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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建設合同8篇

時間:2023-02-27 11:10:06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施工建設合同,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施工建設合同

篇1

【關鍵詞】合同;問題;探索

近幾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建設項目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實施階段約束承、發包雙方行為的法規性文件,也是承、發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最高的行為準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項目中的重要性及在法律上的嚴肅性已在行業內相關人士中形成共識。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大家都能認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維持良好建筑市場中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時它也在形成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和縮短工程工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相關法規還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觀念及管理體制存在的深層問題,使得建設施工合同執行過程步履艱難。本文想與各位同仁探尋一些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常見問題及解決方法。

1.施工合同的作用

施工合同對于施工企業而言,主要有如下三個作用:

(1)施工合同是工程管理的依據。因為,工程管理的過程就是在執行合同的過程,就是履行合同義務、行使合同權利的過程。

(2)施工合同是工程款結算的依據。這一點大家很好理解。

(3)施工合同是工程糾紛處理的依據。對于施工企業而言,其權利來自于法律和合同。前者是法定權利,后者是約定權利。這充分說明了施工合同重要性。當然,對于合同約定的這部分權利,首先是體現在訂立合同時所約定的權利,其次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對有關內容進行的補充、修改所確定的權利,最后是雙方在糾紛的處理過程中由專業人員結合各方面的情況所挖掘出的相應權利。

談合同簽訂,則需要先分析一下施工企業的市場地位。因為,施工企業的市場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合同地位。總體而言,施工企業處于一個相對弱勢的市場地位,但目前越來越多的施工企業,已經在自身的細分市場或專業領域,贏得了相對有利的地位,整個市場也正在向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向發展。

2.簽訂施工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2.1簽約主體的審查

合同雙方是否項目主體,是否具備與合同相適應的施工資質;項目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注冊資金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2.2合同內容的審查

施工合同的內容,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大要素:價款、工期、質量、承包范圍、變更與索賠、竣工與結算、違約責任、爭議解決辦法。下面簡單說明一些:

2.2.1價款

合同約定的價款,主要明確兩大問題,一是計價方式,二是付款方式。計價方式,通常采取固定價(又可分為固定總價和固定單價)、可調價、成本加酬金這三種方式。

實踐中采用的最多的是固定總價方式,(1)采用固定總價方式計價的,會約定“風險范圍”,根據總承包合同的有關工程工作內容——工程量、質量標準要求完成施工圖內容,再追加施工期間變更、簽證以及各類建材的市場風險、人工單價、機械價格浮動的風險部分。(2)采用固定單價計價的,目前采用最多的是清單計價辦法,也就是綜合單價法,這種方法特點在于將風險分擔,建設單位承擔量得風險,施工單位承擔價的風險,建施雙方容易接受。

2.2.2工期

工期,通常可按不同的標準分為“絕對工期與相對工期”、“總體工期與局部工期”、“約定工期與工期調整”。

相對工期的約定,要注意兩個方面:第一,合同中的開工日期應當注明“暫定”。第二,通常施工合同中都會約定發包方在開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的責任。但如果發包方在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時要求承包方施工,按建筑法規定,應予拒絕,如果基于特別的原因只能施工的情形下,可以就此問題特別約定,責任承擔主體。

2.2.3質量

質量條款通常包括“質量等級”、“驗收標準”、“特殊標準”的約定。我們在施工合同簽訂時一般以一般標準為門檻,不以超高標準要求承諾,以免承擔不必要的風險。

2.2.4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可以通過綜合“文字描述”、“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分部劃分”四個層面進行約定。“分部劃分”較多的發生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工程總承包單位將土建、安裝、鋼結構分包給不同單位施工時,各分包單位之間的界面劃分就十分重要,而且工程總承包往往存在邊設計邊施工的情形。

2.2.5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約定方式有:“概況性約定”、“具體約定”兩種方式。建議對于主要義務分別做具體的約定,不要使用概況性約定。此外,違約責任條款還要明確具體的責任方式,比如違約金的計算、違約行為與施工企業權利的銜接等,并要求建施雙方權利對等。

因為建設工程施工周期較長,合同未見因素也就不可避免,合同糾紛也會隨之產生,如何應對這一客觀問題,是我們工作中躲避不了的實際問題,也就需要一些解決辦法。

3.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3.1合同效力

合法有效的合同,是雙方實現合法權利的基本保證。無效的合同意味著大量權利的喪失。比如:合同主體問題、沒有資質、應當招投標而沒有經過招投標、非法轉包、違法分包以及違法“掛靠”的合同均為無效合同。應堅決避免簽訂此類合同。

3.2施工工期

這是司法實踐中遇到比較多的問題。不管工程是否竣工,都會遇到工期索賠問題。也是我們應著重研究的問題。問題的關鍵在于工期應否順延、竣工日期如何認定。糾紛產生于: (1)工程款支付。也是施工合同的重中之重,沒有哪個企業不重視回收工程款的。發包人如果拖欠工程款,有可能直接成為實際施工人的連帶被告。(2)施工進度。施工單位特別要注意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進度環節、以及進度、驗收報批程序,保證工期在施工主要路線中的完成期限。(3)施工質量。質量保障是合同的主要基礎,一旦出現問題要及時彌補,并征得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的諒解,否則后患無窮。

3.3法律責任

篇2

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一

甲方:

乙方:

受 (以下簡稱甲方)的委派, (以下簡稱乙方)全面負責該項目的施工組織和經營管理工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關系,經甲、乙雙方充協商,特制訂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項目經理部主要負責人:

