
(3)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是指節能服務公司以項目投資設備、節能技術等作為抵押向信托公司進行融資,取得信托貸款。作為傳統融資方式,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的抵押品范疇有所創新,將節能收益作為抵押品。貸款到期,節能服務公司需如數還本付息,否則信托公司有權處理其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
(4)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節能服務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的投資設備采取向信托公司租賃的形式訂購,節能服務期內由節能收益支付設備租賃費用。當節能服務期內支付完設備全部價款后,由信托公司將設備所有權轉讓給節能服務公司。融資租賃可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開發時節省項目投資所需的設備資金部分。
(5)項目組合信托融資
指信托公司以大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或同類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組合為未來收益來源,面向信托計劃委托人群體發行信托產品。委托人提供并被募集的資金用于系列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開發和運行維護,項目節能收益由節能服務公司、信托公司及委托人分享。
(三)信托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需注意的問題
信托公司在參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時,需注意以下問題:
一是要客觀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特點、市場前景、發展潛力及公司實力,避免盲目樂觀或過度悲觀,導致信托風險或喪失市場機遇。
二是要根據信托公司熟悉、專注的相關行業來開發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利于信托公司利用已有專業優勢有效控制項目風險,避免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及沉默成本。
三是要注重合同能源管理信托項目的長期規劃,使其系列化、品牌化,從而增強其與不同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不同產品之間的差異性,對信托公司品牌及專業化形象的樹立形成助力。
參考文獻:
[1]陳劍.節能服務發展的經濟學分析及政策見解[J].現代財經,2011(8).
[2]常燕.合同能源管理漸入佳境[J].金融博覽,2010(9).
[3]王光輝,劉峰,王.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發展之思考[J].科技創新與生產力,2010(5).
[4]王康,程丹明,胡潔.國外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狀況[J].建筑經濟,2010(10).
[5]陳劍.節能服務發展的經濟學分析及政策見解[J].現代財經,2011(8).
[6]王康,程丹明,胡潔.國外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狀況[J].建筑經濟,2010(10).
[7]曹小琳,張森.我國建筑節能服務公司發展的障礙及對策研究[J].建筑經濟,2010(10).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節能;節能服務業
中圖分類號:F206
一、合同能源管理及其基本運作機制
能源,是人類生存、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質資源,是關系國家經濟命脈和國防安全的重要戰略物資。能源與人類社會息息相關,它對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作用不亞于人類對糧食、空氣和水的依賴程度。隨著社會的迅速發展,人類對于能源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尤其是對于石油、煤炭、天然氣等非可再生資源的開采和利用幾乎達到了極限,嚴重的超出了自然界可承受的范圍。各種自然資源即將開采枯竭,人類社會正面臨著越來越嚴重的全球范圍的能源危機。
在能源消耗日益增加的同時,由此帶來的地區環境和全球環境的急劇變化也對人類生存構成了極大的威脅,其中,由溫室效應引起的全球氣候變暖是國際社會最關注的熱點。溫室氣體的排放主要來源于人類對礦物能源――煤、石油、天然氣等的大量消耗。因此,世界各國在大力發展經濟的同時,都把節約和充分利用能源當成首先考慮的問題。而對于高耗能的企業來說,能源成本在企業總成本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所以想方設法開源節流,降低能耗費用,也已成為企業積極探索的問題之一。
20世紀70年代世界石油危機爆發后,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全新的節能機制在市場經濟國家逐步發展起來。所謂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簡稱EMC),是指節能服務公司(Energy Service Corporation,ESCo)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節能改造的相關服務,并從客戶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就像醫院一樣,我們要有專家,為用能企業進行能耗診斷,計算出節能服務公司能為它節省多少能源;要有資金、設備和技術,可以為企業進行節能改造,安裝調試;最后還需要系統性的服務和培訓,建立一個長效的節能機制。經過近30年的發展和完善,這一新機制在北美、歐洲、以及一些發展中國家逐步得到推廣和應用,在這些國家中出現了基于這種“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的、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ESCo),并且其發展勢頭十分迅猛,目前,全球已有80多個國家通過節能服務公司(ESCo)采用新的電能提升技術、能源合同機制及對電力需求方的有效管理等方式來幫助用戶提升電能使用效率,在美國,ESCo已發展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每年有10億美元左右的業務。
合同能源管理運用市場機制來實現能源節約,其基本運作機制是:通過合同約定節能指標和服務以及投融資和技術保障,整個節能改造過程如項目審計、設計、融資、施工、管理等由節能服務公司統一完成;在合同期內,節能服務公司的投資回收和合理利潤由產生的節能效益來支付;在合同期內項目的所有權歸節能服務公司所有,并負責管理整個項目工程,如設備保養、維護及節能檢測等;合同結束后,節能服務公司要將全部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耗能企業并培養管理人員、編制管理手冊等,此后由耗能企業自己負責經營;節能服務公司承擔節能改造的全部技術風險和投資風險。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載體是節能服務公司(ESCo)。節能服務公司(ESCo)是一種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的、以贏利為直接目的的專業化公司。節能服務公司與愿意進行節能改造的用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用戶的節能項目進行自由競爭或融資,向用戶提供能源效率審計、節能項目設計、原材料和設備采購、施工、監測、培訓、運行管理等一條龍服務,并通過與用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來贏利和滾動發展。能源管理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專門的節能服務公司(ESCo)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實施。
從節能服務公司(ESCo)的業務運作方式可以看出,節能服務公司(ESCo)是市場經濟下的節能服務商業化實體,在市場競爭中謀求生存和發展,與傳統的節能改造模式有根本性的區別(見圖1)。
節能服務公司(ESCo)一般向客戶提供的節能服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能源審計。ESCo公司針對客戶的具體情況,測定客戶當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節能潛力所在,并對各種可供選擇的節能措施的節能量進行預測。(2)節能改造方案設計。根據能源審計的結果,ESCo公司根據客戶的能源系統現狀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節能技術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議。如果客戶有意向接受ESCo公司提出的方案和建議,ESCo公司就可以為客戶進行項目設計。(3)施工設計。在合同簽訂后,一般由EMC公司組織對節能項目進行施工設計,對項目管理、工程時間、資源配置、預算、設備和材料的進出協調等進行詳細的規劃,確保工程順利實施并按期完成。(4)節能項目融資。ESCo公司向客戶的節能項目投資或提供融資服務,ESCo公司可能的融資渠道有:ESCo公司自有資金、銀行商業貸款、從設備供應商處爭取到的最大可能的分期支付以及其它政策性的資助。當ESCo公司采用通過銀行貸款方式為節能項目融資時,ESCo公司可利用自身信用獲得商業貸款,也可利用政府相關部門的政策性擔保資金為項目融資提供幫助。(5)原材料和設備采購。ESCo公司根據項目設計的要求負責原材料和設備的采購,所需費用由ESCo公司籌措。(6)施工、安裝和調試。根據合同,由ESCo公司負責組織項目的施工、安裝和調試。通常,由ESCo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有資質的施工單位來進行。由于通常施工是在客戶正常運轉的設備或生產線上進行,因此,施工必須盡可能不干擾客戶的運營,而客戶也應為施工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方便。(7)運行、保養和維護。設備的運行效果將會影響預期的節能量,因此,ESCo公司應對改造系統的運行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以保證達到預期的節能效果。此外,ESCo公司還要負責組織安排好改造系統的管理、維護和檢修。(8)節能量監測及效益保證。ESCo公司與客戶共同監測和確認節能項目在合同期內的節能效果,以確認合同中確定的節能效果是否達到。另外,ESCo公司和客戶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協商確定節能量”的方式來確定節能效果,這樣可以大大簡化監測和確認工作。(9)ESCo公司收回節能項目投資和利潤。 對于節能效益分享項目,在項目合同期內,ESCo公司對與項目有關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設備、技術等)擁有所有權,并與客戶分享項目產生的節能效益。在ESCo公司的項目資金、運行成本、所承擔的風險及合理的利潤得到補償之后(即項目合同期結束),設備的所有權一般將轉讓給客戶。客戶最終就獲得高能效設備和節約能源的成本,并享受ESCo公司所留下的全部節能效益。
節能服務公司(ESCo)自身可能沒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的服務,但是,作為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EMCo可以通過整合各類外部資源,達到合同規定的節能量。可能會涉及各類型的機構(見圖2)。
節能服務公司(EMCo)所開展的EMC業務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商業性。EMCo是商業化運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來實現贏利的目的。二是整合性。EMCo業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推銷產品、設備或技術,而是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客戶提供集成化的節能服務和完整的節能解決方案,為客戶實施“交鑰匙工程”;EMCo不是金融機構,但可以為客戶的節能項目提供資金;EMCo不一定是節能技術所有者或節能設備制造商,但可以為客戶選擇提供先進、成熟的節能技術和設備;EMCo也不一定自身擁有實施節能項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戶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對于客戶來說,EMCo的最大價值在于:可以為客戶實施節能項目提供經過優選的各種資源集成的工程設施及其良好的運行服務,以實現與客戶約定的節能量或節能效益。三是多贏性。多贏性是EMC業務的一大特點,一個該類項目的成功實施將使介入項目的各方包括:EMCo、客戶、節能設備制造商和銀行等都能從中分享到相應的收益,從而形成多贏的局面。對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業務,EMCo可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大部分節能效益,以此來收回其投資并獲得合理的利潤;客戶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部分節能效益,在合同期結束后獲得該項目的全部節能效益及EMCo投資的節能設備的所有權,此外,還獲得節能技術和設備建設和運行的寶貴經驗;節能設備制造商銷售了其產品,收回了貨款;銀行可連本帶息地收回對該項目的貸款,等等。四是風險性。EMCo通常對客戶的節能項目進行投資,并向客戶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因此,EMCo承擔了節能項目的大多數風險。可以說,EMC業務是一項高風險業務。EMC業務的成敗關鍵在于對節能項目的各種風險的分析和管理。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及基本類型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
