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2-17 04: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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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筑物符合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等規定,建筑物應當經消防機構驗收合格。
2、經營條件、儲存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的規定。
3、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并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
(來源:文章屋網 )
被訴具體行政行為:被告平和縣公安消防大隊以原告張澤沒能按照公安部《倉庫防火管理安全規則》的規定執行,違章用火不慎引起火災,認定張澤應對該火災負主要責任。原告對被告的責任認定不服。
原告訴稱:原告沒有在倉庫用火,對平和縣公安消防大隊于1998年3月10日認定起火原因是原告用火不慎所致,原告不服,要求重新認定,但被告在沒有對起火原因重新認定的情況下,于1998年9月26日做出火災責任認定書,認定原告對該火災應負主要責任,原告對該火災責任認定不服。而漳州市消防支隊遲遲不予答復,因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被告辯稱:此案不屬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受案范圍。即使對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原告依法已喪失本案的訴權。而且即使原告在法定期間內提出重新認定申請,但在漳州市消防支隊逾期不做出決定長達近一年的1999年7月24日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超過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行政訴訟時效期間。
事實:
福建省平和縣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1998年3月1日22時左右,平和縣糧食局后巷舊糧食倉庫張澤租用存放農藥的倉庫發生火災,盧某掛了119火警電話后,平和縣公安消防大隊迅速趕到火場滅火。平和縣公安消防大隊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火災現場位于小溪鎮后巷,為高度7米的一座倉庫。東側為張澤的農藥倉庫,西側為葉五的醫藥、獸藥倉庫,農藥倉庫與醫藥倉庫設一道4.2米高的墻隔開,窗大多都封上鐵網。起火部位在舊糧食倉庫東側第一間(即張澤租用)距北墻5米、東墻3.4米的中部偏東范圍。另外,氣象局提供的氣象資料證明,排除了自然燃燒的可能性。平和縣公安消防大隊根據現場勘察、調查后,認定是用火不慎引起火災。并于1998年3月27日將平公消監字(1998)02號火災原因認定書送達張澤,張要求重新認定。1998年9月29日,平和縣公安消防大隊向張澤送達平公消監字(1998)01號火災事故責任書,該責任書認定,張澤沒有按照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執行,對該火災負主要責任。張澤不服。被告于1998年11月11日將彰公消重字第01號維持火災原因認定書的決定送達原告。原告于1999年7月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
審判:
福建省平和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作出的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是一種行政確認行為,會影響到相對方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被告提出責任認定不是具體行政行為,法院不能受理,理由不充分。原告接到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后,在法定的期間內申請重新認定,但被告遲遲沒有答復,同時未告知當事人的訴權和起訴期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三十五條之規定,被告辯稱原告起訴超過訴訟期限,缺乏法律依據,不予采納。被告對火災事故責任的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是依職權做出的,應予支持。維持原責任書。
解說:
