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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農村合作醫療論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目前農村合作醫療檔案安全及管理現狀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不健全檔案管理制度
雖然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部門針對檔案管理制定了相關制度,然而就安全及管理現狀來看仍處于不健全狀態。一方面檔案保管基礎設施不完善及保管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頻繁發生檔案遺失或損毀嗎。另一方面檔案收集不健全導致其無法做到安全齊全或利用方面的缺失影響檔案作用的正常發揮。
2)現代化管理水平有待加強
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完善自然會增加醫療檔案的種類及數量,尤其網絡技術的普及,在社會各層次管理系統中以多媒體技術應用為主體的現代化管理已經得到普遍應用。然而通過調查得知,大部分農村合作醫療檔案在管理手段上仍以手工為主,導致檔案現代化水平低,阻礙檔案工作的發展。
3)醫療檔案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升
多數農村合作醫療檔案管理人員為非檔案專業或兼職,不能及時認識檔案工作的重要性,也缺乏相應的檔案管理知識。
2加強農村合作醫療檔案安全及管理措施
1建立規范的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檔案工作規范化和標準化的基礎在于建立檔案安全管理制度,所以,有必要建立檔案工作制度。首先建立檔案資料歸檔制度;歸檔范圍即在單位各項活動中形成具有查閱價值的各種文件資料,農村合作醫療相關部門必須按要求整理立卷并定期將所整理的材料移交至檔案室,之后檔案室將這些案卷歸檔并編寫文件目錄,部分移交檔案時應認真填寫移交清冊,履行移交手續。其次有保存價值和利用價值的農村合作醫療檔案要將其納入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體系中,必要時建立進出檔案庫制度,進一步確保檔案的安全與完整。明確規定進出庫房的檔案、人員,其中包括庫房管理人員不得到庫房內從事與檔案管理無關的活動,非工作時間不得進入庫房,定期檢查清點典藏的檔案,進出庫檔案都要登記,尤其檔案入庫前要進行必要的消毒處理,以此確保農村合作醫療檔案的安全和完整,從而更好地服務于農村合作醫療工作。
2利用現代化手段,提高醫療檔案安全及管理層次
由于農村合作醫療檔案內容復雜、數量大、流動性強且保存期短,因此不可能全部實現電子管理。對此可以運用各種電腦軟件輔醫療檔案安全及管理,建立數據庫輸入患者基本信息、檔案變動及檔案轉遞情況,進而實現實體檔案與電腦查詢相結合的方式,充分提高檔案管理效率。實現醫療檔案管理現代化在于對計算機技術的利用,通過使用相應的技術可實現自動分類、編輯及統計等工作,檔案管理人員只需在互聯網所建立的貢獻平臺對所需醫療檔案進行檢索,便能將醫療檔案調取出來。醫療檔案現代化管理工作是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需不斷規范化和標準化,不是一時間可完成的。檔案工作人員在進行此項工作時必須給予嚴格參照的檔案部門所頒布的相關條例條規,相關部門也應及時給予關照和幫助,不能全權依靠檔案局,進一步促進檔案現代化管理的規范化及標準化。
3提高檔案管理人員素質
增強農村合作醫療相關管理人員的檔案意識,不斷加強醫療檔案管理人員綜合水平素質,必要時可開展相關培訓,引導工作人員打破傳統封閉思想束縛,以全新的思想觀念迎接工作中的各項挑戰。傳統醫療檔案管理都偏向于手工型,但隨著信息化技術的普及,應改革阻礙醫療檔案管理工作開展的舊制度,逐漸往現代化管理方向過渡,同時對一些與檔案現代化管理工作不相符的工作理論與模式進行改革,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效益。在日常工作中必然會遇到問題模,此時可積極調用全新的思路來解決,促使醫療檔案管理工作往新模式方向發展。農村合作醫療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加強檔案管理和管理作為重點,從長遠角度出發,為建好醫療檔案開拓新局面。除檔案管理主體部門之外,醫院各部門也應把收集、整理檔案作為常態化管理,逐漸形成規范化運作,建立一支專兼職相結合的醫療檔案工作管理隊伍,提高檔案管理效率。
3結語
2012年12月—2013年1月通過調查問卷和現場座談兩種方法展開調查,問卷采用對貴州省市(州)、縣(市、區)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通過省衛生廳下發調查問卷并定期全部收回。問卷主要包括:新農合經辦機構的名稱、建立時間、人員配備、工作經費、設備配備和日常主要工作等內容。現場調查和座談,是按照貴州省東、西、南、北、中各個方向隨機選取7市(州)、12縣(市、區)和中國人壽保險六盤水分公司,對縣(市、區)隨機選取兩個鄉鎮進行現場座談,包括參加人員市(州)、縣(市、區)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負責人、工作人員;鄉(鎮)負責新農合的鄉(鎮)長、負責人、工作人員、鄉(鎮)衛生院院長、醫生、村醫、新農合參合人員。
2現狀
2.1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人力資源現狀
貴州省現有總人口約為4067.34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394.67萬人,全省新農合機構總人數1104人,專職人員914人,借用190人,在崗1001人,不在崗103人,其中男497人,女607人,分別占45.02%和54.98%;50歲及以上47人(4.26%)、40~49歲364人(2.97%)、30~39歲530人(48.01%)、29歲及以下163人(14.76%)。全省新農合工作人員平均每人要負責3.39萬人。
2.2新農合人員學歷及學緣情況
從學歷上看,碩士研究生學歷8人(0.72%)、本科學歷412人(37.32%)、專科學歷555人(50.27%)、中專學歷117人(10.60%)、高中學歷12人(1.09%)。從學緣上看,醫學類571人(51.72%)(包括臨床、護理、檢驗、影像、口腔、藥學、社會醫學等等)、財會類111人(10.05%)、計算機信息類53人(4.80%)、管理學類146人(13.22%)、法學類118人(10.69%)、其他專業105人(9.52%)。因為新農合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行業,其工作人員應具有一定的醫療水準,但目前醫學類專業人才缺乏。本科及以上醫學類專業學歷的新農合人員明顯偏少是目前貴州省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人員存在的主要問題。
2.3新農合運行方案不同,參合者的受益程度不同
在實行的農村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上,各市(州)、縣(市、區)新農合運行方案不統一,參合者受益程度不同:(1)貴陽市重門診補償,兼顧住院與大病,取消門診家庭賬戶,以開陽縣、清鎮市為代表。兩個縣2345922人次,總參合人數為712149人,兩縣合計住院為44443人次,平均住院率6.24%,在調研的12縣中稍稍偏低,門診補償比為60%~70%,封頂線400元。重視門診補償能最大程度地提高參合農民的受益面,小病能得到及時診治,防止小病拖成大病。由于重視門診補償,門診補償資金約占總資金的35%左右。(2)大部分地區,重視住院補償和大病補償,同時兼顧門診補償的做法。此種側重于大病補償的傳統模式,參合者的年住院率都比較高,遠高于2008年第四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的居民年住院率6.8%的平均水平,而門診的兩周就診率相對較低。為此,門診的補償資金一般不超過總資金的20%。(3)政府出資委托保險公司管理的運行模式,以六盤水市為代表,優點是給新農合管理機構減輕了許多工作量,定點醫療機構名義上接受雙重監督,但實際的監督審查工作主要靠保險公司來完成。它的弊端在于,保險公司的自身利益,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參合農民的醫療需求和受益度。
2.4貴州省12個新農合市縣住院率、新農合門診、住院服務人次統計
在調研中,同時對所在縣(市)住院率、新農合門診、住院服務人次年統計進行收集和整理。在整個調研中看,村門診率明顯高于鄉鎮門診率,鄉鎮門診率高于縣門診率,住院率縣明顯高于鄉鎮和縣外住院率,這說明村門診主要是以常見的小病為主,鄉鎮門診率主要是以較輕的病為主,較重的病是以縣級醫院為主,這也從住院率表現出來,縣外(主要包括地區醫院、省級醫院、專科醫院和省外醫院)住院率主要是特大疾病和在外務工人員為主。
3存在的問題
新農合是一項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出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供給制度,是一種參與主體多元、決定因素復雜的制度[4-5]。在調查中,我們發現新農合存在缺乏正確認識和定位、機構屬性不明確、管理制度不完善、辦公場地不固定及辦公經費未能及時到位、信息網絡平臺不暢通等問題。
3.1對新農合的認識和定位