在傳統的節能投資方式下,節能項目的所有風險、所有盈利都由實施節能投資的企業承擔,這也是許多企業在節能面前躊躇不前的原因。而且大多數情況是,實施節能企業的客戶由于自身種種原因的限制,自行的節能投資并不一定能夠達到預期的節能效果,存在節能投資的浪費,甚至項目的失敗。因此,有關專家指出,當前我國節能最為迫切的任務,就是引導和促進節能機制面向市場的過渡和轉變―有沒有一種方式,讓企業“零風險”地收獲節能技術改造帶來的效益?讓項目的節能投資達到最科學、最完美的節能效果?回答是肯定的,這就是我們所講的“合同能源管理”,這也是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本質功效。合同能源管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種節能新機制、新模式,這種模式可以有效降低用戶的風險,為客戶最大限度地創造價值。它不僅適應現代企業經營專業化、服務社會化的需要,而且適應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潮流。
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基于市場運作的節能機制,不僅是一種推動節能產業成長的節能綜合服務的商業模式,更是一種減少企業能源成本的財務管理方法。它打造的是一個優質的專業化模式的服務新平臺,采取的是一種雙贏的共同承擔風險的商業新模式,推行的是一種為企業一條龍服務的“交鑰匙”工程。節能服務公司的經營機制是一種節能投資服務管理,客戶見到節能效益后,節能服務公司才與客戶一起共同分享節能成果,取得雙贏的效果。節能服務公司公司服務的客戶不需要承擔節能實施的資金、技術及風險,并且可以更快地降低能源成本,獲得實施節能后帶來的收益和節能服務公司公司提供的設備。如果把能耗大戶比成“病人”,那么,節能服務公司就如同“醫生”。不用“病人”投入一分錢,醫生卻能對癥下藥,開出療效顯著的“節能藥方”,然后再從節約的能耗中獲得分成收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支出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企業的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節能服務公司提供一條龍服務,不僅可以形成節能項目的效益保障機制、降低成本和風險,而且能促進節能服務產業化,從而為建立節能產業提供了具體途徑。合同能源管理可以解決耗能企業開展節能項目缺乏資金、技術、人員、管理經驗等問題,實現節能零投資、零風險、持久受益,從而提高其節能積極性,并使企業有更多精力發展主營業務。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引入,使得節能有機會變成一項創造財富的過程,把環保、生態等眾多產業的綠色價值變成了人們能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際效益。按照EMC模式運作節能項目,在節能改造之后,客戶原先單純用于支付能源費用的資金,可同時支付新的能源費用和ESCo的費用。合同期后,客戶享有全部的節能效益,會產生正的現金流(如圖3)。
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效果不止是一個節能設備的參數度量,更是一個時間度量。由于節能設備生產企業只負責銷售節能設備給用能單位,買賣結束后,節能設備生產企業難以保證節能設備能夠達到預期的節能效果,而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正是要幫助企業發揮出節能設備的最佳效果。合同能源管理作為節能設備生產企業和用能單位之間的一種節能效果契約,以節能服務為手段,以節能效果收益為盈利模式,能保證節能項目的節能效果。合同能源管理將加強節能設備生產企業和用能單位之問對節能環保的認識,促進節能設備產業和節能服務產業發展。
因此,合同能源管理還可以成就一個行業并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明確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它的產業稟賦使其適應了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成為低碳經濟的代表性產業之一。在能源緊張、節能減排日益重要的中國,節能服務行業有巨大的市場需求。由于具備高增值性的特點,它還可以吸引投資、擴大就業,帶動信息咨詢、技術服務、實驗研究等相關產業部門的興起,從而對節能服務行業的立業和發展提供支撐。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個高效率的市場化機制,與眾多產業有密切的交集,可以帶動這些產業尤其是新興產業領域的發展。比如融資租賃產業,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融資租賃提供了一個發展的新領域,在節能領域里,融資租賃能夠發揚優勢,避開劣勢。合同能源管理涉及更廣泛行業領域,從基礎設施建設到制造業、從紡織行業到石油化工等鏈條關系行業,其中一些行業是單靠融資租賃無法涉及的,還有一些是融資租賃在中國的市場環境下很難涉足發展的。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還使融資租賃能夠進入中小企業,為中小企業的節能技術改造服務,發揮其推進市場化進程、提高企業技術水平、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積極作用。兩者的結合,可以為雙方的全面健康發展提供條件。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基本類型
結合國內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踐,可以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劃分為以下5種基本類型:(1)節能量保證支付型。此種模式是在項目合同期內,ESCo公司向企業承諾某一比例的節能量,用于支付工程成本,而達不到承諾的節能量的部分,由ESCo公司自己負擔;超出承諾節能量的部分雙方分享,直到ESCo公司收回全部節能項目投資后,項目合同結束,先進高效的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企業享有以后產生的全部節能收益。該模式適用于誠信度較高、節能意識一般的企業。(2)節能效益分享型。此種模式是在節能改造項目合同期內,由ESCo公司與企業雙方共同確認節能效率之后,雙方按比例來分享節能效益。例如,在5年項目合同期內,客戶和EMCo 雙方分別分享節能效益的20%和80%,EMCo必須確保在項目合同期內收回其項目成本以及利潤。此外,在合同期內雙方分享節能效益的比例可以變化。例如,在合同期的頭2年里,EMCo 分享100%的節能效益,合同期的后3年里客戶和EMCo雙方各分享50%的節能效益。項目合同結束后,先進高效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企業享有以后產生的全部節能收益。這種模式其實是第一種模式的演進模式,制約這種模式發展最重要的是誠信問題,這也是該模式發展的最大障礙。該模式適用于誠信度很高的企業。(3)能源費用托管型。此種模式是指由ESCo公司負責改造企業的高耗能設備,并管理其新建的用能設備。EMCo公司向客戶提供能源系統管理和改造服務,承包能源費用和運行費用;承諾為客戶實施節能改造并規定節能效果;雙方的經濟利益來自于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和節能改造產生的節能效益;合同規定能源管理和改造服務標準及其檢測和確認方法。如果EMCo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服務標準和節能效果,應賠償客戶的相應損失。項目合同結束后,先進高效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企業享有。該模式適用于誠信度較低、沒有節能意識的企業,一般不采用。(4)改造工程施工型。企業委托ESCo公司做能源審計,節能整體方案設計、節能改造工程施工,按普通工程施工的方式,支付工程前的預付款、工程中的進度款和工程后的竣工款。該模式適用于節能意識很強、懂得節能技術與節能效益的企業。運用該模式運作的ESCo節能公司的效益是最低的,因為合同規定不能分享項目節能的巨大效益。這種模式的風險重要在實施節能工程改造的企業,因此對節能服務公司的要求非常高。市場上往往有一些企業在某一項節能技術上有優勢,但其他的配套技術不能滿足用戶需求。因此,這種模式目前采用還不多,但隨著市場競爭的發展,節能服務企業最終會采取這種模式進行全方位服務。(5)能源管理服務型。此種模式是指企業委托ESCo公司進行能源規劃,給予整體節能方案設計、節能改造工程施工和節能設備安裝調試。ESCo公司不僅提供節能改造業務,還提供能源管理業務。在節能設備運行期內,ESCo通過能源管理服務獲取合理的利益,而企業所獲得的收益為:因先進節能設備能耗降低而降低的成本和費用。對許多經營者而言,能源及其管理不是企業核心能力的一個部分,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方式是低效率、高成本的方式。通過使用ESCo公司提供的專業服務,實現企業能源管理的外包,將有助于企業聚焦到核心業務和核心競爭能力的提升方面。能源管理的服務模式有兩種形態:能源費用比例承包方式和用能設備分類收費方式。
從目前情況看,大部分能源管理合同是上述五種方式之一或某幾種方式的結合。對每一種付款方式都可以作適當變通,以適應不同耗能企業的具體情況和節能項目的特殊要求。但是,無論采用哪種付款方式,建議均應堅持以下原則:EMCo和客戶雙方都必須充分理解合同的各項條款;合同對EMCo和客戶雙方來說都是公平的,以維持雙方良好的業務關系;合同應鼓勵EMCo和客戶雙方致力于追求可能的最大節能量,并確保節能設備在整個合同期內連續而良好的運行。
目前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仍是主流,節能量保證型項目迅猛增長,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紛紛涌現。而在分布上,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領域;節能量保證型項目主要集中在工業領域;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主要出現在具有一定規模的醫院、賓館飯店和商業賣場。在時間上,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長的趨勢,平均超過4.5年,最長超過10年;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的托管期普遍較長,平均超過10年,最長為15年。隨著國內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運營管理的不斷成熟,目前開始出現節能效益分享型與節能量保證型相結合、節能效益分享型與能源費用托管型相結合以及租賃業務與合同能源管理相結合的復合型商務模式。
三、我國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及發展前景
我國是世界上能源消費大國,同時也是能源效率較低的國家,目前在能源用戶中存在大量的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節能技改項目,這些項目完全可以通過商業性的以贏利為目的的合同能源管理(EMC)來實施。從較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的節能事業發展的經驗和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合同能源管理(EMC)”這種節能機制同樣適合我國的情況,我國已有的節能機構和潛在的投資者完全可以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新機制實施節能項目,并從中獲得贏利和發展。合同能源管理是完成節能降耗任務的重要舉措。
合同能源管理(EMC)在中國起步較晚,1997年才進入中國,相關部門同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共同開發和實施了“世界銀行(WB)/全球環境基金(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第一次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并在北京、遼寧、山東成立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它們分別是北京源深節能技術有限責任公司、遼寧省節能技術發展公司和山東省節能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其任務是按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客戶實施節能項目,自此拉開了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的序幕。“世界銀行(WB)/全球環境基金(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的核心內容是:(1)利用世界銀行和GEF的資金和技術支持,在我國引進、示范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場節能新機制;(2)促進我國節能機制面向市場的全面轉軌和節能產業化進程;(3)不斷提高我國能源利用效率水平,有效減緩我國溫室氣體的排放增長速度,從而為緩解全球溫室效應作出積極的貢獻。
