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濟如何管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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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如何管理

篇1

【關鍵詞】以學生為中心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助學 研究

【基金項目】云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基金項目:構建“以學生為中心”高校學生管理體系的探索研究(課題編號:2012Y457)階段性成果。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089(2014)10-0166-02

在高等教育飛速發展的今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教育問題已經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對高校來說,關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成長成才是構建和諧校園的重要議題之一。目前我國已初步構建起一個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勤工助學為主導,獎貸補助免五位一體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可以說,它極大程度上緩解了學生在校期間可能遇到的經濟困難和壓力。但從實際的情況來看,僅僅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物質上的幫助是不夠的,有必要探索助學體系的長效機制,以不斷豐富和深化現有高校助學工作體系的內涵和意義,更好地發揮助學工作在高校德育工作中的教育意義。

在積極探索構建“以學生為中心”的學生工作體系背景下, 對助學工作本身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方面,助學工作如何真正做到讓每一位真正需要幫助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到資助,另一方面,如何積極拓展助學的其他功能,實現“助學”與“育人”相結合,這是我們要深入思考的現實問題。同時,也只有始終秉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為了一切學生”的學生工作理念,才能更好地將助學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并以此作為各項工作的判斷標準。只有這樣,“以學生為中心”的工作理念才不會流于形式,方能真正產生實效。

一、特色化、人性化助學工作途徑是以“學生為中心”的具體體現

對于開展特色化、人性化的助學工作,一方面要求我們充分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積極探索符合學校實情的助學工作路子,才能將助學的各項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真正落到實處。另一方面需要在助學工作中體現以學生為本,在制度的制定、日常的服務等方面均應該體現這種以人為本的思想。這本身也是工作的本質要求,同時也是“以學生為中心”的具體體現。

在長期的實踐中,對于助學工作而言,我們始終努力在構建這樣一種有效助學工作模式,并不斷的改進和修改,簡稱“一二三四”模式。堅持一個目的:堅持“資助和育人”的根本目的在于促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健康全面成長,鼓勵學生自立自強,真正做到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的真正目的;規范兩項管理:一方面是人性化管理,在助學工作中,人性化的管理并非是一種口號,也并不是一種文本化的制度,而恰恰體現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之中,它需要我們急學生之所急,真正站在學生的立場和角度考慮他們的實際困難。另一方面是信息化管理,在這個信息高速發展的今天,如何運用現代信息技術來為助學工作的開展服務,充分體現便捷、快速、高效、及時,這本身也是一種對助學工作的調整和改革,這樣將極大地推動助學工作的開展,同時,這種高效、便捷的背后,也體現出在“以學生為中心”服務質量的全面提升。例如,我們充分依托校園信息系統平臺,將3570余人的臨時價格補貼一次性發放,這樣既安全又快捷;開展三項工程:一是開展多層次、多角度的疏困工程,在助學工作中,充分依托班主任、輔導員對學生的深入了解,從新生入學到學生畢業,對班級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均給予不同形式的資助和幫扶,真正做到絕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二是重心理、重精神的勵志工程,關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成長取向。三是塑人格的成長工作,在這個方面,我們更關注以實踐為平臺,通過設立如學生工作助理,輔導員助理,圖書館臨時服務員等勤工助學崗位,讓學生在實踐中增長才干,鍛造品格和服務能力,全面提升其素質。依托四個渠道:充分依托國家資助、積極爭取社會捐助、擴大學校資助、引導學生自助這四個渠道,通過規范、嚴格、準確、高效、信息化的管理,積極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服務,切實解決學生的實際困難,從而才能扎實推進我校助學工作的開展與發展。

二、創設“助理型崗位”,實現資助與育人相結合是“以學生為中心”的根本要求

資助是手段,育人是根本。高校的一切工作都是為了教育培養學生,作為大學生特殊群體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也同樣肩負著建設祖國的歷史重任和偉大使命。因此,在現有高校助學工作體系中,根據學生特點,采用適當方法教育培養他們成才,是解決困難學生問題的根本目的。[1]在以往的資助工作中,高校更多關注的是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經濟上的資助,而對其成長成才方面的教育實踐功能發揮不夠。因而,我校也充分認識到這一點的重要性,積極為學生創立一些“助理型崗位”,如學生工作助理、教學秘書助理、輔導員助理、公寓輔導員助理等崗位,讓學生在業余時間通過崗位的實踐和鍛煉,真正做到一方面不僅能給學生在物質上提供資助,同時更讓其能力在實踐中得以提高。總之,在“以學生為中心”的根本要求下,學校的資助體系需要進一步發展完善,必須堅持以教育為先導,以育人為目標,才能真正實現資助的目的和效果。

三、積極構建個性化資助與服務制度是實施“以學生為中心”教育理念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在“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背景下,構建個性化資助與服務制度。需要我們從兩個方面加大資助工作的力度。一方面是要緊扣“三個關注”,即在助學工作中,要關注學生的入學狀況、學習過程、畢業去向。在我校的學生中,有極個別的同學,父母雙親都去世,開學之日到學校報到,身上僅剩幾元錢,對于此類學生,我們不僅要在物質上給予幫助,也要隨時了解該生在學習上的表現,在生活上、心理上關心他們,為他們的成長積極創造條件。這本身就是“以學生為中心”的根本要求,同時也是我們開展工作的基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另一方面是要針對“四個不同”來開展助學工作,真正體現個性化資助與服務理念。即在我們的日常助學工作中,要針對學生不同年級、不同性別、不同民族、不同經濟情況、不同個性特征而提出適合每個人的資助辦法,例如,對于大一年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是積極協調當地教育局給予該生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和助學金資助;對于大學二年級學生,因對其學習環境、生活秩序有一定了解后,鼓勵其參加勤工助學崗位;對于大三學生,側重對其能力的培養,對于大四的學生,除了國家助學貸款和獎助學金外,還盡可能為其提供一些與其專業相關的勤工助學崗位和實習機會,努力為提升他們的綜合素質、增強就業能力提供條件。

四、進一步完善學生家庭經濟檔案管理與跟蹤制度是體現“以學生為中心”的迫切需要

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建設與管理工作是做好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參照和依據,從而及時了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經濟收入變動情況,避免出現“重復資助”的現象,這本身也是保障公平、關注全體的重要手段。另外,應通過多渠道、多方式收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基本情況,為其建立規范化的個人檔案,并定期更新檔案信息,實現動態管理。同時,如果有條件,應加大家訪跟蹤制度,深入學生家庭一線,切實了解學生家庭經濟狀況,針對典型、特殊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多方面的幫助和支持,從而確保每一位真正需要資助的學生得到幫助。

五、“以學生為中心”教育理念下的資助工作要求激發經濟困難學生的主體意識和培養感恩意識

由于目前我國高校學生資助力度在進一步加大,家庭經濟學生受助面也在進一步擴寬,因此,在這樣一種現實背景下,容易使學生形成一種“等、靠、要”的依賴思想。因而,在目前資助力度相對較大的情況下,學校要從物質上、思想上和心理上全方位地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教育他們樹立“自強、自信、自尊、自立”的信念,增強承受挫折的能力,克服困難的勇氣,建立對自我潛能的積極肯定認識,從而激發他們的主體性,強化他們的主體意識,引導他們根據國家、省、學校的資助政策,結合自己的困難程度、學業成績和個人特點來自主選擇符合自己的幫困助學措施,發揮自身的主體性,從而促進自身全面健康發展。[2]另外,也應積極加強學生的感恩教育,倡導學生回饋學校、回饋社會的感恩意識。

總之,構建“以學生為中心”的助學工作體系是一件十分艱巨的任務,它要求我們在制度設計、日常工作的開展等方面考慮如何更好地服務學生,幫助學生解決實際困難,更好地實現“助困”與“育人”相結合的雙重目標,這既是助學工作的本質要求,又是充分體現“以學生為中心”的根本出發點和著落點。