二、經營承包主要內容

1、乙方上繳公司綜合管理費為項目總造價的%(不含稅)。

2、各項流轉稅及附加包括:印花稅、營業稅等稅金乙方有義務按稅務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規定依法(規)繳納。

3、管理費繳納方法:綜合管理費在項目批復的首期工程款中(款到賬后一周內)按項目中標價的 %由甲方扣繳,待業主最后一筆結算款到賬后再作內部結算。

4、本項目履約擔保中的現金部分由乙方支付。履約保函(中標合同價的5%)由甲方辦理,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函總額20%的銀行現金質押金和承擔1%的銀行手續費,保函返還后無息退還保函質押金。 如需甲方辦理預付款保函,乙方需支付保函總額的20%的銀行質押金(現金)和1%的銀行手續費,預付款到項目賬戶后由甲方根據乙方完成項目施工實物工作量(現場評估)控制支付。保函返還后無息退還預付款保函質押金。

5、項目部應嚴肅印章、賬號的管理(甲方派駐人員管理),在使用項目章時應嚴格遵守甲方印章管理的規定,簽訂本項目有關的材料采購或專業分包合同時須甲方經營部備案。項目部公章不允許辦理本項目部以外的經營性合同,否則視為違約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不定期對乙方項目施工管理和經營性活動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協助乙方解決管理中人、財、物的需求和其他實際問題。

2、甲方應對乙方的人事管理、資金使用、財務賬目、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施工進度等方面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各方面管理進行全面檢查,以使工程順利完成。

3、甲方應盡可能對乙方提供人、財、物等方面的便利。乙方所需材料、設備應按公司《設備、材料管理辦法》和公司裝備部簽訂租賃合同。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全面履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書、承諾書及其他合同相關文件的全部條款,并對其安全、質量、工期、環保及其風險全面承擔責任,按業主最終確定的完工期限完成全部工程內容(項目部承包責任期為全部工程款及工程質保金到賬、項目內外部往來賬清算完成后止)。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甲方各職能部門認真做好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甲方制訂的《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安全管理細則》,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做到文明施工。

在本項目施工期間有義務配合甲方對執行制度情況所進行的不定期的常規檢查和不少于兩次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為強化施工資料管理,甲方在工程款支付過程中將逐步預留資料歸檔保證金累計至伍萬元,待工程竣工驗收資料遞交合格后歸還乙方。

3、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的社會信譽,如因工程進度、質量或其它問題在用戶造成惡劣影響,或發生召甲方法人代表訓話受罰等情況,除賠償用戶的損失外,甲方可視影響程度對乙方處以每次伍萬元以內的罰款并在當期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中應全面執行國家的《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利保護條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和法規,做好環境保護工作,避免由于施工引起的水利、農田、通訊等管線的破壞,避免由于施工引起不良后果。

5、凡工程驗收核實為不合格的工程或分項工程,上級管理部門罰款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再增加10000元/次的罰款。乙方應無條件返工、重建、維修直至工程合格并交付建設單位使用為止。

四、工程款項的使用和管理

1、項目工程款實行專款專用,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挪用。工程款進入甲、乙方雙控賬戶后,甲方按上述方式扣留管理費及稅金、規費。工程款的使用須報請甲方同意批復后才能支付。

2、項目如需甲方開具外經證,所需費用由項目承擔。項目工程款的使用應嚴格按現行施工企業財務制度要求建賬管理,乙方所購的材料發票或分包項目的財務賬目都應符合財務報賬和發票管理的規定,如沒有上述正規材料發票報賬,甲方有權按規定稅率扣留稅款。

項目結束后應將項目財務賬簿交公司歸檔,經公司財務對項目財務檢查驗收后方能簽訂支付本項目的質量保證金。

3、項目部應按國家對農民工工資管理的有關規定按月造表并由農民工本人簽領(附領取本人身份證)發放民工工資,如甲方檢查無發放資料,則項目戶頭的資金應優先發放民工工資并處壹萬元以內數額的罰金。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規定,對擅自挪用工程款應視為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紀責任。

五、項目經理部甲方委派人員基本工資標準

1、甲方委派技術、管理人員人,基本工資按人均/月(含有關規費如社保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職工待崗生活保證金等)有項目部承擔(乙方支付委派人員工資采取季度預交公司財務方式),工資由公司人事部門造表發放;委派人員的差旅、通訊等辦公費用根據工作崗位需要由乙方按實報銷。以上費用從宣布開工人員進場起計算,至工程結束甲方人員離開工地不再返回為止。

2、項目部如需公司其他人員到工地處理有關事務,所發生的費用由項目部承擔。

六、對項目經理部及項目責任人的獎罰和違約處理。

1、實現上繳部分達到承包指標并且上繳款交清后,項目結余部分(稅后)由項目承包責任人處置,但項目財務應明晰。

2、項目部第一責任人實行風險承包,第一責任人應提供風險承包的擔保承諾書,如第一責任人不能履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其擔保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擔保有效期為項目保修期結束為止。

七、其他事項

1、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條款。

2、如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調解決,可向甲方工商注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后生效,至項目承包期結束、項目缺陷期后自行終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附身份證及項目經理證等復印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二

甲方:向翔

乙方:程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建筑施工規范》及相關條例,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確定把興安縣世紀冰川旅游區賓館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管理。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興安縣世紀冰川靈佛旅游賓館樓工程

