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規月刊》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范圍:關注法規領域,例如法律、法規、政策解讀、法律實務經驗、法律案例分析等。
Ⅱ、來稿或其主要內容必須未在任何其他公開出版物發表過,不存在任何違反學術規范情形,不存在知識產權爭議。中文以外的其他語言的翻譯稿需同時提交附原文,并附作者或出版者的翻譯書面授權許可,文責自負。
Ⅲ、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Ⅳ、首頁:作者姓名、性別、單位(精確到院系所)、學歷、職稱、研究方向、通訊地址、郵編、電話、電郵。
Ⅴ、題目: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文章主題。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和代號等,如必須使用,應在文中第一次出現時,對其作出通俗易懂的說明。
VI、參考文獻須選用公開發表的文獻,不得引用內部資料、待發文獻。須按正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列于文后,并在文中相應位置加注序號。
VII、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
VIII、文稿中只附必要的圖和表,圖、表勿與稿中文字表述重復。圖、表、照片力求簡明清晰,標題和說明要簡單明了。
IX、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X、摘要:提取文章的主要觀點,獨立成段,一般在300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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