本案屬福建省第一件不服消防事故責任認定案,爭議較大,爭議焦點有三個:一是火災責任認定是否屬可訴具體行政行為;二是張澤起訴是否超過訴訟時效;三是消防大隊對張澤火災事實責任認定是否合法。經審理后,:1、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法院受理本案后,平和縣公安消防大隊認為,對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是公安消防機構履行職責做出的專門性技術堅定結論,不屬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后,漳州市中院請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是否立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閩高法行(1999)8號文答復:火災責任認定不屬于《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的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的排除范圍,依法審查張澤的起訴。平和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消防大隊火災事故認定涉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直接影響當事人的財產權和人身權,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張澤起訴符合行政訴訟受案條件。
原告訴稱:原告沒有在倉庫用火,對平和縣公安消防大隊于1998年3月10日認定起火原因是原告用火不慎所致,原告不服,要求重新認定,但被告在沒有對起火原因重新認定的情況下,于1998年9月26日做出火災責任認定書,認定原告對該火災應負主要責任,原告對該火災責任認定不服。而漳州市消防支隊遲遲不予答復,因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被告辯稱:此案不屬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受案范圍。即使對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原告依法已喪失本案的訴權。而且即使原告在法定期間內提出重新認定申請,但在漳州市消防支隊逾期不做出決定長達近一年的1999年7月24日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超過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行政訴訟時效期間。
事實:
福建省平和縣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1998年3月1日22時左右,平和縣糧食局后巷舊糧食倉庫張澤租用存放農藥的倉庫發生火災,盧某掛了119火警電話后,平和縣公安消防大隊迅速趕到火場滅火。平和縣公安消防大隊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火災現場位于小溪鎮后巷,為高度7米的一座倉庫。東側為張澤的農藥倉庫,西側為葉五的醫藥、獸藥倉庫,農藥倉庫與醫藥倉庫設一道4.2米高的墻隔開,窗大多都封上鐵網。起火部位在舊糧食倉庫東側第一間(即張澤租用)距北墻5米、東墻3.4米的中部偏東范圍。另外,氣象局提供的氣象資料證明,排除了自然燃燒的可能性。平和縣公安消防大隊根據現場勘察、調查后,認定是用火不慎引起火災。并于1998年3月27日將平公消監字(1998)02號火災原因認定書送達張澤,張要求重新認定。1998年9月29日,平和縣公安消防大隊向張澤送達平公消監字(1998)01號火災事故責任書,該責任書認定,張澤沒有按照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執行,對該火災負主要責任。張澤不服。被告于1998年11月11日將彰公消重字第01號維持火災原因認定書的決定送達原告。原告于1999年7月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
審判:
福建省平和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作出的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是一種行政確認行為,會影響到相對方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被告提出責任認定不是具體行政行為,法院不能受理,理由不充分。原告接到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后,在法定的期間內申請重新認定,但被告遲遲沒有答復,同時未告知當事人的訴權和起訴期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三十五條之規定,被告辯稱原告起訴超過訴訟期限,缺乏法律依據,不予采納。被告對火災事故責任的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是依職權做出的,應予支持。維持原責任書。
解說:
本案屬福建省第一件不服消防事故責任認定案,爭議較大,爭議焦點有三個:一是火災責任認定是否屬可訴具體行政行為;二是張澤起訴是否超過訴訟時效;三是消防大隊對張澤火災事實責任認定是否合法。經審理后,:1、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法院受理本案后,平和縣公安消防大隊認為,對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是公安消防機構履行職責做出的專門性技術堅定結論,不屬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后,漳州市中院請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是否立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閩高法行(1999)8號文答復:火災責任認定不屬于《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的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的排除范圍,依法審查張澤的起訴。平和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消防大隊火災事故認定涉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直接影響當事人的財產權和人身權,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張澤起訴符合行政訴訟受案條件。
