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民族大學學報》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來稿文責自負,要求稿件具有創新性,論點明確,邏輯性強,文字簡練,數據可靠,圖表清晰,全文一般要求10000字左右。
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民族學、人類學、民俗學、蒙古學、少數民族文學、世界史、經濟學等方面。
Ⅲ、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中圖分類號。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
Ⅳ、寫摘要要采用規范化的名詞術語,不用非公用的符號及名詞術語,摘要以200字左右為宜。
Ⅴ、關鍵詞是反映論文主題概念的詞或詞組,一般可選3—5個,應盡量從《漢語主題詞表》中選用。未被收錄的新學科、新技術中的重要術語、地區、人物、文獻等名稱,也可作為關鍵詞。關鍵詞按詞條的外延層次從大到小排列。關鍵詞之間以分號分開,結束不用圓點。
VI、文章一律使用新式標點符號。凡書籍、報刊、文章篇名等,均用書名號《》書名與篇名連用時,中間加間隔號。
VII、文章中的圖表應具有典型性,盡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線表;圖要使用黑線圖,繪出的線條要光滑、流暢、粗細均勻;計量單位請以近期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不得采用非法定計量單位。
VIII、參考文獻必須是作者親自閱讀過的發表在正式出版物的文獻,文章應附參考文獻,建議為5-10條。
IX、第一作者簡介:寫在作者單位下一行。格式如:“姓名(出生年)、性別,最高學歷,職稱,研究方向工作單位和詳細通信地址、郵政編碼、手機號、E-mail等。
X、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一般為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中間用“;”隔開,每個項目須給出基金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