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5 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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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通過開展風險評估,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強化措施、精準防治,有效控制事故風險,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規范基層風險管理,落實“一案三制”,提升全市事故災難應急處置能力,為建設宜居幸福的現代化國際城市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鎮街的風險評估完成率達到90%以上;各有關部門對本行業(領域)進行風險評估,重點行業(領域)完成率達到80%以上。重點風險目標得到有效防控,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治,基層應急管理進一步規范,應急處置能力得到提升。
三、工作內容
各級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實際,按照《基層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導則》(見附件1)要求,做好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
(一)前期準備
各級各部門應制定風險評估工作方案,分區域、分行業落實責任單位和人員,明確評估對象與范圍,確定方法程序和時限要求,組建評估組;收集相關法規、標準和事故案例等資料。
(二)風險評估
各級各部門按照確定的評估程序開展風險評估,認真梳理地區、行業(領域)的風險類型和級別,明確防控目標,核查應急資源。
識別風險類型。在合理劃分評估單元的基礎上,梳理危險有害因素,明確危險點,識別風險類型。上級網格要以鎮街、行業、主要生產經營單位等下一級網格為基礎,結合評估對象所在地理位置、自然條件、行業特點、危險有害因素分布及狀況等劃分評估單元;從廠址、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物質、生產工藝與設備、公用工程及其輔助設施、作業環境、安全管理等方面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分析風險程度。加強事故隱患較多單位、危險源較集中區域、高危行業的風險分析,重點做好風險承受能力與控制能力的分析。依據同類(或相近)企業發生的事故案例進行類比分析,對高危行業采用重大事故模擬分析,并結合危險、有害因素及周邊情況進行定性、定量分析,根據分析結果,確定可能受影響的周邊單位和人員。風險承受能力的分析可從風險影響范圍內人群的心理素質、防災應急知識、經濟能力,設施的承受能力等方面進行,可采用情況報告、專家分析和專項調研等方法。風險控制能力的分析可從預警預測能力、應急預案、應急組織體系、應急處置能力、應急資源保障水平等方面進行。可選擇安全檢查表法、預先危險性分析、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事故后果模擬分析法等定性、定量評價方法。
評定風險等級。評估風險因素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可利用LSR等方法判定風險級別。
形成評估結論。提出危險有害因素引發各類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的預測性結論,給出評估對象在評估條件下是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符合性結論。明確評估對象可能存在的主要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確定重點防控目標。
(三)風險控制
各級各部門針對評估中梳理出的隱患風險,要加強整改防控并積極落實相關應對措施。
加強防控,及時預警。各級各部門要指導督促企業結合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和風險監控點上報,明確風險目標并加強防控;對于新發現的重大危險源,要按規定程序立即報區市安全監管等部門;對于重大隱患,要立即采取必要的預警防控措施,并在第一時間報至上級有關部門核實。
落實責任,及時整改。各級各部門要對評估分析出的安全隱患和風險實施分級管理,落實屬地安全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以及安全隱患和風險點單位的主體責任,各級領導要加強對基層定點單位的監督檢查。針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及時制定整改防控措施并積極落實。
完善預案,核實資源。針對評估中核實的隱患和風險,制定科學應對措施,調整完善有關應急預案;依據應急能力與風險相適應的原則,落實各類應急資源;規范基層應急管理,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四)評審總結
各級各部門按期完成評估報告的編制并報至上級主管部門。上級主管部門要組織專家對評估報告進行評審。各級各部門完成評估后,要及時在網格化監管平臺提報評估報告及工作總結。
四、工作步驟
結合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安排,年風險評估工作按“準備、評估、評審、總結”四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時間:4月30日前)
各級各部門制定風險評估工作方案,落實責任人員,明確評估對象與范圍,確定方法程序和時限要求,組建評估組;收集相關法規、標準等資料和相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二)評估階段(5月1日至6月10日)
