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20 00:09:28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商業體消防安全整治,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一、強化領導
為了確保我鎮商業門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落到實處,收到實效,我鎮成立了以分管領導魏文學同志為組長、安監辦、經發辦、派出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商業門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辦,由安監辦主任馬德明同志負責日常事務。
二、突出重點
以小商店、小餐館、小網吧、小美容、小美發等“九小”場所15家商業門市為重點,結合“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活動,將具有多種用途的商業門市進行了一次拉網式排查,將門市內人員住宿情況、夾層設置情況、貨物儲存情況、用火用電情況、通道暢通情況、消防設施配置維護情況作為排查整治重點,對不符合要求的,督促門市產權人或經營者積極整改,在超市等商業門市積極推廣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3家,確保發生火災時門市內人員能及時發現并安全逃生,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深入宣傳
我鎮結合新《消防法》宣貫工作,充分利用廣播、標語、傳單、電影等形式廣泛宣傳,共書寫標語250條,出動宣傳車6次,散發傳單12000余份,在、雙流、小河場鎮播放電影6場,營造了人人關注消防、人人支持消防、人人參與消防的良好氛圍,將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深入到普通老百姓當中,切實提高了社會公眾的避險防災意識。在加油站組織了一次消防安全演練,切實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應急救援能力和普通群眾的自防自救能力。
為全面提升疏附縣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落實“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加強“十二五”期間全區消防安全工作,堅決遏制“高層地下建筑、工業園區、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商業集中區、棚戶區”等區域性火災易發、多發勢頭,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近年來,我縣消防工作在縣委、政府、公安局的正確領導下,在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單位的大力支持下,社會消防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重特大火災和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防控,為全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但是,隨著城市建設的不斷發展,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城鎮化速度的不斷加快,全縣火災隱患突出區域消防基礎設施不足,消防規劃不合理,消防安全管理落后等問題日益凸顯,已不能適應實際需要,消防安全隱患大量增加,火災事故頻發,存在消防安全管理缺位、消防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公民消防安全意識自防自救技能差等因素,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亟待進一步加強。
二、任務目標
全縣按照“2013年集中清理,2014年綜合整治,2015年整體提升”的總體要求,利用三年時間結合“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的落實執行,分類別、分階段全面掌握轄區火災隱患突出區域基本情況,強化危及公共安全的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建立長效管理、整治機制,加強對區域性火災隱患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災隱患反彈,達到“減少存量,控制增量”杜絕和減少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目標。
三、年度規劃
結合總體規劃及疏附縣實際,制定2013年至2015年三年規劃。
(一)2013年,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單位要將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列入目標責任進行安排部署,成立相應的區域性火災隱患專項整治領導機構。重點針對高層地下建筑、商貿市場、工業園區、商業集中區、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棚戶區等消防安全重點區域,開展消防安全隱患論證,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確定整改責任主體,明確整治工作落實單位及人員,啟動區域性火災隱患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二)2014年,按照著眼長遠、立足治本、因地制宜、夯實基礎的原則,開展全縣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各鄉鎮、單位應將火災隱患突出區域列入整改計劃,積極推動區域性火災隱患的徹底根治,落實整治措施和整治責任,按照城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管理辦法,增建消防給水管網、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鶴,建設消防設施器材配置點等治理措施,全面改善火災隱患突出區域的消防安全基礎條件,控制火災隱患增量,強化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三)2015年,開展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檢查驗收和“回頭看”,在前階段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對還沒有排查整治的區域性火災隱患,要在2015年10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對已經排查整治的,要實行檢查驗收和“回頭看”,重點核查前期發現的區域性火災隱患是否整改落實到位,火災隱患存量是否下降,火災隱患增長是否得到控制,基礎消防設施建設是否達標,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改善,全力防止火災隱患反彈。
四、工作措施
(一)分域布局,強推嚴治。各鄉鎮、各單位要組織采取分組分片的做法,對區域性火災隱患集中進行清查,切實摸清火災隱患突出區域基本情況,每個鄉鎮劃定至少2個以上的重點區域,明確工作職責,建立政府統一領導、單位依法監管的工作責任體系,集中開展整治。
(二)分級建檔,預警嚴控。各鄉鎮、各單位要建立區域性火災隱患基礎信息庫,將火災隱患突出區域的人員、建筑功能性質、消防車道、防火間距、建筑耐火等級、市政消防基礎設施、周邊地理信息、消防水源狀況、消防安全管理等情況逐一建檔入庫,實施動態更新。綜合評估火災危險等級,劃分區域、類別,分級預警監控,分類逐步整治。
(三)單位聯動,集中整治。 針對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必須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公安、安監、經信、工商、發改、財政、國土、住建、文廣、城管、綜治、規劃、民政、消防等單位齊抓共管,切實形成整治合力,各司其職,齊抓共管,落實工作措施,共同推動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
(四)強化考評,嚴格獎懲。 為切實抓好全縣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確保2015年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全面完成,縣人民政府要把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定期開展督促檢查,深入推進工作落實。對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對工作進展遲緩、成效不明顯的鄉鎮和單位要給予通報批評,對重視不夠、組織不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實行責任倒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抓好全縣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確保2015年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目標的實現,縣人民政府成立了全縣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縣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各鄉鎮、各單位要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目標任務,全面部署、廣泛動員,及 時將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內的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實。
