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政策與語言教育》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正文應條理清晰,層次分明。文中插圖應比例適當、清楚美觀,標明圖序與圖題;表格應結構簡潔,盡量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添加輔助線,要有表序與表題。
Ⅱ、翻譯作品應分別注明著者(及國籍)和譯者。
Ⅲ、中文摘要一般限在200字以內,應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結果、結論或討論四部分內容;關鍵詞一般3-5個。英文摘要及關鍵詞則與中文的相對應。
Ⅳ、來稿請附作者簡介與聯系方式,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本刊E-mail,謝絕一稿多投。
Ⅴ、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