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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工程合同管理8篇

時間:2023-07-17 09:48:59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代建工程合同管理,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代建工程合同管理

篇1

基建項目中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內容繁多,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層出不窮。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實施,必須建立合同管理架構,理清合同管理思路,理順合同關系,強化合同責任,從而使合同管理處于良好運行的狀態。通過合約體系架構圖可清楚表示出各類合約體系下的合同種類、主從關系,有利于理清項目管理思路。在代建制管理模式下,高校基建部門通過招標或者捐贈人指定方式確定代建單位,與之簽訂代建合同,明確代建范圍、建設標準、驗收標準、移交程序、代建成效評定、代建過程監督等關鍵內容,高校在建設過程中不再是直接參與項目管理,而是協助和監督代建單位代行項目的投資主體職責。代建單位直接與勘察、設計、施工、供貨、咨詢等企業簽訂合同,高校只與代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代建制模式下的合約體系架構.由此可見在代建制模式下,高校合同管理的重點在于代建合同的審核與簽訂。

2代建合同審核

目前,我國政府投資工程代建制管理中采用的“代建合同”主要有三種模式:上海、廣州代建制試點采用的“委托代建合同”模式,深圳、重慶、寧波、廈門代建制試點采用的“指定代建合同”模式,北京、武漢等代建制試點采用的“三方代建合同”模式。高校基建項目與政府投資項目相比,作為業主的高校既是投資方又是使用方,高校應根據所處地區的政策要求來選擇采取哪種模式的代建合同。代建合同中需要重點關注代建范圍、代建單位職責的明確約定、代建費的計取與核發、變更管理、履約保函、激勵機制等方面的內容。

2.1確定代建范圍

代建方案的選擇決定了代建合同中對代建范圍的約定。根據高校基建項目特點、前期立項及設計完善程度可選擇全過程代建管理或分階段代建管理兩種模式。對于一些專業性比較強的項目,可采取項目前期代建和項目實施階段代建管理兩階段選擇不同的代建單位或部分自行管理、部分委托代建管理的模式。前期代建工作范圍包括組織編制可研報告、開展勘察設計招標、協助高校基建部門辦理征地拆遷、環保、規劃、消防、人防、綠化等政府審批手續、組織施工和監理招標選擇以及辦理開工前準備工作等內容。實施階段代建工作范圍包括組織各項招標及采購、洽談、簽合同,負責對工程進度、質量、投資、安全、文明施工的統一管理,審核、簽證工程撥款意見,會同高校基建部門組織各項竣工驗收,以及編制工程決算報告和負責工程保修期管理等內容。對于專業性不太強的一般性項目,可采用全過程代建管理的模式,全過程代建從頭到尾都是由一家公司執行的,統一安排項目執行全過程的界面劃分,減少不必要的接口管理,可提高管理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2.2規定代建單位職責

代建單位是高校基建部門委托的項目建設階段的項目法人,是項目的建設管理主體,在高校基建部門委托的職責范圍內對項目建設進行全方位、全權制、全責制的管理。代建單位對高校基建部門負責,作為建設方利用自己的專業技術力量和嚴密的管理經驗,對項目的投資、質量和工期進行專業化控制與管理,確保項目建設按合同目標順利實現。需要指出的是,工程建設是一項龐大而又復雜的系統工程,高校與代建單位的責權在一些具體的工作中勢必形成交叉與重合,因此在代建合同中應對代建單位各個環節的職責進行具體規定。

2.3計取代建費用

代建費指代建單位承擔高校基建工程委托代建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目前國家對于代建服務計費尚無統一規定。不同地方的政府部門對代建服務費定價不統一,具體的定價方式有:1)招投標報價:通過招標方式確定代建單位,代建單位的投標價即為合同費用,如北京、武漢等;2)政府指導價:由項目審批部門確定一個固定比例,或政府指導價,例如寧波市規定最高不能超過建設單位管理費90%;3)固定取費區間:有的地方在試點項目實踐中,固定一個取費區間,在此范圍內上下浮動,如寧夏自治區圖書館代建項目;4)代建費加節余獎勵:項目竣工驗收后,從項目結余資金中提取30%~50%獎勵給代建單位,如中國科學技術新館工程、國家網球中心、曲棍球場及射箭賽場工程等。由目前代建服務費現狀可見,項目代建費宜根據代建工作內容、難度和承擔的責任,在政府指導價的引導下由市場主體確定。可以考慮的具體方法有:在代建單位招標過程中,明確要求投標單位在投標書中詳細列示費用明細及取費依據,并請評標專家就代建費做出專項評審,但同時也要避免惡劣競爭,防止低于成本中標的現象發生。當采用“總投資×費率×代建難度系數”的方法計取代建費時,代建難度系數應綜合考慮委托代建范圍、工程的功能復雜性、工程實施管理的負責性、協調管理的復雜性等因素。代建費可按照前期、實施期、后期分三階段并結合績效考核情況進行撥付。

2.4規定變更管理

變更管理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環節,尤其是像高校基建工程委托代建管理這種模式中,對變更的管理更是嚴格。代建合同發生變更的情形主要有委托代建工作范圍的變更、相關工作時間的變更、合同各方責任、管理、義務的變更、委托代建費及其支付方式的變更以及相關管理措施的變更等。合同變更應經過相關各方協商一致后,相關各方簽訂一個附加協議作為原來合同的一部分,該變更方能生效。高校基建方應嚴格控制變更管理,例如《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就注明:“嚴禁在施工過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總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提出,經監理和使用人同意,報市發改委審批后,再按有關程序規定向其它相關管理部門報審。”

2.5實行履約保函

為了有效地控制代建風險,可采用要求代建單位提交履約保函的方式作為約束機制。代建單位確定后,應向高校基建方提供銀行出具的一定金額的履約保函,保函提交后才能簽訂代建合同。代建項目實施過程中,如果代建單位未能完全履約致使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或投資增加額一律從履約保函中補償。