各鎮街應在5月15日前完成本轄區風險評估,并將風險評估報告提報至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各有關部門于5月25之前完成本行業(領域)的風險分析;在6月10日之前完成本網格的風險評估,形成風險評估報告,并上報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三)評審階段(6月11日到6月30日)
市政府安委會將于6月底前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完成對各鎮街及各有關部門的風險評估報告的評審工作。
(四)總結階段(7月1日到7月10日)
各鎮街及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評審意見對風險評估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各級各部門須于7月3日前通過網格化系統提報本網格的風險評估報告和工作總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鎮街及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成立風險評估工作領導小組。在組織領導本級網格風險評估工作的同時,指導督促下一級網格落實風險評估責任,鼓勵引導社區級網格開展風險評估。
(二)統一部署,分級實施。各級各部門要制定工作方案,統一部署風險評估工作。根據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特點、企業類型、危險有害因素分布及狀況等情況,做好分級實施的工作安排,合理分配任務,逐級負責落實,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開展評估工作。
(三)完善機制,鞏固提升。各鎮街及各有關部門要從實際情況出發,切實推進評估工作長效機制建設,總結制定適合本地區、本行業的評估實施方案,確定每年年底前完成基層安全生產風險評估,為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計劃提供支撐,推動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的深入開展,消除隱患,防范風險,落實應急措施,促進安全生產應急能力大幅提升。
【關鍵詞】 風險評估 法律法規 問題措施
在近代,隨著工農業的飛速發展,人們燃燒煤、石油、天熱氣等,向大氣中釋放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等溫室氣體,使大氣升溫,大氣中積聚的能量增加,雷暴強度和雷暴次數明顯上升。特別在近十年,麗水市地區城市化發展非常迅速,人口和高層建筑密集,精密儀器和電子設備大量增多,致使雷電災害和雷擊事件頻繁,已影響到城市的現代化建設。雷擊風險評估是科學設計防雷的前提和重要依據。由于以前對雷擊風險評估的認識及技術、人才的不足,故這項工作目前正處于探索發展階段。
1 關于雷擊風險評估的法律法規
為了防御氣象災害,避免或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務院頒發了《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中國氣象局制定了《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和《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為雷擊風險評估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法律法規依據。
2 加強雷擊風險評估的宣傳工作
雷擊風險評估是防雷裝置設計前所必須取得的技術資料,是防雷工程設計科學合理的關鍵環節,是保證防雷工程設施安全的前提。近幾年麗水地區各級政府加大了招商引資的力度,一系列政府投資項目、重點工程和工業項目陸續建設,為雷擊風險評估工作的開展提供了難得的契機,初步開展了雷擊風險評估工作,但開展評估的項目不多,成效并不顯著,這主要與人們對雷擊風險評估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覺得沒有必要,因此必須加強宣傳,同時對施工單位要進行及時的溝通和耐心的解釋。可以通過電視、發放宣傳材料和懸掛標語等各種途徑盡可能廣泛的宣傳雷擊風險評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盡快形成普遍的社會共識,使人們重視此項工作。也可以建立自己的網站,把相關的法律法規文件在網站上,以提高社會對此項工作的重視程度。
3 加強管理和協調
雷電災害與被保護物所處的地理位置、地理環境及被保護物性質等有關,因此對被保護物應采取幾級防雷措施做出判定,對采取這種措施后存在的風險進行雷擊模擬,做出雷擊風險評估報告,為防雷設計的準確可靠提供技術參考,使防雷圖紙設計更加科學合理,防患于未然,以避免防雷裝置設計不科學、不合理而帶來的經濟損失。雷擊風險評估必須是建設項目在出施工圖紙之前完成,才能發揮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須加強管理和協調,對需進行雷擊風險評估的項目提出評估的意義及法律法規依據,把形成的書面意見遞交有關主審單位,明確在項目出施工圖紙之前,必須進行必要的雷擊風險評估。利用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把雷擊風險評估納入行政審批程序中,把雷擊風險評估的條款要求加入行政審批規范表、行政審批服務手冊和行政審批指南中,明確雷擊風險評估報告是防雷設計審核前必須提供的申報材料。
4 雷擊風險評估現存在的問題及措施
4.1 雷擊風險評估開展的范圍小,效果不明顯
自麗水地區開始對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展開雷擊風險評估以來,只是對高層建筑、大型商場、大型廠房等新建項目進行了評估,因已建項目開展難度大,到目前為止還未大力開展,評估的項目不多,成效不是很明顯。
