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5 14: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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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下一階段的強化治超工作,交通系統應從指導思想和工作措施兩個方面給予明確和加強:
一、指導思想:
1、全省交通系統要明確行業責任
治超工作是交通系統的本職工作,是交通行業的重要任務,也是維護行業形象、保護行業利益的神圣責任。同志們用心血和汗水進行公路建設,就是為了給社會提供優質的公益產品和良好的服務。超限超載運輸肆意破壞交通行業來之不易的建設成果,交通行業有責任也有義務向超限超載行為宣戰,全面打響保衛公路戰。我們是這次戰斗的策劃者、參與者,也是打好這場戰斗的主力軍。治超工作是全省數萬名交通職工責無旁貸的職責,它事關全局,關系到交通系統的榮辱興衰。
2、要嚴格執行治超政策
我們要以政策的威力推動治超,以政策保證治超的實際效果。進一步強化治超工作,必須堅持“只治超,不罰款”的原則,要對超限超載車輛堅決進行堵截、疏導、勸返,甚至強行拆解。執法人員要堅持依法卸載,促使車輛合理合法裝載。在政策執行時,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能搞“下不為例”。對于“以罰代卸”、“罰款放行”的直接責任人及相關領導,要進行處理。要嚴格把好治超政策關,確保國家法律法規在執行中不走樣、不變通。
3、要處理好治超與保暢的關系
我們治超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先治超,再保暢”,或邊治超邊保暢。也就是說,當治超與保暢產生局部沖突時,要優先保證治超工作。如果個別地方出現人為的、有組織的聚集鬧事、封堵道路、制造事端,我們要采取果斷措施給予制止,由公安機關嚴肅處理鬧事者;同時,也要提高思想認識,全力以赴,確保治超防線不被突破,治超工作不后撤。對于此次治超戰役,狹路相逢勇者勝,我們沒有退路。
4、治超是今后交通系統一個時期內的長期工作任務
此次治超工作不能搞一陣風,也不是突擊性地搞一兩次大的行動,而是要樹立打持久戰的思想。只要有運輸物流存在,就有治超的必要。只有運輸市場規范,貨運車主和司機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合法裝載,超限超載行為在我省基本消失,治超工作才算達到階段性目標。我們要深刻認識到治超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和易反復性,堅定信心,一干到底。治超工作不達標,決不罷休。
二、工作措施:
1、加強治超隊伍建設
在全省建立一支素質高、業務精、愛崗敬業、責任心強、敢于碰硬的治超工作隊伍。要把符合以上條件的精兵強將,抽調到治超第一線。治超隊伍在一個時期內要保持相對穩定,各項后勤保障工作要跟上,福利待遇要從優,安全措施要位,盡量避免出現安全事故。
2、嚴格治超工作考核
考核機制要規范,獎罰要明確,對于治超工作優異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重獎。對各市治超工作的考核,要與各市的公路建設投資、養護資金、項目安排緊密掛鉤。11月上旬即將召開的交通投資計劃會議,其中一個重要的內容就是對考核內容的具體落實。哪個市治超工作不達標,就毫不留情地減少其交通建設投資。
3、落實治超工作經費
治超經費一定要保證,這是大原則。寧可少上項目,寧可壓一些項目,也要保障治超工作的資金需求。要人給人,要物籌物,要錢撥款。要不惜代價,確保治超工作不受影響。
4、協調各方,形成合力
為深化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加大貨物運輸源頭治理力度,保護公路設施完好,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和公路安全暢通,嚴厲打擊車輛非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完善治超長效機制,根據相關文件規定以及結合我鎮實際,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XX鎮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鎮經濟發展辦,XX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職責
1.對全鎮貨運車輛進行摸底造冊、建立臺賬、跟蹤監管,統籌、組織、協調和指導全鎮超限超載工作。
2.對全鎮源頭企業造冊登記,規范管理,組織對源頭企業貨運超限超載巡查。
3.進行超限超載相關知識宣傳。
4.對全鎮所有公路進行超限超載治理,發現超限超載現象迅速與區治超辦、治超站聯系,進行處罰。
5.對鎮轄區內車輛維修場所進行監督,發現對車輛進行改拼裝場所,迅速聯系有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罰。
6.加強與區治超辦、區交通局、區公路局的工作聯系,積極參加區聯合治超行動。
7.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抓好服務
充分認識車輛超限超載運輸的危害性,樹立全鎮一盤棋思想,加強聯系,密切配合,將治超工作作為日常工作重點予以統籌部署,共同研究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實;切實維護廣大運輸業主、貨主和駕駛人員的合法權益,樹立積極服務意識。
(二)合理布點,嚴密監控
加強治超布點,建立健全路面治超監控網絡。結合我鎮路網結構和交通流量分布與變化等情況,采取流動巡查的方式,加大貨運車輛運行監控與治超執法力度;加大力度打擊超限超載車輛繞道行駛行為,確保實現全路網嚴密監控。
(三)突出重點,健全機制
健全治超保障機制,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治理超限超載專項經費,保證治超專用裝備和車輛到位;建立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確保社會穩定和治超工作順利開展。
(四)落實經費,保障實施
1.治超工作經費由財政按實統一支付,實報實銷;
