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法治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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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依法治國;市場監管;回應性監管;食品安全

[中圖分類號]D0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863(2015)05-0044-05

2014年的福喜事件、轉基因食品安全、微生物污染、臺灣餿水油事件、食品摻假事件等食品安全事件頻頻曝光,中國食品安全堪憂。這使我們聯想到2013年8月特大病死豬肉案,所涉豬肉售往蘇皖豫魯4省9個市縣。荒唐的是在這起案件偵破之前,地方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無一察覺。根據我國現行的食品安全管理體制,從養殖到屠宰、加工、流通、銷售、消費等環節是在包括檢疫、商務、質檢、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督、城管等不同部門。這起案件中監管部門集體失靈。相關部門以“不知道”“不清楚”等模糊的回答面對各種質疑。

據統計,2014年中國全面小康進程中“最受關注的十大焦點問題”,即食品安全(55.1%)、腐敗問題(48%)、物價(43.4%)、房價(41.2%)、醫療改革(40.5%)、貧富差距(36.90/0)、環境保護(36.5%)、就業問題(33.2%)、社會保障(31.50/0)、社會道德風氣(31.1%)。

其中,食品安全居首位。食品安全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方面,是國家大安全視角中重要的國家安全治理領域,也是市場監管的一個重要方面。正如亞當?斯密所述,“我們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飲料,不是出自屠夫、釀酒家或烙面師的恩惠,而是出自他們自利的打算。我們不說喚起他們利他心的話,而說他們利己心的話。我們不說自己有需要,而說對他們有利。”市場主體為了追逐自身私利最大化,不可避免的會出現損人利己,甚至鋌而走險做出傷天害理的違法亂紀行為。2014年發生的各類食品安全案例都證明了市場主體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時真的會選擇鋌而走險。為了有效遏制這類事件的發生,我們必須進行有效的市場監管。市場監管法律制度是有效市場監管的重要前提與基礎。要真正建立以高效為核心的市場監管法律制度,真正實現市場的公平、公正和有序。

目前,我國市場監管改革正在各地進行,出現了“三合一模式”、“三輪驅動”等地方特色的市場監管改革并在各地發揮一定的作用。但這些改革探索更多地局限在狹義的市場概念以及監管執法層面,廣義的市場監管革新不管在實踐層面,還是在理論層面都需要進一步明確相關維度。十八屆四中全會后,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實現合理高效的市場監管,我們必須在依法治國背景下,分析當前我國的市場監管,譬如監管理念是否契合市場經濟的需求,政府監管機構的設置是否得當,監管體制是否合理,監管主體的監管權的配置是否科學、多元化的監管體系是否發揮了應有的作用,并在此基礎上明確市場監管的維度。楊炳霖曾指出,監管是典型的跨學科研究領域。目前加強監管治理體系的需要還存在不足,即:(l)占主導地位的管制經濟學監管更適用于經濟性監管,而當前我國社會性監管領域問題更突出,譬如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食品安全等;(2)目前普遍秉持狹義的“政府監管”范式。即理論研究大多局限在政府監管層面。此外,從發達國家的市場監管發展歷程來看,他們大多經歷“經濟性監管――放松監管――縮小經濟性監管,擴大社會性監管”的發展路線,雖然發展日趨成熟,但仍處在不斷的改革與發展的進程中。我國不斷出現的食品安全事件,加之上述兩個不足正說明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進一步明確我國市場監管維度是十分必要的。

一、監管模式:打破傳統政府監管,構建社會多元監管

傳統的監管理念認為,監管是政府或公共機構通過制定法律或頒布行政命令來規定、限制或調整可能造成各種社會負面影響的各種因素或行為,這是一種片面理解監管的理念。目前我國的監管法律及相關制度必須在法治基礎上正確引導社會對市場監管的認識,進一步引領監管模式的變革。

兩方成熟市場經濟最初為了克服市場失靈,呼吁把國家與政府找回來,全面加強監管法治架構和宏觀管理。譬如美國早在l998年就建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專門監管食品安全并構建了全面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其委員會包括農業部、商業部、衛生與公眾服務部、管理與預算辦公室等,將食品監管納入管理與預算中,進行全方位的管理。而中國屬于后發外生型國家,在進一步強化政府監管角色的同時必須把市場和社會找回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為了克服市場失靈,政府對市場進行監管,但卻出現以政府為主體的單一監管模式不能有效克服市場失靈,存在過度監管或“政府失靈”的風險。對此,郭躍進提出:市場監管產生的原因不是理論界常說的市場失靈,而是由于市場主體之間的有關信息不對稱,討價還價的實力不對等和產權界定不足,致使市場主體在趨利動機的作用下對市場公平交易規則的有意破壞行為存在。這樣的問題市場機制本身無法解決,必須依靠其地位和身份超越市場主體的第三方介入,保證公平交易規則得到貫徹。這兩者都表明傳統單一政府監管不能夠實現高效市場監管。以政府對發牛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監管為例,我們發現市場監管都會受到執法資源等諸多因素的限制,這些執法資源包括執法人員、執法能力、檢測技術與沒備等。美國證監會有3100名監管人員,還聘用了1200名全職律師,組建了全球最大、最專業的監管隊伍,就是為了突破影響市場監管因素的限制,確保監管的專業與有效。因為某些執法資源的缺乏會引起無效率監管。

