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21 18: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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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變管理方式,提高服務意識
隨著高職院校對自身管理體制的改革不斷深入,改革的目的就是不斷加強對教師與學生的服務,這種轉變充分體現在服務對象、服務內容以及要求上。這種轉變也使得高職院校管理與教學逐漸走上專家治校、雙師型教師等發展方向,而因學者、教授等人員成為了辦公室的領導崗位,這也充分體現了辦公室要為學校黨政領導提供服務的功能。除此之外,辦公室行政管理工作還必須全面考慮到教師與學生的要求,以滿足教師和學生的需求為原則,才能更高效地完成管理工作。辦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本身就是一個涉及面多、長期、繁瑣的工作,要做好高職院校的辦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就必須有明確的工作思路,明確輕重緩急,合理地規劃與安排,做到緊張但有序。在實際工作中,要求要積極思考,要求工作人員必須有強烈的責任心與意識,以此來提高辦公室行政工作效率。
2提高管理者的自我修養
高職院校辦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要求管理人員必須擁有精湛的業務能力與實際管理經驗。但就當前的形勢來看,我國各高職院校從事辦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員情況大多都是來自機關干部、輔導員兼任或者教師兼任等,這些人員雖然擁有管理學生的經驗,但缺乏專業訓練與服務意識。因此,想要提高辦公室行政管理水平,就必須要求從事辦公室行政管理人員提高自身的修養。提高自我修養的方式有很多,通過加強理論學習,提高自身素質是最直接,也是最簡單的方法。一方面,加強管理人員對辦公室政策性文件內容的學習,熟悉辦公室上傳與下達文件、內外事務的處理以及各關系方面的細條等等工作內容,根據國家以及學校的相關方針與規定,把握精神實質,進一步提高自身的決策能力。另一方面,加強與教學相關的理論知識學習,系統地掌握管理知識。明確高職院校辦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是為教師與學生服務的目標,不斷提高自我修養,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進一步創新管理理念
所謂創新管理理念,不僅是要創新管理方式,更要針對管理理念與過程進行創新。創新管理理念就是將傳統的經驗式管理轉變為現代化科學管理,運用理論知識與寬闊的事業,以運營的方式來進行辦公室管理工作。知識管理其實就是說通過對新知識與新經驗的學習,并通過合理的手段表現出來,在實際管理工作中反映出來,培養和加強個人的知識與及辦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價值。還可以通過對知識的共享,運用智慧進一步提高組織管理的應變與創新能力。
4注重團隊合作觀念
企業辦公室行政管理責任體系不健全是影響企業辦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質量的重要原因,責任體系的建立,是保證企業辦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能順利推進的關鍵舉措,由于責任體系不健全,一旦出現問題不能及時找到相應責任人,最終導致企業辦公室行政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無法解決,嚴重時還會導致企業的綜合管理系統和辦公室行政管理系統出現癱瘓,最終導致企業的辦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出現嚴重滯后現象,對企業的發展帶來影響。
二、辦公室行政管理的策略探討
(一)重組業務流程。為了實現對辦公室行政業務的科學管理,在日常管理過程中應該要對傳統的業務流程進行重組,在企業的管理中可以借鑒國外一些企業的優秀管理經驗,對辦公室的員工進行明確的崗位分工,保證企業的日常工作中可以實現科學的辦公室業務管理。
(二)加強辦公室行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的提升。首先,應該要對企業的辦公室行政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完善,確保辦公室行政業務全程管理都能使用自動化辦公,促進各種信息技術的應用。需要注意的是,辦公室行政管理的信息化是貫穿于辦公室行政業務全過程的,在辦公室行政管理過程中的任意一個環節都應該要加強信息技術的應用。
(三)完善企業辦公室行政管理體系。在加強企業的辦公室行政管理體系建設過程中,要對企業進行全面的了解,保證企業的整體管理機制和辦公室行政管理過程中的各種管理機制是一致的。辦公室行政管理應該與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是緊密聯系的,應該要和企業的各項業務進行有機結合。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企業要將辦公室行政管理的責任落實,強化具體的執行力。為了促進這一舉措的有效實施,在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管理中,可以將辦公室行政管理責任落實情況與具體的崗位職責的考核、人員的職位晉升等聯系起來,強化企業辦公室員工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的執行力。
(四)加強辦公室行政管理人員的綜合能力水平的提升。在辦公室行政管理過程中,管理人員的綜合能力水平的高低是影響辦公室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當前很多企業的辦公室行政管理人員的綜合能力水平都不高,導致辦公室行政管理存在嚴重的問題。對此要加強高素質的辦公室行政管理隊伍的建設,一方面,加強辦公室行政管理隊伍的業務能力的提升,加強他們對各種計算機技術、信息技術的掌握能力,使其能夠積極應對各種實際問題。另外還要加強他們的職業道德素養的提升,使得辦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化,具體的工作人員可以避免各種慵懶懈怠現象的出現,以此提高辦公室行政管理人員的綜合能力水平。
三、結語
一、各股(室)、二級機構要根據所承擔的職能,制定部門和每一位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包括每個崗位的工作范圍、工作目標、履行崗位職責的具體要求以及對不履行職責所產生的后果應承擔的責任等內容,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
二、制訂崗位責任制要科學、合理、嚴密,體現效率原則和權利、義務相對應原則。要在保證工作質量和充分履行職能的前提下,盡量簡化工作程序,方便群眾辦事。
三、加強對崗位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崗位職責中能量化的要盡量量化,并制定科學、合理的量化考核標準;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明確的、具體的要求,作為考評依據。
