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13 11: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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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跟蹤審計環境有待優化
跟蹤審計的過程性和全面性決定了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范圍大、周期長、環節多、環境復雜。盡管許多高校已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但建設項目眾多管理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尚未合理界定,高校決策層、基建、財務、審計、監察、資產等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有待加強。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建設管理者往往把建設管理部門的造價控制職能與審計部門的造價咨詢和評價職能混為一談,把造價管理的職責理解成審計的職責,認為跟蹤審計是建設管理部門下面的造價控制組。高校校長經常把建設項目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施工時把工期放在首位,在規定時間內建造完成并投入使用,這樣往往會導致工程時間緊、設計粗糙。校長最關心的是校舍是否安全、學生能否按時入住,而對建設項目的造價并不是很關注。施工單位往往會抓住學校這個弱點,在施工中頻繁變更,漫天要價。由于跟蹤審計的介入,限制了簽署聯系單的自由度,增加了建設管理部門的工作量,若因變更價格談不攏,施工單位便以停工要挾,認為是跟蹤審計影響了工程進度,矛盾便集中于內部審計部門,給跟蹤審計工作造成巨大壓力。
(二)跟蹤審計力量有待提升
近年來,各高校不同程度地開展了審計隊伍建設,但離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需求仍有一定距離。一是審計力量的不足制約著跟蹤審計工作的開展。隨著高校辦學規模逐步擴大,很多高校都在進行新校區建設,建設項目投資大,跟蹤審計任務繁重。高校內部審計人員編制和經費保障方面受到制約,部分高校還采用紀監審合署辦公的形式設立內審機構,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二是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與跟蹤審計要求不適應。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備工程、管理、經濟、法律、信息系統等方面的專業知識,熟練掌握計算機和網絡技術。但是,現階段高校內部審計人員受傳統結算審計思維的影響嚴重,知識結構以會計為主,工程技術專業人才、復合型人才缺乏。據調查顯示,浙江高校內審人員中74.5%的專業類型為會計師類、審計師類、經濟師類等,45.5%的專業類型為會計師類,而工程師類內審人員只有4.8%,從事基建工程審計和修繕工程審計的內審人員嚴重缺乏。[2]三是對社會審計機構的監督和管理尚需加強。目前,許多高校由于自身審計人員少,大多數委托社會審計機構進行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在實際工作中,缺乏對社會審計機構選用、質量評估等具體管理辦法,也沒有精力對社會審計機構進行監督和管理。
二、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構建
(一)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構建的意義
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是指高校審計部門及由其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運用現代審計方法和技術手段,對高校建設項目的投資立項、勘察設計、施工準備、施工實施及竣工驗收等各階段業務管理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連續、全面、系統的審查、監督和評價。[3]全過程跟蹤審計在高校建設項目的規范管理、提升績效和預防腐敗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1.有利于規范管理高校建設項目具有建設周期長、投資金額大、控制環節多、計價次數多、處理關系復雜等特點,傳統的結算審計屬于事后審計,難以適應高校建設項目審計的要求。全過程跟蹤審計克服了事后監督的局限性,審計人員提前介入到項目建設的各個重要階段和關鍵環節,對建設項目的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結算等各項工作,實施全過程全方位控制,能及時發現、糾正建設項目管理中出現的漏洞和問題,并向建設管理部門及時、準確、持續地反饋審計意見或建議,促進建設管理部門加強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風險。2.有利于提升績效全過程跟蹤審計注重對高校建設項目的前期決策、設計、招投標的跟蹤審計以及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有利于提高項目論證的可靠性、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和設計方案的合理性。在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下,審計人員從單純的合同執行審計延伸到合同簽訂前對合同條款的審計,防止了因寫入不合理條款而使高校建設資金損失的問題;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經常到建設項目施工現場,了解具體的施工過程,能及時對工程變更簽證事項的合法合規性、材料設備價格的合理性、隱蔽工程驗收情況等進行審計,為后期的審計結算確認簽證,并將問題和矛盾提前解決,避免事后相互扯皮。3.有利于預防腐敗造成高?;I域腐敗案件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監督,決策、管理、監督三者之間未能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高校建設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使審計人員提前介入建設過程,通過對物資采購、設計、招投標、施工、監理等各方面的行為進行跟蹤審計,在建設項目的各個階段筑起了一道嚴密的防線,對權力形成制約,促使建設項目的各參與方一開始就依法規范自身的行為,認真履行各自職責。通過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的監督和控制,能有效預防舞弊案件的發生,使審計由“秋后算賬”轉變為防微杜漸,從源頭上控制腐敗行為的發生。
(二)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的關鍵控制點