2、工程地點:興安縣嚴關鎮仙橋村委會樂施堂村。

3、建筑結構:(框架結構)壹棟約26000㎡。

4、承包內容及施工范圍:土建水電工程按建筑施工圖,結構施工圖水電施工圖及設計說明。酒店裝修另合同簽署。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價暫定3000萬元。

二、付款方式與結算:

1、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項目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文件。及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價標準。土建、水電安裝按XX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計價,下浮6%后結算給乙方。

2、工程范圍內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間桂林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的興安縣造價信息進行調價。興安沒有列入的材料則按桂林市相應當期的造價信息進行調整。信息價沒有的,雙方按市場價友好協商確定,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價結算。

三、工期:

1、本工程有效工期為240天。

2、開工時間:20xx年6月20日前(以甲方進場通知為準)。

3、竣工時間:(按實際開工日計算)

四、質量及材料要求:

1、質量要求按國家建設質量標準規范,等級為合格。

2、乙方每完成一個分項,必須及時報請甲方代表、監理、技術負責人,質檢人員進行驗收。并根據驗收意見整理簽字后方能進入下一道工序。

3、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申請時必須在48小時內組織有關人員到位驗收,否則按已驗收合格,在乙方進行施工后甲方必須給以簽字認可。

4、材料必須保質保量。所有進場材料必須要有出廠合格證,國家有規定要求復檢的材料必須到質檢站檢測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本工程由乙方墊資工程款:從基礎土方開挖墊資到 00地面(現澆完畢)

2、在乙方墊資到位時,甲方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付工程進度款的80%給乙方。以后,每完成一層,結付一次進度款,以此類推。

3、在乙方負責墊資期間內如因乙方資金原因造成停工20天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資料合格后及結算單報請甲方審核,甲方必須在接到申報資料3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成,如有爭議,可共同委托相關造價事務所審核。結算經甲方審核批準后,除留質保金3%外,三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5、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須按拖欠款金額總數的3賠付給乙方,以此類推。

6、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須轉賬到乙方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銀行: 的帳戶上。

六、工程竣工驗收及交付:

1、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須做好交付前的細節整改、衛生清理、安全保衛、工程保管等相關工作。自檢合格后書面申報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復檢,簽字確認復檢合格后,方可進行工程交付,否則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2、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資料及書面申報書10天內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到場進行竣工驗收、簽證,否則,視為以驗收合格。

3、在雙方未驗收簽證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否則視為驗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雙方權責

1、甲方必須在施工前提供準確的地質地下管線資料,確保各項保護用品不受損失,并保證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2、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好施工噪音和環境衛生管理等手續。

4、提供標準的水準點和詳細的坐標控制點,并在現場指導乙方進行施工。在施工期間甲方必須協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系。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5、甲方在支付工程進不能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延支付時間。

6、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的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施工,甲方管理人員發現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施工規范要求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進行相應處罰。

7、防水材料、鋁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須按圖紙設計規定,經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8、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違約

1、本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須協調建設方處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系,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員進行無理取鬧和阻礙施工而造成項目停工時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2、乙方嚴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無故停工,如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終止該工程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簽字生效時,必須向甲方交納工程質保金叁拾萬元整。此款在乙方墊資期滿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時即時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三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與建設單位簽訂的《 建設施工合同》和公司有關管理制度,現將該工程進行內部發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承包范圍:

3、承包形式:

二、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期:

三、工程質量:乙方應認真按照施工規范,技術標準和設計圖紙要求施工,接受監理單位的監督,保證質量合格。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保修。

四、合同價款:乙方承擔與施工相關的一切直接費和現場行政收費,承包價:按總價提取管理費 %,稅金由乙方承擔。

五、安全責任:乙方應按現行安全操作規定,采取嚴格

的安全防護措施,全體施工人員應參保,如發生安全事故,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六、文明施工:乙方應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的各項工地管理制度,隨時接受發包方、甲方、質檢、監理及有關管理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七、獎懲辦法:

八、付款辦法:按發包方付款進度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提留款在竣工結算前分批收清,工程尾款甲方配合乙方收回。在甲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全額帶資完成該工程。

九、其它:

1、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須按工程總造價的2 %交納工程保證金,待工程竣工結算后,按合同結算。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篇3

甲方: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住所:

乙方 :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住所:

甲方經過招選,選定乙方作為移動電視基站機房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并委托乙方負責移動電視基站建設所涉及的相關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委托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機房建設合同

(二)施工地址:

(三)雙方委派的工程代表:

甲方代表: 聯系電話: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第二條 工程項目的運作方式:

(一)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由甲方將機房建設工程發包給乙方,包括機房設計、施工與相關單位溝通協調等所有相關事宜均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制訂機房材料和機房建設設計要求,乙方根據甲方制訂的要求和細則進行材料采購、工程施工,其間乙方涉及到的與施工有關的各項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解決,涉及乙方不能確定的技術的問題或特殊突況應和甲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 工程項目的具體內容

(一)按照甲方對機房基礎和墻面板材的材料參數要求進行設計施工(要達到甲方要求及安全技術指標,見附件一)。

(二)機房的設計、選材、材料采購、機房裝飾、地面防靜電處理、材料搬運等。

(三)機房室內設備、空調、照明等電源布線(包括材料采購)。(見附件一)

(四)配合甲方進行設備的調試、調測。

(五)機房的接地及防雷處理(按國家標準,見附件一)。

(六)其它與基站機房建設有關的事宜。

第四條 工程價款與費用結算

(一)工程施工總價款人民幣(小寫): (人民幣大寫:);其中包含項目內容所涉及的各項費用及稅金。

(二)付款方式:

