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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爾委員會關于流動性覆蓋率指標修改的最新進展
流動性覆蓋率和凈穩定融資比率兩項指標出臺后,2010年公布的“巴塞爾協議Ⅲ”定量測試結果表明,截至2009年年底參與測試的263家銀行流動性資產總缺口達1.73萬億歐元,而“穩定資金數額”總缺口為2.89萬億歐元。其中大型銀行流動性覆蓋率平均只有83%,凈穩定性融資率平均只有93%,都低于監管新規要求的100%。參與測試的銀行反映監管標準過于嚴格,為此巴塞爾委員會進行了長達兩年多的協商。2013年1月巴塞爾委員會公告,對流動性風險監管標準進行修改,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擴大合格的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的范圍,對現金流進和流出的比例也進行了微調,并計劃在2015年1月正式將流動性覆蓋率引入監管要求,但最低標準從原來設定的100%降低到60%,以后每年提高10%,到2019年1月將標準提高至100%。巴塞爾委員會還表示將會繼續開發銀行流動性、融資狀況披露的標準和流動性的市場指標,以補充現在依賴資產類別和信用評級構建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的做法。
根據“巴塞爾協議Ⅲ”的規定,流動性覆蓋率的分子是高質量的流動性資產,分為兩個層級。第一層級可以說是流動性質量最高的資產,包括現金、中央銀行儲備、由或類同于擔保的可交易的證券、非零風險權重,但在銀行母國或銀行承擔流動性風險的國家以本幣或外幣發行的債務證券。第二層級包括信用風險標準法下適用20%風險權重的國家、類似于國家發行的或擔保的債權,相當于標普、穆迪、惠譽評級AA-以上的公司債券和資產擔保債券。
該指標的分母是30天內總的凈現金流出。流出項包括穩定的存款,設定流出率5%;不太穩定的存款,設定流出率10%;零售固定期限存款,如果期限大于30天,不計算在內;無抵押的批發資金按照小企業,與銀行有清算、托管和現金管理關系的客戶,非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和公共部門實體,其他實體和金融機構存款或融資分別設定流出率,最低5%,最高100%。其他實體和金融機構存款或融資流出率按照100%計算,反映出巴塞爾委員會認為這部分資金來源最不穩定。最新的修改主要是將高質量流動性資產中的二級資產細分為2A和2B兩級。其中2A級資產涵蓋中央政府發行的證券、有擔保的債券、公司發行的債務證券;2B級資產包括低評級的公司債券、住宅按揭抵押的證券和滿足一定條件的股權。但是2B級資產在計入分子項時,設定了較高的折扣系數,如公司發行的債務證券外部評級在A+到BBB-的,使用50%的折扣系數;某些外部評級高于AA的住宅按揭抵押的證券使用25%的折扣系數。允許使用當地的評級級別,且合格的商業票據也可作為二級資產。同時也規定,二級資產不能超過全部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的40%,2B級資產不能超過全部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的15%。此外,還規定全部現金流入上限為預計全部現金流出的75%。
我國現行監管要求與新資本協議要求的實質性差別
2007年金融危機發生之前,流動性風險一直納入第二支柱進行監管,各國活躍銀行對流動性風險指標的測算方法沒有統一。事實證明金融危機期間部分金融機構流動性枯竭,對全球銀行體系的穩定性造成了相當程度的影響。反思金融危機教訓后提出的流動性覆蓋率和凈穩定融資比率要求,從短期和中長期對流動性風險進行監管,短期內至少要保障30天的流動性,中長期內銀行表內和表外業務可以獲得的穩定資金數額,必須超過巴塞爾委員會認為銀行需要的穩定資金的數額,這兩項指標已成為未來各國監管機構監管流動性風險的標準化工具。
將這兩項新指標納入我國銀行業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體系必然要面對現行流動性風險監管要求與新指標要求的銜接問題。看起來,兩者存在著相當程度的差異性。
監管的出發點不同。“巴塞爾協議Ⅲ”考慮銀行流動性風險監管的出發點,是流動性資產和負債不受限制地轉化成現金供給或需求的及時性,在存款和貸款利率不受管制的環境下,銀行高流動性的資產一定是交易對手信用風險非常低,而且市場發育程度好可以自由進出、容易估值的資產,如果信用風險較高或市場廣度和深度不足導致難以估值,就必然對其流動性產生影響。基于此,流動性資產或負債的合同期限不是“巴塞爾協議Ⅲ”考慮的主要因素,即使是資產或負債未到期,銀行也會因為市場變化產生融資或籌資的壓力。我國銀行業的資產和負債以人民幣為主,且存款和貸款利率尚未完全放開,流動性比率指標以會計概念的流動性資產和流動性負債為出發點,只要銀行30天內的人民幣流動性資產與30天內到期的人民幣流動性負債的比率超過25%,即認為滿足了監管要求。
監管設定的前提不同。“巴塞爾協議Ⅲ”的流動性覆蓋率將流動性風險和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結合在一起考慮,在資產方根據資產的信用狀況及與信用狀況、市場狀況相適應的流動性進行判斷,確定可以納入計算的金額。同時,對30天內總流入和總流出軋差后的凈流入數額進行了保守性限制。我國銀行業目前使用的流動性比率指標并未嚴格考慮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可能引發的流動性風險,其實是假設了所有在30天內到期的流動性資產和負債都會按期流入或流出。
按照現行規定,銀行的流動性資產包括庫存現金、在中國人民銀行超額準備金存款、一個月內到期的同業往來凈額(資產方)、一個月內到期的貼現及其他買入票據、一個月內到期的應收賬款、一個月內到期的正常類貸款(包括正常類貸款和關注類貸款)、一個月內到期的債券、在國內外二級市場上隨時可以拋售的合格債券及可隨時變現的合格票據資產、其他一個月內到期可變現的資產(剔除其中的不良資產)等。嚴格意義上,除了庫存現金和在中國人民銀行的超額準備金存款沒有信用風險以外,其他的流動性資產都存在信用風險或市場風險,而信用風險可能導致流動性消失。這也是為何“巴塞爾協議Ⅲ”在確定高質量的流動性資產時與“巴塞爾協議II”下判斷信用風險高低的標準進行了銜接。
監管關注的重點不同。2007年金融危機后,“巴塞爾協議Ⅲ”提出對表外資產,如有條件可以撤銷或不可撤銷的承諾、擔保、信用證、其他貿易融資工具、其他銀行需要支出現金流的債務等,要求各個國家的監管機構自行確定它們需要的穩定資本數額。我國銀行業表外業務的重點與國際同業以信用衍生工具、資產證券化為重點非常不同,目前對于表外業務,尤其是規模日益膨脹表外理財業務可能產生的流動性需求缺乏更加明確和具體的監管要求。
我國大型銀行的流動性覆蓋率存在隱憂
與國際同業相比,我國大型銀行的流動性覆蓋率是否足夠樂觀呢?下面選擇我國銀行業資產規模最大的工商銀行,基于其2011年12月31日合并資產負債表,對照“巴塞爾協議Ⅲ”計算流動性覆蓋率的規定,盡可能采用審慎的方法對流動性覆蓋率進行估算。
據2011年年報附注流動性風險部分顯示,工商銀行資產項目中最為主要的資產是現金及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客戶貸款及墊款、存放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款項及拆出資金、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的投資。對照新協議提出的高質量流動性資產中,現金及存放中央銀行款項3571億元可以視為高質量流動性資產。在資產項中占比最高的客戶貸款及墊款由于缺乏流動性市場,不視為高質量的流動性資產。存放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款項及拆出資金6599億元,假設有10%可以滿足第一層或第二層資產要求,將660億元計入高質量流動性資產。一個月以內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130億元和持有至到期的投資95億元中,假設有20%可以滿足第一層或第二層資產的要求,分別為26億元和19億元。四項高質量流動性資產合計為4276億元。
