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學》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來稿應有創新;立論科學,主題明確,推理嚴謹;詞語準確,句子精練,使用標準簡化字;遵從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數字用法、標點符號及其他標準。
Ⅱ、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摘要,闡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不少于50個漢字)。
Ⅲ、標題一般在20字以內,必要時可加附標題,并附英文翻譯。
Ⅳ、參考文獻引用要科學、合理,特別是要尊重已在本刊發表過相關論文的作者的勞動,引用時應盡量考慮引用,要有一定的文獻引用量。
Ⅴ、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集中列于文末參考文獻之前。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中國政法大學 | 49 | 法律;行政;法典;政府;證券 |
中央財經大學 | 46 | 證券;民法;民法典;法典;注冊制 |
中國人民大學 | 34 | 民法;民法典;法典;人格權;合同 |
北京大學 | 32 | 法律;證券;證券法;司法;違約 |
清華大學 | 26 | 合同;法律;抵押;抵押權;權法 |
武漢大學 | 24 | 行政;法律;人格權;救濟;檢察 |
西南政法大學 | 23 | 司法;法治;財政;證券;稅收 |
華東政法大學 | 18 | 義務;信義義務;法定;商業判斷規... |
南京大學 | 17 | 法律;侵權;權利;人格權;民事 |
上海交通大學 | 14 | 金融;法律;FINANCIAL;CRISIS;R... |
雜志往期論文摘錄展示
網絡時代的數字遺產·通信秘密·人格權——以社交、通信網絡賬戶的繼承為焦點
個人信息的司法救濟——以1383份“App越界索權”裁判文書為分析樣本
陪審團一致裁決原則的功能
法律界權視野下的科斯定理:厘定、推進與不足
證券市場先行賠付制度研究
“數字經濟發展與個人信息保護”研討會在中央財經大學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