根據高校建設項目實施的基本程序,結合我國部分高校跟蹤審計工作的實踐,可以將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分為投資立項、勘察設計、施工準備、施工實施、竣工驗收等五個審計階段。在實施審計時,可以在每個審計階段設置審計工作關鍵控制點[4],有助于審計人員選準介入時機,把握審計重點和難點。1.投資立項階段關鍵控制點(1)審查決策程序。審查建設項目立項決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規,建設方案是否在多方案比較、論證的基礎上進行決策,是否經有效批復。(2)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否真實、完整、有效,擬建項目的建設規模、建設功能是否符合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學科發展規劃和校園建設總體規劃,投資規模是否適度。(3)審查投資估算。審查建設項目投資估算是否合理、資金來源是否落實,投資計劃是否得當。2.勘察設計階段關鍵控制點(1)審查設計招標文件和設計合同。審查勘察設計等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建設項目的要求;勘察設計招標文件內容、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完整、準確,是否符合已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招投標程序及合同簽訂是否客觀、公正、嚴密。(2)審查設計方案。審查設計單位和設計方案是否通過招投標方式征集;設計方案的論證,是否貫徹了優化設計和限額設計的原則;是否組織有關權威專家對圖紙進行會審。(3)審查概(預)算編制。審查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是否按程序進行評審,編制方法是否合適;概(預)算內容是否真實、全面,有無漏項或增項;編制原則和計價依據是否現行適用;設計概算與投資估算是否符合,施工圖預算與設計概算是否符合。3.施工準備階段關鍵控制點(1)審查招標文件。審查施工、監理、代建等單位資質是否符合建設項目的要求;招標文件內容是否完整、嚴密,其中的暫定價、指定價等的確定依據是否明確;程序是否合法合規,評標工作是否公平、公正。(2)審查合同。審查合同是否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合同文本;合同內容與招投標文件內容是否一致,合同條款是否全面、合理,有無遺漏關鍵性內容,有無不合理限制性條件;合同條款表達是否清楚。(3)審查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審查工程量清單編制的內容是否完整,編制說明是否與招標文件一致;清單項目特征描述是否清楚,是否有漏項、重項;招標控制價編制的依據、內容、取費標準和計算方式是否正確、合理。4.施工實施階段關鍵控制點(1)審查隱蔽工程。審查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如隱蔽工程現場簽證的程序和手續等;隱蔽工程驗收是否由建設管理部門、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審計人員共同到現場驗收、簽證,否則不予承認;隱蔽工程記錄的內容是否詳細,與工程造價有關的信息反映是否全面。(2)審查主要材料及設備。審查材料招投標情況,建設管理部門是否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公開招標,對于不需招標的其定價方式是否與審計組共同確定;材料、設備的采購是否進行了充分的市場調研,價格確定是否合理;在材料、設備進場使用或安裝前,是否根據合同約定對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進行確認。(3)審查工程進度款支付。審查所報進度是否與實際工程進度及實物工程量相符;進度款計量計價方式及支付辦法是否與合同約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復申報、虛報的現象,工程預付款是否按合同約定扣回等。(4)審查工程變更和簽證。審查工程變更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規范,要嚴格控制由施工單位提出的變更;變更、簽證的手續是否完備;簽證內容、簽證材料價格是否真實;簽證是否及時,事后補簽不予承認;是否符合簽證批準權限;簽證計量計價方式是否與合同有關條款相符。(5)審查索賠費用。審查索賠證據是否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確實存在,是否反映實際情況;索賠證據的提出及取得是否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證據是否具有法律效率;索賠的工程量計算、套價、取費和工期是否合理。5.竣工驗收階段關鍵控制點(1)審查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竣工結算資料是否完整,實際施工是否與竣工結算資料相符;工程造價結算方式與合同條款是否相符;工程量計算是否符合定額中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量單位是否一致,計算結果是否準確;竣工項目的單價計量、定額套用、相關規費和稅金的計價標準是否準確、合理。(2)審查竣工財務決算。審查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依據和編制條件是否符合規定,數據填報是否真實、完整和準確;建設項目的內容與批復的概(預)算投資是否相符;建設項目結余資金是否真實,有無虛列來往帳隱瞞、轉移、挪用結余資金的行為,債權債務是否及時清理;交付的資產是否符合交付條件,核算是否準確;工程項目完成投資是否超概算。
(三)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的運行程序
根據上述審計階段的關鍵控制點,結合審計工作的常規程序[5],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運行程序可劃分為三個步驟。1.審計準備(1)確定審計工作方案。高校審計部門依據學校年度審計計劃、年度建設項目工作計劃及相關規定,綜合單項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審計立項,并確定跟蹤審計工作方案,并報學校批準。(2)成立審計組。根據學校批準的跟蹤審計工作方案,高校審計部門完成社會審計機構的選聘、委托和合同簽訂等前期工作,成立由社會審計機構和高校審計部門共同組成的審計組。2.審計實施(1)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審計組根據立項項目的實際情況,編制全過程跟蹤審計實施方案,經批準后實施。(2)下達審計通知書。向高校建設管理部門下達全過程跟蹤審計立項通知書和實施細則,明確告知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關鍵控制點的業務活動、具體送審要求以及相應的審計時效承諾等事項。(3)送交送審資料。對于全過程跟蹤審計實施細則列為關鍵控制點的業務活動,建設管理部門應對送審內容進行審核,并根據審計時效承諾,提前送交送審資料。(4)出具審計意見書。收到建設管理部門相關業務活動的送審資料后,審計組按照規定的審計時效承諾,及時出具審計意見書。(5)反饋意見落實情況。送審業務活動審計完成后,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將相關業務資料以及審計意見的采納與落實情況,以書面的形式報審計組備案。(6)出具階段性審計報告。審計組聽取被審計對象意見后,出具階段性審計報告,對于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7)開展竣工結算審計。