負債項目中最主要的負債是客戶存款,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和已發行債務證券。一個月以內的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全部流出,合計12415億元。假設客戶存款74139億元中,不穩定存款為30%,即22242億元,流出率10%的話,流出2224億元。其余的穩定存款流出率5%,即2595億元流出。已發行的債務證券余額較小,可以忽略不計。上述各項合計流出17234億元。流動性覆蓋率分母項是凈流量的概念,一個月內現金流入最多為全部現金流出的75%。流入流出軋差后至少凈流出25%,約為4309億元。
按照以上估算,流動性覆蓋率略低于100%。估算的流動性覆蓋率低于最低監管標準主要是因為我國銀行業的資產構成以沒有流動性的貸款為主,而且一個月內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往來對該指標也影響巨大。巴塞爾委員會從金融危機中得出的重大教訓就是金融機構之間流進流出最不穩定,因此在流動性覆蓋率指標計算上對同業及金融機構之間的往來保持了高度的審慎性。
改進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的一種思路
隨著債券市場和理財業務的蓬勃發展,以及我國銀行業參與國際金融市場的力度不斷增加,我國銀行業的資產負債結構正在逐步發生變化,由此導致我國銀行業面臨越來越復雜的流動性風險。考慮到現階段我國銀行業流動性風險與信用風險監管并未銜接,引入“巴塞爾協議Ⅲ”提出的兩項監管指標能否客觀地反映我國銀行業的流動性風險還有待進一步檢驗。從立足現狀,便于操作的角度出發,可以參考匯豐銀行、渣打銀行及香港金管局日常監控流動性風險的指標定義及口徑,對現行的指標體系進行補充完善。
一年一度的全行工作會議如期召開,在2018年這極不平凡的一年中,機遇與挑戰并存,在這困難重重、極不穩定的形勢下,我行依然能夠獨善其身、一枝獨秀、逆流而上,與行黨委正確的工作思路分不開,與全行上下眾志成城、踏實肯干分不開,與市委市政府的高看一眼、大力支持分不開,更與堅持黨對XX銀行事業的絕對領導分不開。在聽完董事長講話之后,感觸頗深,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為下一步的工作早做打算,盡早安排,結合自身工作,分享幾點心得體會:
一是解放思想,不斷提升創新能力。創新是推動我行發展的不竭動力,創新能力是建立在開放的思想觀念和具有豐富知識基礎上的,如果沒有真才實學,只有熱情和激情,要進行改革創新是不可能的。因此特別要強調學習專業技能,打牢堅實基礎,堅持把學習作為不斷增強自身綜合素質、提升工作能力的過程,作為培養前瞻眼光、增強戰略思維能力的過程,努力提高自己知識結構的“復合”度,為改革創新打下堅實的基礎。把學習新知識與研究解決工作發展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結合起來,努力做到由學習型向思考型轉化、由思考型向實踐型轉化、由實踐型向創新型轉化。在學習的基礎上,要緊密聯系運營實際工作,針對工作中的難點、疑點,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在創新思路、創新工作中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有創造性。
二是深入貫徹“家文化”精神,為保障我行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家”文化根脈深植、有聲有色,堅持一線員工不降薪,薪酬水平保持全市同業領先,讓員工在社會上活的有“尊嚴”,有“優越感”。我行“家”文化建設初見成效,身在一個崗位,從事一份職業,共創一份事業,身為XX銀行人,我們每一個人都離不開XX銀行這個大舞臺,都離不開XX銀行這個大家庭。在平時工作中體諒領導,在實踐中用高尚道德標準提醒自己,“要紅臉”時想一想,“要大聲”時壓一壓,“要著急”時緩一緩,相互體諒、相互尊重,營造一個陽光正直、健康和諧的環境,大家有了更多的獲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感受到了“家”的溫暖和濃濃的“人情味”。弘揚XX銀行高質量發展的正能量,為我行改革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文化支持。
三是拿出“坐不住”的責任感,將科技融入高效運營工作。以往的運營工作瑣碎、復雜,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應對監管、管控風險,在科技不斷發展,數字化引領越來越明顯的當前,“把復雜留給系統,把簡單留給柜員和客戶”成為了新運營系統的設計思路。推進我行高質量發展,運營工作不能落下,去年上線人臉識別系統,推出大額取現線上預約,實施對公開戶集中管理,啟動CBUS5.0智慧銀行系統建設,前臺服務效率、客戶體驗度不斷提升。探索大數據、人工智能在網點轉型、布局,客戶引導,產品創新,精細化運營管理的引領和應用,將更多的需要線下處理、填單等客戶體驗度低,柜員工作量大的業務進行線上話、電子化、集中化處理,依靠不斷完善的金融科技把控風險,解放人力開拓市場,為推進我行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
作為XX銀行的一名員工,一名普通的運營人,找準自身定位,深刻體會董事長講話精神,在繁瑣枯燥的運營工作中創新思變,拿出干事創業的精神和激情,為持續推進我行高質量發展做好基礎服務,吃一顆“定心丸”。
一、西方金融名牌戰略產生的背景及動因
金融名牌戰略即企業以低廉的經營成本提供高質量的金融產品,并依靠高水平的服務將這些金融產品交付給客戶使用,配合廣告宣傳等種種手段讓客戶認可其產品與服務。以此來創造出名牌效應的一種策略。其產生主要基于以下背景:
(一)企業名牌戰略“白熱化”推動商業銀行實施金融名牌戰略。20世紀70年代末,西方企業普遍采用名牌戰略,并且名牌新產品與名牌效應為企業帶來了可觀的經濟利益。首先,名牌產品企業在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贏得了市場,同時內部的凝聚力和號召力大大增強,職員對企業充滿信心并形成巨大的合力;其次,創出名牌的企業在公眾中也樹立起了良好的形象,名牌效應使企業更易開發一系列相關產品,拓寬市場領域,提高市場份額。有鑒于此,西方商業銀行推出金融名牌戰略,積極創造名牌,塑造商業銀行新形象,充分發揮銀行在金融領域中的主導作用。
(二)銀行同業競爭的激烈化促使商業銀行實施金融名牌戰略。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發展,西方國家金融市場也逐步走向自由化和國際化,各國銀行之間、國內各銀行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銀行業經營多樣化、收入多樣化不斷加強,銀行界進一步認識到市場的重要性,銀行也得象普通商業機構一樣去尋找市場,招攬客戶。積極開展中間業務便是銀行為提高市場占有率、區的業務競爭優勢走出的第一步。但僅此還不夠,要在眾多同行中脫穎而出,銀行必須能向客戶提供更新穎、更便捷、更可靠和受其歡迎的中間金融產品和服務。于是,西方商業銀行推出了金融名牌戰略。
(三)現代科技的發展為銀行實施金融名牌戰略提供了必要條件。名牌是在市場競爭中產生的,實施名牌戰略就是創造出競爭對手沒有或比他更好的產品與服務,而人們對金融產品或服務質量的評價已不僅僅依據其競爭者是否能提供相同的產品或服務,還要根據產品或服務是否包含獨特的附加服務內容來判斷。而要做到這一點,必須依靠于現代科學技術。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隨著電腦、電信通訊等高科技發展,西方銀行在計算、信息處理、信息傳遞等方面廣泛引進現代通訊技術、設計、開發符合金融結構日趨復雜的新工具,使銀行業務操作變得簡便、安全、可靠,迎來了銀行經營與服務的新階段,銀行又能力和條件向客戶提供更快捷、質量更高的附加服務,從而在市場中爭取到更多的客戶。
