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30 09:17:07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旅游管理的行業分析,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關鍵詞:旅游管理 體制改革 探討
一、我國旅游管理的理論分析
1、旅游管理的定義。旅游管理指的是旅游業的管理者為了向旅游者的旅游活動提供有質量的服務,運用管理的各種職能,對旅游業的人、財、物、部門、地區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調節和監督的活動。
2、旅游管理的必要性。首先,旅游管理是是協調旅游部門與其他部門、國內旅游業與國外旅游機構和旅游市場的關系的需要。旅游業是國民經濟的一個獨立的部門,同時,旅游業又是一項綜合性的專業,與國民經濟的許多部門有著密切的聯系。其次,旅游管理是協調旅游業內部各有關部門和企業之間關系的需要。旅游業內部各部門、各企業是從事旅游經濟活動的經濟組織,是旅游經濟活動的基本單位。旅游業是綜合行業,需要對旅游者的餐飲、住宿、交通、游覽、購物加以組合設計,制成整體的服務路線,向旅游者出售,并保證供應。再次,旅游管理是發展旅游業的需要。在我國旅游業是一個新興產業,是第三產業中的支柱產業。旅游業的發展,不僅能帶來經濟效益,而且更有不可忽視的社會效益,它從一個側面帶動了交通、民航、飯店、餐飲、保險、娛樂業的發展,同時也提供相當數量的勞動就業機會,更重要的是旅游業具有對外開放的窗口和先導、服務、橋梁的功能。
二、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困境
1、缺乏有效的宏觀管理。隨著加快第三產業尤其是旅游業蓬勃發展,許多部門和單位都創辦了旅行社、飯店、旅游交通服務等企業,這些企業產權和人事權分別歸屬不同的投資部門。除了國旅、中旅、青旅三大集團以外,其余幾乎每一個旅行社就屬于一個系統。以致旅游業系統林立,多頭建設,各自為政。尤其是在客源不足、市場疲軟的情況下,彼此之間跌價競爭,行業內部矛盾導致市場混亂。而旅游管理部門既無建設項目審批權,幾乎也無企業登記管理權,缺乏宏觀調控的權力和手段。很難從宏觀上協調、平衡和控制。
2、法律法規不健全。首先,旅游法律法規具有暫時性,缺乏后續法規。比如說:《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旅游投訴管理暫行條例》等這些條例都具有暫時性,但是后續的法律沒有及時跟上,這樣就造成了旅游行業法律規范約束力的減小;其次,法律法規的涉及范圍不能跟上行業發展的步伐,比如說:在酒店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中,直接涉及旅游管理的條文比較少,大部分還是側重于酒店的治安管理;再次,在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中,涉及旅游者人身權利保護的法律條文比較少,對旅游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危害。
3、旅游產業結構失衡。首先,旅游商品業開發滯后。旅游商品業是旅游創匯的大頭,具有成本低、效益高、勞動密集度大的優勢,也可促進工商業的發展。但由于生產、銷售的體制上,旅工貿不協調,使旅游商品長處于自發狀態,產品品種老化、單調,創新不足,運輸、包裝等各個環節都存在問題,使優勢不能充分發揮;其次,旅游交通問題。旅游交通受短線制約的緊張局面,原來主要集中在國內城市交通上,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由于客源形勢較好,國際航班也出現了來華游客“一票難求”的狀況。另一方面是交通口岸配置和發展滯后。
三、完善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對策
關鍵詞:旅游管理 體制改革 探討
一、我國旅游管理的理論分析
1、旅游管理的定義。旅游管理指的是旅游業的管理者為了向旅游者的旅游活動提供有質量的服務,運用管理的各種職能,對旅游業的人、財、物、部門、地區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調節和監督的活動。
2、旅游管理的必要性。首先,旅游管理是是協調旅游部門與其他部門、國內旅游業與國外旅游機構和旅游市場的關系的需要。旅游業是國民經濟的一個獨立的部門,同時,旅游業又是一項綜合性的專業,與國民經濟的許多部門有著密切的聯系。其次,旅游管理是協調旅游業內部各有關部門和企業之間關系的需要。旅游業內部各部門、各企業是從事旅游經濟活動的經濟組織,是旅游經濟活動的基本單位。旅游業是綜合行業,需要對旅游者的餐飲、住宿、交通、游覽、購物加以組合設計,制成整體的服務路線,向旅游者出售,并保證供應。再次,旅游管理是發展旅游業的需要。在我國旅游業是一個新興產業,是第三產業中的支柱產業。旅游業的發展,不僅能帶來經濟效益,而且更有不可忽視的社會效益,它從一個側面帶動了交通、民航、飯店、餐飲、保險、娛樂業的發展,同時也提供相當數量的勞動就業機會,更重要的是旅游業具有對外開放的窗口和先導、服務、橋梁的功能。
二、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困境
1、缺乏有效的宏觀管理。隨著加快第三產業尤其是旅游業蓬勃發展,許多部門和單位都創辦了旅行社、飯店、旅游交通服務等企業,這些企業產權和人事權分別歸屬不同的投資部門。除了國旅、中旅、青旅三大集團以外,其余幾乎每一個旅行社就屬于一個系統。以致旅游業系統林立,多頭建設,各自為政。尤其是在客源不足、市場疲軟的情況下,彼此之間跌價競爭,行業內部矛盾導致市場混亂。而旅游管理部門既無建設項目審批權,幾乎也無企業登記管理權,缺乏宏觀調控的權力和手段。很難從宏觀上協調、平衡和控制。
2、法律法規不健全。首先,旅游法律法規具有暫時性,缺乏后續法規。比如說:《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旅游投訴管理暫行條例》等這些條例都具有暫時性,但是后續的法律沒有及時跟上,這樣就造成了旅游行業法律規范約束力的減小;其次,法律法規的涉及范圍不能跟上行業發展的步伐,比如說:在酒店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中,直接涉及旅游管理的條文比較少,大部分還是側重于酒店的治安管理;再次,在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中,涉及旅游者人身權利保護的法律條文比較少,對旅游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危害。
