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投稿論文應以司法及相關領域為主題,論文字數一般以15000字以上為宜。本輯刊編輯部有權對來稿進行刪修,不同意刪修的請在來稿中注明。
Ⅱ、參考文獻應按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并在文末按順序著錄。文獻作者3名以內全部列出,4名以上則列前3名,后加“等”;外文作者書寫時,姓前名后,名用縮寫,不加縮寫點。
Ⅲ、來稿一經刊登,即認為作者同意將文章版權(包括各種介質、媒體的版權)轉至《司法智庫》編輯部,使用時不再征詢作者意見。
Ⅳ、標題用小二號宋體,居中書寫。如果來稿屬于基金項目資助范圍內的研究成果,應在標題右上角用*號引出說明論文資助背景的頁下腳注,腳注應含有以下信息:基金項目的類別、名稱、批準號。
Ⅴ、作者簡介在50字以內,如果作者是國際著名科學獎獲得者、兩院院士、國家級名師、長江學者以及中小學、幼兒園特級教師,請注明。
VI、論文須列出摘要與關鍵詞。在正文之前引出摘要(中文),不超過400字,5號楷體,前加“摘要”兩字。在中文摘要后單獨一行分別列出3~5個關鍵詞,5號楷體,前加“關鍵詞:”。
VII、應具有科學性、實用性、邏輯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必要時應做統計學處理。
VIII、稿件中的注釋請以腳注形式在當頁頁腳標出。引用報刊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刊名、刊期;引用書籍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和頁碼;引用互聯網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獻名、網址和時間。
IX、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X、注釋為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均以腳注形式分散標注于正文頁面下方,其序號為①②③……,每頁重新編號,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主題名稱 | 發文量 | 相關發文學者 |
政府 | 2349 | 王仁貴;李松;楊琳;董瑞豐;陳澤偉 |
企業 | 2153 | 尚前名;王仁貴;李松;袁元;苗俊杰 |
干部 | 2114 | 李松;楊琳;陳澤偉;郭奔勝;黃豁 |
新聞 | 1987 | 王仁貴;尚前名;王健君;張輝;張冉燃 |
主義 | 1942 | 王健君;袁元;韓冰;湯耀國;王仁貴 |
政治 | 1858 | 楊琳;韓冰;董瑞豐;湯耀國;屈辰 |
教育 | 1690 | 周大平;張冉燃;屈一平;韓冰;楊琳 |
城市 | 1643 | 王軍;王仁貴;金磊;唐敏;祁嘉華 |
文化 | 1638 | 沈望舒;范玉剛;韓冰;王越;陳鵬 |
金融 | 1587 | 王健君;尚前名;皇甫平麗;王仁貴;張茉楠 |
雜志往期論文摘錄展示
中醫藥錨定“傳承精華 守正創新”
四個一流布局交通強國
用生命打造天路
長吉圖向海十年
互聯互通吸睛國際
安靜的邊城火了
勤勞結出“脫貧果”
涉農騙補“生意經”
空殼公司考問監管效能
救命藥廉價藥為何“快閃”斷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