二、西方金融名牌戰略的具體內容
西方商業銀行發展金融名牌戰略主要有三大戰略目標:1.銀行和金融產品恰當的市場定位。2.強大的市場競爭能力。3.技術高、規模大、牌子響的銀行發展方向。
圍繞上述目標,西方商業銀行制定和實施了以下各項具體戰略:
(一)金融名牌意識戰略。西方商業銀行把樹立名牌意識作為爭創金融名牌產品的關鍵,認為它是創造名牌金融產品的關鍵,他們鼓勵員工積極開創名牌并要求員工在開創名牌過程中付出艱辛努力,讓提高金融產品服務質量和名牌產品的創建同步進行。在創立名牌后,仍對名牌產品進行不斷開發和改進,以高質量、高水平來鞏固名牌的地位。
(二)規模金融經營戰略。創造金融名牌意味著要以較低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經營成本提供高質量的金融產品。為此,西方商業銀行在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業務經營引入了工業經濟的“規模經濟經營戰略”,即通過投資建立遍布全國的高效支付系統,大力推廣具有大眾化意義的金融產品與服務,使金融產品與服務的市場占有率提高到一定水平,形成一定的經濟規模。通過實行規模金融經營,商業銀行實現了如下目標:削減產品與服務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對原始產品與服務進行再加工創造較高的附加值;使金融產品與服務能最大限度地滿足現代生活和消費的需求;吸引客戶等等。
(三)產品戰略。名牌是受消費者普遍鐘愛的產品,所以,金融產品要成為名牌,首先應該是能滿足客戶需求的。西方商業銀行往往通過市場調查等手段,加強與客戶溝通與聯系,摸清不同客戶的需求,一方面對原有服務產品進行創新、重新組合,以求更加適銷對路。另一方面,為積極開發潛在市場,吸引潛在客戶,西方商業銀行也不斷在調查基礎上開發新產品。
(四)品牌戰略。為擴大銀行的影響,西方商業銀行在產品設計上大下功夫,使之富于個性化,同時,他們把銀行文化揉合到產品之中,同行標或行名為其命名,從而達到通過品牌加深顧客對本行來的了解,提高本行知名度的目的。如美國的花旗銀行為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分析客戶需求,不斷創新產品,建立客戶導向型并以“華僑”命名的綜合服務機制:“只要你在花旗銀行開戶,就能在任何時間、地點,運用任何銀行業務來管你的財務。”花旗銀行由于服務領域擴展,服務周全,“花旗”深得人心,客戶紛紛而至,每四個美國人中就有一個是花旗銀行的客戶,這就是“花旗品牌”的市場效應。
(五)科技戰略。科技的發展是名牌戰略產生的動因,西方商業銀行自始就十分注重科技立行、科技興行,建立起了以計算機聯網為主體的銀行電子化系統,以占領大多數的市場,開發了電話銀行和電子銀行業務等。
(六)人才戰略。“人才領先時創造名牌的智力基礎”。名牌戰略能得以實施,除了客觀條件外,最主要的一個因素是人的能動性。品牌競爭說到底是人才的競爭。只有人才濟濟的銀行才可能創造高質量的金融產品,推出自己的名牌。西方商業銀行在設法聘用高質量的職員的同時,十分注重加強原有職員的業務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本行員工的素質。人才是一種優勢,反過來,名牌同時也能以其獨有的魅力來吸引人才。
(七)廣告滲透戰略。利用現代先進的傳媒工具傳遞具有強有力的誘導購買的信息,極大地提高產品和銀行知名度以及產品對市場的覆蓋和滲透。同樣以上面提及的美國花旗銀行為例,花旗銀行正是通過廣告滲透,喊出了口號,才使客戶了解到其全面而周到的服務,才使“花旗品牌”的市場效應得以實現。
三、西方金融名牌戰略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啟示
我國商業銀行在業務經營中應及早轉變觀念,借鑒西方金融名牌戰略,這不僅是適應日趨激烈的金融同業競爭(包括來自國內同業和實力強大的外資銀行)的需要,也是我國金融業順應全球金融一體化潮流,迅速與國際銀行業接軌的必然要求。結合我國實情,筆者認為,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實行名牌戰略,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名牌”應從中間業務中開發。
1.中間業務作為商業銀行經營的一個重要領域,具有成本低、利潤高的特點。但我國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起步晚,發展緩慢,目前中間業務收入在全行系統總收益的占比在10%以下,與西方商業銀行相比明顯存在差距,應創出名牌,以此為龍頭,推動中間業務的迅速發展。
2.中間業務大多表現為對客戶的直接服務,文明優質服務可以提高銀行的信譽和影響。因此,從中間業務中開發名牌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二)創造名牌宜量力而行。首先應選擇適應經濟發展和客戶需要的中間金融工具為目標名牌產品。現有經濟條件下,各商業銀行要根據其所處的地理位置和自身條件,在不斷完善已經營的、租賃、咨詢等中間業務品種的過程中突出重點,選擇其中的一種加緊開發,發展其為名牌。其次要注意以質量為本,高質量是名牌立足的前提,商業銀行應自始至終把好質量關。
(三)促銷方面不遺余力,使“名牌”深入人心。要加大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宣傳、推銷的力度。可采取派員推銷(經常走訪客戶,與之作面對面接觸,觀察、鑒定客戶的反應)和利用電視、網絡等新聞媒介宣傳相結合的方法,使廣大客戶熟知他們可從銀行獲得商貿服務、怎么樣的服務、如何獲得服務等。與此同時,應不斷完善產品,提高服務質量,最終使產品獲得客戶的鐘愛。
(四)加快電子化建設的步伐。金融名牌意味著要有比同類金融產品更高的服務質量,收集信息要全面、及時、準備,傳遞信息速度要快、質量要高,服務要求綜合性、多功能、方便實用,所以我國商業銀行要加快電子化建設步伐,加強電腦應用系統的開發,重視電子網絡的建設,提高網絡使用效率,保證中間金融產品發展有堅實的技術基礎。
市政府金融辦
( 2020年7月)
推動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是推動我市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全市金融系統以服務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為己任,切實加大金融投入,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為全市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金融支撐。現將近年來我市金融領域促進營商環境優化的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切實加大信貸投放力度,滿足民營企業融資需求。一是強化信貸支持。6月末,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為2140.05億元,貸款規模首次突破2000億元大關,比年初增加258.01億元,增長13.71%,增速位居全省各地市第二,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52個百分點。二是優化貸款結構。累計發放疫情防控貸款142.27億元;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310.32億元,較年初增加42.34億元,增長15.8%,高于各項貸款增速2.09個百分點,貸款戶數51196戶,較年初增加5600戶;制造業貸款余額177.37億元,較年初增長4.55%;全市共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小額擔保基金1.94億元,新增小額擔保貸款5.12億元,直接扶持個人創業人數達4096人,帶動就業人數15344人。三是開展“降成本優環境”活動。