3、旅游產業結構失衡。首先,旅游商品業開發滯后。旅游商品業是旅游創匯的大頭,具有成本低、效益高、勞動密集度大的優勢,也可促進工商業的發展。但由于生產、銷售的體制上,旅工貿不協調,使旅游商品長處于自發狀態,產品品種老化、單調,創新不足,運輸、包裝等各個環節都存在問題,使優勢不能充分發揮;其次,旅游交通問題。旅游交通受短線制約的緊張局面,原來主要集中在國內城市交通上,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由于客源形勢較好,國際航班也出現了來華游客“一票難求”的狀況。另一方面是交通口岸配置和發展滯后。
三、完善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對策
關鍵詞:旅游管理 體制改革 探討
一、我國旅游管理的理論分析
1、旅游管理的定義。旅游管理指的是旅游業的管理者為了向旅游者的旅游活動提供有質量的服務,運用管理的各種職能,對旅游業的人、財、物、部門、地區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調節和監督的活動。
2、旅游管理的必要性。首先,旅游管理是是協調旅游部門與其他部門、國內旅游業與國外旅游機構和旅游市場的關系的需要。旅游業是國民經濟的一個獨立的部門,同時,旅游業又是一項綜合性的專業,與國民經濟的許多部門有著密切的聯系。其次,旅游管理是協調旅游業內部各有關部門和企業之間關系的需要。旅游業內部各部門、各企業是從事旅游經濟活動的經濟組織,是旅游經濟活動的基本單位。旅游業是綜合行業,需要對旅游者的餐飲、住宿、交通、游覽、購物加以組合設計,制成整體的服務路線,向旅游者出售,并保證供應。再次,旅游管理是發展旅游業的需要。在我國旅游業是一個新興產業,是第三產業中的支柱產業。旅游業的發展,不僅能帶來經濟效益,而且更有不可忽視的社會效益,它從一個側面帶動了交通、民航、飯店、餐飲、保險、娛樂業的發展,同時也提供相當數量的勞動就業機會,更重要的是旅游業具有對外開放的窗口和先導、服務、橋梁的功能。
二、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困境
1、缺乏有效的宏觀管理。隨著加快第三產業尤其是旅游業蓬勃發展,許多部門和單位都創辦了旅行社、飯店、旅游交通服務等企業,這些企業產權和人事權分別歸屬不同的投資部門。除了國旅、中旅、青旅三大集團以外,其余幾乎每一個旅行社就屬于一個系統。以致旅游業系統林立,多頭建設,各自為政。尤其是在客源不足、市場疲軟的情況下,彼此之間跌價競爭,行業內部矛盾導致市場混亂。而旅游管理部門既無建設項目審批權,幾乎也無企業登記管理權,缺乏宏觀調控的權力和手段。很難從宏觀上協調、平衡和控制。
2、法律法規不健全。首先,旅游法律法規具有暫時性,缺乏后續法規。比如說:《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旅游投訴管理暫行條例》等這些條例都具有暫時性,但是后續的法律沒有及時跟上,這樣就造成了旅游行業法律規范約束力的減小;其次,法律法規的涉及范圍不能跟上行業發展的步伐,比如說:在酒店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中,直接涉及旅游管理的條文比較少,大部分還是側重于酒店的治安管理;再次,在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中,涉及旅游者人身權利保護的法律條文比較少,對旅游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危害。
3、旅游產業結構失衡。首先,旅游商品業開發滯后。旅游商品業是旅游創匯的大頭,具有成本低、效益高、勞動密集度大的優勢,也可促進工商業的發展。但由于生產、銷售的體制上,旅工貿不協調,使旅游商品長處于自發狀態,產品品種老化、單調,創新不足,運輸、包裝等各個環節都存在問題,使優勢不能充分發揮;其次,旅游交通問題。旅游交通受短線制約的緊張局面,原來主要集中在國內城市交通上,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由于客源形勢較好,國際航班也出現了來華游客“一票難求”的狀況。另一方面是交通口岸配置和發展滯后。
三、完善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對策
論文摘 要:旅游管理指的是旅游業的管理者為了向旅游者的旅游活動提供有質量的服務,運用管理的各種職能,對旅游業的人、財、物、部門、地區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調節和監督的活動。伴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的旅游管理體制改革取得了快速的發展。本文主要是從重要性、問題、對策三個方面分析了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相關問題,為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改革提出了相應的解決對策,進而為促進了我國旅游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奠定重要的基礎。
一、我國旅游管理的理論分析
1、旅游管理的定義。旅游管理指的是旅游業的管理者為了向旅游者的旅游活動提供有質量的服務,運用管理的各種職能,對旅游業的人、財、物、部門、地區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調節和監督的活動。
2、旅游管理的必要性。首先,旅游管理是是協調旅游部門與其他部門、國內旅游業與國外旅游機構和旅游市場的關系的需要。旅游業是國民經濟的一個獨立的部門,同時,旅游業又是一項綜合性的專業,與國民經濟的許多部門有著密切的聯系。其次,旅游管理是協調旅游業內部各有關部門和企業之間關系的需要。旅游業內部各部門、各企業是從事旅游經濟活動的經濟組織,是旅游經濟活動的基本單位。旅游業是綜合行業,需要對旅游者的餐飲、住宿、交通、游覽、購物加以組合設計,制成整體的服務路線,向旅游者出售,并保證供應。再次,旅游管理是發展旅游業的需要。在我國旅游業是一個新興產業,是第三產業中的支柱產業。旅游業的發展,不僅能帶來經濟效益,而且更有不可忽視的社會效益,它從一個側面帶動了交通、民航、飯店、餐飲、保險、娛樂業的發展,同時也提供相當數量的勞動就業機會,更重要的是旅游業具有對外開放的窗口和先導、服務、橋梁的功能。
二、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困境
1、缺乏有效的宏觀管理。隨著加快第三產業尤其是旅游業蓬勃發展,許多部門和單位都創辦了旅行社、飯店、旅游交通服務等企業,這些企業產權和人事權分別歸屬不同的投資部門。除了國旅、中旅、青旅三大集團以外,其余幾乎每一個旅行社就屬于一個系統。以致旅游業系統林立,多頭建設,各自為政。尤其是在客源不足、市場疲軟的情況下,彼此之間跌價競爭,行業內部矛盾導致市場混亂。而旅游管理部門既無建設項目審批權,幾乎也無企業登記管理權,缺乏宏觀調控的權力和手段。很難從宏觀上協調、平衡和控制。