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管理部門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結算送審資料,審計組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結算審計。(8)開展財務決算審計。在財務部門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財務決算送審資料后,審計組開展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3.審計終結(1)出具造價審計意見書。高校審計部門出具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審計意見書,用于工程款項的尾款結算和審計費用的結算。(2)出具最終審計報告。高校審計部門出具最終的審計報告,如實反映跟蹤審計過程中已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和尚未整改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審計意見和建議。(3)歸檔審計資料。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完成后,審計組對建設工程各階段的審計成果資料進行收集、匯總、整理和歸檔。
三、提升運行效果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基礎
為了使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更好地服務于高校建設項目,應建立一套系統的規章制度。1.建立健全校內跟蹤審計規章制度高校應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制度以及行業主管部門頒布的管理辦法和標準,圍繞高校建設項目的總體目標,在校級層面建立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制度,如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辦法、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等,界定高校審計部門、建設管理部門、社會審計機構及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權限;明確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范圍、目標、主要內容及操作規程,形成完整、規范、操作性強的跟蹤審計管理工作流程,既為建設單位制訂項目管理制度提供可遵循的依據,也為審計部門提供衡量的標準;建設管理部門也要建立健全相應的配套措施,如變更聯系單管理辦法、建設資金管理辦法、合同管理辦法等具體制度,與跟蹤審計形成良好的制度銜接,使審計目標與建設目標協調一致,促進跟蹤審計與項目管理的和諧進行。2.建立和完善委托跟蹤審計相關規章制度當前,高校建設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基本上以委托社會審計機構或聘請社會審計人員的形式來開展,因此,建立和完善委托社會審計的相關制度顯得十分必要。高校審計部門要細化對社會審計機構選聘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聘請社會審計機構參與審計組的管理辦法。加強對委托社會審計的合同簽訂、過程監督、報告核實、質量評價等重要管理環節的制度建設,以確保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質量,如制定審計組崗位職責制度、重點審計環節工作流程、審計工作匯報制度、審計交叉復核制度、委托跟蹤審計質量考評制度、審計組廉潔自律制度等。
(二)夯實跟蹤審計隊伍,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關鍵
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可以由高校審計部門完成,也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審計機構完成,但要求跟蹤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工程造價審計、財務審計及法律、經濟等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而且還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豐富的實踐經驗。1.加強在職內部審計人員的培養高校要為在職內審人員開展職業規劃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內審人員的業務能力;鼓勵內審人員要勤下工地,掌握現場第一手資料,做好調查、咨詢、協調溝通等基礎工作,努力提高審計實戰經驗;要經常與兄弟高校及社會審計機構之間開展橫向審計業務交流,為內審人員提供學習新思想、新經驗、新方法的平臺。2.適當引進具有實際施工管理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充實高校內部審計隊伍,完善和優化內部審計隊伍的專業知識結構。3.聘請社會審計人員或社會審計機構聘請具有與審計事項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參加審計組,或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社會信譽良好的社會審計機構實施審計,不僅可以減輕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工作量,而且可以提高跟蹤審計的效率。為此,在開展社會審計機構的招標過程中,要加大對社會審計機構的信譽、審計業績和質量、審計人員的學歷、職稱和工作經驗等方面的考核,選擇更優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另外,社會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一般都具有專業傾向性,在不同的審計領域其實力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據技能匹配原則,選擇與跟蹤審計內容匹配的社會審計機構,聘請與審計任務要求相適應的專業審計人員,從而提升審計效果,保證審計質量。
(三)控制委托審計過程,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保障