無效率監管的出現是政府市場監管權力配置始終在“主體――客體”的傳統監管理念的影響下進行。實質上,市場主體自身具備的權利以及主觀能動性與傳統政府管制合力能夠形成多元化的市場監管模式,即社會多元監管。構建社會多元監管的一個典型的例證即為回應性監管理論的出現。2012年我國學者楊炳霖出版《回應性管制:以安全生產為例的管制法和社會學研究》對該理論進行了全面介紹。他認為,回應性監管理論是構建政府與非政府合作型監管模式為宗旨,更加重視政府之外的其他主體的監管作用,以及政府和其他非政府監管之間互相建構的關系。社會多元監管的實質即是回應性管制理論中提及的政府與非政府主體的合作,它們在市場監管中的互動、合作、博弈,達到各方利益平衡,進而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的監管模式。傳統的全面型、保姆式的監管使我國市場監管系統工作繁重,監管力量分散,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我國市場監管必須在提高市場監管效率的基礎上合理確定監管主體,合理劃分監管職能,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激發市場經濟的活力。譬如食品標準制定,我們可以通過市場行業協會或企業自身為標準制定主體,相關監管部門通過法律等相關程序認定標準并確定此標準是否為強制性標準。由此可以縮減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規模,實現有限監管模式,逐步走向多元監管模式。

社會多元監管是多元主體互動的過程,各個主體在市場中的權利都通過一定的渠道或機制得到了應有的尊重,而政府的公權力卻在社會性規制中得到應有的限制,規避了政府單一主體監管帶來的監管失效的可能。這種監管模式是監管多元主體相互監督、相互促進,實現有效市場監管的途徑,是依法治國背景下市場監督的有效模式,明確監督模式對實現有效市場監管具有重要意義。更為具體的說,監管權的分配是監管模式轉變的關鍵內容。政府在監管權的分配上起重要作用,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基于“回應性監管”理論的不斷成熟以及政府權力清單改革的不斷深入,政府應該提供其他主體監管平臺,構建社會多元監管模式,形成共同監管合力,不至于出現監管不力或失效的情況。美國等發達國家擁有獨立的監管機構、完備的職能、清晰的權責等,都是確保市場監管體系有效運作的重要保證。他們不僅充分利用市場主體力量、社會自治組織,還充分發揮決策咨詢機構的作用,共同構建龐大的市場監管體系。我國在構建中國市場監管模式時,必須結合本國國情,吸收國際相關經驗,創新構建適合中國發展的市場監管模式。

二、監管主體:明確監管主體,發揮市場自律功能

市場監管的最初目標是解決市場失靈,實現市場資源的有效配置。明確監管主體是市場監管的基礎保證,明確監管主體有利于提倡發揮多元監管主體的作用。多元監管主體的提出是建立在第三方主體已經從“經濟人”向“社會人”轉換的基礎上,即除政府以外的第三方市場主體能夠維護社會的整體利益和良性競爭的社會秩序。越來越多的企業、行業協會(聯盟)等市場主體開始意識到過度追求自利并不能帶來長久的發展,很多企業在內的市場主體在發展的同時意識到企業的社會責任。正是市場主體的“社會人”定位,使得市場監管主體的多元化成為必然。此外,我國的市場監管雖與發達國家市場監管的總體目標一致,但我們面臨著與西方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完全不同的制度約束和任務挑戰,亟待從國家管控、政府主導型體制向社會多元共治體制演進。所以我們應將多元主體納入市場監管體系,明確監管主體,發揮市場自律功能。

首先,強化市場主體自我監管意識。監管作為一種管理活動,其主體不應只有政府。當今社會法定的市場監管的法定主體主要包括:司法部門、政府的行政執法部門、行業協會(商會、聯盟)、消費者維權組織以及新聞媒體。這些部門既包括廣義上的政府部門、也包括社會組織、甚至企業等市場參與主體。就行業協會(聯盟)及企業而言,自我監管意識與行為是明確監管主體的充分必要條件。實現有效的自我監管不僅需要行業協會(聯盟)或企業的自律意識,還需要行業協會(聯盟)或企業的自律機構,這一自律的原動力來自于完備的市場監管法律體系。依法治國的實質即視法律為治國之重器。為實現有效的市場監管,必須確立市場監管法治信仰,依法設立監管機構和執法體系,并進一步確立強制自我監管制度。利用外部制度推動企業發展自我監管意識。只有市場主體如行業協會(聯盟)或企業能夠在制度下依法實現自我監管,才能從根本上有效補充傳統政府單一主體進行監管的弊端。可以說常規性監管力量主體的構成以及相互的關系狀態構成一個國家市場監管體制。這說明,明確的監管主體與市場監管的體制構成有著緊密的聯系。不管是行政管制型、行業自律型,還是兩者兼顧型的市場監管體制,都必須明確監管主體并賦予主體相應的權力與職責。主體意識是發揮市場監管主體作用的基礎,在依法治國背景下,不斷強化監管主體意識將有助于動員、發揮市場監管各主體作用。

其次,強調市場主體監管功能。前文提到的司法部門不可能作為常規運行的市場監管部門,只能作為非常規市場監管主體。消費者維權組織以及新聞媒體組織是社會監督的重要方面,其往往作為市場監管的補充力量。當然,他們與政府以及行業自律組織一起構成了市場外部約束力量。然而,市場秩序的維護不能夠只靠政府,更多需要來自市場主體的自律行為的自我監管。市場主體主要包括公司、合伙、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專門從事經營活動的法律主體。 2008年以來,全國的市場主體平均發展速度保持在8%以上,可見我國市場主體出現多樣化對市場監管提出了新時代的要求。強調市場主體監管功能是對市場主體的規范化的要求,是對市場主體治理結構、責任形態等方面的規范。市場主體發展與市場監管的改革、發展有著內在的聯系。明確市場主體監管必須建立在完善的制度建立基礎之上,這些制度包括監管聽證制度、監管回避制度、監管職能分離制度、監管告知制度和監管行為說明理由制度等。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通過完備的法律制度強調、規定市場主體,確保市場主體制度統一性,利用外部因素促進市場主體自身監管行為的產生,并在實踐中日趨成熟。