2、法律法規不健全。首先,旅游法律法規具有暫時性,缺乏后續法規。比如說:《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旅游投訴管理暫行條例》等這些條例都具有暫時性,但是后續的法律沒有及時跟上,這樣就造成了旅游行業法律規范約束力的減小;其次,法律法規的涉及范圍不能跟上行業發展的步伐,比如說:在酒店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中,直接涉及旅游管理的條文比較少,大部分還是側重于酒店的治安管理;再次,在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中,涉及旅游者人身權利保護的法律條文比較少,對旅游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危害。
3、旅游產業結構失衡。首先,旅游商品業開發滯后。旅游商品業是旅游創匯的大頭,具有成本低、效益高、勞動密集度大的優勢,也可促進工商業的發展。但由于生產、銷售的體制上,旅工貿不協調,使旅游商品長處于自發狀態,產品品種老化、單調,創新不足,運輸、包裝等各個環節都存在問題,使優勢不能充分發揮;其次,旅游交通問題。旅游交通受短線制約的緊張局面,原來主要集中在國內城市交通上,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由于客源形勢較好,國際航班也出現了來華游客“一票難求”的狀況。另一方面是交通口岸配置和發展滯后。
三、完善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對策
1、加強旅游行業管理體制。行業管理是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必然趨勢。旅游業的部門管理要求政府主管部門直接管理所屬企業的微觀活動,顯然已不適應改革開放的深化和國民經濟的發展,只有將部門管理體制改變為行業管理體制,才能適應旅游業迅速發展的需要。行業管理是根據產品或勞務的不同特點對企業進行分類,然后由政府相應的部門進行歸口管理。也就是說,無論是歸屬于哪個部門的旅游企業,從行業角度來說,均應統歸旅游局管理。這種行業管理需要改革主管部門的職能,實現三個方面的轉變:由微觀管理轉向宏觀管理;由直接管理轉向間接管理;由部門管理轉向行業管理。
2、完善旅游企業管理體制。旅游部門協同各有關部門,先清理一批不符合開辦條件的旅游企業,進而全面推行政企分開,使企業成為自負盈虧的主體。積極推進企業組織結構的調整,形成國營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主導市場,中小企業納入序列的格局。落實《全民大中型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優化企業經營的外部環境,創造企業平等競爭的基本條件,統一稅賦,搞活用工條件。進一步推 行和完善旅游企業的經營承包責任制 進行旅游企業股份制經營試點。
3、深化旅游計劃與投資管理體制。在國家旅游局的領導下,全面規劃管理全國旅游基本建設工作。確定國家和地方的投資分工和投向重點。國家主要負責非盈利的重點工程的基本配套,地方負責重點項目的資金配套和一般性項目的投資;盈利性的項目將由企業按照經濟規律投資經營,自負盈虧。建立旅游業有償投資制。
參考文獻:
【關鍵詞】旅游管理;體制改革;實踐
一、旅游管理的定義與其必要性
所謂旅游管理,指的就是從事旅游業的管理者運用其管理的各種職能,目的是為了向旅游者所進行的旅游活動提供服務,并且保證服務質量,對旅游業所進行的有計劃、有指揮、有組織的調節與監督活動,其中包括旅游業的部門、人、財、物、地區等。旅游管理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方面體現在,旅游管理是具有外部協調作用的,在國民經濟中,旅游業是一門獨立的行業,旅游業也是一個綜合性較強的行業,旅游管理能夠協調旅游部門與其他部門的關系需要,與國民經濟的眾多部門密切相關。第二方面體現在旅游管理的內部協調作用,旅游業是一個綜合性行業,其內部的各個部門是旅游經濟活動的基本單位,旅游管理提供最基本的保證。第三方面體現在旅游業的需要,旅游業是我國第三產業的支柱。旅游業的發展帶來了可觀的經濟效益,不容忽視,它從不同的方面帶動了其他行業的發展,更具有對外開放的功能。
二、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面臨的問題
(一)我國有關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一些有關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并不健全,缺乏后續的法律法規,旅游管理法律法規具有暫時性。后續的法律法規并沒有及時的跟上,造成了約束力減小。旅游行業發展的步伐較快,相關的法律法規并沒有跟上其發展的步伐,法律法規中涉及的側重點不一樣,對游客以及一些管理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二)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缺乏有效的宏觀管理
我國的旅游管理缺乏宏觀調控的權利與手段。在旅游業蓬勃發展的今天,一些部門創辦了一系列的服務企業,然而這些企業的產權等都歸屬于不同的投資部門,這樣各自為政,彼此跌價競爭,導致了旅游行業內部的混亂,失去平衡與控制。
(三)我國旅游產業結構失衡
旅游商品能夠促進工商業的發展,旅游商品具有很大的利潤,但是在生產銷售上并不協調,產品品種不新穎,老化單調。旅游交通更是一個難題,會出現一票難求的局面。
三、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完善措施
(一)健全旅游管理體制的法規體系
完善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法律法規,有關法律法規要緊跟旅游業的發展步伐,不能出現法律漏洞,增強約束力,對于比較薄弱的環節,增加合理的、科學的法規法律,做到平衡處理,不偏不倚,只有有效合理的法律法規,才能保護人們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安全以及財產安全。
(二)合理的開發與利用,考慮相關者利益
在旅游管理活動中,要考慮到管理者以及游客還有當地人們的一些利益。根據筆者的了解發現,旅游業的開發與發展會給居民的利益帶來損害,打擾人們的生活,給當地的居民帶來的巨大的貧富差距。所以,在對旅游管理制度進行改革的同時,必須要將相關者的利益考慮進去。
(三)加強旅游管理的監督力度
要完善我國旅游管理體制,一定要建立起一個健全的監督體系,對管理者以及高層管理者進行監督。這個監督包括兩個方面:第一是對旅游業所經營的項目進行監督,一些地方的政府不能干擾旅游業的發展與經營,管理者要定期上報旅游業的經營規劃。另一方面是對管理層進行監督,國家旅游業的有關部門應當定期對管理者進行監督管理,不能,對旅游業的發展造成影響,危害社會的秩序以及造成環境污染等。
(四)加強旅游管理行業的體制