通過對調研座談會和問卷的整理、分析發現:首先,對新農合缺乏正確的認識和定位,認為像其他的社會保障部門一樣只是給農村居民在看病上報銷的福利機構,因此對新農合的工作開展影響很大,很難保證新農合醫療基金的安全性。其次從人員配置和使用上,市(州)級在人員配備上最多8人,少則2人(其中1人是借用)。在這種人員不齊的情況下,主管部門還要長期抽調工作人員到其它部門科室和崗位,導致真正從事新農合工作的在崗人員就只有2~3人,因此工作開展難度非常大;縣(市、區)級工作人員配備雖然比市(州)好一點,但人員抽調現象也存在;鄉(鎮)級名為2~3人配置,實際上大部分都只有1個人。第三,從機構屬性上,新農合管理經辦部門只是按照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管理,并沒有明確事業單位,就使工作人員出現了既不是公務員,又不是參公管理的尷尬局面。因此,在職稱、工資、福利待遇上得不到保障,出現人心浮動,影響了工作的開展。第四,從管理屬性上,省、市(州)、縣(市、區)新農合上下貫通,但是鄉(鎮)級與省、市(州)、縣(市、區)形成了一個斷鏈:鄉(鎮)級新農合管理人員歸到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而縣(市、區)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沒有行政管轄權,所以鄉(鎮)級新農合工作人員不固定,隨時調換,影響新農合工作的開展。
3.2對新農合的管理情況
因為機構屬性不明確,造成了管理制度不完善。其表現:首先“,管辦”不分,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是設在衛生局下的二級單位,因此,在監督管理過程中受外界干擾因素影響較大,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不能真正發揮執法監管的作用。其次,因為沒有專門針對新農合的法律法規(目前只有江蘇省出臺了一部《江蘇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條例》),出現了執法過程中的盲點,造成無法可依的尷尬局面。第三,由于籌資標準時間不固定,因此造成籌資工作困難。第四,稱謂不統一,有的市(州)稱為“新農合管理辦公室”,簡稱“合醫辦”,有些縣(市、區)稱為“新農合管理局(中心)”簡稱“合醫局(中心)”等。
3.3新農合的辦公場地及辦公經費
據調查,各市(州)、縣(市、區)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大部分沒有固定和獨立的辦公場所(多數是租借辦公),缺乏必要的巡視、監督、檢查的交通工具,辦公經費的標準也有所不同。雖然辦公經費全部由衛生局統一管理和使用,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經費未能及時到位,在工作和監督執法上產生了很多的矛盾和問題,造成了工作的被動和滯后,整個監督管理不能做到提前預防。
3.4信息網絡平臺不暢通
省、市(州)、縣(市、區)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的信息網絡平臺不統一,使得信息網絡終端沒有覆蓋到最基層(村衛生室),所以也制約了新農合的發展。如本應在第一時間完成處方的錄入,但由于信息網絡不暢通,結果是每個月拿到縣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統一錄入,這樣既增加了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的工作量又不能做到及時的監管。
4建議
我國合作醫療幾起幾落的曲折發展歷程使得新農合格外受到政府的關注[6],其建設要結合目前農村社會宏觀的政治經濟環境,從戰略高度研究和把握新農合制度理念[7]。
4.1構建一支結構合理的新農合工作隊伍
構建一支結構合理的新農合工作隊伍,必須認真制定適合的策略方針和目標[8]。首先,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是一個專業性強的機構,因此在人員配備上不能有隨意性,不是什么專業都可以,要科學合理配備專業人員、要建立一支專業性強的監督執法隊伍,這樣才有利于監督、管理、保證新農合資金的安全運行。其次,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人員數量配置要科學合理,用工作量測算方法比較適宜。測量可以分成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測算某區域范圍內,全年門診、住院服務后的管理工作量,采用數學模型進行計算。第二部分是計算新農合管理機構,對不同層次定點醫療衛生機構的巡視、督查工作量進行統計,計算上級新農合管理機構對下級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定期召開例會的工作量,計算基金管理、補償經費的核實、撥付工作量,信息資料的匯總、傳送、信息平臺的維護工作量,以及咨詢服務等工作量的總和。將兩部分相加,即為經辦管理機構需要配備的工作人員數。
4.2明確新農合工作人員的工作屬性
新農合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的工作屬性要明確,新農合經管機構應屬于國家公務員的系列范疇,可根據實際情況先由參公管理逐步走向公務員系列。這樣既可以提高新農合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同時又可以穩定建設和發展新農合隊伍。鄉鎮新農合管理機構人員應并入縣(市、區)新農合經管機構,由縣(市、區)新農合經管機構直接派駐到鄉鎮工作。這樣就可以上下貫通,便于工作開展,加強新農合的管理。
4.3對新農合要有正確的認識及完善的管理制度
首先新農合既像其他的社會保障部門一樣,是給農村居民在看病上報銷的福利機構,但是又是區別于其他的社會保障部門:(1)這是國家給農村居民的最大惠民政策,它可以使農村居民不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使農村居民受惠,最大化的促進了社會的穩定、經濟的發展。(2)可以合理整合利用有限衛生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益,促進醫療服務市場的發育和完善,支持衛生部門的發展和建設。(3)患者在新農合中更容易享受衛生服務量和價的優惠。(4)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和醫療服務提供方,通過簽訂、執行合同規定的服務內容和支付方式等經濟關系,抑制需求誘導,控制患者行為和醫療費用。(5)有利于預防和治療相結合,體現預防為主的方針,可以做到預防在先、控制為主、治療為輔,實現低投入、低消耗,實現社會經濟效益目標的最大化。
4.4合理設置新農合管理機構
首先,明確機構的屬性,新農合經辦機構和其他一般單位不同,它既有管理的屬性,又具有監督執法的行為,因此,上下要統一名稱、統一管理,省、市(地、州)、縣(市、區)到鄉(鎮)上下貫通,形成一個完整的鏈條,實行垂直管理,村由村委員會指派一位協管員對本村進行監督管理。其次,應完善管理制度,這樣才可以基本解決新農合隊伍建設中所產生問題和矛盾,使得工作經費得到更好地保障,徹底實現“管辦”分離。市(地、州)、縣(市、區)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應當脫離衛生部門(可以適當高于衛生部門半格),形成真正獨立的監督執法部門,這樣就避免了“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尷尬局面和不應有的工作干擾,可以更有效地對新農合醫療基金實施監督管理,保證新農合醫療基金安全性。第三,國家應盡快制定和出臺針對新農合的法律法規,使經辦機構的監管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有法可依,防止和避免非法套取新農合醫療基金的現象發生。
4.5不斷改善新農合機構辦公環境
各市(州)、縣(市、區)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要有固定獨立的辦公場所和巡視、監督、檢查的交通工具,要有統一辦公經費標準。這樣在開展工作和監督執法時,就不會產生很多矛盾和問題,不會造成工作的被動和滯后。
4.6不斷完善新農合管理制度和新農合運行方案,提高參合者的受益程度
實行農村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統一,使全省的農村居民享受同等的醫療保障。應綜合上述三種運行方案,兼顧門診、住院與大病補償,這樣更有利于農村居民做到“早預防、早診治”,“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鄉(鎮)”,切實減輕農村居民的經濟負擔,使更多的農村居民在醫療保障上得到實惠,同時也便于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4.7加快信息網絡平臺的建設
1.1人口流動導致新農合制度實施困難
在我國城鎮化發展的過程中,人口流動成為社會發展中的一個普遍現象。大規模的人口流動主要體現在一個龐大群體的出現———城市農民工,他們及其親屬大多參加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或在原戶籍地參加了新農合,由于城市報銷標準和鄉鎮報銷標準不一致,以及城市醫院沒有針對各地農村制定藥目信息庫,農民工在外工作時就無法到定點醫院或藥房就醫或購藥,而無法滿足農民工的參合要求。隨著我國城市化的不斷發展,大批的農民工進入城市,農民工醫療問題必然會成為新農合制度管理的一項重要難題。
1.2新農合基礎設施服務無法滿足農村醫療衛生發展的需要
在新農合實施的過程中,由于各級政府資金短,對新農合的財政投入不足,造成農村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無法滿足農村醫療衛生發展的實際需求,相關的醫療設備和器械等一旦損壞,也沒有精力和金錢進行維修,這嚴重影響了新農合工作的開展。此外,還有部分政府盲目投資,對城鎮和農村的醫療資源配置不均衡,造成城市醫療資源浪費而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薄弱、服務水平偏低等問題,也制約了新農合的發展。
1.3新農合實施相關手續過于煩瑣