在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下,委托審計已成為高校工程建設過程中的一個主要控制環節。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的頻繁互動,容易使審計人員偏離監督者的定位,侵入管理者的職責范圍。審計人員一旦越位,全過程跟蹤審計所建立的權力制衡機制就會不復存在。因此,要強化對委托跟蹤審計過程的監督、檢查與控制。1.做好關鍵環節的直接控制把關做好建設項目的委托跟蹤審計,除了受托社會審計機構按合同履行職責外,高校審計部門還必須做好關鍵控制點的直接把關,如工程量清單審核、招標控制價編制、合同審核、隱蔽工程簽證、工程量變更簽證、材料價格簽證、工程進度款審簽、竣工結算審計等關鍵環節。2.加強對委托跟蹤審計的復核、檢查高校審計部門要組織審計組進行定期匯報,討論、詢問有關問題,促進審計的深化和補漏;對審計內容相同的項目,要組織審計組集中對賬,進行橫向比較,揭示差異,促進平衡。另外,高校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抽查工作,抽查結果與審計人員的業績考評及社會審計機構的聘用、報酬掛鉤。3.明確跟蹤審計的角色定位高校審計部門要建立事前議事機制,使審計人員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代替建設管理部門的職責。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要避免口頭答復的做法,對需要回答的問題,要通過議事機制來妥善處理。4.提高委托跟蹤審計的時間效率高校建設項目有工期要求,每個環節具有時效性,跟蹤審計的介入時間應先于或同步于項目建設的進度,才能及時跟進,發現問題、分析解決問題,控制風險。跟蹤審計要為提高建設項目的效率服務,而不是影響工程進度。
(四)科學評價審計成果,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動力
(一)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構建的意義
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是指高校審計部門及由其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運用現代審計方法和技術手段,對高校建設項目的投資立項、勘察設計、施工準備、施工實施及竣工驗收等各階段業務管理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連續、全面、系統的審查、監督和評價。全過程跟蹤審計在高校建設項目的規范管理、提升績效和預防腐敗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1.有利于規范管理
高校建設項目具有建設周期長、投資金額大、控制環節多、計價次數多、處理關系復雜等特點,傳統的結算審計屬于事后審計,難以適應高校建設項目審計的要求。全過程跟蹤審計克服了事后監督的局限性,審計人員提前介入到項目建設的各個重要階段和關鍵環節,對建設項目的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結算等各項工作,實施全過程全方位控制,能及時發現、糾正建設項目管理中出現的漏洞和問題,并向建設管理部門及時、準確、持續地反饋審計意見或建議,促進建設管理部門加強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風險。
2.有利于提升績效全過程跟蹤審計注重
對高校建設項目的前期決策、設計、招投標的跟蹤審計以及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有利于提高項目論證的可靠性、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和設計方案的合理性。在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下,審計人員從單純的合同執行審計延伸到合同簽訂前對合同條款的審計,防止了因寫入不合理條款而使高校建設資金損失的問題;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經常到建設項目施工現場,了解具體的施工過程,能及時對工程變更簽證事項的合法合規性、材料設備價格的合理性、隱蔽工程驗收情況等進行審計,為后期的審計結算確認簽證,并將問題和矛盾提前解決,避免事后相互扯皮。
3.有利于預防腐敗造成高校基建領域
腐敗案件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監督,決策、管理、監督三者之間未能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高校建設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使審計人員提前介入建設過程,通過對物資采購、設計、招投標、施工、監理等各方面的行為進行跟蹤審計,在建設項目的各個階段筑起了一道嚴密的防線,對權力形成制約,促使建設項目的各參與方一開始就依法規范自身的行為,認真履行各自職責。通過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的監督和控制,能有效預防舞弊案件的發生,使審計由“秋后算賬”轉變為防微杜漸,從源頭上控制腐敗行為的發生。
(二)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的關鍵控制點
根據高校建設項目實施的基本程序,結合我國部分高校跟蹤審計工作的實踐,可以將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分為投資立項、勘察設計、施工準備、施工實施、竣工驗收等五個審計階段。在實施審計時,可以在每個審計階段設置審計工作關鍵控制點,有助于審計人員選準介入時機,把握審計重點和難點。
1.投資立項階段關鍵控制點
(1)審查決策程序。審查建設項目立項決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規,建設方案是否在多方案比較、論證的基礎上進行決策,是否經有效批復。(2)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否真實、完整、有效,擬建項目的建設規模、建設功能是否符合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學科發展規劃和校園建設總體規劃,投資規模是否適度。(3)審查投資估算。審查建設項目投資估算是否合理、資金來源是否落實,投資計劃是否得當。
2.勘察設計階段關鍵控制點
(1)審查設計招標文件和設計合同。審查勘察設計等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建設項目的要求;勘察設計招標文件內容、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完整、準確,是否符合已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招投標程序及合同簽訂是否客觀、公正、嚴密。(2)審查設計方案。審查設計單位和設計方案是否通過招投標方式征集;設計方案的論證,是否貫徹了優化設計和限額設計的原則;是否組織有關權威專家對圖紙進行會審。(3)審查概(預)算編制。審查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是否按程序進行評審,編制方法是否合適;概(預)算內容是否真實、全面,有無漏項或增項;編制原則和計價依據是否現行適用;設計概算與投資估算是否符合,施工圖預算與設計概算是否符合。
3.施工準備階段關鍵控制點
(1)審查招標文件。審查施工、監理、代建等單位資質是否符合建設項目的要求;招標文件內容是否完整、嚴密,其中的暫定價、指定價等的確定依據是否明確;程序是否合法合規,評標工作是否公平、公正。(2)審查合同。審查合同是否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合同文本;合同內容與招投標文件內容是否一致,合同條款是否全面、合理,有無遺漏關鍵性內容,有無不合理限制性條件;合同條款表達是否清楚。(3)審查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審查工程量清單編制的內容是否完整,編制說明是否與招標文件一致;清單項目特征描述是否清楚,是否有漏項、重項;招標控制價編制的依據、內容、取費標準和計算方式是否正確、合理。