三、監管問責:明晰市場監管權責,實現問責合理合法

總理在2014年的中國質量(北京)大會上講話指出,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在企業。要加強監理企業質量首負責任、缺陷產品強制召回、工程質量終身負責以及服務質量保障等制度。很多發達國家在社會性監管方面亦強調生產經營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角色,通過法律規定企業必須作為第一責任人處理各種責任事故和事件,事后再根據全面調查進行責任追加認定。明確責任主體是有效問責的基礎。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需要企業自身的內在意識與動力,即企業責任主體自發性。這種自發性必須依賴以法律形式規定并固定市場監管權責分配與問責。因為以法律形式明確監管主體是明確各主體監管權責,實現問責合理合法的保證。我們看到歐洲國家大多采用“法典――法律――行動指南”的形式完善法治架構。歐盟作為大陸法系國家,主要通過出臺法典并輔之以單行法規,構成較為完整的社會性監管法治體系。在完備的法治體系下進行有效地市場監管。對我國而言,通過法律形式規定監管問責是十分必要的。目前監管責任主體模糊、問責非法治化是導致問責不科學或隨意性的重要原因。我們必須通過法律形式明晰市場監管主體權責,實現合理合法的有效問責。

近年各地查出的多起食品安全事件中暴露出各種形式的執法亂象,其中不乏執法腐敗的現象。如媒體曾披露倒賣檢疫出境證明等亂象。這些亂象說明我們必須改變相關監管部門的職能重心,避免“重審批、輕監管”的情況,在法治背景下,明確市場監管主體,強化監管主體問責,對各種違法行為予以懲處,切實落實市場監管職責。

市場監管有效問責需要具備以下基本因素:

(一)明確的市場監管責任主體

首先,明晰市場監管主體權責。目前,市場監管尤其是食品安全事件或安全生產等社會性監管責任認定模糊。在出現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問責結果不一致的現象顯而易見。早前發生的阜陽奶粉事件以及三鹿奶粉事件都存在監管部門存在失職責任過錯,但處理結果卻不同。前者追究了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責任,證明地方政府主要承擔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后者則追究了中央職能部門的責任,證明中央承擔食品安全責任。這種不一致的情況勢必會加重市場監管問責不清的狀況。當然,造成市場監管問責不清的原因也與我們龐雜的問責群體有關。我國在食品安全監管問責主體認定上就經歷多次改革,從最初的縣級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到現在的農業部、工商部門、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所以,我們必須用法律法規等制度形式確定市場監管問責主體。

其次,確保市場監管問責有法律依據。市場監管需要明晰有效的責任制度對市場運行以及各主體的權責關系加以規定,以相關法律規則來確保制度的有效實施。目前我國市場監管問責依據普遍存在法律依據不足、規范籠統等問題。可以說市場監管問責法律法規的缺失是造成我國日前市場監管問責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國“約談”問責屢見不鮮。約談具有濃郁的行政于預色彩,雖在相關事件發生后能夠從某種程度上疏導民意,企業往往也會遵循約談中勸說性的建議執行。但這更具有隨意性,不能夠保證問責的合法規范性。

(二)明確市場監管問責程序

目前市場監管沒有明確的問責啟動程序,問責機制的啟動往往來自于社會輿論或主管行政部門及主管領導。沒有專門的市場監管問責規范可供遵守。在市場監管問責程序啟動之后,法律上仍然缺乏可操作的程序。在問責中涉及的質詢、調查、罷免、撤職、撤銷、問責人申訴、復議程序等環節都沒有可操作的程序規范確保市場問責程序在合理合法的規范下實施。所以造成個別管理人員成了問責的“替罪羊”。雖然現在已經意識到市場監管問責的程序,但問責程序還需在不斷的實踐中予以完善并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當然市場監管問責程序仍需要其他制度的配合,譬如監管績效評估制度、監督制度等。經合組織(OECD)要求成員國采用監管影響分析,提高各國監管效率,并將監管納入預算機制,與監管績效評估構成全面的問責機制。這些我國市場監管改革發展的同時可以吸收西方社會的有效的經驗。

四、監管流程:再造市場監管流程,實現監管流程法治

流程再造足一種全新的管理思想,這一理論以業務流程為核心,設計企業管理過程,從整體上構建暢通的流程,追求令顧客滿意的管理最優目標。這涉及幾個關鍵的點:(1)以業務流程為核心。(2)構建暢通流程。(3)令顧客滿意的管理最優目標。那么再造市場監管流程時,必須改革以機構為中心的監管模式,實現監管業務流程化、專業化的監管,從而降低監管成本,實現低成本、高效率的監管。市場監管流程的合理正當是實現令公眾滿意、合法監管的基礎,是實現有效市場監管的重要保證,從而實現監管效果的最優化。

市場監管的法制化趨勢實質是市場監管流程阿造的重要驅動因素。市場監管的流程必須建立在法定流程的基礎上,對市場進行有效監管二目前我同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大多采取“一環節,一監管”的原則,“一個監管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被看似為明確分工的流程化監管模式。但從特大豬肉食品安全事件中足以看出,目前市場監管職能渙散,監管無效的情況依舊存在。針對某些具體的食品安全這一事件,各地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等管理部門進行了改革嘗試,各種模式的聯合執法在各地嘗試且成果不錯。但在市場監管法治化進程中進行市場監管流程化改革,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樹立市場監管流程管理理念

市場監管流程管理理念是市場監管思想的變革在市場監管領域推行流程管理理念必須建立在充分認識流程管理與市場監管的基礎上,進一步樹立以業務為中心、顧客滿意為核心的市場監管理念,從而推進市場監管改革,實現高效市場監管。