[關鍵詞]倉儲管理 倉儲設施設備 商品養護
船舶公司倉庫內存放了大量專業技術船舶用品,主要分為安全救生設備、船舶消防系列、船用電器設備、船用石油化學洗滌品、航海器具和導航設備等。在這些船舶用品中,有一些金屬制品器型比較大,搬運起來較困難,存放起來也有一定的困難;有一些精密儀器價格比較昂貴,需要特殊保管,如果發生了銹蝕會影響儀器的準確度,造成較大的損失。
一、船舶公司倉儲管理存在的問題
1.倉儲設施設備存在的問題
(1)缺少防火、通風設施
雖然倉庫內的建筑物各部構件都采用的是非燃燒體的構件,具有良好的防火功能,但是存放的一些物品具有可燃性,例如船用化學洗滌劑,而倉庫內并沒有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嚴重的損失。
由于倉庫內并未設窗戶,所以通風效果和除濕效果并不是很好。環境的溫濕度對船舶用品有一定的負面影響。
(2)倉儲設備單一
倉庫內的設備比較單一,只有中型貨架和兩個滾輪車。中型貨架是鋼質結構,部分貨架出現了掉漆和生銹的狀況。
滾輪車有兩層,并且帶有梯子,以便擺放高層的貨物,但滾輪車承重有限,搬運大量貨物或搬運大型重物時會嚴重影響裝卸搬運的效率,并且還會造成貨物一定的機械損傷,增加了管理成本和時間成本。
2.商品養護存在的問題
(1)金屬制品易出現生銹現象
倉庫內并沒有窗戶,只有一扇門用于出入庫作業,因此通風效果比較差,這就造成倉庫內相對濕度比較高,一些周轉期長的金屬制品容易出現生銹現象,造成了貨物的損耗。
(2)貨架的損傷
由于倉庫內搬運的設備不是很先進,在搬運大型重物過程中,容易與貨架產生機械損傷,使貨架的金屬保護漆掉落,破壞了貨架防護膜,內部金屬暴露在空氣中,久而久之貨架便出現了生銹的狀況,這對存放貨物非常不利,會影響貨物存放時的質量。
二、船舶公司倉儲管理問題的解決對策
1.改善倉儲設施設備
(1)增加防火、通風設施
倉庫內存放了大量的船用石油化學洗滌品,這些物品屬于易燃物品,一旦著火不易被撲滅,而一般的滅火器不能將其撲滅,因此倉庫應該配備泡沫滅火器等防火器材。另外,根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公司對倉庫工作人員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把消防責任落實到個人,及時杜絕火災隱患,防火患于未然。
船舶公司倉庫通風效果較差,庫內濕度較大,這種保管環境加快了金屬制品的銹蝕,因此需要給倉庫加入通風設施。由于倉庫的先天條件不具有自然通風的條件,所以就需要采用機械通風的方法。在庫房的上部安裝排風扇,庫房下部裝置送風扇,利用機械設備來加強庫內外的空氣交換,從而達到通風的效果,降低庫內的濕度。
(2)引進倉儲設備
目前,倉庫內采用的都是中型貨架,可供小型貨物與大型較輕貨物進行存放,但是儲存大型較重的貨物會對貨架造成一定的傷害,因此可以引進重型貨架,專門存放大型較重貨物。
大型較重的貨物進行人工作業搬運比較困難,在上架的時候很容易造成貨物的機械損傷。但是由于倉庫的占地面積較小,在庫內無法進行叉車與托盤的搭配作業,所以可以引進手推搬運車。手推搬運車不但可以搬運重物,還可以對貨物進行升降,手推車的升降臺可以由電動開關控制,隨意調整升降行程。這樣大大減少了人工垂直搬運的難度,還加快了裝卸搬運的效率,不僅如此,還可以減少貨物與貨架在搬運過程的機械損傷。
2.加強商品養護工作
(1)加強吸濕、密封工作
由于庫內金屬制品容易生銹,所以倉庫要加強吸濕工作。在倉庫內可以放置吸濕劑來達到吸濕的作用。吸濕劑可以選擇經濟實用的生石灰,它能很好的吸收空氣中的水分,并且釋放出一定的熱量,從而降低庫內相對濕度,防止金屬制品生銹,避免貨物損耗。另外也可以使用去濕機來減少空氣內的濕度,吸濕機會使空氣中的含水量降低,并且可以根據庫內濕度的要求進行工作。
此外,為了防止金屬制品生銹,需要對金屬本身進行密封保護,以防止金屬制品與空氣的接觸發生銹蝕。在貨物運進倉庫時,散裝的金屬制品沒有包裝,暴露在空氣中,很容易被氧化而發生銹蝕。所以需要對散裝金屬制品進行密封措施。采用防潮紙對其進行密封包裝,可以很好的解決金屬散裝制品的防潮。較大的金屬制品,無法使用防潮紙進行密封,可以選用塑料薄膜進行密封,塑料薄膜使用起來靈活性較好,密封效果較好,經濟實用。
(2)定期維護貨架
對于貨架,在日常的裝卸搬運過程中,存在著機械損傷現象,很多地方的金屬涂層掉落,導致了貨架生銹。這就需要采取涂油防銹的措施,定期對貨架進行檢查,對其掉落金屬涂層的部分進行涂抹。在其進行涂抹之前,必須要完全的除銹,不然會引起貨架內部嚴重銹蝕的情況,而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
通過提高倉儲管理水平,加強商品日常養護,保證倉庫內貨物的安全,可以降低倉儲成本,保證倉儲活動的順利進行,給企業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田源.倉儲管理.機械工業出版社,2009.8
[2]朱國俊.陳雅萍.李芊蕾.倉儲和配送管理.清華大學出版社,2011.01.