四、定期組織考評,并把考評結果同評優、評先、職務晉升和獎懲掛鉤。
工作人員首問首接責任制度
為規范辦事程序,明確工作人員責任,杜絕辦事拖拉、推諉扯皮等現象,保證來計生委辦事人員能得到及時、高效、優質的服務,根據我委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首問(接)責任人
本單位工作人員對來委辦事(包括辦理業務、上訪、投訴、咨詢等)的人員要主動熱情招呼,不得互相推諉、冷淡辦事人員。主動接辦人員、來辦事者先找到的人員或首先接電話的人員即為該事項的“首問接責任人”。
二、首問(接)責任人的職責
(一)首問(接)責任人負有主動、文明、禮貌、熱情接待來辦事者的責任;
(二)首問接責任人要向來辦事者主動出示胸牌,問明來意。對來電話者,要主動告知對方單位和工號,問清對方意圖;
(三)對來訪內容在自己職責范圍內能答復或解決的,首問責任人對屬于自己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必須受理接辦,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予以辦理;
(四)首問責任人對不屬于本部門或本人職權范圍內的事項,要解釋清楚,并引領來委辦事人員到有關科室部門,落實承辦單位和責任人。對電話咨詢的,要告知負責答復部門的電話和聯系人。
(五)首問責任人對不屬于本單位辦理范圍內的事項,要認真說明理由,介紹或聯系到其他職能部門辦理。
三、違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誡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誡,并責令采取相應補救措施,經告誡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崗處理。
頂崗工作制度
一、頂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內,崗責任人因各種事由不在崗,崗責任人應頂崗的工作制度。
二、實行頂崗制度的目的是為了確保限時辦結制、政務承諾制、辦事預約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實,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和辦事效率。
三、各股室都要確定崗,避免出現無人頂崗現象。
四、崗責任人在頂崗期間應做好本職工作,并享有崗責任人的職責權利,對崗的工作認真負責。
五、崗責任人因事由不在崗,必須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來不及移交的,崗責任人要主動頂崗。
六、因推諉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誤的,按《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的有關規定追究在崗責任人的責任。
限時辦結制度
一、限時辦結制度是指群眾到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辦事,在符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手續齊全的前提下,應當根據政務服務承諾,在承諾期限內辦結群眾提出的有關事務。
二、承諾期限
⒈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入戶糧關系證明、非農一孩生育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有關證件的,應當隨到隨辦。
⒉對群眾的申訴、舉報或投訴,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是否受理答復,并及時依法處理。
⒊對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理各類證件的,應向服務對象說明具體情況。
三、未按上述規定時限辦理的,第一次予以誡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誡,并責令采取相應補救措施,經告誡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崗處理。
服務承諾制度
一、服務準則。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務標準和原則,規范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
二、承諾內容。根據職權范圍、工作職責,結合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確定服務承諾內容。服務承諾的內容應包括服務的具體事項、服務時限、行諾監督及投訴辦法以及違諾責任等。
三、公開承諾內容。應在辦公場所醒目位置設置辦事程序流程圖等公布承諾內容。
四、行諾監督。通過設立服務承諾監督臺、投訴電話和舉報箱或舉辦群眾接待日活動等方式,接受對違諾行為的監督和舉報。要認真受理群眾的投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并向當事人反饋。
五、違諾處理。本單位人員違反承諾制的行為,要從行政論文、法律、經濟論文等方面作出處罰規定,并嚴格執行。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要按承諾的標準予以賠償。
辦事預約制度
一、辦事預約制度是指當事人因工作需要或情況,需要預約辦理有關事務或進行上門服務的,計生委應根據預約要求,在職能范圍內辦理當事人提出的有關事務。
二、預約范圍
⒈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職能范圍內應受理的業務工作,可以預約。
⒉異地人員辦理有關計劃生育證件等有關事項的可以預約。
⒊廣大人民群眾需要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幫助解決及服務的有關事項,可以預約,必要時也可以上門服務。
⒋因特殊情況需要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延長服務時間的,可以預約。
⒌其它需要預約的有關事務或事項。
三、違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誡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誡,并責令采取相應補救措施,經告誡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崗處理。
政務公示制度
第一條政務公示制度系指行政論文機關向行政論文管理相對人和社會大眾公開履行行政論文職能的標準、要求、程序等的機關效能建設制度。
第二條縣計生委依據行政論文管理相對人辦事方便、行政論文要求公開透明、行政論文行為接受監督的基本原則實行政論文務公示。
第三條縣計生委各股室以及工作人員,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公示制度的基本內容和形式:
一、機關工作人員的像片、姓名、部門、職務;
二、機構設置、行政論文職能、位置分布、股室職責;
三、辦事程序、標準;
四、機關的對行政論文管理相對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五、其它公示內容。
