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雷戰與艦船防護》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前言:主要概述本文的立題依據、研究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并應明確說明本文研究目的、創新性或特點等。
Ⅱ、直接引文之注釋不加引領字“參見”,間接引文之注釋應加引領詞“參見”;如顯示其他支持性文獻,用“另參見”為引領詞。對立性文獻,則加說明性字句,諸如“不同的見解,請參見”之類。
Ⅲ、正文內標題力求簡短、明確,一般不超過五級。層次序號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與注號區別。
Ⅳ、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作者來自不同單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單位分別標注,以分號隔開。并在作者單位名稱前標注2--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Ⅴ、編輯部對來稿有權作技術性和文字性修改,實質性內容修改當然會征得作者同意。
VI、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VII、稿件需附作者單位推薦信,注明單位對稿件的審評意見以及無一稿兩投、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項。編輯部自收到稿件起3個月內向作者反饋審錄結果。
VIII、文稿必須采用法定計量單位,物理量符號用斜體,物理量單位用正體。帶有角標(主要是下標)的量請注意正確格式,非量的角標用正體,如角標本身為物理量,則仍為斜體。
IX、表格請排為三線表,標注表序號、表題名(應有自明性)、表項名稱,表項指標值;線圖和照片應科學合理、規范清晰。
X、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若文章無此項可省略)。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主題名稱 | 發文量 | 相關發文學者 |
水下 | 196 | |
掃雷 | 152 | |
獵雷 | 150 | |
水雷戰 | 134 | |
海軍 | 134 | |
航行 | 124 | |
武器 | 121 | |
水下航行 | 104 | |
艦艇 | 91 | |
引信 | 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