2.治超工作中用車費用按機關用車制度執行。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思想、認真履職、全力治超、集中整治、掌控形勢、確保安全”的指導思想,進一步加強對治超工作的組織領導,以路面打擊為主,統一行動,加強聯動,突出重點,集中整治。通過整治,短時間內把重點區域、重點線路超限運輸反彈勢頭打壓下去,消除短途砂石料車輛大噸位超限運輸現象,保護公路橋梁安全,穩定治超形勢。
二、工作時限本次農村公路夏季治超集中整治活動從7月2日開始,至9月底結束。
三、工作措施
1、由農村公路管理站牽頭,公路管理局吳起廣佛寺超限站和公安交警配合,根據超限運輸的規律和集中行駛的線路,設計好布控點,以廣佛寺超限站為依托,強化馬營流動檢測點值守監控力度,加大流動檢測頻率,實施路面集中打擊。對吳華公路等重要路段,在活動期間要實行24小時布控檢測,短時間內將反彈勢頭打壓下去,清除大噸位超限運輸現象,保護公路橋梁安全,超限超載率控制在4%以內。活動期間查獲的非法超限車輛,處罰必須到位,不得隨意降低處罰標準。
2、由交通運政部門負責,派專人進駐縣域內砂石場、建材廠、料場、石油企業等貨物運輸源頭地,加強貨物源頭監管,杜絕超限超載車輛出場(廠)上路。
3、由公安交警、交通運政部門負責,拆解非法改裝車輛,并按有關規定對未掛牌的超載“黑車”(翻斗車為主)進行嚴肅處理。
4、各鄉鎮政府要積極配合縣農村公路管理站,以盲區和繞行密集路段為重點,設置相應的限高設施,落實治超人員和機構,發動群眾采取堵截等相應措施,切實加強治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通過本次治超活動,將農村公路治超的有效管控模式固定下來并長效推動。
5、縣農村公路管理站、運管站、公路段、廣佛寺超限站和公安、交警等部門單位要密切配合,有效聯動,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分別抽調2名干警配合本次治超活動,重點打擊聚眾鬧事和暴力抗法行為,保護執法人員人身安全,為農村公路夏季治超集中整治活動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6、交通運輸部門要積極協調交警部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實違法超限超載駕駛人員扣分計分制度。路面治超站點對查扣的非法超限車輛第一時間通報交警部門和運政部門,在交警部門落實駕駛人員扣分處罰措施和運政部門落實源頭單位超限裝載責任后,路政部門方可放行超限車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夯實責任。為了進一步加強治超工作的組織領導,全力推進農村公路治超工作,縣政府決定成立由主管副縣長馬志任組長,縣公安局局長劉博華、縣交通運輸局局長韓世元任副組長,縣公安、交警、運管、公路、廣佛寺超限站、運政等部門單位及各鄉鎮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公路治超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村公路管理站,武宏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農村公路治超的日常事務工作。
(二)掌握實情,主動應對。縣農村公路管理站要對全縣農村公路超限運輸形勢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抓住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弄清超限車輛來源、類型、行駛線路、流向等準確信息。根據排查情況,確定治理重點區域和路段,合理安排執法力量,有針對性的進行集中整治。
(三)嚴格執法,規范管理。要做好執法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規范執法行為,做到依法治超、文明治超,對查扣的超限車輛嚴格執行統一處罰標準,杜絕執法隨意性。縣農村公路管理站要制定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妥善處置可能出現的聚眾鬧事、暴力抗法等突發性。同時,要加強治超人員安全防范教育,配備好警示和安全設施,確保執法人員安全。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廣泛宣傳,統一行動,部門協作,依法嚴管,把住源頭,短期治標,長期治本的要求,以治理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為重點,著力解決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和破壞公路路產的超限超載車輛運輸問題,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鼓勵并保護合法道路運輸行為,進一步營造安全、暢通、快捷的道路通行環境,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建立健康、規范、公平、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確保公路、公路橋梁、公路設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暢通。
三、領導組織
為加強對“治超”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治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領導“治超”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市長
副組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市長
成員:*市監察局局長
*市交通局局長
*市公安局局長
*市計劃辦主任
*市工商局局長
*市質監局局長
*市治軟辦負責人
*市稽征所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電話*,辦公室組成人員如下:
辦公室主任:*(兼)
辦公室副主任:**
辦公室成員:*
四、治理重點
重點治理通行于我市轄區內國、省、縣、鄉級公路的超限超載運輸車輛。
五、集中治超時間
從6月30日開始到12月31日。
六、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協調行動,通過綜合治理,達到標本兼治的總體目標。
