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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競品陳列:誰是贏家?
某招待所的小賣部,有賣我產品與競品(招待所生意好,連帶小賣部買賣也不錯)。因其與我方關系不錯,因而一般我方的陳列總是略占優勢。那天,到客戶處,一眼望去我的產品都不見了,(這么好賣?——真是樂觀!)我還沒問出口,便看到“他們”都委屈地躲在一個小角落里。不明白客戶的態度(因滿眼是競品的),先試探:咦,這樣擺,那你的**貨不是不好賣了嗎?(這句話有技巧的:為什么會針對**的呢;盡管是**的產品,但現在是你的了喲;這樣陳列,便不好賣了;你當然不希望自己的貨不好賣嘛!——弦外之音,你不應該這樣陳列。)客戶笑笑:剛剛***公司(競品)的業務員來擺的。原來如此,我松了一口氣,趁機煽煽風:你怎么可以允許他這樣擺呢?這樣弄得你其他的貨也不好賣了。客戶:那你來吧(也許客戶也有話外之音:你也會如此的。)。當仁不讓,我將競品挪開(誰叫他的位置好的叫人眼紅),將此處銷得最快的我司產品陳列在中間(一點不虛偽,大公司業務員的豪氣與霸氣!),當然,銷量較好的其他公司產品(問客戶)如椰奶也放在不錯的位置,同質的我不問(心知肚明便可),自然的將其擺在不顯眼處;對于那個競品,也稍微擺在較顯眼處,并給了一定的陳列面、擺好(暗詡為大公司業務員的大家風范!),恨不能以牙還牙(客戶看著呢!)。擺畢,客戶笑了笑(應該有贊賞在其中的)——以后我跟的半年內,競品再也不曾占據過**產品的陳列位,沒有好的陳列,銷量可想而知。
花錢買海報位:買到了什么?
某服裝城,當時是我區的一個盲點,其旺季月銷飲料近千箱。做特通第一次拜訪時,滿目競品,便只是貼了一下海報(我抱了一大捆海報紙),并且因海報位置特殊(均在其小售貨亭的鐵門上或冰箱上),還得征求老板的同意(競品也有海報,均較陳舊,這也是其疏忽處,讓我有可乘之機——反證:沒有百事,可口沒今天這么強大)。后來一周內,慢慢的我的產品進去了;再去,競品的業務員便等在那了,他不讓我貼海報,并說這個市場是他的(口氣好大)。我提出一人一半(誰叫這個市場充斥了競品呢),他不同意。我也生氣了:那你就拿海報來蓋我的呀,反正我現在專責這個市場,天天在這(其實是兩天一次,嚇嚇他)。且因我前幾次拜訪時,有幾個客戶不滿該業務員態度不夠尊重,而我又足夠謙遜、誠懇與熱情(這個市場必得也是我的壓力與信心),客戶對我印象較好。有一個客戶,還幫我貼了非常多的海報,這更令競品業務員氣憤。于是,我們兩人在該客戶處對恃,競品業務員一再加碼(從2支產品升到7支/天)要買其海報位,客戶有點歉意看看我,(我知道他要說出生意難做之類的話了)便主動說,你讓他貼吧,你幫我將產品擺出來,同時放進冰箱,就可以了。這樣過了一周,客戶主動跟我說,他(競品)不送我產品,我也不讓他貼了,以后就你貼。(因其間,我已打過預防針——我司控管嚴格,從沒有海報張貼出錢的;競品能給,推測是該業務挪用了其他人的搭贈來買這個張貼位的。客戶恍然:難怪有時送我的少——這可不是我說的,見仁見智)。再后來,幾乎見不到那個業務員了,聽碰到該業務員的同事復述 “暫時放棄這個市場,不與她斗”。
訂貨:客戶還有地方嗎?
為了湊夠10張單(公司規定有10張單的業務員便不須填報今天拜訪路線上的客戶,通常有50多家客戶)——懶人懶招,最后一張單,我便跑到一個A級客戶(一周拿貨2-3次)那兒——碰碰運氣(這段時間連雨生意差,客戶拿貨意愿低。但已要收工了,試試看)。負責拿貨的阿姨在,不過臉色不太好,我笑著與她打招呼。她很快說:都還有貨,不拿。我仿若一下子跌到谷底,心中咯登一下。但依然臉不改色,“我只是來看看您有什么需求,都習慣了每周來幾次了。”(提醒:每周都要拿幾次貨的;我是很重視她的。)進去瞅瞅,便邊往外走邊說:確實都還有,下次再拿吧!(心中想著再去找哪一個客戶)客戶如釋重負,“你和其他推銷的真還不同,剛剛那個**(公司)的總是纏著要我拿貨,告訴他有都不信”。(難怪生氣)(心中暗嘆:——同是天涯淪落人)我笑笑:其實我也挺想你拿貨的,因我今天還差一張單完成任務,不過想這幾天下雨,你還有貨,也不能堆太多(從客戶角度設想),下次吧。阿姨豪氣滿懷:那來2箱B產品,再看看有沒有什么新貨來兩箱吧。(喜出望外!)
