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寫算·小學高年級》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作者須對來稿的真實性及科學性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稿件請作者退修1個月未修回者,視作自動撤稿。
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焦于小學高年級學生的閱讀與寫作、數學學習相關的內容。
Ⅲ、標題層次的劃分不宜超過4節,4節不夠時,可將層次再細劃分。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第四級標題用1.1.1.1;各級標題均頂格寫,分級號后不用頓號,空1字后寫標題。
Ⅳ、引言:主要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目的、范圍,簡要說明研究課題的意義以及前人的主張和學術觀點,已經取得的成果以及作者的意圖與分析依據,包括論文擬解決的問題、研究范圍和技術方案等。
Ⅴ、關鍵詞是用作計算機系統標引文章內容特征的詞語,便于信息系統匯集,以供讀者檢索。動詞、連詞和介詞不能用作關鍵詞。每篇論文的關鍵詞為3~5個。
VI、圖表上符號要清晰注出,所視部位與背景對比度要大。圖上符號與正文完全一致,函數圖的縱橫坐標所代表的物理量要注出其中文名稱、代表符號及法定計量單位(與坐標位置平行寫出)。
VII、作者簡介:姓名、性別、出生年份、籍貫、工作單位、職稱、學歷、研究方向,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信箱,相關信息務必準確。
VIII、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IX、參考文獻采用尾注方根據國家標準《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7714-87)的要求在稿件中進行標注,并采用順序編碼標注制,各篇文獻要按正文部分標注的順序依次列出。
X、基金獲國家、省部級及直轄市級科學基金資助的稿件請在首頁頁腳注明基金來源及編號,重要文稿可優先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