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史林》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公式中的外文字母的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角標、數學符號、數字、公差值、絕對值和其他符號使用正確,書寫清楚。
Ⅱ、來稿請附作者真實姓名、工作/學習單位全稱、最后學歷/學位、職稱/職務、主要研究領域和詳細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電話和電子郵箱等),以便聯系。如有變動請及時通知。
Ⅲ、引征應能體現所援用文獻、資料等的信息特點,能(1)與其他文獻、資料等相區別;(2)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等的相關來源,方便讀者查找。
Ⅳ、基金項目:論文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注于文章首頁,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編號:30271269)”。
Ⅴ、來稿內容為作者未曾公開發表過的研究成果,不涉及泄密問題;表述力求充實精煉;引用數字、資料應給出參考文獻;凡被國內外正式出版物公開發表或已錄用的稿件本刊不予受理。
VI、正文中所有字符均使用中文、英文或其他插入的文本符號,禁止使用小圖片代替有關符號。
VII、題名:恰當、準確、簡明、清楚的反映論文全部重要信息,盡可能將表達核心內容的主題詞放在題名開頭,保證檢索的敏感性和特異性。慎用縮略語、特殊符號、疾病例數等。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
VIII、參考文獻著錄:執行GB/T7714—2015《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
IX、來稿請附中、英文摘要、中圖分類號和關鍵詞。其中,中文摘要應在200字以上,內容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要具體詳細,不能空泛而談;英文摘要應有與中文摘要對等的信息量(不少于100個實詞)。
X、帶圈數字與腳注內容之間空一個字符。對文章中所引用的資料第一次進行注釋時,必須將該文獻的作者姓名、文獻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時間、資料所屬頁碼一并注出。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主題名稱 | 發文量 | 相關發文學者 |
戰爭 | 719 | |
軍事 | 604 | |
武器 | 269 | |
抗日 | 247 | |
海軍 | 241 | |
作戰 | 240 | |
人民 | 231 | |
軍隊 | 223 | |
戰役 | 204 | |
紅軍 | 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