報表:責任(做完)與使命(做好)
周五晚,主管在審單、看周報,與我聊起:所有報表中,都只在講飲料斷貨了事(適值旺季),只我同時講到面(A產品退出市場,此系列顯單薄,建議推出新產品等)。雖然他沒有多說,但我能感到他的滿意。也許這也是我后來有能力從業務轉至行銷推廣、以及銷售內控管理的原因吧。報表其實既是一種自我表現的機會,更是一種自我的整理、鍛煉與積累。
做好業務的幾點體會
1、大聲介紹自己(業務工作其實是在推銷自己);
2、告訴客戶固定拜訪時間,留下聯系電話;
3、充滿自信,(可以虛擬成功)將信心傳達給客戶;
4、熱忱、誠實與勤勞的推銷:教到客戶鸚鵡學舌(USP);
5、永遠不要詆毀競品及其他同業;
6、找出產品優于競品的部分加強推銷;
7、多嘗試站在客戶的立場設問自己;
8、提供給客戶于他有價值的信息;
投資收益歸集在“其他收入”核算不妥,主要表現在:
(一)“投資收益”與“其他收入”性質不符。首先事業單位“其他收入”會計科目主要用來核算廢舊物資處置、固定資產出租等零星的雜項收入,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長期投資的投資收益對事業單位的影響時間較長,所涉及的金額也較大,不應視為零星雜項收入處理;其次“其他收入”在事業單位是用來核算非經營性業務活動的結果,在年度終了結轉至“事業結余”科目中,但就投資的目的來看,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目的雖然應當服從或服務于事業單位的目標,但主要還是為了獲得投資利潤或收益,從這點來看,事業單位的投資活動應該屬于一種經營活動。
(二)不符合會計處理的重要性原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第二章一般原則中規定事業單位會計處理應遵循重要性原則、客觀性等原則。對外投資作為一個單位的重大決策,所產生的投資收益是事業單位結余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事業單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將投資收益歸集在“其他收入”中核算,不符合會計處理的重要性原則,也影響報表使用者對信息的合理判斷。
(三)不利于監督和管理。如果將對外投資收益作為雜項收入記入“其他收入”科目,與“對外投資”科目不能相對應,從賬面上不能如實反映對外投資的成果,不利于對投資成果進行監督和管理,體現不出對外投資的目的性。
二、接受非限定用途的貨幣資金捐贈的會計處理
(一)概念不符。事業單位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事業單位的收入來源形式和渠道呈多元化趨勢,既有財政撥款收入,也有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及其他雜項收入。接受非限定用途的貨幣資金捐贈顯然不符合事業單位收入的概念和內涵。
(二)會計處理缺乏一致性。若按現行的會計核算制度規定,將接受的非限定用途的貨幣資金捐贈納入“其他收入”賬戶核算,則與將接受的固定資產捐贈納入“固定基金”賬戶核算和接受的無形資產捐贈納入“事業基金”以及限定用途的捐贈納入“專用基金”核算存在本質差異。“固定基金”、“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屬于事業單位的凈資產科目,而“其他收入”是事業單位的一種收入,年末要將收入余額轉入“事業結余”賬戶,參與事業單位的結余分配。同屬于捐贈,但會計處理卻截然不同,顯然不符合相同性質業務處理一致性。
三、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一)虛增了資產總量。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不計提折舊也不進行減值測試,資產負債表上反映原值。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存在一定的磨損,以及市場上設備的更新換代日漸加快,原值根本不能反映真實價值,報表上反映原值其實是虛增了資產總量。
(二)對于開展經營活動的成本核算中,折舊費的缺失使得成本核算不夠完整。在處置和報廢固定資產時,處置收入和報廢時間沒有相應會計資料作為嚴格的依據,這樣的處理方法使固定資產價值的變動得不到正確反映,有違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
(三)修購基金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與固定資產總值不掛鉤,提取目的與提取基數兩者之間缺乏必然聯系。單位實際發生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費用與單位資產的狀況有著密切的關系,固定資產多的單位維修及設備更新換代的費用必然高,這勢必對收入多、設備投入低及收入少,設備投入高的單位造成兩種不同的矛盾;其次從“處置固定資產取得的殘值變價收入增加修購基金”來看,按照2006年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作為預算外資金全額上交財政專戶。
建議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參照企業,增設“累計折舊”科目,資產購入時會計處理不變,使用過程中計提折舊,借:固定基金,貸:累計折舊,“固定基金”的貸方余額與“固定資產”抵減“累計折舊”后的金額相符;同時取消“修購基金”會計科目,按照《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將取得的固定資產處置收入先行上交財政專戶,待返還時計入其他收入。
四、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一)與“結余分配”概念不符。結余分配是指事業單位期末為實現的結余所進行的分配和為發生的超支所進行的彌補,所得稅作為一項納稅義務顯然不符合“結余分配”概念。
(二)與所得稅的性質不符。雖然事業單位開展經營活動的目標不完全等同于企業,但取得收益后作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性質不應有事業和企業之分,企業所得稅作為所得稅費用,計提時借:所得稅,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事業單位的所得稅也是一項費用,因此,按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所得稅作為結余分配的會計處理方式有所不妥。
(三)與“銷售稅金”會計處理方式不一致。 銷售稅金是以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的稅金,在支出類以“銷售稅金”作為單獨科目列支;所得稅征稅對象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來源于中國境內和境外的所得。雖然征稅對象不同,但同屬稅金,作為稅收本質上是一致的,無論企、事業單位,都屬于一種成本費用而不屬于權益分配。
事業單位“銷售稅金”作為支出類科目,資產負債表上列“成本費用”之后,建議參照“銷售稅金”會計科目,在支出類科目中增設“所得稅”會計科目,資產負債表上列“銷售稅金”之后,結轉所得稅時會計處理為借:所得稅,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參考文獻: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處理;建議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分別自2013年1月1日和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了,針對“現金盈余或短缺、實物資產盤盈”,“對外捐贈、無償調出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兩種會計制度分別規定了不同的會計處理,但筆者認為,依據相關法規,兩者會計處理應當趨同。針對“短期投資、長期投資盤盈、無形資產盤盈盤虧”,會計制度中并沒有相應的會計處理規定,筆者提出了解決方案。