1.乙方辦理完畢所有站點的手續并經甲方認可后,甲方付給乙方總合同金額的30%作為工程啟動資金。

2.機房建設完畢(包括機房建設裝飾、電源引入、室內布線、設備接地線、避雷等)經甲方驗收合格再付總合同金額的 %。

3.剩余 %工程合同款于工程全部完工 個月后經甲方終驗合格后全部支付完畢;

4、甲方將合同項下的應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指定帳戶:

收款人

開戶行:

帳 戶:

5.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項時,應先按各期付款數額向甲方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的稅務發票甲方收到合格發票后予以支付相應款項。不開具或者開具不合格的發票,甲方有權延遲支付款項直至乙方開具合格發票之日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且乙方的各項合同義務仍應按合同約定履行。

第五條 工程期限

(一)工程開工日期為: ;

(二)施工最后期限: ;

(三)完工時間預計: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施工圖紙和工程施工技術要求,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

2.甲方負責提供應由甲方提供的安裝設備及附隨設備的安裝件,確保不影響施工進度;

3.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工程和施工進行相應的調整和修改,具體程序及細節由甲乙雙方協商;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甲方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 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附件,應共同遵循;

2.乙方應保證具備以下施工資質與條件,簽約時應向甲方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1)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及法人證明書;

(2)施工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應具備的條件。

3.乙方負責應由甲方提供的設備由甲方存放處運抵施工現場,或甲方指定的場所;

4.乙方按甲方要求負責基站機房材料采購、與業主協調、機房基礎設計、整體施工等工作;

5.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每基站站點人民幣 萬元施工保證金,用于施工質量和完工時間的保證;

6.乙方在組織施工時應切實注意安全,凡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侵害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8.每一站點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廢物由乙方負責及時處理。

第七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人,不得將工程項目進行分包和轉包;

第八條 乙方施工人員在工程施工期間,應服從遵守甲方有關制度,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義在施工期間從事各種違法違紀活動,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保密條款:甲乙雙方應恪守因簽署或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商業信息及其它商業秘密。任何一方如將獲知的對方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應賠償因泄密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承擔

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甲方按移動電視發射基站的施工及驗收標準對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進行驗收,乙方每施工完一個基站即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二)乙方按甲方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三)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信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五)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七)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合同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八)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再由甲方重新組織驗收。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同簽訂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或因施工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視情況予以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的部分從工程合同款中扣除(原則上施工期限每逾期一天扣罰保證金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工程延期或者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不能自作主張,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雙方應認真履行。任何一方單方中止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本合同工程施工費用總金額的 %。

(四)乙方施工質量和要求達不到甲方預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完善和改進,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并不因此而增加施工工期,給甲方帶來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直至扣除乙方的施工費用;

(五)在系統運行中若因乙方施工質量造成的運行故障,乙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由于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沒有全力配合甲方工作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條款可以予以變更或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一次納施工保證金壹萬元人民幣,方可正式施工。本合同自交納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委托人) (委托人)

篇4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談判

1 合同談判的準備工作

工程施工合同內容多、涉及面廣、履行周期長,施工合同簽訂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施工單位的利益,所以,應高度重視施工合同的談判。組織談判人員深入了解發包方和工程的情況,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合同談判準備工作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1 談判的人員組成

根據工程的特點,工程合同談判一般應由法律方面的專家、學術權威及有談判技巧的人員組成。一是懂建筑方面的法律知識與政策的專家,可以保證所簽訂的合同能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要求,把握合同合法的正確方向,充分發揮工程承發包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二是懂建設工程方面的學術權威人士,建筑工程的專業性強,涉及領域廣,談判人員要充分發揮專業才能,把企業利益最大化,減少不必要的風險損失。三是懂談判技巧的人員。運用一定的談判方法,通過合理的談判步驟,使談判得以成功。

1.2 談判的資料收集及分析

合同談判準備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任務就是要收集各種基礎資料,這些資料主要包括對方的公司性質、營業能力、資信情況,工程項目的立項、土地征用及使用權的審批證書、圖紙審核、資金的落實情況、項目的用途及特性、對方談判的人員組成情況,相關的法律政策文件等;認真研究分析,做到知彼知己,百戰不殆。

1.2.1 自我分析

收到招標公告以后,不能盲目投標。承包方要對發包工程進行調查研究。首先是工程項目的建筑規模能否適合自身的特點,其次是發包方的資金到位情況,對發包方的法人營業執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手續的辦理情況進行審查;再次是對一些原則性問題不能讓步:承包方為了承攬工程項目,經常會主動提出一些讓利的優惠條件,但是這些條件必須建立在對下基礎之上:一、該工程項目建設資金已經基本落實;二、必須建立在項目規模較大,施工企業對項目所在地的建筑環境熟悉,符合本企業自身的建筑特點的基礎上。

1.2.2 對方基本情況分析

一是分析對方談判人員的組成。了解對方人員的職位、權限、性格、處事方法等,想方設法與對方談判人員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為談判打好基礎,爭取在到達談判桌以前建立一種親切與信任的氛圍,為談判創造搭建良好的平臺。二是對方實力的分析。主要是指對方資信、技術、物力、財力等狀況的分析。在當今信息化時代,很容易通過各種渠道取得有關資料。國外很多大的有規模的公司很重視這方面工作,他們往往通過各種機構和組織以及信息網絡,對目標項目的實力進行調研。在實踐中,無論招標方還是投標方都要對對方的實力進行考察。否則就很難保證項目的正常進行,造成建筑市場上屢禁不止的拖欠工程款和墊資施工現象在所難免。因此,對對方進行實力分析是關系到項目成敗的關鍵所在。

