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與社會發展》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作者姓名、單位和E-mail為必填項目,第一作者和(或)通信作者還需填寫電話、通信地址、手機號碼、郵政編碼、職稱和身份證號。
Ⅱ、摘要應采用第三人稱寫法,不要重復題名中已有的信息以及眾所周知的介紹性內容,切忌把應在引言中出現的內容寫入摘要,避免出現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
Ⅲ、一般每篇文章可選3-5個關鍵詞,用全稱。關鍵詞為反映文章最主要內容、對文獻檢索有重要作用的術語,多個關鍵詞之間以“;”隔開。
Ⅳ、基金項目:基金項目類別(項目編號)。本刊對基金資助項目,省(部)級以上重大攻關項目和開放實驗室研究項目等優秀論文優先發表。
Ⅴ、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加以補充、說明,一律采用“頁下注”的形式。注號用“①、②、③……”或 “(1)(2)(3)……”。
VI、文題避免使用簡稱、縮寫、標點符號、化學結構式及藥品商品名等不規范名詞。論著類文章應有英文題名,其含義應與中文一致,一般以不超過10個實詞為宜。
VII、引征應能體現所援用文獻、資料等的信息特點,能(1)與其他文獻、資料等相區別;(2)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等的相關來源,方便讀者查找。
VIII、圖、表應隨文給出,先見文字后見圖、表,圖要用計算機繪制,坐標軸和曲線粗細要合適,曲線要比坐標軸稍粗,坐標圖標目中的量和單位符號應齊全。文稿中表格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加輔助線。
IX、來稿被刊用后,如發現有抄襲、冒名等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的現象,其責任由作者自負,本刊保留以法律途徑追究相關作者責任的權利。
X、需注明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文獻類型及載體類型標識、出版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文獻起止頁碼。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吉林大學 | 608 | 法律;法學;權利;法治;司法 |
中國人民大學 | 149 | 法律;法學;法治;司法;民法 |
北京大學 | 130 | 法律;司法;行政;法治;法學 |
中國政法大學 | 128 | 法律;司法;法治;法學;訴訟 |
武漢大學 | 112 | 法律;法治;司法;訴訟;行政 |
西南政法大學 | 89 | 法律;司法;法治;法學;社會 |
山東大學 | 71 | 法律;司法;法律解釋;法律方法;... |
浙江大學 | 59 | 法理;法律;國法;法學;司法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58 | 知識產權;法治;法律;產權;權利 |
中國社會科學院 | 57 | 法律;法治;權利;國法;中國法 |
雜志往期論文摘錄展示
第十三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舉行
民國時期法律學者“法理”觀管窺
傳統法典中的法理及其現代價值——以《唐律疏議》為研究中心
當代中國商法的理論淵源、制度特色與前景展望
法治中國建設的地方試驗——一個中央與地方關系的視角
新時代法學實踐教學的性質及其實現方式
新時代復合型法治人才及其培養路徑探究
大數據時代偵查模式的變革及其法律問題研究
守法義務與特殊性
刑罰研究中的社會理論:歷史演進與運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