參考文獻:

[1]馮向陽.高校助學工作體系的建構與完善[J],中國成人教育,2008年第2期,第30頁

[2]黃少玲.論“助困”與“育人”相結合的高校學生資助體系構建[J],學校黨建與思想教育,2009年第8期,第65頁

作者簡介:

王邦勇(1984-),男,云南威信人,紅河學院教育評估中心,講師,碩士,研究方向為學前基本理論和學生教育管理。

篇2

關鍵詞:家庭經濟困難;心理問題;輔導員視角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高校學生中的特殊群體,因受家庭因素影響,部分學生在學習、生活、人際交往、就業等方面存在著心理與思想的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大學生的正常學習和身心健康,也影響了部分家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輔導員在家庭困難學生教育中承擔著重要的角色,需要將生活幫扶、心理塑造和能力培養有機融合,幫助他們由自信走向自強,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因此,分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心理問題,對加強困難學生的幫扶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義。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主要心理問題

1.自卑和敏感。自卑是高校貧困生中最重要的心理特征和較突出的心理問題。由于教育條件和自身經濟條件的限制,貧困生在許多方面與其他同學相比差距懸殊,遂有自慚形穢之感,缺乏主動與人交往的勇氣和信心,久而久之可能產生強烈的自卑心理。同時,一些貧困生容易敏感多疑,感到自己不被別人接納,怕別人瞧不起自己。這些都給貧困生心理造成很大的負擔和壓力。

2.自閉與孤獨。經濟困難學生大多來自于偏遠地區,其家庭情況往往會給他們的心理造成極大的困擾,總是覺得不如別人,于是不愿與他人交流,更不敢在大庭廣眾之下發表自己的看法,與大多數同學不合群,經常獨來獨往,在人際交往中常常比較被動,容易出現自閉和孤獨心理,嚴重者可能會產生輕生念頭。

3.焦慮與抑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肩負家人的期望,他們非常渴望擺脫貧困,但由于家庭條件或現實競爭等因素影響,使得改變命運之路充滿挫折。另外,他們為了減輕家庭的經濟壓力,常常利用課余時間尋找勤工儉學的機會,從而影響了正常的學習規劃,久而久之就產生緊張、心煩、焦慮、不安等不良心理。

4.嫉妒與虛榮。有些貧困生容易對同宿舍、同班級一些經濟條件優越的同學產生強烈的嫉妒心理,怨天尤人或咄咄逼人,處處維護自己的“尊嚴”。因為自身經濟狀況,他們往往更加渴望獲得他人的尊重與認可,不想因為貧困而成為別人關注的焦點。為了掩飾家境的貧寒,部分人在行為上表現出與自己的現實條件不相符甚至相反的舉動,如愛慕虛榮,以期改變在別人眼中的印象。

二、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心理問題的對策和建議

1.進一步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目前,高校層面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的關鍵在于,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流程如何做到人性化、細致化和公平化。這一方面有助于讓學生體會到學校切實的工作內容,體現教育政策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也讓學生切實感受到來自學校和社會的支持和幫助,增強學生的自信心。

2.注重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過程。學院和學校層面應該進一步完善新生心理普查制度、學生心理問題月排查制度和咨詢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心理問題摸排反饋和咨詢工作。同時,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和心理健康講座,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我、成長自我和悅納自我。另外,還應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及學生輔導員的專業技能培訓,使得學校心理工作隊伍更加專業化和職業化。

3.提高經濟困難學生的日常管理水平。輔導員作為學生的人生導師和知心朋友,關愛學生心理健康已經成為輔導員的必修課。在平時工作中,如何給予經濟困難學生尊重和關愛,如何掌握這部分學生的心理發展都是對輔導員的考驗。輔導員處在學生工作第一線,是學生在大學中接觸最多的老師,所以要敏銳地觀察經濟困難學生的不當行為和不良情緒,并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引導和矯正,幫助大學生健康成長。輔導員需要不斷加強相關知識的學習和積累,增強科學分析、處理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總之,針對經濟困難學生這個特殊群體,需要采取正確合理的方法,在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的同時,也協助他們在心理上脫貧。在這個過程中,輔導員應秉持“四心”原則,即耐心、愛心、細心和恒心,用愛溫暖學生,通過多種途徑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找到自我認同感和自我價值感,正確引導他們擺脫貧困的心理困擾,重新樹立自信心,健康成長。

參考文獻:

[1]馬靜濤.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心理健康問題探討[J]. 高校輔導員,2015(6).

[2]鄧猛,莫憂.高校輔導員工作案例實證分析[M].成都:電子科技大學出版社,2015.

[3]劉欣堂,夏曉虹.山東高校輔導員工作優秀案例集錦[M].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15.

篇3

[關鍵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F8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3)17-0086-02

隨著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綜合國力不斷增強,國家對于高校大學生資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自2007年至2012年,國家及地方政府相繼加大了各類獎助學金的覆蓋范圍和資助力度,使越來越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了資助,解決了他們的學習和生活困難。以新疆師范大學為例,2012年,新疆師范大學在校生總數約為13402人,其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約占在校生總數的65%,約有6674人次獲得各種形式的經濟資助,受獎助資金達約四千萬元,達到了學校有史以來資助范圍最廣,資助資金額度最大,受獎助學生最多的局面。面臨著資助資金不斷擴大的情況,如何加強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的財務管理,使其有效的發揮資助效用,是高校資助財務管理工作者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1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現狀

(1)國家、地方政府及高校獎(助)學金。國家及地方政府獎(助)學金主要指由中央、地方政府設立的獎勵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各類獎學金和助學金。以新疆師范大學為例,目前,國家級的獎助包括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分為三個等次,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地方政府級的包括新疆政府助學金,也分為三個等次,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校級獎學金主要是學校設立的獎勵優秀學生的獎學金,校級一等獎學金每人每年3000元。

(2)勤工助學。勤工助學是高校資助的一種重要形式,學生在課余時間通過參與學校及社會部門的輔助工作獲得勞動報酬,發揮助崗助研的作用。勤工助學工資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國家撥予高校的專項資金,但目前,學生勤工助學報酬不是很高,以新疆師范大學為例,一個學生每日平均工作2小時,每月工資報酬300元左右。

(3)各項學生生活困難補助。新疆師范大學的學生生活困難補助主要包括臨時性困難補助以及特困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補助,主要用于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臨時出現的生活經費困難,比如因為突發事件住院、家庭遇到大的變故、天災造成的損失等,這部分資金也來源于國家撥付學校的專項資金。

(4)國家助學貸款及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以銀行貸款的形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的一種資助形式。學生申請貸款金額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目前新疆師范大學成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人數不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銀行類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新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自2012年起,新疆師范大學開始在新生入學時進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5)各類社會及個人資助。各類社會及個人資助主要是由社會團體及個人出資捐贈,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形式。目前,新疆師范大學的社會及個人資助項目主要有“應善良助學金”、“小海鷗助學金”、“新長城助學金”等,受助學生占全部貧困生的5%左右。

2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困難,資金難以真正被貧困生利用。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在學校中的學生本人及家庭的收入難以支付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大學生。2007年教育部、財政部出臺了《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文件),自文件下發后,各高校十分重視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相應制定了認定細則,但是認定工作仍然存在著很大的困難。主要集中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難以科學合理界定,認定工作的原則不清晰,認定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程序過于簡單,缺乏規范性。由此出現了很多學生為了獲得資助,偽造貧困證明,但難以核對查實;學院通過班內選舉的方式推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很多學生拉幫結派,通過拉關系獲得選舉成為貧困生;認定工作沒有連續性,對于學生是否經濟困難并未做跟蹤調查等,這樣使真正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未獲得資助,而家庭經濟相對較好的學生占用了資助金。

