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關鍵詞應選擇那些最具有檢索意義的術語,通過這些術語反映論文所涉及的內容或領域,以便于讀者檢索到該論文。
Ⅱ、通信地址須詳盡開列所在省(市、區)、城市、街道、門牌號碼、郵編(郵寄樣刊);身份證號碼、聯系方法須注明手機號碼、QQ郵箱或其他電子郵箱。
Ⅲ、來稿字數以10000-12000字為宜,所論重大學術問題的論文篇幅可不受此限。所有來稿均通過在線采編系統以附件形式投遞。來稿請務必標明詳細的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聯系電話以及Email地址。請勿一稿多投,來稿3個月內未收到本刊錄用或修改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來稿不退,請作者自留底稿。
Ⅳ、中文題名一般不允許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以加副標題。要求有作者署名,工作單位全稱及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市、縣,郵政編碼等信息。
Ⅴ、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內。
VI、引言:概述與本文立題相關的有關報道及當前存在的問題,重點說明本研究的理論依據、研究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闡述本文的目的,簡述立題調研、文獻分析,以及查閱方法、結論等。
VII、請酌情考慮文中圖表的取舍,只保留與文章主題相關的圖表,請務必提供清楚的插圖,圖形符號及制圖要求應符合國家標準,圖表緊跟在相應文字段之后,并給出圖號、圖名。
VIII、摘要論著須附中文摘要,重要文章還必須附英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采用第三人稱撰寫,不用“本文”等主語。
IX、參考文獻:參考文獻位于文尾,按首字的拼音首字母順序排序,用序號[1]、[2]、[3]、[4]……標示,若只有一個參考文獻,則文獻前不加序號。
X、論文視角新穎、觀點明確;研究思路清晰,方法科學;論證嚴密,材料翔實可靠;結構嚴謹,語言簡練,行文規范。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主題名稱 | 發文量 | 相關發文學者 |
政府 | 662 | |
人民 | 603 | |
民政 | 595 | |
人民政府 | 586 | |
印發 | 500 | |
辦公廳 | 484 | |
人民政府辦公廳 | 442 | |
行政 | 159 | |
國務院 | 97 | |
國務院辦公廳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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