首先,市場監管流程管理其實質是將市場監管的若干業務進行細化、專業化分類,市場監管機構以業務為核心進行合理職能分工,并在市場監管法制流程框架下進行合理市場監管,這是市場監管的理念革新這一理念存在于監管模式創新、監管主體明確、監管問責法治的監管維度之中。其次,樹立市場監管的服務意識是顧客滿意的重要保證。市場監管服務意識必須從對市場監管的認識著手。我們要意識到市場監管不僅是審批準入,也是市場良性運作的重要保證一H前我國政府正在進行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穩步進行。2014年全年,國務院部門分3批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47項,到2014年底,國務院共取消下放部門審批事項538項。”這些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正是政府進一步還權于市場的重要舉措,也是提高行政效率的保證,進一步走向服務型的重要步驟。這也正是市場監管從“重審批”走向“重監管”的重要保證,是實現顧客滿意監管的起點。

(二)以業務為核心明確劃分監管職能范圍

目前市場監管仍然處于以行政職能單位為核心的模式,“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普遍存在。在市場監管方面進行流程再造需要政府行政部門職能的轉變,以及相關制度的配合。這其中以業務為核心明確劃分監管職能范圍具有重要意義。市場監管以業務為核心,構建管理流程,進行市場監管流程再造不是單純的簡單分工,而是圍繞監管業務核心,打破僵化的行政機構沒置,以監管資源最優配置目標的監管改革。發達國家在市場監管的機構設置方面是值得我們借鑒的:他們一般分級設置監管機構,如設立高級別獨立的監管機構,構建多元化的監管機構;在此基礎上通過各種方式調整中央與地方監管關系。在合理機構設置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各主體的監管作用,以業務為核心實現有效地市場監管。

篇2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類文明的進步,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觀點日益深入人心。社會和諧發展,包括各個方面,當然也包括文化市場的監督與管理。文化執法機構承擔著保證文化市場正常經秩序,推動文化產業繁榮發展,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的重要職責。如何在切實履行自身職責的同時,最大限度地爭取人民群眾對文化執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從而達到文化市場執法的最佳社會效果,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健康、有序的發展,是每一位執法人員在工作實踐中都應當積極探索的一個新課題。

提出文化市場監管應和諧執法這一論點的前題是,文化執法的性質從總體上說,屬于人民內部矛盾的范疇,而人民內部矛盾是根本利益一致的非對抗性矛盾。雖然在文化市場經營活動中,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并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程度不同地干擾了文化市場正常的經營秩序,但總體上看,他與其他犯罪行為有著本質區別。文化市場執法從總體上說屬于人民內部的這一特點,決定了對文化市場監管可以實現和諧執法。既多用經濟的方法、民主的方法、教育疏導的方法來解決違法的問題,防止用處理敵我矛盾的方法來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所謂和諧執法是指執法者遵循法律的規定,在充分尊重和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依據法定程序進行的非歧視性的、理想化的、合乎正常感情的執法行為。和諧執法具有文明執法、人性化執法的內涵。具體來說有四個特征:一是合法性。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決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和立法精神。二是合情合理性。和諧執法應該是法、理、情的有機結合,讓行政相對人在領略法律的威嚴和神圣的同時,享受和諧執法帶來的“溫情”和“體恤”。三是保護性。注重對行政相對人合法權利和社會、家庭、個人和諧關系的保護,體現對人權的尊重和保護。四是以人為本。要求在執法過程中“知民情、察民意、體民憂、護民安、保民利”,是“人本主義和執法為民”思想的集中體現。總體來說,和諧執法反映了執法者和當事人之間的良性互動,構成了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和諧執法作為與時俱進的新的執法理念,即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保證,又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容。

當前在文化市場監管中實現和諧執法,應著重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嚴格執法與維護社會穩定的關系。嚴格執法是社會穩定的基本保證,社會穩定是嚴格執法的必要前提。嚴格執法就是嚴格依法辦事,遵循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當事人而異,體現法律的公正性、嚴肅性和權威性。但嚴格執法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穩定。在執法過程中,既不能極端化,也不能情緒化,要盡量引導當事人進行糾正和整改,使當事人心悅誠服地接受教育和處罰,切忌使用粗暴的執法方式,激化社會矛盾,影響社會的穩定。在嚴格執法的同時,還要把人民群眾的安危和冷暖放在心上,真正把人民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人民群眾的需要作為第一選擇,把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第一考慮,把人民群眾的滿意作為第一標準,做到“依法、有理、有據、有利、有節”。只要我們執法的出發點正確,我們的工作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執法才會更加有效,社會效益更加突出,我們對維護社會穩定才能作出相應的貢獻。二是嚴格執法和教育疏導的關系。嚴格執法決不能單純地理解為重罰,不能一味地用嚴厲的處罰手段取代在執法中至關重要的教育手段。處罰不是行政執法的目的,只是行政執法的手段,如果把行政執法的目的和手段混為一談,勢必給執法工作帶來危害。在文化市場監管中,教育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有了什么樣的思想常常會導致什么樣的行為發生,因此,我們應當堅持普法在先,教育在先的指導思想,幫助經營戶樹立牢固的守法經營意識和誠信觀念,讓經營戶從思想上認識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不要以身試法,更不要懷著僥幸心理,挑戰法律的神圣和尊嚴。通過這樣的思想教育,可以做到標本兼治,從源頭上預防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事實啟示我們:缺少管理的教育是軟弱的,沒有教育的管理是僵硬的。只有把管理和教育有機結合,促進執法和普法并舉,才能達到執法的最佳效果。才能促進文化市場的繁榮穩定。三是嚴格執法與對待弱勢群體人文關懷的關系。在嚴格執法的同時彰顯人文關懷,這與執法的初衷并不矛盾,也不會削弱法律的嚴肅性。文化執法的對象有殘疾人、無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等,對于這些弱勢群體違反法律的行為,在依法處罰的同時,也應設身處地的為他們想辦法、解難題,使他們心誠悅服。在此基礎上,協調各方,盡可能地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就能有效地創造和諧相處的社會環境。這也就是說,執法主體不僅要明確自己是國家的執法者,更要明確自己是人民和國家的服務者,要防止由于長期浸潤于管理者的思維模式中,關注管理者對被管理者的控制,忽略對公眾需求的回應和滿足。應當看到,執法是一項工作,也是一門學問和一種策略,更是一種藝術。做到既講原則,又講靈活、因勢利導,把枯燥、僵硬的法律條文變得富有濃濃的人情味。