2.6建立獎勵機制

實行履約保函是約束代建單位嚴格履行代建合同的一個重要手段。從增加代建單位做好代建工作內在動力出發,使代建單位嚴格履行合同,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可建立獎勵機制。代建單位的經濟收入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即按代建合同約定的代建酬金和工程項目的結余獎勵。為了激發代建單位搞好代建工作的積極性,可在招標文件和代建合同中,把代建費定得低一些,同時把項目竣工驗收后,按項目結余資金獎勵給代建單位的比例定得高些。這樣代建單位為業主節省工程建設資金或增加投資效益,就可以取得較高的工作回報,從而達到代建雙方的共贏。

3結語

篇2

【關鍵詞】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問題分析

建筑工程總包項目管理是良好的管理方式,避免缺乏專業管理經驗帶來的缺陷,總包方以其專業化管理為業主服務,但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存在一些問題,如設計質量控制不嚴,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缺陷等。分析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問題原因,包括進度管理責任不細化,人員素質不高等。近年來我國建筑企業逐漸強大,積極參與國外先進企業競爭。必須認識到,相比先進國家管理水平,我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存在許多問題,轉變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方式,是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適應國民經濟轉變增長方式的需要。

1.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概述

房屋建筑工程項目自古有之,19世紀工業革命后,工程項目形式隨著工業經濟的發展不斷更新。人們對項目的內涵認識逐漸加深[1]。從不同角度對項目有不同的定義,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從投資角度定義為對投資的提案,用于創建發展工業企業,在一定周期內增加貨物生產。項目是按照總體設計施工的基本建設工程,建設項目是批準總體設計范圍內進行施工,行政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是在一定時間內達到特定目標的資源組合,為取得特定成果開展的系列活動。項目管理與項目緊密相連,項目管理宗旨是通過系列計劃組織整改等人為活動,實現項目目標,過去項目管理較為粗獷,管理效率較低。工業革命后,生產效率大大提高,對各工種生產工藝精密度要求提高。許多專家學者分析研究提出新的項目管理理論。當前項目管理理論深入到國民經濟各行業,項目管理水平直接影響項目的進度成本,體現我國社會經濟管理能力。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是圍繞建筑工程評估論證、科研規劃,設計施工等各環節全部工作,進行計劃指揮協調控制過程。建筑工程各階段實施主體不同,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分為業主方與設計方及總包方項目管理等。建筑工程表現形式是項目,項目需要投入一定資源完成工作,項目管理目標是在約定時間內開展多目標的管理。房建工程項目管理要素包括工作范圍、成本與質量等。工程項目范圍指工程項目過程活動,實現過程項目目標必須完成的活動,投入投出后活動產物確定,依據目標工程項目范圍可制定工程項目計劃,包括質量計劃、人力資源計劃、采購計劃等,全過程涉及活動范圍界定。房建工程項目時間相關因素用進度計劃描述,規定各活動具體起始日期。確定活動起始時間需考慮其相互關系。質量控制包括采取作業技術管理活動,必須通過科學管理組織協調技術活動,實現預期質量目標。質量管理是確定質量方針實施全部職能,質量控制在明確質量目標下通過資源配置計劃實施實現預期目標。

2.房建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問題分析

(1)房建工程項目管理內容涉及工程項目全過程,存在于房建工程建設周期內,房建工程項目管理主要包括質量安全與成本管理等。近年來我國房地產企業迅速發展,房建工程項目施工有序開展,但工程項目管理中存在許多問題,涉及工程項目質量安全與進度管理等各方面。房建工程項目管理問題主要原因包括項目管理目標不明確,項目管理內容缺乏層次性,工程項目管理機制缺失等。(2)房建工程項目進度管理是為實現合同確定工期,通過對項目實施計劃實現項目總體進度計劃階段性目標,進度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重點內容,當前房建工程項目進度管理存在全過程管理不當,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某些企業忽視項目管理前期策劃,簡化項目技術經濟論證,未編制系統的施工組織設計,嚴重影響施工進度。建筑企業在項目管理中未把握好進度安全等項目關鍵因素的關系,缺乏對自身施工技術能力的合理分析,造成進度管理缺乏科學性,導致進度管理處于被動。所以一定要嚴格執行建筑企業管理制度,促使員工群策群力,確保工期目標實現。(3)建筑合同包含內容廣泛,合同管理是保證施工雙方利益的重點,工程質量安全等因素以承包合同為紐帶。隨著我國建筑行業向市場經濟轉變,合同管理成為建筑工程項目約束經濟活動的重要方式。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要了解施工工程情況,根據雙方意見修改,要重點完善合同管理內容,加強全過程合同管理。確保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規范化,對工程項目全過程合同管理執行情況派專人檢查監督,加強對材料設備差價調整。(4)房建工程項目質量管理問題主要包括管理體系不完善,管理思想不重視,管理職責不明確等。管理者思想對工程質量有很大影響。目前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思想問題存在質量目標明確,質量認識錯誤等。部分管理人員以生產為中心,認為制定較高的質量標準不會出現質量問題。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要以市場為導向,施工企業制定質量標準要從客戶角度出發。部分質量管理人員認為質量高的項目需要花費較高成本,未樹立質量第一的意識。我國建筑工程管理取得一定成就,但管理體系存在過于強調質量認證,未深化全面質量管理等問題。大多數企業未實施全面質量管理,中小企業缺乏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

篇3

關鍵詞:代建制;監理企業;風險

一、實行代建制監理企業所面臨的風險

1、委托風險

實施代建制的主要意圖就是實現“建設、管理、使用”三位一體的分離,提高投資效益。目前我國國內存在著一種代建行為的格局,即大業主、小代建單位。在這種情況下,盡管雙方簽訂了明確的委托關系,但在代建制管理的實施過程中,一些建設單位(業主)為了自身或部門利益,對代建工作橫加干涉,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代建單位對項目的管理,加大了相關風險,同時也影響了代建單位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而影響到項目的順利實施。該風險有可能會成為工程建設過程中大部分風險的源頭,只要建設單位(業主)和代建單位的地位不能通過平等的委托加以確定,就必然造成業主越權、代建作用有限或不作為的情形。

2、前期手續辦理風險

作為建設單位(業主)的代言人——監理企業代建方,在以往的工程建設中僅僅從事工程質量和安全這兩塊,隨著工作內容向前期的擴展,暴露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監理企業對前期配套手續的辦理不熟悉,遠遠趕不上那些專門辦理項目前期報建手續的咨詢單位;二是以往項目建設的前期手續都由建設單位(業主)辦理并取得相關的批復,隨著代建方深入到項目中,這些手續和相關批復都應由代建單位辦理,但在目前的基本建設程序中尚未有相關文件規定代建單位的作用與地位,這就造成代建單位在得到代建的相關權限后,首先碰到的就是前期配套手續辦理的尷尬。

