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疆考古研究》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參考文獻按引用的先后順序列于文末。所列參考文獻在20條左右,以國內外近5年發(fā)表的雜志參考文獻為主。
Ⅱ、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Ⅲ、作者簡介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學位(學歷),工作單位(全稱),職稱,研究方向。另請隨文附上聯系電話、電子郵箱、詳細通訊地址、郵編等。
Ⅳ、如論文屬于基金項目,需注明基金項目類別、項目名稱及編號,多個項目間以“、”分隔。格式如下:基金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Ⅴ、按學術研究規(guī)范和編輯部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核對引文、注釋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資料,確保引文、注釋和相關資料準確無誤。如使用轉引資料,應實事求是注明轉引出處。
VI、來稿文責自負。根據《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修辭等文字修改、刪節(jié),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需征求作者意見。修改稿逾期不返回者,按自動退稿處理。
VII、引文超過150 字換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縮進4 格,以下各行縮進2 格。夾注置于最后一個標點符號之后。引詩超過8 行換行另起,規(guī)則同上。
VIII、正文中的圖或表分別按圖1、圖2、圖3、……或表1、表2、表3、……順序編排,圖的標題位于圖的下方,表的標題位于表的上方,并注明數據和資料來源。如有補充說明,應以“注:”的形式進行說明。
IX、題名要求以準確、簡明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內容。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必使用具有主、謂、賓結構的完整語句,最好不使用標點符號。
X、本刊稿件嚴格執(zhí)行“三審”制,聘請同行專家進行客觀的評審,并根據審稿意見公平、公正地處理稿件。編輯部收到稿件一般在3個月內通知作者稿件處理結果。
雜志發(fā)文主題分析如下:
主題名稱 | 發(fā)文量 | 相關發(fā)文學者 |
考古 | 333 | 陳全家;王立新;蔡大偉;張全超;朱泓 |
遺址 | 174 | 陳全家;王立新;朱永剛;王春雪;趙賓福 |
考古研究 | 133 | 陳全家;王立新;張全超;朱泓;滕銘予 |
考古學 | 129 | 蔡大偉;王立新;湯卓煒;朱永剛;趙賓福 |
古學 | 129 | 蔡大偉;王立新;湯卓煒;朱永剛;趙賓福 |
石器 | 102 | 陳全家;王春雪;李有騫;石晶;李霞 |
出土 | 92 | 彭善國;張全超;朱泓;崔劍鋒;陳全家 |
考古學文化 | 88 | 王立新;朱永剛;趙賓福;陳國慶;段天璟 |
青銅 | 77 | 楊建華;井中偉;滕銘予;邵會秋;趙賓福 |
文化 | 71 | 趙賓福;邵會秋;陳國慶;朱永剛;鄭鈞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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