[3]王冬.張曉玲.趙俊卿.楊海明.孫仕明.倉儲管理技術, 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08.
(1)建筑工地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布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筑物墻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19)安全技術規范,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并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于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后,經項目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設備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并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準后才能施工。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二、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三、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
四、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五、高空作業、動火作業、臨時用電必須辦理相關票證,現場必須按照要求做好防護
六、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標準要求;
七、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對違反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八、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及時搶救傷者,保護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九、不得影響正常生產,不得造成電纜損傷。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管理責任制
1、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1)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安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
(2)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
(3)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4)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
(5)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力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6)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2、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對違反者進行勸阻。
(2)了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并向領導匯報。
(3)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4)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5)組織隊員輪流值勤。
(6)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7)積極參加本地區的消防聯防活動。
(8)全員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防火知識,會報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3、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
(1)電工必須持安全生產監察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2)要按照有關規范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
(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電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和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裝亂用。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選用熔絲。
(5)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往年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為。
(7)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8)要掌握排除電氣故障的方法,并會使用滅火器電氣火災。
4、焊工防火責任制
(1)有《焊、割工種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實習員沒有正式焊工在場指導,不準從事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審批范圍的焊、割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落實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3)不了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
(4)盛裝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的各種容器、管道、倉間、罐柜等,未經清洗和測爆,沒有安全保障時,不準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冷卻、隔聲、隔熱、裝飾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6)有壓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準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徹底清理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8)因火星飛濺、導體傳熱和感應能引起焊割部位毗連的物體、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力。
(9)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情況,不準焊、割。
5、木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在木工間和木工作業場所吸煙。
(2)禁止在木械間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種木工機械前,仔細檢查設備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泉并閉門窗。
6、油漆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火種進入工作現場。
(2)禁止使用明火煙葉溫或在密閉狀態下溶解漆料。
(3)禁止亂倒剩余漆料溶劑。
(4)隨領隨用油漆溶劑、剩料要及時加蓋,注意儲存安全。
(5)經常清除工作場地的油漆沉積物,并要注意工作場的通風。
7、倉庫管理人員防火責任制
(1)不準攜帶火種入庫。
(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和工場間。
(4)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
使用有鎮流器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
(5)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下套等物品。
(6)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堆放的物資留出頂、燈、墻柱、堆等防火間距。
(7)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并關閉門窗。