4.施工實施階段關鍵控制點
(1)審查隱蔽工程。審查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如隱蔽工程現場簽證的程序和手續等;隱蔽工程驗收是否由建設管理部門、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審計人員共同到現場驗收、簽證,否則不予承認;隱蔽工程記錄的內容是否詳細,與工程造價有關的信息反映是否全面。(2)審查主要材料及設備。審查材料招投標情況,建設管理部門是否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公開招標,對于不需招標的其定價方式是否與審計組共同確定;材料、設備的采購是否進行了充分的市場調研,價格確定是否合理;在材料、設備進場使用或安裝前,是否根據合同約定對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進行確認。(3)審查工程進度款支付。審查所報進度是否與實際工程進度及實物工程量相符;進度款計量計價方式及支付辦法是否與合同約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復申報、虛報的現象,工程預付款是否按合同約定扣回等。(4)審查工程變更和簽證。審查工程變更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規范,要嚴格控制由施工單位提出的變更;變更、簽證的手續是否完備;簽證內容、簽證材料價格是否真實;簽證是否及時,事后補簽不予承認;是否符合簽證批準權限;簽證計量計價方式是否與合同有關條款相符。(5)審查索賠費用。審查索賠證據是否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確實存在,是否反映實際情況;索賠證據的提出及取得是否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證據是否具有法律效率;索賠的工程量計算、套價、取費和工期是否合理。
5.竣工驗收階段關鍵控制點
(1)審查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竣工結算資料是否完整,實際施工是否與竣工結算資料相符;工程造價結算方式與合同條款是否相符;工程量計算是否符合定額中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量單位是否一致,計算結果是否準確;竣工項目的單價計量、定額套用、相關規費和稅金的計價標準是否準確、合理。(2)審查竣工財務決算。審查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依據和編制條件是否符合規定,數據填報是否真實、完整和準確;建設項目的內容與批復的概(預)算投資是否相符;建設項目結余資金是否真實,有無虛列來往帳隱瞞、轉移、挪用結余資金的行為,債權債務是否及時清理;交付的資產是否符合交付條件,核算是否準確;工程項目完成投資是否超概算。
(三)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的運行程序
根據上述審計階段的關鍵控制點,結合審計工作的常規程序,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運行程序可劃分為三個步驟。
1.審計準備
(1)確定審計工作方案。高校審計部門依據學校年度審計計劃、年度建設項目工作計劃及相關規定,綜合單項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審計立項,并確定跟蹤審計工作方案,并報學校批準。(2)成立審計組。根據學校批準的跟蹤審計工作方案,高校審計部門完成社會審計機構的選聘、委托和合同簽訂等前期工作,成立由社會審計機構和高校審計部門共同組成的審計組。
2.審計實施
(1)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審計組根據立項項目的實際情況,編制全過程跟蹤審計實施方案,經批準后實施。(2)下達審計通知書。向高校建設管理部門下達全過程跟蹤審計立項通知書和實施細則,明確告知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關鍵控制點的業務活動、具體送審要求以及相應的審計時效承諾等事項。(3)送交送審資料。對于全過程跟蹤審計實施細則列為關鍵控制點的業務活動,建設管理部門應對送審內容進行審核,并根據審計時效承諾,提前送交送審資料。(4)出具審計意見書。收到建設管理部門相關業務活動的送審資料后,審計組按照規定的審計時效承諾,及時出具審計意見書。(5)反饋意見落實情況。送審業務活動審計完成后,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將相關業務資料以及審計意見的采納與落實情況,以書面的形式報審計組備案。(6)出具階段性審計報告。審計組聽取被審計對象意見后,出具階段性審計報告,對于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7)開展竣工結算審計。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管理部門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結算送審資料,審計組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結算審計。(8)開展財務決算審計。在財務部門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財務決算送審資料后,審計組開展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
3.審計終結
(1)出具造價審計意見書。高校審計部門出具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審計意見書,用于工程款項的尾款結算和審計費用的結算。(2)出具最終審計報告。高校審計部門出具最終的審計報告,如實反映跟蹤審計過程中已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和尚未整改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審計意見和建議。(3)歸檔審計資料。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完成后,審計組對建設工程各階段的審計成果資料進行收集、匯總、整理和歸檔。
二、提升運行效果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
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基礎為了使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更好地服務于高校建設項目,應建立一套系統的規章制度。
1.建立健全校內跟蹤審計規章制度