會同多個部門在全市范圍內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轉貸(倒貸)基金貸款中間環節收費開展專項整治,通過依法查處貸款中間環節違規收費行為,堅決治理貸款中間環節違規收費,進一步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成本。全市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平均利率5.62%,較2019年末下降了0.38個百分點。全市銀行業機構嚴格執行3000億元專項貸款優惠利率,轄內10家銀行已向68戶重點防疫企業授信,向其中49戶企業發放了優惠利率貸款6.83億元,發放戶數占全省的12.34%,貸款金額占全省的7.35%,分別列全省第三位和第四位,累計為企業減輕利息負擔2000余萬元;全市地方法人銀行機構充分利用5000億元專用再貸款額度累計為新型農業主體、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發放貸款19.83億元,辦理再貼現業務0.85億元,合計20.68億元,占全省總額度210億元的9.85%,節約利息成本1000余萬元;全市累計發放續貸6.12億元、展期8.16億元,累計為企業節約續貸“過橋成本”約3000余萬元。同時,在疫情期間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貸款共2048筆,貸款金額合計16.64億元,實施臨時性延期付息的貸款戶數130戶,延期付息金額合計2290.43萬元;全市政府性擔保公司在疫情期間,累計為124戶企業提供擔保貸款4.29億元,擔保費率由原來的1%以上下調至0.74%,為企業至少降低擔保費用182.9萬元,累計減免再擔保費21.97萬元。
(二)積極完善扶持政策,支持民營企業加快發展。一是制定出臺扶持政策。以市政府名義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改進和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關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撫州市銀行業機構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等政策文件。二是建立銀行抽貸報告制度。為防止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進行抽貸,及時協調、穩妥解決民營企業貸款難題,我市從2014年正式建立了銀銀行抽貸定期報告、問題企業貸款處置協調、地方政府倒貸機制、金融訴訟案件快速處置機制“四項制度”,堅決制止銀行機構對民營企業的抽貸、斷貸行為,促進了民營企業的穩定發展。三是建立重點企業融資協調制度。會同撫州銀監分局和有關金融機構,定期對轄內重點民營企業融資情況進行現場調度。先后調度了大乘汽車、金品銅科、海利科技、創世紀科技、智谷科技、卓朗科技等重點企業的銀行融資問題,督促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企業的融資幫扶力度。
(三)降低準入門檻,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金融業發展。一是推動民營企業積極入股地方金融機構。積極推進民營資本入股村鎮銀行,目前全市已開業的村鎮銀行有11家,每家村鎮銀行中都有民營企業股東,民營企業及自然人股東基本上占比都在40%以上。積極推進民營企業發起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及典當行,目前全市已設立3家民營性擔保機構、11家小額貸款公司、6家民間融資服務中心和10家典當行。二是鼓勵民營企業參與農信社改制。全市所有縣級農村信用社全部完成農商銀行改制工作并全部掛牌開業。在改制過程中,每家農合機構都吸收了民營企業入股和自然人入股,占股比例達到40%。三是撬動民營資本參與設立產業引導基金。撬動民營資本通過入股等方式與市金控集團、市城投、市文旅投、市工創投、市農發投、高新區高發投、高新區財投等市本級平臺設立了多支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基金總規模達到近300億元。
(四)狠抓資本市場發展,推動民營企業掛牌上市。一是完善獎勵政策。出臺了《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大對企業掛牌上市的獎勵力度。二是企業掛牌上市勢頭良好。全市上市企業達到2家(博雅生物、萬向新元科技);志特新材已經在深交所進行首輪問詢,燦輝科技正在港交所排隊待審,施美制藥預計三季度完成輔導驗收。卓朗科技與殼公司基本確定股權轉讓協議,北斗變電科技已與殼公司簽訂并購協議,云時代教育啟動紐交所上市事宜,老表互聯科技已與合作券商對接赴荷蘭加勒比證券交易所上市事宜,三是債券發行穩步推進。今年以來全市新增發行債券50.01億元,同比增長94.21%。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我市積極貫徹落實金融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政策,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多種因素的制約,全市民營企業融資還是存在不少問題。一是民營企業融資依然困難。雖然今年疫情期間銀行機構加大了對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民營企業的融資緊張的局面,但由于民營企業大多屬于小微企業,企業自身規模小,效益不穩定,財務制度不健全,貸款抵押擔保能力不足等原因使得其融資還是面臨較多困難。二是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不健全。目前由于我市經濟總量小,可用財力少,還未專門設立中小企業融資的風險準備金。三是金融風險防范壓力加大。受疫情影響,不良貸款出現反彈,貸款逾期情況出現不同程度增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實強化信貸投放,全力穩企業保市場主體。結合“兩宣一幫”活動深入園區、企業開展“六保、六穩”的金融政策宣講。繼續深化與各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用好央行1萬億再貸款(目前全市已經授信3.54億元,辦理再貼現金額2.37億元);和全省首批2200億元的專項貸款政策(目前7家專項貸款資質銀行已成功對接項目59個,授信44.18億元,放款15.88億元),積極爭取各商業銀行的信貸支持,努力增加對我市的有效信貸投放,確保全年新增貸款300億元。結合產業鏈鏈長制工作,推進政銀企對接常態化,每月定期開展分行業、分產業鏈、分企業、分領域、分縣(區)的政銀企專場對接活動。
二是持續開展企業幫扶,全面加強企業融資服務。深入推進“降成本、優環境”金融幫扶專項行動,規范銀行貸款收費行為,落實央行降息降準政策,推動貸款利率LPR的市場化改革,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督促金融機構采取延期還款、分期還款、展期續貸,收回再貸等措施,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臨時性延期還款安排,還本付息可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罰息。
三是狠抓企業上市掛牌,深入推進“映山紅”行動。全力做好志特新材排隊待審工作,力爭年底前順利上市,加快燦輝科技掛牌港交所進程,跟蹤做好北斗變電、卓朗科技的并購回遷工作。加大債務融資工作力度,力爭今年全市新增發行債券100億元。
四是大力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不斷拓展“兩山”轉換通道。積極學習借鑒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經驗,按照“一縣一品、一行一品”的試點要求,創新推出“兩權”、收益權、養殖權、用能權、排污權等“信用+多種經營權”生態專屬信貸產品,確保“兩權”抵押貸款規模達到50億元,力爭達到100億元。