3、過程管理風險

由于十多年嚴格的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和現場跟蹤,監理單位塑造了一大批擁有豐富經驗的專業工程師和項目總監,在代建項目管理過程中,不會出現太大的技術風險因素,在此所指的過程管理風險主要集中在代建項目的合同管理上。以往我國的監理企業定位“為三控二管一協調”,可是監理企業在合同管理方面能力一般,而代建制項目管理的好壞關鍵在于工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采購、談判和執行。只有通過加強合同管理,才能劃分各參與方的工作界面、責任和權限、風險和利益的分配機制、各參與方在法律上的地位及其法律關系等等。如果在代建項目的實施過程管理中合同管理混亂,必然帶來一系列的相關風險。

4、投資控制風險

對于代建制項目,投資控制風險主要表現在監理企業主要關注工程的承包價格、建造過程中的變更造價以及結算造價,而對代建項目的立項階段和設計階段造價管理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在施工過程中,由于缺乏較好的投資控制方法作保證,導致監理企業主動性不夠,同時也導致監理企業在合同的談判、簽訂等方面不能發揮其專業化的管理優勢,出現惡性循環。一旦代建項目的投資突破預算,就違背了實施代建制這種管理模式的初衷。

5、人才風險

隨著監理企業運作代建項目,以往的工程技術人員及其知識結構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工程建設的需求,這主要是由于監理自始至終都只肩負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的責任。如果要真正實現代建單位的可持續發展,就應及時補充或培養一批工程技術、經濟、法律、管理、財務等各專業的人才,所以監理企業在如今不太成熟的代建市場上,如果不綜合考慮自己在人才儲備方面的實力,隨著代建工程的啟動,必然面臨人才風險。

6、監督風險

代建單位作為工程項目管理單位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規進行規范,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在行政執法時也很難套用其他的依據,很容易造成對代建單位的監管失控。

二、監理企業解決上述風險的策略

1、拓寬業務范圍

代建制是項目管理的一種表現形式。代建單位可以對項目進行某一方面的管理控制,也可以對項目進行全過程的管理控制。尤其針對后者,代建單位一般從項目批復立項開始介入,直至項目保修期結束,所涉及的工作任務包括項目前期的手續辦理、可行性研究、設計的優化和管理、項目勘察、招投標、設計、施工、材料設備供應、竣工驗收和項目后評估等方面的管理控制。目前我國監理企業的業務主要集中在項目施工階段的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和工程量審核三個方面,為了適應代建的需要,必須站在施工階段分別向前期和后期拓展自身的業務范圍,同時還要不斷拓展施工階段的工作任務,如加強項目的合同管理等。根據我國監理企業的現狀,可以通過申請新的資質和升級已有的資質來實現監理業務范圍的拓展。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從事工程建設的單位一律實行資質管理,某類資質的企業只能從事與其相對應的工程建設。目前國內存在的與工程建設直接相關的資質主要包括監理資質、造價咨詢資質、招投標資質、審計資質等,每一資質又進行分類、分級。監理企業要真正做到全過程、全方位的代建工作,就必須申請新的資質,介入到新的業務范圍中去,同時也要升級已有的工程資質,實現跨行業、跨區域的服務。

2、提升自身素質

隨著監理企業以代建單位介入到項目管理活動中,業務范圍的拓展也對自身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監理企業轉變自身的社會角色——“由監工”轉變“為項目管家”,服務宗旨“由提高質量”轉變“為提高項目的整體投資效益”,服務方式“由按規范操作”轉變為“一切以建設方(業主)需求為準繩”,從而提高服務價值,使自己躋身于智力密集型行業中。所有這些轉變需要以充分的人才資源作保證,監理公司必須加緊儲備和培養專業項目管理方面的復合人才。

3、正確處理各方關系

作為代建單位,監理企業必然要與建設方(業主)、工程承包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供應單位等發生業務上的來往。要正確處理這些關系,必須明確劃分各自的權利和責任范圍,這就決定了代建合同以及其他相關合同的重要性。以往我國的監理企業定位為“三控二管一協調”,遺憾的是監理企業在合同管理方面做得不盡人意。監理企業要想扮演好代建單位的角色,必須加強項目合同的管理,建立合同網絡架構,以整體、動態、全面的觀念通過合同來管工程。

4、確定多種實踐形式

監理企業必須采用多種實踐形式運作代建項目,主要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目前監理企業的資質不齊全、不完備,需要與其他相關單位強強聯合;另一方面,項目具有一次性特點,建設方(業主)根據自身的需要,可能要求監理單位獨自充當代建單位介入,也可能要求與建設方(業主)或者設計單位等聯合成立代建單位介入。不管采用何種實踐形式,監理單位都必須對項目進行全過程管理,最后向建設方(業主)“交鑰匙”,向其提供滿足技術規范要求和業主使用功能的合格建設產品。

5、計劃性涉入代建市場

就我國目前的代建市場而言,代建行為可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嚴格意義上的代建行為——代建單位擁有法人地位和法人權利,同時承擔相應的責任,即分權制;二是非嚴格意義上的代建行為——代建單位只承擔對建設方(業主)的管理咨詢業務,如前期配套手續辦理等,即授權制。我國的監理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資質條件、承擔風險能力的大小、承辦業務水平的高低,有步驟、有計劃、有層次地實施代建業務,這樣既滿足了建設方(業主)暫時性的需求,也為自身運作真正意義上的代建制贏得了充足的準備時間。

6、加強投融資的管控能力

運作真正意義上的代建制業務,代建單位擁有代建項目的資金支配權,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投資保值責任。作為監理企業,在工程施工技術管理方面無可非議,但在投融資方面卻顯得力不從心,尤其是對基建項目財務管理與控制的能力匱乏。以往的工程項目經常出現“三超”現象,尤其是“超投資”,造成了資金的流失或資金的邊際效用遞減。一旦監理企業進入代建市場,就必須有一套完整的工程項目投融資管理控制體系,并按此體系嚴格貫徹建設方(業主)的意圖,控制投資規模,最大限度地發揮投資效益,提高單位資金的產出率,防止資金流失或耗費。這方面能力的匱乏成了監理企業做好代建業務的攔路虎,因此亟需進一步完善和加強。轉貼于