由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對象為農村戶口群體,涉及人員眾多,居住分散,且有相當一部分農民前往城市打工,當辦理參合手續時,必須要具備身份證、戶口簿以及參合的保險證等證件,此外,由于新農合相關機構工作效率極低,在辦理參合手續和報銷手續時耗時非常長,農民需要等相當長的時間才能領到醫療補助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參合農民的積極性。
1.4新農合相關監管機制不健全
在財政較為困難的基層政府,他們為了彌補政府辦公經費的不足,往往會挪用合作醫療基金,使得合作醫療基金監管力度大打折扣。在實行合作醫療基金管辦分離后,由于基金管理辦法尚未形成統一的體系,以及貪污、挪用等情況的出現也使得新農合的作用大打折扣。
2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對策
2.1完善流動人口參合機制
就現階段而言,新農合制度管理首先應處理好流動人口參合的工作。首先,要靈活利用新型農村醫療合作制度,將新農合與城市醫療保障體系有效銜接,從而在本地區形成統一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強對城市和農村的醫療衛生保障制度的統一管理,避免出現重復參合和重復報銷的情況。其次,還應加強新農合制度管理的信息庫,實現城鎮居民的醫療信息共享,從而解決流動人口異地就醫和報銷等問題。
2.2改善農村基礎醫療設施
地方政府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必須貫徹執行以“農村衛生工作”的工作方針為重點,保障經費落實,增加農村衛生投入,動員各方面力量向農村傾斜,支援農村,添置和更新醫療設備,及時供給藥品。同時,還應提供設備技術等方式,改進鄉村醫療機構診療條件,使參加新農合醫療的農民不出村、鄉就能獲得對農村常見病、多發病的優質醫療服務,確保各項工作有效運行。
2.3統一合作醫療補助形式
醫療衛生部門應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一補償標準,規范和創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模式,簡化轉診手續,擴大補償范圍,將門診大病納入統籌基金補償范圍,消除縣(區)之間新農合補償差距,進一步方便農民群眾看病就醫,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參合農民受益水平。
2.4強化合作醫療基金監督
各地方合作醫療管理部門應提高管理機構能力,健全基金監管體系,使基金管理規范化、流程化,實行并落實監督工作責任制,提高合醫基金的監管力度,應該杜絕,同時強化健全內部和外部監管機制,基金監管不流于形式,而真正落到實處。
3小結
新農合基金預算是新農合經辦機構根據實施方案的要求,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則,為完成新農合基金的籌集計劃和合理使用基金的任務而編制的年度基金收支計劃。經辦機構年初應該根據新農合基金的特點和要求,遵行政策性、可靠性、合理性、完整性、保證重點性等原則編制基金支出預算。在編制預算時,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使預算基金略有節余,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新農合經辦機構將預算草案報經縣(市)級衛生、財政部門備案、批準,并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工作中認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況,定期向同級財政和衛生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財政和衛生部門應逐級匯總上報預算執行情況,并加強基金監管,發現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解決。通過對往年基金支出情況分析,根據預計籌資標準和實施方案對原預算方案進行適當調整,再逐級備案、批準,調整后的預算仍要保持收支平衡。合理、有效的預算計劃能為新農合基金安全使用提供保障。
二、加強基金籌集管理,確保基金足額到位
新農合基金籌集實行農民個人繳費(含集體扶持繳納,目前個別經濟條件好的鄉鎮村組為農民繳納部分參合費)和政府財政補助相結合的原則。新農合制度自2003年運行以來,存在多種不同的基金收繳方式,隨著制度和措施的完善,目前大多地區采用代收代繳方式,即:首先,縣級政府和新農合經辦機構共同擬定當地新農合制度實施方案;其次,鄉(鎮、街道)根據實施方案要求完成農民個人繳費的收費工作;然后,鄉(鎮、街道)負責新農合工作的人員將代收的農民個人繳費足額繳入財政局社保基金專戶;各級財政補助按政策和制度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補助資金直接撥付到縣財政局社保基金專戶。在籌集農民個人繳費過程中,存在亂收費、挪用和為完成參合率而弄虛作假行為。為避免亂收費行為的發生,在新農合基金收繳前,由財政部門統一印制定額收據分發到各鄉鎮,各鄉鎮收繳參合費人員執定額收據收取參合費;為避免挪用行為發生,要求各鄉鎮在規定時間內將參合繳費足額繳入財政專戶,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否則視情況嚴重性追究刑事責任;新農合政策和制度要求農民自愿參合,不得強制、攤派參合,更不能弄虛作假,騙取國家財政補助。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應根據制度要求,按時、足額配套補助資金,確保新農合補償支出。做好新農合基金籌集工作,才能保證當年新農合報銷補償支出,才能保證參合農民及時受益。
三、加強基金資產負債管理,確保基金有效使用
資產是指新農合經辦機構在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現金、銀行存款(包括財政專戶存款、支出戶存款)和暫付款等。新農合經辦機構應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銀行存款和現金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應按有關部門的管理要求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銀行存款賬戶;現金的收付和管理要嚴格遵守國務院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中的有關規定;應按月和開戶銀行對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以遼寧省某縣為例,在補償支出過程中,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不直接接觸現金,在結算醫院墊付款結算時為其開具轉賬支票,在結算參合農民域外就醫和門診藥費補償時開具現金支票,參合農民執現金支票到銀行取款,確保了基金的安全使用。負債是指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暫存款和臨時借款等,負債應謹慎發生,定期處理,及時結清。目前,經辦機構存在的負債一般是給定點醫療機構撥付的周轉金,能夠及時結清。在新農合基金籌資水平有限的情況下,經辦機構應做好基金資產負債的管理,以保證新農合的正常運轉。
四、加強基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確保基金合理支出
新農合基金支出按用途分為醫療基金支出、風險基金支出。醫療基金支出指按規定的限額和補償比例用醫療基金支付的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補償支出、大病保險繳費支出;風險基金支出是指由于新農合基金非正常超支而造成基金臨時周轉困難等而動用風險基金所發生的支出。新農合基金支出管理的原則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適度、逐步調整、略有節余”。統籌地區應該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衛生事業發展狀況、近幾年參合農民住院率和新農合基金支出情況等方面因素制定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新農合實施方案,一般政策規定住院基金支出70%,門診基金支出25%,大病保險繳費支出5%。新農合實施方案是制度順利運行的有力保障,合理并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實施方案,即保證了基金的安全,又使廣大參合農民最大程度受益。加強新農合基金安全、合理使用,定點醫療機構是個關鍵因素,新農合經辦機構要對申請定點的醫療機構進行嚴格審查,對符合定點標準的醫院給予定點,以確保定點醫院合理合規進行醫療服務和落實新農合實施方案。新農合基金使用的基本要求是封閉運行,財政部門應在規定的銀行設立基金專戶,所有新農合資金收入全部存入財政專戶;經辦機構在規定的銀行設立基金支出戶,做到銀行管錢不管賬,經辦機構管賬不管錢,基金收支分離、管辦公開。基金的分配和使用是新農合基金管理中最重要的環節,是新農合制度順利開展的保障;基金使用的合理與否體現參合農民的受益程度,體現國家政策的惠民程度。
五、加強基金結余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完整