(一)建立統一領導、協調配合的組織領導機制。成立由市交通局牽頭,市公安局,市稽征所為成員單位的市公路超限超載運輸車輛治理工作機構。工作機構要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通報全市治理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工作情況,研究有關問題,其日常工作由市交通局負責。
(二)建立治超檢查站點。按照市政府的統一規劃,科學設置、合理布局的要求,在我市轄區內建立兩個檢查站點。一是慈惠治超檢查站點,二是西遼河大橋治超檢查站點。
(三)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稽征所要聯合組織執法人員進駐慈惠、西遼河大橋兩個治超檢查站點,對超限超載的運輸車輛進行全面治理。公安交管部門要在這兩個超限超載運輸車輛檢查站派駐公安交警,圍繞重點監管車型,有針對性地加大道路監管力度;在道路及其附屬設施上設置必要的限超限載交通標志,對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進行警示教育。對超限超載車輛駕駛員要嚴格實行扣分制度,嚴厲打擊暴力抗法、野蠻闖關等行為。交通道路運管和路政部門對超限超載運輸的車輛,要依法嚴厲處罰和打擊。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超限超載運輸車輛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深化對此項工作的認識,制訂工作方案,實行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全面完成各項治理工作任務。
為認真貫徹市政府《關于印發市車輛違法超限超載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渝辦發〔2012〕7號)的文件精神,遏制超載超限車輛對公路的損害,提高公路建設使用效益,維護公路設施完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現將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以源頭治理為重點,積極配合相關單位,加強對貨運源頭單位(主要是沙、石料、焦炭、煤炭、鋼材、水泥等生產經營企業及主要貨運、物流站場等)和貨運企業、車輛、駕駛員的巡查,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行為。使貨運市場秩序明顯改善,促進全區道路運輸市場健康發展和交通安全形勢明顯好轉,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
二、工作原則
堅持“立足源頭、依法嚴管、標本兼治、長效治理”的原則,按照“政府主導、企業負責、部門共管、行業監督”的工作格局,確保治超工作持續、穩定、有效開展。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源頭治超工作有效推進,我處成立了治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彭應祿、陳曉鋼、秦恒利、李文生、張豫晉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運管二所,由陳曉鋼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張豫晉同志任副主任,聯系電話: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積極運用報刊、電視、電臺、網絡等媒介,加大治超政策和專項整治活動的宣傳,特別是對貨運企業和站場加強引導,用正確的輿論導向配合整治活動。
(二)明確工作職責,強化源頭管理。1.為確保貨運源頭治超工作的順利開展,我處將認真開展對依法取得行政許可或者注冊登記的貨運企業的情況調查工作。實行轄區執法科所負責制,對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實行巡查。
2.要建立和完善貨運單位信息檔案,根據轄區貨運單位數量及分布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等多種方法,重點對貨運單位治超職責履行、相關人員培訓、統計制度和檔案建立等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督促廠區、貨場對進出本廠區、貨場的車輛狀況、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證實行登記制度。做到貨物出廠(場)有記錄、進廠(場)有登記、落實制度有記載。
(三)結合今年開展的維修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加強對機動車貨運經營者和維修企業的監管,規范貨運企業和維修企業的經營行為。重點加強對本轄區內的機動車維修企業的排查工作,對有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嫌疑的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重點監管,查證屬實的,嚴格按照《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實施處罰。
(四)加強考核,嚴格查處。我處將在政府治超辦的領導下,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聯系機制。對路面執法查獲或治超辦抄告的違法超限超載車輛,依法查處并納入駕駛員誠信考核。情節嚴重的,列入“黑名單”。違規超限超載車輛屬本區的,要將車輛違規信息記錄在車屬貨運企業質量信譽考核檔案中,作為質量信譽考核的重要依據,并責令企業進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
本單位執法人員要充分認識當前超限超載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治超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認真負責,切實將“路安”行動抓緊抓實。
(二)嚴肅紀律,規范執法
加強對一線執法人員的管理,確保執法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做到執法規范。嚴肅工作紀律,及時發現和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一、工作目標