(2)資金開支不完全用于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隨著高校不斷的擴大發展規模,構建硬件設施,擴建校區,很多高校在資金方面出現了短缺的現象。部門高校出現了不顧及國家相關政策,擅自挪用國家和地方政府撥發的資助專項資金的情況,由于一部分資助金又來源于學校資金部分,所以這部分資助金很容易被開支擠占,使得資助資金沒有真正用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沒有發揮資助育人的作用。

(3)受助學生資助資金使用缺乏監管。高校資助評定工作是經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各種獎助的評定、公示,最后發放資助金等一系列過程,但是高校在受助學生獲得資金后如何使用資金這個環節相對不夠重視,比較薄弱,一般缺乏相應的跟蹤和監督。導致很多學生沒有合理使用資助金,任意揮霍,過生日請客吃飯,購買奢侈品,有的學生很快就花的精光,沒有真正用在學習和日常基本生活上。監管的缺乏,容易造成資助資金的浪費,使用效用低下,并且很多學生連續幾年都獲得資助,對資金去向的不了解,使得學生養成了等靠要的思想。

(4)簡單資金贈予模式難以實現激勵作用。目前,隨著國家、政府和社會資助力度的不斷加大,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資助的覆蓋面達到了相當高的程度,以新疆師范大學為例,只要成績合格,家庭經濟困難,班中一半學生都能獲得各項資助,資助金額度也越來越大。但是以勤工助學等其他方式獲得資助的資金卻不能同日而語,所以很多學生容易產生坐等幫助的心理,認為享用這些資助金是應該的,很多情況下都是不勞而獲,慢慢不愿意參與其他有益的勞動,通過自己的雙手獲得勞動報酬。因此,資助資金贈予模式難以起到提升學生素質全面發展的積極性,很難更好的發揮激勵作用。

3完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財務管理

(1)優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高校開展資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優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首先,學校層面上,應建立健全專門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的組織機構,從學院開始成立認定工作小組,年度認定評議小組,出臺認定工作細則,制定合理科學的評議標準,明確認定原則,嚴格執行認定程序。同時,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庫,跟蹤調查家庭經濟情況,對于弄虛作假的學生嚴肅處理。其次,地方民政部門層面,嚴格把關,認真審核填寫《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確保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最后,教師層面,作為教育管理者尤其是班主任。應了解班中學生的家庭情況,家庭經濟來源以及學生每個月的消費開支,以便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

(2)完善資助經費保障機制,把經費落到實處。高校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經費保障機制,科學編制預算。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安排列入年度財務預算管理,嚴格按照比例提取。高校財務部門在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專項資金進行管理時,設立專門的賬戶單獨存儲,由專人負責管理,做到專款專用,禁止以其他任何方式挪用資助專項資金。同時,建立內部監督審計制度,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使用效益進行跟蹤審計,根據審計結果適當調整財務預算。

(3)健全監管機制,保證資助資金的安全性、可控性與實效性。學生資助工作是一個長期及連續性的過程,并不是評定發放完畢就可以徹底結束,它應該貫穿于受助學生整個四年的大學生活。學校應對受助學生使用資助資金的狀況進行監督和引導,及時發現資助評定中的問題,采取相應的措施予以補救,為下一年的資助工作開展提供更加充分的信息,不斷提高資助工作的合理化水平。在監督學生資助資金使用的過程中,發揮班干部、舍友、同學等反饋作用,通過各種途徑了解資金去向,班主任應多關心多了解受助學生的心理和生活狀況以及家庭情況,鼓勵他們利用資助金繳納學費,購買學習書籍、用于基本生活所需,參加學習培訓等有益的活動,發現鋪張浪費的現象,應進行教育引導,幫助受助學生合理的使用資助金。

(4)改變單一的贈予資助模式,加強勤工助學發展式資助。高校學生資助工作最主要的目標就是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困難,發揮育人的作用,幫助他們成長成才。因此,資助應與育人結合在一起,才能真正發揮資助的實際效用,實現資助的根本目的。目前,簡單的贈予模式早已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當下的大學生是富有激情和活力的一代,他們渴望被認可也不拒絕參與各項活動,他們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來證明自己的能力。因此,學校應該加大勤工助學工作的力度,開發多種途徑和渠道,為學生搭建實踐的平臺,引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自己的雙手解決學習和生活困難,這樣不僅解決經濟困難,而且可以鍛煉學生的動手能力,拓展學生素質,為畢業后就業奠定一定的基礎,這樣比直接的獲得受助資金更能體現育人的作用。

參考文獻:

篇4

關鍵詞: 家庭經濟困難 家庭社會經濟地位 家庭經濟收入 家庭教育水平 心理健康

從古到今,大量貧困家庭的學子通過奮斗獲得成功的案例屢見不鮮,主流媒體對此的報道和過度宣傳會讓人誤以為“寒門”和“人才”、“成功”存在緊密聯系,似乎出身寒門者更容易成才并獲得成功。然而,較少為人關注的是,較低的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對個體的心理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低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個體的心理健康狀況如何?

大量研究顯示健康不僅是指身體、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也逐漸顯現出來。在當代醫學模式的改革上,出現了由傳統生物醫學模式轉變為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的趨勢。心理健康對于人類健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當代各類群體中,雖然大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優于其他群體,但在校大學生的心理問題的發現率要高于其他群體。至今,全國各高校已發生多起心理不健康致死案件,其中多起事件起因與學生家庭社會經濟地位較低有關。

一、家庭經濟困難與家庭社會經濟地位

(一)家庭經濟困難界定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存在的問題

教育部、財政部2007年頒發的8號文件《教育部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了界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各高校在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時,通常衡量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會參考各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當前,政府已經充分認識到了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重要意義。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國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資助體系。各高校按照國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逐步建立起各自的操作模式。

然而,在各地各高校的實際認定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在如何準確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其困難程度上存在一定難度。按照教育部、財政部的指導意見,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需要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并持該表到家庭所在地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以證明其家庭經濟狀況。但是現實社會中會存在家庭經濟狀況良好的學生也能蓋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的公章,甚至存在部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蓋公章時卻被拒之門外的現象。此外,由于各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不一,城市與農村的經濟狀況存在差別,因此,來源于不同地區和城鄉的學生家庭經濟狀況也存在很大差異。這就造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評判標準的相對性,在認定工作中不能以家庭經濟狀況為單一指標進行衡量。一些研究者引入了家庭社會經濟地位這一多維因子來衡量學生家庭情況,這將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更加客觀并符合實際情況。

(二)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界定及衡量

家庭社會經濟地位是一個綜合性指標,在某種程度上可以代表家庭環境。社會學研究顯示,起初的家庭環境量表主要測量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即測量家庭背景和社會資本。最近研究表明,家庭社會經濟地位不是簡單的單一變量,它反映了個體的人格特質及其所處環境的特點,包括:較高的智力、勤奮、堅定、上進、長輩的鼓勵乃至婚姻狀態等諸多因素[1]。例如Cassidy和Lynn所做的一項追蹤研究發現,個體在16歲時的智力、成就動機、外向性、心理穩定性和所受到的父母鼓勵等因素,能有效地預測其到23歲時的家庭社會經濟地位[2]。由此可見,家庭社會經濟地位不僅是家庭經濟和教育水平的代表,更反映了父母乃至其祖父母的多種人格特質,他們之間的關系,以及他們所創造的家庭環境。家庭社會經濟地位(Socioeconomic Status)是家庭成員的社會與經濟地位的衡量,根據家庭成員獲得或控制的社會資源數量進行的社會層級劃分。這些社會資源通常包括家庭成員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職業。家庭社會經濟地位這一概念已經廣泛應用于心理學、醫學、社會學等各個領域,用以衡量個體的家庭背景和社會資本。