五是全力以赴防范風險,切實維護地方金融穩定。堅持促發展與防風險“兩不誤、兩促進”的工作原則,落實好《撫州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行動方案》,緊繃防范金融風險這根弦,壓實各方責任,嚴密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重大金融風險。
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發展確實給商業銀行很多啟示,但是更多的是競爭與挑戰。伴隨著第三方支付不斷在壯大,他的功能也不只限于充當銀行的網關,借著商務電子發展的力量,第三方支付已經能跳過銀行單獨執行一些業務,例如擔當銀行支付中介、交易雙方信用擔保等。所以第三方支付正在不斷地擠占商業銀行在我國支付市場上的份額,給我國商業銀行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已經成為商業銀行的一個不容小覷的勁敵。雖然我國銀行業在發展電子化的過程中已經適當發揮了自己的優勢和從缺點中找出一些可行的解決辦法,但仍不能阻擋第三方支付快速發展的趨勢以及繼續擠占我國銀行業份額的腳步。本文的意義就在于在面對第三方支付行業當前發展的形勢,客觀地分析其對商業銀行的利弊關系,為商業銀行的發展提供可行的、有參考價值的建議。
二、 第三方支付的發展現狀
因為近幾年來,在第三方支付的構成中,支付寶一直占有將近一半的份額,所以以支付寶為例來闡述第三方支付的發展現狀是可行的。
支付寶最初是馬云為淘寶網公司設置的用來解決網絡交易安全的一個功能。只要雙方都開設了支付虛擬賬戶后就可以進行交易,買方在選定商品并支付給支付寶平臺,這時賣方并沒有立即受到貨款而要等到買方進行確認收貨后才可收到由支付寶平臺發來的款項。在交易中,支付寶就相當于一個信任平臺,起到了中介的作用。起初,網上支付的金額大多數都比較小,對于銀行來說并不用在意這些小業務,所以支持支付寶在網上支付的發展,還能為銀行爭取一些新的客戶。后來由于支付寶具有門檻相對較低的優勢,其業務主要走“薄利多銷”的路線,所以業務規模的擴大十分迅速,最終成為了銀行強有力的對手。
在第三方支付市場上,除了支付寶,“財付通”、“快錢”等已成為中國在線支付的角逐者,尾隨逐漸也出現了“微信支付”“微博支付”等。第三方支付總體水平發展得很快,2014年國內這一市場規模增長了近4倍。
三、 第三方支付與商業銀行的合作
1.第三方支付推動了銀行業電子銀行業務的發展
電子商務的虛擬性導致的最終結果就是:交易雙方互相不信任所以交易取消。這時如果出現一個能使買賣雙方都信任的平臺,那這些交易就可以放心成交。在這些歷史條件下,第三方支付平臺就形成了。
支付寶以馬云領導的阿里巴巴集團為主要支撐的情況下,贏得了個人和商家們的信任。第三方支付在買賣雙方之間扮演的是中介的角色,在某種程度上解決了他們之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推動了電子銀行業務的發展。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第三方支付的發展贏得了很多個人和商家的信任,同時吸引了很多客戶。而第三方支付平臺系統的運行與網上銀行業務之間的關系是密不可分的,客戶必須通過銀行網上銀行才能使銀行資金賬戶對接上第三方支付賬戶,所以銀行這時就可以共享第三方支付方面的客戶信息。所以說隨著第三方支付的廣泛運用,銀行業的電子銀行業務也得以發展。
2.互相合作保障客戶資金安全
在網上支付的過程中,資金安全是人們最為關注的問題,同時也是交易雙方覺得憂心的問題。那么怎么才能保障客戶的資金安全你?曾有人質疑第三方支付平臺是否存在在風險?因為現今社會上頻頻出現了電子詐騙的案件,使很多客戶的財產蒙受了損失,由此一來人們對電子支付發起質疑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是什么造成客戶的資金不安全呢?說明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還存在漏洞,給不法分子有細縫可鉆。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應該共同擔負著保護客戶資金安全的責任,銀行有必要跟第三方支付平臺加強合作保障客戶資金安全。
五、商業銀行該如何發展
伴隨著第三方支付的飛速發展,未來的中國會出現許多比支付寶更完善的第三方支付平臺,銀行的發展將會出現更多樣的不確定性。通過以上對最主要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進行了分析之后,我認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來推動第三方支付的發展:
1.加強與第三方支付的合作,積極擴展銀行業務
第三方支付不僅為商戶和客戶提供了一個交易平臺,也為銀行業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營銷平臺。支付寶作為我國國內目前最為成功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其擁有最多的客戶資源,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業可以利用其優勢來開展更多的業務,應該積極尋求合作,在此基礎上,吸納新客戶,大力豐富銀行業各項業務,如理財業務、業務、基金業務等。
2.引進人才與技術,加大金融創新力度
在信息化時代的今天,人們的娛樂休閑、工作、消費等活動方式和支付模式也逐漸發生變化,同時,人們也更加注重效率,商業銀行的業務如果不能及時開發出迎合客戶節奏的金融產品,將會被客戶所拋棄。所以,銀行要結合市場需求,開發出符合廣大消費者訴求的快捷支付模式,提高支付效率;借跨境支付,拓展國際市場:現在很多網民都有跨境購物的渴望,全球網上購物市場發展迅猛,而且相對于境內的支付業務,跨境業務能夠給銀行帶來的利潤更高。
關鍵詞:巴塞爾協議Ⅲ 商業銀行 影響 對策
一、《巴塞爾協議Ⅲ》的主要內容
(一)更嚴格的資本金要求
《巴塞爾協議Ⅲ》規定最低總資本充足率仍為8%,但是提高了核心資本尤其是普通股的占比,即要求一級核心資本充足率由4% 提高到6%,普通股最低標準由2%提高到4.5%,并可于2011 年到2015 年分階段達到要求。
(二)建立資本留存緩沖和逆周期資本緩沖
《巴塞爾協議Ⅲ》中引入了2.5%的資本留存緩沖,由扣除遞延稅項及其他項目后的普通股權益組成。如果商業銀行的資本留存緩沖比率達不到該要求,監管機構將限制銀行拍賣、回購股份和分發紅利等。這項規定將于2016年1月起適用,并于2019年1月開始生效。同時,該協議還規定定銀行根據自身情況建立0-2.5%的逆周期資本緩沖。
《巴塞爾協議III》關于過渡期安排,從現階段銀行資本狀況,以及對銀行盈利情況和為經濟發展提供信貸支持等方面考慮,將過渡期規定為2013 年1 月1 日到2019 年1 月1 日,在此期間分階段達到《巴塞爾協議III》的相關規定。
(三)系統性重要銀行額外資本和應急資本機制
通常系統性重要銀行也被認為具有“大而不倒”的道德風險,因此,需要對系統性重要銀行建立額外資本,通過這一規定使得系統性重要銀行具有較高質量的資本,具有更強的損失吸收能力得以穩健的發展。建立應急資本機制,如應急可轉債,當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銀行瀕臨倒閉時,通過債權人參與共同承擔損失,因而不但能夠減少對納稅人的影響,還使得銀行得以繼續經營。
(四)在風險資本框架之外,引入杠桿率監管指標
新協議規定了最低3%的權益資產比指標,以控制銀行的杠桿融資規模。但是,由于銀行經營模式的不同,杠桿率指標與資本充足率監管指標之間可能會存在一定的沖突。因此,巴塞爾委員會建議從2011年1月1日起,各國監管部門開始對杠桿率指標進行監控,以觀察其與資本充足率框架的契合情況。2013年為正式實施期間,所有與杠桿率相關的信息披露應從2015年開始執行。
(五)流動性監管指標