1.2.3 談判目標可行性分析

首先分析談判目標是否正確合理、切合實際,是否能讓對方接受以及對方可接受的程度。同時,在實際談判過程中,要關注目前建筑市場的實際情況,現實情況是:發包人是強勢的,承包人往往不得不接受發包人提出的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以轉移自身的風險:如要求承包方墊資、縮短工期等,這樣就會造成承包方資金回收、獲取工程款、工期索賠方面的困難。對工程項目做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對工程水文地質情況,項目的社會環境經濟效益進行測算比較,在此基礎上論證項目在技術上、經濟上是否可行,通過經濟方案比較、推算出最佳方案。在對上述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還要考慮到該項目在未來施工中可能面臨的危險、雙方的利益沖突,而進一步擬訂合同談判方案。

在談判過程中要盡量將雙方意向一致的內容列出,并且還要盡可能的列出雙方在哪些問題上還存在著分歧,在此基礎上擬訂談判的初步方案,決定談判的重點和難點,從而有針對性地運用談判策略和技巧,獲得談判的成功。

2 合同談判的策略和技巧

(1)掌握談判議程,合理分配各議題的時間及談判的進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大型談判會涉及到諸多需要討論的事項,而每個談判事項的重要性都不盡相同,談判各方對同一事項的關注程度也不盡相同。優秀的談判者往往善于掌握談判的進程,在氣氛融洽階段,展開自己所關注的議題的商討,從而抓住時機,達成有利于己方的協議,而在氣氛緊張階段,則引導談判進入雙方具有共識的議題,一方面緩和氣氛,另一方面縮小雙方距離,推進談判的進程。同時,談判者應懂得合理分配談判時間。對于各議題的商討時間應得當,不要過多拘泥于細節性問題。這樣可以縮短談判時間,要掌握節奏,不要期望一兩次談判就能達到共識。

(2)高起點戰略談判的過程是各方妥協的過程,業主式投資商和施工企業是一對矛盾的統一體,各自都在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通過談判,各方都或多或少會放棄部分利益以求得項目談判的進展,而有經驗的談判者在談判之初會充分了解投資方或業主對項目的最大關注度,如工期、質量、造價等,項目性質不同,各方關注度不同,當工期和造價有矛盾時,業主為了搶工期,施工方就可以提出增加造價的條件等。

(3)注意談判氛圍,談判各方既有利益一致的部分,又有利益沖突的部分。各方通過談判主要是維護各方的利益,,達到談判各方利益的相對平衡。談判過程中難免出現各種不同程度的爭執,使談判氣氛處于比較緊張的狀態,這種情況下,一個有經驗的談判者會在各方分歧嚴重,談判氣氛激烈的時候采取措施,舒緩壓力。最常見的方式是飯桌式談判,找到對方主要負責人,讓他們理解施工方的難處,社會的一般標準,合作要達到雙盈,通過一種和諧的氣氛,主動地聯絡談判各方的感情,進而在和諧氛圍中重新回到議題,使得談判議題得以繼續進行。

(4)避實就虛的談判方式,談判各方都有各自的優勢和劣勢。談判者應在充分分析形勢的情況下,做出正確的判斷,利用對方的弱點,猛烈攻擊,迫其就范,做出妥協,而對于自己的弱點,則要盡量注意回避。當然,也要考慮到自身存在的弱點,在對方發現或者利用自己的弱勢進行攻擊時,自己要考慮到是否讓步及讓步的程度,還要考慮到這種讓步能得到多大利益。

(5)分配談判角色,既要有唱白臉的,也要有唱黑臉的,還要有學術權威和最終拍板的領導。談判中應利用個人不同的性格特征,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有積極進攻的角色,也有和顏悅色的角色,有軟有硬,軟硬兼并,這樣可以事半功倍。同時注意談判中要充分利用學術權威的作用,現代科技發展使個人不可能成為全方位的專家。而建設工程項目談判又涉及廣泛的學科領域,充分發揮各領域專家作用,既可以在專業問題上獲得技術支持,又可以利用專家的權威性給對方以心理壓力,從而取得談判的成功及利益的最大化。

篇5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范圍:

1.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日期:

1.3質量等級:

1.4合同價款: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合同語言:

3.2適用法律法規:

3.3適用標準、規范:

第4條 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

4.2圖紙提供套數: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5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7條 甲方工作

7.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干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8條 乙方工作

8.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護的要求:

8.7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施工場地整潔衛生的要求:

第9條 進度計劃

9.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甲方代表批準的時間

第10條 延期開工

第11條 暫停施工

第12條 工期延誤

第13條 工期提前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16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17條 試車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調整的條件:

19.2調整的方式:

第20條 工程預付款

20.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24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25條 設計變更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27條 竣工驗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28條 竣工結算

28.1結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29條 保修

29.1保修內容、范圍;

29.2保修期限:

29.3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30條 爭議

30.1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爭議解決方式:

第31條 違約

31.1違約的處理:

31.2違約金的數額:

31.3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條 索賠

第33條 安全施工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設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36條 工程分包

36.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37條 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38條 保險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40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合同生效日期:

第41條 合同份數:

