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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環境人格權是權利主體所固有的、以環境人格利益為客體的、維護主體人格完整所必備的權利。是一種社會性私權。它具有較豐富的內容,反映了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我國民法應納入環境人格權,通過規定環境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及其認定,對環境侵權行為人進行制裁,以達到保護環境人格權的目的。
隨著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人類生產、生活甚至生存都受到嚴重威脅。在適宜的自然環境中生活構成人之所以為人的要素或者說條件,是人格的應有內容。于是,環境人格權應運而生。
依照學界通說,環境權應當屬于公權利,而不能直接適用于私人問題。環境權只能作為一種立法原則,要求國家和地方政府最大限度地保護環境,卻不能以此為依據,提起民事訴訟,對侵害環境權的行為提出相應請求。如果公民的環境權益無法得到法律上的保護,那么,環境權的確立便無實際意義。公共利益是眾多的私人利益的集合體,保護私人利益實際上就是對公共利益的保護,即通過對個人利益的保護實現對社會利益保護的目的,因此,環境權的私權化將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作為環境權私權化基本制度之一的環境人格權,所解決的正是在社會公共利益的整體需要的范圍內,以權利法定的形式確立個人權利,以使對社會利益的保護落到實處。
一、環境人格權的涵義界定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依法所固有的、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的、為維護主體的獨立人格所必備的權利。“人格權者,以與權利人之人格不得分離之利益為標的之權利也。”…人格權制度建立的基本路徑就是:人作為主體存在具有一些必備的要素和條件,即“人格”;維護人格的完整是人的根本利益所在,即“人格利益”;權利則是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上之力。一般人格權理論和具體人格權中的生命健康權理論是環境人格權制度的直接理論來源。一般人格權是關于人之存在價值和尊嚴的權利,其標的包括全部人格利益。生命健康權是特別人格權之一種,其權利客體為人身最根本的利益,即生命、身體、健康。
人格權是一種具有發展性、開放性的權利,隨著人類文化及社會經濟之發展,其范圍不斷擴大,內容亦愈豐富。環境人格權理論就是這種擴展思路的結果。環境人格權可以界定為主體所固有的、以環境人格利益為客體的、維護主體人格完整所必備的權利,其內容包括環境享用權、參與權、維護權、請求權等。它與民法上的人格權具有相通性,又有著自身的鮮明特點。其特點表現在:
首先,環境人格權以環境人格利益為客體。環境人格利益是人在適宜的環境中生活的利益,如采光的利益、在清潔的空氣中生活的利益、在寧靜的環境中生活的利益等。它不具有通常的財產利益內容,而是體現為一定的精神利益,是行為與精神活動的自由和完整的利益,以人的精神活動為核心。
其次,環境人格權具有公共性,即環境人格權不是純粹的私權,是“社會性私權”,超出了私人范圍而具有一定的公共性特征。由于環境的公共資源性質,環境損害等影響環境的行為的特點之一是往往涉及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環境利益具有很強的公共利益屬性,環境人格利益也不例外。因此,與民事人格權純粹的私權屬性不同,環境人格權具有一定的公共權利屬性,是公共性的私權。其保護也就具有一定的公法強制色彩。
再次,環境人格權兼有預防救濟性,即由于侵害的不可逆轉性以及危害后果的滯后性特征,環境人格權的救濟在損害未發生時以預防性請求權實現。權利人在人格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時,可以人格權作為請求權的基礎而要求停止侵害,特別是當侵害正在進行中或者損害尚未最終形成時,即可基于一定的要件而事先予以停止。這就需要在侵害環境人格權的構成要件上進行新的界定,確認危險責任等責任形式,以實現環境人格權的充分保護。當然,對環境人格權的事后救濟也是必要的。
最后,環境人格權具有一定的界限。作為精神利益,其范圍具有相當的模糊性,因此應當明確法律保護的界限。民法將法律的確認作為享有人格權的條件,環境人格權也應當以法律的明確規定為保護的前提和確認保護程度的依據。設計界限明確的具體環境人格權是環境人格權研究的任務和目標,但在目前環境法律制度不完備的條件下,依據一般性規定對環境人格權進行保護也是必要的。
二、環境人格權引入的必要性
我國現行法律在環境保護方面主要是兩個制度,一是環境保護相鄰權制度,一是環境侵權制度。前者必須以相互之間存在地域上的相鄰為前提,而且,相鄰權的本質是不動產權利人之間的一種權利義務關系。這兩點大大地限制了其發揮作用的空間。環境侵害具有空間上的廣延性和時間上的潛伏性的特色,這決定了僅僅通過相鄰權制度來解決環保問題恰似杯水車薪。例如場所污染對生物多樣性的破壞等行為,若要以相鄰關系為前提,民事責任的承擔就會受到很大的限制。
環境保護相鄰權制度的缺陷看似可用環境侵權制度來彌補,其實不然。目前,我國的環境侵權制度的本質是因環境污染和破壞引起的人身權、財產權的侵害,在賠償額的計算中并未包括美學意義上的環境權益的損失。若尚未引起人身和財產利益的損失,依相鄰權制度去處理,則并未構成侵權。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是健康權,但通過健康權來實現環境權益的保護顯然是不足的。健康權的侵害是一種醫學標準,以身體的功能和疾病為承擔責任的標準。而在環境權益侵害中,造成健康的損害已為環境污染和破壞的最嚴重后果。
鑒于現行法律對環境權益保護方面的制度性缺陷,須引入獨立的環境民事權利——環境人格權。這是一種新型的民事權利,是人們享有的一種以環境資源的美學價值和生態價值為基礎,在美好的環境中的生活和工作的權利。具體包括安全權、日照權、眺望權、寧靜權、清潔水權、清潔空氣權等。實際上,在美國的環保判例中,已經將其視為一項獨立的權利。筆者認為,在中國法律現代化過程中,引入獨立的環境人格權確有必要,原因在于:
其一,人格權的不斷豐富和發展,反映了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反映了人的主體價值的弘揚。隨著人權運動的開展,人格權法可謂是當代民法中的最為活躍的一個部分。在古代法和近代法中,人格權法與主體法的界線還并不清晰,人格權法主要規定那些與民事主體資格承擔不可缺少的權利(如姓名權、身體健康權等),那時人身權法中發展最充分的是身份法。但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格權的內容不斷擴展,新型權利不斷出現,如知情權、遷徙自由權、器官捐贈權等,這些新型人格權已經與主體資格的承擔無本質聯系。這樣,逐漸改變了人身權法主要以身份法為主體的結構模式。同樣,環境人格權是未來法律發展的重要趨勢之一,它也將打破舊有界限,獲得自身的發展。
其二,環境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進入法典,已有立法例。以1996年最新頒布的烏克蘭民法典為例,其第二編主要規定了人格權的內容,其人格權內容非常廣泛,共計32種,其中還專門規定了環境權。烏克蘭民法典的這一立法例,代表了當今民法的新趨勢,值得借鑒。
三、環境人格權的內容
環境人格權究竟包括哪些內容,國內外學者對此尚無定論。筆者不揣淺陋,根據國內外環境保護的實踐,在此按照以下兩種不同的標準對環境人格權的內容作出分類概括。