一、現金盈余或短缺、實物資產盤盈
發生現金盈余或短缺,盤盈的實物資產這類經濟業務時,行政單位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1、當現金盈余時,借:庫存現金;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查明原因報經批準后,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貸:其他收入(屬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貸:其他應付款(屬應支付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部分)。2、當現金短缺時,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貸:庫存現金。待查明原因報經批準后,借:經費支出(屬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其他應收款(屬應由責任人賠償的部分);貸:待處理財產損溢。3、當實物資產盤盈時,借:存貨、固定資產、政府儲備物資;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報經批準后,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貸:資產基金―存貨、固定資產、政府儲備物資。
事業單位在發生現金盈余或短缺時并沒有通過“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核算,1、當現金盈余時,借:庫存現金;貸:其他收入(屬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貸:其他應付款(屬應支付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部分)。2、當現金短缺時,借:其他支出(屬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其他應收款;(屬應由責任人賠償的部分);貸:庫存現金。3、當實物資產盤盈時,(1)存貨盤盈,借:存貨;貸:其他收入。(2)固定資產盤盈,借:固定資產;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財政部門批復、備案前的資產盤盈(含賬外資產)可以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暫行入賬,待財政部門批復、備案后,進行賬務調整和處理;財政部門批復、備案前的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單位不得自行進行賬務處理,待財政部門批復、備案后,進行賬務處理。因此筆者建議,事業單位現金盈余或短缺、實物資產盤盈時,在財政部門批復、備案前,先通過“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核算,待批復、備案后再進行賬務調整和處理。
二、對外捐贈、無償調出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對外捐贈、無償調出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事業單位通過“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核算,1、報經批準前,借:待處置資產損溢,累計折舊,累計攤銷;貸: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2、報經批準實際捐出、調出時,借:其他支出(對外捐贈、無償調出存貨),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貸:待處置資產損溢。
而行政單位并沒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1、對外捐贈、無償調出存貨,借:資產基金―存貨;貸:存貨。2、對外捐贈、無償調出固定資產,借: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累計折舊;貸:固定資產。3、對外捐贈、無償調出無形資產,借:資產基金―無形資產,累計攤銷;貸:無形資產。
根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行政單位處置國有資產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處置。因此筆者建議,行政單位在申請對外捐贈、無償調出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時,應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 進行過渡核算,報經批準后再進行賬務處理。
三、短期投資、長期投資盤盈,無形資產盤盈盤虧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資產盤盈是單位在資產清查基準日無賬面記載,但單位實際占有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貨幣資金盤盈、存貨盤盈、有價證券盤盈、對外投資盤盈、固定資產盤盈、無形資產盤盈、往來款盤盈等。資產損失是指單位在資產清查基準日有賬面記載,但不歸本單位占有、使用或喪失使用價值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貨幣資金損失、壞賬損失、存貨損失、有價證券損失、對外投資損失、固定資產損失、無形資產損失等。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沒有規定短期投資、長期投資盤盈,無形資產盤盈盤虧會計處理,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也沒有規定無形資產盤盈盤虧會計處理。因此筆者建議,1、事業單位短期投資、長期投資、無形資產盤盈,將盤盈結果上報時,借:短期投資、長期投資、無形資產;貸:待處置資產損溢。報經批準后,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貸:其他收入、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事業單位無形資產盤虧,將盤虧結果上報時,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貸:無形資產。報經批準后,借: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貸:待處置資產損溢。2、行政單位無形資產盤盈,將盤盈結果上報時,借:無形資產;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報經批準后,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貸:資產基金―無形資產。行政單位無形資產盤虧,將盤虧結果上報時,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貸:無形資產。報經批準后,借:資產基金―無形資產;貸:待處理財產損溢。(作者單位:南京市城市建設檔案館)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會[2012]22號,2012年12月19日