當前對于家庭經濟社會地位的測量通常從家庭成員受教育水平、收入狀況及職業等級三個維度進行。不同的研究者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和需要會選擇不同的維度,有的選擇其中一種,也有的研究者綜合幾種。但是,研究者發現,在職業等級評價上還存在諸多的缺陷,比如不適合測量無工作的人,而且職業等級的劃分會過于主觀化,導致當前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分類標準存在較大差異性。綜上,更多的研究者使用受教育水平和經濟狀況兩個指標衡量家庭社會經濟地位。

二、家庭社會經濟地位與大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的相關性

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存在過大的差異成為影響個體成長的重要不公正因素。通過對大學生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調查研究顯示,家庭社會經濟地位與大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呈現顯著相關性。較低的家庭社會經濟地位會妨礙學生的心理發展。

(一)低家庭經濟收入與大學生心理健康狀況

低家庭經濟收入學生存在心理問題的人數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這一群體總數的五分之一,而普通大學生心理不正常的人數是普通大學生這一群體總數的十分之一。很多研究者在探究不同地區家庭經濟情況對學生心理健康程度的影響時,發現較高家庭經濟收入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要優于來自較低家庭經濟收入學生。總體而言,低家庭經濟收入大學生心理健康程度低于較高家庭收入大學生。

1.自我效能感和幸福感水平較低,社會支持水平較低。

較低家庭經濟收入大學生自我效能感與幸福感水平顯著低于普通大學生。研究顯示,低家庭經濟收入大學生的社會支持度偏低,他們缺乏可使用的支持因素,他們對社會支持的感受性也顯著低于普通大學生,因此,在面對壓力時無法獲得及時、必要的心理支持,從而影響他們的自我效能感和幸福感[3],這可能與低家庭經濟收入大學生體驗到的壓力源更多及壓力值相對較高有關。有研究顯示,低家庭經濟收入大學生面對的壓力源與一般大學生存在差別,家庭經濟困難通常是造成他們焦慮等負性情緒的首要生活事件。此外,與普通大學生相比,較低家庭經濟收入大學生自我體驗到的壓力更大。

2.消極情緒發生率更高,自評癥狀顯著存在。

低家庭經濟收入學生中,普遍存在自卑、封閉、焦慮、敏感、敵對等負性情緒。與普通大學生相比,低家庭經濟收入學生存在心理問題時,他們的心理問題更加可能以軀體病痛的形式表現出來;他們會更內向、存在更多的內心沖突,道德更加自律,更容易體驗到焦慮、敏感,并且敵對情緒更容易發生。其中,低家庭經濟收入的女生更容易表現出恐怖、焦慮及人際敏感。

目前,在考量大學生心理健康狀況時,90項癥狀清單是常用的測量工具。最近,常被用于各高校篩查大學生的心理問題。低家庭經濟收入學生的心理問題發生率較高。研究表明,除精神病性以外的所有項目,即軀體化、強迫癥狀、人際關系敏感、抑郁、焦慮、恐怖、偏執等,低家庭經濟收入學生均顯著高于非低家庭經濟收入學生[4]。家庭經濟收入是影響大學生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較低家庭經濟收入的學生是發生心理問題的高危人群。

部分來自低家庭經濟收入的學生由于經濟拮據,視野局限和交往能力欠缺,一時無力改變現狀,容易產生敏感、自卑,繼而出現抑郁、焦慮、人際關系緊張,甚至對周圍的人和事產生彌散性的仇視心理而出現偏執、敵對等一系列偏激的心理行為[5]。因此,低家庭經濟收入學生更需要身邊人的關懷、尊重、支持以獲得更多的社會支持。

(二)家庭受教育水平與大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的相關性

大學生在身體、心理發育過程中,外界不良環境因素極易使得他們產生各類心理問題。隨著國家經濟水平的提高及計劃生育導致的獨生子女的普遍性,父母對子女的各項要求越來越高。可是對于如何正確引導兒女心理健康成長,對很多家長來說,是很難把握和調控的。有研究顯示,父母文化程度越高,其《90項癥狀清單》各癥狀因子分值越高。

有研究顯示,家庭受教育水平與學生獲得社會支持呈現出顯著性的相關,父母受教育水平低,即父母文化程度低的學生獲得社會支持較少,尤其是主觀體驗到的社會支持較少。有學者認為,感受到的支持比客觀支持更有意義。因為,雖然感受到的支持不是客觀顯示,但是被感知到的現實卻是心理的現實,而正是心理的現實作為實際變量/中介變量影響人的行為和發展。有研究發現,主觀支持對大學生心理健康的影響極為重大,主觀支持水平低的學生,其心理健康水平也較低。

三、結語

在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過程中,評定學生困難與否或者困難等級的主要標準是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或家庭經濟收入水平。因為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地區和城市農村的雙重差異,來自于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地區的城市、農村的學生,他們的家庭收入水平之間存在很大差異,由此導致低家庭經濟收入學生的判別標準是相對的。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時不能以單一的家庭經濟狀況標準來衡量,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包含受教育水平、父母的職業和家庭收入三個維度,只有綜合這三個維度才能更好地衡量家庭的狀況。

社會經濟地位的過大差異成為影響個體成長的重要不公正因素。較低的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學生在心理健康狀況與擁有較高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學生相比,有顯著性的差異。在家庭收入這一維度上,低家庭收入學生自我效能感和幸福感水平較低,社會支持水平較低。在《90項癥狀清單》的測量中,他們在除了精神病性的其他因子(軀體化、強迫癥狀、人際關系敏感、抑郁、焦慮、恐怖、偏執)上,呈現出較高的水平。在父母受教育程度上這一維度上,父母受教育程度較低的學生,其《90項癥狀清單》各癥狀因子分值顯著高于父母受教育程度較高的學生。因此,在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資助中,國家、學校除了要給予學生經濟資助外,更要給予學生更多的心理上的幫助與扶持。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工作者應該通過各種個體心理咨詢和團體輔導方法引導、幫助他們獲得更多的社會支持,接納自己;高校學生工作人員可以為他們提供條件改善自身經濟水平,如勤工儉學等,并協助他們通過各種合理途徑改變現狀;各高校管理層可以從制度上加強對他們的人文關懷,使他們在實踐中自強自立,走出自卑、敏感的陰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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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佟月華.低收入大學生一般自我效能感、主觀幸福感研究,中國臨床心理學,2003(4).

篇5

[關鍵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自強之星 多因子 全方位引導

目前在高等教育階段,已形成了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資助體系,大大減輕了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經濟壓力,已逐步實現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問題而無法順利完成學業的目標。但在政策的實施過程中發現,當前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幫助更多側重于物質與經濟方面,而對于精神層面的引導較少,導致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誠信意識、感恩意識、自強意識等相對薄弱。如何采取切實有效的途徑,加強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引導,真正實現高校管理育人與服務育人的目標,已成為當前引導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正確價值取向的當務之急。

1.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引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引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助困、扶智、勵志、立心等方面沒有真正體現其應有的功效。

1.1助困方面

隨著國家不斷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各高校基本形成“獎、助、貸、補、減、免”等一體化的貧困生資助體系,對緩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經濟問題切實起到積極、有效的作用。但是在進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時,出現了部分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憑借著生源地民政部門的貧困證明而獲得經濟補助,而部分真正經濟困難的大學生由于各種原因(主要是心理因素,如自卑)沒有辦理貧困證明或者沒有按規定程序申請補助,沒有獲得相應的經濟援助的現象;同時有一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懂得自食其力,在緩解經濟壓力方面不是靠自身努力為主,導致貧困現象一直存在。這些因素使得資助工作沒有真正完全實現助困功效。