筆者認為,從環境人格權的范圍來看,其內容包括:1.安全權,即民事主體享有在安全的環境中生活和要求生命安全不受環境威脅的權利;2.陽光權,即民事主體享有免受噪光危害及居所獲得充足陽光照射的權利;3.寧靜權,即民事主體享有在適當安靜的環境中生活、工作和學習的權利;4.清潔空氣權,即民事主體享有在未受污染的空氣中生活、工作和學習的權利,但正常的、輕微的生產、生活活動所產生的空氣污染除外;5.清潔水權,即民事主體享有享用清潔、衛生的水的權利;6.通風權,即民事主體享有保證居所空氣流通性的權利;7.眺望權,即民事主體對其居所的視野開闊性所享有的權利。由于現代城市規模的日益擴張,土地的價值愈發珍貴,所以,對眺望權的享有應當加以限制。不過,在將開闊的視野景觀作為不動產當事人約定內容的情況下,守約方可以向對方主張眺望權。
從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角度看,筆者認為,環境人格權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維護環境人格完整的權利。環境人格的完整是主體人格完整的前提和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幾層含義:一是人所處的環境的生態和諧和適宜生活,例如擁有充足的日照、清新的空氣等,這是主體享有完整的環境人格利益必備的客觀物質條件。二是主體在這種環境中享受、欣賞和生活的自由,即主觀享用的自由,是環境人格在主體的主觀體驗和意識中的實現。三是主體在這種環境中所享有的尊嚴,是他人對主體環境人格完整的尊重,是環境人格完整的外部體現。環境人格權通過對以上幾個方面的維護實現對環境人格完整的維護,這是環境人格權的基本內容。
第二,排斥他人對環境人格權的侵害的權利。排斥侵害是權利的應有之意,具體到環境人格權,排斥他人侵害包括以下幾層含義:一是危險的排除。對他人可能危害環境人格利益的行為,權利享有者可以請求停止危險行為,即前述預防性請求權。二是侵害的排除。由于環境侵害通常具有持續性,因此,對于正在發生的侵害,排除侵害請求權對環境人格利益的保護至關重要。三是損害補償。對已經產生的損害,請求賠償是事后補救措施,也是排斥侵害的保障和結果。
第三,對環境人格利益的享用權。作為一種精神性權利,環境人格權主體對環境人格利益的主觀享用就是“使用”。同時,人格權的專屬性決定了對環境人格利益的享用權是不可轉讓的。
第四,適當行使環境人格權的義務。權利享有者同時負有依法和正當行使環境人格權、并不得侵害他人的同等權利的義務,這是建立環境人格權秩序的基本條件。
四、環境人格權的法律保護
(一)侵害環境人格權行為的確認
民法確認侵害環境人格權的民事違法行為是侵權行為。只有基于民法的這一基本認識,才能對自然人的環境人格權進行有效保護。侵害環境人格權的行為是一種特殊侵權行為,具有如下特征:
首先是行為方式的間接性。在環境侵權行為中,行為人的行為首先作用于環境這個載體,然后再通過環境這一中介物,對生存于其中的自然人造成損害。環境污染侵害中污染物往往是肉眼看不見的,這些污染物要么借助于環境中的空氣或水而作用于受害人,要么是通過環境破壞致使生態系統失去平衡而作用于受害人,在很多情況下,眾多的侵權行為摻和在一起最終形成了環境損害,這就增加了對環境侵權行為認定的復雜性和獲得侵權救濟的難度。
其次是行為過程的緩慢性。在環境侵權行為中,由于侵害是經過多種因素的復合累積后,逐漸形成并顯現出來的,因而其所造成的損害并不會因侵權行為的停止而立即停止,而是要在環境中持續作用一定的時間;又由于環境損害所引起的疾病多具有潛伏期,有的長達數十年才會爆發,因而使得環境侵害的緩慢性特征表現得更加明顯,這就使得環境損害在因果關系的判定上發生了極大的困難。
再次是行為后果的公害性。在環境侵權中,在很多情況下表現為非特定眾多污染源的復合污染對相當區域不特定的多數人的多種權益的同時侵害,侵權人與受害人很難判定或者根本無法判定,甚至在有些情況下侵害人與受害人混為一體。環境侵權行為不僅會侵害多數人的生命、健康、財產等權益,還會損害子孫后代的權益,而且這種損害又往往無法彌補和消除。所以,環境侵權既具有“私害性”,同時又具有顯著的“公害性”,追究加害人法律責任和為受害人提供法律救濟的難度較大。
(二)侵害環境人格權的行為人的民事責任認定
行為的違法性、主觀過錯、因果關系證明和危害后果往往是傳統侵權民事責任承擔的條件,只有特殊情況下適用無過錯原則。但在環境侵權行為中,由于其具有危害大、影響深、潛伏時間長、有時危害情況難以查明的特點,決定了對其“違法性”、“主觀過錯”和“危害后果”要進行必要的變更。侵權中,“違法性”只是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必不可少的要件,一但不能作為承擔民事責任的要件。行為違法造成損害當然要承擔民事責任,但在行為不違法但有危害時,同樣要承擔民事責任。在工業污染中,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似乎已經成為通說,但在侵害環境人格權的情況下,采用過錯與無過錯相結合的“二元歸責原則”似乎更加合理。對來自工業污染、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環境侵害應當采用無過錯責任原則,而對來自自然人的環境侵害,應當采用過錯責任原則。在危害后果要件上,不以危害后果出現為要件。例如,若安全受到威脅,導致人受驚嚇、產生恐懼、失眠、生活秩序嚴重受干擾等等,即使沒有出現危害后果,行為人也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環境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形式應包括消除危險、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由于在眾多的環境侵權案件中,經常出現侵權行為人對受害人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不良的影響,使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故賠償損失既包括物質損失,也包括精神損失。
(三)賦予權利人應有的權
1.1環境心理學理論的內涵
環境心理學必然的與地理學、建筑學、社會學、社會心理學以及園林設計等專門學科緊密相關,但就具體的環境心理學理論來說,我國當前的研究課題還在進一步的規范與重建當中,在學術界還沒有明確的定論。自從環境心理學在20世紀初的誕生到60年代的完全建立,相對來說有了完整的學科體系,但是對環境心理學的基本內涵的規定還是很模糊的,ProshanskyHaroldM.在HumanBehavior&Environment∶Ad-vancesinTheory&Research一書中對環境心理學的定義解釋成“環境心理學所研究的范式”,從概念本身來說,對環境心理學的說法只是一個大概的描述,并未闡述清楚環境心理學的研究者是誰,也沒有說清楚環境心理學研究者的承擔者是誰;再者,對環境靜心理學研究的范式并未詳細說明,是指環境對心理的影響?還是環境致于整個社會環境中的各個對象的對環境的影響?這些問題始終像謎一樣的存在著。但是有一種趨勢,主要的涉及到對環境心理學與生態心理學、建筑心理學、社會心理學、園林設計在研究方法、方案設計上有著不謀而合的地方,這就造成了環境心理學的自身的矛盾,既要解決自身的研究方向問題,又要研究與其交叉學科的界限問題,這就為環境心理學的理論發展增加了很大的難度。綜合以上的分析,本文對環境心理學界定主要的取向在于環境對人的心理發展的影響和在傳統視覺之下的人文環境對整個人居環境的布局的影響,嘗試著對環境心理學做一個明晰的解釋,并應運于實際的操作當中。
1.2環境心理學理論所涵蓋的必要要素分析