2000年6月30日,原國家經貿委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司向全國發出《關于進一步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通告》,并做了大量的宣傳、培訓工作。這一通告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響應,隨之涌現出許多新興/潛在的節能服務公司(EMCo)。2003年11月,在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設立世行項目部為中小企業解決貸款擔保的難題,并專門成立了一個推動節能服務產業發展,促進節能服務公司成長的行業協會――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EMCA是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的行業協會性組織,也是國家發改委/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二期子項目執行機構之一。EMCA為民政部正式批準成立的非盈利社會團體組織,其目標是推廣和發展以EMC機制運作的節能服務公司,有針對性地為新興/潛在EMCo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援助,幫助他們建立與提高各方面的運營能力,促成更多新EMCo的建立與發展,并最終形成我國的節能服務產業。EMCA在節能技術、節能項目運作、國家節能政策和規劃、金融、財務、稅務、法律等方面擁有強大的專家隊伍和技術實力,并與美國、日本等國的ESCO協會、UNDP、UNEP、WWF、EVO等國際組織有著良好的合作關系。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世界銀行的指導下、在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中國節能促進項目辦公室的直接領導下,以宣傳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機制為手段、以新興/潛在節能服務公司(EMCo)發展需求為導向、以配合政府機構推動節能工作為依托、以建立和提升EMCA自身能力為根本開展工作;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機遇與挑戰并存,EMCA已逐漸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2004年4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關于開展資源節約活動的通知》([2004]30號) 要求2004年至2006年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并提出七項綜合措施,其中第五項為,要推行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節約新機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融資擔保等新機制,培育和發展節能節水技術服務體系,為企業提供節能節水技術服務。2004年11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我國第一個 《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第二條指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促進節能產業化,為企業節能改造實施全程一條龍服務。”2005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工作重點的通知》(國發〔2005〕21號)第八條指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節能投資擔保機制,為企業實施節能改造提供服務。”2006年4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辦等五部委聯合下發的《千家企業節能行動實施方案》第四條指出:“重點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為千家企業節能改造提供節能診斷、融資、設計、改造運行、管理等一條龍服務。”2006年7月25日國家發改委頒布的《關于印發“十一五”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發改環資〔2006〕1457號)指出:“培育節能技術服務體系。各級各類節能技術服務機構要強化服務意識,拓寬服務范圍,增強服務能力,提高服務水平,在競爭中不斷做大做強,在十大重點節能工程的實施中發揮重要作用。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為企業和用戶提供診斷、融資、設計、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以節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資和取得合理利潤,推進企業節能技術改造。”2006年8月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十一五”期間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指出:“開展能源審計,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自愿協議,電力需求側管理等節能新機制,促進節能技術進步。”于2006年8月6日頒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明確提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來推進企業節能技術改造。2007年6月3日頒布的 《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發〔2007〕15號)第十九條指出:“培育節能服務市場,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點支持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企業以及黨政機關辦公樓、公共設施和學校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2007年11月頒發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中小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通知》(發改企業[2007]3251號)指出:“健全節能減排服務體系,探索污染集中治理模式。組織專家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咨詢和診斷,鼓勵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中小型企業開展節能減排咨詢,并提供設計,培訓,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完善相關政策,大力發展產業化,社會化,專業化的中小節能服務體系。”2007年10月28日頒布的、2008年4月1日起實施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七號)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家鼓勵節能服務機構的發展,支持節能服務機構開展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國家支持節能服務機構開展節能知識宣傳和節能技術培訓,提供節能信息、節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節能服務。”2008年10月正式施行的《公共機構節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1號)第二十六條規定:“公共機構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節能服務機構進行節能診斷、設計、融資、改造和運行管理。”這為中國節能服務行業提供了在公共機構節能中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
據統計,我國“十一五”期間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節能服務公司由76家增加到782家,節能服務產業拉動社會資本投資累計超1800億元。《“十一五”中國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報告》預計,“十二五”期間,全國節能服務公司數量將從782家發展到2500家,節能服務產業將實現總產值3000億元。節能服務企業的發展無疑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實踐表明,在我國引進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實行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資金和技術風險,充分調動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積極性,國內外的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節能措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是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減排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迫切要求,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客觀需要。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2010年以來,合同能源管理再次迎來政策扶持的曙光,先是國務院將其確立為國家重點發展的產業;隨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對節能服務公司從事節能減排項目給予營業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減免。2010年是合同能源管理駛入快車道的一年。國務院及相關部委密集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2010年3月17日,國務院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為加快節能服務產業發展,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四部委《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 ([2010]25號)(以下簡稱《意見》),為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創造了良好的政策和體制環境。《意見》強調,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對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符合相關規定的,給予資金補助或獎勵。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其無償轉讓給用能單位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免征增值稅。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用能企業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區分服務費用和資產價款進行稅務處理。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辦理上述資產的權屬轉移時,不再另行計入節能服務公司的收入。同時,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根據節能服務公司的融資需求特點,創新信貸產品,拓寬擔保品范圍,簡化申請和審批手續,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融資、保理等金融服務。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入的固定資產可按有關規定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積極利用國外的優惠貸款和贈款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支持。《意見》同時明確,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壯大一批綜合性大型節能服務公司,建立充滿活力、特色鮮明、規范有序的節能服務市場。到2015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壯大,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意見》鼓勵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兼并、聯合、重組等方式,實行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經營,形成一批擁有知名品牌和強大競爭力的大型服務企業;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本行業其他用能單位提供節能服務。