4.2 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從開展此項工作的法律法規依據來看,雖然《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和《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等都初步規定了雷擊風險評估工作的部門及評估的相關范圍,但對雷擊風險評估的法律制度只是作了概要性規定。故急需加強法律法規的建設,對評估行為的性質及評估的具體項目和具體范圍進一步作出明確的規定。
4.3 雷擊風險評估運行模式不統一
目前麗水地區各縣運行的模式不統一,有按行政許可事項進行運作的,有按政府運轉行為進行操作的,也有按市場行為進行運作的,故造成了收費行為不規范。將雷擊風險評估按行政許可事項進行運作,并納入地方政府考核最為妥當。
4.4 雷擊風險評估報告格式不統一
從各縣完成的報告來看,格式不統一,內容的表達形式多種多樣,評估標準也不一樣,故很難體現報告的嚴肅性以及權威性,急需采用統一的格式和標準。在評估時盡量使用更多的雷電探測資料,以保證報告內容的科學性和客觀性。
4.5 雷擊風險評估報告易流于形式
雷擊風險評估是為防雷裝置的設計提供科學依據的,故其工作應在項目方案初步設計階段完成,才能真正在施工圖中得以引用。但現在情況是在施工圖紙防雷審核時才去補辦雷擊風險評估報告,故易使雷擊風險評估流于形式。這就需要氣象部門加強宣傳的同時及時與業主和施工圖設計單位溝通,要求其在出施工設計圖前就要到氣象局申請進行雷擊風險評估,只有這樣雷擊風險評估業務才能真正被人們認識和接受,才能廣泛的開展下去。
4.6 加強人才的培養
雷擊風險評估工作目前正處于摸索發展階段,因此專業人才較為缺乏。雷擊風險評估業務目前由防雷中心圖紙審核人員兼任,專業人員不足,任務繁重。應加大雷擊風險評估業務的專業技能培訓,培養一批優秀的雷擊風險評估專業人員充實到業務中,為雷擊風險評估業務的開展提供人員技術支撐。各級氣象部門應加強技術交流,加強科技創新,避免雷擊風險評估報告脫離實際、流于形式的情況。
5 結語
開展雷擊風險評估工作,是履行氣象法律法規的需要,也是增強氣象部門公共氣象服務能力的需要。要推進雷擊風險評估業務跨越式發展,必須加強宣傳,加強管理和協調,加強科技創新,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切實增強科技服務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業務能力,優化環境和政策。
參考文獻:
[1]中國氣象局.防雷減災管理辦法.2005:6.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以下簡稱房屋征收與拆遷),在項目實施前,都必須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第三條市、縣(市、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西區、風景名勝區的維穩辦對各自區域內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進行協調和指導。
縣(市、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西區、風景名勝區的房屋征收與拆遷管理部門(職能單位)具體負責各自區域內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儀征市房屋征收與拆遷管理部門牽頭負責化學工業園區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參與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西區、風景名勝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第四條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主要內容是:
(一)合法性評估。主要評估實施項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與拆遷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合理性評估。主要評估補償安置方案是否兼顧到各方面群體的現實利益與長遠利益,是否能為多數被征收拆遷人認可。
(三)可行性評估。主要評估項目實施的時機是否成熟,補償安置資金和安置房源是否已經落實到位。
(四)安全性評估。主要評估項目實施后是否會引發重大社會矛盾等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這些隱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
第五條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程序:
(一)制定評估方案。評估前,由房屋征收與拆遷管理部門(職能單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門和實施單位、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項目的拆遷人等組成項目風險評估工作小組,根據評估的要求和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的特點,制定評估方案,明確評估具體內容、方法步驟和時間要求,保證工作有效開展。
(二)廣泛聽取意見。評估工作啟動后,房屋征收與拆遷管理部門將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在項目所在地進行公示,讓被征收拆遷人充分了解。采取召開座談會、重點走訪、問卷調查等方法,廣泛聽取各有關部門、房屋征收拆遷有關單位和被征收拆遷人的意見、建議。實施項目應當履行聽證的,需組織由被征收拆遷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評估工作小組綜合各方面因素形成項目風險評估初步報告。