三、結語

代建制是我國投資項目建設管理的一個改革發展方向。我國監理企業應充分利用國家強力推行政府項目代建制的契機,分析所面臨的市場機遇和風險,主動采取應對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真正成為代建管理市場的主體。

摘要:代建制的著眼點就在“代建”,也就是不再由建設單位(業主)直接參與工程建設,而是由具有專業知識的代建單位進行全過程項目管理。很顯然,建設項目的風險也由建設單位(業主)轉移到了代建單位身上,監理企業一旦介入代建項目,會面臨許多前所未有的風險,文章就這些風險進行了分析,并提出解決對策。

關鍵詞:代建制;監理企業;風險

一、實行代建制監理企業所面臨的風險

1、委托風險

實施代建制的主要意圖就是實現“建設、管理、使用”三位一體的分離,提高投資效益。目前我國國內存在著一種代建行為的格局,即大業主、小代建單位。在這種情況下,盡管雙方簽訂了明確的委托關系,但在代建制管理的實施過程中,一些建設單位(業主)為了自身或部門利益,對代建工作橫加干涉,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代建單位對項目的管理,加大了相關風險,同時也影響了代建單位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而影響到項目的順利實施。該風險有可能會成為工程建設過程中大部分風險的源頭,只要建設單位(業主)和代建單位的地位不能通過平等的委托加以確定,就必然造成業主越權、代建作用有限或不作為的情形。

2、前期手續辦理風險

作為建設單位(業主)的代言人——監理企業代建方,在以往的工程建設中僅僅從事工程質量和安全這兩塊,隨著工作內容向前期的擴展,暴露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監理企業對前期配套手續的辦理不熟悉,遠遠趕不上那些專門辦理項目前期報建手續的咨詢單位;二是以往項目建設的前期手續都由建設單位(業主)辦理并取得相關的批復,隨著代建方深入到項目中,這些手續和相關批復都應由代建單位辦理,但在目前的基本建設程序中尚未有相關文件規定代建單位的作用與地位,這就造成代建單位在得到代建的相關權限后,首先碰到的就是前期配套手續辦理的尷尬。

3、過程管理風險

由于十多年嚴格的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和現場跟蹤,監理單位塑造了一大批擁有豐富經驗的專業工程師和項目總監,在代建項目管理過程中,不會出現太大的技術風險因素,在此所指的過程管理風險主要集中在代建項目的合同管理上。以往我國的監理企業定位“為三控二管一協調”,可是監理企業在合同管理方面能力一般,而代建制項目管理的好壞關鍵在于工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采購、談判和執行。只有通過加強合同管理,才能劃分各參與方的工作界面、責任和權限、風險和利益的分配機制、各參與方在法律上的地位及其法律關系等等。如果在代建項目的實施過程管理中合同管理混亂,必然帶來一系列的相關風險。

4、投資控制風險

對于代建制項目,投資控制風險主要表現在監理企業主要關注工程的承包價格、建造過程中的變更造價以及結算造價,而對代建項目的立項階段和設計階段造價管理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在施工過程中,由于缺乏較好的投資控制方法作保證,導致監理企業主動性不夠,同時也導致監理企業在合同的談判、簽訂等方面不能發揮其專業化的管理優勢,出現惡性循環。一旦代建項目的投資突破預算,就違背了實施代建制這種管理模式的初衷。

5、人才風險

隨著監理企業運作代建項目,以往的工程技術人員及其知識結構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工程建設的需求,這主要是由于監理自始至終都只肩負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的責任。如果要真正實現代建單位的可持續發展,就應及時補充或培養一批工程技術、經濟、法律、管理、財務等各專業的人才,所以監理企業在如今不太成熟的代建市場上,如果不綜合考慮自己在人才儲備方面的實力,隨著代建工程的啟動,必然面臨人才風險。

6、監督風險

代建單位作為工程項目管理單位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規進行規范,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在行政執法時也很難套用其他的依據,很容易造成對代建單位的監管失控。

二、監理企業解決上述風險的策略

1、拓寬業務范圍

代建制是項目管理的一種表現形式。代建單位可以對項目進行某一方面的管理控制,也可以對項目進行全過程的管理控制。尤其針對后者,代建單位一般從項目批復立項開始介入,直至項目保修期結束,所涉及的工作任務包括項目前期的手續辦理、可行性研究、設計的優化和管理、項目勘察、招投標、設計、施工、材料設備供應、竣工驗收和項目后評估等方面的管理控制。目前我國監理企業的業務主要集中在項目施工階段的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和工程量審核三個方面,為了適應代建的需要,必須站在施工階段分別向前期和后期拓展自身的業務范圍,同時還要不斷拓展施工階段的工作任務,如加強項目的合同管理等。根據我國監理企業的現狀,可以通過申請新的資質和升級已有的資質來實現監理業務范圍的拓展。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從事工程建設的單位一律實行資質管理,某類資質的企業只能從事與其相對應的工程建設。目前國內存在的與工程建設直接相關的資質主要包括監理資質、造價咨詢資質、招投標資質、審計資質等,每一資質又進行分類、分級。監理企業要真正做到全過程、全方位的代建工作,就必須申請新的資質,介入到新的業務范圍中去,同時也要升級已有的工程資質,實現跨行業、跨區域的服務。

2、提升自身素質

隨著監理企業以代建單位介入到項目管理活動中,業務范圍的拓展也對自身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監理企業轉變自身的社會角色——“由監工”轉變“為項目管家”,服務宗旨“由提高質量”轉變“為提高項目的整體投資效益”,服務方式“由按規范操作”轉變為“一切以建設方(業主)需求為準繩”,從而提高服務價值,使自己躋身于智力密集型行業中。所有這些轉變需要以充分的人才資源作保證,監理公司必須加緊儲備和培養專業項目管理方面的復合人才。