金融危機爆發的又一重要原因是銀行流動性監管不足,全球銀行業缺乏統一的流動性監管標準,此次,《巴塞爾協議III》引入流動性監管指標。首先提出流動性覆蓋率(LCR)監管指標,衡量在設定的嚴重壓力情景下,優質流動性資產能否充分滿足短期(一個月) 流動性需要,規定要求不低于100%。于2011年開始進行檢測,于2015 年實施。其次提出凈穩定資金比率(NSFR)監管指標,用于度量銀行較長期限內可使用的穩定資金來源對其表內外資產業務發展的支持能力,規定要求必須大于100%。于2012 年開始進行檢測,于2018 年實施。
二、《巴塞爾協議Ⅲ》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影響
(一)資本充足率指標的影響分析
短期來看,核心資本充足率提升對我國銀行業影響不明顯。中國銀監會目前規定國內大型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下限為11. 5% , 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于7%, 而《巴塞爾協議Ⅲ》中這兩個指標分別為8% 和6%, 即便巴塞爾新協議馬上執行, 國內資本充足標準仍高于國際標準。但是從長期來看,由于我國商業銀行的經營業務主要以信貸為主,以利差收入作為主要的利潤來源,信貸業務為資本消耗型的銀行業務模式。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正處于快速發展時候,以及十二五期間我國經濟將快速發展,對于信貸的需求將會增大。再加上提出了《巴塞爾協議III》資本要求,我國銀行業將面臨資本監管壓力。其次監管資本中普通股所占比例的增加,普通股被認為是高質量的資本,因此其資本成本也最高,這將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資本成本。
(二)對建立資本留存緩存和逆周期資本緩沖影響分析
根據《巴塞爾協議III》的規定,商業銀行根據自身情況建立2.5%的資本留存緩沖和0- 2.5% 的逆周期資本緩沖。協議規定資本留存緩存和逆周期資本緩沖由普通股和其他高質量的資產構成。根據目前我國監管當局對資本留存緩存和逆周期資本緩沖的要求來看,尚不足《巴塞爾協議III》中2.5%的要求。《巴塞爾協議III》提出的更高的資本要求,這將會使商業銀行的再融資或者使得其未分配利潤將受到一定程度的擠壓。
(三)對系統性重要銀行額外資本和應急資本機制的影響分析
《巴塞爾協議III》規定銀行體系需建立系統性重要銀行額外資本和應急資本機制,使得對于系統性重要銀行計提風險準備,當發生重大風險或者經營失敗時,通過額外資金進行風險補償或啟動應急資本機制,從而使銀行能夠得到穩健的發展。由此可見,系統性重要銀行額外資本和應急資本機制的建立對于提高我國銀行業的經營穩定性具有重要影響。
三、我國銀行業的應對措施和建議
(一)完善商業銀行資本補充機制,調整經營模式
長期來看,我國銀行業將面臨資本金不足的問題。面對這些問題,我國需要建立健全的商業銀行資本補充機制。如通過調整商業銀行資本結構,將普通股資本補充方式同內部資本積累補充方式相協調,以實現高資本補充低成本。還可通過創新混合資本工具等,通過開發創新型金融工具以增加銀行資本。
同時,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努力調整經營業務模式,減少資本消耗型業務,增加資本節約型業務,進而提高資本的使用效率,以最小的資本消耗盡可能獲取最大的經營效益。
(二)結合現實國情,合理安排過渡期限
如何在貫徹《巴塞爾協議III》的前提條件下不影響經濟各部門的穩定運行是一個重要的問題。更嚴格的資本定義,更高的資本持有水平,更廣泛的風險覆蓋范圍等,都是我國銀行業在下一階段工作中需要仔細考慮的問題。過于倉促地實施新資本框架勢必會對中國的宏觀經濟運行帶來負面影響,太長的執行期間又會削弱新準則的政策效果。這就需要監管部門尋找一個時間上的制衡點,以合理的速度對我國金融系統進行改革。只有這樣,中國銀行業才會獲得長久穩定的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資本結構;突變;制度;制度動力學
中圖分類號:F830.9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F830.91000-176X(2009)02-0089-05
一、引 言
在現代資本結構理論中,對企業價值的追求促使當事人調整企業的資本結構,制度在其中僅僅作為背景力量而發揮作用。La Porta 等[1]直接研究了投資者保護制度與資本結構的關系,制度開始從背后走向前臺。利用新制度經濟學來解讀上述兩類文獻,我們發現它們利用了新制度經濟學在“制度與績效的關系”和“制度與組織的關系”這兩個層面的研究結果,即制度是重要的,契約嵌入于制度。然而,新制度經濟學第三個層次問題的研究成果,制度動力學,還沒有引起資本結構學者們的廣泛重視。資本結構的制度動力學問題可以簡單表述為:制度環境的變化是如何影響企業資本結構調整的路徑和速度的。這個問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制度變化對企業資本結構初始水平的影響,其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路徑具有依賴性,而初始狀態將影響路徑選擇。
自然,真正的資本結構初始水平伴隨著企業的出現而出現。但我們以為對這一水平的關注,其意義并不會比關注企業存續期間的資本結構突變的意義更大。關鍵的原因在于突變打斷了企業資本結構調整的自然路徑,并且突變后的“基因”成為推動企業進一步調整其資本結構的新驅動力。在企業的整個生命周期中,資本結構可能會出現兩種重要突變:第一種突變產生于債權人與債務企業的重新談判,第二種突變產生于企業的股票發行。兩種突變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所不同:(1)突變目標。前者是在債權人強制下進行的,它是債權人債權保全價值最大化的體現,后者則是發行人追求企業價值或者其個人效用最大化的結果。(2)突變前水平。前者在突變前的以負債權益比度量的資本結構水平較高,后者則較低。(3)引起突變的會計要素。前者是由債務變化所引起的凈利潤的變化而產生的,后者則是由于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變化而引起的負債變化而產生的。(4)突變后的“基因”。前者是整頓協議中規定的資產、業務和管理等一系列的重組,后者則是股權結構變化所導致的企業內部治理活動。
本文將探討與這兩種資本結構突變相關的制度變遷對這兩種突變水平的影響。我們的指導理論是新制度經濟學的制度變遷理論。假定當事人的行為交織著因果邏輯和對制度的適當性邏輯,即當制度變化產生了潛在的收益或者虧損時,追求個人效用最大化的當事人將會采取相應的行動以獲得這些潛在收益或者避免這些潛在的虧損。
二、重新談判和資本結構的被動突變
企業債權人主要有銀行、債券持有人和商業信用的提供者。由于銀行能夠通過企業賬戶及時、準確地了解債務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以及銀行債權集中和規模較大,所以銀行主導了債權人與企業的重新談判。Gorton等指出,在貸款決策時,銀行就根據其債權賬面價值預先設定了對企業的債務豁免點和清算要挾點(分別以企業的資產收益率z1和z2表示)。只有當銀行觀察到企業的實際收益率(用z表示)小于z1時,銀行才會對企業債務豁免,只有z大于z2時,銀行才會對企業清算要挾[2]。一方面,由于銀行債權規模越大,企業進行高風險的資產替代項目帶給銀行的風險也就越大,所以為了阻止企業的資產替代活動,銀行就越會債務豁免;另一方面,銀行債權規模越小,同樣風險程度的資產替代項目給銀行帶來的風險也越小,由清算要挾所增加的銀行債權價值就越有可能超過高風險項目實施所增加的風險對銀行債務價值的負面影響,銀行也就越有可能對企業進行清算要挾。因此,z1是銀行債權規模的增函數,z2則是銀行債權規模的減函數。這樣,如果銀行貸款規模足夠大,z1將大于z2,從而當z∈(z2,z1) 時,重新談判將會出現一個債務豁免的結果。當企業的資產收益率落在這個債務豁免區時,企業負債權益比將下降。
銀行監管制度能夠影響銀行的貸款決策,因而能夠影響債務豁免區的范圍。我們從銀行的業務范圍管制、利率管制、資本充足率管制、存款保險制度以及銀行內部治理規范對一個代表性債務企業的貸款決策說明這一點。