高校應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制度以及行業主管部門頒布的管理辦法和標準,圍繞高校建設項目的總體目標,在校級層面建立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制度,如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辦法、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等,界定高校審計部門、建設管理部門、社會審計機構及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權限;明確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范圍、目標、主要內容及操作規程,形成完整、規范、操作性強的跟蹤審計管理工作流程,既為建設單位制訂項目管理制度提供可遵循的依據,也為審計部門提供衡量的標準;建設管理部門也要建立健全相應的配套措施,如變更聯系單管理辦法、建設資金管理辦法、合同管理辦法等具體制度,與跟蹤審計形成良好的制度銜接,使審計目標與建設目標協調一致,促進跟蹤審計與項目管理的和諧進行。
2.建立和完善委托跟蹤審計相關規章制度
當前,高校建設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基本上以委托社會審計機構或聘請社會審計人員的形式來開展,因此,建立和完善委托社會審計的相關制度顯得十分必要。高校審計部門要細化對社會審計機構選聘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聘請社會審計機構參與審計組的管理辦法。加強對委托社會審計的合同簽訂、過程監督、報告核實、質量評價等重要管理環節的制度建設,以確保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質量,如制定審計組崗位職責制度、重點審計環節工作流程、審計工作匯報制度、審計交叉復核制度、委托跟蹤審計質量考評制度、審計組廉潔自律制度等。
(二)夯實跟蹤審計隊伍
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關鍵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可以由高校審計部門完成,也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審計機構完成,但要求跟蹤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工程造價審計、財務審計及法律、經濟等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而且還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1.加強在職內部審計人員的培養
高校要為在職內審人員開展職業規劃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內審人員的業務能力;鼓勵內審人員要勤下工地,掌握現場第一手資料,做好調查、咨詢、協調溝通等基礎工作,努力提高審計實戰經驗;要經常與兄弟高校及社會審計機構之間開展橫向審計業務交流,為內審人員提供學習新思想、新經驗、新方法的平臺。
2.適當引進
具有實際施工管理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充實高校內部審計隊伍,完善和優化內部審計隊伍的專業知識結構。
3.聘請社會審計人員或社會審計機構
聘請具有與審計事項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參加審計組,或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社會信譽良好的社會審計機構實施審計,不僅可以減輕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工作量,而且可以提高跟蹤審計的效率。為此,在開展社會審計機構的招標過程中,要加大對社會審計機構的信譽、審計業績和質量、審計人員的學歷、職稱和工作經驗等方面的考核,選擇更優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另外,社會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一般都具有專業傾向性,在不同的審計領域其實力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據技能匹配原則,選擇與跟蹤審計內容匹配的社會審計機構,聘請與審計任務要求相適應的專業審計人員,從而提升審計效果,保證審計質量。
(三)控制委托審計過程
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保障在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下,委托審計已成為高校工程建設過程中的一個主要控制環節。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的頻繁互動,容易使審計人員偏離監督者的定位,侵入管理者的職責范圍。審計人員一旦越位,全過程跟蹤審計所建立的權力制衡機制就會不復存在。因此,要強化對委托跟蹤審計過程的監督、檢查與控制。
1.做好關鍵環節的直接控制把關做好建設項目的委托跟蹤審計
除了受托社會審計機構按合同履行職責外,高校審計部門還必須做好關鍵控制點的直接把關,如工程量清單審核、招標控制價編制、合同審核、隱蔽工程簽證、工程量變更簽證、材料價格簽證、工程進度款審簽、竣工結算審計等關鍵環節。
2.加強對委托跟蹤審計的復核
檢查高校審計部門要組織審計組進行定期匯報,討論、詢問有關問題,促進審計的深化和補漏;對審計內容相同的項目,要組織審計組集中對賬,進行橫向比較,揭示差異,促進平衡。另外,高校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抽查工作,抽查結果與審計人員的業績考評及社會審計機構的聘用、報酬掛鉤。
3.明確跟蹤審計的角色定位
高校審計部門要建立事前議事機制,使審計人員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代替建設管理部門的職責。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要避免口頭答復的做法,對需要回答的問題,要通過議事機制來妥善處理。
4.提高委托跟蹤審計的時間效率
高校建設項目有工期要求,每個環節具有時效性,跟蹤審計的介入時間應先于或同步于項目建設的進度,才能及時跟進,發現問題、分析解決問題,控制風險。跟蹤審計要為提高建設項目的效率服務,而不是影響工程進度。
(四)科學評價審計成果
一、文獻分類及統計結果
迄今為止,只有少數幾位學者對我國計算機審計研究加以回顧。陳偉等(2007)結合國內外的研究,對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GAATs)進行了總結性回顧,探討了GAATs的概念和分類,詳細分析了GAATs的兩類技術,即面向系統的七種GAATs,和面向數據的五種GAATs,并對GAATs研究發展進行了展望。李青春(2011)對計算機審計進行了文獻綜述,從計算機審計研究變遷的視角出發,探索了其五個發展階段,并對計算機審計理論體系、核心動力與制約因素,研究者的敏感度、心態變化與用詞傾向進行了回顧,認為目前計算機審計研究正處于一種平臺期,需要進行理論和實務的突破。劉國瑤(2011)從國外信息系統審計理論的發展,基礎理論研究,基本概念研究,應用研究四個方面進行了梳理和簡短評述?,F有的文獻綜述主要問題是研究所選取的文獻范圍比較狹窄,選取標準“有代表性文獻”比較模糊,沒有對研究內容進行綜述,這些不足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契機。