(三)分析研判預測風險。由房屋征收與拆遷管理部門(職能單位)牽頭,組織維穩、、綜治、監察、發改、規劃、國土等部門,成立屬地房屋征收與拆遷風險評估報告研判小組,對提供的項目風險評估初步報告進行分析研判,對可能引發的社會矛盾,作出評估預測和分析研究,并制定相應的防范、應急預案。
(四)作出評估報告。根據房屋征收與拆遷風險評估報告研判小組的分析研判結論,房屋征收與拆遷管理部門形成項目風險評估報告。
第六條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征收與拆遷的目的和范圍、擬實施時間和期限、項目范圍內住戶和單位狀況及房屋和土地使用權狀況,發改、國土、規劃等部門對項目符合各項規定的認可材料或批準文件等。
(二)補償安置方案公示和征求群眾意見情況。包括補償安置方案在項目現場公示后群眾的反映;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建議;依法應當履行聽證程序項目的聽證情況;根據征求到的意見建議進行修改的情況。
(三)對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的評估預測和分析研究。主要包括:
1、補償標準、安置房地點、騰倉過渡期限等補償安置方案是否合法合規。
2、補償安置資金和安置房源是否已經落實。
3、因搬遷給特困企業和住房困難家庭帶來的生產、生活困難問題是否得到妥善處置。
4、房屋拆除施工安全是否考慮周到。
5、有可能引發不穩定的其它因素及其化解措施和預案是否制定。
(四)明確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風險防范和維穩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
(五)對項目做出可以實施、暫緩實施或不予實施的評估結論。
第七條項目屬地的維穩辦要全程跟蹤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過程,對評估報告進行認真審核,并作出明確的備案意見。
第八條對已經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的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項目屬地的維穩辦應會同房屋征收與拆遷管理、、鄉鎮(街道)等責任部門和單位全程跟蹤,及時發現和化解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將不穩定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和初始階段。
第九條各有關部門、單位應積極主動落實房屋征收與拆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各項要求,年終將該項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考核內容。具體考核按《市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考核辦法(暫行)》(辦發〔〕69號)執行。
乙方:xx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確保防雷安全,甲方委托乙方對_______工程進行雷擊風險評估,雙方就上述委托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委托書。
1、甲方須及時、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應為乙方工作人員開展現場勘測提供便利條件。
2、乙方在甲方將開展雷擊風險評估有關資料提供齊全(經雙方確認)之日起,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勘測并出具氣象(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報告。
3、本項目評估費用共計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___。
4、甲方應在乙方出具氣象(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報告時向乙方支付本評估費用。
5、本委托書一式兩份,雙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關鍵詞:網絡安全;風險評估;實施流程
中圖文分類號:TP393.0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3044(2008)29-0366-02
Research on Network Security Risk Assessment Appraisal Flow
XING Zhi-jun
(Railway Wagon Transport Branch Co. of China Shenhua Energy, Yulin 719316, China)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network information age development, the Internet becomes people’s work gradually and lives the essential constituent, but also let the people face the multitudinous secret network threat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network security problem is not allow to neglect. This paper introduced the network security risk assessment appraisal flow in detail.
Key words: network security;risk assessment;appraisal flow
1 引言