41.1合同副本份數: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的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

《合同條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對承發包雙方權利義務作出的規定,除雙方協商一致對其中的某些條款作出修改、補充或取消外,都必須嚴格履行。

由于合同標的--建設工程的內容各不相同,工期造價也就隨之變動,承發包雙方的自身條件、能力、施工現場的環境和條件也都各異,雙方的權力、義務也就各有特性。因此,《合同條件》也就不可能完全適用于每個具體工程,需要進行必要的修改、補充,即配之以《協議條款》。《協議條款》是按《合同條件》的順序擬定的,主要是為《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提供一個協議的格式,承發包雙方針對工程的實際情況,把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見按《協議條款》的格式形成協議,《合同條件》和《協議條款》就是雙方統一意愿的體現,成為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這了使承發包雙方在簽訂合同時能更好地使用《合同條件》,對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盡量事先達成協議或確立解決的原則,并使協議盡可能準確、嚴密,以減少扯皮,保證施的工順利進行。我們編制了這個《使用說明》,供承發包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參考。

采用招標發包的工程,《合同條件》應是招標書的組成部分,發包方對其修改、補充或不予采用的意見,要在招標書中說明。承包方對招標書的說明是否同意及本身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見,也要在投標書中一一列出。中標后,雙方將協商一致的意見寫入《協議條款》。不采用招標發包的工程,在要約和承諾時,都要把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見一一提出,將取得一致的意見寫入《協議條款》。

下面對《協議條款》的使用加以說明: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可以是具備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經濟聯合體和社會團體,也可以是依法登記的個人合伙、個體經營戶或個人,即一切以協議、法院判決或其它合法完備手續取得甲方的資格,承認全部合同文件,能夠而且愿意,履行合同規定義務的單位和人員。上列單位的名稱和個人的姓名,應準確地寫在《協議條款》甲方位置內,不得簡稱。與甲方合并的單位、兼并甲方的單位,購買甲方合同和接受甲方出讓的單位和人員, 均可成為甲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享有合同規定的權利。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應是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和法人資格的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上述單位的名稱應準確地寫在《協議條款》承包方位置內,不得簡稱。但乙方不能將工程轉包或出讓,如按《合同條件》第36條進行分包,應在合同簽訂前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1條

1.1本款內應準確寫出工程的名稱;詳細的地址;工程內容,主要包括建筑規模和結構特征;承包的范圍,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

1.2本款內應寫明雙方商定的開工日期,也可以將此規定為甲方代表開工令的日期;雙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日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內的總日歷工期天數。

1.3寫明雙方商定的工程應達到的質量等級(即合格還是優良)。

1.4應寫明工程價款的金額和承包方式。

工程為群體或小區工程時,以上各項應按附表格式將單位工程列表說明,作為《協議條款》的附件。如:

XXX工程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

程名稱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結

構 層

數 高

(米) 跨

(米) 設備

安裝

內容 工程

造價

(元) 開公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條 本條應寫明組成合同文件的名稱和順序。

實行社會監理的應寫明總監理工程師在雙方對合同文件解釋不一致時,是否有作出解釋的權力。

第3條

3.1肩合同文件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本款應規定語言的名稱,寫明使用的《合同條件》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翻譯文本的名稱,由誰提供和提供時間。

3.2原則上國家、部門和地方的法規都應適用于合同文件,但對同一問題要求不一致時,應在本款內寫明適用的地方或部門的法規名稱。如由甲方提供,還應寫明提供時間。如由乙方自備,應寫明費用及由誰承擔。

3.3國家有統一的標

準規范時,施工中必須使用。國家沒有統一標準規范時,可以使用地方或專業的標準規范,地方和專業的標準規范不相一致時,應在此條寫明使用的標準規范的名稱。并按照工程的部位和項目分別填寫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和編號,例如:

一、建筑工程:

1.土方工程 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201-83)

2.砌 磚 磚石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203-83)

3.砼澆筑 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204-83)

4.抹 灰 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210-83)

二、安裝工程

1.暖氣安裝 采暖與衛生施工及驗收規范(GBT242-83)

2.

3.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標準規范,應在編號后寫明,并注明提供的時間、份數和費用由誰承擔。

甲方提出超過標準規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為驗收和施工的要求寫入本款,并明確規定產生的費用的承擔。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藝的,應在本款寫明施工工藝的名稱,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時間、要求和費用的承擔。

第4條 不同的工程對圖紙的需要情況各不相同的。本條應寫明甲方提供的份數(必須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圖紙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時間。

甲方對圖紙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要求的內容、保密費用及由誰承擔。

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的,應寫明圖紙的名稱、份數、提供的時間和費用。

甲方不能在開工前提供全套圖紙,應將不能按時提供的圖紙名稱和提供的時間在本條寫明的。

第5條

5.1本條寫明甲方代表姓名,甲方代表委派具體管理人員的姓名和職責。如前期工作、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審批、圖紙的提供、質量的檢查驗收、工程量的核實等工作的具體責任、權限。

5.2實行監理的工程,要寫明總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對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職權的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有何限制。如總監理工程師簽字支付后是否要經甲方審查;是否能批準對施工進度的更改或對工期給予延續;是否有權批準對設計的變更等。有種類限制的要寫明種類,有數量限制的要寫明數量。

第6條 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存要而《合同條件》未列入的,要對條款或內容予以補充。雙方協議將本條中甲方工作部分或全部交乙方完成時,應寫明對《合同條件》的修改內容,甲方應支付費用的金額和計算方法。還應寫明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要求完成有關工作時,應支付的費用金額和賠償乙方損失的范圍及計算方法。