基金結余是指當年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額,正值為結余,負值為超支。新農合基金結余包括醫療基金結余和風險基金結余,醫療基金結余結轉下年繼續使用,風險基金結余按政策和制度要求保持在當年籌資總額的10%范圍內,風險基金用于發生不可預見的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和當年重大疾病人數增多等導致按規定應由醫療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超支部門支出。根據相關規定,新農合基金累計結余保持在當年籌資總額的25%范圍內。就目前各地區新農合開展情況來看,雖然大多地區略有節余,但隨著參合農民參合意識和健康意識的提高、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醫療服務價格的提高,新農合基金支出也在提高,給基金安全使用造成巨大壓力,各統籌地區要加強新農合基金管理。如果基金當年入不敷出,需要經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批準,動用歷年滾存結余,向省級財政申請使用縣本級風險基金,采取以上措施仍無法解決的,及時上報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結余基金是新農合基金使用的底限,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結余基金,以確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六、加強基金決算與監管,確保基金陽光支付
(一)參合農民內部控制
目標新農村合作醫療建立的初衷在于為農民解決因病返貧、致貧的問題,提高農民防御疾病風險的能力以及身體素質,這一初衷同樣也是對參合農民進行內部控制的主要目標。隨著新農村合作醫療的不斷推行,參合的農民對其管理和運作的模式都越來越清楚,由此就出現了一系列的針對新農村合作醫療漏洞的行為。例如,將簡單的門診治療可解決的疾病轉為住院治療,或者向他人出借自己的醫療本等,這種做法雖然可以使得少數人獲得理想的利益,但是卻從整體上損害了廣大參合農民群眾的利益。出現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農民雖然對自身利益的維護意識較強,但是針對新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卻缺乏相應的制度遵守意識,因此,解決這些問題就成了新農村合作醫療參合農民內部控制工作的要點。整體上來說,從參合農民出發的內部控制目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提高農民對疾病風險的防御能力,改善農民的健康狀況,最大限度減少農民因病返貧、致貧現象的發生;轉變農民的合作醫療觀念,使農民能夠按照法律法規,根據內部控制制度來維護自身的利益。
(二)定點醫療機構的內部控制
目標定點醫療機構的主要任務是為農民提供高效的醫療服務,其在新農村合作醫療中就相當于醫療基金向外流出的看門人,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行為對新農村合作醫療的持續發展具有決定性作用。但是目前在定點醫療機構中普遍存在一些缺乏規范性的行為,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①不合理用藥,包括處方用藥的種類多,對抗生素的使用頻率超過一般標準,靜脈注射比例大;②不合理檢查,主要體現為化驗檢查反復進行,使用大型儀器檢查不符合規范;③不合理收費,定點醫療機構普遍存在自立項目以收取醫療費用的現象。定點醫療機構的不規范行為將從整體上對參合農民的利益造成損害,同時也會進一步阻礙新農村合作醫療的健康發展,所以,為了避免其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必須將其作為新農村合作醫療內部控制的一大重點。基于目前所存在的問題,定點醫療機構首先應從自身出發,努力完善相關制度,利用制度來提高醫療行為的規范性。同時,可以建立相應的新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系統,實現與醫院管理信息系統的實時對接,全面掌握定點醫療機構的一切診療活動,并對其行為進行有效監督,從源頭上制止不規范行為的產生。從定點醫療機構出發的內部控制目標就在于促進醫療行為的規范性、醫療費用的合理性的提高,從而有效提高新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效率,同時,從整體上提高新農村合作醫療的服務水平也是十分必要的一個方面,可以從制度建設、人員素質提高、信息系統建設幾個方面來落實。
(三)新農村合作醫療內部控制
目標的總體分類COSO的《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機構》中指出,內部控制目標可以分為戰略目標、報告目標、運營目標以及合規目標四種,結合新農村合作醫療的總體目標對其內部控制目標進行分類,則可分為長期目標、信息目標、運營目標以及合規目標四類。從四類目標的特點出發進行研究,不難發現其中實際上是存在著一定的關聯的,四者共同構成一個整體性的內部控制目標體系。長期目標在新農村合作醫療內部控制目標體系中充當最高目標的角色,以作為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長期發展的后盾力量;運營目標則代表長期目標分解后的各個分支,也是長期目標的基本落腳點和具體化,可表現為合理用藥、嚴格按照收費標準進行醫療收費行為、提高新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人員整體素質、提高新農村合作醫療機構辦事效率等,運營目標存在的意義在于確保長期目標的實現;信息目標反映的是新農村合作醫療運營目標的成果,具體可表現為完善新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網絡、提升其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公開基金使用情況等;合規目標可以保證新農村合作醫療運營目標的完成,主要從完善新農村合作醫療相關制度等方面落實。上述四個目標在新農村合作醫療內部控制目標中皆有所體現,但是運營目標所占比重相對更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新農村合作醫療從2003年在我國開展以來,至今已基本普及,其工作的重點也逐步向完善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等細節方面轉移,所以運營目標也隨之成為新農村合作醫療內部控制目標的側重點。
二、結語
關鍵詞:農村合作醫療;公平;效率
一、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公平與效率
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為使社會成員能夠維持基本物質生活,實現生存權提供援助和保證而設置的若干項目的總和,主要是政府依據法律法規,參與國民收入的再分配,通過資金的籌集與給付,將暫時不享受社會保障的人們的一部分國民收入,通過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等形式轉移到享受社會保障的國民手中,使其取得國民收入的再分配收入來實現的。
(一)社會保障制度的設計首先要注重公平
社會保障作為實現社會公平的必要手段之一,首先通過“非歧視性原則”使社會任何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成員都納入社會保障范圍,實現了社會成員參與的機會公平;其次,社會保障制度能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通過其補償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起點公平和過程公平;再次,社會保障實際是一種再分配政策,因而它又可以一定程度地促進結果公平。
(二)社會保障制度的設計也必須注重效率
社會保障制度的效率包括社會保障制度自身的效率和社會效率兩方面。社會保障制度自身的效率,即制度本身的運行效率,是微觀角度的效率。社會效率則是指通過解決社會成員個人的困難,實現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是宏觀角度的效率。
由此看來,公平與效率在社會保障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在社會保障制度中公平與效率是同等重要的,兩者并非相互排斥,也不應有先后之分,而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是無法分割、相輔相成的關系。公平和效率都應服從和服務于社會保障這一目標,因此,社會保障制度應是公平與效率的統一體。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理應公平與效率兼顧。而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重點是幫助農民減輕因患重大疾病而帶來的經濟負擔,其政策目標是減少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現象。但現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制度設計及具體運行上還存在的一些不符合公平與效率原則的內容,可能會降低這一制度的保障效力或者導致政策目標的偏離,影響其健康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公平性
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在醫療保險制度中體現為衛生籌資的公平性,即衛生籌資過程中,不同人群(主體)間的經濟負擔應該公平,同等健康需要或健康水平具有平等的衛生資源供給或衛生服務利用,這是被廣泛接受的對公平的認識。分析衛生籌資的公平性一般是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的:平行原則,即具有同等支付能力(經濟情況或收入)的主體應對衛生服務提供同等的支付;垂直原則,即根據人們的經濟承受力,實際支付額度應與支付能力成正比,即支付能力強的主體應當多支付。因此,健康保險作為實現再分配的理想媒介,其目的不僅僅是均勻衛生保健費用支出,還應該使身體健康的和(或)收入高的人承擔長期患病和(或)低收入者的部分費用,使相同健康需要的人不因支付能力的限制而失去衛生服務的供給。