[2] 財政部.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財庫[2013]218號,2013年12月18日
關鍵詞:事業單位 涉稅業務 處理 會計
經過長久的發展和積淀,事業單位已經完全的融入到社會和市場當中,并且在會計處理工作上有了一定的提升。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對事業單位的關注度較高。由于近幾年的社會建設工作不斷加快,資金方面的需求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此時,必須在相關的稅務工作上不斷提升,一方面減少偷稅、漏稅的現象,另一方面將事業單位的會計處理工作提升,確保在涉稅業務的處理上,可以得到預期效果。
一、事業單位概述
從客觀的角度來分析,事業單位的存在,主要是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通過國家機關舉辦或者是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該組織在運營的過程中,會得到相應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而大部分的效益都要貢獻于國家,從而確保社會建設和國家進步,擁有足夠的支持與動力。事業單位在近幾年的發展中,得到了社會上的高度認可,人才的吸納方面也不斷提升。綜合而言,事業單位的特點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單位的運營情況相對穩定,基本上不會出現太多的隱患,也不會出現嚴重的貪污現象。第二,事業單位的形式非常多樣化,在各個領域當中都占有很大的地位,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娛樂等等,形成了工作上的良性循環。第三,事業單位也會適當的負責一些項目的建設,通過自身的地位作用和社會號召,為項目的開展取得更多的保障,進而達到利國利民的成績。
二、事業單位涉稅業務的會計處理
與以往工作有所不同,當下的事業單位發生了很大程度上的轉變,經濟上的收益開始大幅度的增加,涉及到的稅務內容有所提升。此時,會計處理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倘若無法保證涉稅業務的正確處理,很容易對會計工作造成混亂的情況,屆時所構成的經濟威脅比較嚴重,因此在日后的會計處理上,應謹慎的開展,減少各種隱患和不足。
(一)會計處理原則
由于事業單位本身的特點,在涉稅業務的處理過程中,會計處理工作不能完全的按照主觀經驗來完成,而是要從多個方面,遵從相應的原則來處理。結合以往的工作經驗和當下的工作標準,認為在會計處理原則上,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第一,會計處理涉稅業務的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到業務的廣泛性。當下的很多事業單位,都在嘗試新的建設工作,所以在稅務領域的影響也不斷增大。倘若會計處理仍然保持傳統的理念與方法,則很容易在稅務上出現遺漏問題,屆時將導致嚴重的影響。第二,會計處理工作開展時,必須要進行反復的核查處理,從而在多個方面進行清算,保證涉稅業務的各項內容,均可以達到精確化的效果。
(二)會計處理要點
事業單位在長久的發展過程中,每一項工作均得到了深度的優化處理,會計工作也不例外。現有的會計處理模式,基本上達到了“承上啟下”的目的,能夠對之前的工作經驗進行總結,同時對國家新頒布的要求、內容,都可以堅持的執行,未出現嚴重隱患。本文認為,會計處理要點,應在以下幾個方面努力:第一,所有的涉稅業務,都必須得到上級的肯定與批準,凡是存在模糊的工作,或者是在涉稅業務不清楚的地方,均應對上級充分的請示,然后按照相關規范來執行。第二,會計處理工作需要靈活的開展,要對當前的事業單位運營情況有所考慮,減少負面影響。
(三)稅務處理分析
在事業單位當中,涉稅業務的會計處理,需要結合差異化的稅務情況來完成。例如,在經營活動所產生的收入方面,事業單位要對發生的成本和費用進行正確的歸集和分配,嚴格劃分事業支出和經營支出,這對事業單位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的挑戰和更高的要求。事業單位的收入中政府或國家撥款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規定的事業單位的免征所得稅的項目為免稅收入,即“事業收入”,其余不屬于該范圍之內的收入為“經營收入”,兩種收入對應的支出即為“事業支出”和“經營支出”。
三、結束語
本文對事業單位涉稅業務的會計處理展開討論,從已經掌握的情況來看,各個事業單位的會計處理工作,基本上可以按照相應的標準來開展,出現問題的概率比較低,整體上的工作能夠取得預期效果。日后,應在會計處理上深入的分析,推動各項工作穩步開展,創造出更大的效益。
參考文獻:
[1]董奕.芻議事業單位涉稅業務的會計處理[J].經營管理者,2015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問題
從我們成立起經過改革開放,逐步建立并完善了行政事業單位、政府、社會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就當前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監督體系來看,在取得卓越成績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為了更好提高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質量,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工作已顯得舉足輕重。
1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的現狀
1.1 人員素質較低,會計監督意識淡薄
行政事業單位中的一些工作人員不顧國家經濟利益,在工作過程中,不按規章制度,只知道按照領導意思辦事,做出漏賬、爛賬等損害國家利益的事情。從我國行政事業單位整體的工作來看,一些單位對于出現的監督問題并沒有進行嚴厲處罰,對于違規違紀的事情都是大事化小的處事態度和方式,這不僅縱容了單位犯錯的人員,同時還讓會計監督工作失去了他本身的價值和意義。
1.2 法律制度不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相比于西方發達國家,我國的會計監督制度還不夠完善,很多法律推行的時間并不長,所以在實際運用過程中遇到了很多阻力,比如在行政事業單位中財務負責人都是直接任命,所以很多審核都是走形式而已,這樣使得國家財務法律法規和領導意愿出現反差。當然,有一些行政事業單位也會按照會計監督法律法規制定內部的管理制度,但是有會計核算制度以及完整的財務管理系統的卻少之又少,所以在操作過程中制度規定是一套,實際執行又是另外一面。所以,一些行政事業單位也會采取一系列措施來治理,比如清理預算外收入、每年例行檢查,但是仍然無法改變實際情況,屢禁不止。
1.3 預算編制不切實際,整體執行力降低