雖然環境心理學的主體概念并不是很明確,但是對環境心理學所涉及到的因素,學術界有著一致的認可。這主要的包括自然環境、建筑環境和心理環境。本節就此三者進行簡要的分析。第一,自然環境。是人生存和生活創造的主要載體,圍繞著整個的自然環境,我們可以進行生活和生產活動,自然環境主要的包括水體、土地、植被、動物、礦物、太陽輻射以及空氣等等,這些物質構成了人類社會賴以生存的基本的條件。第二,建筑環境。在整個人類社會的發展歷程當中,在地球的角角落落里都有著人雕刻自然的痕跡,正如馬克思所說:“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于改變世界”,人類社會無時不刻的在創造著藝術形式,而這與環境就密不可分了。最早的建筑還是屬于洞穴,雖然是半自然半人文化的創造物,但是因為其有了人的居住而變得溫暖而更具人性化。人類社會幾千年的歷史進程,推動著各式各樣的建筑群的產生,在科技水平的進步與人類智力的大幅度提高,建筑水平也在進一步的提高,人類對建筑的舒適度要求也在進一步的加強,因此,建筑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性的結果。第三,心理環境。對心理環境的研究,學術界有兩種比較明顯的傾向,一種是心理環境影響著人的行為方式,一種是心理環境影響著整個人類社會的進程。但是詳細分析,其實心理環境就是人的心理活動對環境的真實影響,因為從成人的角度來看,環境可能是熟悉而且是煩躁的,但是對兒童來說,同樣的環境可能是陌生而又溫和的。
2與當代人居區域環境相關的環境心理學理論
因此,遵循上文的闡述,我們可以說環境心理學雖然的研究內容還是相對模糊的,但是在學術界已經有了相對成熟的理論。
2.1生態知覺理論
所謂的生態知覺理論由J.Gibson首倡,主要的比較看重人的先天遺傳對環境的影響作用。主要的理論內容是指人的直覺是一個過程,人的感官器官和心理在受到環境的刺激之后,形成的一系列的行為活動,主要的包括娛樂、安全的需求。這就影響了人們對環境的需求,并對環境的好壞而產生的喜怒感受,例如,人們一般的都會選擇植被覆蓋率高、水源充足的地方,如果沒有良好的植被覆蓋率和充足的水源,人們將會選擇逃離該區域,另尋去處。那么,我們可以看出,人們對環境的喜好程度與環境本身的質量息息相關,這就符合人類的基本生理需求,而且人們更注重自身的心理欲求,并渴求對信息的控制能力。
2.2概率知覺理論
概率知覺理論由EgonBrunswik提出,這一理論的特征是主要的注重現實生活對環境的影響,這就必然與人類的后天學習能力相掛鉤。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會更加注重自身經驗的積累,以解決生活環境的問題。比如就客廳來說,從后天的知識結構中人們會說“室雅何須大,花香不在多”。這種設計理論,主要的是以某種功能為主導功能,并潛藏其他的功能,比如對小區室外環境的設計之中,設計者往往會設計出比較大而且邊緣比較廣的碗型花盆,其主要的功能是對小區進行景觀覆蓋,其實潛藏的功能是緩解人的視覺疲勞。
2.3格式塔心理學
格式塔心理學沒有具體的理論內容,但其主要的對形式和內容的合理布局,以符合人類的審美標準。如果在小區的設計中,運用格式塔心理學中的簡化環境處理法,環境就會被規劃成合理的族群,塑造豐富的景觀。
3案例分析———老年人活動空間分析以及運動場所空間分析
結合以上三種設計方式,結合現實生活中景觀的實際操作,對以下兩個特殊場所進行案例分析。
3.1老年人活動空間分析
老年人因其生理功能衰退和年齡因素,造成了對居住環境的特殊需求。在休憩空間的設計上,主要的應包括座椅、涼亭、方桌和簡易運動設施的基礎建設,并注意安全配套設施建設。因老年人性格各異,設計者要滿足老年人在心理、休閑和娛樂等等的需求,提供觀賞和園藝種植場所、簡易運動場所、休閑娛樂場所,并設置專門的老人托管所,為老人的安全負責。
3.2運動場所空間分析
一定的體育鍛煉能夠增強人的心理素質和提升身心健康水平,因此在小區設計中應該注重籃球場、網球場、高爾夫球場、羽毛球場和兵乓球場所的設計,在位置上應該遠離車道、過道、走廊等人流相對集中的地方,并要把植被條件考慮在內,以緩解因過度吵鬧而造成的噪聲對環境的污染。
4結語
一、全縣生態環境有所改善
衡南縣地處湘南丘陵區,居湘江中游,素有“魚米之鄉”的美譽,是衡陽市的生態屏障,生態地位重要。多年來,通過各級各部門和廣大干群的共同努力,全縣生態環境有所改善。
(一)宜林荒山基本得到綠化。1989年,縣委、縣政府作出了“五年消滅荒山,十年綠化衡南”的決定,1990年,全面啟動了長江中上游防護林建設工程,1993年提前實現滅荒達標。1998年,又啟動了紫色頁巖山地綠化攻堅項目,有19.5萬畝紫色頁巖地被綠化改造。至此,縣內適宜造林的荒山基本得到綠化。
(二)生態指標有所提高。截至2008年,全縣森林覆蓋率由1958年的9.61%上升到現在的22.2%,林地面積達171萬畝,有林地面積達71.6萬畝,立木蓄積量增至128.4萬立方米,森林公園等生態保護區面積增至10萬余畝,生態建設步入了良性發展的新階段。
(三)生態脆弱狀況有所改觀。過去,由于造林過少,毀林過度,造成水土流失嚴重,旱澇災害頻頻發生。曾經一度是“天晴三日鬧旱災,一下大雨遭水淹”的局面。通過采取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禁伐等措施,山上植被多了、厚了,對減輕水土流失和旱澇災害損失起到了明顯作用。
(四)生態建設模式漸趨科學。2001年,根據林業的生態和經濟兩大功能性質,我們對森林資源實行了分類經營,專門區劃出71.6萬畝商品林和88.8萬畝生態公益林,其中40.5萬畝被納入國家級重點生態公益林范圍。這些生態公益林由中央財政向農民補償生態效益基金,嚴禁采伐和出售。因此,這些地方林木保存完好,到處茫茫林海,郁郁蔥蔥,蒼翠欲滴,大大改善了當地的人居環境和生態狀況。
(五)全社會生態意識有所增強。全社會對林業生態空前關注,投資加大,群眾的造林積極性空前高漲。近年來,既有玉泉生態、龍須草業、岳陽紙業、欣怡林業等一批涉林企業來衡南植樹種草,又有全裕彪、張竹生、封昌斌等本地大戶能人大面積承包荒山造林,廣大農民中既有紛紛栽樹綠化房前屋后的,又有發展庭院林業的,等等。全縣形成了“千軍萬馬齊上陣,多輪齊驅搞綠化”的生態建設格局,大面積的荒山綠了,農民房前屋后綠了,處處綠蔭覆蓋,生機盎然。
二、全縣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的壓力增大
對衡南這個非林區縣而言,生態環境雖然有所改善,但生態脆弱、人居環境惡劣的根本現狀沒有得到徹底改變。從幾項生態指標來看,我縣森林覆蓋率22.2%,比全省平均水平55%低一大截;有林地面積71.6萬畝,只占林地面積的40%,比全省平均數85%低得多;森林總蓄積量128.4萬立方米,只占全省平均量600萬立方米的五分之一。可見,我縣生態建設任重道遠。調查中發現,主要有以下幾對矛盾嚴重制約著生態環境的進一步改善。
(一)生態建設全面提速與“紅色沙漠”廣為分布的矛盾。就全縣生態狀況而言,“東鄉”森林多,“南鄉”荒山多,“東鄉”明顯好于“南鄉”。其主要原因是“南鄉”片紫色頁巖山地廣為分布,共有58.8萬畝,占全市總量的一半。這些地方完全是巖石的石頭山,寸草不生,夏天灼熱高溫,四季蕭條無比,被稱為“紅色沙漠”,生態非常脆弱,環境非常惡劣,當地群眾深受其害。這已成為衡南生態建設的一塊最大頑疾和心病。要全面改善衡南人居環境,加快生態衡南建設,勢必要盡快全面改造這片“年年造林不見林”的“紅色沙漠”,而所要面對和克服的認識難、技術難、投入難、鞏固難等方方面面的困難是無法估量的。
(二)邊治理與邊破壞的矛盾。森林、林木、林地是生態環境的主體,是生態建設的物質基礎。一方面,我們大力實施了退耕還林、封山育林、長防林、“三難地”改造、綠色通道等生態治理工程,努力增加森林植被總量;另一方面,破壞森林植被的對抗力量從來就沒有停止過,而且力度愈來愈大,破壞性愈來愈強。近年來,亂砍濫伐、森林火災、亂占林地發案率居高不下,破壞了大量森林資源。拿寶蓋鎮來說,近年來,拿斧頭的多,拿鋤頭的少,山越砍越光,導致2005年與1995年相比有林地面積減少3萬余畝,林木蓄積量減少10萬立方米以上,森林覆蓋率下降2個百分點。這就是一個明顯的反面例證。