近幾年,我們河南油田文化站重點在和諧執法,人性化管理方面展開了嘗試,有一定收獲。例如,我們在正常執法檢查的基礎上,對網吧經營戶做到以教育為主,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每到節假日和兩個學生假期之前,我們都召集網吧經營戶開會,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傳達上級最新的文件精神和全國各地網吧監管的先進經驗,講“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講述孩子關系到家庭的核心利益,也關系到國家的未來,所以禁止未成年人進網吧是整個國家和社會的共識,這一條不能違背,經過常年這樣的宣傳教育,我油區未成年人進網吧現象有了明顯的好轉;每年在春節到來之前,我們首先向網吧經營戶拜年,然后再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向他們提出具體要求。這樣在思想上感化他們,在行動上也使他們比較容易接受我們的嚴格要求。

篇3

關鍵詞:勞動關系;市場化;法制化;建設

一、勞動關系概念

勞動關系概念區分有廣義與狹義勞動關系。狹義勞動關系就是勞動合同覆蓋的范圍,即自用工之日起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到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廣義勞動關系是包括就業、社會保險、勞動關系監督、勞動爭議調處等與勞動關系密切相關的社會關系。在這里主要談企業勞動關系,即使如此,勞動關系依然極其復雜,與經濟體制和經濟水平、社會文明發達程度、文化背景以及傳統都有著極其密切的關系。

二、企業勞動關系變革與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企業勞動關系的歷經了深層次的變革:從由國家統籌分配到個人自主擇業,從雇傭關系終身制到勞動雙方合同制,從計劃用工到市場選擇,從國家行政管理到遵從法律規范,從企業固定工資到雙方協商勞動報酬,從單一勞動保險到全面的社會保險,此間的變化不斷向縱深化、科學化發展。期間,勞動關系也實現了從國家化、行政化向企業化、市場化轉化發展,并初步探索、趨向法制化。

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經濟體制變化對勞動關系的影響巨大而深遠,同時又受到勞動關系的變化影響和制約。改革開放初期首先建立的是商品市場,此時勞動關系調整的目標是恢復期間遭受嚴重破壞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藉此為商品市場的建立做好勞動保障,其代表是1982年國務院頒布的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其次建立的是生產資料市場,此時勞動關系已經在醞釀著改革,其代表是1986年勞動制度改革四項暫行規定的出臺。此時期勞動關系實質上是兩條線平行進行,第一是公有制企業的改革開始引入市場因素,如企業可以通過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然而此時公有制企業勞動關系仍然屬于改良的范疇,典型的說法是“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是因為此時市場經濟體制下最活躍的一個市場,也就是勞動關系市場依然沒有完全建立。但是,這時非公有制企業已經大量出現,它們幾乎是在絕對的市場條件下發生、發展的,用工不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完全由企業方面確定,一天工作十幾小時非常普遍。第二,非公有制企業勞動關系的絕對市場化導致了1992年新的《工會法》出臺,隨著1992年下半年中央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勞動關系市場化、法制化的進程顯著加快了,市場化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再以行政手段來解決已經相當困難,矛盾糾紛層出不窮。因此,1993年國務院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同時由原勞動部出臺了 《企業最低工資規定》。1994年在工會組織及社會各界的強烈呼吁下,國家制定出臺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從而使廣大職工的各項勞動權益第一次有了專門的法律保護,此時國有企業的下崗、內退工作已基本接近尾聲,真正市場化的勞動關系呼之欲出。最后建立的是勞動力市場,其標志為從1996年開始實行的全員勞動合同制。之后, 《失業保險條例》、《職業病防治法》、 《〈工會法〉修改決定》、《安全生產法》、《工傷保險條例》、《企業最低工資規定》、《集體合同條例》、 《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相繼頒布實施,勞動關系法制化進入了快車道,“強資本,弱勞動”的特點使勞動關系不能絕對市場化,國家與社會必須進行干預,這都要通過立法來實現。

回顧30年來勞動關系逐步市場化的變化過程,無不是伴隨著勞動關系法制化的進程同步發展的。改革開放30年來,勞動關系市場化、法制化所帶來的直接影響是:社會對勞動關系有了新的認知和認識,國家發展戰略有了變化,從以GDP為本到以人為本;從效益優先兼顧公平,到追求公平公正;從能人治廠到民主管理……

三、勞動關系市場化和法制化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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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高校公共突發事件;常態化管理;機構建設

【中圖分類號】 G64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4244(2013)05-161-2

高校中的大學生是比較容易出現突發事件的高危群體,這就決定了高校是公共突發事件經常出現的場所。高校作為一個管理體系比較松散的組織來講,其不同利益及價值取向可能成為公共突發事件的起因。不同的利益需求所產生的公共突發事件不同,甚至潛伏一段時間后突然出現,這就為處理高校公共突發事件增加了難度。所以,成立高校公共突發事件處置機構,形成全面管理條例,把常態化的管理機制融入高校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置中可以更好的降低高校公共突發事件的產生,提高對其處理的力度,從而保證學校的學習環境。