3、正確處理各方關系

作為代建單位,監理企業必然要與建設方(業主)、工程承包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供應單位等發生業務上的來往。要正確處理這些關系,必須明確劃分各自的權利和責任范圍,這就決定了代建合同以及其他相關合同的重要性。以往我國的監理企業定位為“三控二管一協調”,遺憾的是監理企業在合同管理方面做得不盡人意。監理企業要想扮演好代建單位的角色,必須加強項目合同的管理,建立合同網絡架構,以整體、動態、全面的觀念通過合同來管工程。

4、確定多種實踐形式

監理企業必須采用多種實踐形式運作代建項目,主要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目前監理企業的資質不齊全、不完備,需要與其他相關單位強強聯合;另一方面,項目具有一次性特點,建設方(業主)根據自身的需要,可能要求監理單位獨自充當代建單位介入,也可能要求與建設方(業主)或者設計單位等聯合成立代建單位介入。不管采用何種實踐形式,監理單位都必須對項目進行全過程管理,最后向建設方(業主)“交鑰匙”,向其提供滿足技術規范要求和業主使用功能的合格建設產品。

5、計劃性涉入代建市場

就我國目前的代建市場而言,代建行為可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嚴格意義上的代建行為——代建單位擁有法人地位和法人權利,同時承擔相應的責任,即分權制;二是非嚴格意義上的代建行為——代建單位只承擔對建設方(業主)的管理咨詢業務,如前期配套手續辦理等,即授權制。我國的監理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資質條件、承擔風險能力的大小、承辦業務水平的高低,有步驟、有計劃、有層次地實施代建業務,這樣既滿足了建設方(業主)暫時性的需求,也為自身運作真正意義上的代建制贏得了充足的準備時間。

6、加強投融資的管控能力轉貼于

運作真正意義上的代建制業務,代建單位擁有代建項目的資金支配權,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投資保值責任。作為監理企業,在工程施工技術管理方面無可非議,但在投融資方面卻顯得力不從心,尤其是對基建項目財務管理與控制的能力匱乏。以往的工程項目經常出現“三超”現象,尤其是“超投資”,造成了資金的流失或資金的邊際效用遞減。一旦監理企業進入代建市場,就必須有一套完整的工程項目投融資管理控制體系,并按此體系嚴格貫徹建設方(業主)的意圖,控制投資規模,最大限度地發揮投資效益,提高單位資金的產出率,防止資金流失或耗費。這方面能力的匱乏成了監理企業做好代建業務的攔路虎,因此亟需進一步完善和加強。

篇4

【關鍵詞】房建工程;施工項目;項目進度;成本控制;質量控制

一、 房建工程管理的意義

項目管理是在有限的資源約束下,運用系統的觀點、方法和理論,對項目涉及的全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管理[1]。即從項目的投資決策開始到項目結束的全過程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評價,以實現項目的目標。項目工程管理指在項目活動中運用專門的知識、技能、工具和方法,使項目能夠在有限資源限定條件下,實現或超過設定的需求和期望。

二、 工程管理現狀概述

現階段,由于房地產商追求利潤最大化,因而在選擇設計、施工、監理、材料供應等單位時,往往采用低價中標,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又常拖欠進度款、墊資,中標單位對質量保證體系缺少經濟支撐[2]。在設計上,專業不配套、不齊全;在施工圖設計上,對方案、套型、結構體系、內部功能、空間利用、節能節地等方面缺少研究;施工上,層層分包,材料進場檢驗、質量驗評走過場;售后服務等方面存在問題大都轉嫁給施工單位、物業管理單位,使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尤其是當前市場急跌環境下對許多房產企業而言面臨生死考驗。

三、 房建項目管理與控制

3.1房建項目質量管理

在項目施工開始之前就行該著手質量管理工作,使管理工作與工程施工是齊頭并進的關系。施工開始之前的質量控制主要有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的控制、工程項目參建主體質量審核、工程建材以及各種應用材料的質量審查、工程施工器械及材料質量的審核、項目施工方案方法及工藝的考查、制定相應質量標準與施工計劃圖紙的審查等。房屋建筑工程項目質量控制標準是在工程施工開始之前就制定好的文件,包括設計文件、施工技術規范和規模、工程質量評定標準與方法等。質量管理中的質量控制依據主要有相關建筑安裝作業的操作規程、工程項目施工規程及驗收規程、建筑材料的標準文件以及新材料的試驗檢驗鑒定文件、實驗取樣的技術標準、材料驗收包裝標志的國家標準等。

3.2房建項目進度控制

確保工程進度嚴格按照規劃進行的重要保障就是簽訂工程合同,以合同進行約束。簽訂工程合同時,根據各工程的特點,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包括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3房建項目成本控制

房建工程造價管理指的是通過科學的規劃確定和控制建設項目的施工造價,主要由建設項目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勘測設計費用、前期工作費用、建筑安裝費用、材料購置費用、以及建設單位的管理費用等在內的建設費用總和。造價的合理確定是有效進行工程成本控制的前提[3]。

設備購置和施工材料采購是房建工程施工過程中成本花費最大的內容.因此.做好必要的采購成本控制是有效進行項目全過程成本控制的前提。控制施工設備購置成本、和材料采購成本是房建工程造價全過程成本控制的主要內容。在對工程進行實際施工中,要嚴格控制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采購成本.在進行購置前對當下市場采購價格要進行正確的拿捏,對比,積極引進市場機制和競爭機制.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條件下通過降低設備的購置以及材料采購價格的手段降低房建工程施工成本。合同管理也是影響房建施工項目成敗的重要環節.也是可以有效實旋房建工程造價成本控制的一個環節。通過對項目的合同管理.建設單位可以根據一定要求完成的目標選擇一個可靠的承包單位。

3.4房建項目安全管理

房建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是整個建筑行業的靈魂,不僅密切和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連接在一起,而且直接關系到我國經濟發展狀況是否穩定,因此,如何加強對房建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是所有房建行業工作人員必須深刻思考探索的問題,我國房建行業正處速發展的時期,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依舊有著許多缺陷需要理性面對。在房建工程施工中,施工單位獲得中標之后,要堅持多級質量安全控制,多層次的質量安全負責原則,加強對施工企的質量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健全施工過程的質量安全管理體制[4]。設置項目經理職位,堅持項目經理的第一責任,堅持施工質量檢測部門進行質量安全自檢,同時,要建立起施工的相關工程試驗基地,建立健全各種資料的管理體制,設置專門的施工資料整理人員,并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分工,明確職責,加強對施工各個環節的工序質量檢測記錄,做好各種資料的送檢工作,并嚴格各種文件的存檔管理,為各種質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出臺提供決策依據。