以“保護路橋、關愛生命”為主題,以保護公路基礎設施、維護運輸市場秩序、保障公眾安全出行為目標,全力遏制車輛超限超載行為,把行政區域內超限超載控制在5%以下,有效控制車貨總重55噸以上非法超限超載車輛行駛公路和橋梁,確保公路橋梁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抓好車輛超限超載工作,縣交通運輸局成立了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等為成員的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治超治限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擔任。
三、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4月1日至30日)。充分利用宣傳標語、宣傳單、宣傳車、宣傳欄、報紙、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積極開展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的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為集中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打好基礎。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5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落實集中整治各項工作措施,集中解決車輛嚴重超限超載運輸、非法改裝拼裝、貨源地超標裝載、核定噸位嚴重失實等問題。
(三)總結階段(2013年12月)。認真分析和總結集中整治工作好的做法和經驗,建立完善治超的長效機制和管理辦法,引導治超工作向長期化、規范化發展。各相關部門按職責要求持續開展治超工作,確保超限超載運輸現象不反彈。
四、工作重點
(一)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協調公安部門加強執法力量配置,進一步完善交通、公安聯合執法機制,以超限檢測站為依托,采取固定站檢測與流動巡查結合的方式,切實加大貨運車輛運行監控與治超執法力度,對超限超載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做到依法嚴管重罰,及時消除違法狀態。
(二)加大路面執法力度。以重點地區、重點路線、重點廠礦、重點港口、重點橋梁和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為重點,集中執法力量,加大超限超載治理力度。加強對短途和夜間運輸的超限超載車輛以及縣鄉公路、村道超限超載車輛的治理、積極推進區域聯動治理,有針對性地開展聯合治超專項行動,堅決打擊非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
(三)強化貨物裝載源頭治理。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持,推廣貨運源頭派駐、巡查等治理措施,加大源頭治超投入,加強對貨物裝載源頭的監管,防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出廠(站、礦)上路。加強車輛登記管理,禁止非法和違規車輛登記使用,對查獲的非法改裝的車輛,依法強制恢復原狀。協調公安部門實施違法超載駕駛人扣分計分制度,累計扣分達到12分的駕駛員,一律扣留駕駛證,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并嚴格執行超限運輸違法信息等級抄報制度和處理信息反饋制度,推進執法信息系統與運政管理信息系統的數據交換與共享,促進路面執法與源頭監管相互銜接。
(四)推進治超站規范化建設。結合本地區路網結構和交通量分布與變化等情況,按照“科學布點、規模適度、總量控制”的原則,研究制定治超檢測站路段調整方案,通過縣人民政府逐級報請批準后組織實施,確保實現全路網嚴密監控。加大建設力度,對行政區域內經省政府批準的固定治超站進行規范化建設和改造,治超流動巡查路段應建設規范化的卸貨場地。
(五)加強治超執法安全管理。高度重視一線治超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積極完善和落實相關保障措施。治超執法人員要切實增強安全防患意識,加強自我保護,禁止實施正面攔截或者拖拽車輛等危險行為。對超限超載車輛惡意集結堵車,野蠻闖關沖卡、暴力抗法等行為。及時報請“三打兩建”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行打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
把治超專項整治活動作為交通運輸工作的重要任務來抓,積極向當地政府請示匯報,加強與公安交警的協調配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落實工作責任,采取強有力的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并取得明顯成效。
(二)大力宣傳,營造氛圍。
通過各種媒體、網絡、廣告以及走訪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傳非法超限超載的危害性及有關治超政策法規,同時對嚴重危害案件進行公開曝光,在全社會形成共同支持、參與治超工作的強大輿論氛圍。
(三)強化監督,規范執法。
切實加強治超執法隊伍建設,堅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隊伍建設的首位,牢固樹立“依法行政,執法為民”的意識,嚴格按照依法治超、文明服務的工作要求,加強執法人員管理,規范治超執法行為,強化執法公開和執法監督。加強對治超執法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堅決杜絕公路“三亂”行為。
(四)維護穩定,確保安全。
建立治超執法應急預案,完善治超執法應急管理機制,預防發生,提高出理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治超執法過程中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及時排除險情。