以上公示內容通常做法采用墻上懸掛、桌上擺放、帶身份牌、編印辦事服務指南、公示欄張貼、上網絡公示欄以及其它公眾媒體公開等形式。
各股室負責提供各自應公示的內容,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實施工作。
第五條委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每月不定期檢查和每季度定期一次檢查各股室公示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六條凡應該公示而沒有公示以及公示內容不規范、不標準的,委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書面責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給予通報批評,并按《干部誡勉制度》處理。
第七條政務公示制度的執行情況作為單位、股室、個人的年終考評的一項內容,并由委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負責檢查并提出獎懲建議。
效能考評制度
一、委機關及下屬二級機構的干部職工均列入考核范圍。
二、考核內容和標準:根據縣委、縣政府規定的內容,按照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成績。
三、考核辦法
⒈實行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由各股室負責人對本股室干部職工的德、才和工作表現逐月作出考評,半年進行小結,形成書面意見,為年度考核提供依據,年度考核在每年末或翌年初進行。
⒉平時考核實行分級負責,委主任負責對委機關科級干部進行考核;分管領導負責對分管股室長進行考核;股室長對本股室的干部職工進行考核。
⒊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由委機關效能辦公室負責實施。在年度考核時,除負責對本機關干部職工考核綜合評定外,還要對二級機構的考核進行審核。
四、年度考核的時間、內容、標準、具體方法步驟,應根據縣委、縣政府、縣人事局的通知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由委機關效能辦公室擬定實施方案,提交機關效能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五、年度考核結果存入干部、職工個人檔案,作為干部獎懲、任免、工資晉升的依據。
六、凡屬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的給予降職或調整工作崗位處理。連續兩年評為不稱職的,予以免職或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應予辭退。二級機構干部職工參照以上辦法處理。
七、本單位科級領導干部的考核按縣委組織部規定的要求參加考核。
八、本制度由委機關效能辦公室負責監督執行。
行政論文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為規范本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明確個人崗位責任,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責任感,增強廉政建設和遵紀守法意識,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論文過錯責任追究制
行政論文過錯,是指本委工作人員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規定的職責,造成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有關制度的事實,以致影響行政論文效率和行政論文秩序,給行為對象或者國家、公共利益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行為。行政論文過錯責任追究制,就是對工作過錯責任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論文和經濟論文處罰的制度。
二、行政論文過錯的主要情形
本委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為過錯:
(一)首問責任人不履行首問責任,貽誤辦事者辦事的;
(二)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應予受理、許可而不予受理、許可的;
(三)服務態度不熱情,與辦事者頂撞爭吵的;
(四)私自進行有償咨詢或服務,違規收取押金、保證金和其他費用的;
(五)超越規定權限實施許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許可條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六)未履行辦事承諾制度,無特殊原因和理由,在規定時限內未完成許可事項或告知辦理結果的;
(七)對明顯虛假的材料,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的;
(八)故意制造虛假材料或謊報事實的;
(九)辦理業務明顯違反法律、法規或其它有關規定的;
(十)其他應該追究工作過錯的行為。
三、行政論文過錯責任追究
(一)行政論文過錯責任追究方式分為:
⒈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⒉通報批評;
⒊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⒋扣發當月崗位工資和年終獎金;
⒌輪崗或停職離崗培訓;
⒍引咎辭職或者責令辭職;
⒎給予行政論文紀律處分。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單處或并處。
(二)工作過錯行為是由數個行政論文環節過錯造成的,工作人員分別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三)工作人員的行政論文行為造成本單位賠償,有過錯的工作人員應承擔—定的賠償責任。
(四)在年度考核期內,工作人員的行政論文行為被群眾投訴,經核實的,第一次扣除當月崗位工資的%,第二次扣除當月崗位工資的%,第三次扣除當月全部崗位工資,對本人進行離崗培訓、輪崗或降級使用處理。
(五)工作人員過錯行為性質特別嚴重,觸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責任。
(六)有過錯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從重追究過錯責任:
⒈在被調查過程中拒不交代過錯事實的;
⒉有索賄受賄、敲詐勒索、、徇私枉法和吃、拿、卡、要等行為的;
⒊對投訴人、檢舉人、控告人打擊、報復、陷害的;
⒋其他經行政論文過錯追究機構認定,應從重追究過錯責任的。
(七)有過錯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從輕追究過錯責任:
⒈主動承認過錯行為并及時糾正的:
⒉其過錯行為沒有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⒊其他可從輕或免予追究過錯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