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審計》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作者簡介在稿件首頁頁腳:姓名、工作單位全稱及職務(職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其下轄的市、縣)的地名、聯系電話(可放入稿件末尾)、郵政編碼。
Ⅱ、摘要應采用第三人稱寫法,即無主語句。不要出現“本文”、“筆者”、“我們”等字樣,應一律寫成“對××進行了研究”,“分析了××現狀”,“進行了××調查”等。
Ⅲ、文稿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邏輯性和實用性。要求資料完整、可靠,觀點明確,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并經過統計學處理。
Ⅳ、具體、確切概括文章要旨。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論文標題需同時翻譯成相應的英文題名。
Ⅴ、參考文獻列在文末,以中括號編碼,按照文中引文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不單獨分中外文。同一文獻只出現一次。禁止將一部參考文獻標注多個序列號。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主題名稱 | 發文量 | 相關發文學者 |
審計 | 2355 | 劉允東;李明;李瑞君;張振江;劉增勝 |
企業 | 520 | 李瑞君;劉允東;劉增勝;馬新萍;李開廣 |
審計工作 | 508 | 方向;李明;于謙;嚴立玉;李瑞君 |
會計 | 410 | 朱錦余;王玉強;馬新萍;董連德;梁勁松 |
內部審計 | 298 | 李瑞君;鄧菊;劉承偉;劉存成;劉兵 |
審計監督 | 289 | 于謙;方向;江偉鈺;郭振乾;魏忠 |
審計人 | 275 | 沈大光;袁巖;劉增勝;姜春鳳;安豐福 |
審計人員 | 270 | 沈大光;袁巖;劉增勝;姜春鳳;安豐福 |
財務 | 260 | 馬蘭;張世體;王漢雄;章童;董秋華 |
資產 | 252 | 魯玉芹;劉繼強;馬新萍;王登運;李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