一、高校公共突發事件處置中的常態化管理原因

高校就是小型的社會,在高校中發生的公共突發事件經常被看成因不可控條件導致的偶然事件,其解決方法也為出現一個問題就解決一個問題,并沒有對事件進行總結,吸取經驗。在社會不斷發展的今天,社會中的矛盾問題日漸嚴重,高校公共突發事件也從昔日的偶然發生轉變為頻繁出現。所以,在高校突發事件的處置模式中應用常態化管理可以提高高校處理問題的能力,更好的改善處理效果。

這里所說了常態化管理就是在日常工作中建立符合標準的管理措施及管理機構,實現突發事件責任制、管理的全面化。

二、高校公共突發事件處置中的常態化管理標準

(一)運用動態方法分析問題

在高校突發事件出現的成因有時候會隨著事件的不斷發展而改變,這就要求管理人員在進行事件處置時對固定的條件進行整理,更要對動態的因素進行分析,并推論出其發展趨勢,不斷調整解決方法,把公共突發事件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資源的合理分配

高校在處置突發事件時經常會面臨資源不夠的情況,進而不能更好的處理突發事件。高校應更合理的進行資源分配工作,從機會成本的分析方向出發,最好的對資源進行調控與利用,完成對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理。

(三)處理過程進行管理

高校在處理公共突發事件時,重點依據公共突發事件的特性進行預測、處理、恢復、評價等工作,這就需要管理人員根據最優效果對處理過程進行管理。在對事件的處置過程中,會有很多重要的環節,只有針對這些環節都加以管理,才可以完美解決突發事件。

三、高校公共突發事件處置中的常態化管理構建

對高校公共突發事件進行處理主要表現為:解決事件形成人、原因及發展等。在進行高校公共突發事件處置中的常態化管理構建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構建網絡管理機制

隨著科技不斷進步,計算機得到了廣泛應用,網絡憑借其自身的特性成為了信息的主要來源之一。突發事件形成后,社會人群及媒體對其都表現出了積極的關注態度,媒體的報道與評價對民眾認識突發事件起著重要的作用。因此,應用網絡管理機制對媒體進行管理,可以保證事件的影響降至最低,維護社會穩定。

面對公共突發事件,高校應先采取主動出擊的方法,及時用準確、公平的信息對事件進行公開,保證信息的透明度與便捷度,將那些流言止于襁褓中。然后要用積極的態度引導公眾進行事件的評論,當互聯網絡中出現大量的信息時,民眾一般會感到無所適從,他們對官方的評論會更信服一些,高校就可以利用醒目的色彩及積極的言論引導民眾的思想。最后同媒體等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在突發事件的處理中給予積極正面的報道,將事件影響縮小。

(二)構建群體管理機制

因為時間、資源、信息量等條件的約束,再加上公共突發事件的不穩定性,高校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理環境、價值表現、約束情況、決策順序及影響等都有別與其他的事件處置。針對這種情況,就應該構建群體管理機制,從而保證事故處理意見更多元化、全面化,更好的保證事件的處理結構及影響。群體管理機制可以從不同管理人士角度對事件進行全面衡量,進而制定出更利于事件處理的方案。高校在構建群體管理機制時,應該將決策及監管相結合,保證方案提出符合實際情況,更好的保障事件的未來走向。

(三)構建心理干預機制

在高校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置中,構建完善、規范的心理干預機制可以使高校提高處理突發時間的能力,減弱突發事件的危害。當前的心理干預機制通常在事件處理結束后,采用教育為主,恢復為輔的模式,其實這種模式是不正確的。在公共突發事件產生到處理結束,教師同學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壓力,身心都會存在恐慌、焦慮等不安的情緒,針對這種情況,心理干預機制可以幫助其恢復身心健康,正確應對突發事件。高校的心理干預機制不僅要在突發事件中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更應該在日常的生活中對學生的身心成長予以正確指導。這就需要指定專業的心理輔導人員加入到心理干預機制中,提出更專業的輔導理念。同時全面提高心理干預機制中人員的自身素養,在沒有突發事件出現時進行模擬試驗,更好的在將來的公共突發事件出現時發揮自身功能,及時、專業的進行心理干預工作。

(四)構建科學化管理機制

高校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受到時間、資源及人力財力等制約,這對高校的管理能力來說是一個考驗。在復雜的突況面前,管理者的思路應該清晰,全面,同時敢于承擔責任,有很強的組織能力及協調能力,可以根據突發事件及時、準確的制定解決方案。在進行科學化管理時,主要針對公共事件自身進行評估與動態分析,制定解決方案,總結產生原因,為防范公共突發事件提出新的想法及應對措施。

總結

總而言之,對高校處置公共突發事件的常態化管理機構構建進行討論具有重要意義,值得相關工作者深入思考、廣泛推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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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溫淑春.網絡輿情對政府管理的影響及其應對機制探討[J].理論與現代化,2009,(05).