(二)科學制定整治方案。各鄉鎮、各單位要緊密結合實際,因地制宜,認真研究和科學制定本地、本行業實施方案,緊緊抓住政府主體層面和源頭防控等重點環節,要立足實際,科學研判,統籌火災隱患突出區域,實施分類整治,落實工作措施,不斷改善全區消防安全環境。
為進一步吸取事故教訓,確保全鄉社會面火災形勢穩定,結合全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部署,決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鄉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深刻吸取近期火災事故教訓,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統一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按照“什么問題突出就整治什么問題”、“什么隱患嚴重就整治什么隱患”的原則,嚴格落實政府屬地管理責任、部門“三個必須”監管責任和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堅持精準治理、依法管理、社會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災風險隱患,著力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較大火災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推進高風險領域隱患排查治理
1.加大城市商業綜合體綜合治理力度。各部門要督促屬地城市商業綜合體及其內設經營場所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鞏固強化“七個一”活動成效,集中開展聯合檢查、綜合執法。針對前階段城市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排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各地要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落實“一家一策”,督促照單整改、照單銷賬,形成工作閉環。
2.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部門要組織開展消防車通道劃線管理工作“回頭看”,及時修復因車輛碾軋導致模糊、無法辨別的消防車通道劃線、標名等,確保標識清晰、車道暢通。對2020年尚未完成標識化管理的老舊小區,應在2021年1月底前進行掛牌督辦整改。結合城市更新和老舊小區改造,進一步完善老舊小區“一區一策”消防車通道治理方案。要發動物業服務企業開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動,指導制定落實日常巡查機制,確保疏散通道暢通。集中開展消防車通道障礙物聯合執法行動,依法查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
3.加大高層建筑綜合整治力度。要嚴格落實高層建筑整治“四項要求”,健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職承諾制度,推動管理使用單位全面排查室內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落實維護保養制度;推動全面自查建筑電纜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嚴等問題;指導高層公共建筑和高層住宅小區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隊伍。各部門要適時組織對前期發現的高層建筑隱患問題整改情況開展抽查復核,重點督辦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層建筑嚴重問題。
4.強化燃氣、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門要組織村建、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管道燃氣和瓶裝液化氣安全管理工作,發動單位和群眾開展燃氣安全自查,開展燃氣使用場所、瓶裝液化氣經營場所、燃氣供應單位及調壓站場等燃氣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嚴禁在高層建筑內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氣。村建等部門要督促施工單位強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督促開展易燃可燃施工裝修材料、火源管理、臨時水源、應急預案等方面自查自糾,督促單位嚴格執行電焊等明火作業審批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動火作業處于應急處置力量全程進場監護中。
5.深化突出隱患綜合治理。各部門要結合屬地實際,對工業集中區、物流集散地、易燃可燃夾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險品、電動自行車等領域開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重點整治違章搭建、違規操作、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違規使用易燃可燃裝飾裝修材料、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突出問題。對存在嚴重隱患問題的,依法依規采取行政處罰、停產停業、停止使用、臨時查封等措施。對久拖不改的場所,綜合采取集中約談、聯合執法、掛牌督辦、點名曝光、信用懲戒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懾。
(二)嚴格落實重點時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節、元宵以及各級“兩會”前后,要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節慶活動、倉儲物流、旅游景區、民俗活動場所、商場集市、民宿客棧等人流物流集中場所以及客運站等交通樞紐場所開展專項安全檢查,緊盯煙花焰火燃放、臨時設施搭建、電氣線路敷設等環節,督促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要分時段集中開展檢查,加強值班值守,在重點場所和部位前置力量開展流動巡防和蹲點駐守,做好應急處置各項準備。
(三)全力打牢基層一線火災防控基礎
各村要進一步強化村級消防工作組織建設,依托社會綜治管理網絡,組織公安派出所、綜治辦、安監站、市監所、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層力量,針對分布在鄉鎮及城鄉結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業、家庭作坊、沿街店面等小場所、小單位,進行分塊立體網格化排查,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要全面開展鄉鎮消防委托執法,充分整合現有執法資源,實現基層綜合執法隊伍履行消防監督執法和宣傳教育等消防工作職責。消防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通過監督員掛點、文員派駐、集中培訓等方式切實提升鄉鎮消防執法水平。“百日攻堅行動”期間,鄉鎮每月完成不少于2起消防行政處罰,各地消防委托執法開展情況將納入冬春火災防控內容進行考評。
(四)全面做好滅火應急救援準備工作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本系統行業高風險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導修訂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定期開展演練。消防部門要緊盯季節交替,充分預判可能發生的災情,加強火災風險高危單位熟悉和滅火救援演練、配齊配強裝備器材、強化值班值守和指揮調度,切實做好滅大火、搶大險的準備。要加強與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聯勤聯訓,加強巡邏檢查,開展經常性拉動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要完善與微型站聯勤聯動、調度指揮、聯合處置等機制,確保一旦出現火情,能夠滅早滅小,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五)集中開展針對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各相關職能部門、行業系統要深入推進消防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工作,將消防知識納入國民、普法、科普、職業技能以及行業自律重要內容。宣傳辦要將冬春消防安全宣傳納入當前宣傳工作重點,組織電視、廣播、報紙等主流媒體以及新媒體加強消防知識普及宣傳,加大火災警示宣傳和隱患曝光工作。學校要開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點普及火災危險辨別和火場逃生知識。民政等有關部門要加強留守老人、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摸清本地區孤寡、留守以及行動不便老人的情況底數,于春節前組織村委會上門開展一次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建立“一人一冊”,落實消防安全看護措施,督促養老院、福利院等重點場所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應急、消防、市場監管、項目辦、文明辦等部門要督促社會單位落實“四個能力”建設要求,加強宣傳教育培訓;要分類組織城市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控室操作人員以及員工開展“兩節”前消防安全集中培訓。各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物業服務單位等基層力量要深入社區、農村、沿街店鋪、出租屋等開展提醒式宣傳教育,重點普及冬季取暖、燃氣使用、用火用電等消防安全常識和“小火快跑、濃煙關門”等火災逃生知識。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抓住“兩節”返鄉重點節點,利用車站等交通樞紐開展消防安全提示宣傳,營造濃厚消防安全氛圍。