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必然趨勢就是行業管理。我們所要制定的旅游管理行業的體制要適應改革開放的深化與發展,要適應國民經濟的發展,老套的守舊的旅游管理體制應該被淘汰,不僅不適應改革開放與國民經濟的發展,甚至制約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只有將守舊的管理體制改變為行業管理體制,才能適應旅游業迅速發展的需要。所謂的行業管理是要對企業進行分類的,依據的是企業產品的不同特點以及勞務的不同特征,然后通過相關的政府部門進行歸納管理。這樣,無論是歸屬于哪個部門的旅游企業,如果從行業的角度出發,都應該統歸于旅游局管理。這樣一來,旅游管理行業的改革需要改革主管部門的職能。要從三個方面實現轉變,第一個方面就是從微觀管理向宏觀管理轉變;第二個方面就是從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最后就是從部門管理向行業管理轉變。
四、結語
旅游業是一個綜合型的行業,是第三產業的支柱,也是國家經濟發展與來源的重要產業。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旅游業發展迅速,旅游管理體制也面臨著重要的改革,在改革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這些問題也制約著旅游管理體制的完善與建立。面對這些制約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問題,我們應該做出相應的調整,采取有力的措施與對策,使得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改革更徹底、更完善。能夠讓我國的旅游事業更快速健康的向前發展,從而加強我國的國民經濟。
參考文獻
[1] 徐嵩嶺.中國遺產旅游業的經營制度選擇——兼評“四權分離與制衡”主張[J].旅游學刊,2003(4) .
[2] 吳耀宇.我國旅游景區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與對策[D].南京師范大學,2004.
[3] 胡北明.基于利益相關者角度剖析我國遺產旅游地管理體制的改革[D].四川大學,2006.
[4] 張曉.加強規制——中國自然文化遺產資源保護管理與利用[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
[5] 曲穎.我國風景名勝區經營權轉讓研究評述[J].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學報(旅游版),2007(5).
關鍵詞:旅游管理;體制改革;探討
中圖分類號:F59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9-9166(2011)023(C)-0260-01
一、我國旅游管理的理論分析
1、旅游管理的定義。旅游管理指的是旅游業的管理者為了向旅游者的旅游活動提供有質量的服務,運用管理的各種職能,對旅游業的人、財、物、部門、地區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調節和監督的活動。
2、旅游管理的必要性。首先,旅游管理是是協調旅游部門與其他部門、國內旅游業與國外旅游機構和旅游市場的關系的需要。旅游業是國民經濟的一個獨立的部門,同時,旅游業又是一項綜合性的專業,與國民經濟的許多部門有著密切的聯系。其次,旅游管理是協調旅游業內部各有關部門和企業之間關系的需要。旅游業內部各部門、各企業是從事旅游經濟活動的經濟組織,是旅游經濟活動的基本單位。旅游業是綜合行業,需要對旅游者的餐飲、住宿、交通、游覽、購物加以組合設計,制成整體的服務路線,向旅游者出售,并保證供應。再次,旅游管理是發展旅游業的需要。在我國旅游業是一個新興產業,是第三產業中的支柱產業。旅游業的發展,不僅能帶來經濟效益,而且更有不可忽視的社會效益,它從一個側面帶動了交通、民航、飯店、餐飲、保險、娛樂業的發展,同時也提供相當數量的勞動就業機會,更重要的是旅游業具有對外開放的窗口和先導、服務、橋梁的功能。
二、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困境
1、缺乏有效的宏觀管理。隨著加快第三產業尤其是旅游業蓬勃發展,許多部門和單位都創辦了旅行社、飯店、旅游交通服務等企業,這些企業產權和人事權分別歸屬不同的投資部門。除了國旅、中旅、青旅三大集團以外,其余幾乎每一個旅行社就屬于一個系統。以致旅游業系統林立,多頭建設,各自為政。尤其是在客源不足、市場疲軟的情況下,彼此之間跌價競爭,行業內部矛盾導致市場混亂。而旅游管理部門既無建設項目審批權,幾乎也無企業登記管理權,缺乏宏觀調控的權力和手段。很難從宏觀上協調、平衡和控制。
2、法律法規不健全。首先,旅游法律法規具有暫時性,缺乏后續法規。比如說:《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旅游投訴管理暫行條例》等這些條例都具有暫時性,但是后續的法律沒有及時跟上,這樣就造成了旅游行業法律規范約束力的減小;其次,法律法規的涉及范圍不能跟上行業發展的步伐,比如說:在酒店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中,直接涉及旅游管理的條文比較少,大部分還是側重于酒店的治安管理;再次,在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中,涉及旅游者人身權利保護的法律條文比較少,對旅游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危害。
3、旅游產業結構失衡。首先,旅游商品業開發滯后。旅游商品業是旅游創匯的大頭,具有成本低、效益高、勞動密集度大的優勢,也可促進工商業的發展。但由于生產、銷售的體制上,旅工貿不協調,使旅游商品長處于自發狀態,產品品種老化、單調,創新不足,運輸、包裝等各個環節都存在問題,使優勢不能充分發揮;其次,旅游交通問題。旅游交通受短線制約的緊張局面,原來主要集中在國內城市交通上,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由于客源形勢較好,國際航班也出現了來華游客“一票難求”的狀況。另一方面是交通口岸配置和發展滯后。
三、完善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對策
1、加強旅游行業管理體制。行業管理是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必然趨勢。旅游業的部門管理要求政府主管部門直接管理所屬企業的微觀活動,顯然已不適應改革開放的深化和國民經濟的發展,只有將部門管理體制改變為行業管理體制,才能適應旅游業迅速發展的需要。行業管理是根據產品或勞務的不同特點對企業進行分類,然后由政府相應的部門進行歸口管理。也就是說,無論是歸屬于哪個部門的旅游企業,從行業角度來說,均應統歸旅游局管理。這種行業管理需要改革主管部門的職能,實現三個方面的轉變:由微觀管理轉向宏觀管理;由直接管理轉向間接管理;由部門管理轉向行業管理。