網絡安全風險評估就是通過對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狀況進行安全性分析,及時發現并指出存在的安全漏洞,以保證系統的安全。網絡安全風險評估在網絡安全技術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其基本原理是采用多種方法對網絡系統可能存在的已知安全漏洞進行檢測,找出可能被黑客利用的安全隱患,并根據檢測結果向系統管理員提供詳細可靠的安全分析報告與漏洞修補建議,以便及早采取措施,保護系統信息資源。
風險評估過程就是在評估標準的指導下,綜合利用相關評估技術、評估方法、評估工具,針對信息系統展開全方位的評估工作的完整歷程。對信息系統進行風險評估,首先應確保風險分析的內容與范圍應該覆蓋信息系統的整個體系,應包括:系統基本情況分析、信息系統基本安全狀況調查、信息系統安全組織、政策情況分析、信息系統弱點漏洞分析等。
2 風險評估的準備
風險評估的準備過程是組織進行風險評估的基礎,是整個風險評估過程有效性的保證。機構對自身信息及信息系統進行風險評估是一種戰略性的考慮,其結果將受到機構的業務需求及戰略目標、文化、業務流程、安全要求、規模和結構的影響。不同機構對于風險評估的實施過程可能存在不同的要求,因此在風險評估的準備階段,應該完成以下工作。
1) 確定風險評估的目標
首先應該明確風險評估的目標,為風險評估的過程提供導向。支持機構的信息、系統、應用軟件和網絡是機構重要的資產。資產的機密性、完整信和可用性對于維持競爭優勢、獲利能力、法規要求和一個機構的形象是必要的。機構要面對來自四面八方日益增長的安全威脅。一個機構的系統、應用軟件和網絡可能是嚴重威脅的目標。同時,由于機構的信息化程度不斷提高,對基于信息系統和服務技術的依賴日益增加,一個機構則可能出現更多的脆弱性。機構的風險評估的目標基本上來源于機構業務持續發展的需要、滿足相關方的要求、滿足法律法規的要求等方面。
2) 確定風險評估的范圍
機構進行風險評估可能是由于自身業務要求及戰略目標的要求、相關方的要求或者其他原因。因此應根據上述具體原因確定分險評估范圍。范圍可能是機構全部的信息和信息系統,可能是單獨的信息系統,可能是機構的關鍵業務流程,也可能是客戶的知識產權。
3) 建立適當的組織結構
在風險評估過程中,機構應建立適當的組織結構,以支持整個過程的推進,如成立由管理層、相關業務骨干、IT技術人員等組成的風險評估小組。組織結構的建立應考慮其結構和復雜程度,以保證能夠滿足風險評估的目標、范圍。
4) 建立系統型的風險評估方法
風險評估方法應考慮評估的范圍、目的、時間、效果、機構文化、人員素質以及具體開展的程度等因素來確定,使之能夠與機構的環境和安全要求相適應。
5) 獲得最高管理者對風險評估策劃的批準
上述所有內容應得到機構的最高管理者的批準,并對管理層和員工進行傳達。由于風險評估活動涉及單位的不同領域和人員,需要多方面的協調,必要的、充分的準備是風險評估成功的關鍵。因此,評估前期準備工作中還應簽訂合同和機密協議以及選擇評估模式。
3 信息資產識別
資產是企業、機構直接賦予了價值因而需要保護的東西,它可能是以多種形式存在的,無形的、有形的,硬件、軟件,文檔、代碼,或者服務、企業形象等。在一般的評估體中,資產大多屬于不同的信息系統,如OA系統、網管系統、業務生產系統等,而且對于提供多種業務的機構,業務生產系統的數量還可能會很多。
資產賦值是對資產安全價值的估價,不是以資產的帳面價格來衡量的。在對資產進行估價時,不僅要考慮資產的成本價格,更重要的是要考慮資產對于機構業務的安全重要性,即由資產損失所引發的潛在的影響來決定。為確保資產估價時的一致性和準確定,機構應按照上述原則,建立一個資產價值尺度(資產評估標準),以明確如何對資產進行賦值。資產賦值包括機密性賦值、完整性賦值和可用性賦值。
4 威脅識別
安全威脅是一種對機構及其資產構成潛在破壞的可能性因素或者時間。無論對于多么安全的信息系統,安全威脅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物,它是風險評估的重要因素之一。
5 脆弱性識別
脆弱性評估也稱為弱點評估,是風險評估中的重要內容。弱點是資產本身存在的,它可以被威脅利用、引起資產或商業目標的損害。弱點包括物理環境、機構、過程、人員、管理、配置、硬件、軟件和信息等各種資產的脆弱性。
6 已有安全措施的確認
機構應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進行識別并對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進行確認,將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繼續保持,以避免不必要的工作和費用,防止控制措施的重復實施。對于那些被認為不適當的控制應核查是否應被取消,或者用更合適的控制代替。安全控制可以分為預防性控制措施和保護性控制措施兩種。預防性控制措施可以降低威脅發生的可能性和減少安全脆弱性;而保護性控制措施可以減少因威脅發生所造成的影響。
7 風險識別
根據策劃的機構,由評估的人員按照相應的職責和程序進行資產評估、威脅評估、脆弱性評估,在考慮已有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利用適當的方法與工具確定威脅利用資產脆弱性發生安全事件的可能性,并結合資產的安全屬性受到破壞后的影響來得出資產的安全風險。
8 風險評估結果記錄
根據評估實施情況和所搜集到的信息,如資產評估數據、威脅評估數據、脆弱性評估數據等,完成評估報告撰寫。評估報告是風險評估結果的記錄文件,是機構實施風險管理的主要依據,是對風險評估活動進行評審和認可的基礎資料,因此,報告必須做到有據可查,報告內容一般主要包括風險評估范圍、風險計算方法、安全問題歸納以及描述、風險級數、安全建議等。風險評估報告還可以包括風險控制措施建議、參與風險描述等。
由于信息系統及其所在環境的不斷變化,在信息系統的運行過程中,絕對安全的措施是不存在的。攻擊者不斷有新的方法繞過或擾亂系統中的安全措施,系統的變化會帶來新的脆弱點,實施的安全措施會隨著時間而過時等等,所有這些表明,信息系統的風險評估過程是一個動態循環的過程,應周期性的對信息系統安全進行重新評估。
參考文獻:
[1] Solomon D A, Russinovich M E. Inside Microsoft Windows 2000[M]. Microsoft Press, 2000.