三、職責分工
各村各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結合《XX縣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意見》、《XX市消防工作聯席會議關于建立全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機制的通知》、《XX縣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全縣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分工安排,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
四、階段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月10日)。
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細化工作方案,擬定具體工作計劃,明確任務節點,廣泛動員部署到位。
(二)組織實施階段(2月11日至3月20日)。
結合《XX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XX鄉《關于加強全鄉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針對歲末年初消防工作特點,聚焦重點場所、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整治,確保春節、元宵和各級“兩會”期間消防安全形勢平穩。
(三)督查驗收階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鄉政府組織檢查驗收,總結經驗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長效機制。鄉政府將適時開展督導檢查,實地核查任務完成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依托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成立全鄉消防安全“百日攻堅行動”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鄉應急管理辦,承擔日常協調、指導、督促工作職能。各地、各部門也要逐級成立組織機構,明確牽頭負責人員,加強調度指揮,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抓好落實、抓出成效。鄉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延續“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續建立隱患清單、整改清單、銷號清單、責任清單“四個清單”,做到隱患問題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確,責任到人要落實,切實整治消除一批火災隱患。
(二)強化監管協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強化條線監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機制,形成火災防控工作合力。要積極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加強消防安全執法上下協作、聯動響應,織密聯合執法鏈條。
(三)強化督導問責。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導思想,堅持全面檢查與分類整治相結合,組織集中排查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的原則,按照“市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努力做到火災隱患“不增新量、減少存量”,切實改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發生,為人民群眾營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組織領導
百日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全面負責并組織實施。市政府成立百日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市政府陳伙金市長任組長,陳生副市長任常務副組長,市府辦邱華焰副主任、市公安局吳鳳鳴副局長、市安監局陳美香局長、市消防大隊林志榮大隊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鎮(街)政府(辦事處)主要領導,市委宣傳部、監察局、效能辦、建設局、規劃局、財政局、工商局、衛生局、環保局、城市管理執法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大隊,市府辦邱華焰副主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市消防大隊林志榮大隊長任常務副主任,辦公室成員從相關單位抽調,負責百日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和有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成立相應的機構,明確專門辦事機構和工作人員,切實加強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
三、重點整治內容
1、違法建筑和違章搭蓋的清理整治,消除違章搭蓋占用防火間距和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響人員逃生及滅火救援的消防安全隱患,徹底消除木屋區、棚屋區違章搭蓋帶來的消防安全隱患。
2、出租房屋、沿街商業店鋪的火災隱患整治,消除出租房屋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杜絕木屋毗連區、棚屋區內私房出租和沿街商業店鋪違章搭建閣樓住人的現象。
3、消防車通道清理整治,消除消防車通道上設置擋車墩和其他障礙物以及將消防車通道作為停車場,停放車輛,影響消防車通行的現象;清除在建筑物消防登高面等設置架空線路以及其他影響消防登高車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4、居民小區消防安全整治,嚴厲打擊破壞、偷盜居民小區消防設施、器材的違法行為,拆除居民小區影響人員逃生的違法安裝防盜網,解決居民小區內消防設施維修保養不善、無法正常使用影響滅火救災的突出問題,確保居民小區內的消防設施的完整好用。
5、加強市政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解決市政公共消防設施欠帳突出的問題,市區消防栓等公共消防設施欠帳的,年內要還清舊帳。
6、歌舞廳、賓館、飯店、商場、學校、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筑消防設施整治,消除公共場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對公共場所建筑消防設施欠帳的,應在百日補齊,逾期不補齊的,予以關閉。
7、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擅自改變建筑使用功能的違法建筑整治,徹底消除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現象,嚴厲打擊擅自改變建筑、倉庫使用性質,增加火災危險的違法行為。
8、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實施政府掛牌督辦,火災隱患普查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結束前原則上必須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對確實無法整改到位的,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應當按照制定的整改計劃,年內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9、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的整治,消除易燃易爆場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四、明確職責,分工負責
各鎮(街)、各部門主要領導是消防隱患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研究制定本地區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實施方案、工作措施,并報市消防安全隱患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直相關部門應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能幫助指導、檢查督促各鎮(街)整改工作。
