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法學》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提取出文章的主要觀點。力避類似這樣的用語:本文從幾個方面論述了什么問題,對什么問題提出了個人的獨到見解等。
Ⅱ、正文內各級標題一般不超過15字,盡量不用或少用標點符號,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編號采用三級標題頂格排序:如一級標題1,2…,二級標題1.1,1.2…,三級標題1.1.1,1.1.2…。
Ⅲ、來稿應論點明確,論證周密,數據可靠,文字通順,語句精煉。本刊實施編輯三級審稿與社外專家匿名審稿相結合的審稿制度。
Ⅳ、來稿論文凡參引他人觀點,一般應引用原文,以雙引號標出,并在注釋和參考文獻中詳細標明出處;使用他人整理發表的文獻、圖版和數據資料者,亦請在注釋和參考文獻中相應標明。
Ⅴ、文后須列出參考文獻條目(序號和文中出現的順序相對應)。主要責任者如超過3人,可在第三個責任者后加“,等”,否則需列出全部著、譯者。
VI、圖表的標題中需加單位;圖標題放在圖的下方,表標題放在表的上方;圖名稱不需要“XX圖”,但是表格中的名稱可加“XX表”。
VII、論文按下列順序行文:題名、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中國圖書館分類法分類號、正文、參考文獻。
VIII、力求簡明、醒目,且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5個漢字,盡量不用標點符號、縮略語和副標題。
IX、本刊不退稿,請自留底稿。請作者注明詳細聯系方式(電話、地址等),以便及時取得聯系。采用匿名審稿制度,稿件的最終審定由本刊編委會作出。
X、如果來稿系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請在首頁論文題名后以“宰”符號標注,并鏈接至論文首頁地腳中表明基金項目的類別、名稱、項目編號。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福建江夏學院 | 129 | 法律;法學;兩岸;教學;本科 |
廈門大學 | 49 | 司法;法律;訴訟;兩岸;民事 |
西南政法大學 | 45 | 刑法;刑事;司法;法律;法學 |
中國政法大學 | 42 | 刑事;民法;民法典;法典;法律 |
福州大學 | 39 | 法律;訴訟;法治;生態;體育 |
武漢大學 | 37 | 法律;私法;權利;憲法;兩岸 |
福建師范大學 | 28 | 法律;法治;救助;危難;危難救助 |
華東政法大學 | 27 | 行政;規制;訴訟;權利;檢察 |
華僑大學 | 17 | 法律;訴訟;民事;民事訴訟;犯罪 |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學院 | 13 | 合同;法律;有權;郁金香;道義 |
雜志往期論文摘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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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復合合同司法裁判的闡釋路徑
職務犯罪案件詢問證人律師在場制度研究——以美國和臺灣地區相關制度為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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