(三)經濟建設與生態保護的矛盾。這里又可細分成四對矛盾。一是城鎮建設與生態保護的矛盾。在耕地被凍結的情況下,要推進城鎮化,向山上進軍似乎成了必由之路。特別是要建好縣城,勢必要砍樹、推山、平地,破壞了原生植被,破壞了縣城自然生態,否則新縣城無法做大。二是招商引資與生態保護的矛盾。可以這樣說,縣內95%以上的招商引資項目,都涉及到占用林地、砍伐樹木的問題。一個項目引進來,就有一大片森林、林地遭殃。三是工礦企業對木材的需求與生態保護的矛盾。市木材廠、岳陽造紙集團、西渡造紙廠、川口鎢礦、向友木業以及衡南和耒陽的大量煤礦在我縣的年木材需求量一年比一年多,不過度采伐森林,企業何以運轉?而過度采伐森林,生態又怎能好轉?四是農民脫貧致富與生態保護的矛盾。拿金竹、岐山等林區來說,山地多,耕地少,只能靠山吃山。而現實情況是,這些林區比糧區苦,林農比糧農窮。為什么呢?雖然山多樹多,但為了保護生態而禁伐或限伐,山上有樹不能砍,有錢不能賺,生態效益是提高了,經濟效益卻降低了,林農只能守著“金飯碗”過窮日子。
(四)生態建設投入需求增大與國家投資項目減少的矛盾。改善人居環境,建設生態衡南,既愈來愈迫切,又愈來愈艱巨,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也愈來愈大。而國家投資的生態建設項目已逐漸調整“西移”,湖南作為中部省份,生態項目已大量減少。今年以來,我縣除幾千畝投入很少的荒山造林項目外,目前還沒有一個大的國家級項目落戶,生態建設資金非常短缺。
三、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全縣生態建設
科學發展觀是統領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指導思想,也是指導生態建設的根本指針。我們必須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統籌生態建設速度與質量,統籌生態治理與森林保護,統籌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統籌林業生態建設與林業產業發展,在改善人居環境、建設生態衡南的實踐中邁出堅實步伐,創建“天藍、山綠、水清、環境美”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一)既要講究生態建設速度,又要講究生態建設質量。科學發展,是又快又好的發展,快是數量,好是質量,快一定要建立在好的基礎上,否則,欲速則不達,越快越勞民傷財。對于生態建設,更應按科學發展觀要求,將速度和質量較好地統一起來。特別是對我縣“南鄉”片的譚子山、三塘、洲市、茅市、柞市、泉湖、栗江、近尾洲、松江等鄉鎮50多萬畝的“紅色沙漠”改造問題,一定要克服急于求成,求快不求好的作法。要突出重點、分步改造,科學規劃、分類治理,因地制宜、技術創新,采用喬灌草一起上,封育造管并舉的技術措施,切實做到質量第一、效益第一,在擴大綠化總量的同時,提高綠化質量和效果,真正將危害人民的“紅色沙漠”改造成為適宜人居的“綠色海洋”,切實化害為利,造福子孫后代。
(二)既要抓好生態治理,又要抓好森林保護。森林具有調節氣候、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減少污染、美化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等多種功能,對改善生態環境、維護生態平衡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由此可見,培育森林就是治理生態環境,破壞森林就是破壞自然生態,保護森林就是保護自然生態。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發展與保護二者不可偏廢,必須一手抓森林資源的培育,一手抓森林資源的保護,造管并重,以增量保存量,以存量促增量。一方面,要大力發動全民義務植樹,大力實施退耕還林、封山育林、荒山造林等生態治理項目,大力更新采伐地和火燒地,確保宜造盡造,有山皆綠。另一方面,針對當前全縣毀林勢頭十分猖獗的現狀,必須保持嚴厲打擊亂砍濫伐林木、亂征濫占林地、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挖濫采野生植物等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將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執法行動進行到底;要提高全民防火意識,減少火災對生態的破壞;要全面深化森林分類經營改革,通過建立省級、市級、縣級自然保護區等形式,有計劃分步驟地把應保護的公益林全部保護起來,使這些地方實現“青山常在,碧水長流”;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切實維護山水原貌,不推山、不砍樹,不破壞、移植古樹名木,修路、建房要少占林地或不占林地,真正寓生態治理保護于新農村建設之中,做到兩不誤,相促進。
《環境保護法》第52條新增:國家鼓勵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2013年2月環境保護部和中國保監會聯合的《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可知我國目前是鼓勵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但是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成為強制保險是很明確的發展趨勢。在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過渡到強制性保險過程中會出現一些問題。只有解決的這些問題,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才可以在強制購買的情況下,不使社會產生矛盾,穩定且有效的成為我國環境保護中的長效綠色保護機制。
(一)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投保積極性不高
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購買必須完善環境污染風險的防范措施,否則造成的環境污染將處于免賠狀態。因此,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越多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購買,那么對于環境保護而言就越有利。我國在環境污染損害賠償責任方面的規定并不明確,追究責任主要依靠行政處罰,意外環境污染事故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追究制度也是不完善的,而法律賦予的行政處罰額度有限,許多環境事故肇事者只承擔了少量的污染損失,當地社會和地方政府則賠償大部分的損害,而且受損的環境和生態系統往往并不計入污染損失當中。正因為我國環境污染損害責任規定的不是很明確,許多環境肇事者承擔的少,所以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公司覺得不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也沒有太大的影響。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將慢慢實行強制購買,從自愿到強制在這種過渡過程中,一般都是慢慢進行。從自愿到強制一般而言有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完全自愿購買;第二個階段:自愿為主,強制為輔;第三個階段:強制為主,自愿為輔;第四個階段:完全強制。這四個階段一步一步實現完全強制,每一個階段其實變化的最主要的就是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投保量。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投保量不高就是企業投保積極性不高,只有讓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自愿并且樂意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我國以后才能夠順利實行完全強制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因為當我國將來實行強制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時,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心甘情愿,那么就不會產生企業與國家之間的矛盾,也就避免了有可能的社會問題。因此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投保積極性不高是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過渡到強制性保險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并且是一定待解決的問題。