如果將以上原則運用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設計上,并且超越個人支付的范疇來研究各不同籌資主體的公平性,則會發現,政府是強勢一方,其充足的資源保障決定其較強的支付能力,理應在籌資中承擔主要的責任;而農民是弱勢一方,其不穩定的收入增長難以保障這一制度持續運行的必要支付,其不穩定的資源條件使其在籌資中只宜扮演配角。因此,公平原則不是一種要求各籌資主體平均負擔出資額的一種平均主義原則,它體現一種能力對等原則,而能力大小以資源保障的穩定性與基礎來衡量。
我國現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公平性的要求:
(一)自愿的“人頭稅”的繳費形式顯失公平,會導致農民參與機會的不公平
可能是出于管理簡便的考慮,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采取了人均負擔10元的基本繳費形式,但這實際上是一種“人頭稅”的繳費形式,沒有考慮到農村居民個人和家庭繳費能力的差異,顯然會造成貧困家庭的繳費負擔較重。這一自付率,客觀上構成了一個費用門檻,貧困家庭依然因無力墊付大病的全額醫療費用。同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堅持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最終導致這部分人口寧愿放棄求醫,不參加合作醫療,從而無法享受合作醫療的好處,形成了農民參與合作醫療的機會的不公平。而且這一自付率還會導致逆向轉移支付。因為富人相對更有能力交費,也就更有可能享受政府提供的補貼以及相應的醫療保障。這樣客觀上形成了富人既富又有保障,窮人越窮越沒有保障,加劇了農村醫療衛生領域的不平等,違背了社會保障制度應當對貧困者轉移支付和緩解社會不平等的基本原則。
(二)保大病的目標定位,易導致參與合作醫療的機會不公平和過程的不公平
一方面,參保是為了預防因患大病而導致的貧困,較為富有的農民可能覺得參保的費用不太高而選擇參保,但多數貧困農民都認為“不可能患大病”及“投保才易患大病”,因此不參加合作醫療。這就導致了參與機會的不公平,而且會導致農民享受合作醫療的不平等;另一方面,農村的現實生活中,真正影響農村居民整體健康水平的是常見病和多發病,許多農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為“小病無錢治而扛成大病”的。因此,新型合作醫療的保障目標定位于大病,事實上是放棄了對大多數人基本醫療需求的保障責任。參加了合作醫療的農民患了小病得不到補償,只有患大病才能得到相應的補償,這會鼓勵農民小病不治而等拖成大病一起治的逆向選擇,違背了過程公平的原則。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效率性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主要是通過幫助農民減輕因患重大疾病而帶來的經濟負擔,減少農村居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現象來促進社會公平,保持社會穩定,為企業生產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為社會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從而有利于經濟的發展。這就是社會保障制度的社會效率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的具體體現。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自身的運行效率主要體現在基金的籌集、所籌基金的給付(發放)過程及監督管理三個方面。我國現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運行效率在以下方面有待提高。
(一)籌資機制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籌集是其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在自愿參加原則下,建立自愿籌資機制則成了合作醫療制度可持續發展面臨的最為迫切的問題。但由于前兩次“恢復和重建”合作醫療制度不良影響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農民醫療保障的有效需求不足,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不高。
要想提高合作醫療籌資的效率,建立自愿籌資機制,“誠信”和“受益”是關鍵。政府首先要確立誠信的形象,在此基礎上讓廣大農村居民受益。就誠信而言,政府要兌現在農村居民參保時的承諾;就受益而言,主要是農村居民得病后政府能及時給予合理的補償以減少農村居民的經濟損失。這其中政府起著主導作用,政府的重視和大力支持是根本前提。因此,首先政府應做的就是落實資金并考慮對那些經濟確實有困難的鄉鎮或是農戶家庭給予提供轉移支付或補償。其次是必須做到醫療過程的信息公開化,確保農戶的知情權;設立有農村居民參與的監督管理機構,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的基金管理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監督,防止任何形式的挪用和貪污濫用,以此取信于民。
(二)所籌基金的管理及給付(發放)機制
1.合作醫療缺乏對供方行為的有效制度約束。許多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計劃與公費和勞保醫療保險的運作模式相同或類似,即它們都是被動地報銷保戶的醫療賬單。這就容易引發醫療供方的道德風險,如一些定點醫療機構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治療檢查問題比較突出,次均住院費用和門診費用上漲較快;處方藥物和檢查項目超出基本藥物目錄和規定檢查的項目過多,不少費用不在報銷之列,即使可報銷一部分,但由于合作醫療買的藥價格高,自己承擔的部分并沒有切實減少;有的地方合作醫療實行后,醫療費用呈現普遍上漲的趨勢,農村患者可報銷的部分被上漲的醫療費用抵消了,這不僅增加了農民的費用負擔,最終還可能導致合作醫療基金支出的急劇增長。此外,衛生機構的注意力被引向以醫療為中心,這極易導致不顧實際需求亂用合作醫療基金,盲目增加設備和設施,而忽視切實改善服務和預防保健。
2.報銷手續繁瑣。農民報銷治病費用一般要帶上身份證、合作醫療證、實施年度內定點醫療機構的合法有效票據、住院費用結算清單、病歷復印件、診斷證明、轉院證明,到所在地的鄉鎮合作醫療辦事處申報,辦理各項手續,填寫住院費用報銷申請表;經辦人員審核后在10日內提交市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審批,審批后5日內將補償金撥付至當地銀行營業所,再由鄉鎮辦事處在3日內通知申報人領取。如此的效率,只會增加農民的精神負擔。
(三)監督管理
1.制度運行成本的管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缺乏管理成本上的分析。首先,大部分縣有很多的人口且居住相當分散,健康狀況差異很大,合作醫療每年籌資都需要“合管辦”的工作人員挨家挨戶的進行;其次,合作醫療縣各級政府都要成立一套相應的管理機構,縣里設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局,各鄉(鎮)成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人員和辦公經費都列入財政預算。這些對于取消農業稅以后的財政狀況本身就很拮據的縣鄉政府和較低的合作醫療籌資水平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支出,而且這些都只是直接的制度成本。此外,縣級財政不僅要安排配套支出,而且還要承擔數額相當大的宣傳組織費用和運轉管理費用。最終導致許多縣級政府迫于無法安排這部分經費,將部分費用轉嫁給衛生機構,包括縣醫院、鄉鎮衛生院和村級診所,而這些機構最終又會把這部分費用在經營中轉嫁給患者。
2.對醫療服務的管理。對基層衛生機構要圍繞優質、低價、合理、安全、便捷的衛生服務去要求。首先要建立完善制度,定期監督檢查、考核。實施合作醫療的鄉鎮,必須根據《關于農村衛生機構改革與管理的意見》,加強一體化管理,解決好基層衛生人員的報酬問題,有效地遏制衛生人員因補償制度不健全,謀求私利而增加基金開支的現象。對鄉、村衛生人員進行嚴格而系統的業務培訓,尤其是臨床操作規范的培訓。在此基礎上做到統一購置和管理藥品,保證用藥的質量與安全。對村級衛生室還需做好消毒、輸液證發放和監督工作,使廣大群眾獲得優質、安全的醫療衛生服務,這才是讓農民真正的受益。其次,合作醫療必須建立門診、住院費用控制制度,要特別強調基本藥物目錄的使用和推廣,杜絕人情方、大處方,重復檢查,用“好”藥、貴藥的現象。基層衛生人員能否合理用藥,是減輕入保者的費用,使農民受益的重要一環。另外,除了住院補償、大病補償需要一定的審查、審批手續外,對金額較小的門診費用補償,由衛生服務機構直接兌現,定期審查考核。
總之,要簡化補償手續,提高效率,方便群眾真正受益。總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繼復興農村合作醫療的數次嘗試之后的一個新的歷史開端,在其逐漸推行的過程中,應逐步達到實質上的公平與效率并重,這必將大大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縮小城鄉差距、扭轉不平衡的社會發展結構、構建和諧社會和實現五個統籌發展中作用的發揮。
參考文獻:
[1]左學金,王耀忠.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幾點思考[J].社會保障制度,2004,(3).