(8)掌握儲存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后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
(二)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宣傳教育能加強公司員工的防火意識,充分認識防火的和重要性,處理火警的原則為必須認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關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奔赴現場,進行察看或撲救。
(2)宣傳教育的內容包括消防規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進事亦和案例等,
(3)宣傳教育可采取印發消防資料、圖片,組織人員學習,請專人講解,實地模擬消防演練等方式進行。
(4)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工作由保安部具體負責,各部門協助進行。
(5)保安部全體員工均為義務消防員,其他部門按人數比例培訓考核后定為公司義務消防員。
(6)保安部主管負責擬定培訓計劃,由保安部專案領班協助定期,分批對公司員工進行消防培訓。
(7)消防培訓的內容。
① 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點部位:配電房、電工房、保安部、油漆倉、板材倉、下班倉、五金倉、成品倉、飯堂、鍋爐房、宿舍樓等。
② 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的安全使用方法。
③ 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④ 組織觀看實地消防演練,進行現場模擬培訓。
(8)培訓后,進行書面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發給證書,并挑選優秀者給以獎勵。
(9)防火檢查是為了發現和清除火警隱患。本公司須切實落實消防措施,預防火災事故。
(10)防火檢查類別:
① 員工對防火安全的意識和重視程度。
② 各部門安全防火規章制度、操作規范,防火設備。
③ 各部門人員按安全防火規范的程度進行操作。
④ 各種設備、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11)公司員工一旦發現有火警,能自己撲滅的,應立刻采取措施,根據火警的性質,就近使用水或滅火器進行撲救。
(12)火勢較大,在場人員又不懂撲滅方法的,應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員或巡查的保安員進行撲滅工作。
(13)若火熱發展得快,無法立刻撲滅時,應立刻通知總機接線生,執行火災處理的撲救管理制度。
(三)防火安全制度
1、總則
(1)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具體情況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3)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2、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1)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2)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3)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3、防火安全職責
(1)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編輯器消防意識并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2)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3)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① 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② 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③ 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④ 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① 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② 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③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
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④ 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5)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6)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4、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原則,防患于未然。
(2)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3)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4)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過進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5)各辦公大樹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門及本部門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6)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操作。
(7)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規定由動力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并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一級動力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衛室友提出意見,經防火由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部主管審批;三級動力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并要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律不許使用電爐等電器。
(8)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妥善保管。
(四)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閉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員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五)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入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六)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總則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于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捉耳光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
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防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電焊間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木工間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水平。
(2)木工間制作職工對安全防火知識必須有深刻的認識,木工間的落手下清工作必須做好,下班前要隨手下把鋸末、刨花、木頭片等清理出去,保持木工間整潔。
(3)木工間應盡量不堆或少堆木頭,放在露天的木頭應遮蓋,四周清理干凈,堆放木制品的房間要打掃干凈。
(4)木工場地,嚴禁吸煙,冬季嚴禁用電爐,火爐取暖。
(5)刨花、木屑要隨時清理,并做到料完場清。