會計的預算管理是確保行政事業單位工作正常運行的有效手段,但就目前來看,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對單位的財政資金預算病沒有按照實際需求、科學合理編制,很多都是脫離了單位的實際情況,從而導致會計預算管理水平降低,同時在實際操作中因缺乏合理性導致不能按照規劃科學進行。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在上級下撥資金后基本都是按照領導的意思進行使用,所以說國家的資金去向基本由領導決定,導致正常的行政事業單位只能無法履行。
1.4 社會監管不到位
由于我國社會監督機構經驗不足、監管力量薄弱,導致我國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并沒有實質性的改善,就目前來看我國的社會監督主體是會計律師事務所,但是在金錢利益誘惑、權利的壓制下會計師已經不得不聽從審計單位的要求,減少審核程序,甚至提供虛假信息,無法做到真正的監督作用。
2 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管理對策
2.1 提高人員素質,加強法制觀念
會計監督人員的整體綜合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最終監督職能的有效發揮,所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工作,首先應提升監督人員的政治思想、法律知識以及業務技能的一系列綜合素質,及時發現并制止他們的違規行為,同時可定期采取輪崗制,舉辦各類學術研討講座以及法律違規案例,以達到警示作用。除此之外,還要提高領導干部的會計監督的意識。由于領導是行政事業單位的負責人,所以應該承擔會計監督工作的主導責任,做到以身作則,抵制外界誘惑。
2.2 完善審計制度、加強財務公開
行政事業單位應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善審計部門的職責,制定合理的審計制度,保證財務報告真實完整,同時對于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有效建議。除此之外,還要完善財務公開制度,能夠使更多的民眾獲得參政議政的權利,對于不良的領導行為進行管控,加強全員意識。
2.3 完善預算管理,編制執行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需做好預算管理,每年低應搜集各部門的資金需求,并層層上報,在后期項目開展中,嚴格按照零基預算的原則,細化每一筆支出用途,逐步量化到每個項目中和人員中,這種方式能夠保證金經費和使用的一致性,能夠有效完成會計監督的執行任務。
2.4 加強社會監管
社會監督主要是指由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對委托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的審計、鑒證的一種監督制度。另外單位和個人檢舉違法行為,也屬于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當前,我國的會計監督工作存在很多問題,如監管力量分散,監管力度不夠、監管功效較差;治理結構缺陷導致監管關系不明晰;相關法律環境不完善等。這就需要各單位部門協調工作,改善會計監督管理。同時,對于弄虛作假的會計機構予以法律手段進行處理,以示警醒。
參考文獻
[1]王新平.在不斷強化預算管理中推進地方財政科學發展[J].中國財政,2011,18:45-46.
[2]陳玉梅.論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1,18:25.
[3]余敏.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政預算資金管理的策略分析[J].中國外資,2012,04:147-149.
關鍵詞:事業單位; 會計監督; 對策
一、引言
我國的事業單位一直承擔著非常重要的職能,是直接地或間接地為上層建筑、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的單位,并且我國事業單位一般不從事營利性的生產經營活動,我國大部分事業單位主要是依靠國家財政撥款來維持其正常運轉,從而能夠更好地為社會提供相應領域的服務。但總體而言,我國事業單位管理水平落后,會計監督體系不完善。財政部通過頒布《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來提高事業單位的會計監督能力。但是,在實際工作過程中,事業單位的會計監督仍然存在較多問題,需要在各個管理層面進行優化和完善。
二、加強事業單位會計監督的意義
會計監督職能是會計制度發展的必然產物,在經濟建設高速發展的今天,事業單位也逐步形成了內部監督、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督體系,會計監督工作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同時也暴露出很多問題,對國家財政撥款的使用不當,甚至造成浪費的現象令人堪憂,加強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是提高事業單位核心競爭力的關鍵。1.加強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是提升事業單位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當前,許多事業單位內控制度不健全,會計監督工作不到位,導致制度浮于表面而未落到實處,使事業單位整體管理水平較低。強化會計監督,對于全面提升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規范性、有效性有著較大的意義,從而能較好地避免失職、舞弊問題的發生,有助于推進事業單位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2.加強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是處理好國家、單位、個人三者利益關系的必然要求。當前,事業單位在市場經濟體制中,一方面發揮著重要的社會服務和管理職能,另一方面也承擔著國有資產保值與增值的責任。可見,做好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工作,是保證事業單位工作順利開展和保護國有資產的重要基礎,同時,也是確保事業單位管理范圍內單位、個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的重要條件。3.加強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是事業單位的法定義務。《會計法》有條款明文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當前事業單位會計工作日趨復雜,職能范圍不斷變化,對會計監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現階段,強化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全面提升會計監督工作的有效性,是每個事業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
三、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存在的主要問題