[2]陳信勇,王運福.建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路徑選擇[J].社會保障制度,2004,(6).
[3]董忠波.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問題[J].社會保障制度,2004,(9).
1以戶參保與一人多保的關系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單位章程一般規定,農民參加合作醫療保險繳費必須以戶為單位。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碰到許多具體問題:如農戶家庭中,其家庭成員并不一定都是農民,有中、小學生;有外出務工者;有鄉鎮企業職工;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等。現在在校學生,學校普遍要求學生參加平安醫療保險(一般屬保險公司承辦的商業保險);外出務工人員由于保險意識的增強,他們參加商業保險者居多;鄉鎮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普遍參加了社保局舉辦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農民低保和優撫對象,當地民政部門也為其辦理了醫療保險;各種保險五花八門、相互交錯。如果不區別情況認真對待,一味強調以戶為單位,籌集資金時阻力比較大,農民認為當地政府不尊從自愿的原則。當然,那些已經參加了某種醫療保險人員中的老弱病殘者,很樂意再參加一份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因為繳費少生病時可以得到雙重保險,享受多次補償的福利待遇。如果不以戶為單位,又極易形成“逆選擇”,即籌資時,年輕人身強力壯者不參加,老弱病殘、常年患病體質差的農民主動參加,這樣就會造成籌資不足開支大、互濟性差。
實踐證明:一人多保補償結報時有種種弊端。首先因為參保人患病就診后,醫院只能開出一次票據及相關就診記錄手續,而不可能多次開出票據及相關記錄。參保人憑什么合法手續去幾家投保部門進行補償結報呢?那么只有使用復印件或醫療單位重新出具就診票據證明。這就給參保人有空可鉆,可能弄虛作假。結報過程中,我們發現使用虛假復印件、虛假證明、涂改復印件的大有人在;更有甚者,由于現代科技的發展,偽造的彩色復印件等諸多問題相繼暴露出來,給審核補償結報工作帶來麻煩,給監管和控制增加了許多困難。其次,一人多保參保人有時在幾家投保部門獲取的補償金總額,竟然高于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總額,有人笑話:“生病反而可以致富”。
再論那些一人多保中的既參加城鎮職工醫保,又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患病后既享受城鎮職工醫保的報銷,又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補償。他們把本來醫保部門不予報銷,該由個人承擔的部分住院費用,門診就診應該由個人帳戶支付的費用,再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來補償,享受著不該享受的雙重福利待遇,有人稱這種現象為“與農民爭利”、“揩農民的油”,這有悖于政府舉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本來宗旨。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政府統籌城鄉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切實解決“三農”問題,大力加強農村衛生建設,提高農民健康水平,遏制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而作出的重大決策和采取的重大舉措。筆者認為:要正確處理以戶參保和一人多保的關系,嚴格區分不同參保對象,選擇不同的參保類型。既堅持以戶為單位,又要堅持實事求是,要針對不同情況、不同人員區別對待。對那些已經參加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一般不得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以免發生“與農民爭利、揩農民油”的現象。因為這兩種保險都有政府和單位投入,帶有一定的福利性質。如果當事人要求參加,應該制定不同的籌資標準。補償報銷時,城鎮職工醫保部門規定不予報銷應該自費的醫療項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也不得補償,同時還應扣除另一保險部門已經補償的金額,不得重復補償報銷。對于中、小學學生,外出務工農民還是以戶為單位,先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后自愿選擇參加其它商業保險為好。補償結報時,要規范結報手續和結報程序,做好相關保險經辦機構的對接工作,防止套取和騙取補償金。
另外為了滿足參保農民多層次的需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可以根據參保農民經濟收入的不同,設置不同的籌資水平、不同報銷比例、不同報銷最高限額的多種福利包,供農民自主選擇。要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項“民心”工程,真正深得人心,讓老百姓真正得實惠,千萬不能傷民心、損民利。
2門診醫藥費與住院醫藥費補償的關系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中,我們要正確處理參保農民的門診醫藥費與住院醫藥費補償的關系。筆者所知,有些試點縣(市)合作醫療章程規定,只補償參保農民的住院醫藥費而不補償門診醫藥費;有些試點縣(市)合作醫療參保農民門診醫藥費雖然可以補償,但條件比較苛刻,簡稱“一高二低兩不補”。一是門診醫療費比住院醫療費起報點高;二是門診醫療費比住院醫療費補償比例低(門診補償比例一般在10~25,而住院補償比例一般在25~50);三是門診醫療費比住院醫療費補償最高封頂低(門診補償最高封頂一般為500
~1500元,而住院補償最高封頂可達15000~30000元);四是門診只補償藥費,而不補償檢查費、治療費等其它發生的費用,而住院補償的范圍就廣泛得多;五是特殊病種(如癌癥、尿毒癥等)的門診血透、化療、放療等費用參照住院補償,其它一般疾病門診費用則不予補償。
上述情況其理由是:“合作醫療補大不補小”,參保農民對此意見比較大。“保大”與“保小”只能相對而言,不能一概而論。“大”與“小”因人因地而異,對于貧困地區貧困農民來說,有時即使是小病,醫療費用哪怕是幾百元、幾千元,也是不堪重負,對于這類人群來說,即使小也是大。而對于經濟發達地區、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民來說,幾千元,甚至上萬元的醫療費用負擔,也許仍然能承受,并不感到是大。我們不能片面強調保大不保小,也不能片面地把住院與門診作為劃分大病與小病的唯一標準,而忽略參保農民的受益面和積極性,忽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互。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充分重視那些貧困人群,有關章程補償規定要向貧困人群傾斜,要真正讓貧困人群患病能夠看得起,而不致于因病致窮,因病返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如果沒有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只靠政府投入將難以長期堅持和發展,就有可能返回到從前的老路,春辦秋倒。
如果不能正確處理參保農民門診醫藥費與住院醫藥費補償的關系,還會導致參保人弄虛作假。試點工作中我們發現有些參保農民門診就醫時,為了獲得與住院病人補償的同等待遇,他們要求農村衛生院不開門診票據而開具住院票據,填寫假出院小結、開具假住院記賬單。醫療單位雖然感到為難,但為了爭取病員還是違心地做,甚至適 當收取住院費,形成了醫院和患者“醫患合謀、各取所需”。