6.1本款應寫明使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要求和完成的時間。如土地的征用應寫明征用的面積,批準的手續;房屋的搬遷和墳地的遷移應寫明搬遷和遷移的數量,搬遷后的拆除、遷移后的回填及清理;各種障礙,應寫明名稱、數量、清除的距離等具體內容。要寫明施工場地的面積和應達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寫明拆除和遷移的當事人事后提出異議或要求賠償,施工中發現有本條約定的障礙尚未清除等情況時應由誰處理,費用如何承擔。

6.2本款應寫明水、電、電訊等管線應接至的地點,接通的時間和要求。如上、下水管應在何時接至何處,每天應保證供應的數量,水的標準,不能全天供應的要寫明供應的時間;供電線路應在何時接至何處,供電的電壓,是否需要安裝變壓器及變壓器的規格、數量,不能保證連續供應的,應寫明供應的日期和時間。

6.3本款應寫明甲方負責開通的道路的起止地點、開通的時間,路面的規格和要求、維護工作的內容,不能保證全天通行的,要寫明通行的時間。

6.4本款應寫明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等資料的時間、資料的名稱和要求,如水文資料的年代、地質資料,深度等。

6.5本款應寫明由甲方辦理的各種證件、批件和其它需要批準的事項及完成的時間,其時間可以是絕對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對的時間,如在某項工作開始幾天之前完成。

6.6本款應寫明甲方提供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的時間和要求。

6.7本款應寫明甲方組織圖紙會審的時間,如不能確定準確時間,應寫明相對時間,如甲方開工令前多少天。

6.8本款應寫明對施工場地周圍需要保護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線保護費用的金額。

第7條 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需要而《合同條件》未列的,要對條款和內容予以補充。本條工作甲方未在簽訂《協議條款》時寫明,但在施工中提出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雙方訂立協議,可作為《協議條款》的補充,本條還應寫明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甲方損失的范圍和計算方法。

7.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圖及配套設計,應在本款寫明設計的名稱、內容、要求、完成時間和設計費用計算方法。

7.2本款應寫明乙方提供的計劃、報告、報表的名稱、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時間。

7.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價款之外的照明、警衛、看守等工作,應在此款寫明。

7.4寫明乙方應為甲方代表提供的現場辦公生活用房的間數、面積、規格要求,各種設施的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及提供的時間和要求,發生費用的金額及由誰承擔。

7.5本款應寫明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甲方對本款內容的具體要求,如在什么時間、什么地段、哪種型號的車輛不能行駛或行駛的規定,在什么時間不能進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過多少分貝。

7.6本款應寫明工程完成后應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費用及由誰承擔。

7.7本款應寫明施工場地周圍需要保護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名稱和保護的具體要求。

7.8本款應寫明對施工現場布置、機械材料的放置、施工垃圾處理等場容衛生的具體要求,交工前對建筑物的清潔和施工現場清理的要求。

第8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間;寫明甲方批準以上文件的時間;寫明乙方違約應負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金額。

第9條 本條應對以下內容予以說明:

1.對延誤的定義,如哪些工作延誤多長時間才算延誤;

2.對可調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減多少才可調整;

3.需補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調整的因素;

4.雙方議定乙方延期竣工應支付的違約金額,應在本條寫明違約金數額和計算方法,如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支付多少。

第10條 甲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應在本條寫明以下事項:

1.要求提前的時間;

2.乙方應采取的措施;

3.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4.趕工措施費用的計算和分擔;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計算方法,此項也可按傳方法寫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多少。

第11條 本條應寫明雙方對質量評定意見不一致時仲裁部門的名稱。甲方對工程質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相應的經濟支出及計算方法。

第12條 本條應寫明需進行中間驗收的單項工程和部位的名稱、驗收的時間和要求,以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第13條 目前我國合同價款調整的形式很多,應按照具體情況予以說明,如:

1.一般工期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價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長時,合同價款是否作出調整應在本條說明。

2.甲方對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價格變動采取一次性付給乙方一筆風險補償費用辦法的,應寫明補償的

金額和比例,寫明補償后是全部不予調整還是部分不予調整,及可以調整項目的名稱。

3.采用可調價格的應寫明調整的范圍,除材料費外是否包括機械費、人工費;調整的條件,對《合同條件》中所列出的項目是否還有補充,如對工程量增減和工程變更的數量有限制的,還應寫明限制的數量;調整的依據,是哪一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文件;調整的方法、程序,乙方提出調價通知的時間,甲方代表批準和支付的時間等。

第14條 工程款的預付應根據當地主管部門的規定,雙方協商確定后把預付的時間、金額、方法和扣回的時間、金額、方法在本條寫明。例如“在合同簽訂后, 甲方應將合同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于( )月( )日和( )月( )日……分( )次支付給乙方,作為預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總造價 %(以甲方代表簽字確認的工程量報告為準)后的( )個月里,每月扣回預付工程款的 %,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 %時扣完”。

甲方不預付工程款,在合同價款中應考慮乙方墊付工程費用的補償。

第15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16條 工程款的支付應按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把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支付方法在本條寫明。例如按月支付的,應寫明“乙方應在每月的第 天前,根據甲方核實確認的工程量、工程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已完工程價值,編制‘工程價款結算單’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應在第 天之前審核完畢,并通知經辦銀行付款”。