四、 結論與討論

工程管理的成本管理、質量管理、進度管理、安全管理四方面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建筑工程造價管理是事關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的頭等大事,建設單位應當加強造價管理,采用全過程、全方位、全員參與的方法,尤其是對傳統工程造價管理中建設單位忽視施工階段造價管理的現象更應當提高注意,從施工方案、現場簽證、工程變更、合同履行、索賠工作等多個方面來加強施工過程的造價管理,避免造價失控現象。通過分析房屋工程質量控制的相關要素,提出了強化質量管理的定量分析理念,強調材料管理的重要性,和建設工程質量過程管理和現場管理的作用,對構建工程質量管理框架提供了理論支持。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有助于工程企業適應新時期下,生產方式和勞動力結構的新變化,有助于推進房建企業長遠發展。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加快,勞務人員數量大幅下降,房建工程施工逐漸朝著機械化,專業化等方向發展,實施質量安全管理體制,能夠使得房建工程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走得更遠。

合同管理已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做好合同管理將對工程項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施工企業應該提高管理水平,把一些工程管理要素、指標量化,進行科學化管理,做好事前計劃,事中控制,事后總結原因,為工程良好發展做好基礎工作。

參考文獻

[1]黎明.建筑施工項目質量管理的現狀分析與對策研究[D].重慶大學,2008.

[2]王思超.建筑施工項目質量控制方法研究[J].山西建筑,2011(5):32-35.

[3]劉亞軍.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質量控制研究[D].天津大學,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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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高校建設工程 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合同是發包人與勘察、設計、施工、材料設備供應商等單位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而簽訂的合同,通常包括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物資采購、造價咨詢等合同。近年來,隨著高校辦學規模的擴張,建設工程規模越來越大,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避免和減少學校因合同管理不當給學校造成形象信譽風險和損失,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成為高校重點研究的內容,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高校管理的薄弱環節,還遠遠沒有達到應有的深度,沒有發揮它應有的作用。

一、高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現狀及問題分析

建筑工程是先定價后成交的期貨交易,其遠期交割的特性決定了建筑行業的高風險性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復雜性和重要性。基建工作是高校的非常態性工作,高校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也相對滯后,使得建設合同管理工作存在諸多問題。

1、合同主體不當

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法是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之一,而在高校建設過程中存在施工單位以總公司名義投標,以下屬分公司的名義簽訂合同的現象;也存在高校基建部門負責人未取得學校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或以基建部門的名義加蓋本部門行政印章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的情況。

2、招標文件和合同條款不一致

招標文件涵蓋了建設工程合同的實質性條款,建設工程合同是以招標文件為依據對有關條款的完善,二者應保持一致。目前高校一般都是通過專業的招標機構進行招標文件的起草、發授、組織開標、評標,而合同談判、簽訂一般由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參與,他們對工程情況了解不夠,往往也不會認真審查招標文件,導致合同內容與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甚至互相矛盾、內容相悖。

3、存在陰陽合同現象

為了加強對發包、承包雙方建設工程合同的監控,建設主管部門要求將雙方簽訂建設工程合同辦理備案手續。有些高校按照招投標文件的內容與施工單位簽訂陽合同,以供備案,私下又與施工單位就工程讓利、工期提前、墊資施工等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的陰合同,逃避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私下所簽的建設工程合同與經過備案的合同實質內容不一致的,以備案合同作為結算工程款的依據。陰陽合同的存在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破壞了招投標和施工合同的嚴肅性,影響了建設目標的實現。

4、合同內容不嚴謹、條款不完備

高校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條款不準,用詞模棱兩可或存在歧義,合同內容不全面、有缺陷漏洞,給合同的履行帶來不便,容易引起合同糾紛,比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規定了合同價款的方式有三種: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目前高校一般簽訂固定單價合同,但合同中未就風險范圍、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約定清楚,等到工程完工,施工單位要求結算工程價款時就會引起爭議;又如高校在施工合同專用條款中會約定包括工程質量保證金等工程款的支付辦法,施工合同附件(工程質量保修書)中也會約定工程質量保證金的支付時間和比例,有些高校合同管理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審查不嚴,導致前后條款不一致,財務人員在支付質量保證金時無所適從。

5、存在倒簽合同現象

基建工程常常是時間緊、任務重、壓力大,趕工建設現象經常出現,有些工程合同未簽訂,施工單位迫于高校基建部門的壓力已經開始施工,使建設工程合同無法發揮其應有的約束作用和法律效力,高校基建管理人員也沒有意識到,沒有簽訂合同而進行施工的種種風險,一旦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將很難分清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常常引發經濟糾紛。

6、合同資料管理不善

有些高校合同管理人員法律意識淡薄,思想上不夠重視,責任性不強,合同文檔管理混亂,合同原件丟失,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信函、傳真、補充協議等保管不善,一旦發生糾紛,由于缺少證據基礎,學校合法權益將無法得到有效保護。

二、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

1、強化法律意識、提高合同重要性認識

高校應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學習,使大家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樹立良好的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切實認識到高校加強合同管理,不僅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宏觀要求,也是學校提高經濟效益、加強自身管理和內部約束機制的內在需要,只有通過法律才能保護學校的合法權益,減少和避免糾紛和損失。

2、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高校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據實際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不斷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以規范學校簽訂、履行合同的行為。

(1)建立法人授權委托制度。作為學校法定代表人的校長忙于日常工作事務,不可能直接參加合同的談判、簽訂,通常委托基建部門負責人代其簽約,基建部門負責人只有取得委托人的合法資格后,才能簽訂合法的合同。授權委托書必須由校長簽發并加蓋學校行政章后才能生效,授權委托書由校長辦公室統一印制、填發,其中要明確授權的范圍、授權的事項、授權的期限等。

(2)招標文件會簽制度。招標文件是簽訂建設工程合同的基礎,招標文件編制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建設工程合同的質量,高校要將合同管理關口前移,建立招標文件會簽制度,學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相關單位要在發標前加強對招標文件商務條款和技術條款的審核,編制出嚴密細致、內容全面、前后一致的招標文件。