五、集中整治步驟和工作措施
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23日3月至31日)
市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動員部署整治行動,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公布百日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的范圍、重點、內容和要求,發動全民參與消防安全工作和整治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落實整改階段(4月1日至6月15日)
排查和整改是此次專項活動的核心環節。對排查發現的隱患和違法行為,要填寫《*市百日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登記表》(附件1)。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督促盡快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計劃,并負責安全監管,確保消防安全。對需要報請政府實施掛牌督辦或決定停產、停業的單位場所,依照程序及時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凡是列入政府掛牌督辦的火災隱患,必須采取有力措施確保今年底前整改完畢。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當地政府要明確相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和單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責任,依法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
(三)總結驗收階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各鎮(街)、各部門應于6月16日前對開展百日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工作進行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與《*市百日活動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登記表》(附件1)、《*市百日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統計表》(附件2)一同報送市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6月17日至20日市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將組織督查驗收小組對各地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情況進行督查驗收。
六、集中整治行動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鎮(街)、各部門要從踐行“*”重要思想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安全是第一責任”觀念,充分認識百日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的重大意義,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分工協作,責任到位。集中整治工作要按照“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組織實施。各鎮(街)、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既分工又合作,認真開展本地區、本系統的集中整治行動,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并綜合運用法律、行政、輿論、經濟、技術、教育、文化等手段,在全社會形成整治消防安全隱患的強力態勢,堅持什么問題突出就整治什么,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什么方法對整改火災隱患有效就用什么方法,依法該追究治安責任的要追究治安責任,該拘留的要拘留,千方百計地消除各種致災因素,竭盡全力地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同時,要強化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職責,確保落實到人、落實到位。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厲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行為,對于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人員,要嚴格追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認真研究解決影響我鄉火災形式的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活動必須堅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堅持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科學治理的整治原則,通過整治,促進我鄉經濟發展、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鄉成立“守護60”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鄉長賴厚輝擔任,副組長由小坪辦事處主任曾紹鈞、武裝部長曾廣葵、派出所所長許景軒擔任、成員由鄉黨政辦、派出所、工商、土管、供電、廣電站等單位負責人及各村支部書記組成,下設專項工作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辦公室,羅彪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是協調、指導專項整治工作,收集匯總整治活動情況,檢查督促各村、圩鎮各單位貫徹落實專項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防止較大亡人火災事故,減少一般火災事故”目標,全警動員,全力以赴,集中開展以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合用場所、消防產品為重點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現建筑場所消防安全清理排查率100%、火災隱患發現登記率100%、火災隱患落實整改率100%,確保全鄉消防安全。
四、排查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排查整治的范圍: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即設有員工宿舍的廠房、倉庫,從事生產儲存活動的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集經營可燃物品、住宿于一體的商業店鋪。
(二)排查整治的重點:住宿3人以上(含3人)的經營性“三合一”場所。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開展清查。“三合一”場所排查整治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村村民委員會要迅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摸清底數,查明情況,并分類逐一建立臺賬,全面掌握“三合一”場所的場所性質、股東情況、建筑結構、規模大小、住宿人員數量、存在的隱患等基本情況。發現“三合一”場所的,必須督促整改,并報鄉“守護60”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依法開展整治。堅持“疏堵并舉、有效防控”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要采取措施,將員工宿舍從生產儲存經營場所中搬離,實現生產、儲存、經營與住宿完全分離。對一時難以完全分離的一要嚴格按照國家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整治要求》(GA703—2007)的規定實施整改。通過開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設室外通廊,實行垂直或水平實體墻防火分隔,規范安裝電氣線路用電設備,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局部自動噴水應用系統,加強火源管理,對企業員工實行全員消防安全培訓等措施,消除火災隱患。進一步強化“三合一”場所產權人和使用人的主體責任,對“三合一”場所存在消防安全問題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整頓后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不能解決“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問題的,不得用于從事生產、儲存、經營活動。要通過開展巡查、區域聯防等措施,嚴密監控,堅決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綜合執法。各有關單位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要按照職責分工,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齊抓共管,多管齊下,做好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完成整治后,在政府統一領導下,由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驗收,做到整治合格一個,組織驗收一個。凡逾期不改或經整治仍達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依法吊銷相關證照并堅決予以取締。對經整治合格的場所,再次檢查發現“回潮”的,依法予以取締。