篇5

民事法律責任主要是平等的民事主體因違反民事法律規定須承擔的法律后果。《民法通則》第124條規定了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主要方式: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礙;③消除危險;④返還財產;⑤恢復原狀;⑥修理、重作、更換;⑦賠償損失;⑧支付違約金;⑨消除影響,恢復名譽;⑩賠禮道歉。隨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方略的貫徹落實,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制度逐步健全完善。目前,我國的法律責任分為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現實生活中,企業法人不但要承擔民事法律責任,也要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例如企業法人違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就要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違反了稅收管理法律法規,就要接受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這就是企業法人需承擔的行政法律責任,這種現象或者說狀況,在具體的行政管理實踐中時有發生。同時如果企業法人的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行政機關發現后應移交司法機關,由司法機關根據《刑法》第31條規定,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追究企業法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民法通則》和《公司法》屬于民商法律,其主要是立足于民商法律關系的角度,對企業法人的法律責任作出規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和《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等是國家行政法規規章,屬于行政法律范疇,應主要從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律關系的角度,對企業法人的法律責任作出規定,明確企業法人的行政法律責任。同時要兼顧民事、行政、刑事法律關系的銜接和統一,妥善處理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的交叉、轉致和連接,不斷完善和優化市場監管法律法規。

筆者以為: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中企業法人法律責任的表述調整為“企業法人獨立承擔法律責任”,這樣能夠使我們市場監管制度更加嚴謹規范準確,使我們行政執法行為更加深入細致扎實,使我們的行政法律體系與民事法律體系、刑事法律體系的聯系更加緊密順暢和諧。

工商行政管理是我們中國特有的市場監管制度,在對資改造、經濟管制、打擊投機倒把和改革開放等各個歷史階段都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的深入,作為政府市場監管的工商行政管理,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今年是我國改革開放三十周年,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恢復進制三十周年;國家工商總局黨組高瞻遠矚,在科學總結三十年來工商行政管理實踐的基礎上,鄭重提出積極推進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設,著力構建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努力開創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這是貫徹十七大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改善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水平的主要措施,是建設法治工商,實現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徑。我們基層廣大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堅決維護,并將認真貫徹落實。

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設,既是一種奮斗目標,也是一種工作狀況,更是一種實踐過程;需要全系統上下腳踏實地,共同推進和落實。透過企業法人法律責任規定,筆者建議我們在“四化”建設中,要把握與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

一、夯實“四化”建設的基礎。法律是“四化”建設的源泉和依據,我們要深刻領會理解法律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內涵和外延、適用范圍和程序,厘清法源、法理、法律及其相互關系,準確把握不同法律體系的銜接、交叉、轉致和統一,在法律的框架和規定范圍內推進“四化”建設。經濟社會是發展的,法律也是發展的,法律是否存在瑕疵或滯后,需要實踐檢驗,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修改和完善。我們廣大基層執法人員要解放思想,刻苦鉆研,勇于探索,積極為完善市場監管法律建言獻策,優化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為“四化”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

篇6

修改《立法法》的若干建議

全球金融危機與公司治理

憲法框架下我國財產稅法的變革

憲法時刻來臨?——“觸底反彈”的邏輯

“積極自由(權利)”的迷思

監管影子銀行系統

中國證券市場法治化的道路

風險社會與法學范式的轉換

對談:現代法治的精神

法國“違憲先決問題”之制度與實務

物權是內部化而不是外部性

遺囑信托受托人選任規則的反思與重構

對日本金融監管大改革的再檢討

行政復議的政治功能闡釋——基于立法史的考察

論犯罪之間的界限——與張明楷教授商榷

由事實邁向規范:芻議情理的二大維度

中國涉外法律服務市場的全球化

基本權利的保護與私法的作用

出租車行業法律關系研究

檢察機關刑事訴訟監督中的立案問題

地方債務治理的法律路徑探析

緩刑撤銷程序的解讀及完善

論我國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制度

公報案例歸屬權問題探討

建立保釋性假釋制度之構想

中小企業競爭的法制環境分析

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若干問題探析

裁判要旨的類型化比較適用

強制性網絡廣告的影響及其法律規制

論民事糾紛可訴性的界限

危害結果在刑法中地位的反思

強迫交易罪司法實務問題探討

日本核污染事故的國際環境法思考

持有、使用假幣罪探析

論村民自治組織的土地職能

反不正當競爭法一般條款的適用邊界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分則部分評述

論行政自由裁量權行使的案例化

控煙行動中的權利沖突與交易式解決

我國犯罪刑事政策之檢視

網絡服務供應商侵權責任探析

第三方支付平臺中的犯罪問題與法律對策

農民工討薪難的法律思考

國際河流開發中的國際私法問題

論我國氣象服務的法律困境及完善路徑

搜索引擎競價排名服務的法律規制

論我國房地產市場監管法的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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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一步深入學習研究《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特別強調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也明確了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各部門分工協作實現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管。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切實履行好法定職責。必須全面掌握法律的規定和要求,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更新監管理念。努力做到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相統一。各級工商機關要堅持建設高素質隊伍、運用高科技手段、實現高效能監管、達到高質量服務的原則,加大《食品安全法》和即將頒布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學習培訓力度,重點抓好基層工商所全員培訓和一線執法骨干的專題培訓,確保各級執法人員全面熟悉和掌握法律規定,不斷增強大局意識、創新意識、服務意識、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履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法定職責。同時,通過多種多樣的形式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不斷增強食品經營者的守法經營意識、責任意識、誠信意識,為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共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二、進一步強化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規范管理

流通環節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上連生產環節,下接消費環節,食品質量方面的一些問題特別容易在流通環節顯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執法部門,不僅要強化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對市場檢查執法中發現的食品質量問題及時通報反饋相關職能部門,促進源頭治理,而且更要對流通環節食品的人市、交易和退市進行全程監管。要嚴格把好食品經營主體準入關,依法規范經營主體資格:加強食品經營主體經濟戶口管理。大力推行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嚴格食品市場準入和經營者自律管理。加大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管力度;嚴格規范食品經營行為,加大食品市場日常巡查力度。特別要加強基層日常監管執法,將監管重心下移,嚴格落實基層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屬地監管責任制。以“六查六看”為主要內容,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市場巡查。集中執法力量,狠抓食品安全大要案件的查辦工作,特別要抓好對大要案件的排查和查處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對典型案件要通過電視、報紙、電臺、網站等媒體適時向社會公布,有效震懾違法分子;對涉嫌犯罪的,及時依法移交公安機關。在依法監督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和責任的同時,還要積極支持和服務食品經營者,促進食品企業和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切實做到對法律負責和對消費者、經營者負責的統一。依法維護食品市場秩序。