2、完善旅游企業管理體制。旅游部門協同各有關部門,先清理一批不符合開辦條件的旅游企業,進而全面推行政企分開,使企業成為自負盈虧的主體。積極推進企業組織結構的調整,形成國營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主導市場,中小企業納入序列的格局。落實《全民大中型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優化企業經營的外部環境,創造企業平等競爭的基本條件,統一稅賦,搞活用工條件。進一步推 行和完善旅游企業的經營承包責任制 進行旅游企業股份制經營試點。
3、深化旅游計劃與投資管理體制。在國家旅游局的領導下,全面規劃管理全國旅游基本建設工作。確定國家和地方的投資分工和投向重點。國家主要負責非盈利的重點工程的基本配套,地方負責重點項目的資金配套和一般性項目的投資;盈利性的項目將由企業按照經濟規律投資經營,自負盈虧。建立旅游業有償投資制。
作者單位:上海春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關鍵詞:旅游管理 體制改革 探討
一、我國旅游管理的理論分析
1、旅游管理的定義。旅游管理指的是旅游業的管理者為了向旅游者的旅游活動提供有質量的服務,運用管理的各種職能,對旅游業的人、財、物、部門、地區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調節和監督的活動。
2、旅游管理的必要性。首先,旅游管理是是協調旅游部門與其他部門、國內旅游業與國外旅游機構和旅游市場的關系的需要。旅游業是國民經濟的一個獨立的部門,同時,旅游業又是一項綜合性的專業,與國民經濟的許多部門有著密切的聯系。其次,旅游管理是協調旅游業內部各有關部門和企業之間關系的需要。旅游業內部各部門、各企業是從事旅游經濟活動的經濟組織,是旅游經濟活動的基本單位。旅游業是綜合行業,需要對旅游者的餐飲、住宿、交通、游覽、購物加以組合設計,制成整體的服務路線,向旅游者出售,并保證供應。再次,旅游管理是發展旅游業的需要。在我國旅游業是一個新興產業,是第三產業中的支柱產業。旅游業的發展,不僅能帶來經濟效益,而且更有不可忽視的社會效益,它從一個側面帶動了交通、民航、飯店、餐飲、保險、娛樂業的發展,同時也提供相當數量的勞動就業機會,更重要的是旅游業具有對外開放的窗口和先導、服務、橋梁的功能。
二、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困境
1、缺乏有效的宏觀管理。隨著加快第三產業尤其是旅游業蓬勃發展,許多部門和單位都創辦了旅行社、飯店、旅游交通服務等企業,這些企業產權和人事權分別歸屬不同的投資部門。除了國旅、中旅、青旅三大集團以外,其余幾乎每一個旅行社就屬于一個系統。以致旅游業系統林立,多頭建設,各自為政。尤其是在客源不足、市場疲軟的情況下,彼此之間跌價競爭,行業內部矛盾導致市場混亂。而旅游管理部門既無建設項目審批權,幾乎也無企業登記管理權,缺乏宏觀調控的權力和手段。很難從宏觀上協調、平衡和控制。
2、法律法規不健全。首先,旅游法律法規具有暫時性,缺乏后續法規。比如說:《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旅游投訴管理暫行條例》等這些條例都具有暫時性,但是后續的法律沒有及時跟上,這樣就造成了旅游行業法律規范約束力的減小;其次,法律法規的涉及范圍不能跟上行業發展的步伐,比如說:在酒店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中,直接涉及旅游管理的條文比較少,大部分還是側重于酒店的治安管理;再次,在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中,涉及旅游者人身權利保護的法律條文比較少,對旅游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危害。 3、旅游產業結構失衡。首先,旅游商品業開發滯后。旅游商品業是旅游創匯的大頭,具有成本低、效益高、勞動密集度大的優勢,也可促進工商業的發展。但由于生產、銷售的體制上,旅工貿不協調,使旅游商品長處于自發狀態,產品品種老化、單調,創新不足,運輸、包裝等各個環節都存在問題,使優勢不能充分發揮;其次,旅游交通問題。旅游交通受短線制約的緊張局面,原來主要集中在國內城市交通上,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由于客源形勢較好,國際航班也出現了來華游客“一票難求”的狀況。另一方面是交通口岸配置和發展滯后。
三、完善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對策
摘要:隨著國內外旅游的快速發展,我國旅游產業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迫切需要加強對旅游經濟的宏觀管理。本文首先分析了旅游經濟系統的內在聯系和動態運行過程,分析了宏觀旅游經濟的內容和特點,然后在此基礎上,重點論述了宏觀旅游管理的目標、職能、過程和特征,為加強我國宏觀旅游管理提供理論依據和實踐指導。
關鍵詞:旅游經濟;宏觀旅游經濟;宏觀旅游管理
隨著我國國際國內旅游的快速發展,特別是國家把旅游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加快培育和發展,迫切需要加強對旅游經濟的管理。在實踐中,旅游管理不僅涉及微觀旅游活動主體,包括旅游者和旅游企業的經濟行為和決策,而且涉及到宏觀旅游經濟管理主體,即國家旅游管理部門的宏觀決策與調控,而連接微觀旅游活動和宏觀旅游經濟運行的橋梁就是旅游市場。因此,旅游管理既包括對微觀旅游活動的微觀旅游管理,對旅游市場活動的市場管理,也包括對宏觀旅游經濟運行和發展的宏觀旅游管理,需要從理論上了解和掌握宏觀旅游管理的目標、職能、過程和特征,才能有效地加強和指導宏觀旅游管理的實踐。
一、宏觀旅游經濟的含義
現代旅游經濟,是一個包括旅游者消費活動、旅游企業經營活動、旅游市場活動和宏觀旅游經濟運行的經濟子系統,是國民經濟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從系統論角度分析,旅游經濟系統,既體現了旅游活動相關的各組成要素的集合,以及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系和運行過程(見圖1),還從動態角度反映了整個旅游活動發生和發展的過程和規律性。
(一)旅游經濟活動