(3)合同審查制度。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合同管理體制,合同簽訂前,基建部門應審查對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是否合法、是否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是否有相應的資質,對擬簽訂的合同進行初步審查后,再根據合同標的金額大小,報送學校財務部門、審計部門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進行審查,重大或有疑難問題的合同,應充分聽取學校法律顧問的意見,確保合同審查質量。通過上述部門審查后,再根據合同標的金額大小,報基建部門負責人或校長審簽。

(4)合同專用章保管使用制度。高校對外簽訂建設合同時,一般應加蓋學校合同專用章而不是學校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由校長辦公室統一刻制、保管、使用登記。基建部門不得擅自以學校或本部門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并加蓋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基建部門行政公章。

(5)合同履行與糾紛處理監控制度。高校要加強合同全過程管理,對合同履行進行實時跟蹤。發現對方有部分不履行合同的情況時,應及時采取應對措施;變更、解除合同時,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簽訂補充協議;發生合同糾紛時,應及時向學校合同管理委員會匯報,合理采取和解、調解、訴訟、仲裁等方式。

(6)合同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及獎懲制度。高校要建立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合同管理崗位責任制度及獎懲制度,明確合同管理人員職責,不僅要賦予他們權利,也要強化他們的責任意識,根據合同管理效果,對為學校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的合同管理人員,給予相應的獎勵和表彰,對在合同管理中失職、瀆職,給學校帶來經濟損失、名譽損失的合同管理人員應根據情節輕重,追究其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對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合同資料歸檔制度。合同是法律文書,是甲乙雙方依法確定權利義務的憑證,是處理合同糾紛的重要依據,高校應建立嚴格的合同資料歸檔制度,可以借助計算機系統進行合同臺賬管理,對訂立的各類合同及附件及時進行編號、登記、保管,對合同履行過程中往來傳真、函件也應及時收集、防止丟失。

3、構建多層次的合同管理組織機構

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但合同的審查、監督、控制工作離不開專業人員,為解決校內各合同管理部門各自為政、溝通不暢、管理鏈條松散、難以統籌等現象,高校應成立由校領導、基建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校長辦公室、校內專家組成的合同管理委員會,負責重大合同及糾紛的討論處理,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會議,將各合同管理部門鏈接起來,保持暢通的工作關系,各部門要在各司其職的基礎上積極溝通、相互配合,形成一個多層次的合同管理組織網絡,發揮合力,推動學校合同管理工作。在學校合同管理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基建部門負責合同草擬、組織談判、初審、歸檔;財務部門、審計部門負責合同終審;校長辦公室負責法人委托書的擬訂、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除此之外,還要充分發揮學校法律顧問的參謀作用及充分利用學校內部資源,聘請學校有關專業人員協助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4、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它要求從業人員知識面寬、法律法規意識強,而目前高校合同管理工作由會計人員或工程人員承擔,他們一般平時從事財務管理或工程管理,對法律知識、商務知識比較欠缺。高校應通過引進或從學校招聘綜合素質高、經驗豐富的優秀人才從事合同管理;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加強對法律法規知識、專業技術知識的學習,優化合同管理人員的知識結構,掌握合同管理技巧,提高業務素質、思想水平,保證合同管理質量。

5、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原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已經統一了部分合同的示范文本,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等,這些合同范本是在總結了近幾十年工程活動經驗的基礎上編制的,合同條款全面、準確、嚴謹、語言精練、具有很強的通用性和操作性,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可以規范合同管理,減少由于法律水平低、文字表達能力差而產生的錯誤,便于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提高合同履約率,減少合同糾紛,促進高校建設投資、工期、質量三大目標的順利實現。對于目前沒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如材料采購合同、設備采購合同等,高校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積極開展合同示范文本研究,設計出適合學校各類業務的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結語

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管理的核心,建設工程合同金額大、履約周期長、涉及面廣、不可預見因素多的特點決定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艱巨性,高校應加強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識,不斷完善合同管理機制,以建設工程合同文本為依托,以建設工程合同關系為紐帶,對建設工程合同進行全面的、科學的動態管理,確保建設目標順利實現。

【參考文獻】

[1] 張應華:高校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創新研究[J].經濟視角,2011(1).

[2] 黃鈺彬:加強高校工程建設合同的管理和控制[J].產業與科技論壇,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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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材料種類多、規格多、品牌多

如給排水工程中常用閥門有閘閥、截止閥、蝶閥、球閥等, 規格從DN15~DN350mm以上,以上4 種閥門在使用功能上區別不大,在一些非工業工程中,3種閥門任選一種都可使用,即使同一種品種的閥門,又可分螺紋連接、法蘭連接,從其材質上又可分為馬鐵銅芯、全銅等,法蘭連接又可分為單閘板式、雙閘板式閥門等,它們的價格相差較大,即使同一規格、同一型號的產品,其產地、廠家不同、品牌、檔次不同,價格差異也很大。

(二) 新材料、新工藝、新施工方法層出不窮

近幾年來,不少新產品、新材料逐步取代了過去的一些傳統產品,如給排水工程中,傳統的鍍鋅鋼管已逐步被塑料給水管(PPR、PB、PE等)、鋁塑復合管、銅塑復合管、銅管甚至不銹鋼管等新型材料所取代,水電相結合的遠程水表正成取代傳統的水表。特別是智能化工程新材料、新工藝日新月異。

(三) 變更、簽證多

由于安裝工程要與土建工程、裝飾工程相配合,以及安裝工程有其自身的技術特點和要求,設計的平面圖、系統圖上無法完全表達實際施工情況,如風管、水管、電氣管道這幾種管在同一空間必須避讓,同時這幾種管還要與土建配合,避讓梁、柱,與裝飾相配合,既不影響技術性能,又要緊湊裝飾尺寸、位置要求,以利美觀,因此變更、簽證較多。

(四) 暗裝、暗敷多

為了美觀,安裝工程多采用暗裝、暗敷。因此,竣工后的工程,現場不能直觀地反映出安裝所用材料的規格、品種、尺寸,不易檢驗出是否按設計驗收規范施工。因此,也就不易發現是否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等問題的發生。如空調工程施工完后,較難發現是否按驗收規范規定的鍍鋅鋼板的厚度制作風管,風管保溫層的厚度是多少等問題。