如果門診醫藥費與住院醫藥費補償關系處理不好,還容易引導農民小病大治、無病。本來病情根本不需要住院治療,為了得到住院補償費用待遇,農民不得不住院治療。這樣既增加了農民經濟負擔,也浪費了衛生資源,同時增加了合作醫療經費支出。因而我們在制定合作醫療章程時要慎之又慎,門診、住院一定要統籌兼顧,既要補大也要兼顧補小,不能只補償住院不補償門診。門診與住院的起報點、補償比例、封頂線、補償項目范圍、補償標準要控制在一個相對比較合理的范圍。起報點與最高封頂線既不能偏高也不能偏低,如果起報點偏高最高封頂線偏低,則會影響參保農民受益面和積極性;起報點偏低封頂線偏高,合作醫療籌集的資金又難以承受、容易出險。要根據不同等級醫院設置不同的起報點,不同的補償比例;要做到有緊有松、有高有低,松緊適度、高低恰到好處。要能夠引導農民就低不就高,就是能夠在基層醫療單位治好的疾病而不到大醫院去;能夠在門診治療的疾病而不住院治療,這樣既減輕農民負擔又節約衛生資源,也減輕合作醫療支出的壓力。
正確處理門診醫療費與住院醫療費補償的關系,對于擴大參保農民受益面,從而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影響力,保證合作醫療資金充分利用,體現制度運行的效率性、公平性,增強農民信心有著重要意義。據統計,某試點縣20__年度門診住院補償總人次為29031人,其中門診補償15300人次,占補償總人數的53,住院補償13731人次,占補償總人次的47,門診人次比住院人次高6個百分點。另外對參保農民實施門診醫藥費的補償,尤其對那些慢性病患者,如肝炎、結核、糖尿病、老慢支等常年服藥的人群也能起到積極支撐作用。
3“幫富”與“幫窮”的關系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過程中,有農民反映農村合作醫療“幫富不幫窮”。問其理由是家庭貧困的農民生病能忍則忍,實在忍不了就買點藥回來吃,或在家打針掛水進行一般低檔次治療;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民生病就能住院、甚至使用高檔藥品,享受較高檔次的治療。而一般地區合作醫療章程普遍規定,除了門診補償比例、補償最高封頂金額低于住院以外,而住院補償時往往是隨著醫療費用的增加報銷比例相應提高,直至達到最高封頂數。前者貧困人口只能按門診或住院低比例補償,而后者經濟富裕農民則可能享受高比例補償。這樣看來同樣的病情由于采取了不同的治療方法,即同病異治,則貧困農民補償得少,經濟條件好的農民補償得多,并且占有更多的衛生醫療資源,所以有農民把這種現象稱之為“幫富不幫窮”。
上述說法和觀點雖有偏見性但也不可忽視。我們不能只看到經濟條件好醫療消費支出費用高的農民,讓經濟條件差醫療消費支出費用低的農民,得到相對高一點的補償。如果從籌資水平和補償水平的橫向看,也許是公平合理的,因為他們的籌資標準、補償比例是一致的,如果支出相等的情況下,他們的補償金額也是相等的。雖然高消費相對來說得到了較高補償,看起來幫助了富人,但這部分農民自己所承擔的費用,比經濟條件差的農民自己支付的費用也要高得多。如果縱向看,經濟條件差與經濟條件好的農民繳納的合作醫療資金是相等的,但補償時經濟條件好的農民,則比經濟條件差的農民占用了更多的醫療資源,享受了更好的醫療服務,相對來說又是不公平的,也就是不垂直公平。
政府舉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目的,正是為了解決這種貧富差異,防止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解決貧困農民有病無錢看、有病看不起、小病拖、大病挨的現象。因此,我們在制定合作醫療相關章程的時候,要從多角度多層面考慮問題,要根據資金籌集情況和當地醫療消費水平,向經濟條件差的農民傾斜,向醫療消費支出水平相對集中的人群傾斜,這樣來保護參保農民中絕大多數人的利益。既考慮到經濟條件富裕的農民醫療需求,也要遏制和防止同病異治而發生的醫療高消費。在制定補償標準時,根據不同疾病譜,不同層次醫院,不同用藥檔次,不同地區醫療消費水平制定不同補償比例。探索一些常見病、多發病,按單病種實施定額補償。如闌尾炎和剖宮產這兩種手術,在農村衛生院或在二、三級醫院開展,其醫療費相差2~4倍,一般在800元~3500元不等。其實,這兩種手術在農村衛生院都能進行。但是,一些經濟條件好的農民卻舍近求遠,擠進二級醫院甚至三級醫院去進行。因為那里就醫條件比基層醫院要好得多,安全系數也高于農村衛生院。針對這些情況,我們可以考慮按病種實施定額補助,無論你去哪級醫院治療,支付費用多少,我們根據定額給予等額補助。從而抑制不必要的醫療高消費,避免“幫富不幫窮”。當然在考慮其公平性的同時,還要注重考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互助共濟性。要從農村合作醫療籌集的資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專門用于特困農民患病的補償金,對這部分農民,除了按正常補償比例給予補償外,再根據實際情況,經患者所在地區村民委員會群眾評議后再給予一定的補償,讓貧困農民有所救。
1.1機構設置情況
1.1.1市級
北京市新農合制度的頂層管理組織為新農合管理委員會,由市衛生局(現為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和市民政局等多個委辦局組成,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主管處室為基層衛生處。2007年成立了市新農合服務管理中心,但目前尚未承擔新農合的直接經辦任務。(1)單位性質及編制。2007年1月,按市編辦《關于同意成立北京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管理中心的函》[京編辦事(2007)2號]文件設立組建市新農合中心,為市衛生局所屬,相當于處級事業單位,全額撥款,編制9人,其中正處級1名,副處級1名,工作人員7名。截至2013年年底,實有工作人員8人,其中處級領導2人。(2)單位職能。承擔新農合方案的指導、評估;負責新農合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負責開展全市農村合作醫療調研、咨詢服務及經辦人員的培訓工作;對全市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安全使用進行監督,包括各區、縣結合本地實際貫徹落實北京市新農合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情況、基金籌集情況、基金支出管理情況和支出經辦工作記錄等;總結和推廣各地區新農合經驗。
1.1.2區、縣
按照相關新農合經辦管理機構設置要求,至2004年年底,北京市13個涉農區、縣都成立了由區、縣正或副職擔任主任,衛生、財政、民政和人社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新農合管理委員會,管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縣衛生局,區、縣衛生局下設新農合管理中心(辦公室)作為經辦部門。按照區、縣新農合經辦機構的職能,一般設置管理、審核、督查、會計、出納和信息統計等崗位,人員編制應以10萬參合農民為基數(包括10萬以下),人員編制為5人,每增加10萬參合農民應增加1.12個編制。截至2013年,各區、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共有編制136人,實有工作人員131人。北京市各區、縣鄉鎮新農合經辦機構基本設在鄉鎮政府,未獨立設立新農合管理辦公室和編制,一般采取鄉鎮政府社保所或計生辦人員兼職負責鄉鎮新農合的籌資和補償工作。
1.2人員情況管理人員的質量主要體現在人員的學歷、職稱和專業結構方面。新農合管理人員應具有衛生管理的知識與技能;審核監督人員應為衛生技術人員并熟悉醫療業務,會計、出納人員應是持有《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的財務管理人員,信息管理人員應熟悉新農合工作和信息統計管理業務,所有經辦機構的業務管理人員都應掌握計算機操作的基本技能。對人員的學歷和職稱未提出具體要求。
1.2.1市級
(1)基本情況。市新農合中心目前實有工作人員8人,男性、女性各為4人。從年齡上看,50歲以上3人,40~50歲2人,30~40歲2人,30歲以下1人。(2)人員質量。北京市合管中心在崗人員8人,基本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其中2人為碩士研究生。從所學專業上看,臨床醫學專業2人(均具有中級職稱),衛生事業管理專業3人,護理專業1人(具有中級職稱),藥學專業1人(具有初級職稱),社會保障專業1人,人員結構基本符合新農合經辦機構的人員專業要求,但缺乏計算機專業人員。
