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屬·礦山部分》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來稿只要觀點明確,言之有物,論證嚴密,說理透徹。
Ⅱ、標題不超過20個漢字;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部分,200字左右;關鍵詞3~5個;參考文獻選用最近發表的最主要的列在文后,并按出現順序編號
Ⅲ、國家已廢止的計量單位不能再用,如比重、毫米汞(水)柱、卡、度等;應一律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如密度(kg/m3)、壓力(Pa)、熱能(J)、電能(kW·h)等。并用國際符號表示。
Ⅳ、凡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以及科學計量或統計數字,均用阿拉伯數字記述。
Ⅴ、引言:是正文前面的一段短文。引言是論文的開場白,目的是向讀者說明本研究的目的、背景,不宜過多介紹研究成果,字數要求200~250字。
VI、注釋放置于文后(尾注)。注釋序號用[1],[2],[3]……標識,全文統一排序。正文中的注釋序號統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時候也可能是詞或詞組)或段落標點符號之后的右上角。
VII、作者單位包括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之間加逗號分隔;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順序相同的數字;所有單位用一個圓括號括起。
VIII、基金課題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是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項目或攻關項目,應在文題頁左下角橫線下注明“基金項目。
IX、參考文獻列在文末,以中括號編碼,按照文中引文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不單獨分中外文。同一文獻只出現一次。禁止將一部參考文獻標注多個序列號。英文參考文獻中的書名用斜體。
X、來稿如在30天內未收到錄用通知,請作者自行處理,本刊由于人力有限,不予退稿,如確需退稿者請在來稿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