六、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年3月開始,到年9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3月10日前)。各村、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具體可操作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周密部署。要將整治工作時間、范圍、標準和要求等情況向社會,發動群眾進行監督和舉報,提高有關單位整改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全面排查階段(年3月10日到4月10日)。各村、各單位要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針對性強的整治計劃,突出整治重點,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治責任。
(三)集中整改階段(年4月10日至9月30日)。各村、各單位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由鄉政府組織邊查邊改。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關單位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督促有關單位制訂整改方案,并采取“關、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整改。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指導,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事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各村、鎮直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提高對“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的認識,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扎實抓好整治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強化責任。排查整治工作,由各村、各單位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對轄區整治不力或發生火災事故實行責任追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對整治不力或發生火災事故實行責任追究。企業法人或負責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強化企業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責任制,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未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實施審批、監督檢查,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力,或者在履行消防工作職責中失職、瀆職,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責任。
一、工作目標
實施“養老院安全達標工程”,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隱患“清零”,根據消防安全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標準化”的要求,促進全縣養老機構安全教育培訓常態化、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安全服務設施標準化,不斷提升老年人幸福水平。
二、整治內容
(一)盯緊養老服務行業安全。按照管行業管安全、管業務管安全,一崗雙責的原則,負責養老機構審批或管理中的行業消防安全。
(二)抓實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在養老服務機構推廣安裝智慧型電氣火災監控裝置,強化安全用電動態監測管理。要加強電器產品使用領域消防安全管理,嚴防電氣火災事故發生。
(三)開展建筑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對養老服務項目建設,要嚴格按照國家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標準設計、安裝建筑消防設施。重點排查整治養老機構建筑消防設施老化、損壞未及時維修更換、自動消防設施功能失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業務不熟練,未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離崗、脫崗、睡崗,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等問題。
(四)因地制宜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各鄉鎮要結合實際,按照“什么問題突出就解決什么問題”的原則,因地制宜開展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全力消除火災隱患,減少火災事故發生。
(五)開展養老機構消防安全標準化宣貫。組織開展養老服務培訓班,宣貫《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范》等安全標準,開展標準化創建工作,增樹一批示范單位。
(六)推進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演練。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養老機構職工和院民教育培訓內容,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督促各養老機構制定應急預案,每半年開展一次應急演練,開展有針對性的實操實訓。
三、整治步驟
專項整治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階段(2月至3月)。認真總結2018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經驗,制定《深化全縣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專項整治工作主要任務、重點內容和工作要求。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并利用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強大聲勢和輿論氛圍。
(二)排查階段(4月到6月)。全面組織基層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六個一”活動(向社會作一份消防安全承諾、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一次全員培訓、一次全員應急疏散演練、向消防部門報告一次工作)。要對照整治內容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要求,開展排查,完善臺賬資料。
(三)整治階段(7月至10月)。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開展“清零”行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抄送相關執法部門,推動隱患整改到位。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機構,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一般火災隱患要在單位顯著位置張貼限期改正等隱患整改法律文書,實現群眾對火災隱患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四)提升階段(11月至12月)。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回頭看”,總結固化專項整治工作經驗,進一步建立長效機制,針對專項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針對性措施,補齊短板,全面提升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認真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江西省消防條例》,縣局成立深化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王寧勝任組長,胡德平任副組長,組員:李小瓊、劉蘭、萬潤華,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救助局,劉蘭為聯絡員,負責整治行動的信息報送工作。