1.2.2區、縣
(1)基本情況。截至2013年年底,各區、縣新農合中心(辦公室)共有編制164人,實有工作人員136人。其中男性63人,占46.32%;女性73人,占53.68%。從年齡上看,50歲以上28人,40~50歲41人,30~40歲36人,30歲以下31人。管理人員(中心主任、副主任)共有30人,其中男性13人,女性17人。從年齡上看,50歲以上0人,40~50歲23人,30~40歲7人。(2)人員構成。各區、縣工作人員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有101人,大專學歷19人,大專以下1人。專業情況較為復雜,臨床及相關專業28人,衛生管理專業23人,兩項僅占總人數的37.50%;財務專業22人,另有其他專業,如教育、人力資源等共31人。由于各區、縣新農合經辦機構的管理人員(主任、副主任)基本都來自區、縣衛生局或衛生系統(如區醫院、鄉鎮衛生院)內部調劑,所以30位管理人員中,有26人都具有醫學教育背景,占86.67%;其中衛生管理專業最多,有11人,占42.30%,其次是臨床相關專業7人,占26.92%,其余分別為護理類4人,防保類2人,麻醉1人,病案管理1人。其余4人中有2人為教育相關專業,1人為行政管理專業,1人為財務專業。
1.3經辦服務開展情況
1.3.1市級
由于北京市新農合在市級層面無經辦業務,因此市新農合中心更多承擔的是對各涉農區、縣新農合業務工作的指導、監督與服務等,故對市新農合中心的工作效果需從這幾個方面予以考量。(1)業務培訓。對各區、縣的業務培訓工作是市新農合中心的主要職責之一。根據每年的工作重點與工作要求,主要涵蓋的內容有:政策解讀、醫療單據審核、管理信息系統操作維護和財務規范等。培訓的范圍也由最初的以各區、縣新農合中心管理人員(主管局長、中心主任副主任)為主,逐步擴大到具體業務經辦人員,如財務人員、審核人員等。(2)運行監管。市新農合中心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各區、縣新農合進行監管與指導。市新農合中心每年都會對各區、縣進行一次全方面的檢查,內容包括新農合制度建設情況、當年籌資情況、基金支出情況、醫療單據審核及基金監管情況等,重點為新農合基金的管理。(3)課題研究。市新農合中心也會按照相關工作要求,利用現有數據等資源,與相關學術研究機構合作進行課題研究。自2009年以來,市新農合中心與首都醫科大學等機構合作開展了《北京市新農合10年發展評估》、《北京市新農合規范管理研究》等多個課題研究。與衛生部衛生發展研究中心合作的《北京市區、縣新農合綜合支付方式改革可行性分析》課題研究,北京市衛生局依據此研究結果,于2013年出臺《關于北京市區、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綜合支付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京衛基層字(2013)5號],現已在平谷區開展相關試點工作。
1.3.2區、縣
(1)參合率逐年提高,新農合制度得到農民的認同。北京市新農合實施以來,得到了快速發展。2004年初始階段,北京市新農合覆蓋農業人口237萬人,農民參合率為71.88%,其中,門頭溝最低,只有44.94%,海淀區則達到95.36%。此后,經過事實的教育,農民參合積極性逐漸提高,2013年各區、縣參合率已全部超過95.00%。(2)新農合的保障范圍由大病延伸到普通門診,促進了農民的醫療服務利用。新農合實施初期,北京市制定了“以大病為主的補償模式”,啟動初期,新農合平均住院率很低,新農合受益面較窄,難以緩解一般農民的疾病經濟負擔。2008年起,北京市調整了新農合政策,各區、縣也開始實行門診統籌與大病補償相結合的模式,將普通門診費用納入到新農合報銷范圍,從而提高參合農民的受益面。(3)對定點醫療機構的嚴格管理,保障了參合農民相關利益。各區、縣均意識到對醫療機構監管的重要性,多數區,縣采取了定期或不定期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檢查的方式進行監管。如順義區2006年出臺了《順義區定點醫療機構監督考核辦法》,設置專人,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考核管理及三級住院情況的核查,并于2010年起由區財政每年出資100萬元,對定點醫療機構實施考核獎勵。
2存在的問題
2.1人才結構的專業性不強
人才隊伍是各經辦機構管理的核心要素。作為衛生管理部門,專業性要求無疑要大于其他部門,而各區、縣新農合中心還承擔著具體經辦職責,專業性要求更是不言而喻。新農合制度與醫保制度相類似,故工作內容上也一樣,都是將醫療單據審核作為核心工作。但各區、縣新農合中心中具有醫療教育背景的人都占較小比例,專業的、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審核人員更是少之又少。在30名區、縣經辦機構的管理人員中,有醫學相關專業背景的人員占到25人,比例尚可,但在普通工作人員中,這一比例尚未達到50.00%。醫療單據審核工作是各新農合中心的核心工作,專業性人才的缺失,會給僅有的單據審核人員帶來不小的工作負擔。而當工作任務較重時,其他工作人員也會被迫“趕鴨子上架”參與審核,但審核質量是可想而知的。
2.2管理內容有所欠缺
對醫療機構監管力度不大完善新農合基金的監管是新農合制度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證。目前,北京市各區、縣新農合經辦機構的管理內容仍限于新農合處方和病歷的審核和報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能力較弱。盡管一些區、縣與轄區內醫療機構簽訂了“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但這種“單相思”式的管理起到的作用有限。
2.3管理網絡不健
全北京市市級和區級新農合經辦機構設置完整,但基本無獨立的鄉鎮經辦機構,經辦機構管理網絡不健全。全市和各區、縣的管理人員數量不能滿足當前和今后的管理需求,鄉鎮新農合管理能力更不能滿足需求。
2.4經辦機構人才隊伍不穩定
作為新農合業務管理部門的新農合中心目前大都采用事業單位管理。但由于對事業單位人員待遇在人事管理方面對政策的理解和執行不統一、不規范,造成人員待遇低、類似人員差異大,加之新農合管理體制問題一直懸而未決,存在著部分人才流失的情況,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工作隊伍不穩定,對新農合工作的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
2.5信息化建設相對滯后
隨著近年來新農合業務的不斷擴展和信息系統覆蓋范圍的不斷擴大,北京市新農合信息系統無論是在硬件還是網絡配置上,都已無法滿足現今各區、縣的實際工作需要;目前,開展HIS系統與新農合系統直接對接的醫院數量比較少,大多數的單據仍然是通過人工二次錄入系統,工作量大的同時也容易造成錄入錯誤。
3建議
3.1人才隊伍建設是重中之重
新農合管理工作中,醫療單據審核作為核心工作,不僅關系到基金的安全運行,還與醫療機構的有效管理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因此,應首先重點引進具有醫療教育背景、醫保管理審核經驗及保險精算等相關人才,加強醫療單據的審核工作。其次還應適當引進計算機專業人才,以適應日益增長的信息化需求。還應采取多種形式培養現有管理、經辦人員隊伍,提高其業務和管理能力。同時,相關保障體制機制應及時跟上,穩定機構隊伍,避免因政策原因導致稀缺人才的流失。第三,要提高經辦人員待遇,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3.2借鑒醫保信息系統的模式
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信息化、網絡化管理是解決新農合管理不規范、提高資金運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率等問題的必由之路。目前北京市已有部分區、縣建立了縣域內的新農合信息平臺,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北京市新農合信息系統的搭建應充分利用現有的工作基礎,并可充分借鑒醫保信息系統的模式,或直接在醫保信息系統中加入新農合系統,用最經濟的方式、最快的速度實現北京市新農合管理信息的網絡直報和現代化。
3.3探索制度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