(6)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靠牌,做好記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7)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油漆間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力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5、材料倉庫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然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大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6、機修間
(1)機修間的安全訑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墻。
(3)機械設備安全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7、職工宿舍
(1)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2)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3)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4)職工宿舍每50m平方米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近旮補換藥物。
(5)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祝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8、食堂
(1)食堂環境,炊事員應負責天天打掃,物品堆放整齊,堆放的柴火不宜于過多,以燒一天的柴火為宜,每餐燒好后,應整理好柴草,
及時熄滅火種,嚴禁火種引出。
(2)食堂除炊事員外任何不得擅自動用灶火。
(3)每餐生活垃圾,必須當時清理掉,用籮筐倒入垃圾箱內。隊部防火領導小組和生活衛生小組每月作一交次防火衛生大檢查。
(4)對食堂炊事員要及時進行防火知識教育,食堂必須按規范配備安全滅火器,并對全體職工進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識教育。
(七)可燃可爆物資存放與管理制度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范。
2、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或燃性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存放。
建設工程內部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領用方面:倉庫保管員必須進行登記工作,作業完入庫時進行檢查,以確保以次領用時能做到心中有數。
(八)動火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總則
為控制動火作業行為,使之風險降至最低,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的生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定義
(1)動火作業:指在廠區內進行焊接、切割、加熱、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電鉆、砂輪等可能產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2)易燃易爆場所:主要指涂裝及噴砂場、油庫、氣站、危險品倉庫、材料庫、油品及油漆稀料、前處理劑等化學品儲存及使用場所、液化氣瓶儲存室、變配電室、相互禁忌作業可能引起火災的區域。
3、職責
(1)擔當部門:主要指在公司內進行維修、改造、施工等臨時性作業的部門,如設備管理部、生產技術部等。負責動火申請,《安全作業許可書》辦理,動火現場的清理及監護等;對擔當的承包方,在公司區域內動火時,負責《安全作業許可書》的初審及動火作業狀況監督。
(2)承包方:負責動火作業時的申請,《安全作業許可書》辦理,動火現場的清理及監護等,負責配合、落實擔當部門、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預防措施。
(3)安全部:接受動火申請,負責批準《安全作業許可證》;檢查動火作業的安全狀況及督促現場改善。
4、動火作業的分類
(1)動火作業分類:公司內的動火作業分為A級、B級、C級三類。
(2)A級動火作業: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易燃易爆場所指本規程第2款第2條規定的區域。
(3)B級動火作業:在公司區域內除易燃易爆場所外,有關部門或承包方進行的臨時性的維修,改造,施工等動火作業。
(4)C級動火作業: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線區域內進行的固定的長期性動火作業。
(5)遇節假日、雙休日或特殊情況時,除C級動火作業外,公司內進行的其他動火作業一律按A級動火作業升級管理。
5、安全操作規程
(1)C級動火作業要求、B級和A級動火作業基本要求
① 動火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遵守公司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焊割工必須具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② 動火作業前,操作者必須對現場安全確認明確高溫熔渣、火星及其他火種可能或潛在噴油的區域,該區域周圍10米范圍內嚴禁存放任何可燃品(化學品、紙箱、塑料、木頭及其他可燃物等),確保動火區域保持整潔,無易燃可燃品。
③ 對確實無條件移走的可燃品,動火時可能影響或損害無條件移走的設備、工具時,操作者必須用嚴密的鐵板、石棉瓦、防火屏等將動火區域與外部區域、火種與需保護的設備有效地隔離、隔絕,現場備好滅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時可不定期將現場灑水浸濕。
④ 高處動火作業前,操作者必須辨識火種可能在潛在的落下區域,明確周圍環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規定確認、清理現場,以防火種油光榮稱號引起火災爆炸事故;室外進行高處動火作業時,遇有5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
⑤ 凡盛裝過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氣體、其他可燃介質、有毒介質等化學品及帶壓、高溫的容器、設備、管道,嚴禁盲目動火,凡是可動可不勸的火一律不動,凡能拆下來的一定拆下來移支安全地方動粗火,特殊情況下必須動火時,要保證容器、設備、管道處于常溫、常壓狀態,通過切斷、加裝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證動火設備或管道與生產系統的物料徹底隔離;動火前必須檢查分析容器、設備、管道中的化學品性質及周圍環境,利用空氣、惰性氣體(氮氣、氬氣)、水蒸氣、水等經過充分的吹掃、清洗、置換后,經反復確認無危險隱患后,方可動火;該動火作業屬于A級動火,擔當部門必須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并派人監火,現場備好滅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時可不定期將現場灑水浸濕。
⑥ 使用焊割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丙烷氣瓶間距不小于5m,二者與動火作業點須保持不少于10m的安全距離,氣瓶嚴禁在陽光下爆曬,氧氣瓶口及減壓閥、閥門處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嚴禁橫躺臥放;運輸、儲存、使用氣瓶時,嚴禁碰撞、敲擊、劇烈滾動,且氣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氣瓶傾倒。
⑦ 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焊機、氣瓶(減壓閥、膠管、割炬等)、砂輪、修整工具、電纜線、切割機等器具,確保其在完好狀態下,電線無破損、漏電、卡壓、亂等不安全因素。電焊機的地線應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亂接,以防接觸不良、發熱、打火引發火災或漏電致人傷亡。
⑧ 動火作業結束后,操作人員必須對周圍現場進行安全確認,整理整頓現場,在確認無任何火源隱患的情況下,方可離開現場。
(2)A級和B級動火作業特殊要求
① A級和B級動火作業時,擔當部門必須按規定負責組織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嚴格落實三不動火原則,即沒經批準的《安全作業許可書》不動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動火,現場無人監護不動火;擔當部門負責組織落實動火監護人,動火監護人要嚴格履行看火職責,及時處理,消除火災隱患。