《意見》還強調,要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服務和自律作用,大力開展業務培訓,加快建設信息交流平臺,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積極開展節能咨詢服務。《意見》同時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加強用能計量管理,督促用能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能源計量器具,為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基礎條件。要組織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項目,加強對節能服務產業發展規律的研究,積極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和有益做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推進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2010年6月3日印發《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0]249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中央財政2010年安排20億元,用于支持節能服務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以及公共機構實行節能改造。《暫行辦法》規定,對節能服務公司以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年節能量在500噸標準煤以上(含)、10000噸標準煤以下的工業節能改造項目給予獎勵,其他節能改造項目的節能量下限放寬到100噸標準煤以上(含)。獎勵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負擔。中央財政獎勵標準為240元/噸標準煤,省級財政獎勵標準不低于60元/噸標準煤。 《暫行辦法》明確,對符合支持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行審核備案、動態管理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公告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名單及業務范圍,鼓勵其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并根據實施情況對備案名單進行調整。
2010年6月5日,我國首個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資交易平臺在北京環境交易所正式上線運行,這也是社會資金進入節能投資領域的首個通道。這種交易模式允許節能服務公司對未來的服務收益進行轉讓,由第三方投資者購買,這樣,節能服務公司未來節能收益能提前變現而實現融資。北京環境交易所董事長熊焰表示,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資交易平臺旨在解決合同能源管理中的融資難問題,通過這個交易平臺,可將節能服務公司未來的服務收益進行轉讓,以獲得流動資金開展新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2010年8月9日,由國家發改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提出,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等單位負責起草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以下簡稱《通則》)作為國家標準(標準號為GB/T 24915-2010)正式,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 24915-2010)規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術語和定義、合同類型、技術要求和參考合同文本等。該標準的制定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用能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這一節能服務機制實現節能降耗具有指導意義;對政府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落實有關激勵扶持政策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標準緊密結合當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新形勢和政策導向,做到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通則》的出臺為規范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相關部門進行行業管理和獎勵政策的落實提供了技術支持和依據,在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技術規范的同時,也為節能服務企業提供了基本操作指南。對欲申請財政獎勵資金的節能服務企業而言,《通則》顯得尤為重要,《通則》將是相關政府部門審批獎勵資金申請的重要依據。總之,《通則》實施是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的一件大事,需引起節能服務企業足夠重視。
國家密集鼓勵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客觀上刺激了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政策之后,有些地方政府對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極為重視。2010年7月,《上海市節能量審核機構管理辦法》正式印發。該辦法對審核管理機構的技術資質、專業人員配比等均做出明確要求,對獲得節能量審核資格的機構將頒發相關證書,證書有效期三年。2010年9月,《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審核機構管理辦法(試行)》正式,經過公開征集、機構自愿申請、專家評審答辯等環節,北京節能環保中心、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等5家單位被確定為北京市節能量審核機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12月30日印發的《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節能服務企業實施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將項目中的增值稅應稅貨物轉讓給用能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方面,該通知明確要求,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企業所得稅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這些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將給節能服務企業帶來實質性影響。一方面,具有完整節能服務產業鏈的企業將更加受益;另一方面,節能服務企業的盈利能力也將大為提升。
2011年3月14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公布了第二批節能服務公司備案名單,共有523家節能服務公司入圍,此次名單比第一批增加了62家企業。公告中提到,第二批備案名單中的節能服務公司2011年1月1日以后簽訂并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都可以申請國家財政獎勵資金。2011年3月16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健全節能市場化機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完善能效標識、節能產品認證和節能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制度。由此,節能服務正式升級為國家戰略。
2011年5月4日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十二五”期間,兩部門從加強新建公共建筑節能管理,推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推進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機制創新等多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措施,力爭在推進建筑節能上有所突破。同時,《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的通知》還明確要求各地積極發展能耗限額下的能效交易機制,大力推廣運用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創新機制。
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中國以化石能源為主的能源結構難以改變,依靠新能源改變我國能源結構將是個長期過程。面對資源和環境的挑戰,我國必須堅持節能減排優先的原則,加快對高耗能、高耗材、高排放、低效能產業的技術改造。為此,這期間,要積極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等有效的市場方式來推進節能減排。目前我國大量的已有成熟技術不能集成化使用,單個企業、個人使用成本過高。因此需要創新節能服務方式,將已有的節能技術集合起來,由節能服務商來提供系統性的解決方案。因此,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將成為“十二五”期間推動節能減排的重要抓手。上述系列政府表明,國家為增強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工作力度,鼓勵企業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明顯加大了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推進力度。摸著石頭過河,是合同能源管理成長的必經階段,隨著節能市場的逐步成熟,一套能被節能產品供應商、節能服務供應商、能源用戶和投資界所認可的商業模式會慢慢呈現。
2010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達32.5億噸標準煤,中國已成為全球第一能源消費國。而根據“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必須控制在42億噸標準煤以內,這意味著未來幾年內我國節能降耗的任務將十分艱巨。同時意味著未來我國節能市場潛力非常大。在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中,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充分發揮國內市場潛力是一個永恒的課題。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廣,有利于促進投資,搞活內需,加速企業的技術改造;充分發揮節能服務公司的專業化功能,提高企業的節能減排意識。當前,我國政府正在積極全面落實節能減排工作,積極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要完成既定的綜合節能指標,通過合同能源管理來整合各項節能技術的運用,將實現能源管理從自我管理模式向社會化、專業化管理模式的轉變,這種節能服務產業化的發展正日益顯現出巨大的生機。合同能源管理及節能服務產業剛剛興起,這一個市場有待培育。隨著國家的大力扶持,合同能源管理必將進入發展的佳境。我國合同能源管理及其推動的節能服務產業即將進入歷史上“最好的時光”。當前我國步入了“十二五”的關鍵時期,節能減排工作也進入了攻堅階段。為實現國家新的“十二五”規劃目標,達到用能單位與節能服務雙贏的良好愿望,共建和諧社會和低碳生活,需要我們攜手并肩,共同努力。我們要發揮優勢,抓住機遇,加快發展,為節能減排作出應有的貢獻。在我國政府強力推進節能工作的政策背景下,我國節能服務產業市場空間既大,節能服務產業作為一個朝陽產業,必將迎來蓬勃發展的春天。可以預計,“合同能源管理”此后的美好前景,將更加值得期待。
參考文獻:
[1] 吳施勤.合同能源管理促進政府機構節能的作用[J].中國能源,2004,(5):22-23.
[2] 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市場化節能新機制―合同能源管理[EB/OL],省略,2006,(10).
[3] 張春雷.我國合同能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的難點分析與對策研究[J].能源技術與管理,2008,(1):113-115.
[4] 蔡瑾,何川.合同能源管理的理念與應用[J].上海節能,2008,(10):48-52.
[5] 許艷,李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中美比較研究[J].環境科學與管理,2009,(8):1-8.
[6] 孫紅.合同能源管理是一輪新的產業革命[N].中國企業報,2010-4-20.
[7]袁海臻等.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的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J].能源技術經濟,2011,(1):58-61.