(二)細化工作措施。各鄉鎮養老機構消防安全整治情況,要與相關部門緊密銜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發現養老機構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風險的,應當第一時間約談機構負責人,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發現屬于建筑、消防、食品衛生、醫療服務、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的,應當及時抄告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并積極配合做好后續相關查處工作。情節嚴重的,應當及時告知登記管理機關,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乃至吊銷登記證書。
(三)加強信息報送。縣民政局繼續實行養老機構安全管理集中督查通報制度,各鄉鎮要及時推進整治行動,切實做好整治行動的信息報送工作,安排專人負責,并于3月15日前將聯系人姓名及聯系方式(見附件1)報送縣民政局307室。從3月至11月,每月22日前將工作小結及附件2和附件3報送至縣民政局307室,12月22日前報送全年工作總結。
附件:1.整治行動信息報送和數據統計工作聯絡人員情況表
2.全縣深化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一
3.全縣深化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二
附件1
整治行動信息報送和數據統計工作聯絡人員情況表
填報單位(公章):
單位
負責人
職務
電話
手機
電子郵箱
聯絡人
職務
電話
手機
附件2
全縣深化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一(月至月份)
填報單位(公章):
檢查情況
場所
公共娛樂場所
星級賓館飯店
易燃易爆場所
客運車站、港口、碼頭
養老
機構
醫院、疾病控制中心
學校(含托兒所、幼兒園)
培訓機構、技工院校
施工現場
老舊
小區
群租房
城中村
“三合一”
場所
大型商業綜合體
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場所
博物館和文物建筑
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場所
檢查單位數(家)
發現隱患數(處)
整改隱患數(處)
注:1、每月報表為累計數據。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場所為電器產品生產、銷售和使用單位,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以及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
2、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場所為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
附件3
全縣深化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二(月至月份)
填報單位(公章):
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整改(家)
一般火災隱患公示
建立信用體系
“一警六員”消防基本技
能實操實訓
2019年
2月以前
存量
2019年
2月以后
新增
政府掛牌督辦
銷案整改
媒體集中曝光
一般火災隱患公示單位(家)
納入社會征信記錄系統(個)
納入消防違法行為“黑名單”(個)
培訓合格單位(家)
培訓合格人數(個)
培訓人員成功撲救火災(起)
縣級掛牌
市級掛牌
省級掛牌
單位
個人
單位
個人
安裝智慧型火災探測報警器(個)
安裝智慧型電氣火災監控裝置(套)
接入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單位(家)
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起)
培樹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單位(個)
消防安全達標社區(個)
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個)
注:1、每月報表為累計數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為依據,按照市《關于開展“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清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和“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導思想,堅持全面普查與分類整治相結合、組織集中清查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由區安監局、公安消防大隊牽頭,認真組織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對“三合一”建筑和場所開展大面積摸排,要摸清火災隱患存量底數,分類制定整治工作對策,切實找準制約隱患整改的突出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依法督促各部門和社會各單位落實整治火災隱患工作責任制,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打擊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大力推進“三合一”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切實改善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全區“三合一”建筑的消防安全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區政府成立由唐劍榮副區長任組長,區委宣傳部、區經濟貿易局、區教育文體局、區建設局、區衛生局、區安監局、公安分局、區公安消防大隊、工商分局等部門為成員的“三合一”消防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公安消防大隊,具體負責“三合一”消防專項整治活動的部署、指導和協調工作。
三、清查整治工作目標
通過清查整治,全面摸清“三合一”建筑的底數和消防安全基本情況,使“三合一”企業主和員工得到一次普遍的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進一步增強消防責任意識,“三合一”建筑重點整治對象的火災隱患整改合格率達到90%以上,建立健全相關部門協作體系,初步形成“三合一”建筑火災隱患長效管理機制和全區廣泛關注“三合一”建筑火災隱患整治的氛圍。
四、清點、整治措施
(一)清查整治重點
結合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在全面查清“三合一”建筑底數的基礎上,對以下“三合一”建筑進行重點清查整治:
1.集生產、儲存、員工住宿、生活等功能為一體的生產性“三合一”建筑;
2.市場內的“三合一”場所;
3.住宿6人以上的家庭作坊;
4.成片開發的經營性“三合一”(含各類商業街、步行街、特色產業一條街等)建筑,單戶住宿人數雖不足6人,但戶與戶之間分隔達不到防火分隔要求的建筑;
5.有員工集體住宿的桑拿、歌廳、舞廳等娛樂性經營場所。
(二)清查整治措施
1.對生產性“三合一”建筑(含家庭生產作坊):
(1)設置在甲、乙、丙類火災危險性的生產、儲存等場所的住宿,要將住宿人員全部搬出;
(2)設置在丁類以下火災危險性的生產、儲存等場所的住宿,應當設置獨立防火分區和安全出口。
2.對經營性“三合一”建筑
經營性“三合一”建筑應當將經營、倉儲和住宿部分進行防火分隔,并分別設立獨立的安全出口。對于層數不超過3層、每個防火單元建筑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的“三合一”建筑(場所)分別設立安全出口有困難的,可綜合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后共用安全出口:
(1)住宿總人數不得超過6人;
(2)建筑物耐火等級不宜低于二級,內部裝修材料選用非燃材料,不得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結合經營和加工的特點,設置簡易噴淋系統、消防卷盤、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獨立式火災報警裝置中一種或幾種措施,合理配置滅火器材;
(4)樓梯間必須具備自然排煙條件;
(5)人員居住部分推廣應用內開式防盜窗、配置消防救生梯、救生繩等逃生自救設備,方便人員安全疏散;
(6)對于底部經營,上部居住的商業門面房,可在首層分別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二層設置公共走道和公共樓梯,有利于上部居住人員的安全疏散;
(7)設置通向上人平屋頂的出口和獨立的疏散樓梯(含室外樓)。
五、清查整治步驟
“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應堅持“依法嚴管、確保安全”的原則,采取單位依法整治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的方法,按全面清查摸底、分類督促和集中執法、鞏固成效四個階段進行。
1.全面清查摸底階段:對轄區重點“三合一”建筑進行全面的排查摸底,摸清底數和基本情況,明確整治重點對象。