1.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多為形同虛設,內部審計部門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目前,大多數事業單位的內控制度不完善,有的事業單位直接按照國家內控制度來設計本單位的內控制度,并沒有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工作情況,因此,這種情況下就無法更好地滿足內部控制的監督職能。也有的事業單位已經制定了適合本單位的內控制度,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不能有效地落實,形同虛設。上述兩種情況都與事業單位本身不重視內部控制作用有關系。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部門是內控制度制定的參與者和監督者,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提出改進意見的最直接的力量。但是現實情況是有些事業單位有內部審計部門,人員不足,或者干脆沒有獨立的審計部門,由行政人事部門的人員兼任,因而內部審計部門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2.外部審計檢查頻率不夠,會計監督缺失。事業單位為預算單位,受政府的各級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監督。目前國家各級財政部門只是通過每年的部門預算和部門決算,對各事業單位收支的合理性進行了檢查,偏向于事后檢查,但是也無法保證事業單位的費用支出按照部門預算執行,不能有效防止事業單位粉飾部門決算報表的行為。近些年,國家加大了對各事業單位的審計力度,但是事業單位眾多,每年的項目審計任務重,審計機關人員有限,無法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對所有事業單位進行審計。3.會計工作人員的會計監督意識淡薄,整體素質不高,難以完成內部會計監督任務。對事業單位的內部管理進行全面分析發現,部分會計工作人員缺乏會計監督意識,職業道德意識不夠強,會計知識和工作技能不夠熟練,給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機制完善帶來嚴重影響,會計監督的作用幾乎沒有發揮出來。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由于事業單位本身業務簡單,會計核算幾乎都是重復性工作,加之單位不重視財務工作,會計人員普遍沒有加強自身學習的動力,對最新的會計法律法規不了解,在此狀況下,會計人員容易聽從領導的指令,不遵循會計法律法規,甚至與領導或者相關人員勾結,權大于法,難以發揮會計監督的作用。
四、加強事業單位會計監督的對策
1.建立內部審計、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會計監督體系。只有財務部門參與的會計監督制度是不健全的,逐漸完善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的建設是極其重要的。內審機構要具有其權威性和獨立性,要有專門的內審人員負責,內審部門良好的會計監督,可以及時發現資金使用過程中的不合理之處,并能對癥下藥。審計部門除了對預算收支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之外,還要對財政撥款資金使用規范性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管理意見和建議,制定改進措施。所以,要加強內部審計部門的建設,提升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對于社會監督來說,事業單位開展起來比較困難,但是最近很多事業單位逐漸公開自己的“三公經費”,就是結合社會監督邁出的重要一步,以后要逐步提高納稅人的主體地位和法律地位,完善上訪監督制度,發揮社會公眾的會計監督作用。2.財政部門加大對事業單位不同層面的會計監督。在國家層面,完善相關的會計法律法規,加大對財務違法亂紀行為的處罰力度。就目前我國的會計監督機制而言,一方面,各級審計部門要合理規劃審計任務,加大對事業單位的檢查頻率。審計機關的審計活動對事業單位有很大的威懾力,通過審計機關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檢查監督,對防止事業單位發生等違法亂紀行為有很大作用。審計機關也可以考慮利用社會審計機構的幫助來完成審計任務,從而緩解由于任務重,人手有限造成的疏于對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另一方面,要加大各級財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部門預算和部門決算監督檢查作用。認真審查各事業單位的部門預算,剔除不合理的、虛假的項目,保證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對于部門決算,要加大賬表一致性的檢查力度,必要時要實地檢查和翻閱相關會計原始憑證,督促各事業單位嚴格按照部門預算進行費用支出,在進行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時,可以分別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督。3.加大對事業單位會計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整體素質、強化監督意識。積極加強對事業單位會計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一方面強化法律法規教育,使在崗會計人員認識到國家法律法規中關于會計監督工作的規定與要求,認識會計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強化專業知識與技能教育,全面提升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電算化水平,提升會計人員危機意識,強化監督意識,使其牢記自身工作職責,不受他人或個人利益驅使而做出違法亂紀的行為,從而強化其會計監督管理意識。會計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直接影響著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規范性和有效性,因而強化會計隊伍建設對于提升會計監督工作質量有著重要的意義,所以應適當提高事業單位會計崗位門檻,建立嚴格的會計招聘與考試制度,強化崗前培訓,尤其是做好新法規、新制度教育,提升新入職會計人員的財會業務水平和會計監督意識。
五、結語
綜上所述,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背景下,會計監督是會計最基本的職能之一,在監督體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完善事業單位的會計監督機制,可以有效地推動事業單位的不斷向前發展,促進事業單位在社會公共服務事業方面做出更大的貢獻。事業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會計監督體制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的會計監督體系,促進我國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機制的發展和完善。
作者:林鉞 單位:廣東青年職業學院
參考文獻:
[1]張亞先.淺談事業單位會計監督[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4(3).