[8]陳.加快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的思考[J].中國能源,2011,(1):32-35.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研究
中圖分類號:F20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309(2009)07-0060-04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由政府給予政策支持,通過市場化運作的節能技改新機制,由專業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耗)能企業簽訂節能目標合同。節能服務公司先行墊資開展節能技改,并從企業節能的成本中獲取利潤。它是一種節能減排的市場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起源于上世紀70年代中期,在我國也稱“EMC”(即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的英文縮寫),是能源管理公司的一種經營方式:是一種基于市場化運作、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風險的節能新機制。其實質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企業單位節能設備升級,以及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
一、合同能源管理市場化運作的特點
EMC對能源系統改造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為客戶服務,克服了我國目前在節能工作上面臨的諸如企業節能投資意識不強,節能投資資金不足,節能項目“頭痛醫頭”,系統效率不高。以及節能投資服務跟不上等一系列障礙,以促進全社會各種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節能項目能普遍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具有項目零風險、客戶零投入和全新的社會化服務理念等市場化運作的特點,可通過供需雙方得以具體體現。
(一)耗能企業方面的主要體現
1 企業零投資、零風險;合同期滿后,可免費獲得先進高效的節能設備。
2 企業可用節約的耗能費用來償還節能項目全部成本(或節能項目使用費),并獲得自身經濟效益。
3 可在不投資甚至不需要維護管理的情況下,確保企業實現節能效益和效果。
綜上,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對于接受服務企業來說,可謂天上掉“餡餅”。
(二)節能服務企業方面的體現
1 節能服務企業的投資收回。合同能源管理,即由專業節能企業掏腰包,為企業節能提供整體解決方案,包括節能技術和設備更新換代,并從節能效益中獲取回報的機制。因此,節能服務企業應在一定合同期限內從企業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并取得利潤。
2 節能服務企業的項目資金。實施EMC模式的節能服務企業一般是通過世行節能環保貸款及其它融資來源進行項目的全部投人,并承擔較大的風險。
3 EMC模式是通過與客戶簽訂能源服務合同來實施節能項目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 節能設備的所有權問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采取“先投資后回收”的做法,其節能項目投資需在一定合同期限內,從企業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所以,節能設備的所有權在合同期內仍屬于節能服務企業。
5 實施EMC可解決客戶開展節能項目所缺的資金、技術、人員及時間等問題。讓客戶以更多的精力集中于主營業務的發展。EMC提供的一條龍服務,可以形成節能項目的效益保障機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進節能產業化,充分體現了全新的社會化服務理念。
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應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國還處于起步階段,其較新的概念及經營理念,在國內還不是廣為人知。目前,合同能源管理企業面臨著一些不可愈越的難題,其主要集中在誠信、人才和融資等方面。
(一)企業的誠信度低下
節能服務企業的客戶一般都屬于中小型企業,這些企業的誠信度難以保障。我國企業誠信制度尚未建立,加上節能合同一般至少簽約1-3年,有的甚至5~8年,無形中加大了節能服務企業的風險。
(二)專業技術人員難尋
對于節能服務企業來說。節能技術和控制資金風險是企業發展的核心。然而,由于節能服務企業剛剛起步,要找到既懂全面技術,又會控制風險,還能與人溝通的復合型人才非常困難。目前,國內也缺乏專門的培訓機構。為此,人才問題極大地制約了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發展。
(三)資金短缺,融資艱難
節能服務企業目前普遍面臨著資金短缺和融資難的難題,
資金短缺是節能服務企業面臨的最大障礙。多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運營的節能服務企業經濟實力較小,而國家投融資政策對項目融資有很多限制,金融行業目前也僅是在探索,特別是實力較強的四大國有銀行不從事項目融資業務。另外,節能服務企業的收益來自節能效益的分享。并非一次性收回所有投入,也就是說其投入要在項目投運后產生效益的若干年內分次回收。因此,還存在提前納稅導致企業資金短缺加劇問題。
融資難是節能服務企業面臨的最大難題。企業缺乏資金和經驗是普遍現象,單個項目多數投資額在50-150萬元之間,對于節能服務企業,特別是潛在的能源服務公司,要想從資本市場中籌措資金是難上加難。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業務性質尚未充分被人們所認識、商業信譽未建立、無良好業績作支撐,因此,較難獲得客戶的信任和商業貸款。
(四)制度滯后處理兩難
目前,采用的“先投資后回收”模式與現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相矛盾,節能市場混亂,特別是節能服務企業的界定存在問題等,企業根本無法進行正常的會計核算,多為變通處理。如:將一臺節能設備放在接受服務的企業使用,在合同期內其所有權仍屬于節能服務企業,而耗能企業支付的節能使用費既難進成本。又無法對節能設備計提折舊。再如:節能服務公司的優勢在于為客戶提供綜合性的節能服務,所以在發達國家,節能服務公司被列入服務業,按服務業的稅種納稅。而在我國,稅務部門總把節能服務公司看作是一般的節能設備銷售商,把節能服務公司的服務費視同一般節能設備銷售商的設備加價,納入增值稅的范疇,即把本應該是服務稅的部分變成了增值稅(目前,我國服務費的適用稅率為6%,而增值稅稅率高達17%。);同時,因節能服務公司的收益來自節能效益分享,并非一次性收回投入,而我國的稅收制度采用的是權責發生制,因此還存在提前納稅的問題。這不僅增加了企業的稅負,同時也進一步加劇了企業的資金緊張。
此外,在合同能源管理推廣應用中還會經常遇到諸如企業節能認識不強:節能經濟效益的評估體系不完善;針對市場誠信不足,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較大;缺乏相應的法律保障等一系列問題。
三、推進合同能源管理的對策建議
破解上述難題,使得真正意義上的節能服務企業
在我國能夠生存、發展、壯大,政府須在以下幾方面有所作為:
(一)改革、完善相關制度
首先。建議政府進一步完善鼓勵節能減排的財稅政策。像扶持高新技術企業那樣,制定相應的財稅優惠政策扶持節能產業,或單獨制定節能產業稅收優惠政策、產業發展優惠政策以及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等,先試點示范,再逐漸推廣;或進一步完善現有的相關財稅制度,以支持節能產業發展壯大。
其次,建議各級地方政府建立節能行業認證制度。設立節能服務認定機構,對企業是否能成為節能服務公司進行嚴格的認證(認證的重要標準為:在合同中是否規定以節能效益分享來支付公司的服務費用),以防止某些企業(如出售節能設備的公司)混水摸魚,借口節能服務偷稅漏稅:也可以防止稅務部門錢權交易等不正之風的盛行。
最后,在嚴格界定節能服務企業的基礎上,建議有關部門修訂會計相關法規,對節能服務企業取得(或分享)的節能效益――服務費收入,變“權責發生制原則”為“收付實現制原則”加以確認,以便客觀、真實地反映節能服務企業收入實現的全過程;同時,還應進一步完善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法規,規范合同能源管理雙方的具體業務會計處理,以便促進節能事業的快速、穩定發展。
(二)搭建融資服務平臺
首先。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盡快為節能服務產業提供發展平臺,營造誠信的環境,并有針對性地幫助節能服務企業建立防范風險的市場機制:鼓勵金融機構、風險投資機構、專項基金進入節能服務領域,為合同能源管理搭建更為廣闊的融資服務平臺。
其次,針對投資回收期長、投資大的節能項目。建議政府借鑒國外的作法,即對正在參與的現有節能改造項目,通過節能服務企業與跨國銀行的合作,達到節能降耗的目的;同時,建議各級政府為其提供相應的信用再擔保,以確保節能服務企業的順利融資。
最后,建議政府出臺帶有強制執行的措施,建立節能減排基金,支持耗能企業、節能服務企業利用高新技術進行節能降耗改造,如貼息、擔保等:也可考慮安排專項貸款或國債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
(三)建立節能服務平臺
建議政府用補貼資金建立節能服務平臺體系,為企業提供權威的節能信息和準確的節能指導,積極為企業營造良好的市場化環境。構建適合市場經濟發展的機制。即建立一支能“發現、挖掘節能市場――提供資金、技術支持――實施節能服務措施”的節能服務平臺體系。
首先,建議盡快建立能“發現、挖掘節能市場”的部門或機構。目前,國內企業節能的積極性很高,節能的需求旺盛,但面對還不規范的節能市場,特別是面對紛雜混亂的節能信息,企業無從下手。這就需要構建節能服務平臺體系,不僅要提供先進的節能技術、設備信息,更重要的是組織一批節能專家為企業進行全面的節能診斷。同時,政府還要給予用能單位權威的節能信息和準確的節能指導。通過其深入耗能企業單位,特別是高耗能企業單位,對其進行調查、了解,發現節能問題,經過可行性研究,加以歸類匯總形成可靠的節能信息,最終提供給節能服務企業。
其次,建議確立和扶持一些能“提供資金、技術支持”的企業,適時滿足節能產業發展對資金和技術的需要。目前,我國從事節能事業的公司多為中小企業,資金短缺融資難、技術缺乏已成困擾企業推進節能減排的重要原因之一。為此,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過程中,政府應從各方面給節能服務公司以政策上和財政上的幫助。
在資金方面,各級政府應發揮政府信用引導市場資源的作用,運用市場機制和經濟手段,促進各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形成與完善,更好地為地方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服務,特別是為節能服務企業提供信用再擔保或短缺補貼;出臺優惠、傾斜政策,支持金融機構參與合同能源管理運營模式,使其克服初創時期從資本市場中籌措資金的困難。