為貫徹落實“10.27”中南片區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勞”專項行動座談會議精神,全力推動中南地區集中整治超速行駛、客車超員、貨車超載、疲勞駕駛專項行動的扎實有效開展,我大隊結合轄區現有條件制定如下方案:工作重點:工作重點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對本轄區客運企業的整治,督促、指導客運企業和場站建立交通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制度,加強日常自檢自查,強化行業自律。
一、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整治“三超一疲勞”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大隊負責人任領導小組組長,大隊副大隊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人兼任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整治超速違法行為
1、檢查客運車輛上是否標明速度限制、核載人數、行駛區間和舉報電話。
2、組織對限速標志全面進行排查,對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事故多發的路段,設置明顯的限速和提醒標志。
(二)整治客車超員違法行為
1、嚴把轄區內省道車輛,對臥鋪客車、長途客車、旅游包車、校車逢車必查。
2、調整勤務部署,加強夜間、節假日等超員違法行為高發時段的巡邏檢查,主副班結合,保證24小時巡邏,白天見警車,晚上見警燈。
3、對同一客運企業的車輛有兩次以上超員違法行為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企業主要負責人、主管安全和經營的企業負責人、部門負責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處罰。
(三)整治貨車超載違法行為
1、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治超政策等,處理、處罰貨車超載違法行為;
2、對現場查處的違法超載駕駛人累積超過12分的,扣留駕駛證;
3、對超限超載車輛,消除違法行為后放行。
(四)整治長途客車疲勞駕駛違法行為情況。依托省際交通安全服務站和臨時執勤站點,加強對跨省長途客運車輛特別是臥鋪客車、旅游包車的檢查。
(五)加強對客運車輛違法行為整治的情況。
1、對外省區、外地市客運車輛和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處罰一起、轉遞一起。
2、督促客運企業完善制度,要求駕駛人必須履行告知義務,在發車前主動向乘客告知安全注意事項,并歡迎乘客對自己的駕駛行為進行監督。
三、加強宣傳教育工作
大隊組織民警深入分包轄區進行宣傳,提高廣大司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同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采取刷寫標語、辦板報、掛橫幅、散發宣傳材料,以及沿公路建筑物、墻面刷寫標語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提高司機的安全意識,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
全區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工作”)自今年3月開展以來,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取得了明顯成效。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治超成果,深入推進全區治超工作,依據交通部等國家九部委《關于印發全國車輛超限超載長效治理實施意見的通知》、《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暫行辦法》和《市關于進一步深入推進全市治超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深入推進全區治超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規范道路運輸秩序、保護公路基礎設施為目的,按照“依法嚴管、標本兼治、立足源頭、長效治理”的總體要求,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實施、各方聯合行動、責任倒查保障”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和深化全區治超工作,確保治超工作長期有效和持續穩定地開展。
二、工作目標
在前段集中整治基礎上,再用1—2年時間,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和各種技術措施,進行強化治理,鞏固和擴大治超成果,從根本上規范車輛裝載和運輸行為,建立健全治超工作長效機制,基本消除非法改裝貨運車輛上路行駛、貨運源頭非法裝載及貨運車輛非法超限超載現象,全區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率控制在1%以下。
三、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實現治超工作持久化
1.強化思想認識。要深刻認識到治超是一件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將“抓治超就是抓財源、抓治超就是抓效益、抓治超就是抓環境、抓治超就是抓和諧”的理念貫穿到治超工作的每一個環節。
2.強化部門責任。將治超工作列為年度工作重點,納入對各鄉鎮、街道及相關責任部門的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放在與優化環境、安全生產、和諧創建、城市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一并部署、一并檢查、一并督促、一并考核。相關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親自部署,靠前指揮,把治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力推動本部門治超工作不斷深入開展。