② B級動火作業由擔當部門或操作人員進行作業前的安全確認,安全環保部根據情況確定是否派人協助確認;A級動火作業須安全環保課進行作業前安全確認,擔當部門或操作人員協助確認經安全環保部確認許可,落實《安全作業許可書》要求及有關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員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③ A級和B級動火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清理現場,動火區域周圍10m嚴禁旋轉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氣瓶、其他化學品等易燃品及包裝材料、木料等可燃品,并明確監火人,現場備好滅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時應在動火區域灑水浸濕。動火作業時,火種可能進入涂裝室、油庫及其他高危區域時,應將該區域灑水浸濕。
④ A級動火作業時,擔當部門應組織操作人員(外協承包主)進行危害辨識,制定安全動火方案,落實防火安全措施;A級動火作業現場的通風設施要保持良好,尤其是涂裝場所、油庫、氣站等;在易燃易爆場所揮發性氣體氣味較濃時,嚴禁動火,應打開門窗,保持良好的通風置換,在無明顯氣味時方可動火。
(3)安全作業許可書
① 《安全作業許可書》由擔當部門負責組織操作人員、外協承包方提出動火申請,以擔當部門初審后,到安全部辦理,安全部終審批準《安全作業許可證》。
一、組織領導
市旅游局成立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局長 任組長,副局長 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監督管理科。各縣(市、區)旅游局,市直各星級飯店、旅游景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切實加強對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
治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依法督促整改火災隱患,依法處理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提升星級飯店、旅游景區自我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素質,確保活動期間內無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發生。
三、整治重點
(一)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實雙人值班,并持證上崗;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是否組織消防演練。
(二)星級飯店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車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是否符合要求;建筑物、尤其是高層、超高層和臨時性簡易建筑物的防火間距、耐火等級、防火分區等是否符合消防技術規范的要求;是否在公共區域和集體住宿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消防設
施是否定期維修保養、完整好用。
(三)電氣線路、設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倉庫物品堆放是否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旅游景區要加強火源管理,嚴格執行區內用火審批和報備制度;要在旅游景區入口、游客休息場所、景區內的賓館(飯店)和火險重點地段豎立防火提示;要加大防火重點地段巡查力度和密度,排除隱患,加強防范;要建立健全火災應急預案,加強必要的演練與物
資準備,落實撲火隊伍和消防裝備,建立火災防控長效機制。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15日前)。各地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工作機制,召開專門會議,并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營造社會輿論。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16日至7月20日)。各地各單位要對照本方案內容,立即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糾,并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建立整改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時限。
(三)集中排查整治階段(7月21日至9月10日)。市旅游局將對市直星級飯店、旅游景區消防安全隱患開展集中排查整治。各縣(市、區)旅游局要對檢查過的單位逐一填寫《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況登記表》,建立臺賬,如實記載檢查情況,并跟蹤督促整改到位。
(四)檢查驗收階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各縣(市、區)旅游局要認真總結工作經驗,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措施,鞏固行動成果。全市大排查大整治辦公室將對旅游行業大排查大整治活動開展情況進行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消防安全工作的嚴峻形勢,增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以建設和諧社會和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層層落實責任,細化、量化工作指標,逐級逐項分解落實,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完成。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
各地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各縣(市、區)旅游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本地星級飯店、旅游景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直星級飯店、旅游景區(點)要對照整治重點,逐項排查,及時
有效完成消防安全隱患整治。
(三)強化宣傳,營造聲勢。
各單位要以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為契機,圍繞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四個能力”,有重點地開展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迅速掀起消防宣傳教育。堅決落實消防宣傳教育職責
一、攤位儲存貨物問題
商場個體攤位大量儲存貨物會帶來三個問題:一是儲存室隱蔽,如果因遺留火種或電器起火,初期是不容易被發現的;二是儲存室多為軟隔斷(非實體墻隔斷),頂部通透,且耐火等級不足,起火時會直接蔓延到其他攤位;三是這樣的攤位儲存必然增加室內商場的火災荷載,著火時不但蔓延快,而且火災時間長,難以迅速撲滅。
二、電器設備問題
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和《集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中,都對商場內的電力設置進行了規定。然而,商場火災案例中,因電器線路引發的火災和使火災蔓延擴大的仍為數不少。究其原因,有的是因超負荷用電,有的是因電線短路,有的是因違章使用電熱設備,有的是因違章使用電焊等等。
三、防范措施
單位: 姓名: 成績:
一、填空題:(每空1分,共計30分)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物體燃燒產生煙氣的主要成分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氰化氫、二氧化氮、醛以及大量固體顆粒物。
3、火災從燃燒強度可分為初起階段、發展階段、猛烈階段。
4、常見的火災類型有:可燃固體發生的火災、可燃、易燃液體燃燒發生的火災、可燃氣體發生的火災、金屬火災。
5、滅火器由壓力表、筒身、保險栓、壓把、軟管、噴嘴等部分組成。
6、辦公室職工下班走出辦公室前要做到“三斷”斷水、斷氣、斷電。
7、物品的疏散原則是先易燃易爆物品,后其它物品。
8、常用的消防器材有:干粉滅火器、1211滅火器、CO2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消火栓、滅火器箱。
二、選擇題(每題2分,共計30分)
1、高層建筑、公共娛樂場所、百貨商場等在進行室內裝修時應采用的裝修材料是:( B )
A.可燃材料 B.難燃材料和不燃材料
C.易燃材料 D.鋼筋混凝土
2、下列( A )物質是點火源?