在技術方面,政府應積極建立一支較為穩定的節能技術專業隊伍。一是通過大力開展專業培訓來造就人才;二是建立節能檢測機構為政府對能源評價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持;三是可以吸引外資公司進入,帶進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模式。
最后,建議政府培育一批能“實施節能服務措施”的企業大軍。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運營模式,涉及耗能單位(接受節能服務單位)、節能設備供應商和實施節能服務措施單位等多家企業。其中以提供綜合性節能服務為優勢的節能服務單位尤其重要。究其原因有三:一是節能設備供應商僅專于某個或某些節能技術,無法為客戶提供全面的節能潛力分析:二是在為企業采購節能設備時理所當然的選用自己生產的產品,而非面向全社會優選,這樣其產品在耗能企業是否適用,節能的效率是否最優就大打折扣:三是節能是一項系統工程。往往需要許多技術和設備配合使用,而再大的設備供應商也不可能生產出某企業所需的全部節能設備:由不同的設備供應商分頭給一個用(耗)能企業提供節能服務,就會存在綜合性差的問題。為此,建議政府在嚴格而準確地界定節能服務公司的基礎上,集中各類節能技術專門人才,成立以綜合性節能服務為優勢的節能服務公司,并在各方面給其以政策上和稅收上的優惠,使其快速、穩步地發展壯大,成為一批能“實施節能服務措施”的企業大軍,更好地服務于節能減排事業,
(四)給予節能政策優惠
建議各級地方政府采取“多給政策優惠”的方式來支持節能產業。在節能減排工作中,不僅對參與開展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企業、中介單位和服務中心等給予政策上的優惠及鼓勵:還要對使用省級以上權威單位認可的“節能產品”的企、事業單位給予政策上的優惠;進而實現企業和整個社會的共贏。
(五)強強聯合,做大做強
首先,建議政府積極鼓勵有資金、技術實力的國內企業組建合同能源服務企業,強強聯合,優勢互補,以促使我國節能事業的快速、穩定發展。
其次,要大膽地引進國外的一些大的從事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司,這樣,既可以引進國外先進的融資風險管理模式,借鑒國外銀行對節能服務企業節能項目的評估經驗和方法,同時又可以通過不斷總結經驗,設計出適合我國銀行系統的節能融資風險控制、管理工具等,進而促進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快速、穩步發展。
最后。針對當前中小企業承擔我國節能服務主要任務的現實,建議政府應對其進行及時正確地引導,使其能將有限的資金或技術真正用于節能事業上:同時,還應制定節能服務考核標準(如:核定每年應完成的節能減排量指標等),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做到優勝劣汰,進而使節能服務企業做大做強。
(六)制定標準,完善監督
結合現狀,我國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早出臺鼓勵推進合同能源管理的“管理辦法”,盡快修改現行節能法律,出臺更多指導性、強制性的各行業的具體能耗標準,建立并完善節能監管體系,形成“政府引導、節能服務企業實施、能耗監控、多方監督”的全方位、立體化、智能化的管理體系。同時,還應把“節能降耗”目標作為考核各級領導業績的重要組成部分,繼續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的發展,提高此類項目的市場準入門檻。
引進市場機制是節能減排的必然選擇。在實施“十一五”規劃中,一系列鼓勵節能產業發展的配套政策陸續出臺并實施,已說明我國在節能降耗上擁有巨大潛力,節能產業將迎來歷史性發展的機遇。只要政府有所作為,全社會各方面共同努力。節能新機制一定會得到進一步的推廣應用。并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參考文獻:
[1]沈龍海.石油危機催生市場化節能新機制陰.“合同能源管理”有待廣泛推行[M.大眾科技報,2007-06-14.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機制設計
【中圖分類號】F4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736X(2012)03-0051-03
我國目前正處于工業化快速發展的時期,能源消耗大,能源利用率低,單位產值能耗和單位產品能耗呈現雙高態勢。從行業層面看,我國能源利用效率要低于國際先進水平10%以上;從單位產品能耗看,鋼鐵、水泥和冶金等高能耗行業的主要產品單位能耗,平均比國際先進水平高40%。這既是粗放式發展方式存在的問題,也是“轉方式、調結構”,發展節能產業的戰略機會。根據中國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報告(2008~2010),2008年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增長417.3億元,2009年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增加到588億元,同比增幅40.9%。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額從2008年的117億元增長到2009年的195億元,同比增長67%。2009年合同能源管理(EPC)項目形成年節能能力1757.9萬噸標準煤(2008年節能能力為569.27萬噸標準煤),年減排1133.85萬噸二氧化碳(2008年減排二氧化碳367.18萬噸)。2009年,全國節能服務公司約502家,共實施節能項目4000多個,總投資280億元,節能服務產業從業人員由2008年底的6.5萬人增加到2009年的11.3萬人,增幅達74%。2010年節能服務產業產值預計達800億,增速有望保持30%~40%。目前,節能服務業的發展目前主要集中在工業和建筑兩大能源消耗產業,EMCA協會估計節能服務產業規模潛力約有4000億元,摩根士丹利的估計預測比較樂觀,認為中國潛在的節能市場規模可達到8000億元。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歷程
20世紀70年代中期,“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簡稱EPC;亦被稱之為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簡稱EMC)在發達市場經濟國家逐步培育和發展。合同能源管理是指專業節能服務公司(Energy Ser-vice Company,簡稱ESCO)與具有節能意愿的客戶簽訂服務合同,向客戶提供節能改造方案設計、原材料和設備采購、施工、培訓、運行維護、節能量監測和能源效率審計等綜合服務,而且專業節能公司常常墊付服務所需資金,并通過合同約定在未來一定時間段,從能源費用的節約中逐漸收回投資并獲得一定利潤。傳統節能投資方式下,節能項目的所有風險和所有盈利都由節能投資的實施企業來承擔;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下,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一般不要求企業自身對節能項目進行大筆投資。
1998年我國政府引入國際上先進及成熟的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新機制,同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共同實施“世行一全球環境基金(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在北京、遼寧和山東三省市成立3個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利用世行貸款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運作。當然,僅靠三家示范公司,僅靠世行的貸款是遠不能滿足節能市場發展的需要。2003年國家發改委與世界銀行啟動二期合作。節能市場的發展需要企業擁有自有資金,還需要獲得銀行貸款的支持,但是剛成立的節能服務公司一般貸款擔保能力比較差,項目二期設計了專項貸款擔保資金模式。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設立世行項目部為中小企業解決貸款擔保的難題,并專門成立了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世行提供2200萬美元作為擔保資金幫助合適的企業獲取銀行貸款發展節能市場。2009年我國政府與世行啟動了中國節能融資項目的三期合作,該項目通過中國進出口銀行、華夏銀行和民生銀行這三家轉貸銀行利用世界銀行貸款,向國內重點用能工業領域大中型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提供貸款,解決大中型耗能企業節能改造資金短缺的問題。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模式
商業模式概念最早出現在信息管理領域。20世紀90年代互聯網興起以后,商業模式成為企業界的時髦術語,并引起了理論界的關注,其內涵也擴大到企業管理領域的廣闊空間。合同能源管理也存在著商業模式問題,主要有如下四種方式。
(一)節能量保證型
節能服務公司在節能服務合同中承諾最低節能指標(如節能量、節能率),合同期內一般由客戶歸還節能改造所需的貸款。如果合同期內節能收益沒有達到承諾的最低指標,節能服務公司需要補差給客戶;如果節能效果達到承諾最低指標,節能服務公司可以獲得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如果節能收益超出合同規定,雙方可按合同事先商定的比例分享受超額收益。
(二)節能效益分享型
節能工程的改造投資可由節能服務公司單獨承擔,也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與客戶共同分擔,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按比例分享節能項目運行后的收益。一般來說,節能服務公司前幾年的分成比例會比較高,以使其能盡快回收投資,獲得合理利潤。
(三)節能費用托管型
客戶委托節能公司進行節能改造和運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托管費用。節能服務公司通過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費用,并在合同期內根據約定擁有全部或者部分節省的能源費用。
(四)設備融資租賃型
節能服務公司為用戶購置和安裝節能設備,在設備租賃期內用戶向節能服務公司分期支付租賃費用后,期滿后設備歸用戶所有。
目前,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主要在建筑領域,節能量保證型項目與節能設備融資租賃型項目主要集中在工業領域,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主要在具有一定規模的醫院、賓館、飯店和商場等商業領域。筆者運用JamesRichardson(2005)的框架分析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模式(見表-1)。目前,節能服務產業需要結合具體需求企業所在產業的特性和企業特質設計具有復合型商業模式,比如節能效益分享型與節能量保證型相結合,節能效益分享型與能源費用托管型相結合,租賃業務與合同能源管理相結合的復合型商業模式。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運作機制