分業經營管制不允許銀行直接持有貸款企業的股票,這限制了銀行利用股東身份更多地了解企業的真實狀況,限制了銀行利用資本市場和參與企業內部治理的手段使用。銀行債權保全只能依賴于銀行在信貸契約簽訂前對企業貸款項目質量的甄別,在信貸契約執行過程中對企業敗德行為的防御以及當企業陷入財務困境時對企業的重新談判。分業經營管制的放松或者允許銀行混業經營,使得銀企關系成為股權關系和債權關系的統一體,這節約銀行在貸款全部過程中的各種信息成本和談判成本,刺激銀行對企業增加貸款。
給定銀行分業經營。(1)貸款利率管制限定了銀行貸款的收益率,使銀行將關注的焦點集中在貸款項目的風險上。利率自由化提高了銀行對收益率的關注,相對降低了其對風險的關注,這樣在同樣的貸款項目風險上,銀行將增加對代表性企業的貸款。(2)對銀行最低資本充足率的規定抑制了其風險資產的過度膨脹。企業貸款,由于其風險權重為100%,所以對其的控制成為降低銀行風險資產規模的最有效途徑之一。當最低資本充足率標準提高時,銀行對企業的貸款規模將會降低。(3)存款保護為銀行提供了一個事后安全網,它削弱了破產機制對銀行的約束,客觀上激勵了銀行增加對高風險企業的貸款。保險機構對存款保險范圍的限制、要求被救助銀行迅速糾錯和及時整改等方面的加強,約束了銀行的高風險貸款行為,降低銀行對高風險企業的貸款。(4)銀行經營者具有問題,一個突出的表現就是經營者的過度貸款,即增加了對高風險企業的貸款規模。對銀行內部治理規范的加強,能夠降低經營者的問題,因而能夠降低銀行對高風險企業的貸款。
影響企業資本結構被動突變的另一個重要制度是債權人保護制度。債權人保護權利加強,激勵債權人對企業增加債權投資,這包括銀行貸款的增加和非銀行債權的增加。銀行貸款的增加擴大了銀行的債務豁免區,而非銀行債權的增加則縮小了這一區間。非銀行債權增加縮小債務豁免區原因在于:(1)它使得銀行更加不愿意債務豁免。為阻止企業的資產替代行動,其他債權的增加要求銀行提供更多的債務豁免額。非銀行債權人當然也會進行債務豁免,但是由于商業信用的提供者可以通過提高產品或者服務的價格、縮短商業信用的金額和期限等手段保全其債權,債券持有人則可以通過債券市場及時收回投資來保全其債權,所以他們不必完全依賴于對企業的重新談判和清算破產,他們更愿意搭銀行債務豁免的“便車”。(2)它使得銀行更加愿意清算要挾。當其他債權增加時,由于銀行對抵押資產的清算會導致其他債權人對整個企業資產的清算,從而導致企業破產,所以這將提高銀行清算要挾的置信度;同時,非銀行債權的增加也為企業滿足銀行的過分要求提供了更多的資產資源,企業可以用其他債權人的債權來支付銀行所要求的新增債權。
據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一般性的結論:(1)業務范圍管制的放松和利率自由化,擴大了銀行的債務豁免區,從而使得企業以負債權益比度量的資本結構在一個較寬的資產收益率范圍內降低。(2) 資本充足率、存款保護和內部治理規范的加強,縮小了銀行的債務豁免區,從而使得企業的負債權益比在一個較窄的資產收益率范圍內降低。(3)全體債權人的權利加強,使得企業的負債權益比在一個較寬的資產收益率范圍內降低,但非銀行債權人相對于銀行的權利加強,則約束了這一范圍的擴大。
圖1總結了銀行監管制度和債權人權利保護制度的變化對重新談判所產生的資本結構被動突變的影響機制。
三、股票發行和資本結構的主動突變
Leland and Pyle和Ross指出,發行人可以使用債務信號向投資者傳遞企業的真實價值,從而保證發行價格等于發行價值[3-4]。Allen and Faulhaber、Grinblatt and Hwang和Welch則指出,發行人保留股份也能向投資者傳遞企業真實價值的信息,盡管保留股份不能夠保證發行價格等于發行價值,但是卻能降低發行價值被低估的程度[5-6-7]。兩類研究相互補充,說明在傳遞企業價值上,債務人和發行人保留股份存在著相互替代的關系。因而,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實際的股票發行過程中,發行人可能會采用一個債務與保留股份的信號組合。考慮到以下原因,信號組合中的債務和保留股份將是一個非線性的替代關系。(1)在信號傳遞的效率上,債務優于保留股份,這是因為債務的硬約束更能保證債務與企業價值之間的剛性關系,相比而言,保留股份與企業價值之間的關系則具有一定的彈性。(2)企業價值越低,利用債務信號給發行人帶來的包括懲罰成本在內的各種成本也就越大,發行人就越不愿意利用債務信號。如果上述理論所證實的最優的債務水平和保留股份是存在的,那么,信號組合中的這個非線性關系,也將同樣能夠保證一個最優信號組合的存在。
股票發行制度能夠影響發行人保留股份的選擇,因而能夠改變企業最優信號組合。一個明顯的例子是股票發行制度直接規定了股票發行比例的上下限。但我們不關注這一強制性約束,而只關心發行制度變化對發行人保留股份信號的誘致性影響。這里重點分析信息披露制度和發行核準制度。
使用保留股份信號的機會成本是投資不足所帶來的投資機會損失,因為較多的保留股份限制了企業的融資規模,從而使得企業放棄一些有利的規模較大的投資項目。首次發行股票信息披露制度的增強,降低了發行市場的信息不對稱程度,也就減少了發行人對保留股份的信號依賴,這節約了相應的成本,使得發行人可以通過投資更大規模的項目獲得包括規模經濟在內的收益。因此,首次發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加強,將導致企業保留更少的股票。持續信息披露制度和再次發行信息披露制度通過改變發行人對再次發行收益的偏好而影響其保留股份。持續信息披露制度的加強提高了再次發行時的投資者對企業整體績效的認識;再次發行信息披露的加強,降低了再次發行市場的信息不對稱。這兩種情況將使得外部投資者充分了解再次發行時企業的真實狀況,使得企業再次發行價格逼近再次發行價值。如果兩次發行時,企業價值都處于高估狀態,那么企業首次發行的每股發行收益將大于再次發行的每股發行收益,發行人將保留較少的股份。相反,如果兩次發行時,企業價值都處于低估狀態,那么由于再次發行價值被低估的程度較低,所以發行人將保留較多的股份。
發行核準制度的目的在于把低質量企業排除在發行市場之外,它決定了發行市場上全體發行企業的同質程度,以及發行人使用保留股份作為策略性信號的激勵大小。初始發行條件的提高,降低了發行企業之間的質量差距。一個高質量企業的發行人可能會發現要想使投資者區分出其是高質量類型,它可能會需要保留更多的股份,這增加了發行人的信號傳遞成本。如果信號成本的增量不能夠抵消由于價格提高而得到的收益,那么高質量企業的發行人將會缺乏動力來增加保留股份。再次發行條件的提高,對低質量企業發行人選擇保留股份作為信號的影響將強于高質量企業發行人。這是因為,低質量企業可能沒有再次發行的機會,他們在首次發行時將更加有動力模仿高質量企業的保留股份信號,這將迫使高質量企業增加保留股份以使投資者把其識別出來。如果高質量企業的發行人發現在初次發行市場上傳遞其高質量類型的成本太大,它將會容忍低質量企業的任何保留股份的行為。因此,無論是初次發行條件還是再次發行條件的提高,都將降低保留股份作為信號的效果。
股東權利保護制度主要通過發行結束后投資者的事后治理效率反過來影響發行人的保留股份。Jenson and Meckling指出,如果資本市場是有效的,外部投資者的監督與發行人的保留股份,在降低合一的所有者――管理者(即發行人)的包含非金錢利益消費在內的成本上,是可以相互替代的[8]。因此,股東權利的增加將能夠替行人對保留股份信號的使用。另一方面,當股權權利保護制度的變化強于債權人權利保護制度的變化時,發行人將更加愿意使用負債信號,因為企業的資產替代活動會更容易實施。所以股東權利的增加既能夠降低企業的保留股份,也能夠增加企業的負債需求。
由于信號組合中,保留股份信號對債務信號具有替代性,而且保留股份的增加將減少企業的發行收入和權益資本,所以,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1)首次信息披露制度、(發行價值被高估時)持續信息披露和再次股票發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加強,會降低保留股份,會產生一個較高水平的負債權益比。(企業價值被低估時)持續信息披露和再次股票發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加強,會增加保留股份,則會產生一個較低水平的負債權益比。(2)發行審核條件(首次和再次)的提高,降低了保留股份的信號傳遞效率,使得發行人將只能依賴于債務信號,這也會提高企業的負債權益比。(3)股東權利保護制度的加強,既能單獨降低保留股份,也能單獨增加債務,所以將產生一個較高水平的負債權益比。