旅游經濟活動,一般包括三個層面的活動,即旅游者的旅游活動、旅游經營者的經營服務活動和旅游組織的管理活動。第一個層面是旅游者的旅游活動,通常包括旅游者從購買旅游產品并離開居住地開始,經過一定距離的空間移動而到達旅游目的地,通過在旅游目的地的活動而滿足其旅游需求,再返回居住地的全部過程。這個過程大致可以劃分為三個組成部分:一是旅游者在旅游客源地選擇、決定和購買旅游產品過程,只有當旅游者購買了旅游產品后才可能成為現實的旅游者;二是旅游者往返于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的空間移動過程,實質上就是旅游活動中必不可少的旅行消費過程;三是在旅游目的地所有旅游活動的消費過程,是滿足旅游者需求的主要內容,也是旅游活動的核心內容。第二個層面是旅游經營者的經營服務活動,主要指旅游企業為保證旅游者的旅游活動順利有效進行,直接提供各種旅游服務的所有經營活動過程。由于旅游活動內容復雜、涉及面廣,因此必然涉及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的許多企業。按照現代旅游經濟系統模型分析,旅游經營者的經營服務活動可大致分為旅行商、長途交通運輸企業、旅游接待企業三部分。旅行商的經營服務活動包括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兩部分,前者的主要職能是銷售旅游產品,招徠和組織旅游者的旅游活動;后者的主要職能是整合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要素,做好旅游者的接待組織活動等。長途交通運輸企業、旅游接待企業則按照旅行商安排的旅游線路,做好旅游者空間運送及旅游活動的所有接待服務活動。主要從事旅游經濟研究、旅游規劃設計和旅游行政管理。第三個層面是旅游組織的管理活動,主要是指旅游目的地政府旅游組織和其它非政府旅游組織,通過旅游行政管理、宏觀調控、行業自律和中介咨詢等活動,提供旅游信息服務、規范旅游市場秩序、規范旅游企業行為,為旅游者的旅游活動和旅游經營者的經營服務活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保證旅游者的旅游活動順利而有效地進行,實現旅游經營者的經營服務目的和旅游組織的管理目標。
(二)宏觀旅游經濟內容和特點
在旅游經濟系統中,宏觀旅游經濟體現了宏觀旅游經濟活動的內在聯系和運行過程,是旅游發展過程中各環節、各部門、各地區相互作用、相互制約而形成的綜合體,其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和特點。
1.宏觀旅游經濟,是旅游再生產過程中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等環節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約而縱橫交錯形成的綜合體。從橫向看,宏觀旅游經濟活動表現為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各子系統活動同時并存的經濟活動過程;從縱向看,宏觀旅游經濟運行像一般社會再生產一樣,是按照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各子系統活動依次進行,并不斷循環往復的經濟運行過程。因此,這種縱橫交錯的旅游經濟總量和結構的運行和化,就形成了旅游經濟再生產過程中各環節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約的宏觀旅游經濟系統。
2.宏觀旅游經濟,是旅游產業內部各行業之間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約而構成的綜合體。旅游產業是由多種旅游服務要素構成的經濟產業,其既包括直接為旅游者服務的旅行社業、旅游住宿業、旅游餐飲業、旅游運輸業、旅游景觀業、旅游娛樂業、旅游購物業等,也包括部分或間接為旅游者服務的郵電通訊、醫療衛生、金融保險、文化科學、教育培訓、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及工農業等眾多行業。其從縱向上表現為各產業、行業和企業之間上下指導和執行的經濟層次關系,從橫向上表現為各產業和行業之間相互聯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協調的經濟序列關系,從而形成多層次、多序列立體交叉的宏觀旅游經濟系統。
3.宏觀旅游經濟,是各區域旅游發展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約的綜合體。任何旅游者、旅游企業和旅游行業的活動都必然是在一定的空間中進行的,因此一定的區域旅游布局構成了宏觀旅游經濟的空間表現形式。從縱向看,區域旅游布局主要表現為國家級、省級、地市級、縣級的上下聯系的區域旅游的層次布局結構,如不同級別的風景區、度假區、森林公園和景區景點等;從橫向看,區域旅游布局主要表現跨省區、跨地市區、跨縣區等相互聯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約的空間布局結構,體的旅游景區等,從而構成多個旅游區域相結合的宏觀旅游經濟系統。
二、宏觀旅游管理的目標
宏觀旅游管理,是指國家旅游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按照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和旅游發展的總體目標,運用決策、規劃、組織、調控、監督和服務等職能,統籌協調旅游發展中各環節、各部門、各地區之間的關系,實現宏觀旅游經濟的良性運行與發展,不斷提高旅游產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促進旅游的可持續發展。加強宏觀旅游管理,首先必須明確宏觀旅游管理的目標。所謂宏觀旅游管理目標,是指國家促進旅游發展和調控旅游經濟運行的總體目標。由于旅游活動是一種綜合性經濟社會活動,其涉及面廣、環節多、層次多,因此宏觀旅游管理目標也必然是多方面性和多層次性的。從總體上分析,宏觀旅游管理的目標通常可以分為政治目標、經濟目標、社會目標和發展目標四個方面。
1.政治目標
宏觀旅游管理的政治目標,是按照“以人為本”的發展目標和要求,在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過程中,通過旅游活動的廣泛開展,不斷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不斷增強公民的愛國主義意識,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科學文化素養,從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同時,還要充分發揮旅游的“民間外交”功能,通過大力發展國際旅游(包括出入境旅游),促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科技的交流與合作,提升國家的國際地位和政治影響力,提高我國在國際上的國家競爭力等。
2.經濟目標
宏觀旅游管理的經濟目標,是通過有效配置旅游資源和生產要素,提供質量高、數量多、類型全的旅游產精神文明的建設和協調發展。同時,在有效滿足國內外旅游者需求的同時,為旅游經營者帶來更多的收益,促進旅游目的地群眾收入增加,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為國家增加更多的稅收和外匯收入,推動旅游服務貿易和國際服務貿易,從而促進整個國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3.社會目標