(一)節能服務企業融資能力與節能前期投資需求之間存在矛盾
合同能源管理一般需要節能服務公司先期提供啟動資金、設備和安裝調試以及維修保養等一攬子服務,后期逐漸回收收益。合同能源管理的資金來源包括自有資本、銀行商業貸款、政府貼息的節能專項貸款、設備供應商允許的分期支付、電力公司的能源需求方管理(DSM)基金、專業債券和國際資本融資等。美國的節能服務公司主要是靠政府基金,而韓國是由政府委托商業銀行進行貸款,日本則主要采用通過大財團加上市融資
的模式。國內EMC的資金渠道相對匱乏,大部分企業都依賴銀行貸款。但是,節能服務企業注冊資本少、資質低,能效工程又常常是非資產性投資,節能設備的抵押價值不高,無形資產(如專利技術)質押貸款申請程序和監管復雜,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回報率也存在延遲性和不確定性,這些因素都使節能服務企業很難通過銀行的貸款審查,獲得貸款支持難度很大。
(二)節能服務公司自身實力與政府補貼要求之間存在差距
2010年6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出臺《關于印發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央財政決定2010年安排20億元,用于支持節能服務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業、建筑和交通等領域以及公共機構實行節能改造。年節能量在500噸標準煤以上(含)、1萬噸標準煤以下的工業節能改造項目給予獎勵,其他節能改造項目的節能量下限放寬到100噸標準煤以上(含)。獎勵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負擔。中央財政獎勵標準為240元/噸標準煤,省級財政獎勵標準不低于60元/噸標準煤。此次補貼具有力度大、范圍廣等特點,補貼力度粗略的計算相當于標準煤煤價(960元)的30%,補貼范圍也非常廣。但是,申請獎勵的前提是節能服務公司必須具有500萬以上的注冊資本,節能服務公司投資70%以上,并在合同中約定節能效益分享方式。目前,多數節能服務公司自身實力不足,80%的節能服務公司注冊資本不超過500萬,多數企業還不具備先期投入70%的實力。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投資回報與合同雙方之間履約信用之間存在缺陷
國外的能源合同管理期限一般都是10-15年,合同雙方會在法律的框架下以及諸多能源政策、稅收政策和環保政策規定下規范運作。由于能耗單位經營狀況存在不確定,合同雙方亦存在是否違約的博弈,節能服務公司面臨節能整改費用可能難以回收的風險。合同履約風險的存在,使得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管理期限呈現短期化的趨勢。雖然世行項目中試點的3家節能服務公司的投資回報率可以處于30%左右的水平,但是國內合同能源管理的投資回報率仍然存在不確定性因素。以建筑行業的節能空調制造企業的10年期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為例,設備利潤所占比重為30%,財政補貼所占比重為20%。不計入設備后期的調試管理費和維修保養費,設備投入的利潤率約為5%。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還要對空調系統各部分運行能耗指標進行精確計量,需要增加控制系統和計費系統,約增加設備投入成本20%~30%。空調設備制造商在權衡成本收益之后,會發現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模式“投人大、回報低”,不如直接銷售設備產品收益高。
(四)客戶單位的管理體制與節能收益的分配機制之間存在錯位
不少能耗單位在節能理念方面仍然存在認識誤區,一些大型能源類壟斷企業,盡管節能潛力很大,但是對能源費用支出表現為“無所謂、不差錢”的態度,而且不愿意與能源服務企業分享節省下來的水電費用。資金實力雄厚的大型能耗企業在比較“合同能源管理”與“技術改造”的方案之后,常常更愿意企業自己實際操作技術改造的投入,獨自享受節能的全部收益。國有企業的任期制和預算管理制度都可能會影響合同能源管理的推進。在國有大型企業中,節能改造的初期投資大,成本回收時間較長,具有“前人栽樹,后人乘涼”的性質,有些企業負責人不愿意在有限任期內在節能改造方面進行投入。
再比如,美國聯邦政府是全美最大的能源用戶,聯邦政府機構約占能源服務產業收入的22%,但合同能源管理對于中國政府的具體機構來說還存在節能收益的分配問題。現有體制下,政府采購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務后,節能收益都歸國庫所有,這是制約政府機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一大因素。河北省已經開始了有益的探索,該省規定凡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進行節能的,節約資金的10%可以用作行政經費。
四、合同能源管理亟需基于價值網絡的商業模式創新
商業模式的創新除了價值鏈的分工以外,還包括重組價值鏈和構造獨特的價值活動體系的內容。構造獨特價值活動體系的目的是使得合作聯盟尋找到競爭優勢,獲得持續的價值。
(一)客戶真正獲得節能價值是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設計的關鍵
客戶是否有節能的需求和動力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關鍵。一家單位如果實行電費總額固定,節約的電費歸自己支配的制度,這樣的企業就有積極性參與到合同能源管理之中;如果一個單位采用電費實報實銷,而投資節能改造則需要審批的制度,電費的節約和浪費與單位自身沒有利益關系,而設備投資反而需要層層審批,這樣的單位從事節能工作的積極性就會打折扣。
再比如,電梯節能改造技術已經日臻完善,對電梯加裝能量回饋裝置可以達到節能40%的效果。電梯都有下降的勢能,尤其是從高層向低層的運行過程中需要靠剎車來消除勢能,但是剎車會浪費勢能,而能量回饋技術可以讓勢能變成電能,實現并網節能。居民小區內的電梯節能改造具有廣闊的市場空間,但目前面臨現實的成本收益的分配問題。電梯作為公共電力設施,屬于設備運行費,電梯電費是從物業管理費中扣除。對于物業公司而言,節能電梯屬于改造項目而不是維修項目,無法使用房屋維修基金來進行節能改造。此外,安裝節能設備受益者是小區物業公司。而購買節能設備的投資人卻常常是社區業主,業主很難有積極性對電梯進行節能改造。如果物業公司直接投資改造節能電梯,一次性投資比較大,投資回收期和受益期比較長,物業公司本身的合同期也常常只有兩年,物業公司會面臨節能改造成功剛開始回收投資,物業管理合同就到期的問題,這會影響物業公司進行節能投資的積極性。
(二)從全產業鏈可持續發展的視角設計商業模式是破解難題的可選思路
多省試水照明合同能源管理
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趙明表示,LED照明與合同能源管理最初的結合是從國家“十城萬盞”試點項目開始的。當時,一個城市僅更換部分路燈就需要花費上千萬元資金,沒有哪個政府或市政部門愿意并且能夠拿出這么多錢來做實驗。在這樣的情況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優勢就體現出來了,它解決了LED路燈示范工程投入大、風險高的問題,也保障了生產、消費和金融三方利益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實現了“政府、企業、公眾”的三方共贏。
在LED照明項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過程中,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也采取了積極地扶持和鼓勵政策。《廣東省推廣使用LED照明產品實施方案》中指出:未來三年,廣東全省范圍內將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為內核,以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收入支付節能收益為杠桿,以公共照明領域為突破口,強力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實現節能減排和LED產業發展的綜合目標。全國首個成熟應用于高速公路主干道的LED照明項目——深圳高速公路LED照明工程順利竣工驗收,廣樂、博深等新建高速公路LED照明示范工程建設全面啟動。截至目前,廣東省安裝LED路燈超過30萬盞,示范路段3000多公里,應用規模居全國前列。另外,安徽省銅陵市、福建省南安市、山東省臨沂市、湖南懷化市、浙江省寧波市的LED路燈綠色照明改造項目都采用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企業“不花錢”完成節能改造
作為青島市政府參股并批準成立的,國家發改委備案的專業節能服務公司,青島華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相關的項目資金、項目策劃方案及售后服務等。在日前召開的用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推動綠色照明節能減排事業新聞會上,青島華通集團總經理、華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姜培生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用能單位“不花錢”就能完成節能改造。
居業:姜董您好,您能介紹一下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嗎?
姜培生:簡單地說,就是用能單位拿節約下來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改造的投資。如果節能改造的投資是由節能服務公司事先支付的話,在合同簽訂期,用能單位按照未節能改造前的能源花費支付給公司,公司賺取節能后的差價,如青島華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與用能單位簽署節能改造合同來實施,那就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它的好處就是用能單位無需直接投資,可規避投資壓力和風險。用能單位可放心大膽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采用世界上最為先進適用的節能技術,對自己的技術裝備進行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一般合同期為3~5年,但是對于投資量比較大的項目,如城市路燈的改造一般為8~10年。
居業:作為一個實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司,我們所推出的技術和產品是否成熟和可靠?
姜培生:這個理由其實是顯而易見的,一個負責任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一方面為社會負責,另一方面也是對自己公司負責。為社會負責任就是要將市場上形形的節能技術和產品進行比較精選,選出最可靠實用的技術和產品向社會推薦,為社會負責就是為自己負責,這一理念在EMC模式中體現得淋漓至盡。
居業: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何優勢呢?