1.2扶智方面

一方面,一部分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于各方面因素造成學習基礎較差,加之無法適應高校學習生活,沒有掌握學習方法,導致自暴自棄;另一方面,一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本身紀律觀念不強,對學習不感興趣,經常逃學,造成學業荒廢;還有一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忙于各種兼職而忽視學習,經常在正常的上課時間里出去兼職,這種本末倒置的做法可能造成雖然經濟負擔有所緩解,但學習成績沒跟上,最后不得不退學。這些都是資助工作沒有注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智力因素而導致扶智功效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1.3勵志方面

由于當前高校資助工作的重點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助困”方面,往往只注重對貧困生經濟的支持,而對貧困生精神方面的引導相對忽視,導致了一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自信自尊、自強意識較弱。不愿通過自身努力來減輕經濟壓力,而是將希望寄托在救助與補助,甚至部分貧困生形成了“坐、等、靠、要”的不良習慣,自我約束能力較差,嚴重阻礙了獨立自主能力的培養。同時由于沒有人生規劃與目標,缺乏理想與目標,使得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習、經濟與思想等方面多重貧困。

1.4立心方面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大部分來自經濟、文化、教育相對落后的地區與家庭。南于客觀環境限制影響著貧困生正確、客觀地認識與對待自我,可能形成自卑與自閉心理;且由于自我調適能力較弱,造成潛能發揮受抑制。但當前資助工作涉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心理方面較少,缺乏較好的衡量體系或措施來引導貧困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

2.加強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引導的對策

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引導工作的研究已成為當前資助工作的熱點。眾多學者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上作、救助上作、心理問題干預工作等方面進行研究,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這些研究大部分僅局限于某一研究方向,所得出來的結論也僅對某一領域起到指導作用。對如何從宏觀上把握,通過構建一個良好載體,建立起科學、合理、量化的測評體系,通過這個載體或者體系就能較好地引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科學發展,真正實現資助工作助困、扶智、勵志、立心等方面功能的研究相對較少。此前,筆者通過建立以德育(思想品德)、智育(學習表現)、文體(參與情況)、生活情況及心理狀況五個方面的量化測評與考核為主要內容的測評體系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引導,并在實踐上取得一定效果。本文將通過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樹立典型(“自強之星”)為載體,包括自強之星的評比細則、評比方式及宣傳方式等渠道,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引導,努力實現助困、扶智、勵志、立心之功效。

2.1“自強之星”評選依據

“自強之星”評選對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產生方式由兩部分組成:先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根據評選條件進行自薦,再由其他同學通過投票方式產生。而評選條件主要是依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財政部與教育部出臺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通過相關規定,結合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引導工作的實際情況,對助困、扶智、勵志、立心四個方面進行測評與考核。

2.2“自強之星”評選因子定性研究

2.2.1助困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與普通學生最大的區別是經濟壓力,首先要解決的就是經濟困難問題。而助困的首要因素是自助。為鼓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自身努力,解決部分學費與生活費,“自強之星”評選更注重貧困生實踐助困,轉化為評選指標,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

第一,勤工實踐活動。勤工實踐,是大學生利用課余或假期時間,在校內外通過合法勞動取得合理報酬的實踐活動。通過勤上實踐,不僅能夠減輕經濟壓力,而且能提早適應社會,獲取社會經驗。這里所指的勤工實踐,主要側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接受并積極參與校內外提供的勤工崗位。

第二,創業實踐活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創業實踐,不僅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更能夠提升能力與實現自我價值,為將來就業積累經驗。同時,由于成功的創業需要不斷優化知識結構,強化應用知識能力,磨礪并增強心理素質,因此創業實踐活動應該作為“自強之星”評選的因素之一。這里所指的創業實踐活動,不僅指積極參與由學校資助部門在校園內外所搭建的創業實踐平臺,如淘寶街活動,更包括學生自主創業,如各類實體店及利用網絡所建立的虛擬店等。

需要指出.針對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因自身心理因素沒有申請貧困補助的,可以通過加強“自強之星”的宣傳力度,讓這部分貧困生認識到家庭經濟困難這一客觀現象并不會受到他人“另眼相看”,只要通過自身努力自立自強,還是令人尊重與尊敬的。

2.2.2扶智

根據國家出臺的有關資助政策《意見》及勵志獎學金評選的《辦法》,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習方面進行相關規定,特別是《辦法》中明確規定,要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以此為依據,在“自強之星”的評選中,智力因素(即貧困生的學習情況)應作為一重要指標作為參考。這里所指的“扶智”主要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專業知識水平,即專業學習情況。專業學習是指學生在本專業所要求各門課程的學習情況,以專業排名為參考,這是重要的評價指標。學生以學為主,學習是第一要務。通過專業學習情況的引導,能夠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升對專業的學習態度與重視程度。

第二,技能實踐能力水平,即非專業的學習情況。有些學生學有余力,在完成本專業學習的情況下又能進行其他方面的學習;也有些同學對自己的專業興趣不高,在完成專業學習的情況下,能對自己感興趣的方向進行研究,獲取其他方向學習的認證。技能實踐能力水平包括各種國家、省級認可的職業資格認證及專業技能認證。

必須指出的是,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因受到從小學習環境的限制、原有專業基礎、學習能力等諸多方面影響,因此在“扶智”指標考核上不應該太過于單一。“扶智”方面的考核,最重要的是要端正學生的學習態度,同時要督促學生夯實基礎,引導他們掌握方法,善于學習;同時也要關注那些注重學習并在專業學習上有進步的貧困生。

2.2.3勵志

“扶貧先扶人,扶人先扶志”。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存在的問題,關鍵在自救。在開展資助工作中。引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斷自我激勵、追求進步,真正做到“窮且益堅,不墜青云之志”非常重要。轉化為“勵志”這一指標進行考核,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遵紀守法情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較少,可能涉及到的違紀情況就是因盜竊、詐騙受到的處分。貧困生可能產生的違紀現象主要表現為考試違紀、考試舞弊及替考等行為。需要特別指出,有部分貧困生對替考行為的嚴重性認識不夠深刻。所以,遵紀守法情況應該作為一票否決因素。

第二,考試不合格情況。參加“自強之星”評選的貧困生,應該要能做出積極表率作用,更何況學習是學生的主要任務。考試有無不合格情況也應作為一票否決因素,即小管該學生平均成績如何優秀,只要出現考試掛科,就沒有參加評選的資格。

第三,參與學術、文體活動情況。鼓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積極參與各類學術、文化活動,充分發揮自身特長,在活動中不斷充實、提高自己,同時有助于打破自閉自封的局面,充分融入集體活動。學術活動既包括各類專業實踐活動,也包括各類科技創新活動。

第四,參與公益文化活動情況。烏鴉有反哺之義,羊羔知跪乳之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取國家與社會資助,減輕家庭經濟負擔,順利完成學業的同時,應該要具有感恩的情懷。從行為的轉化上來看,表現為參與志愿者活動的多少,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的多少,也就是對社會認可度的多少。因此,這一因素也應該作為“自強之星”評選的重要衡量因子。

2.2.4立心

資助工作中對心理方面的測評,主要是促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轉變觀念,提高認識,正確看待自己,形成健全的人格;同時能夠在日常生活中注重人際交流,構建良好和諧的人際關系。由于心理工作涉及到個人隱私,要遵循保密原則,因此當前有關心理測評量化考核的研究較少。對“立心”這一指標進行考核,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自述自評。自述,主要是引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正確、全面地看待自身的表現,同時能夠主動地將自己就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心得體會給予分享。在考核體系中直接表現為自薦信的書寫。