一、實施原則
1、屬地管理。局屬各單位負責領導、組織、實施各自管轄范圍內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2、各負其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和歸口評估的要求,各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所涉及主要范圍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3、科學評估。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按照規范程序,全面深入分析,科學預測評估,準確把握人民群眾長遠利益和現實利益的平衡點,準確研判社會穩定風險及可控程度,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不穩定因素,努力促進經濟發展、群眾受益、社會穩定。
4、發揚民主。堅持民主集中制,走群眾路線,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最大限度地反映和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妥善協調利益關系,努力促進社會和諧。
二、重點領域
圍繞重大決策、重大政策、重點項目、重大改革及事關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和問題,積極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重點在以下領域進行深化。
環境保護收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可能造成環境改變或較大污染物排放的項目建設;環境投訴處理等。
三、主要內容
圍繞評估事項可能存在的社會穩定風險,開展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評估工作,分析、評估不穩定隱患和問題以及風險程度和可控程度。
1、安全性評估。是否存在可能引發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是否存在影響社會穩定的其他隱患;是否有相應的預測預警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對策措施。
2、合法性評估。是否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是否符合黨的政策;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市縣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政策調整、利益調節的法律政策依據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3、合理性評估。是否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是否兼顧群眾的長遠利益和現實利益;是否兼顧各方面利益群體的不同訴求;是否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4、可行性評估。是否征求了群眾意見和組織開展了前期宣傳工作;是否符合大多數群眾的意愿;是否能保障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是否確保相關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出臺的時機是否成熟;是否會導致相關行業、相鄰地區群眾的攀比。
四、評估程序
1、責任部門自評。決策提出部門、政策建議部門、項目報審部門(單位)、改革牽頭部門、工作實施部門是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直接責任部門,應在提出決策和政策建議、報審項目、啟動改革、開展工作之前對所涉事項范圍、人群等組織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責任部門按以下步驟實施評估:①制定評估方案。成立評估工作領導小組,在廣泛征求基層及有關方面意見建議和了解掌握評估事項基本情況的基礎上,把握評估重點,制定評估方案,適時組織評估;②縝密分析預測。圍繞評估事項的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進行全面分析評估,特別要對因實施評估事項可能引發的矛盾沖突及所涉及的人員數量、范圍和激烈程度作出分析預測;③形成評估報告。結合各方收集掌握的情況,研究作出總體評估結論,形成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應明確評估事項基本情況、社會穩定風險預測情況及化解風險工作預案等內容。同時,將評估報告決策建議、政策草案、項目報告、改革方案、工作規劃一并提交主管部門審查,需逐級審核確認的應逐級提交。
2、主管部門審查。主管部門從法律法規、政策、維穩工作等評估報告進行審查。對評估報告涉及的相關不穩定情況和問題,認真調查核實,深入分析研究,向決策者提交審查意見并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審查工作中,可邀請紀檢監察、法制、政研、維穩、及有關部門參加。
3、決策機構作出決定。黨委、政府和有權作出決定的機構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則,對評估事項作出實施、部分實施、暫緩實施、不實施的決定,并及時將決定情況和相關要求反饋主管部門。
4、履行備案手續。主管部門在將決定情況和相關要求反饋責任部門前,要將評估報告及決定情況等相關材料送同級黨委維穩辦備案。同級黨委維穩辦要把評估事項列為維穩工作關注對象,跟蹤了解,掌握動態,督促落實維穩措施。
5、落實維穩措施。主管部門和責任部門要嚴格執行評估決定和要求,制定和落實化解社會穩定風險工作預案,切實做好群眾工作,嚴防的發生。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遇有重大問題,主管部門要及時與同級黨委維穩辦溝通,以便研究跟進措施,有效調控穩定風險。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負責人是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重大事項實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條件,做到未經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不審批,未經批準或雖經批準但涉穩重大隱患尚未消除的不實施。要堅持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嚴格考核獎懲。