姜培生: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優勢之一就是人才隊伍的優勢。節能服務公司一旦研究開發某一領域市場,就會組成團隊對該領域的技術發展過程、該領域的企業現狀、該領域的市場環境進行全方位的考量,從中選出可以合作的伙伴。比如在LED照明方面,我們對該領域的技術、企業、市場做了全面調研,最終選定中微光電子有限公司,該公司整個團隊是由美國、日本和我國臺灣省從事LED產業的精英組成,而且該公司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有許多國內國際發明專利。還有就是產業鏈垂直式管理,在LED產業中也就是前端、中端、后端都是該公司一氣呵成,從而奠定了公司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居業:EMC在商業運作中又有何優勢?
姜培生:商業模式上的優勢就是節能服務公司先期投資,通過自身努力實現節能效果,從而實現投資回報的目標。如果某個節能服務公司推出的技術和產品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技術經濟指標,那就意味著該節能服務公司在合同期收不回投資,就意味著造成損失,而這種損失的用能單位來說是沒有的。所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對于推廣重大節能技術對于用能單位來說是可靠的、是零風險的。合同期內,可以分享節能利益;合同期滿,資產和收益100%歸用能單位。
今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包括四大部分:一、充分認識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節能服務產業的重要意義;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三、完善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四、加強對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指導和服務。該《意見》篇幅不長,但含金量卻很高。
本刊記者請北京市政府參事、原北京市發改委副主任、北京節能環保促進會常務副會長柴曉鐘對《意見》進行了解讀。
為什么會出臺這個《意見》?
合同能源管理是發達國家普遍推行的、運用市場手段促進節能的服務機制。節能服務公司與用戶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為用戶提供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服務,并以節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資金和技術風險,充分調動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積極性,是行之有效的節能措施。
我國上世紀90年代末引進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以來,通過示范、引導和推廣,節能服務產業迅速發展,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不斷增多,服務范圍已擴展到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多個領域。2009年,全國節能服務公司達502家,完成總產值580多億元,形成年節能能力1350萬噸標準煤,對推動節能改造、減少能源消耗、增加社會就業發揮了積極作用。
柴曉鐘認為,合同能源管理近幾年來在北京也得到較快發展。節能服務企業的數量初具規模,據初步統計已有近200家;節能服務企業的實力也逐步增強,相當部分的企業已具備了良好的技術力量和資信等級,多數企業可以提供從節能診斷、設計、施工,直至運行管理等“一條龍”的服務;節能服務企業在節能領域發揮了越來越積極的作用,近幾年來,完成合同能源管理項目600多個,投資10億多元,年節能350萬噸標煤以上,減排二氧化碳250萬噸以上。
柴曉鐘強調,但也要看到,我國合同能源管理還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節能服務產業還存在財稅扶持政策少、融資困難以及規模偏小、發展不規范等突出問題,難以適應節能工作形勢發展的需要。柴曉鐘認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是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減排、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迫切要求,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客觀需要。出臺一些政策,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促進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和節能服務產業的發展,是完全有必要的。
明確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大方向
《意見》指導思想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強政策扶持和引導,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節能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應用,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不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柴曉鐘認為,這個指導思想強調了發揮市場機制和政策扶持、引導的作用;強調了在合同能源管理中要加快節能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應用,從而達到“兩個促進”的目的;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促進能源利用效率提高。
《意見》提出了兩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以分享節能效益為基礎,建立市場化的節能服務機制,促進節能服務公司加強科技創新和服務創新,提高服務能力,改善服務質量。二是加強政策支持引導。通過制定完善激勵政策,加強行業監管,強化行業自律,營造有利于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引導節能服務產業健康發展。
“這兩條原則把市場的作用與政府的作用,企業的積極性和政府的意圖,促進企業的發展和規范企業的行為很好地結合了起來。符合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屬性和社會屬性,也符合我國目前的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的實際情況。”柴曉鐘說。
《意見》提出發展目標是: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壯大一批綜合性大型節能服務公司,建立充滿活力、特色鮮明、規范有序的節能服務市場。到2015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壯大,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柴曉鐘認為,這個目標從時間安排上基本是在“十二五規劃”期間內,是實事求是的,經過五年多的努力是完全可以達到的。
政策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意見》里提出的政策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
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意見》提出,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對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符合相關規定的,給予資金補助或獎勵。有條件的地方也要安排一定資金,支持和引導節能服務產業發展。
柴曉鐘認為,這條政策只是指出了一個方向,第一明確了資金來源;第二明確了支持方式:資金補助或獎勵,資金補助應該是對項目投資而言,獎勵應該是對節能服務企業而言;第三要求有條件的地方政府也要拿出專門的資金來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估計這條政策還要制定具體的細則去落實。這方面北京市走在了前面。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與北京市財政局已經聯合出臺了有關政策,根據不同情況,最多可以給合同能源管理項目500萬元的資金補助或者節能服務企業200萬元的獎勵。
實行稅收扶持政策
《意見》提出,在加強稅收征管的前提下,對節能服務產業采取適當的稅收扶持政策。
一是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其無償轉讓給用能單位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免征增值稅。
二是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即:“三免三減”。
三是用能企業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區分服務費用和資產價款進行稅務處理。
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辦理上
述資產的權屬轉移時,也不再另行計人節能服務公司的收入。
“上述四條政策含金量很高,營業稅、增值稅、所得稅都涉及到了,而且允許用能企業用于節能改造的支出進入成本。這些政策會有效地調動用能企業和節能服務企業兩個方面的積極性。這些政策國家有關部門都會陸續出臺具體實施辦法”,柴曉鐘說。
完善相關會計制度
《意見》提出,各級政府機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進行列支。事業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計入相關支出。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如購建資產和接受服務能夠合理區分且單獨計量的,應該分別予以核算,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處理;如不能合理區分或雖能區分但不能單獨計量的,企業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作為費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滿,用能單位取得相關資產作為接受捐贈處理,節能服務公司作為贈與處理。
柴曉鐘指出,以上規定,從會計制度上解決了稅收扶持政策的落實問題,特別是解決了政府機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費用的來源問題,即:由財政按能源消耗費用進行列支。
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
《意見》提出,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根據節能服務公司的融資需求等特點,創新信貸產品,拓寬擔保品范圍,簡化申請和審批手續,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融資、保理等金融服務。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入的固定資產可按有關規定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積極利用國外的優惠貸款和贈款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支持。
柴曉鐘認為,合同能源管理的一個很大特點就是節能改造資金先由節能服務企業投入,然后節能服務企業再以分享節能效益的方式收回投資并獲得投資回報。因此,項目的融資就成為了限制合同能源管理推行的一個重要問題。政策對銀行等金融機構提出了一些要求,也提出了一些具體途徑,對解決節能服務企業的融資難問題會有幫助,但這些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
加強對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指導和服務
《意見》提出了如下措施:
鼓勵支持節能服務公司做大做強
《意見》提出,節能服務公司要加強服務創新,加強人才培養,加強技術研發,加強品牌建設,不斷提高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力。鼓勵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兼并、聯合、重組等方式,實行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經營,形成一批擁有知名品牌,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服務企業。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本行業其他用能單位提供節能服務。
柴曉鐘認為,合同能源管理開展得好壞關鍵在節能服務企業的能力和好壞。也就是說,節能服務企業決定了合同能源管理。因此,政策特別對節能服務企業提出了要求,鼓勵他們從各個方面人手做大做強。
發揮行業組織的服務和自律作用
《意見》提出,節能服務行業組織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大力開展業務培訓,加快建設信息交流平臺,及時總結推廣業績突出的節能服務公司的成功經驗,積極開展節能咨詢服務。要制定節能服務行業公約,建立健全行業自律機制,提高行業整體素質。
柴曉鐘指出,在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過程中,行業組織、中介組織的作用非常重要。他們可以組織培訓,協調甲乙雙方的關系,客觀公正地核定節能量,促進合同能源管理市場的規范等等。這方面,北京市做得比較好,北京節能環保促進會、北京節能環保服務中心都發揮了很好的作用。
營造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意見》提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節能服務產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政府機構要帶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發揮模范表率作用。各級節能主管部門要廣泛宣傳推行臺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義和成效,提高全社會對合同能源管理的認知度和認同感。要加強用能計量管理,督促用能單位按規定配備能源計量器具,為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基礎條件。要組織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項目,發揮引導和帶動作用。要加強對節能服務產業發展規律的研究,積極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和有益做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