第二,他述測評。他述測評,既是考核參選“自強之星”的貧困生在其他同學心目中的地位,也是考查其他同學對貧困生日常表現的了解情況及認可程度。主要是引導其他同學客觀地評價家庭經濟困難同學的日常表現以及在同學心目中的地位。通過他述測評,能夠讓貧困生更全面地認識自己,明白自身存在的優缺點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在考核體系中直接表現為評選過程中其他同學投票支持的票數。

2.3“自強之星”評選因子定量分析

根據上述內容,對所提各項因子進行定量測評考核,其結果如下表1所示。

表1中的各項指標同等重要,缺一不可。但由于“助困”與“扶智”兩項指標當前研究較為成熟,而且易于量化,而“勵志”與“立心”采用量化測評可能考慮到的因素還不夠全面;同時,由于表1中的各項指標可能未能全面地評價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精神面貌與整體狀況,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其他項中給予酌情測評加分,但應該說明加分理由,因此“助困”、“扶智”、“勵志”、“立心”與“其他”各方面比重采用3:3:2:1:1進行,在今后測評考核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不斷進行修正與調整。

2.4“自強之星”評選方式

“自強之星”評選采用自薦、班級推薦以網絡投票三者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一,自薦。參與評選的貧困生需要按照表1中各因子的相關要求,提供相應的支撐材料,同時要特別注重自述自評的書寫。

第二,班級推薦。經過自薦后,采用班級推薦不僅可以充分調動各班級成員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各成員的主人翁作用;而且可以保證推薦材料的真實有效。

第三,網絡投票。網絡投票是緣于當前網絡平臺的興起與發達,既可以擴大評選活動的影響,又能夠讓投票者了解貧困生的典型事跡。

2.5“自強之星”宣傳形式

“自強之星”的宣傳,既要考慮采用傳統的宣傳形式,又要結合當前新興宣傳渠道進行。除了采用宣傳欄宣傳外,還可采用微博、博客、BBS論壇等網絡平臺。當然,有條件時也可借鑒心理學領域的情景劇模式,將“自強之星”的先進事跡搬上舞臺,讓其他同學更直觀地受到激勵與鼓舞。

篇6

當下高校已初步形成了“獎、勤、助、貸、補、減、免”七位一體較完備的多元化資助體系,在高校資助政策中逐步發展起來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建立和管理工作與其他檔案工作相比有著自身的工作特點和流程,在整個學生資助體系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公平、公開地做好家庭貧困學生檔案建立工作,盡可能地使用科學信息對檔案進行優化管理,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等地享受到受教育的權利,有效地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克服困難、完成學業,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目前,我國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管理工作流程基本如下:

1.1學生個人申請書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首先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確定合理的標準,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學院評定相結合的原則。

1.2家庭經濟情況證明

學生需持申請表到家庭所在村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加蓋公章,以證明其家庭經濟狀況。同時學生根據家庭困難類型應相應地向學校提供證明材料。屬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需提供當年下崗待業證、傷殘證或家庭成員重大疾病病歷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1.3班級民主評議過程記錄及結果

申請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由班級進行民主評議,每名經濟困難學生的評議人數不少于3個,要求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時應著重考慮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對民主評議不符合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核實情況后做出停止認定的處理,并作出書面說明。民主評議的過程和結果都要有相關表決票數的記錄。

1.4認定名單公示文件

成立以分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院系領導為組長、院系學生輔導員、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等擔任成員的審核工作組,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審核工作。學院將各班級提交材料整理后,審核特困生及貧困生比例是否符合要求。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名單進行為期三天的公示,如有發現不能認定為貧困的學生應取消其資格。

1.5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個人檔案

建立公示后無異議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檔案,包含認定程序中所產生的所有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定期補充或變更學生受資助情況或者家庭經濟情況變化相關材料。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管理工作所存在的問題

目前,很多高校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的管理工作還不夠完善,存在很多問題。

2.1缺乏明確的檔案的管理制度

各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管理現狀多處于缺乏專人管理的狀態,在需要檔案核查時,難以快速地找出相應的檔案資料。另一方面,檔案的收集內容也尚沒有專門的文件予以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在收集整理時都有自己的做法,長此以往,導致檔案內容缺失,不利于把握困難學生的實際情況,容易給資助工作造成阻礙。

2.2沒有實行檔案的動態追蹤管理

所謂檔案的動態追蹤管理機制也就是隨著檔案個體在實際生活的一段時間內家庭經濟情況、接受資助情況、學習生活情況等方面的變化補充相關的材料。例如,有部分學生也許在某一時期內是家庭經濟困難或者不困難的,但是在其經濟狀況改變的時候沒有及時的進行再評定的處理措施,進一步完善檔案的管理,導致檔案所反映內容的不準確、不科學。

2.3忽略對學生生活、學習以及心理健康方面的材料管理

在檔案管理工作中,檔案主要收集的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過程中所產生的材料證明,往往忽略了對學生學習、生活以及心理健康等內容的材料管理。尤其是對學生心理健康內容材料的整理,如果欠缺這方面的材料內容,往往導致對學生誠信監督和調查工作的缺失,導致學生虛報家庭經濟情況和虛擬家庭經濟調查表等情況時有發生。另一方面,有些真正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由于自卑、焦慮、抑郁等情緒容易產生人際交往方面的問題,嚴重者可能影響到其校園生活與學習,惡性循環的結果是可能影響到其受資助情況或家庭經濟認定情況,不利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與資助工作的具體落實。

2.4缺乏對檔案數據變化的綜合分析

目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管理工作中普遍缺乏對檔案數據系統性的分析,往往只是單個數據的存放,沒有動態的數據變動圖,也沒有做學生個人的家庭情況分析,不能很好的體現學生受助后的經濟變化情況,不利于資助工作的進一步落實。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管理工作的建議

3.1制定明確的檔案管理制度

要做好我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的管理,首先,必須制定一套明確規范的檔案管理制度。管理人員務必嚴格按照檔案管理制度執行對檔案的管理,做到不虛報,不敷衍應付,公平公正,清楚到位。對于檔案管理的內容應該以專門的文件或補充條文的形式進行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應該包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個人信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過程中產生的材料、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學習與心理狀態情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獲得的各項資助、檔案數據每年變動的圖表與分析結果以及學校定期抽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情況的檢查結果報告等幾個方面的內容。

3.2實行檔案動態追蹤管理

實行檔案動態追蹤監督管理才能使檔案正確、合理的反映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以便于資助工作公平、科學的開展。檔案動態追蹤管理應該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首先,應定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格復查,檢查其家庭經濟情況的證明材料,符合入檔的調整進貧困檔,已經不符合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標準的學生做退檔處理。其次,要詳細收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受助情況,生活開支情況、在校表現等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相關的輔助材料,并做好相關的數據統計分析,考察學生在受資助后實際的經濟情況。最后,還應該以學年為周期,對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進行隨機的抽檢復核。各級資助部門應該抽取專項經費,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對隨機抽取的學生家庭經濟情況進行核實,并做好相關記錄,將抽查結果做好總結并及時作出相應處理。

3.3重點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誠信檔案管理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誠信問題直接影響到貧困生認定工作與資助項目的評選工作的公平性與合理性,因此誠信檔案便成了這兩項工作最重要的考評基礎。而誠信檔案的主要內容應該包括學生的個人申請書、誠信聲明、生活開支情況、學習情況、紀律情況、心理健康狀況以及定期家庭情況抽查結果等方面的內容。學生的誠信檔案應該收集學生在校期間全方面表現,并告知學生誠信情況的重要性。誠信檔案材料要嚴格管理,并采取“一票否決”的信息管理方式。

篇7

【關鍵詞】民族地區 高校 家庭經

濟困難學生 界定方式

【中圖分類號】G【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50-9889(2013)05C-

0011-03

準確地界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高校幫困助學工作的前提和基礎,亦是高校幫困助學工作的難點和關鍵點。由于經濟發展的地域性以及不平衡性,經濟發達地區、欠發達地區以及經濟發展落后地區的貧困標準各異,因而高校很難確定一個標準對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合理的界定。如何從國內其他高校資助體系吸收和借鑒經驗,如何探索出適合民族地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界定的方式,將是本文討論的重點。