一、高度重視雷擊風險評估工作
縣氣象局、各相關單位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雷擊風險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消除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格按照防雷減災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全面落實雷擊風險評估等管理制度,預防和減少雷電災害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依法開展雷擊風險評估
縣氣象局、各相關單位必須堅持“依法管理、依法服務”的原則,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雷擊風險評估報告要作為防雷設計審核、竣工驗收行政許可的技術依據。評估范圍內的業主單位要嚴格履行法定義務,主動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申報評估項目。要強化雷擊事故責任追究,對于在雷擊風險評估中沒有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義務,造成雷電災害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雷擊風險評估的范圍
防雷技術服務機構要遵循科學方法,依據國家和省、市雷擊風險評估等技術規范開展評估工作。雷擊風險評估范圍包括:
1、大型建設工程、重點建設項目;
2、油(氣)庫、加油(氣)站、液化天然氣、炸藥、火藥、起爆藥、煙花爆竹、火工品倉庫、危險化學品生產及儲存等爆炸危險環境場所;
3、學校、醫院、體育場館、旅游景點、酒店、車站、大型商場、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等人員集中場所;
4、建筑高度35米以上的高層建(構)筑、金融證券、通信設施、廣播電視系統、計算機網絡系統、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和其它不可移動文物等;
5、涉及公共安全或者環境安全的建設項目。
四、雷擊風險評估的內容
根據我縣雷電災害的氣候特點以及國家和省、市雷擊風險評估技術規范,雷擊風險評估的內容包括:大氣雷電環境評價、雷擊風險識別、項目防雷公共安全評價、項目防雷環境安全評價、雷擊概率模擬、雷擊人員傷亡概率模擬、雷擊經濟損失概率模擬、雷擊爆炸火災概率模擬、公共設施及文化遺產損害概率模擬、雷電防護對策、雷擊風險評估報告編制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大洼恒豐村鎮銀行風險管理,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承受度和風險應對策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的有關規定,結合我行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風險是指我行經營活動中與我行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包括信息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和法律風險等。
本制度所稱風險評估是指通過對基于事實的信息進行分析,就如何處理特定風險以及如何選擇風險應對策略進行科學決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各部門為我行風險評估管理工作的責任機構,具體職責:
(一)對我行經營活動中的風險進行識別;
(二)
對識別的風險進行評估,辨識評估出風險等級并將中、高風險以書面形式上報我行管理層,上報內容應包括:風險發生地、發生原因、可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三)
執行審批后的風險應對預案,并及時反饋風險的應對、解決結果;
(四)
對識別的風險進行監控,發生變化時重新評估,并根據新辨識評估的風險等級進行相應的處理;
(五)
年中、年度對風險評估管理工作進行總結。
第四條
我行企劃部門為我行風險評估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具體職責:
(一)負責制定我行的風險評估方案;
(二)負責組建風險評估工作小組;
(三)負責審核風險清單、應對預案;
(四)擬定我行風險評估報告,上報我行管理層。
(五)負責建立經營環境監控體系,切實監控并記錄內、外部經營環境和條件的變化,以修正風險識別與評估。
(六)負責建立風險預警指標體系,要求各具體部門定期提供數據,進行指標分析;
對于超過風險預警值的指標,應確定相應的整改措施。
第五條
財務部門的風險評估
(一)負責建立流程識別和應對會計法規、準則、制度的變化,評估對會計信息的影響。
(二)負責建立溝通渠道和流程參與我行業務操作流程的變化,評估對會計核算的影響。
第六條
我行管理層主要職責為:
(一)審定我行各部門風險管理工作職責;
(二)批準風險應對預案;
(三)研究、確定我行重大風險事項及應對預案;
(四)審定內部審計部門提交的我行風險管理方面的報告,并報董事會審議。
第七條
董事會負責審議我行管理層提交的我行風險評估報告報告,批準風險管理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章
風險評估的頻率
第八條
風險評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根據實際需要增加評估的頻率。
第九條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應考慮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一)企業經營模式發生重大變動;
(二)企業所使用的信息技術發生重大變動;
(三)關鍵人員變動;
(四)企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發生重大變動;
(五)購并的發生、金融工具的使用等等涉及到復雜的會計處理要求的事項發生;
(六)其他。
第四章
控制目標的設定和傳達
第十條
企業董事會應當按照戰略目標,設定相關的經營目標、財務報告目標、合規性目標與資產安全完整目標,并根據設定的目標合理確定企業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具體業務層次上的可接受的風險水平。
第十一條
我行董事會應定期更新和修正我行的戰略目標、經營目標、風險管理目標;
第十二條
我行管理層應向各部門清晰傳達了我行的戰略目標、經營目標和風險管理目標(如通過工作準備會等),并進行目標分解。
第十三條
我行企劃部負責風險評估方案的制訂,風險評估方案須經我行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執行,風險評估工作由企劃部組建風險評估小組負責風險評估的具體工作。