圖2總結了股票發行制度和股東權利保護制度的變化對股票發行所產生的資本結構突變的影響機制。
四、結論和意義
李心合教授提出了制度財務學的概念[9-10]。我們以為,這一概念是在社會學和經濟學交織發展的基礎上提出的。社會學向經濟學的發展產生了社會經濟學,而經濟學則在由新古典經濟學向新制度經濟學或者法經濟學發展。制度財務學當前的主要任務應該還是致力于把新制度經濟學全面、深入地引入到財務學之中。本文對資本結構突變的制度動力學研究正是立足于這一點。
我們區別了存續期間兩類重要的企業資本結構突變,并分析和總結了相關制度變化對這兩類突變水平的影響。這里結合我國相關制度變遷的具體情況,給出一個針對性的結論。我國相關制度的總體變化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銀行監管制度一直以來實行分業經營管制、利率管制以及實質上的全部存款保護,監管制度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對貸款指令性計劃的取消、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風險管制的確立和加強以及銀行內部治理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不斷規范上。(2)股票發行制度不斷完善,主要變化包括各種信息披露制度都在加強,發行基本制度從計劃審批制到核準制,初次發行條件不斷提高,再次發行條件則有時提高有時降低。(3)股東權利保護制度不斷增強,體現在股東的 “抗董事權”、治理結構、治理機構和治理機制等多個方面。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債權人權利保護制度則基本上沒有太大的變化,直到新破產法頒布實施。新破產法加強了債權人的破產清算權和重新談判權,完善了債權人會議等權利執行機構,更為重要的是限制了銀行在重新談判中的某些權利,相對提高了非銀行債權人的權利。
因此,我們認為,(1)全體債權人權利的加強,使得由債務豁免引起的企業資本結構被動突變更容易出現;但是,銀行監管制度的加強和非銀行債權人相對于銀行的權利加強卻阻礙了這一突變的出現,企業盈利狀況的一個不太大的下降就可能會導致破產。(2)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而言,發行核準制的確立和加強將會使得它們的負債權益比提高,信息披露制度(包括初次發行信息披露、企業價值被高估時的持續信息披露和再次發行信息披露)的加強也會提高它們的負債權益比;但是如果一直以來我國發行企業的價值都被低估,那么持續信息披露和再次發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加強將降低企業初次發行時的負債權益比。這些結論需要得到進一步的經驗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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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Institutional Dynamics of Capital Structure Mutation
HAO Yun-feng
(School of Business,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hu 210093,China)
【關鍵詞】商業銀行;服務創新;策略
一、我國商業銀行服務創新的必要性
(1)商業銀行的本質是一種服務,幫助客戶達到目的,在此過程中銀行收取服務費,實現自身的價值增值。提升服務質量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實現服務創新,而服務創新則是商業銀行獲得持續競爭優勢的關鍵所在。(2)商業銀行的產業定位決定其必須以服務立行,強化服務功能。商業銀行在我國歸屬于國民經濟中的第三產業(服務業),主要任務是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離開了金融服務,商業銀行的存在和發展就失去意義,搞好服務便成為現代商業銀行的立行之本。(3)商業銀行的服務創新是一場經營模式的變革,是從傳統的、單一的,以有形網點、人工操作、柜面服務為主的服務模式向主要以電子化為載體的無形網點服務、自助服務以及多元化交易渠道的轉變及其延伸,這種服務方式的轉變從時空概念上講,完全打破了以往銀行固定場所、固定營業時間的被動式服務的局限,一舉變成為全天候、跨區域、開放式的靈活、自主、多樣化服務;從與客戶的關系上看,這一轉變使銀行更加貼近市場、貼近客戶,進一步密切和擴大了商業銀行與客戶間的業務合作。(4)隨著金融深化的不斷加劇,客戶懂得的金融知識越來越多,對金融服務的鑒別評價能力越來越強,對金融服務的要求也越來越高。(5)隨著我國商業銀行經過多年來的改革開放,同業競爭格局也發生了大的變化,主要大型商業銀行均實現了股改上市,競爭力大幅提升;中小商業銀行之間的兼并重組也不斷加劇,同業市場結構和競爭格局的變化為銀行業服務創新既創造了條件,也將帶動新一輪的服務創新熱潮。
二、我國商業銀行服務創新的主要內容
(1)服務意識創新。銀行從業人員的服務態度是服務質量的具體表現,服務態度的創新又稱服務意識的創新,是探索針對不同身份客戶心理的接待方式和使用的交流語言,以取得客戶的信賴和合作的誠意。(2)服務理念創新。服務理念的核心在于商業銀行的發展戰略應該從以業務為中心轉向以客戶為中心,服務理念創新的一切活動包括產品的設計、產品的營銷等都要反映客戶的需求與偏好。(3)服務制度創新。商業銀行的發展有賴于客戶面的擴大,而客戶面的擴大有賴于員工高品質的服務。商業銀行服務制度的創新主要體現在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的改變,無論對于管理層還是普通員工,激勵機制的設計都應當體現以客戶為中心的理念。
三、我國商業銀行服務創新的對策措施
(1)樹立現代商業銀行服務理念,提高我國商業銀行服務質量。更新服務理念、提高服務質量的核心內容,首先要樹立“以客戶為核心,以市場為導向”的服務理念。按客戶的需求來開發產品并提供配套組合式金融服務,變被動為主動服務,不斷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增強其競爭能力。其次要注重市場細分,提供差別化服務。(2)強調服務質量管理,提供高質量的金融服務。一是推行商業銀行ISO國際服務標準與認證。二是實行客戶滿意度管理,打造商業銀行的服務品牌。通過開辦中間業務、發展個人理財業務、開發私人金融業務、完善集約綜合的柜面業務等途徑再加上高質量的服務效率和服務態度,實現使客戶獲得最大滿意度的目標。三是建立科學的服務質量監測、評估體系:通過接待能力尺度、價格尺度、有形資產尺度、服務職責尺度、可靠性尺度、效率和信任尺度這六個尺度來衡量商業銀行的服務質量,推動優質服務工作的開展。(3)建立協調、高效的組織結構,為商業銀行金融服務創新提供可靠依托。按照業務條線構建垂直化、扁平化、專業化的組織架構,實行業務條線管理和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矩陣式管理體制。按照“倒金字塔”的組織觀念,擺正和理順后臺與前臺之間的關系,實現整體營銷功能。致力于增加金融服務供給,加大網點結構調整力度和自助銀行的設備投入,最大限度滿足目標客戶個人的金融服務需求。
總之,我國商業銀行要通過以上路徑,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努力搞好全方位的服務創新,積極實施服務優先戰略,提升核心競爭力,這樣才能使自己立于不敗之地。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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