(二)保險公司參與積極性不高
在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保險公司作為一種企業,同樣具有追逐利益的性質。企業投保前,保險公司為了確定合理的費率,會雇請專家對企業進行進行環境風險勘察和評估,這是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成本的。在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由于缺乏環境風險評估方法,環境風險的識別和量化難度很大,而且行業和企業間的差異也比較大,保險公司很難判斷企業的根據企業的環境風險進行產品定價。保險公司的盈利預期很難確定,社會對它的了解度和認可度不高,因此導致參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保險公司數量不多。根據2012年5月28日南報網訊報道,記者從南京環保局獲悉,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項目招標已經完成,一共有5家保險公司通過了招標。雖然相比于截止2008年國內總共只有幾家保險公司做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保險公司的參與度有所提高。但是保險公司參與程度還是達不到,我國將來實行強制性保險的程度。保險公司參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數量不多,會使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失去一個比較完整的保險體系作為支撐,導致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間一環過于薄弱,根本無法大范圍大規模實行,直接影響保險從自愿到強制的過渡。也正是由于保險公司積極性不高,宣傳力度不夠,才使得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認識度不夠,購買欲望不強,這樣保險就間接影響了保險從自愿到強制的過渡。在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保險公司的積極性直接或間接影響著保險自愿到強制的進程。因此保險公司的參與積極性不高是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過渡到強制性保險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二、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過渡到強制性保險過程的政府促進機制
在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針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過渡到強制性保險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投保積極性不高和保險公司參與積極性不高的問題。根據2015年5月7日安順在線的報道:“對按規定投保的參保企業,市環保局會將其投保信息通報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營業管理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綜合考慮投保企業的信貸風險評估、成本補償和政府扶持政策等因素,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同時,各級環保部門可在企業項目審批、評先評優、環保專項資金補助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由此可以看出我國政府部門對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投保企業有一些鼓勵措施,只是一些優先支持,規定的十分不明確。筆者認為政府的措施很重要。對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過渡到強制性保險,政府應該是一個促進機制。筆者認為應該由政府干預,制定相關環境保護法律。并實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補貼制度,最后為了加強自愿購買程度,政府應該對購買與不購買保險的企業區別對待,給予積極購買保險的企業一些除補貼外的政策性好處。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政府只有做到這些,才能夠成為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過渡到強制性保險的促進機制。
(一)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環境保護法律
由于我國在環境污染損害賠償責任方面的規定并不明確,追究責任主要依靠行政處罰,許多環境事故肇事者只承擔了少量的污染損失。大部分的環境污染損失都是最后由
國家承擔了。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很多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便不會害怕意外的環境污染,少量的污染損失相比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成本與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需要改善環境污染風險措施的成本而言,似乎不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更加有經濟利益。畢竟企業都追逐更大的經濟利益,在經濟利益權衡之下,選擇不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也是意料之中。企業投保積極性由于這種原因,導致投保量十分不可觀。因此筆者認為沒有法律的明確約束,很多企業會選擇鉆法律的空隙而逃避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我國政府有關部門應該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侵權責任法和《環境保護法》有關規定,嘗試制定出明確環境污染事故中賠償責任和發生意外環境污染賠償機制的法律。只有當法律明確了環境污染事故中賠償責任和發生意外環境污染賠償機制,這樣才能夠有助于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公司為了避免巨額的賠償可能,而選擇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因此政府部門制定相關的環境保護法律,使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為了企業以后的經濟利益,積極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提高了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投保積極性。