一、民族地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現狀

(一)民族地區的特殊性

民族地區高校具備自身獨特的地緣因素和發展背景――來自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以及少數民族聚居的現狀。因經濟發展相對落后,民族地區高校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成本較高,人力、物力、財力消耗巨大,所以民族地區對所屬高校發展投資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制約。

(二)貧困證明難證明

當前,民族地區各高校在界定經濟困難學生時一般是以學生在家庭所在地的村委會等有關基層部門開具的貧困證明為依據,這就會帶來一些問題。首先,個別學生弄虛作假,故意夸大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門礙于人情、利益等因素,對申請者家庭的實際情況并未進行詳細核實。這些證明存在很大的不真實性,給界定工作帶來相當大的難度。

(三)界定標準不標準

教育部門規定:家庭經濟困難,月生活費來源(含家庭、親友及學校提供的各種資助)持平或低于學校所在地政府規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難以維持正常學習和生活開支的學生可認定為貧困生。然而實際操作起來卻有極大困難:一是從經濟發達地區、欠發達地區到經濟發展落后地區,人均GDP收入差別很大,各地物價水平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線亦存在極大區別,因此現行界定標準缺乏合理的量化指標;二是民族地區各高校學生消費水平不盡相同,相同地域的高校之間,甚至同一學校不同專業之間,學生的消費情況都有差異,且學生消費水平線與當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線并不一定吻合,民族地區各高校也沒有一個統一的界線;三是學生家庭經濟情況并非靜態的,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要及時掌握這些變化并給予相應的資助,并非易事。

(四)界定方法單一化

目前,高校普遍運用“學生申請―教師認可―學校批準”的界定方法,這一界定方法存在很大的缺陷。首先,缺乏嚴格監督,若不對申請對象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根本無法提高助學資金的有效使用性;其次,缺乏“精神貧困”指標。從心理狀況來看,民族地區高校存在心理問題的貧困生相對較多。據相關調查顯示,民族地區有些高校有較多的貧困生不同程度地存在壓抑、焦慮、自卑等心理問題。其中較多的學生認為對貧困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很有必要。一些經濟困難學生試圖將經濟困難作為一種資本,輕易享受助學金、助學貸款等一系列名目繁多的貧困補助,導致其“等、要、靠”思想的蔓延,滋生依賴心理和惰,從而造成物質和精神上的“雙困”現象。

二、民族地區高校界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方式對比分析

通過分析民族地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特殊性,對比民族地區高校之間的差異,以橫向對比分析來探討民族地區高校認定工作的進展,既可以為本民族地區高校認定方式的改進提供參考,又可以進一步認清各民族地區高校之間認定工作的異同。

(一)西北民族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方式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類及條件。西北民族大學將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分為特別貧困學生(特困生)和一般貧困學生兩類。(1)特困生分為A、B兩檔:特困生(A檔)基本條件:家庭經濟極其困難,基本上無生活來源。特困生(B檔)基本條件: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在校實際生活費用低于平均80元/月。(2)一般貧困學生(C檔)基本條件:家庭經濟比較困難,符合本辦法第二條所規定的申請建檔條件。(3)特困生(A檔、B檔)的認定條件應從嚴掌握,特困生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所有建檔貧困學生的20%。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建檔的限制條件。擁有或使用高檔通信工具;購買或長期租用電腦(除藝術設計等特殊專業外);購買MP3等高檔娛樂電器、高檔時裝或高檔化妝品等;節假日經常外出旅游;抽煙、酗酒經教育不改;在校外租房或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通宵上網;實際生活費用明顯高于平均150元/月;有與其家庭經濟困難狀況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費行為或不當消費行為;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學生。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程序。提出申請―提供證明―信譽承諾―資格審查―提出建議名單―班級民主評議。

(二)昆明理工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方式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類及條件。昆明理工大學將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分為特困學生、貧困學生、一般困難學生三類。(1)特困學生條件:孤兒、烈士子女及優撫家庭子女;僅靠政府救濟的家庭子女;家庭發生重大事件;因災害導致“三無”(無房屋、無父母、無收入)的家庭子女。(2)貧困學生條件:家庭所在地為老少邊窮地區,以務農為主,且經濟收入低;家庭收入以務農為主,并有兩個以上(含兩個)正同時接受非義務教育;家庭依靠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維持生活;父母雙方下崗或父母一方喪失勞動能力;家里直系親屬中有重癥病人正接受治療。(3)一般困難學生條件:家庭人口多、勞動力少;城鎮家庭父母一方為下崗職工或無固定工作、家庭生活水平略高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水平。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建檔的限制條件。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般不認定為經濟困難學生:抽煙、酗酒經教育不改;經常出入經營性網吧、通宵上網;在校外租房;有高消費行為或不當消費行為。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程序。提出申請―填寫調查表―班級評議小組認定―學院認定工作組審核―學院公示―輸入計算機系統(昆明理工大學學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統)―學校審批。

三、民族地區高校界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方式

通過對以上兩所高校認定經驗的綜合比較,結合民族地區的實際情況,筆者對民族地區高校界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方式進行了一些探討,具體如下。

(一)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的動態管理

民族地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眾多、特困生的比例相對較大,并且多來自“老、少、邊、窮”地區,基于這一特點,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動態檔案顯得尤為重要。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的完善應該包括定量信息與定性信息兩類。同時,對學生家庭經濟情況及學生的學習生活等進行定期巡查,每一年或每一學期修正一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庫,切實實施動態化管理。

(二)充分了解學生的日常消費水平和學習能力

隨著計算機和數據庫技術的日益發展,高校可充分借助校園一卡通系統,實現對各數據的提取和統計、分析,以此來衡量學生的日常消費水平。除搜集刷卡消費數據外,還應關注學生的體檢狀況、就醫情況和醫療記錄,以及圖書館借閱情況和考試成績。通過這些數據和記錄,能綜合多因素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有效的資助。

(三)構建民族地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指標體系

影響民族地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因素可分為四個方面,即個人因素、家庭因素、學校因素和社會因素。現根據這四個方面來構建民族地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指標體系,詳見表1。

(四)建立健全高校內部跟蹤制度

首先,通過咨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班級同學、寢室同學,了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具體生活開支和消費模式。由于真正了解學生實際經濟狀況、日常消費的應該是同學,特別是朝夕相處的同班同學和同寢室同學,因此,他們評價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消費是否合理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其次,班主任和輔導員每學期與所帶班級的經濟困難學生一對一談話至少一次。最后,學生資助中心將不定期對取得資助資格的學生進行調研和回訪。學生資助中心各位教師利用調研、座談會、個別訪談、電話、郵件等形式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回訪調查,一方面能及時、全面地了解學生的實時需求和面臨的困難,另一方面也為資助工作的動態管理提供有利依據。

(五)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監督與責任追究機制

1.政府應出臺關于生源地貧困生認定的相關政策與法規,明確認定部門的責任與義務,任何部門、學校和個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擠占、挪用學生資助名額和資金,對在認定工作中失職瀆職、、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加大懲罰力度。

2.市、縣(區)資助中心和教育局要統一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廣泛接受新聞媒體和全社會的監督;每學期或每一年市資助管理中心要聯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全市學生資助工作進行統一清查,發現問題,及時改正。

3.對學生資助工作實行“市考核區縣”、“區縣考核學校”、“市抽檢重點學校”三位一體的考核方式。教育局應把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情況納入學校辦學水平評估指標體系,實行校長負責制,強化認定工作的責任和監督機制。