2.分類督促整改階段:對排查出的“三合一”建筑重點整治對象進行科學分類,研究每一類“三合一”的具體整治措施,并對每個重點整治對象分別下發《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要求和時限,督促其落實整改。對整改難度較大的“三合一”建筑,及時報請政府和有關部門實施督辦和聯合執法。
3.集中執法階段:對逾期不能整改的“三合一”建筑,依據消防法、省消防條例和省農村消防管理辦法依法進行處罰,對生產性“三合一”一律責令停止生產,對經營性“三合一”一律責令停止經營,并由工商部門依法取締。
4.鞏固成效階段:結合區實際,各單位制定相應的“三合一”長效監督管理辦法,形成嚴格的源頭管理機制,有關管理辦法報區安監局、消防大隊備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全面推開整治工作
各單位應對此次“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務必引起高度重視,從保持火災形勢穩定、堅決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發生的高度,充分認識清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把“三合一”整治工作作為正在開展的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重要內容,逐級明確責任,抓好落實。
(二)突出整治重點,切實加大隱患整改力度
各職能部門應將掛牌督辦火災隱患單位列為此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點帶面,推動“三合一”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結合區政府掛牌督辦火災隱患的整改驗收和銷案工作,進一步督促各單位加大重大火災隱患督改力度,對去年督辦仍未完成整改的和明年新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逐級以區安委會的名義進行督辦,并通過媒體曝光、在隱患單位醒目位置懸掛“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警示牌等方法推動隱患整改。對部分牽涉面廣、整改難度大、整改資金投入多的火災隱患,在落實防范措施的同時,應明確責任人跟蹤監督和指導。大力推動采取安裝簡易噴淋、自動推閂門等技防措施,做到隱患整改不徹底,督改隊伍不收兵。對危險性極大又確實無法整改的,提請政府果斷采取關停措施,并借助新聞媒體跟蹤曝光和輿論監督作用,營造排查整治聲勢,震懾違法違規者,促進重大隱患整改的全面落實。
(三)落實責任,加強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進一步明確各職能部門在“三合一”建筑清查整治工作的責任。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全面推進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的深入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是當前一項艱巨的消防工作任務,一定要下決心把致人死亡的火災事故降下來,嚴防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各級干部一定高度重視,決不能麻痹,這是我們的政治責任,也是硬任務、硬杠杠。要進一步宣傳發動社會各單位深入開展自查整改,各行業逐個登記排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督促有關單位,組織精干力量,認真研究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整改。要嚴格落實重大火災隱患掛牌警示制度,通過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督促徹底整改火災隱患。為切實把“三合一”建筑清查整治工作落到實處,目前凡未明確排查整改火災隱患責任的,要及時明確責任,原則上:學校、托兒所、幼兒園、娛樂場所由區教育文體局負責;敬老院等由區民政局負責、集貿市場由區工商局負責;商店(場)由經貿局負責;醫院由區衛生局負責;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由區安監局負責;二級消防重點單位由區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店面房、賓館、飯店、私房出租戶由各街道辦事處、三級消防重點單位及非重點單位由公安派出所負責。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加大輿論監督,對不認真開展自查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及時通過媒體進行曝光,對領導不力、執法不嚴、失職瀆職、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依法依紀查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抓好本行業本系統的排查整改工作。對排查出的一時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要責令單位切實落實臨時防范措施,加強值班巡邏,必要時落實專人死看死守,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對那些不具備消防安全基本條件、隨時可能發生火災,嚴重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危險部位、場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堅決予以停業整改。對因監督不力,導致火災事故的,要堅決按照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人有關責任,決不姑息。
(四)認真履行職責,加大執法力度
一要迅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安監、公安、消防、工商、建設、宣傳、貿易、教育文體、衛生及街道等部門要大力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特別是對事關國計民生的公眾聚集場所、重點部門、要害部位、消防安全重點保衛單位,更要作深入細致的檢查,查找和整改火災隱患,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二要督促部門、單位進行自查。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要求,扎扎實實開展安全自查、隱患自除活動,自覺的把本單位、本系統的冬防工作抓好。各部門在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中要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公安消防部門要對轄區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非重點單位普查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和核查,對應當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要責令立即改正,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要責令單位限期改正并在期限屆滿時進行復查,對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立案建檔并下發《重大火災隱患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對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場所和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請區政府掛牌督辦。各部門要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充分運用普查、夜查、復查、暗訪等方式,及時發現和查處各類火災隱患,保持對消防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對存在火災隱患經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停產停業,并處罰款;對賓館、飯店、影劇院、娛樂場所或者其他社會公眾活動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危及公眾安全,情節嚴重,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對有關責任人予以拘留;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處罰決定的,要依法采取措施或申請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溝通信息,開展聯合執法。對建設、教育、文化、衛生、民政、工商等部門通報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依法組織監督檢查、下發法律文書、依法督促整改;對檢查發現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要及時通報區工商局按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第370號)依法予以取締;對已取得營業執照但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生產經營場所,要及時通報區工商局依法注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在使用領域發現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一經查實,要提請區工商局依法吊銷生產、維修、銷售單位的營業執照,對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罪的要立案調查,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要高度重視和抓好全社會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加大消防宣傳力度,通過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廣泛宣傳消防法規、防火滅火以及逃生自救常識。