(二)政府有關部門實行環保保費補貼
在我國很多農村地區額,采用保費補貼的辦法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投保量十分足,效果十分可觀。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政策性保險,具有保費補貼的話,對需要投保人而言,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國家對于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公司企業征收適當的環境保護稅是十分必要的,我國目前排污費制度中收的排污費就屬于環境保護稅收。借鑒采用保費補貼的辦法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筆者認為政府的有關部門收取的環境保護稅中應該拿出一部分作為環保保費補貼。環保保費補貼是針對于投保公司和保險公司的。當然環境保費補貼萬一不夠的情況下應該由國家財政出部分錢,作為該補制度的依靠。只有在有穩定利益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和具有污染風險的公司才會有投保積極性,主動參與到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當中,提高投保量。實行環保保費補貼是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從自愿性投保到強制性投保過渡中,有效解決可能產生的問題。也是政府但對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促進機制中的重要一環。
(三)政府對投保企業與未投保企業區別對待
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從強制性保險過渡到自愿性保險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具有污染性風險的企業投保積極性不高,如果政府在違背大多數企業自愿性的前提下強制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轉變成強制保險,要求企業必須購買,那么必定會產生很嚴重的社會矛盾。筆者認為本論文前面提到的減免稅款,實行補貼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投保量,但考慮到某些企業不在乎這些稅款和補貼。所以在此過渡期間,政府必須想出一個投保企業與未投保企業區別對待,對于投保企業給與的好處是企業無法抗拒的行政利益。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使政府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形成全方位的促進機制。筆者認為政府應該對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投保情況進行信息公開,使大家都有能夠具體了解到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進展情況。對于積極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企業政府應該給予相比未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企業更多一點的環境污染指標。環境污染指標對于一個具有污染性風險的企業而言十分重要。應為這個指標是政府給的,假如超過了指標要么就向指標沒用完的企業購買指標或者繳納高額排污費。我國與環境污染指標有直接關系的制度是排污收費制度和排污權交易制度。對于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而言環境污染指標是直接無經濟利益掛鉤的,有很現實的利益。對于鼓勵自愿投保政府還需要更大的力度促進,將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購買作為某些行政許可的前置條件。在前面提到的信息公開后,由政府明確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假如有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未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那么在某一些項目競標中,該企業就沒有競標資格。筆者認為,這樣的行政許可前置條件更能促進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積極投保。政府做到以上建議,區別對待投保企業與未投保企業,讓未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企業,在直接的經濟利益和行政許可前置條件下,不得不綜合考慮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利弊,明顯的利益趨勢下,未投保的企業也會積極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三、結語
1.1人居環境科學理論
人居環境,即人類聚居生活的地方,它是人類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主要場所。吳良鏞先生在《人居環境科學導論》提出人居環境建設的五大原則,即正視生態的困境,提高生態意識;人居環境建設與經濟發展良性互動;發展科學技術,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繁榮;關懷廣大人民群眾,重視社會發展整體利益;科學的追求與藝術的創造相結合。他分別從生態觀、經濟觀、科技觀、社會觀、文化觀五個方面來指導現代城市、園林景觀的規劃設計。
1.2水景規劃設計研究
水景的規劃設計包含的內容很多,包括水景的形式、風格、色彩、空間營造、景觀設施等。用人居環境科學理論來指導居住區水景的規劃設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水景不再是一個簡單的元素,而是一個包羅諸多內容的系統,是與居住區整體環境密不可分的景觀系統。
2居住區水景規劃設計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2.1水景尺度較大,盲目追求奢華
近年來新建的居住區多為觀景型的水景,追求開放、開闊的水面,較少營造其它設施,或者受到歐美對稱式、幾何構圖的影響,設置大型的噴泉或水池。水景運行時尚可,但水景干涸時,水面空間得不到較好地利用,水景的噴頭、水下燈、各種管網,影響水景的美觀。由于水景營造時要設計大量的給排水管道、水泵、水篦子等管網輔助設施,盲目追求大面積的水景,會大大增加水景的后期維護成本。一般水景比例較大的居住區,往往物業費用較高,而水景面積較小的居住區,物業費用較低。