宏觀旅游管理的社會目標,是通過旅游活動和加強宏觀旅游管理,在滿足國內外旅游者跨文化交流、增進人們相互之間的友誼和理解的同時,引進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改變傳統落后的生活方式和消費觀念,促進旅游企業文化建設和旅游行業職工素質提高,增加旅游目的地的社會就業,改善旅游目的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推動與促進旅游目的地各項社會事業的繁榮興旺與發展等。
4.發展目標
宏觀旅游管理的發展目標,是通過加強旅游宏觀管理,不斷豐富旅游活動內容,為旅游者創造良好的旅游環境,促進旅游企業健康發展,推動旅游業和相關產業發展,促進生態環境和文化遺產保護,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活質量,不斷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為實現旅游目的地及整個國家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從宏觀旅游管理的階段性目標看,一般可以分為近期目標、中期目標和遠期目標。近期目標主要是實現旅游總供給和總需求之間的總量平衡和結構平衡,更好地滿足人們的旅游需求;中期目標主要是實現旅游行業結構和旅游區域布局的合理化,實現旅游經濟持續健康地增長與發展;遠期目標是實現旅游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在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同時,還必須為后代人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生存與發展的條件。
三、宏觀旅游管理的職能
宏觀旅游管理的主體是國家旅游管理組織,客體是宏觀旅游經濟活動、運行和發展,簡言之,宏觀旅游管理就是國家對宏觀旅游經濟運行和發展的管理。正確理解宏觀旅游管理的涵義,還必須注意宏觀旅游管理與微觀旅游管理、旅游市場管理之間的區別和聯系,并正確把握宏觀旅游管理的主要職能。
(一)宏觀旅游管理和微觀旅游管理的區別和聯系
宏觀旅游管理和微觀旅游管理的區別,主要是管理的對象不同。微觀旅游管理的對象,通常是指對旅游者活動和旅游企業經營活動的管理,是以個體旅游活動為客體的管理;而宏觀旅游管理則是對宏觀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的管理,是以旅游經濟總量和結構變化為客體的管理。宏觀旅游管理和微觀旅游管理的聯系,主要表現為兩者是互為前提的。微觀旅游活動是宏觀旅游經濟活動的細胞,宏觀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必須以微觀旅游活動為基礎,因此宏觀旅游管理是建立在微觀旅游管理基礎之上的;同時,由于宏觀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直接影響著個體旅游活動的進行,因此宏觀旅游管理又是微觀旅游管理的重要前提條件,并對微觀旅游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導和協調作用。旅游市場是連接個體旅游活動和宏觀旅游經濟運行的橋梁,決定了宏觀旅游管理和市場管理既有區別又有聯系。旅游市場管理,不僅包括對微觀旅游活動的作用和影響,對旅游市場的規制、監督和調控等,也包括在宏觀旅游管理指導下,對旅游市場機制和功能作用的有效發揮,因此旅游市場管理是宏觀旅游管理的對象。但是,在具體的旅游市場管理中,往往又包含了某些宏觀旅游管理的職能和內容,如對微觀旅游活動主體的監管,對旅游市場供求的調控等,因此旅游市場管理與宏觀旅游管理又是密切聯系的。
(三)宏觀旅游管理的主要職能
宏觀旅游管理,通常是通過各種管理職能對宏觀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進行管理。從旅游管理的實踐看,宏觀旅游管理的職能主要包括決策、規劃、組織、調控、監督和服務等方面。
1.旅游決策職能
是指政府對旅游發展目標、發展模式、發展重點和政策措施做出選擇和決定的職能,其貫穿于整個宏觀旅游管理的全過程。在現階段,由于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處于完善過程中,因此政府決策職能在旅游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由此形成了具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特色的“政府主導型”旅游發展模式,各級政府在旅游發展目標、發展重點和促進旅游發展的各種措施方面,還發揮著重要的決策職能和主導作用。
2.旅游規劃職能
是根據旅游決策職能確定的
旅游發展目標和發展重點,對旅游資源配置和生產力要素進行統籌安排的職能。如政府通過制定旅游發展戰略和規劃,統籌安排和配置旅游資源要素;通過確定實現旅游發展目標的政策措施,促進宏觀旅游經濟健康持續地發展;通過采取各種宏觀調控方法和手段,促進宏觀旅游經濟有效地運行等。
3.旅游組織職能
是為了有效實現旅游決策目標和規劃的要求,建立旅游組織體系、配備相應人員、明確職責權力、調配旅游要素的職能。其包括建立旅游行政管理機構,促進旅游中介組織和旅游企業發展;形成合理的旅游管理體制,明確政府旅游部門、行業中介組織、旅游企業之間的權責利;開發和各種生產要素的有效配置等。
4.旅游調控職能
是對旅游決策目標和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內外關系、發展變化進行協調和控制,以保證旅游決策目標和規劃的順利實現。如政府通過制定產業政策,調控生產要素價格,實施各種稅收政策,實行轉移支付制度,采用合理的經濟杠桿等,調節旅游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以縮小地區差別和貧富差距,實現旅游經濟統籌協調地發展。
5.旅游監督職能
是通過建立健全法律體系,提供完善的法規和制度,規范旅游市場主體行為,保護各類產權主體的合法權益,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維護良好的旅游環境,限范不正當的旅游競爭行為,創造公平、公開和公正的旅游競爭環境,促進旅游企業在競爭中優勝劣汰,不斷提高旅游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
5.旅游服務職能
是政府通過提供各種旅游公共產品和服務,包括提供各種交通基礎設施、城市公共設施、供水供電等公共產品和安全救援、醫療衛生、教育培訓等公共服務,為旅游者的旅游活動和旅游企業的經營服務活動創造良好的宏觀環境和外部條件。
四、宏觀旅游管理的過程
