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結論之后,應有致謝部分,對國家科學基金、資助者或支持者、提供指導和幫助者、給予轉載和引用權的資料、圖片、文獻、研究思想和設想的所有者,表示感謝。
Ⅱ、來稿若有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請詳細列出基金或其他資金項目類型、名稱及編號,每篇來稿的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
Ⅲ、正文各部分都應簡潔明了。結果中層次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盡量減少層次; 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小圓點相隔,末位數字不加標點符號。如“1”、“1.1”、“1.1.1”等。
Ⅳ、參考文獻:本刊要求所有參考文獻按照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做實引,在引用處用上角標的形式標注,如“”、“”等。
Ⅴ、來稿注明作者簡介,格式如下:姓名(出生年一),性別,民族(漢族可略),籍貫(省及市、縣),職稱,學歷,研究方向或主要從事的工作,供職單位任職。
VI、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字應注明資料來源。
VII、引言(前言):簡單交代研究背景、目的、意義及選題設想,注意點明研究起始時間。引言部分不加標題及序號,不分段。
VIII、摘要應在200字以內,摘要中不能使用評論性的詞語,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結論,也可寫明具有情報價值的其他重要信息。
IX、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準確地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分類號。
X、引征注釋以頁下腳注形式連續編排,翻譯文章中,譯者需要對專有名詞進行解釋說明,并以【*譯注】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如譯者對原文內容進行實質性補充論述或舉出相反例證的,應以【*譯按】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 326 | 人大;常委;常委會;人大常委會;... |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 | 19 | 檢察;訴訟;檢察工作;檢察機關;... |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 18 | 司法;法院;人民;審判;人民法院 |
北京聯合大學 | 12 | 人民;人大;法治;政治;權力 |
北京市統計局 | 12 | 地產;社情民意;社情民意調查;民... |
北京市委黨校 | 8 | 群眾;人大;政治;政治制度;人大... |
中國人民大學 | 6 | 人民;法治;財產;道德;道德自律 |
中國社會科學院 | 6 | 政治;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權... |
清華大學 | 5 | 噪聲防治;噪聲污染;支付;治國;... |
中共北京市委 | 5 | 政治;政治制度;人大;機關;根本... |
雜志往期論文摘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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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人大監督作用 推動法規貫徹實施——市人大常委會啟動“兩條例一決定”執法檢查
老人們到底需要什么?——市人大常委會居家養老醫養結合調研記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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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鄉鎮人大基層國家權力機關作用——趙全營鎮人大主席團履職狀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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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主體作用 增強群眾獲得感
推進街區更新 提升城市品質