2.2水景可持續性差,缺少有效維護
在調研的居住區中,發現水景普遍在居民入住之后長期保持干涸狀態,特別是修建年限越早的小區,水景的干涸狀態和水景設施的老化現象越嚴重,如福州福晟錢隆金山,三盛巴厘島,金輝伯爵山的泳池都是常年呈現干涸狀態。有些早年建設的居住區水景中垃圾到處皆是,水體不再清澈,水下淤泥和蘚類泛濫,水體富營養化嚴重。此外,規則式水景的裝飾貼磚泛堿現象嚴重,如福晟錢隆金山,中庚帝國大苑,均采用暗色系的貼磚裝飾水池,泛堿時黑色將白色更加凸顯,影響水景的美觀。由于水景周邊設施不多,缺乏人氣,水邊的空地甚至淪為居民的晾曬場,原本水邊的景觀亭也變成了諸多雜物存放的收納點。
2.3水景缺少人性化設計,功能性較差
水景的使用主體是人,居住區的水景普遍存在人性化設計不足的問題。水景的主要功能有觀賞、娛樂、健身等功能。部分水景的形式呆板,無法讓人體會到水景的美感。水景的娛樂性、參與性不強,把人與水景分隔,使人無法親近。此外,水景的安全性不足,水景周邊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和隔離設施。
2.4水景缺乏文化內涵和地域特征
部分新建小區過分追求形式特征,將水景元素生搬硬套,并且多傾向于打造美式的、歐式的、巴厘島等異域風情的小區。跌水、噴水景墻、跌水缽、疊水、假山流水等水景元素和表現手法在多個小區內重復出現,同質化現象凸顯,缺乏當地的文化特色。
3基于人居環境科學理論的居住區水景規劃設計方法
3.1強化水景的生態、環保理念———生態觀
3.1.1加強水體的自凈能力,引入濕地概念
現代居住區中的水景是生態系統景觀和居住區環境質量的關鍵要素。居住區中的水景要保持生態性,要遵循自然界中的物質循環和能量守恒定律。要使水景具有良好的生態,就要具有一定的自凈能力。居住區水景規劃設計時,也可以引入濕地概念,養殖魚類等水中生物,栽植水生植物或加入混合菌等,以提高水體的自凈能力。
3.1.2采用人工手段維護生態系統
由于居住區中的水景多是人工營造,因而在打造水體時,可以多采用自然式的水景,駁岸與池底可以用天然的素土和卵石結合,最好能夠與地下水溝通,甚至打造雨水花園,增加水景的下滲能力,以減少水體的更新、清潔費用[7]。如果是自然的水景,盡量設計生態的駁岸;如果是規整的水景,則可以用植物軟化和美化水景,打破鋼筋混凝土、漿砌、條石駁岸等人工駁岸的生硬感。
3.2把握水景的比例、尺度,考慮水景的經濟性———經濟觀
水景營造時要充分思考水景在整個居住區的最優比例,從居住區水環境的生命周期來考察、評估設計方案,考慮水景在營建、運營和維護階段的成本,優選低能耗的方案,以免日后給居民增加額外的經濟負擔。景觀在規劃設計階段,要從全局出發,盡可能結合當地的場地特點和自然規律,充分利用重力作用打造水景,使水景實現可持續性發展。水景規劃設計時,要靈活采用集中和分散的布局模式,規劃點狀、線狀、面狀的水景。水景多采用小型的點狀、面狀水景,如較節約用水的鏡面池、噴霧,少用大面積的線狀、面狀水景。
3.3做好后期的水景維護提策略———科技觀
3.3.1利用生態科技手段
水景規劃設計時,就要做好日后維護提升的策略。營造居住區水景時,可以采用生態方法減輕水體日后的維護成本,也可以積極地運用節水、雨水、污水及中回水技術等,合理利用雨水資源,控制用水量,設計可循環的水景以實現水資源的合理循環利用。此外,還可以將水景與背景音樂或是燈光結合形成間歇式的水景,以控制用水量,避免水資源的浪費。而水景設計時,也可以按功能分組設計,平時開一些簡單的功能以達到觀景目的,節假日則開啟其它功能,增加水景的魅力。
3.3.2預防和處理泛堿現象
硬質化的水景,在運營一段時間之后,常常會出現泛堿現象。為了防止泛堿現象,景觀水池施工時要嚴格控制材料本身不泛堿,在水池石板安裝前在石材背面和側面背涂專用處理劑,并盡量減少粘結層的含堿量,如選擇水泥砂漿時,沙必須要求用淡水黃沙,嚴禁使用海沙]。此外,還可以在磚砌墻體花池自身做防水,降低勾縫中水泥的含量,且施工過程中避免多次用水噴淋板材,防止石材施工污染。即使后期泛堿之后,也可以補救,可使用市面上的石材泛堿清洗劑清洗石材表面,之后在石材表面干燥的前提下,再作一道防護處理的工作。
3.4加強水景的人性化設計———社會觀
3.4.1交往的需要
居住區的水景往往能成為小區居民聚集交流的地方,如福州的金輝萊茵城,每天在水景周圍的廣場都聚集了許多帶孩子曬太陽,玩耍的居民,十分熱鬧。吳良鏞院士在《人居環境科學導論》中提到,聚居的地形位置取決于它的需要和它的規模。因而,規劃設計水景時,就應該根據水景周圍是否要聚集人、聚集人的規模來營造廣場平臺和休憩設施等供人們使用。
3.4.2參與的需要
居住區內的部分水景要滿足居民參與、休閑娛樂、健身的需要。設計時要根據不同的使用者規劃設計符合對象特征的水景。由于居住區中的使用者以老年人和孩子為主,青年人為輔,因而水景規劃設計時要根據他們的年齡、行為特征等規劃一些旱噴、涉水小溪和兒童泳池等,充分發揮水景的參與功能。
3.4.3親水的需要
居住區中的水景主要分為自然式水景和規則式水景。自然式的水景周圍常可以布置親水平臺、親水臺階、小橋,自然山石等來拉近人與水景的距離;規則式的水景邊沿則常被處理成休憩的平臺,讓人與水景充分親近。有些小橋的圍欄也會被做寬處理成座椅,營造親水的效果。4.4.4安全的需要水景在滿足人們審美情趣的同時,還要考慮觀景、戲水、健身時的安全隱患。因而,居住區內的水景一般不宜設計得太深,多設計成0.7米以下,人工湖和泳池景觀略深,多在0.7-2m之間,而兒童淺水池水深一般為0.3~0.5m。水景的周圍應設計圍欄或是設置警示標語,特別是在泳池等深水區,更要格外注意。尤其是目前有些居住區泳池干涸,周圍沒有護欄,極不安全。此外,能夠涉水的水景水底要做防滑處理,泳池周邊要鋪設防滑地磚,水中的汀步要設定安全的間距,防止在水中行走時發生意外。
3.5加強水景的人文、藝術內涵———文化觀
3.5.1優化水景的組合和形式美感
水景的形式多種多樣,從形式上可分為靜水、流水、落水、噴水等水景。靜水包括各種形狀的靜態水池;流水包括小溪、河流;落水包括瀑布、疊水、跌水等;噴水則包括各種裝飾性噴泉,與雕塑結合的噴泉,水雕塑,自控噴泉等。因而,進行水景規劃設計時,可以充分結合各種水景形式進行優化組合,宜采用點、線、面結合的方式形成優美的平面、立面構圖,增加水景的美感。隨著科技水平的提高,還可以與時俱進,運用高科技手段、新材料等打造充滿人文藝術氣息的水景。此外,人居環境科學理論要求規劃設計水景時要進行整體思考,景觀之間要互相聯系,將個性與整體統一起來。為了增加水景的空間層次,還可以靈活運用橋、島嶼、假山水景、木棧道、亭、廊等來劃分水面空間,并結合植物、雕塑、燈具等景觀小品塑造變化豐富的休閑空間。
3.5.2遵循地域文化特征
居住區水景規劃設計時,需要符合當地的地域、文化、民族特色,歷史背景等。在南方潮濕多雨地區,可以利用生態、科技手段收集雨水,再進行處理運用到居住區水景中;在北方干旱少雨地區,則可以多設計一些小型的點狀水景、面狀水景或是旱噴,少開挖一些大的湖面,水面。將旱噴水景的閥門關閉后,由于水景的管線和噴頭都隱藏在廣場鋪磚下,既不影響水景的美感,又不妨礙廣場的使用。
4小結
1.1個人空間實驗室研究。