宏觀旅游管理過程,是作為管理主體的國家旅游管理機構,運用宏觀旅游管理職能作用于管理客體的過程,簡言之就是宏觀旅游管理系統的有效運轉和發揮作用的過程。宏觀旅游管理系統的運轉過程,是通過旅游的宏觀決策系統、宏觀執行系統、宏觀調控系統和宏觀信息系統,在時間上有序、在空間上并存的相互聯系、相互促進下,共同對宏觀旅游經濟運行和發展發揮作用的過程(圖2)。
1.旅游宏觀決策系統
是國家宏觀層面的決策系統,其決策內容包括確定旅游管理體制的基本模式,制定旅游法律法規、旅游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調控旅游經濟總量和結構變化,實現區域旅游布局合理化,促進旅游經濟增長,統籌協調旅游發展等。由于旅游宏觀決策是一種高層次的決策,因此對旅游行業、旅游區域、旅游企業的決策具有重要的指導性。為了保證旅游宏觀決策的科學化,必須根據有關的政策規定和各種信息,按照科學的決策程序,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做出科學的宏觀決策,以指導宏觀旅游經濟的有效運行和發展。
2.旅游宏觀執行系統
是實現宏觀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的系統,即完成旅游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的再生產過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旅游宏觀執行系統的有效實施,離不開計劃機制和市場機制的共同作用。計劃機制,是通過國家的旅游發展規劃和指導性計劃,保證宏觀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的方向和目標;而市場機制,則是通過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促進宏觀旅游經濟活動按照客觀經濟規律有效地運行和發展。段綜合形成的調控系統和監督機制,是正確執行旅游發展戰略和規劃,促進宏觀旅游經濟有效運行的重要保障。旅游宏觀調控的手段,主要是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三者有機結合而形成監督和調節旅游宏觀旅游經濟活動的調控機制,并及時發現宏觀旅游經濟運行中的問題,反饋旅游宏觀決策系統和執行系統,及時進行調控,保證宏觀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的有效進行。
4.旅游宏觀信息系統
是有關宏觀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的旅游信息和信息工作系統,是旅游政策子系統、旅游統計子系統、旅游會計子系統、旅游市場情報子系統及相關信息子系統的綜合體。旅游宏觀信息既來自于旅游宏觀調控系統的有關情況,又來自于宏觀旅游經濟系統運行的結果,不僅是旅游宏觀決策的重要依據,對宏觀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因此,旅游宏觀信息工作貫穿于整個宏觀旅游管理的全過程。
五、宏觀旅游管理的特征
宏觀旅游管理,既是對旅游全行業的管理,也是對宏觀旅游經濟活動和運行的管理,因此,宏觀旅游管理具有不同于微觀旅游管理的特征,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宏觀旅游管理的權威性
宏觀旅游管理的依據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因此宏觀旅游管理是國家意志的體現,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強烈的行政權威性。一方面,宏觀旅游管理必須通過制定和實施各種法律、法規和政策,來促進和保障旅游活動和宏觀旅游經濟運行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實現國家發展旅游的目標和任務。另一方面,宏觀旅游管理又必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完善旅游市場機制,規范旅游企業行為,保護旅游者合法權益,維護旅游市場秩序,確保旅游活動和宏觀旅游經濟運行有序地進行,促進旅游經濟健康持續地發展。如果宏觀旅游管理沒有權威性,則旅游活動和宏觀旅游經濟運行必將是盲目、混亂和低效率的,也就無法實現旅游發展的目標和任務。
2.宏觀旅游管理的政策性
宏觀旅游管理是政府有效管理旅游活動和調控旅游經濟運行的行為,因此其具有很強的政策性特點。主要表現在:一方面宏觀旅游管理必須體現政府鮮明的政策傾向,即體現國家發展旅游的意志和目標,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對旅游發展的總方針和總決策,確保旅游活動和宏觀旅游經濟運行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旅游活動廣泛性和旅游經濟的綜合性,要求宏觀旅游管理必須正確處理各部門、各層次、各環節的關系,而統籌這些關系具有較強的政策性,即必須依法行政,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合理的協調和正確的處理,才能使旅游發展獲得良好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
3.宏觀旅游管理的全局性
旅游活動是一種綜合性社會文化活動,為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宏觀旅游經濟運行必然涉及眾多的行業和部門,不僅協調范圍廣泛,而且協調難度也比較大,使宏觀旅游管理不同于一般的經濟管理,而是一種全局性、綜合性較強的宏觀管理活動。因此,在宏觀旅游管理中必須正確處理好全局與局部的關系,一方面必須遵循旅游活動規律和宏觀旅游經濟運行特點,從全局上統籌安排和合理配置食、住、行、游、購、娛等旅游素,確保旅游活動和宏觀旅游經濟運行順利地進行;另一方面,必須立足全局來協調處理好各局部的關系,使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盡量避免“政出多門,多頭管理”,不斷提高宏觀旅游管理的整體效率和效果。
4.宏觀旅游管理的服務性
宏觀旅游管理的服務性特點,強調宏觀旅游管理必須服務于旅游活動和宏觀旅游經濟運行的客觀需要。既要通過加強宏觀旅游管理,為旅游者活動和旅游企業經營活動提供良好的宏觀環境和公共服務,最大限度地滿足旅游者的消費需求和旅游企經營的需要;又要通過科學地引導旅游者的消費活動,規范旅游企業的經營行為,促進旅游市場機制作用的有效發揮,維護良好的旅游市場秩序,創造一種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和條件,保障旅游活動有效地開展,促進宏觀旅游經濟正常地運轉,實現旅游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