(一)提升單位財務信息的準確性
事業單位沒有實現基建并賬之前,單位的基建數據存在長期游離于財務報表之外的弊端,單位的基建業務通常采用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的方式開展會計工作。在這種情況下,事業單位的基建資產、負債、收入、支出等情況只能夠通過基建財務報表反映出來,直接導致單位基建項目中形成的應歸屬于事業單位的資產和權益等相關數據被忽略,嚴重影響單位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在新制度下,事業單位實現基建并賬能夠充分實現各類相關信息的整合,直接提升單位財務信息的準確性。
(二)提升單位財務信息的真實性
新制度下事業單位實現基建并賬,在一定程度上通過定期并賬將基建數據納入新財務核算體系,使得一些基建項目運營情況在財務報表中得以全面動態地反映。相關人員可以通過對比分析的方式發現單位運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給出意見,為單位決策者做出正確的未來發展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三)控制和防范財務風險的發生
事業單位運營與企業有很多相似之處,最突出的一點就是資金問題,一旦事業單位出現資金不足的問題就會對單位發展造成一定影響。現階段有相當一部分事業單位基建項目的資金來源都是銀行貸款,基建獨立核算所反映出的信息存在著片面性。實現事業單位基建并賬之后,單位能夠全面監控自身資金流動情況,有效控制和防范財務風險的發生。
二、事業單位如何進行基建并賬會計處理
(一)科學合理設置并賬會計新科目
事業單位要想順利推進基建并賬工作必須做好基礎工作,科學合理設置并賬會計新科目。首先,單位應當充分結合新會計制度中的相關內容創建部分新會計科目。考慮到基建工程的性質,單位可以在資產類賬目中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在負債類賬目中增加“長期借款”科目,這樣做能夠準確、全面、及時地反映出單位基建項目情況,提升信息的準確性;其次,單位還應當對一些原有的會計科目進行合并。在實現并賬過程中必須盡可能地避免冗余情況,有必要將單位原來基建賬中的部分諸如“現金”、“銀行存款”等會計科目直接并入財務賬中進行核算;再次,單位還應當做好優化和處理并入財務賬中的一些會計科目。以往一些單位在開展基建項目核算過程中,不得不設置使用一些會計科目,但是其中有一部分諸如“待核銷基建支出”、“轉出投資”等會計科目并不適合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對此,單位可以將這部分科目進行處理后并入“待處理資產損益”中進行統一核算;最后,由于事業單位的一部分項目存在著一定的復雜性,單位的會計人員有必要對其進行分析后再開展并賬工作。舉個例子,新會計制度要求單位要對基建賬中的“基建撥款”來源進行分析,單位會計人員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開展并賬過程中將此科目下的內容合理并入“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專用基金”以及“其他收入”等不同會計科目中去。
(二)對于初次并賬處理要進行程序化處置
首先,單位應當根據新會計制度中的相關內容合理轉并以往基建賬中的“建筑安裝工程投資”、“預付工程款”以及“待攤投資”等會計科目余額,具體轉并到財務賬中的“在建工程-基建工程”中去;其次,對于以往單位基建賬中的“交付使用資產”科目余額,單位可以直接將其轉并到“固定資產”科目中去;再次,單位應當將“基建投資借款”科目轉并到財務賬中的“長期借款”中去;之后,對于單位基建賬中的“交付使用資產”余額,單位應當將其轉并到“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中去;最后,單位還應當科學、合理分析基建賬中的“基建撥款”會計科目,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轉并到相應科目,在整體轉并完畢后進行借貸雙方核算,要確保借貸關系的平衡。
(三)充分結合新制度內容進行新賬目處理
在初次實現并賬之后,單位應當充分結合新制度內容在月末進行新賬并賬處理。首先,單位可以采取定期匯總的方式,先用基建項目原始憑證來登記基建賬相關科目,然后再進行定期匯總后轉并登記;其次,單位還可以采取同時登記并賬的方式,在登記基建賬的同時,根據實際原始憑證對財務大賬進行登記。這兩種賬目處理方式可以適用于基建項目業務量不同的單位,其中第一種并賬處理方式適用于基建項目較多,業務較為復雜的單位,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更好地保證信息數據質量,順利推進后續財務工作順利開展。而第二種并賬處理方式則是適用于基建項目較少的單位,這種方式能夠不大幅增加并賬處理工作量,促進單位并賬處理效率的提升。
(四)對于基建賬并賬撥付資金時的會計處理
在事業單位新會計制度大背景下,事業單位應當對撥付資金會計業務處理作出調整。單位應根據制度中的相關內容對于授權支付的業務要借記“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同時在基建賬中借記“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對于直接支付的情況,單位在進行會計業務處理時在大賬中借記“事業支出”,貸記“財政補助收入”,在基建賬中借記相關投資性科目,貸記“基建撥款”。值得注意的是,在處理此類業務時基建賬套是根據事業賬套的相關記錄進行處理的,這部分基建賬無需并賬;對于自籌基建資金,考慮到這部分資金分段支付的特點,不能夠直接在事業賬上直接運用“事業支出”,雖然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沒有對此部分內容進行明確規定,但是通常情況下可以通過“專用基金-基建基金”科目進行反映,提取時,事業賬中可以借記“事業基金”和“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貸記“專用基金-基建基金”。待到撥付資金時,可以在事業賬中借記“專用基金-基建基金”,貸記“銀行存款”。而在基建賬中可以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建撥款”,最后進行并賬。
(五)對于竣工基建項目并賬的會計處理