本文基于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NKI),對1983年~2011年有關計算機審計研究的文獻進行了回顧分析,所選取的時間范圍設定為“1980~2011”,期刊設定為“核心期刊”,以“計算機審計”、“電算化審計”、“計算機輔助審計”、“信息系統審計”、“IT審計”對“題名”進行“模糊”搜素,然后對搜索結果進行了分類合并,最終根據182篇文獻的內容加以分類統計。把對計算機審計的研究分為基本理論問題研究,計算機審計技術應用研究,計算機審計風險問題,計算機審計發展與其他方面的研究四個方面,然后對每一方面再按不同的主題進行細分,進一步分為計算機審計基礎理論研究,制度準則問題,計算機技術應用,內容與方法,案例應用研究,風險問題探討,發展問題研究,人才培養問題,研究綜述,其他等十個方面。接著采用歸納法對取得的文獻樣本進行分類統計,最終得到的統計結果如圖1所示。
二、基本理論問題研究
(一)基礎理論 基礎理論研究集中在計算機審計基礎理論和信息系統審計基礎理論兩個方面,由于信息系統審計發展較快,重要性也快速提高,所以必須從計算機審計中分離出來單獨加以研究,統計顯示,近10年來對信息系統審計理論的研究比較豐富。關于計算機審計的基本理論,張金城(1995)認為計算機審計的理論體系應由理論基礎(哲學,審計學,系統論、信息論、控制論和行為科學,計算機科學,數學等五大學科理論),基本理論(涵義,內容,意義等),實務理論(電算化信息系統審計實務理論,計算機輔助審計實務理論)組成。唐飛兵(2007)借鑒傳統審計理論的基本原理,構建了計算機審計理論結構框架,即以審計環境和審計本質作為研究的邏輯起點,利用審計理論基礎知識體系,通過審計的本質和特定的審計環境相互作用和互動形成審計目標,并以審計假設為前提,演繹出審計概念和審計原則。關于信息系統審計理論,周劍(2001)從“審計學”的概念出發,探討了信息系統審計獨特的審計職能、對象、方法、標準和證據等問題,建立了企業信息系統審計的基本理論框架。唐志豪(2007)借鑒蔡春教授提出的審計理論結構,從審計的本質出發構建審計理論結構體系,提出了信息系統審計理論結構六要素模型(本質、假設、目標、規范、信息和控制)。謝岳山(2009)提出了信息系統審計的審計目標及審計內容,在此基礎上從審計理論基礎、審計標準、實踐環境、審計方法以及審計工具等多方面提出了聯網環境下信息系統審計模型。根據該模型,著重分析信息系統審計的具體內容,提出了相應信息系統的審計內容框架,將審計內容劃分為內控審計和系統本身審計兩個方面。并從物理層次的審計以及邏輯層次的審計詳細描述了系統本身審計的內容。王振武、張子瑾(2011)探討了信息系統審計理論的結構框架,認為該框架應由信息系統審計基本理論和應用理論構成,并特別指出,信息系統審計環境和信息系統審計本質應是理論結構的最高層次,理論研究的邏輯起點,并起著統馭整個信息系統審計理論結構的導向作用。
(二)準則、規范研究 理論是實踐的基礎,而準則為實踐提供了基本的指導。對準則的研究也分為計算機審計和信息系統審計兩個方面的內容。關于計算機審計準則,張德山等(1991)初步探討了計算機審計工作的規范問題。張金城(1997)首先探討了加強計算機輔助審計制度建設的意義,然后提出了計算機輔助審計制度建設應遵循的原則,主要包括合法性,針對性,可行性,監控性和借鑒國外相關制度,并從微觀和宏觀兩個方面系統討論了計算機輔助審計制度應包括的基本內容。劉中華(1998)根據國際審計準則15《電子數據處理環境下的審計》第3條和第9條詳細闡述了電子數據處理環境下內部控制的內容,并對此進行了研究與評價。我國的信息系統審計研究起步較晚,討論一般也是借鑒ISACA的信息系統審計準則展開討論。陳婉玲等(2006)對ISACA的信息系統審計準則及發展進行了簡要介紹,在此基礎上,主要借鑒了ISACA信息系統審計準則的體系,內容和制定方式等,提出了制定出適合我國國情的信息系統審計準則的一些建議。馬良渝等(2007)辨析了ISA準則體系中標準、指南和程序三個層次的結構關系及標準與指南之間的交叉關系。李漢文等(2010)借鑒了制度經濟學的有關原理,在介紹國內外信息系統審計相關規范的基礎上,對我國信息系統審計規范供給的非均衡狀態進行了分析,認為我國應整合信息系統審計準則制定資源,以便推進我國信息系統審計規范制定進程。劉杰等(2011)探討了我國信息系統審計規范制定路徑依賴的基礎,分析了當前我國信息系統審計規范制定的困境,并提出打破現有路徑依賴的途徑。
三、計算機審計技術應用研究
(一)計算機審計技術研究 對全部182篇文獻進行翻閱,手工收集整理論文所涉及的課題研究,發現共有20個課題,其中與計算機審計技術相關的課題13項(4項是國家級),可見國家對計算機審計技術研究的重視,也說明計算機審計技術研究的難度非同一般。對計算機審計技術的研究大致分為計算機技術在審計中的運用和模型構建兩個方面,前者對計算機知識的要求相對要高。關于計算機技術在審計中的運用,楊小虎等(2000)探討了數據倉庫技術在計算機審計中的應用。萬建國等(2000)分析了計算機審計軟件需求分析常用的方法、技術和工具。孫興國等(2000)討論了開放數據庫互聯技術 (Open Database Connectivity)在計算機審計中的應用。張進等(2004)分析了數據清理在電子數據采集中的重要性,在闡述數據清理原理的基礎上,研究了解決電子數據采集中常見問題的數據清理方法,并指出了電子數據采集中數據清理的研究方向。文巨峰等(2005)提出了一種基于計算機審計的多Agent系統體系架構,分析了該結構中各子系統的組成及各Agent的功能特點。并介紹了該系統中移動審計Agent和移動Agent服務器設計實現。汪加才等(2006)給出了一個基于移動數據挖掘服務的計算機審計框架模型。何玉潔等(2006)討論了SQL 查詢和OLAP 分析這兩種技術在實際審計中的應用成果,展示了它們在計算機審計實踐中的特性和前景。米天勝等(2006)分析了計算機審計的一般流程,指出審計數據的采集和采集后數據的清洗、集成、轉換是與審計數據質量息息相關的關鍵環節。在對多種數據質量問題進行了詳細分析和分類的基礎上,提出了提高審計數據質量的一般處理方法和可實現的技術。黃永平(2006)探討了孤立點分析方法在計算機審計中的應用。葉煥倬等(2010)為解決計算機審計數據采集中存在的大量字段匹配問題,提出了基于智能匹配的數據采集技術。關于模型構建方面,黃作明等(2000)對審計模式進行了一些歸納和探討,并提出了幾點發展方向。來明敏等(2004)探討了四種計算機審計模式,即繞過,穿過,利用,在線實時(網絡)計算機審計模式。文巨峰等(2004)在綜合分析現有計算機審計軟件系統基礎上,指出網絡環境下的計算機審計系統模型應該具有的特點要求,并依此提出了基于移動Agent的分布式審計系統模型。廖志芳等(2006)在深入調研眾多被審計單位信息化環境及數據分布特征的基礎上,提出了三種符合我國聯網審計實際的新型聯網審計組網模式,即集中式、分布式和點到點式組網模式,同時利用集中式海關聯網審計組網模式對各組網模式的基本組成要素、需解決的關鍵問題及技術實現進行了較深入闡述。陳大峰等(2009)根據P2P技術下的計算機協同審計的特點,構建了P2P技術下的計算機協同審計模型。唐志豪等(2010)從目標、內容和流程三個維度建立起信息系統審計的業務模型。
(二)計算機審計內容與方法 對于計算機審計內容,學者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討論,杜越強(2004)探討了計算機審計中的四大內容,即對信息系統輸入的審計,對數據庫的審計,對網絡系統的審計,對信息系統輸出的審計。張福蕊(2004)探討計算機網絡環境下會計信息系統審計的內容(硬件,控制事項,處理事項,數據,安全事項)。吳沁紅(2008)從信息系統構成要素、信息系統生命周期和信息系統管理三個維度入手,綜合分析了信息系統的邏輯結構,構造了信息系統審計內容的基本框架,并對信息系統審計的內容與審計目標進行了闡述。對于計算機審計的方法,李光鳳(2001)討論了對會計電算化系統應用程序的七種審計方法,包括檢測數據法,整體檢測法,程序編碼比較法,受控處理法,平行模擬法,嵌入審計程序法,追蹤法。楊莉(2002)探討了實施信息系統審計的主要方法(加強聯網建設,改變審計方式,采用矩陣審計模式等)。羅莉、張亞連(2005)分析了在不同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建立方法下(應用軟件外包法,資源外包法,最終用戶開發法),如何進行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的分工協作,從而保證信息系統的效率性,安全性,合法性。