(六)倡導發展型資助模式和多元化資助體系

來自生活、就業等方面的壓力,使得民族地區高校經濟困難學生容易形成比較嚴重的心理問題。不少來自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學生,上大學前可以說是處在一個文化氛圍與主流城市區別非常大的環境中,處事方式、待人接物的禮儀等都需在大學重新學習適應。由于與原來的價值觀產生沖突,不少少數民族學生出現茫然和不知所措的情況。縱觀當前民族地區各高校對貧困生的資助形式,一般是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勤工助學、減免學費等,但究其本質卻僅限于單一的經濟“輸血”層面,這些資助的“造血”功能并未得到完全發揮。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不僅體現在金錢物質上,還應體現在精神層面的幫助鼓勵教育上。“造血”型貧困資助體系強調的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自身的發展問題,亦可稱為發展型資助模式,為貧困生的自我發展、自我挖掘提供強大的內驅力和精神支持。高校應轉變當前的資助理念,積極倡導從保障性資助為主轉向發展激勵性資助,從單一的經濟資助轉向育助并重型資助,從無償的物質幫扶轉向鼓勵公益性資助,從簡單的勤工助學轉向支持創新創業資助,真正實現多元化資助。

高校貧困生資助工作是我國實現教育平等的一項重要項目,關系到數百萬學子的前途和命運。準確地界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做好貧困生資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因此,高校在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時,應堅持多樣化、全方位、多層次相結合的方式,增強界定體系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學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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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楊春婧.高校貧困學生的界定與資助機制探析[N].科技創新導報,2009-12-11

【基金項目】廣西教育廳項目(2011ZZ024)

篇8

【關鍵詞】高校貧困生;教育管理;資助機制

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生情況

我國高校家庭經濟困難生的數量在近二十年來隨著高校學生總體數量的增加也有與日俱增的趨勢。在上個世紀90年代,貧困生的數量已經有迅速增長的勢頭,從1996年的幾十萬到1999年破百萬,再到2000年的142萬,這種驚人的增長速度使得國家教育機構不得不緊急采取措施,試圖抑制其增長。然而之后的十幾年里,貧困生的數量并沒有減少,到2009年家庭經濟困難生人數已經達到527萬之多。與此同時,家庭經濟困難生人數占全部學生人數的比例也在增加,1999年時,這一比例尚不達20%,而到2009年時該比例上升至23%。

各項數據表明我國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生的數量和比例年年遞增,政府各個部門紛紛出臺相應政策對貧困生問題加以解決,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從根本上解決貧困生問題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二、教育管理體系建設

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生而言,不僅要給予其經濟上的支持,更要在學習、生活等各方面為其提供援助,在貧困生的管理上嚴格規范。

(一)經濟困難生管理現狀

1.經濟困難生信息管理

目前,我國大部分正規高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生的信息都有較為嚴格的管理制度,家庭經濟困難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由各學院上報到學校,再統一上報教育部門,最后進行全國匯總,這些學生信息的保存及管理如今已較為系統規范,這也是整個體系建設的基礎。

2.“綠色通道”的實施

高校新生入學時一般會有“綠色通道”提供給新入學的家庭經濟困難生,如今越來越多高校對“綠色通道”的執行程度都有所提高。“綠色通道”并非擺設,而是切實起到作用的一項措施,可以幫助剛進入各高校的貧困生解決實際問題,保證新生不會因為經濟上的困難無法正常入學,同時也在開始就做好貧困生檔案備案工作。

3.經濟困難生的教育成果管理

對經濟困難生實習補助后,一般會對其教育成果采取定期考核,對經濟困難生的資助必須起到作用,在保證貧困生能夠在校學習的前提下還要考核對貧困生的補助是否“值得”。學校在整理貧困生的資料時會將其學習成果及綜合素質等記錄在案,這對經濟困難生的管理也起到輔助作用。

(二)經濟困難生管理尚待改善部分的建議

1.對經濟困難生實際情況的考核

高校經濟困難生的數量龐大,要處理如此之多的學生檔案需要耗費很多時間和精力,而這些檔案中也不乏“作弊”現象的存在。一些家庭經濟狀況還不錯的學生有時會利用國家或學校對貧困生予以補助這一政策騙取補助資金,一方面由于補助人數也有某種程度上的限制,這些投機取巧的學生可能會使得一些真正需要補助的貧困生拿不到補助,另一方面這也造成了給予補助的機關單位的資金壓力。因此在進行貧困生資格考察時,應該有更嚴格的取證過程,而非只是填幾張表格就可成功申請,以保證補助金切實起到實際作用。

2.勤工助學制度的實施

許多學校對貧困生都會提供勤工助學崗位,但一些學校的勤工助學制度并不完善,提供的職位和工資也不合適。首先,勤工助學職位如果只針對貧困生應該要在職位后加以標明,并在學校公告顯眼處展示,讓貧困生更有機會了解到這些信息。再者提供的職位應該符合學生身份,避免提出類似于一周需工作五天等學生不大可能完成的要求。最后所給工資應該適當,根據各高校所在地平均消費水平而定,避免造成貧困生花費太多時間工作而所得工資卻極低的情況。

三、資金補助體系建設

(一)對經濟困難生的資金補助現狀

1.政府和學校給予的補助

貧困生的信息遞交審核后,會進行統一管理,由上級進行補助分配,政府層面的補助是最主要的,補助的發放主要涉及財政部和教育部,各高校也有自己的補助會對本校貧困生進行發放。根據財政部統計,近年來對高校貧困生補助發放逐年增加,2009年資助總額已達369.65億元。

2.銀行貸款支持

我國四大國有銀行對各地高校家庭經濟困難生都有相應的優惠貸款措施。為保證貧困生在校生活能正常進行,銀行為貧困生提供零利率或低利率貸款,貧困生在校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一定數額貸款的申請,畢業工作有穩定收入后再返還。

3.獎、助學金制度

從國家到學校院系都有獎學金及助學金制度,對品學兼優的貧困生而言申請這些較為容易,并且該舉措能激勵經濟困難生更積極主動地學習,通過努力獲得經濟方面與精神方面的獎勵。

(二)經濟困難生資助方式改進建議

1.對貧困生的等級進行區分

貧困生也分一般貧困生、較困難貧困生和特困生,對不同程度的貧困生要采取有所差別的措施,不能一概而論。特困生最主要的應該是直接給予資金補助,在銀行貸款提供額度有限時應該優先考慮這些特困生的申請。而較困難貧困生和一般貧困生則在直接資金補助上可以不用那么高,應該偏重于獎、助學金方面的補助。

2.資助方式多樣化

在提供資助時應該適時詢問貧困生的實際需求,例如希望學校提供哪些幫助,是多提供兼職渠道的信息,還是組織捐助儀式等,從更多方面為貧困生提供資金補助,使得補助資金的來源更廣泛,保證每個有切實需要的貧困生都能夠得到相應程度的資助。

3.注重貧困生精神方面的資助

如今的貧困生資助方式主要是經濟支持,但其實精神支持同樣非常重要,許多貧困生會羞于提出自己經濟困難這一點,因此在對貧困生進行各項經濟資助活動時也要時刻注意其生活方面(如人際關系、學習壓力等)的變化,幫助貧困生樹立正面的價值觀,引導貧困生及周邊同學正確對待經濟困難這一實際問題。

四、總結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生是一個常見群體,關于其教育管理和資金補助的體系建設會是我國現在和未來都要不斷改進和發展的。如何積極主動幫助這個群體解決實際需求是各高校更是整個國家要長久考慮的問題。

參考文獻:

[1]王磊,曾賢貴.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問題探討[J].繼續教育研究,2012(5)

[2]安江燕,谷忠新,劉永智,宋艷蘭.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個性化資助管理服務體系構建探析[N].河北農業大學學報,2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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