要抓住消防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社會關注的消防熱點,進行深度宣傳,對重大火災案例和重大火災隱患進行剖析,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違章蠻干、違章操作,導致火災事故和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和有關人員公開曝光。要廣泛發動人民群眾切實關注消防、積極參與消防,鼓勵群眾主動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圍,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要繼續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第61號,進一步督促各單位把61號令的各項規定切實落到實處,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層層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建立健全并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實加強自身管理。
【關鍵詞】“三合一”場所 消防安全 管理辦法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各地大量出現“三合一”場所,由于這些場所極其容易發生火災事故,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帶來嚴重危害。本文主要闡述“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現狀與隱患產生的原因,并提出“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的有效策略,從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預防人員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
1 “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現狀和隱患產生的原因
1.1 安全疏散存在短板
大多數“三合一”場所或所在的建筑沒有按照相關的規范和標準進行建設,建筑內部也存在著諸多消防安全隱患,且大多位于違章搭建的住宅或出租屋內,先天性缺少良好的疏散條件,一般只有狹窄的樓梯,由于缺少疏散通道,從而導致火災發生時經常會發生通道擁堵的現象;這類場所缺少基本的消防滅火及疏散逃生等設施器材,同時建筑之間間距狹小,導致防火間距不足,使得在火災發生時極易造成“火燒連營”的局面,且難以展開有效的火災撲救工作。
1.2 消防安全管理混亂
各場所、各經營者都是只顧自己,不顧其它經營者與鄰近者,沒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致使難以及時發現火災。尤其是很多房屋都是建好后再以買斷房產權的形式賣給別人的,這樣使經營者們可以自由的進行布局、經營產品種類、裝潢裝修,從而導致物業管理出現混亂,當發現問題時也無法及時解決。
1.3 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很多經營業主由于受“重效益,輕安全”的思想作崇,只考慮自身經濟利益,消防安全責任意識淡薄,消防投入不足,消防器材配備缺乏,沒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制度,沒有落實相關責任,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且大多數“三合一”場所上至業主,下至員工,普遍文化素質較低,消防安全意識差,員工消防安全觀念淡薄,缺少相應的消防培訓,滅火和逃生常識缺乏,這在相當程度上制約了他們在發生火災初期時的處置能力。一旦發生火災,往往處于一種無序的狀態,很難組織起有效的滅火和逃生,容易導致人員傷亡。
2 “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監督管理應對措施
2.1 因地制宜,科學統籌整治工作
要結合實際情況,對本地區內的“三合一”場所進行實地考察,詳細了解這些“三合一”場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科學有效的整治方案,并作出相應的管理方法。另外,還要全面掌握這類場所的發展動態,力爭從源頭上解決問題。
2.2 政府牽頭,相關行業部門高度重視
“三合一”場所的整治涉及到多個部門,整治的好壞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有著很大關聯。因此,當地政府要高度重視“三合一”場所的整治工作,充分意識到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它不僅關系到地區的經濟發展,更關乎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政府應該牽頭,協調公安、安監、消防、市場監督管理、建設、規劃、城市執法、綜治等相關行業部門,深化網格化管理模式,加大整治力度,加強動態監督,及時掌握各地“三合一”場所現狀,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明確相關部門的審批、監管職責,嚴把關口,防止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
2.3 明確責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政府要明確相關行業部門的管理責任,不斷完善相關的制度,定期召開研究會議,分析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并提出有效的解決措施。讓經營者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加強出租管理措施,落實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工作。要將”三合一”場所納入到安全監督范圍內,認識到這類場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不只是消防部門的責任,更需要政府以及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通過共同努力,將“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另外,相關行業部門要定期的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做到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解決火災隱患,對火災隱患大且不能短時間內整改的場所必要時要采取停業整改等方式,并做好后期的跟蹤問效。
2.4 結合實際,防火防盜齊頭并進
在“三合一”場所的管理中,有時會存在于防盜、防火兩者之間的矛盾,例如:按照消防的相關規定要求,人員密集場所的外窗上不允許設置鐵柵欄等影響滅火救援和人員疏散逃生的障礙物,可經營者為了安全起見,幾乎在外窗上都安裝了鐵柵欄。因此,消防部門和治安部門要相互溝通、相互協調,為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共同努力。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于不同類型的“三合一”場所提出切合實際的防火、防盜策略,不斷探索有效的解決方法,使消防和治安兩部門為經營者的防火防盜工作共同做好管理。
2.5 技術分離,改善“三合一”場所整治效果
對一時難以搬遷的“三合一”場所,必須通過進行防火分隔、改善安全疏散條件、配備必要的滅火和救生器具、推廣安裝簡易水噴淋和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等措施,在同一建筑內實行技術改造;各企業應從自身發展的長遠角度出發,以自身利益為前提,采取強有力的措施予以積極配合開展整治工作,堅決鏟除“三合一”場所賴以滋生蔓延的土壤,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
3 結語
總而言之,對于“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隱患整治工作,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都應該清醒的認識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根據實際情況出發,深入進行分析與探索,科學統籌,大力宣傳消防知識,定期開展消防培訓,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不斷探索“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新舉措,真正解決“三合一”場所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李麒.“三合一”場所的消防管理對策探討[J].武警學院學報,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