二、影響安裝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

(一)設計因素

在安裝工程決策明確的情況下,影響安裝工程造價的各種可能因素中,初步設計階段占70~95%,技術設計階段占35~75%,施工圖設計占10~35%。如果設計不合理,設備和主要材料選用不合理,則嚴重影響工程造價的控制。

(二)施工階段影響安裝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條

1.安裝單位技術水平低、管理能力弱。如果選擇的安裝單位技術水平低、管理能力弱,內部質量技術及造價管理部門的設置不健全或設置健全但無具體的落實和監督措施,無法保證按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造成工期拖延,成本增加,造價失控。

2.施工合同不規范。合同條款欠缺、不嚴密,給施工單位預先留下許多漏洞,導致工程造價失控。特別是在包干工程項目中,導致包干項目包不死,最終成為按實結算工程。

3.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混亂。通過設計變更修改既定設計,增加建設內容,提高標準的現象時有發生;現場簽證不及時、規范,結算時補簽證,導致工程造價失控。

4.主要材料、設備用量超標,價格偏高。在安裝實施過程中,有的施工單位主要材料、設備用量失控,消耗多少算多少;有的施工單位未經建設、監理單位認定,大量采用高價低質的材料,不僅安裝工程造價增加,而且存在質量隱患。

5.結算高估冒算。有的安裝單位在編制竣工結算時,往往站在自身角度,故意曲解定額工程量計算規則及定額子目的套價,高套定額;有的安裝單位取費標準不按“安裝工程類別劃分標準”和施工企業資質等級套用,而將安裝工程類別跟著土建工程類別走,低類高套,增加安裝工程造價。

三、安裝工程造價控制的方法

(一)在設計階段,主要通過設計招標、實行限額設計、優化設計方案等方法來控制工程造價。

設計階段可以說是安裝工程全過程造價控制的重點,設計質量的好與壞直接影響著工程質量和各方的利益。因此,在招標過程中一定要選擇那些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實力雄厚,并且有過類似工程設計經驗的單位來設計,從而保障設計工作的質量。實行限額設計,要求設計單位按照所批準的項目概算來控制設計,各專業在保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資限額控制設計,以保證工程造價在規定限額內。運用價值工程優化設計方案,使工程設計更合理、實用、安全,達到造價控制的目的。

(二)在施工階段,主要通過推行工程量清單招投標、加強合同管理、控制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控制主要材料設備用量及價格、加強結算監管等方法開控制工程造價。

1.推行工程量清單招投標,加強招投標的管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工程造價管理的一個主要途徑就是推行和完善招投標制,利用市場競爭達到優勝劣汰、合理確定工程造價的目的。評標的原則,應在合理低價的基礎上,充分考慮投標單位的社會信譽、資質、施工能力、設備狀況、業績等綜合評定,選擇一個價格合理,又能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工的安裝單位。

2.加強合同管理。施工合同要對相關各方的權責利及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及風險盡可能做出相應的、全面的約定。合同管理和造價控制相輔相成,忽視任何環節都將給經營管理者帶來管理風險和經濟風險,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提高造價管理水平的主要方法和手段,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要建立健全合同履約的跟蹤檢測制度,加強監督,提高合同履約率,發現問題及時糾偏,更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

3.有效控制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在施工過程中,嚴把變更關,嚴禁通過設計變更擴大建設規模,提高設計標準,增加建設內容等。在變更前,必須實行工程量及造價增減分析,并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同意。建設單位代表、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代表要做好各種現場記錄,特別是隱蔽工程的記錄和簽證,現場簽證要及時、規范,減少結算時的糾紛。

4.控制主要材料、設備用量,合理確定其價格。主要材料、設備費用占安裝工程總造價的70%以上,控制主要材料、設備用量,合理確定其價格,可以說是安裝工程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重點。現場管理人員應密切關注市場行情,深入施工現場、市場,掌握施工進度情況和材料、設備信息,從采購、供應源頭抓起,嚴格把好質量、定價、選購、驗收入庫、出庫使用、限額領用、余料回收、消耗、盤點核算等關鍵環節,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

5.加強安裝工程結算環節的監督管理。施工單位在竣工結算時,為了利潤最大化,往往會高估冒算,因此必須堅持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依據法規、標準、規范,根據施工合同、招標文件、竣工圖、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施工組織設計等資料,認真審核工程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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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工程 造價 價格 控制 管理

工程造價有兩種含義:廣義地講,是指工程項目從籌建一直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建設單位所花費用的總和;狹義地講,是指在施工階段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所花費的成本以及在工程發包階段其投標價格和在工程結算階段從建設單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設費用(預期花費或實際花費)。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財政部門而言,其實質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1 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1.1 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1.2 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1.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 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 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2.1 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2 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2.3 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 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3.1 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作為政府項目投資主體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細則”的制定與審核,尤其在對工程造價的控制上,對政府投資項目就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 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住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3 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

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3.4 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3.5 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6 合同實施交底制度化

財政部門應督促實行政府投資管理的建設單位做好向各層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責任具體落實到各責任人和合同實施的具體工作中。特別是在工程使用非標準的合同文本或有關人員不熟悉合同文本時,這個“合同交底”工作就顯得更為重要。

參考文獻

1 何伯森.國際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

篇8

關鍵詞工程造價價格控制管理

工程造價有兩種含義:廣義地講,是指工程項目從籌建一直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建設單位所花費用的總和;狹義地講,是指在施工階段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所花費的成本以及在工程發包階段其投標價格和在工程結算階段從建設單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設費用(預期花費或實際花費)。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財政部門而言,其實質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1.1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1.2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2.1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2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2.3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作為政府項目投資主體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細則”的制定與審核,尤其在對工程造價的控制上,對政府投資項目就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住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3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

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3.4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6合同實施交底制度化

財政部門應督促實行政府投資管理的建設單位做好向各層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責任具體落實到各責任人和合同實施的具體工作中。特別是在工程使用非標準的合同文本或有關人員不熟悉合同文本時,這個“合同交底”工作就顯得更為重要。

參考文獻

1何伯森.國際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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