在以往舊會計制度下,由于事業單位基建賬單獨核算,基建項目竣工后單位會計人員只需要進行基建賬處理就可以完成核算工作。但新會計制度明確指出,單位應確保自身財務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所以單位會計人員必須及時將竣工的基建項目及時并入大賬中去。在對竣工基建項目并賬會計處理過程中,重點主要是基建固定資產科目與投資余額和會計科目轉并核算的規范性。首先,嚴格核算基建固定資產科目與投資余額。單位會計人員必須落實并賬處理前基建賬固定資產價值以及投資余額,為后續并賬工作順利進行奠定堅實基礎;其次,轉并會計科目時要謹遵新會計制度內容,嚴禁轉并混亂情況的發生。會計人員在相關科目余額核算完成后進行最后的基建并賬處理,第一步就是轉并基建賬中剩余的貨幣資金余額,分類轉并到相關科目中去,之后就是轉并已竣工的基建項目,直接將這部分資產轉并到大賬中的“在建工程”會計科目中去;最后對于非流動資產基金,單位可以做借記非流動資產基金,貸記在建工程,借記固定資產,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等分錄,將其轉換為固定資產,順利并入大賬。
一、分析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對基建并賬規范所起的作用
一是為會計核算主體成為一套賬提供了便利。按照新制度要求,作為事業單位,在對基本建設投資會計核算需要同時執行此制度,也要按照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的規定,必須進行單獨建賬和單獨核算。新的基建并賬作為一套賬管理模式,將會計主體作為獨立主體,特別明確了會計核算范圍全部的財務管理業務。
二是進一步提升了信息質量。新的會計準則將事業單位基建數據歸入 “大賬”體系,讓事業單位財務狀況、項目成果等全面系統的信息都得到進一步完善,能夠全面反映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
三是有助于公共財政體系的發展。隨著公共財政體系的不斷變革,對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外部環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為會計核算工作,需要加大改革力度才能符合形勢的需要。基建并賬就是適應了改革需要,對于推行明細核算,推進公共財政改革提供了基礎條件。
四是有利于控制資金科學使用。新的制度要求在基建核算的同時要同意納入“大賬”賬簿,于報表中得以體現,避免兩賬兩面現象,形成了有效地制約和監督作用。解決了事業單位基建項目資金管控這一難點。
二、認真遵守基建并帳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要嚴格遵守時間并賬時間節點和并帳基本原則。按照《新制度》要求,事業單位應當將基建賬相關數據并入事業單位會計“大賬”。新制度設置了“在建工程”科目。事業單位應當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設置“基建工程”明細科目,核算由基建賬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銜接并賬是一次性的,日常并賬是一項常規性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二要具體實施要考慮實情。在具體的實施中,對于交付使用的資產處理可有兩種方法處理:一是用基建賬的下年年初數據作為銜接并賬的基礎。二是用上年底基建賬數據并賬,應剔除“交付使用資產”科目余額后并入事業賬。 兩種方法都可以解決交付使用資產并賬問題,但比較起來,第一種方法適用于新舊制度銜接時并賬,簡單、清晰,易于理解。第二種方法思路適用于日常并賬,可有效防止交付使用資產的重復記賬,避免虛增資產。
三要注重細節。按照制度要求,在基建并入事業賬時,將基建賬中資金占用和資金來源按占用形態和來源性質,分科目分析,并入事業“大賬”相關科目。其中,基建賬中資金占用科目余額并入新賬資產類科目,資金來源類科目并入新賬負債和凈資產類科目。在處理并賬中時要注意,單位原事業賬與基建賬資金往來業務的抵銷事項。
三、新制度下事業單位基建并賬存在的問題
在處理事業單位基建會計數據進,對于并入事業單位會計大賬中資產負債表中提供的數據并不真實。比如,對于“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進行并入操作時,有可能會與實際不符。還有就是“事業基金”科目納入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表中進行核算并不可行。主要是“事業基金”數額顯示是負數,而該基金是與該基金本身的性質不相符的。“事業基金”科目是用來對事業單位收入的財政性撥款進行核算的,而這項資金的形成是對扣除結余分配后的一種滾存金額累計;顯然是違背“事業基金”科目原本的性質的。
在單位大賬中再次用收入類、支出類科目核算基建的收支,重復的核算增加了財務人員的工作量。在并賬時,基建賬有些科目是需要分析轉入單位大賬的,作為記賬的依據是基建賬科目余額表或發生額表,沒有通常的記賬原始憑證直觀,不利于基層財務人員掌握。
四、進一步提高事業單位基建會計水平的對策建議
一是要在基建并賬的實施細則上再下功夫。雖然財政部對事業單位基建并賬提出了總體要求,近幾年也進行了不斷的修訂,但是在工作實踐中,尤其是目前財政稅收政策隨形勢變化非常大。我們相關部門也要順應時代的發展,不斷地進行修訂補充,以至于在不同單位面對各種條件都能夠并帳處理。
二是要進一步修訂和完善現有的會議制度。目前,我國的《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 至《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頒布實施后,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但是隨著金融形勢的變化,對于基建套賬科目設置過多,而相對應關系的內容不明確,所以也要為了讓并帳工作順利進行,自然需要進一步修訂,以滿足預算管理的要求。
三是要進一步明確財務部分分工。在并帳工作中,會遇到基建套賬和財務大賬的功能分工問題,我們把基建數據納入會計大賬后,必須要理清兩者關系,尤其是要明確各自在會計核算、預算管理方面的功能分工。作為基建臺賬,對財務大賬起到補充說明以及互為檢查核對的作用。
四是要加強財務人員隊伍建設,提升財務人員素質。要求財務人員不僅懂得事業單位大賬的核算,也要熟悉基建賬的核算,對財務人員的業務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