A.電火花 B.紙 C.空氣
3、大型油罐應設置( A )自動滅火系統。
A.泡沫滅火系統 B.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C.囪代烷滅火系統 D.噴淋滅火系統
4、以下對報警電話描述不正確的是( C )。
A.119報警電話是免費的 B.發生火災時任何人都可以無償撥打119
C.為了演練,平時可以撥打119
5、下列( A )滅火劑是撲救精密儀器火災的最佳選擇。
A.二氧化碳滅火劑 B.干粉滅火劑 C.泡沫滅火劑
6、公安消防隊撲救火災, ( A )向發生火災的單位、個人收取費用。
A.不得 B.可以 C.按照一定標準
7 、在公共娛樂場所,手提式滅火器的最大保護距離是( A )。
A.20米 B.25米 C.30米 D.35米
8、用滅火器滅火時,滅火器的噴射口應該對準火焰的( C )。
A.上部 B.中部 C.根部
9、解決火險隱患要堅持"三定",請問"三定"是指( A )。
A.定專人、定時間、定整改措施 B.定時間、定地點、定專人
C.定人、定崗、定編制
10、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企業應當至少( A )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A.每月 B.每星期 C.每季度
11、身上著火后,下列哪種滅火方法是錯誤的( C )。
A.就地打滾 B.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 C.迎風快跑
12、發現燃氣泄漏,要速關閥門,打開門窗,不能( C )。
A.觸動電器開關或撥打電話 B.使用明火 C.A和B都正確
13、依據《高層居民住宅樓防火管理規則》,下列( A )單位負責高層居民住宅樓的日常防火工作。
A.居民委員會 B.派出所. C.街道辦事處
14、單位在營業期間,下列( A )做法是錯誤的。
A.遮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B.在安全出口處設置疏散標志
C.當營業場所人數過多時,限制進入人數
15、依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庫區以及周圍( B )米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A.25 B.50 C.75
二、簡答題(40分)
1、消防安全的意義?(5分)
答:關系到社會穩定、企業興衰、文物安全、生命財產、經濟建設。
2、發生火災逃生心里誤區有哪幾方面?(5分)
答:從眾心理、向光心理、模仿心理、習慣心理、趨利避害心理。
3、火災逃生的基本方法有哪些?(15分)
答:繩索自救法、匍匐前進法、毛巾捂鼻法、棉被護身法、毛毯隔火法、被單擰結法、跳樓求生法、管線下滑法、竹竿插地法、攀爬避火法、樓梯轉移法、衛生間避難法、火場求救法、逆風疏散法、搭“橋”渡火法、
4、簡述二氧化碳滅火器的操作程序及滅火技能(15分)
答:1、占領上(側上)
2、保持適當距離(2~3米)
3、拔掉保險銷、壓下壓把
4、忌顛倒使用
5、對準火焰根部(泡沫除外)
6、由遠及近,水平掃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