第五章
風險識別
第十四條
我行各部門應當根據風險評估方案的要求,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及時進行風險評估,準確識別與實現控制目標相關的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
第十五條
我行各部門在進行風險識別時,可以采取座談討論、問卷調查、案例分析、咨詢專業機構意見等方法識別相關的風險因素,特別應注意總結、吸取企業過去的經驗教訓和同行業的經驗教訓,加強對高危性、多發性風險因素的關注。
第十六條
各部門及子我行應廣泛、持續不斷地收集與本我行風險和風險管理相關的內外部信息,包括歷史數據和未來預測。
第十七條
我行識別內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員工專業勝任能力等人力資源因素。
2.組織機構、經營方式、資產管理、業務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開發、技術投入、信息技術運用等自主創新因素。
4.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財務因素。
5.營運安全、員工健康、環境保護等安全環保因素。
6.其他有關內部風險因素。
第十八條
我行識別外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1.經濟形勢、產業政策、融資環境、市場競爭、資源供給等經濟因素。
2.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穩定、文化傳統、社會信用、教育水平、消費者行為等社會因素。
4.技術進步、工藝改進等科學技術因素。
5.自然災害、環境狀況等自然環境因素。
6.其他有關外部風險因素。
第六章
風險分析
第十九條
我行各部門應當針對已識別的風險因素,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兩個方面進行分析。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的風險類別確定科學合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標準。具體如下:
表一: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程度
描述
說明
I
大致確定
事件可能在多數情況下發生
II
可能
事件有時可能發生
III
可能性不高
事件只在少數情況下可能發生
IV
罕見
事件僅在很少的情況下發生
V
極不可能
事件極少的情況下發生
表二:
風險的后果或影響
程度
描述
說明
1
微不足道
沒有經濟損失
2
輕微
輕微經濟損失
3
中度
可以得到控制,經濟損失不大
4
高度
經濟損失較大
5
災難性
經濟損失巨大
第二十條
企業應當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依據風險的重要性水平,運用專業判斷,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對企業影響的嚴重程度進行風險排序,確定應當重點關注的重要風險。
風險程度定性分析表
可能性
后果
微不足道
1
輕微
2
中度
3
高度
4
災難性
5
大致確定
I
C
C
D
E
E
可能
II
B
C
C
D
E
可能性不高
III
A
B
C
D
E
罕見
IV
A
A
B
C
D
極不可能
V
A
A
B
C
C
注:
E
=
極高;要立刻停止有關工作,直到風險減低。在風險減低前有關工作須完全禁止進行。
D
=
高風險;要停止有關工作,直到風險減低。如有關工作現正在進行中,須提供有效監控及緊急應變程序。
C
=
中等風險;須規定有關管理職責及指引把危害控制,或在可行下進一步減低風險,如有關風險可能產生嚴重的危害,應作進一步危害評估及加強控制。
B
=
可接受的風險;按正常運作程序管理,在不影響成本下可作進一步改善。
A
=
微不足道的風險;無須作任何行動,按慣常運作。
第七章
風險匯總及應對預案
第二十一條
企業各部門應當根據風險分析情況,結合風險成因、企業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具體業務層次上的可接受風險水平,確定風險應對策略。風險應對策略主要包括風險回避、風險承擔、風險管理和風險分擔經營。
第二十二條
我行各部門應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編制風險清單,并制訂相應的應對預案,風險清單、應對預案須報我行風險評估工作小組審核后,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八章
風險評估報告及執行
第二十三條
我行風險評估工作小組負責編制風險評估報告,風險評估報告經我行總經理辦公會審核后,報我行董事會審議。
第二十四條
風險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風險評估的范圍;2、風險評估的方法;3、風險清單;4、風險應對預案;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應根據董事會批準的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實施,對風險應對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并及時反饋風險應對、解決的執行情況。
第二十六條
內部審計部門(或協同風險管理部門或小組)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具體部門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整改情況,形成檢查記錄。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我行章程的規定執行;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規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我行章程相抵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我行章程的規定執行,并及時修訂本制度,報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由我行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自我行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大洼恒豐村鎮銀行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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