第17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按附表的格式填寫,作為《協議條款》的附件。

XXX工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號 材料和設備

名 稱 規格

型號 單

位 數

量 單位供應時間 送達地址 備 注

年 月 日

第18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幾種特殊情況應在本條作出說明:

1.由甲方提供三材指標,乙方進行采購的,應寫明指標名稱、內容、價格、數量、提供的時間和甲方不能按規定提供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甲方不提供指標,由乙方采購三材的,應寫明材料名稱、數量、規格、質量等級和價格。

3.甲方指定廠家由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應寫明如產品價格高于乙方預算價格時價差由誰承擔,以及由于制造廠家的原因造成產品的質量等級、規格型號和交貨時間達不到合同要求,造成損失的責任和產生的費用由誰承擔。

第19條 本條應寫明變更發生后,乙方提交變更價款的時間及金額。

第20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份數和要求;甲方收到竣工報告后應在多長時間內組織驗收,參加驗收的部門和人員。

第21條 如雙方不再簽訂保修合同,本條應寫明保修的項目、內容、范圍、期限、保修金額和保修金的預留與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簽保修合同的應將以上內容寫入保修合同。

第22條 雙方協商后,對爭議的解決方法和程序作出以下說明:

如:雙方發生爭議,首先請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調解,在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后10天內,雙方應保證合同的繼續執行。建設主管部門10天內不能作出調解,任何一方可在10天內不能作出調解,任何一方可在10天后提請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仲裁。

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作出后7天內執行

對調解的結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執行調解結果等原因使調解結果無法施行,任何一方可在調解作出7天后提請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仲裁。在實際工程中雙方可以協議進行一次或幾次調解,這些調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寫明;也可以協議直接申請仲裁或要求法院判決,仲裁和法院判決的程序、時間按有關

規定執行。

第23條 甲方違約應負的違約責任應按以下各項分別作出說明:

1.承擔因違約發生的費用,應寫明費用的種類,如工程的損壞及因此發生的拆除、修復等費用支出,乙方因此發生的人工、材料、機械和管理等費用支出;

2.支付違約金,要寫明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支付的時間;

3.賠償損失、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賠償乙方的損失時應將不足部分支付給乙方,作為賠償。并寫明損失的范圍和計算方法,如損失的性質是直接損失還是間接損失,損失的內容是否包括乙方窩工的人工費、機械費和管理費,是否包括窩工期間乙方本應獲得的利潤。

第24條 乙方對工程的分包應詳細寫入本條。主要包括分包工程的名稱、內容、分包單位的名稱和承包范圍。

如甲方要求乙方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其指定的分包人,除以上各項外,還應寫明分包工程的價款,開工竣工的時間,應達到的質量等級。寫明分包方不能按上述規定完成工程或不能按照乙方派駐的監督管理人員的指令工作,造成工期延誤和其它損失時,責任和費用由誰承擔。

第25條 本條應根據當地的地理氣候情況和工程的要求,對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破壞的不可抗力自然災害作出規定,可采用以下形式:

1.X級以上的地震;

2.X級以上持續X天的大風;

3.Xmm以上持續X天的大雨;

4.X年以上未發生過,持續X天的高溫天氣;

5.X年以上未發生過,持續X天的嚴寒天氣。

篇6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層棟,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四)承包范圍: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圖紙規定內容: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須另簽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造價(預算或概算)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萬元。

工程造價在乙方編出工程預算書送達甲方三十天內審復,逾期視作同意,并按審定的預算造價為調整合同造價。

第三條 工期

(一)按定標規定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歷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止。實際開工期以甲方辦妥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建設批文,辦妥城監標牌,送達乙方之日起天內起計,并以雙方現場管理代表簽字為準。

(二)開工前_________天,在具備施工條件下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每個單項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為_________。在履約過程中,根據變更設計所影響的工期或甲方責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誤的工期,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后調整,以此確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趕工_________。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一)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規范驗收規范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保修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保修期為一年,其中安裝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簽字之日起計。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由_________方采購供應至_________場地(倉庫)。

(二)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_________由方采購供應至_________場地(倉庫)。

(三)材料設備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如一方對材料設備有異議,應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持有異議一方負責,否則由采購方承擔。

(四)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不適用,甲方需按材料設備的實際采購價格,回收全部不適用的材料和設備,或經乙方同意,由甲方給予適當的補償后,不適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六條 工程款支付和結算

(一)甲方將工程款按本條款規定劃入乙方帳戶: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二)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有關規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內,按以下規定額度向乙方預付備料款:

1.建筑工程按當年計劃工作量35%;

2.安裝工程(包括設備安裝,水電安裝)按當年計劃工作量(扣除設備價值)的40%;

3._________。

篇7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群體工程應附承包方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4.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業主或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條 工期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第四條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五條 工程質量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范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于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第二章 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六條 詞語涵義

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2)承包方:指與發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托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七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準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人批準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篇8

【題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司

【注】GF-91-0201

一、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第1條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方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和解釋、說明。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

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

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

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利,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

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9條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10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復,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

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準后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

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驗收

第14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

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

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

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后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采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采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改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的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20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

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乙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

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后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

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后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六、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

,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采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生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

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25條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準: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準,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準后,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后,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后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27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

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份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及時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并將副本送乙方。銀行審核后向乙方支付

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要求調解、仲裁、的,可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采用以下一種或幾種方式解決:

1.向協議條款約定的單位或人員要求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

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十、其它

第33條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準。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

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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