(三)案例應用研究 對案例應用研究探討的多數文獻主要是審計署各特派辦的人員所發。大量的文獻集中在《中國審計》刊物上,這與我國1998年籌劃,2002年10月底正式展開的金審工程有關,作為金審工程的主力推動者,審計署特派辦人員根據長期的實際工作經驗,對相關案例進行整理分析并撰文總結,得出了相應的研究成果。案例應用主要集中在公司和業務兩個方面。對具體公司進行計算機審計探討的有,劉世新等(2002)探討了商業銀行信息化與計算機審計的相關問題。鄺作等(2002)對銀行業,劉歡(2002)對行政事業單位,蔡峰(2003)對海關等審計中計算機審計案例進行了分析。歐潔等(2004)探討了證券公司信息系統審計的關鍵技術。張德勇(2006)利用業務跟蹤法對某航空公司進行了信息系統審計,并成功發現了該航空公司使用的收入結算系統中存在非法的銷售暗扣處理模塊。石勇等(2010)探討了網絡環境下的政府信息系統審計。關于業務方面,張蓉(2002)對金融,郭海鵬(2003)對再貼現業務,李向前等(2003)對稅收,全寶(2003)對中央預算執行情況,李娟(2004)對水利建設資金,譚繼舜(2004)對商業銀行電子系統,史達等(2005)對電子政務,袁章軍(2005)對失業保險金發放 ,周廉東等(2011)對城市供水等進行了計算機審計案例分析。張鵬等(2006)論述了信息系統審計在電子政務中應用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提出了一種電子政務中信息系統審計框架,以控制電子政務信息系統建設和改造項目的建設風險,并為改善和健全對電子政務信息系統的控制提出詳細建議。呂成戍等(2007)探討了電子政務信息系統審計的發起形式、審計責任書的內容與簽訂、審計工作的實施過程等基本問題。
四、計算機審計風險問題分析
(一)計算機審計的成因、防范與控制 馬萬民(1999)針對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的特點,分析了審計工作中可能會遇到的五種風險(系統風險,錯誤的連續性風險,人員操作風險,管理風險,環境風險),并對如何有效防范會計信息系統的審計風險進行了探討。蔣家斌(2001)、曾俊等(2002)、王奇杰(2004)探討了計算機審計的幾種風險(審計軟件、人員操作、財務數據、管理、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與防范措施(加強人員培訓、內部控制審計等)。黃作明(2003)分析了遠程計算機審計的風險,并提出了遠程計算機審計的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馮淑霞(2006)對計算機審計風險的形成原因做了具體分析,并從審計數據,審計方法與技術,審計方式、被審單位、評述機制等方面提出了控制計算機審計風險的對策。史振生(2008)基于外部監管及信息系統審計視角,探討了會計信息系統建設中的風險控制與防范措施。
(二)風險量化問題 黃冰等(2007)在科學地分析影響計算機審計風險的主要因素的基礎上,建立了計算機審計風險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并且將定性指標定量化,進而利用層次分析法確定評價指標的權重。然后,利用模糊數學的方法,建立計算機審計風險的多層次模糊綜合評價模型。王萬軍(2008)提出了一種基于信息系統安全定量評分體系的審計決策模型,這為信息系統審計師在審計時采取何種審計策略提供了參考。丁建平(2009)提出了信息系統審計的CIA風險評估方法和評估模型,并探討了CIA風險評估商業銀行中的應用。
(三)風險理論 胡曉明(2007)探討了風險導向的信息系統審計,并提出了強化信息系統審計理論,建立完善信息系統審計各項規則,充分利用先進,有效的信息系統審計技術,積極培養信息系統審計領軍人才等四點關于風險導向信息系統審計的發展思路。劉國城、王會金(2011)在研究中觀審計、信息系統審計、審計風險、風險管理四要素的基礎上,對中觀信息系統審計風險管理理論進行了梳理,并以信息安全管理為視角,借鑒國外BS7799標準、COBIT模型、通用準則CC、ITIL標準,初步構建了中觀信息系統審計風險管理框架,該框架以重大錯報風險為切入點,深入探索了中觀信息系統審計風險管理的施行思路。
五、計算機審計發展研究
(一)發展問題 張金城(2000)提出了理論研究與實踐并重、事前審計與事后審計相結合,由繞過計算機審計發展為以通過計算機審計為主,由查賬型軟件向分析型和專家系統方向發展,通用審計軟件與專用審計軟件并存等21世紀中國計算機審計的十大發展方向。于向輝等(2004)分析了我國計算機審計發展落后的法規建設滯后,軟件市場不夠完善等原因,提出了加快法規建設,發展審計專業軟件公司,培養電算化審計人才的發展策略。胡曉明(2005)針對信息系統審計理論研究空白,審計技術落后,制度不完備,審計人才奇缺等現狀,探討了加強信息系統審計理論研究,開發實用高效的信息系統審計軟件,改進信息系統審計軟件評審機制,完善信息系統審計標準于準則,加大信息系統審計人才的培養力度等五大發展戰略。
(二)人才培養探討 傅元略(1998)探討了審計人員如何提高計算機審計技能的策略,需要掌握的幾種基本技能。李丹(2001)建議了如何利用國際資源建立信息系統審計人才隊伍。史振生(2002)介紹了注冊信息系統審計師的需求情況,考試內容和應試對策。彭建平(2005)比較深入地分析了如何進行計算機審計人才資源管理的問題。包括計算機審計機構職能定位,計算機審計處人員結構,如何引進IT人才和培養復合型人才,如何為計算機審計人才創建發展平臺等。趙輝(2006)探討了審計部門的計算機人才狀況,提出了如何加強管理和培訓、提升審計人員能力的若干建議。王海洪(2009)提出了高校應推進實踐教學,建設以計算機審計為主要手段的審計實驗室,為社會輸送高水平的計算機審計人才的建議。
(三)其他方面 高浩瑋(2002)針對審計過程各階段質量質量控制的要點,指出了計算機審計下項目質量控制的難點并提出了解決對策。張倩(2005)論述了信息系統審計在IT治理中的作用、信息系統審計師和審計構架等問題。陳峰(2006)對計算機審計方式下數據分析報告的作用和必要性,基本框架,文檔結構,要素內容等進行了詳細探討。
本文基于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對1983年~2011年發表在核心期刊上的有關計算機審計研究的文獻進行回顧分析。我國有關計算機審計研究涉及面比較廣泛,包括基礎理論與制度問題研究、計算機審計技術與實務應用研究、計算機審計風險問題研究、計算機審計發展問題、人才培養研究等諸多方面,但也存在著對計算機審計基礎理論研究不足之缺陷。伴隨著計算機審計在我國的逐步應用,關于計算機審計的基礎理論必須進一步加強。比如與哲學,行為科學理論、數學等相關的計算機審計基礎理論研究還是一片空白,這些基礎理論研究的缺失將會掣肘計算機審計理論與實務的研究。理論與實踐需要緊密結合,雙方形成良性互動才會有力促進學科發展。目前,在案例應用研究的文獻盡管比較多,但研究內容不深入,一般都是審計署特派辦人員發表的經驗總結,而理論工作者又缺少深入實地研究的條件,導致案例應用研究力量非常薄弱,今后在這方面仍需要大力加強。隨著信息系統的復雜化,其功能也越來越強大,但其脆弱的一面也越來越明顯,計算機審計風險逐步加大,如何防范和規避風險也是以后研究的重點之一。計算機審計人才的培養是審計信息化事業的成敗關鍵,加強這方面的探索將會對計算機審計發展有重大的戰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