三、進一步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是集中力量、集中時間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的重要舉措。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在鞏固近年來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國家工商總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把為期兩年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作為貫徹《食品安全法》的重要任務,突出抓好奶制品市場、重點食品以及季節性、節日性食品、流通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與濫用食品添加劑和農村食品市場等專項執法檢查。通過專項整頓,著力解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切實保障食品市場消費安全,使食品經營行為規范有序,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狀況進一步好轉。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篇8

今天我們這次會議開得很好很重要。大家先后參觀了__分局和__分局的和諧創建工作現場,__、__分別介紹了和諧創建的經驗和做法,都有創新,非常好。剛才,__局長做了一個很重要的講話,這個講話實事求是地總結了我們的工作,指出了問題,對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要求,闡述了一些執法理念,特別是科學執法理念,很有水平,希望大家認真貫徹執行。在x局長講話的基礎上,我講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黨的十七大正在召開,這次會議是在我國改革開放的偉大進程中,在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進程中,召開的一次非常具有歷史意義的會議。總書記的講話高屋建瓴,氣勢宏偉,對我們舉什么旗,走什么路,確定什么目標,尋找什么動力講得非常清楚。報告分十二部分,前一個部分回顧,后面三個部分就改革開放的歷史進程、就科學發展觀、就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作了全面論述,總攬報告全局。最后八個部分具體講的任務,這里面除了港澳臺工作,除了軍事,除了國際問題外,重點講了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五個建設。在這五個建設中與我們城管執法都有關系。因為城管執法本身也是為了推動我們的經濟發展,過去講四化,現在提出五化,即:工業化、信息化、市場化、城鎮化、國際化。城鎮化是工業化和信息化建設的一個主要平臺,這個與我們有關系,政治建設中提出的依法治國,這些肯定和我們關系密切,文化建設當中,很大程度上牽扯到我們執法人員的素質和我們的執法環境,這個更重要,還有一個社會建設,還有黨的建設,所以這些方面都和我們城管執法有很大的關系,希望大家加強學習。前面,x局長講的一些執法理念,我個人的看法,完全可以在學習十七大的過程當中統一起來,通過學習十七大精神,我們統一思想;通過學習十七大精神,我們凝聚力量;通過學習十七大精神,我們提高境界。

二、用和諧理念提升執法水平。剛才,x局長都分析了我們現在的執法任務非常重,這里面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我們的執法確實取得了很大的成績,這是有目共睹的,可以這么說,沒有我們執法隊員的辛苦和努力奉獻,甚至是委曲,就不可能有現在整個xx市城鎮化這個進度,就沒有現在從縣城一直到中心城區這樣整潔有序的環境,所以大家付出的勞動,市委、市政府非常理解,也非常感激。x局長剛才分析了城管的執法和別的部門執法不一樣,公安執法主要是抓壞人的,法院執法就是裁判,檢察院執法就是對付經濟犯罪和職務犯罪,而城管執法面對的是廣大的群眾。可以這么說,這些群眾不管守不守法,幾乎百分之百的都不是我們的敵人,都不是我們的對象,都是我們可充分依靠的對象。尤其是現在的一些執法對象,包括擺小攤的,包括各個方面,很大程度上都是弱勢群體,所以說,城管執法這種執法特點決定了我們必須用和諧的理念、和諧的精神、和諧的方式來正確處理執法與執法對象之間的關系,x局長剛才也作了充分闡述。在這個問題上,我想我們根本的還要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以人為本,有兩個含義或者有三個含義,中央在十七大上講了三句話,叫作:“一切發展依靠人民,發展為了人民,發展的成果人民共享”,這是以人為本最權威的解釋。具體到城管執法系統來說,以人為本有兩條,一是完成好執法任務,保持城市優美的環境和有序的管理,靠誰呢?靠的就是廣大城管執法人員。對待執法人員,一方面,要針對存在的問題,不斷地提高水平;也要關心他們、同情他們、理解他們、支持他們,這兩個方面都要搞好。當前我們的整個執法水平不低,剛才x局長也說了去年年底評議,也都看出來,評議的名次也大大地提高了。另一方面,執法隊伍的素質,還要進一步提高,這是以人為本的含義。二是以人為本就是要把為老百姓服務的理念深深地貫徹到我們的執法過程中,否則,就很難從根本上把依法執法、文明執法、科學執法落實到底。在執法過程中,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我們執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解決好我們執法為了誰的根本問題,以更好地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只有這樣,我們的執法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執法、科學執法、文明執法。要學習用和諧的方式處理矛盾,用和諧的方式來協調各方面關系,在執法中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三、要大力優化執法環境。在城市管理執法過程當中,提高我們執法隊伍的水平,僅僅是一個方面,更多的是要有廣大市民的支持,是要社會各方面的配合,否則,我們的執法很難見到成效。因此,要大力優化執法環境。市民教育本身是一個很長的過程,所以城管執法的環境,首先是由全體市民素質來決定的,而全體市民的素質,就需要我們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就需要我們深入開展和諧創建活動,就應該樹立不同方面的典型。城管執法系統也可以通過社區組織包括家庭,搞一些市民溝通和進社區的活動,像婦聯搞城市管理進家庭,注重主觀引導,讓大家理解城管。再就是樹立典型,兩方面的典型都可以搞。一方面,就是市民不遵守城市管理的典型,一年抓上一兩個,大張旗鼓地搞,不要怕,搞出來。可以通過直播xx,讓大家看搞的行不行,公民投票,違法行為該不該處罰。第二個方面,對執法隊伍中的先進典型要注意總結,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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