3.強化機構建設。公路、交警、交通、運管、工商、煤炭等部門要固定人員從事治超工作,確保治超人員相對穩定。要進一步理順相關責任部門之間的協作關系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溝通、資源共享等機制,及時解決責任部門治超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二)進一步把握輿論導向,實現治超宣傳日常化
各鄉鎮要在人口密集場所、路權所屬單位要在主要干線、支線公路和醒目位置設立永久性的治超宣傳標語。源頭運輸企業、大型生產經營企業要在廠區、園區的貨物裝載點、過磅點、起運點等位置設立固定的治超宣傳牌。使治理工作深入人心,眾所周知。宣傳部門要不斷創新宣傳形式,大力宣傳治超工作重要性、持久性,積極報道治超工作進展情況、相關部門和單位治超的先進做法和經驗。
(三)進一步強化工作重點,實現源頭治理制度化
1.嚴格貨運源頭管理。按照《區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理超限超載暫行辦法》,切實加強對煤炭、建材、化工生產經營企業及貨運站場等貨運源頭單位的監督管理。相關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要遵循“誰主管,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的原則,對貨運源頭單位加大治理力度。各鄉鎮要協調運管、工商等部門對轄區內貨運源頭單位進行排查清理,并將清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對清理出的非法貨運源頭單位,一律依法關閉取締;合法并經公示的一般貨運源頭單位由交通運管機構加強巡查,年貨物吞吐量30萬噸以上的主要貨運源頭單位由交通運管機構進駐監管。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超標準裝載、配載,放行超限超載車輛出廠(站、場)的,要依法嚴厲處罰,屢次放行超限超載車輛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吊銷證照等強制措施。
2.嚴查車輛源頭。交警、運管等部門要按照管理權限,對區內所有貨運車輛進行清查,改裝改型車輛要依法責令車主在限期內自行恢復車輛原狀,無證無照的一律依法沒收并銷毀。工商等部門要在2010年11月20日前對轄區范圍內各車輛修理廠(場)進行全面清查。清查結果向社會公示,并實行掛牌監督。對無照經營和非法從事車輛改(拼)裝的車輛修理廠(場)依法予以取締,并沒收其生產工具。
3.建立源頭治超黑名單制度。對屢次出現違規裝載的貨源單位、超限超載的運輸企業、為超限超載車輛提供非法改裝企業和嚴重超限超載的車輛記入“黑名單”,同時建立黑名單信息報送系統,及時向各治超相關部門進行通報,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列入“黑名單”的車輛和企業給予從嚴查處。
(四)進一步加強路面管控,實現路面監管網絡化
1.加大路面執法力度。從2010年11月1日起,嚴格執行交通部、公安部、發改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確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和卸載標準,堅決禁止貨運車輛非法超限超載運輸。對超過國家超限超載認定標準的非法超限超載車輛一律實施卸載,未消除違法狀態的,一律不得放行,禁止以“罰”代“治”、以“罰”代“管”。要依托治超站點,加強流動稽查,突出重點路段、重點時段,加大對超限超載車輛避站繞行、夜間偷運、短途超載、集體闖關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關門鎖車”、“停車走人”等拒絕接受治超執法檢查的行為,公安交警部門要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一律扣車扣證,從重處罰。各治超站點要對查處的超限超載車輛進行登記,建立臺賬,每月月底抄報區治超辦及公安交警部門,公安交警部門要依法依規對駕駛人實施處罰和扣分,記分超過規定限值的,要依法扣留其駕駛證。
2.加大站點建設力度。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加快治超站點基礎設施建設,按照治超站點“建設標準化、設施永久化、運營制度化、裝備精良化”的要求,逐步實現治超站點“有執法場所、有檢測設備、有卸貨場地、有監控系統”的基本功能。
3.加強農村公路監管。2010年12月31日前,各鄉鎮要根據公路技術等級和實際需要,在農村公路連接干線公路的入口,按照國家標準設置明顯的限載、限高、限寬警示標志,設置固定的限行設施。
(五)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實現責任追究無縫化
1.充分發揮人民群眾、新聞媒體、人大、政協、督查、紀檢、監察對治超工作的監督作用,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層面的監督體系。區紀委、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及區治超辦要嚴格按照《市治理車輛非法超限超載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規定,加大督查、倒查工作力度,保持治超嚴管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查處治超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失職瀆職行為,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進一步強化隊伍建設,實現治超執法規范化
1.加強隊伍管理。要全面整頓治超隊伍,擇優錄用政治過硬、責任心強、事業心強、紀律性強的執法人員,對不合格的要堅決清退。要健全保障機制,切實改善治超工作條件,解決執法人員生活上的具體困難,確保治超隊伍的穩定。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五個不準”和“十條禁令”約束執法人員行為,防止不規范、不文明、不廉潔執法和公路“三亂”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