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大》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凡向本刊投稿,稿件錄用后即視為授權本刊,并包括本刊關聯的出版物、網站及其它合作出版物和網站。來稿恕不退還,一個月未見用稿通知請自行處理。
Ⅱ、來稿一律采用電子郵件投稿。文中的計量單位一律以最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數字按《關于出版物上的數字用法的規定》書寫。
Ⅲ、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作者來自不同單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單位分別標注,以分號隔開。并在作者單位名稱前標注2--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Ⅳ、稿件自來稿之日起三個月內未接到本刊錄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本刊對決定采用的稿件有權進行刪改。
Ⅴ、文獻按作者姓氏的第一個字母依A-Z順序分中、英文兩部分排列,中文文獻在前,英文文獻在后。引文中的英文書名及期刊名用斜體,論文題目寫入“”號內。
VI、按學術研究規范和編輯部的有關規定,認真核對引文、注釋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資料,確保引文、注釋和相關資料準確無誤。如使用轉引資料,應實事求是注明轉引出處。
VII、正文:要求結構嚴謹,表達簡明,語義確切,論點鮮明,論據充分,引用規范,數據準確。文內標題要簡潔、明確,標題層次不宜過多,可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標號,如“1”“1.1”“1.1.1”的形式。
VIII、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金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等。獲得基金項目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IX、文稿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如一級標題用1……,二級標題用1.1……,余類推。通常不超過四級。
X、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范性單詞或組合詞(3~5個)。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市人大常委會 | 566 | 人大;常委;常委會;人大常委會;...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 | 164 | 人大;常委;常委會;人大常委會;... |
南開區人大常委會 | 144 | 人大;常委;常委會;人大常委會;... |
紅橋區人大常委會 | 141 | 人大;常委;常委會;人大常委會;... |
天津市河北區人大常委... | 110 | 人大;常委;常委會;人大常委會;... |
河西區人大常委會 | 109 | 人大;常委;常委會;人大常委會;... |
河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 | 85 | 人大;常委;常委會;人大常委會;... |
天津市寶坻區人大常委... | 80 | 人大;常委;常委會;人大常委會;... |
天津市濱海新區人大常... | 54 | 人大;常委;常委會;人大常委會;... |
天津市北辰區人民代表... | 51 | 人大;常委;常委會;人大常委會;... |
雜志往期論文摘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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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監督利劍作用推動打好碧水保衛戰
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宣傳貫徹推動會
發揮主導作用形成立法合力全力以赴完成計劃任務
做全面從嚴治黨的模范踐行者
不斷強化信訪為民宗旨意識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市民廣泛參與共建文明幸福現代化天津——《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立法紀實
治理不文明行為有哪些實招——我市推出有力舉措確保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落地落實
文明加上法治更是一種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