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現代化研究》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主題范圍:與法制現代化相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體系建設、法治國家建設、法律教育與人才培養、立法與法律解釋、司法改革與司法獨立、法律與社會發展、法治化經濟建設、法律與社會治理、法律與科技創新等領域。
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并結合本刊實際情況,凡接到本刊收稿回執后3個月內未接到稿件處理情況通知者,則稿件仍在審閱中。
Ⅲ、標題:正文中標題用一、(一)、1. ……標明,內容應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并使用國際標準計量單位。
Ⅳ、請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聯系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詳細聯系地址、電話(包括手機)、郵編等信息,以便聯系有關事宜。
Ⅴ、中文文題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一般不宜超過10個實詞。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
VI、恰當引用參考文獻,并在正文中注明出處,且按在文內引用的先后次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非公開出版物請勿引用。
VII、獲國家及部、省、直轄市級科學基金資助的稿件請在首頁左下方注明基金來源及編號,并上傳基金項目相關證明附件,可優先發表。
VIII、文中涉及的量和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規定執行,并用規定縮寫符號表示。每一個組合單位符號中,斜線不得多于1條,如每天每千克體重用藥劑量應寫成mg/(kg.d)。
IX、注釋是對論文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文內注釋應按正文中的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序號標注。
X、摘要:要求文字簡潔而精煉;內容客觀而全面;重點突出研究結論;用第三人稱表述(不要出現“本文”、“該文”、“筆者認為”、“作者認為”等用語);不要加詮釋和評價性文字;篇幅以200字左右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