試驗共得到97組數據,其中男生作為被試者,有55組(男對男24組,女對男21組);女生作為被試者,有52組(男對女23組,女對女29組)。1.1.1個人空間距離的分析。實驗過程中,我們發現當主試從正前方走近被試時,當被試喊“停!”的前1~2s內,很多被試有一個后傾的過程且伴隨著皺眉,好像是前面有一股氣流襲來一樣,其它方向皆有這種反應,只是主試從前面走近時最強烈,從后面走進時最微弱。如圖1,正左和正右方向的距離明顯有差異,且左邊距離明顯大于右邊距離,這是因為大部分的被試為右利手,他們能很好控制右邊的事物,能對右邊的不利事物進行有效反擊,因而覺得右邊更具有安全感,而這種安全感被試自己卻不知道,更像是一種內隱的集體潛意識,故距離就小;反之,左邊距離就相對較大;正前和正后方向的距離明顯有差異,且前邊距離明顯大于后邊距離;正后距離存在被試差異,即部分被試正后距離很大,甚至超過了正前距離,部分被試則幾乎為零。有研究認為這與被試的安全感有關,即安全感高的,正后距離幾乎不存在,主試可以無限靠近;安全感低的,總覺得后面有潛在的危險,其需要的空間距離就大。1.1.2不同性別在試驗的差異分析。1.1.2.1當被試者性別固定時,不論接近他的主試者的性別如何,其氣泡形狀基本沒有發生太大變化,男生為倒卵形,女生則為橢圓形。這說明個人空間的形狀一般是不太變化的,但會根據接近他的人的不同而調整其大小。1.1.2.2當主試者變成異性時,不論男女,其個人空間會變大一圈。這說明同性之間的防衛會少些,溝通交流應該比異性的障礙小。1.1.2.3整體看來,女生比男生的個人空間大一些。由此推斷,這源于女性天生的性格及生理因素,使其缺少安全感,故其防衛意識,自我保護意識會多一些。1.1.3影響因素分析。首先是性別,由于本身的生理因素影響,及不同的成長經歷,教育背景等原因,是造成允許陌生人最大接近其距離遠近的主要原因。另外,加上個體的種種差異性。其次,主試者雖然是陌生人,但由于性別,親和力,衣著等第一眼印象好壞的原因,造成了當被試者不變時,面對不同的人會得到不同的結果。因此實驗結果是受到主試和被試者的共同影響,相互作用的。1.1.4個人空間在實際中的應用。人際距離包括親密距離(0~45cm)、個人距離(45~75cm)、社交距離(75~120cm)、公共距離(120~360cm)。在進行園林設計會經常遇到個人空間的問題,如桌椅的設計需要了解不同人群的適當談話距離;教室中講臺與第一排座椅的距離;綠地中座椅及其他設施的尺寸、形狀、朝向及其與道路的距離等。
1.2問卷調查分析。
根據對調查問卷的統計可以看出52%的認為最為私密的空間為林場,36%的人認為的私密空間為主樓后綠地。林場作為實驗基地,具極高的植物覆蓋率,這說明公共空間的私密性與空間的使用者多少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同時,較高的私密性,給人以安全感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安全的暗示。林場這類型的空間具雙重性。得到36%支持率的主樓后綠地同僅得4%支持率的熊貓園位置臨近,其周圍環境也基本類似,皆是建筑所圍合形成的空間,雖然熊貓園四面都是建筑物,但由于包圍其的皆是學生公寓,不間斷的行人通過和植物遮擋相較主樓差。而主樓后的綠地,雖然僅有三面建筑物的包圍,但由于非上下課時間行人較少,大片的杜松,白樺的遮擋,形成了比較受歡迎的私密空間。由圖2及其他調查數據可知體育場是了感到不適最低,且最常活動的場所。校園作為集學生學習、生活、娛樂的場所。其為學生提供的空間皆是公共空間。而體育場作為可以讓大家最大程度的參與其中而得到大家的肯定。因此,可以推測目前校園中大量的使用者與校園的最適容納并未形成和諧的關系,在校學生最迫切需要的場所并非是具有私密性的空間,而是足夠的個人空間,足夠的可進行集體公共活動的場所。
2結論與建議
2.1通過實驗和觀察法得出每個人都需要個人空間,一個人的個人空間大約可看作直徑為一米的圓柱體。
2.2學生很喜歡可活動的開敞空間,同時作為可進行親密交流的私密性空間亦是不可缺少的。
動物模型制作與分組:以腹腔內注射10%水合氯醛(0.4mL/100g)麻醉,將大鼠俯臥位固定于實驗臺上。選定T10、T11為正中切口,常規消毒、鋪巾,沿皮膚、皮下逐層暴露,顯露出T10~T11棘突及椎板并咬除之,暴露硬脊膜。根據Nystrom法用10g力量動脈夾從兩邊夾住暴露脊髓,造成重復性好的固定壓迫,壓迫時間為5min,用4鄄0號絲線縫合傷口。損傷后每天人工排尿(便)2次,每2d局部消毒1次。模型動物隨機分成4組,每組12只。損傷組:運用Nystrom法造成T10~T11節段脊髓損傷;米諾環素組:同法造T10~T11節段脊髓損傷,受傷1h后用50mg/kg的米諾環素經口灌胃,24h后再次給50mg/kg的米諾環素經口灌胃,然后再予5d的25mg/kg的米諾環素經口灌胃;干細胞移植組:同法造T10~T11節段脊髓損傷,傷后第3天重新打開切口,用10滋L微量注射器在脊髓損傷區遠端1.5mm處注射10滋L細胞懸液(細胞密度1伊106/mL),避開脊髓中央血管,注射過程不少于2min,留置針頭3min以免細胞外泄;聯合治療組:同法造T10~T11節段脊髓損傷,受傷1h后用50mg/kg的米諾環素經口灌胃,24h后再次給50mg/kg的米諾環素經口灌胃,然后再予5d的25mg/kg的米諾環素經口灌胃;同時在傷后第3天重新打開切口,用10滋L微量注射器在脊髓損傷區遠端1.5mm處注射10滋L細胞懸液(細胞密度1伊106/mL),避開脊髓中央血管,注射過程不少于2min,留置針頭3min以免細胞外泄。
動物標本取材及處理:術后2周,以致死劑量水合氯醛處死大鼠,分別以無菌生理鹽水和4%多聚甲醛行左心室灌注。按原手術入路取出已損傷部位為中心遠近端各1.5cm長度脊髓。標本在4%多聚甲醛中固定3h,再于新配20%蔗糖溶液浸泡過夜。次日標本沉入蔗糖溶液底部取出,將表面蔗糖溶液吸干。用OCT膠包埋速凍,以損傷中心為目標于冰凍切片機切片,厚度為8滋m,鋪于經防脫片處理的載玻片上。進行熒光顯微鏡細胞計數。
MTT法描繪細胞生長曲線:取4個96孔板,每板分成6組,分別加入準備好的細胞(1伊105/孔),在5%CO2和37益的培養箱中孵育24h后吸出培養液,按照縱行分組在各孔中注入濃度為1、3、6、10、20滋g/mL的米諾環素培養基溶液及空白對照的全培養基各100滋L。在5%CO2和37益的培養箱中孵育24h后,避光條件下各孔中加入10滋LMTT,繼續孵育4h后吸出孔內混合液體,加入DMSO溶解,震蕩10min。選擇570nm波長,自動酶標光度計測定各孔光吸收值,記錄結果。以藥物濃度為橫坐標、吸光值為縱坐標繪制細胞生長曲線。
統計學分析數據以依表示,采用SPSS16.0統計軟件進行分析,2組間均數比較采用檢驗,多組間比較采用單因素方差分析。<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熒光顯微鏡觀察脊髓內移植的骨髓間充質干細胞的情況,結果顯示米諾環素前期治療可有效促進細胞的存活和遷移,干細胞移植組和聯合治療組骨髓間充質干細胞數量分別為7.08依2.71和11.9依2.15,與干細胞移植組相比,聯合治療組損傷中心可發現數量更多的骨髓間充質干細胞(<0.05)。損傷組與米諾環素組由于未進行細胞移植,故未發現骨髓間充質干細胞。通過MTT法描繪細胞的生長曲線(圖2),反映細胞的生長情況。空白對照組和1、3、6、10、20滋g/mL米諾環素組骨髓間充質干細胞吸光度分別為0.245依0.054、0.263依0.045、0.458依0.085、0.651依0.102、0.619依0.078和0.239依0.051,各組吸光度平均值不全相等(<0.05)。合適濃度的米諾環素能促進細胞增殖,而隨著米諾環素濃度的提高細胞增殖能力受到抑制。3、6、10滋g/mL米諾環素組骨髓間充質干細胞吸光度明顯高于空白對照組(<0.001),10滋g/mL米諾環素組明顯高于20滋g/mL米諾環素組(<0.001),而空白對照組與1滋g/mL和20滋g/mL米諾環素組比較,6滋g/mL米諾環素組與10滋g/mL米諾環素組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0.05)。
一、遼寧實施人才強省戰略中的工作重點
(一)抓住培養環節。培養是基礎,健全人才培養教育機制,圍繞支柱產業和重點行業對人才的要求,加大人才培養力度。
(二)抓住引進環節。引進是重點,完善人才、之力、項目相結合的柔性引進機制,圍繞振興老工業基地的重大項目、積聚國內外優秀人才和智力。
(三)抓住使用環節。使用是關鍵,健全人才配置和激勵機制,圍繞營造人才環境,完善政策體系,加強人才市場建設,留住、用好人才,充分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二、遼寧科技人才資源現狀分析
(一)遼寧人才市場體系已經初步形成,人才開發力度進一步加大
目前,遼寧省已經形成了以中國沈陽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為龍頭,區、縣(市)人才市場為依托,專業和行業職業介紹機構為基礎的市場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